⑴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的歷史演變
新中國的公證制度是借鑒前蘇聯公證制度創立、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並走過了一段曲折的發展歷程。
20世紀50年代,除基於國際慣例辦理的少量涉外公證外,國內公證業務基本處於停滯狀態。「文革」期間,我國公證工作幾近取消。改革開放以來,這一法律服務工作開始恢復。1979年,司法部重建之後,即著手推動公證制度的復建與發展工作。1982年,國務院制定了新中國第一部公證法規——公證暫行條例。
1993年以後,司法部根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啟動了公證體制改革。2000年以來,中國公證事業進入深化改革和全面發展的新時期。
目前,我國公證機構和公證隊伍初具規模,全國已建立3150家公證處,有近12000名公證員,公證從事人員將近2萬人。近年來,執業公證員開始從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或者律師資格考試的人員中選拔,大專以上學歷的占公證員總數的93.3%,公證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也取得明顯進展。
近年中國公證業務領域不斷拓展,由恢復之初服務涉外工作為主轉為國內和涉外並重,由服務民事領域為主向服務社會政治、經濟、科技、文化、生活各領域全面延伸,為社會提供急需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目前我國每年辦理公證達1000多萬件,其中涉外公證290多萬件,發往100多個國家和地區使用。
為適應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盡快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比較完備的公證法律制度,有關方面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公證機構組織形式、人員准入、管理模式、法律責任、辦證程序及運行機制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在很多方面突破了公證暫行條例的規定。比如,全國已有1200多家公證處由行政體制改為事業體制,一些地方還進行了合作制試點工作,目前已有38家合作制公證處;建立公證執業責任保險制度,確保公證處有賠償能力;出台一系列的公證程序細則等。
2004年12月25日,公證法草案首次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
⑵ 公證處工作人員能不能穿司法局的制服
不能,區司法局沒有制服,公證處改革後屬於事業單位。
⑶ 公證員公證要穿制服嗎
嗯,這個是正規做法
⑷ 公,檢,法,司,四大部只有司法沒有統一的制服,為什麼司法局是後娘養的嗎
你之所以這樣提問,主要的是你沒有搞清楚你所說的「四大部」到底是種什麼關系。
你所說的「公,檢,法,司」中,只有「檢、法」才是正統的司法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而公安部和司法部,則是國務院組成部門。
「公、檢、法」至所以統一制服,這是因為工作性質(職能)的要求,因為他們是執法機關,因此,三系統都統一了執法制服。
在地方上,公安局的職責你應該是清楚的,在此回答略過。重點和你說說司法部(局)的職責。
以縣級司法部門的職責為例: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地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本轄區法制宣傳教育和對外宣傳交流;負責管理本地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如果你讀完了上述司法局的行政職能,你也就為什麼「司法局沒有統一的制服」的原因所在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⑸ 成都公證處的機構沿革
1953年成立,隸屬於成都市人民法院的公證科;1975年,經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批准,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設成都市公證處,由辦公室管理,對外掛牌子。」上世紀80年代初,成都市公證處劃歸成都市司法局主管;1993年,開始試行內部自收自支;1996年,完成事業法人登記;2006年10月,更名為成都市成都公證處,為成都市司法局直屬事業單位。
⑹ 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的歷史沿革
自從亞里士多德提出公正的概念以來,在西方有關正義的理論學說可謂學派紛立,但直到1971年,羅爾斯《正義論》出版之前,學者關注的多是「實質正義」,因為它們重視的是各種活動結果的正當性,而不是活動過程的正當性。1971年,羅爾斯在《正義論》一書中,首次提出並分析了程序正義的三種形態:純粹的程序正義、完善的程序正義以及不完善的程序正義,並著重對純粹的程序正義進行了論述。
盡管程序正義的理論一直到上世紀60年代以後才大規模地出現,但程序正義作為一種觀念,卻早在13世紀就出現在英國普通法制度之中,並在美國得到前所未有的發展。受英國長期以來形成的法律傳統的影響,人們一般特別重視法律程序,相信「正義先於真實」、「程序先於權利」。根據英國普通法,法庭在對任何一件爭端或糾紛作出裁判時應絕對遵循「自然正義」原則。按照這一原則,任何人均不得擔任自己的訴訟案件的法官,法官在製作裁判時應聽取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兩項要求在英國司法制度中得到了牢固的確立,被用來作為法官解決糾紛時所要遵循的最低限度程序公正標准。不難看出,自然正義的這兩個要求都是有關法律程序本身正當性和合理性的標准,實際上構成人們所公認的程序正義觀念的基本內容。與此相對應,美國聯邦憲法第五條和第十四條修正案確立的所謂「正當法律程序」條款,也構成了對程序正義觀念的承認和保障。根據美國學者和聯邦最高法院的解釋,正當法律程序可分為「實體性正當程序」和「程序性正當程序」兩大理念,其中前者是對聯邦和各州立法的一種憲法限制,它要求任何一項涉及剝奪公民生命、自由或者財產的法律不能是不合理的、任意的或者反復無常的,而應符合公平、正義、理性等基本理念;而後者則涉及法律實施的方法和過程,它要求用以解決利益爭端的法律程序必須是公正、合理的。
【源自法露心雨的博客】(希望對你有幫助)
⑺ 司法局有制服嗎,類似於法院的嗎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國辦發[2003]104號)和《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關於做好整頓統一著裝工作的實施意見》(財行[2004]15號)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行政執法需要,要求統一穿著制式服裝的,其批准許可權在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均無權批准」。司法行政部門屬於經國務院批准著裝的部門。但該部門著裝的范圍僅限於監獄、勞教部門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其他人員沒有統一制式服裝。
因此,理論上看,司法局可以穿制服的只能是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但現實中,各地司法局大多都自行配置了制服(嚴格有意義上講屬非法著裝);有的地方司法局甚至鑽政策空子即國務院批准司法行政部門的警察可以著裝,那麼司法局將全局干職工都轉為警察,都穿警服。
⑻ 司法局有制服嗎
正常來說應該是沒有制服的。司法局可以穿制服的只能是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國辦發[2003]104號)和《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關於做好整頓統一著裝工作的實施意見》(財行[2004]15號)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行政執法需要,要求統一穿著制式服裝的,其批准許可權在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均無權批准」。司法行政部門屬於經國務院批准著裝的部門。但該部門著裝的范圍僅限於監獄、勞教部門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其他人員沒有統一制式服裝。
因此,理論上看,司法局可以穿制服的只能是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但現實中,各地司法局大多都自行配置了制服(嚴格有意義上講屬非法著裝);有的地方司法局甚至鑽政策空子即國務院批准司法行政部門的警察可以著裝,那麼司法局將全局干職工都轉為警察,都穿警服。
(8)公證員制服沿革擴展閱讀
司法局的主要職責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三)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
(六)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七)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八)負責指導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社區矯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九)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三)負責社區矯正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管理本市監獄管理局和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