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制服主要发给所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在职人员。
原则上,为减少重复和浪费,发放方式如下:原工商系统现有执法人员制服不宜再发放,以更换新标识为主;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其他执法人员将换上新制服和新标识。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B. 据说现役边防检查站要换装了统一公安制服是吗
现役边检公安现役部队转改官兵集体换装人民警察制服是真的。根据中央关于公安现役部队改革的统一部署和中央军委关于公安现役官兵集体退出现役的命令,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出入境边检机关公安现役部队转改官兵将全员统一换着人民警察制服上岗执勤,以全新形象为出入境旅客提供优质高效的通关服务。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规定:公安边防部队改制。公安边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边防部队转到地方后,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并结合新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进行适当调整整合。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
(2)海关新制服什么时候换装扩展阅读: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四十一条 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随着我国综合国力进一步提升,来华工作生活的外国人不断增加,对做好移民管理服务提出新要求。为加强对移民及出入境管理的统筹协调,更好形成移民管理工作合力,将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职责整合,建立健全签证管理协调机制,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加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牌子,由公安部管理。
主要职责是,协调拟订移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入境管理、口岸证件查验和边民往来管理,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难民管理、国籍管理,牵头协调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服务管理,承担移民领域国际合作等。
C. 20年代的海关制服以及海关纠察队的服装是什么样的
1971年的
D. 海关哪些人要穿海关制服
海关关衔是海关正式关员才能佩戴的,正规海关制服都必须佩戴海关关衔和胸牌号,这是海关公务员和协管员,协勤武警的区别。海关缉私警察着警察制服。
E. 海关制服的变动
①1950~1959年,男、女海关人员制服均为人民装,军式硬帽,帽徽和铜扣上有“海关”字样,冬季制服面料为藏青呢料,夏季用黄卡其布。
②1960~1966年男制服为中山装,海军式硬帽;女装上衣为西服,下身着裙子(冬季改穿长裤),海军式软帽。男女一律用刻有关徽的铜扣,佩戴海关专用臂章和帽徽。
③1967~1971年,男女制服一律采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服式样,佩戴圆形国旗帽徽,用凸型塑料纽扣。冬夏季制服均用深灰色卡其布。
④1972~1978年,男女制服均为军便服,佩戴人民警察式样帽徽及菱形臂章.夏服为棉涤平纹布;冬季为卡其布.颜色均为深灰色(1975年将夏服改为米灰色)。
⑤1979~1984年,男制服为中山装加软肩章,女制服为小翻领加软肩章。用国徽作帽徽和压有“海关”字样的铜扣,并配带周恩来总理书写字体、红底金字长方形的“中国海关”证章。夏服用米灰色棉涤卡其布,短袖衫用米灰色棉涤府绸,冬服用藏青色毛涤华达呢。
⑥1985~1996年,男女制服均为小翻领西装,有肩章,系领带,下面为西服筒裤,夏季女服加筒裙。男戴大沿帽,女戴平顶帽。肩章为黑色加金牙边,中间有金黄色关徽。领花为金黄色铜质,由和平鸽、关徽组成。用有关徽标志的黄色金属扣。
⑦1997~1999年,海关制服款式未作大的改动,重点是提高面料、辅料质量和制服加工水平,设计与制服相配套的肩章、号牌。
⑧2000年起,海关制服款式做了一些调整,提高面料质量,区别不同温度区域选用不用的面料,并统一规定海关查验服、缉毒服、海上缉私工作服和驯犬服的款式。图示为春秋装。
F. 中国警察最新的警服是从何时开始更换的
从1999年9月至2000年4月,99式警.服在深圳、大连、哈尔滨组.织试穿。2000年10月1日至2001年,中.国人.民.警.察陆续换发99式警.服。2021.年3月4日,中.国人.民.警.察警礼服正式列装。
99式警.服颜色选用国际上警.察通用的藏青色或藏蓝色,警.服根据民.警执勤的需要,在不同气候、不同场合、执行不同任务、警用装备的携带与使用等方面作了周密的考虑。99式新警.服分为常服、作训服和多功能服。
99式警.服颜色选用国际上警.察通用的藏青色或藏蓝色,交、巡.警衬衫采用浅蓝色,高级警.官衬衫采用白色,普通民.警衬衫采用铁灰色。高级警.官、交巡.警领带颜 色为蓝色,其他警种的领带为银灰色。服饰佩戴帽徽、领花、警衔、警.号、胸徽,大帽徽装订在大檐帽、凉帽、栽绒帽上;小帽徽装订在女呢帽和便帽上。领花分为 金属领花和电脑绣花两种,金属领花用于常服和茄克服;电脑绣花用于制式长、短袖衬衫上。警衔分为三种:硬警衔用于常服、茄克服;软式警衔用于长、短衬衫; 套式警衔用于多功能服。
99式新警.服分为常服、作训服和多功能服。常服主要用于民.警执勤时穿,作训服用于巡.警、特.警等处置突发事.件、执行追捕任务和进行训练时穿着。多功能服分为2种:带反光条的交、巡.警穿着,无反光条的,普通民.警穿着。
2005年,公.安部又宣.传将99式警.服的铁灰色衬衫换成浅清蓝色衬衫。
G. 海关职工的制服和正式公务员关员穿的制服是一样的吗有什么区别
职工有制服,但没有关衔
H. 国务院批准的制服是哪几个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的第一条规定:
统一着装的,只限下列人员:
1、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干警。
2、公安机关县、市(县级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在编干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以及行署、省辖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户籍、刑侦、看守、预审、巡逻队的行政在编干警。
3、铁道、交通、民航、林业公安局在编干警(按相应公安机关的着装范围执行)。
4、国家安全部门以公开身份执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务的行政在编干部(一般不再发化装服或化装服费)。
5、司法行政部门的劳改、劳教场所直接从事对犯人或劳教人员进行管教工作的在编干警。
6、法院系统定编的现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和法警。
7、检察院系统定编的现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和法警。
8、开放口岸对外执行任务的海关、卫生检疫、食品卫生检验、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港务监督和船舶检验部门的外勤工作干部,沿海和边境水域的渔政检察干部,海洋局涉外调查船队和海监船干部(含执法干部)、船员。
9、卫生部门专职食品卫生监督员。
10、农业部门专职植物检疫工作干部和内陆水域渔政检察干部。
11、林业部门专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干部。
1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层直接从事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干部。
13、税务部门基层直接从事征税工作的干部。
除以上规定的着装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着装。公安机关和劳改劳教系统未着装的在编干警,如工作需要临时穿警服的,可发公用警服。已发八三式警服不再收回,留作公用警服。今后新增人员需着公用警服的,要严格审批手续,只发冬、夏服各一套,冬、夏帽各一顶,大衣一件。
历史上就着装的铁路、航运、民航、邮电等生产经营部门,也要对着装进行整顿,严格控制着装范围。
(8)海关新制服什么时候换装扩展阅读:
制服标准:
1、服装面料和供应标准。
除对外开放口岸检查检验机构涉外工作人员和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市公安局的交通警,外事警可继续着毛涤混纺面料制服外,其他所有着装人员一律穿化纤面料制服。供应品种仅限外装,不供内装。公安干警的绒衣、绒裤、蚊帐、挂包等,相应取消。
2、自费比例。
除着警服人员外,其他着装人员自己负担的工料费,由现在的10-20%提高到30%,从本通知下发后再换装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
I. 公安服装变换年份
历史沿革
晚清民国
警察在中国的出现还是在本世纪初。1902年以后,清政府仿效东西方各国建立警察机构,但警察的服饰从形式到章程都没有统一规定。到光绪三十四年,也就是1908年全国才有了统一的警察服装。民国时期的警服也先后经历了11次比较大的变革。
延安期间
1928年,随著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人民政府的建立,最初的肃反委员会、政治保卫局、民警局、刑事侦探局,就成了人民公安的雏形。那时,公安人员与红军战士穿一样的服装。1938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从延安边区保卫处、检查处等部门抽调部分干部战士,组建了延安市公安局管辖的延安市警察队。警察队员的著装区别于当时的干部、战士所著的灰布军装,著黑色警察制服,帽子的样式与八路军军帽相同,没有帽徽,领章是用铝合金特制的,正面铸有“边警”二字,意为“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我国有一个特殊的地区,也曾实行警衔制和统一著装,那就是在1945年苏联红军实行军事管制的旅大地区。旅大市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按警衔著装,警衔分为警监、警正、警佐、警长、警士,警服是统一制式,夏装为绿黄色,冬装为青色。
中国成立后,警服先后经历了五0式、五五式、五八式、六五式、七二式、八三式、八九式、九九式等八次沿鞋换装。前四款警服和解放军服装大致相同,只是标志上有区别,从七二式开始区别于军服。
五0式
1950年初,经政务院批准,全国统一人民警察服装制式,即50制式,并统一了领章和帽徽。5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首次为治安、户籍、交通、消防民警配发50制式夏服。警服为米黄色,左衣领按警种缀钉冠以“治”、“户”、“交”、“消”字首加号码,右衣领缀钉“人民警察”字样的领章,并佩“人民警察”布质胸章:冬季警服为墨绿色,黑色化学(即塑料)钮扣,按干部、普通民警两种身份制作。干部警服上衣为翻领,上下4个衣兜,下边为吊兜;下装为西服式裤。普通男警服上衣为翻领,上下4个平兜;下装为马裤,两裤腿开缝处各缀7个黑色化学钮扣(无裹腿),外扎黑色腰带。普通女警服上衣为大翻领,左胸一个小兜,下襟两个斜插兜,前胸两列钮扣,每列5个;下装为西服式裤,系带铜扣的布腰带。男女均带墨绿色带耳扇的解放式棉帽。帽徽为中间嵌“公安”字样的黄边红五角星。
五五式
1953年,公安部设计了人民警察55式制服。服装式样,夏季服装各警种均为斜纹布面料,上衣为白色,下衣均为藏青色。男民警戴白色平顶大檐帽,女民警白色无檐软帽,帽顶边沿均镶有宽2毫米的正红色牙线。冬季服装各警种均为斜纹布面料,上衣、下衣均为藏青色。男民警戴藏青色平顶大檐帽,女民警藏青色无檐软帽,帽顶边沿均镶有宽2毫米的正红色牙线。执勤交通民警配发白色盔帽和白线手套。
五八式
1959年10月1日,民警服装施行新的制式。改制式后的警服,冬季服装上衣、下衣均改为藏蓝色,除武装、经济、消防警察的夏、冬季上衣(含大衣、雨衣)均改为棕绿色之外,其余警种夏装上衣、下装(含武装、经济、消防警察下装)颜色不变。警服裤、裙两侧的宽、窄红色线条,改为窄红线条。同时取消“中国人民警察”、“中国人民经济警察”等布质胸章。改为佩带长斜方形红色塑料领章。领章上嵌合金质金色盾形符号。
六五式
1966年3月公安部就民警的服装制式改式问题向国务院写了专题报告,提出新式的民警服装制式、技术规格和质量均与解放军干部相同。1966年7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实行这一服装制式。
各警种服装的上衣均为深棕绿色;下装均为藏蓝色,无红色裤线。取消原来女警服中的列宁服上衣和裙子。所有干警的服装样式全与解放军空军干部服装相同。帽徽为圆形,中心是国旗,国旗周围雕金色麦穗和齿轮。
七二式
1972年1月,为区别军、警服装,突出人民警察的特点,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关于改革人民警察服装的通知》。人民警察服装颜色由深棕绿色改为藏蓝色。
夏、冬季警服除交通民警夏服上衣为白色外,其他警种的上衣、下装均为藏蓝色。男民警戴蓝色大檐帽,女民警戴蓝色无檐帽,均套白色镶蓝牙线的帽罩。
鉴于72制式警服存在着颜色不鲜明和吸热性强等问题,1974年5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户籍、治安、刑事、外事、司法、铁路、航运等诸警种,由当天起夏季警服均改着与交通民警相同的上白下蓝的警服。边防、森林和铁路押运民警,夏冬季服装均改着与消防民警相同的上绿下蓝警服。
八三式
经中共中央批准,1984年1月1日,北京市交通民警换着83制式警服。83制式男女警服为橄榄色,男警服上衣4个暗兜;女警服上衣为小翻领、单排扣,前襟下方为两个暗兜。83制式冬服分马裤呢面料警服和涤卡面料罩衣警服两种。夏服分凡尔丁面料警服和的确良面料警服两种。男女警服上衣和大衣的袖口均缝有两条黄色袖线,肩部缝有黄色布边的肩袢。男女警服的裤子及夏季为女民警配发的裙服两侧均有红色裤线。
八九式
1989年6月30日,公安部、财政部联合通知,对83制式警服进行改革。89式警服是对83式警服的改进,在大致不变的基础上,89式警服裤子取消了侧红裤线,红领章改为松枝衬托的红色盾牌领花,内有金色五角星。大檐帽增配了金黄色丝编装饰带。女民警改戴短立筒有檐软帽(交通民警为白色)配戴图案相同的小型帽徽。公安部规定,1990年5月1日开始着装。1993年人民警察经过评定,授予警衔,佩戴警衔标志,区别主服及其标志在89式警服基础上又进行了小改进。
九九式
1999年4月,公安部召开警服设计发布会,国内30家著名服装公司设计师的五百多套设计方案参加招标。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经过专家论证、评审,广泛征求各警种、各层次干警和社会各界意见,又经过从南到北三个城市试穿,进一步改进到最后定型。“九九”式警服的颜色,选用与国际上警服主流色调相一致的藏蓝色,完全区别于军队的草绿色,形成鲜明的警察制服体系,在面料上也提高了档次。尤其是采用国际通用的型号制,实行量体套裁,对每一位民警进行量体,按人制作,由制作厂家直接发到民警个人手里,大大提高了警服的合体率。至此,中国警察穿著新式警服闪亮登上了世界大舞台。
99式警服颜色选用国际上警察通用的藏青色或藏蓝色,警服根据民警执勤的需要,在不同气候、不同场合、执行不同任务、警用装备的携带与使用等方面作了周密的考虑。99式新警服分为常服、作训服和多功能服。
99式警服颜色选用国际上警察通用的藏青色或藏蓝色,交、巡警衬衫采用浅蓝色,高级警官衬衫采用白色,普通民警衬衫采用铁灰色。高级警官、交巡警领带颜色为蓝色,其他警种的领带为银灰色。服饰佩戴帽徽、领花、警衔、警号、胸徽,大帽徽装订在大檐帽、凉帽、栽绒帽上;小帽徽装订在女呢帽和便帽上。领花分为金属领花和电脑绣花两种,金属领花用于常服和茄克服;电脑绣花用于制式长、短袖衬衫上。警衔分为三种:硬警衔用于常服、茄克服;软式警衔用于长、短衬衫;套式警衔用于多功能服。
99式新警服分为常服、作训服和多功能服。常服主要用于民警执勤时穿,作训服用于巡警、特警等处置突发事件、执行追捕任务和进行训练时穿着。多功能服分为2种:带反光条的交、巡警穿着,无反光条的,普通民警穿着。
2005年,公安部又宣传将99式警服的铁灰色衬衫换成浅清蓝色衬衫。
J. 福州海关女生穿什么
皮鞋可以自己买,但一般要求是黑色的。
绝大多数情况下,制式下装是裤子。也有制式的裙子,很少很少穿。不过,如果是在机场的申报接待之类的岗位,可能穿裙子可能性大一点。
平时上班都要穿制服的,除非特殊情况(非因公外出、怀孕导致体型变化等)。
附上《海关工作人员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准军事化海关纪律部队建设,规范海关工作人员着装行为,提高海关内务管理水平,树立海关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海关工作人员着装,是指海关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穿着全国海关统一的制式服装。
第三条 海关制式服装分为海关制服和海关查验服两大系列:
(一)海关制服系列由夏装、制式长袖衬衣、春秋装、冬装、冬季大衣和制式毛衣等服装组成。
(二)海关查验服系列由夏装、春秋装、冬季防寒服、冬季防寒棉裤及罩裤、海上缉私和训犬人员专用长袖衣等服装组成。
第四条 海关工作人员于下列场所工作或公务活动时应当着海关制服:
(一)总署机关、分署机关、特派员办公室、各直属海关、院校、隶属海关和办事处办公场所工作时。
(二)关境通道、港口、码头、机场、车站、邮局等海关作业现场工作时。
(三)执行稽查等外勤任务时。
(四)接受中央、省市及总署领导接见、检阅和参加授衔、宣誓、重要会议等重大活动时。
(五)参加涉外礼仪活动时。
(六)根据情况和其他需要着装的场合。
第五条 海关工作人员下列工作时间应当着海关查验服:
(一)除第四条规定以外在海关业务现场执行查验任务时。
(二)缉私艇上人员执行任务时。
(三)训犬人员执行任务时。
(四)执行其他需要穿着查验服的任务时。
第六条 海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着海关制服:
(一)执行特殊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的。
(二)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关员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审查的。
(五)其他不宜或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第七条 海关工作人员着装时,应当按照规定配套穿着:
(一)着海关制服春秋装、冬装、冬季大衣和制式毛衣时,内着白色衬衫,扎系海关专用领带。
(二)着制式长、短袖衬衣时,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裙)腰内,扎系海关专用腰带。着制式长袖衬衣时,扎系海关专用领带,佩戴海关制式领带夹,领带夹应夹于第3、4衣扣之间。着制式短袖衬衣时,可不扎系海关专用领带。
(三)着查验服短袖衬衣时,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腰内,扎系海关专用腰带;着查验服春秋夹克衫和冬季防寒服时,衬衫下摆扎系在裤腰内,可不扎系海关专用领带。
(四)海关制式毛衣限于办公室内穿着。穿着海关制式毛衣时,内着白色衬衫,扎系海关专用领带;着海关制式毛衣的季节为冬季或深秋初春。
(五)着海关制服时应当穿黑色皮鞋或黑色凉鞋,着深色的单色袜子。女关员可穿着肉色袜子,着裙装时袜子应当过膝。着查验服时应穿制式查验鞋或黑色皮鞋。
(六)着海关制式长、短袖衬衣时,佩戴软肩章。着海关查验服和制式毛衣时,佩戴套式软肩章。着海关春秋装、冬装和大衣时佩戴硬肩章。
(七)着海关制服时,应当按照规定缀钉、佩戴关衔标志、帽徽、领花、胸号牌等。领花和平鸽翅膀下沿应与领边平行。胸号牌佩戴于上衣左胸处。着制式长、短袖衬衣时,佩带白底黑字胸号牌;着海关春秋装、冬装和制式毛衣时,佩带黑底金字胸号牌。着查验服时不佩戴领花、胸号牌。
第八条 海关工作人员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者其他不宜戴关帽的情形外,应当戴帽。
(一)着海关制服时,男关员戴大檐帽,女关员戴平顶帽;寒区冬季男女关员戴棉帽。
(二)着查验服时,男女关员戴查验服便帽。
(三)大型集会和重大活动时戴礼帽。
(四)戴帽时,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大檐帽饰带应当并拢,并保持水平。冬季戴棉帽时,护脑下缘距眉男关员为一指,女关员为三指。女关员使用头饰时,应佩戴深色、单色头饰。
(五)进入室内时,通常脱帽并将其挂在衣帽钩上(帽徽朝下)。无衣帽钩时,立姿可以将关帽用左手挟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将关帽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用左手托放于左侧膝上(顶向上,帽徽朝前);或者置于衣柜内。
第九条 海关工作人员着装时,应当保持制服整洁统一,仪容端庄。
(一)着海关制服时,不得内穿杂色衬衣和扎系杂色领带,内着非制式毛衣(衫)时,要注意领口及下摆不得外露。
(二)不得将海关制服、查验服或者其他便服混穿;不得着海关制服外出闲逛或办私事。
(三)不得赤足或赤脚穿鞋;不得穿布鞋。穿凉鞋时不得露出脚趾和后跟。男关员鞋跟不得高于三厘米,女关员鞋跟不得高于四厘米。
(四)不得歪戴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五)海关工作人员不得纹身,着关服时不得系扎围巾,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手机、腰包、饰品等和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
(六)男关员不得蓄胡须、剃光头、留长发和大鬓角,除自然卷发外,不得卷发。
(七)女关员发辫不得过肩,不得留奇怪发型、染彩发;不得化浓妆,戴手镯和大耳环等首饰;不得染指甲和留长指甲。
(八)除工作需要和眼疾等特殊情况外,工作时间不得戴有色眼镜。
第十条 海关工作人员着装时,应当举止文明。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
第十一条 海关工作人员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海关制服、关衔标志、胸号牌、帽徽、领花等,不得变卖、出售、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拆改,不得赠送、转借给非海关人员。不得擅自加工制作、配发各种海关制服服饰和装具。
第十二条 海关工作人员辞职、调离海关或者被辞退、开除海关公职的,不得着装,并收回关衔、帽徽、领花、胸号牌等海关专用标志。
第十三条 海关工作人员季节换装时间由各海关单位规定。广东地区由广东分署统一规定。
第十四条 未授衔的海关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穿着海关制服,佩戴有海关标志的肩章,其着装管理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海关院校注册在校海关专业的学员穿着海关制服,佩戴有海关标志的学员肩章,其着装管理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海关缉私警察着海关查验服时按本规定执行,着警服时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各海关单位必须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按相关规定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海关着装人员。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海关总署财务装备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