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看守所黄色衣服和蓝色衣服有什么不一样
黄色是未决犯,案件还在审理阶段,也就是说还没有判,而蓝色是已决犯,是余刑在三个月以下,在看守所服刑的。
⑵ 被刑拘在看守所穿的是什么颜色的衣服
看守所的人由于是犯罪嫌疑人,限制了自由,只能在监号里待着,不能出去。所以,一般还是自己的衣服,但是衣服上带有安全隐患的东西都会去掉。和已经判刑在监狱的服刑犯人有一些区别。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带犯罪嫌疑人出看守所(比如指认现场、取赃),有时会要求嫌疑人套一件颜色鲜艳的马甲,便于控制嫌疑人。
另外,以前司法警察带犯罪嫌疑人出庭时,大多也会要求穿马甲,但现在认为这种做法不正确,犯罪嫌疑人未被定罪前,不能对其在穿着方面歧视,那样不利于公正审判,是对嫌疑人有罪化的暗示。
(2)看守所制服是什么样子扩展阅读:
与监狱区别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自2010年以来,看守所全部对社会开放。2012年10月25日上午,北京市看守所首次对外媒开放,包括美联社、法新社、英国《卫报》在内的50多家境外媒体参观了本市第一看守所和第二看守所 。
⑶ 警察的制服和狱警的制服有区别嘛 谢谢!
有区别。
1、臂章
监狱系统警服上佩带“司法”字样的臂章。
公安的臂章是写有小字“公安”。
2、胸徽
监狱系统警服上佩带“司法”字样的胸徽(这个“司法”指的是监狱的上级机关的司法部和司法厅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并不是指司法警察)。
地方公安的胸徽是省份名称、公安部和公安部直属单位的胸徽分别是“公安部”和“公直”,行业警察的胸徽是行业名称。
3、警号
监狱系统警服上是七位数警号。
公安和司法警号是六位数的。
其它警服着装区分:
其他四个系统的胸徽就是系统名称、分别是“国安”(国家安全系统人民警察)、“司法”(监狱系统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检察”(司法警察)
另外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除监狱系统人民警察以外的工作人员曾经穿过一种非常类似警服的制服,这种制服的肩章上没有警衔标识、臂章上没有“警察”字样,最重要的是这种制服早已经被取消了。
(3)看守所制服是什么样子扩展阅读:
普通人购买使用警用品违法。
关于人民警察专用标志、制式服装、证件、警械(包括警棍、催泪器、手铐、脚镣、警绳等警用器械)等警用品管理,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等都有相关规定。
2011年11月,公安部还发布通告禁止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警用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警察专用标志、制式服装、证件和警械等警用品的管理。
就警用标志监制和管理,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警服
网络-警服标志
人民网-普通人购买使用警用品违法
⑷ 看守所衣服颜色不一样
衣服颜色不同是看守所为了管理方便而对未决犯和已决犯加以区分,有黄色、蓝色、也有灰颜色的。
刑事被告人常穿的马甲为单薄的无领无袖的坎肩儿,是在看守所监号里被羁押的人穿的简便“囚服”,也被称作号衣。这种囚服颜色以黄色、橘色、灰色居多。号衣的目的在于方便管理者对被羁押的人进行管理,防范其蒙混出所。如果其逃亡,短时间内也便于捉拿。在押解过程中,号衣也起到识别作用。
⑸ 看守所里穿囚服照片是什么样子的
黄的,绿的,蓝的
⑹ 看守所禁止穿什么衣服
看守所禁止穿便服,在看守所里一般穿统一的制服。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五章 , 第二十四条规定: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
在看守所里面送衣服,食物,鞋一般没有硬性规定,但是你记住不能送可以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一般是不能写信的,在看守所门口有接待室,可以通过接待室人员送东西。
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的武装警戒和押解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任。看守所对执行任务的武警实行业务指导。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6)看守所制服是什么样子扩展阅读:
看守所部分条例:
第十六条 看守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随时巡视监房。
第十七条 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
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人犯,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后报告看守所所长。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
第十八条 看守人员和武警遇有下列情形之一,采取其他措施不能制止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开枪射击:
1、人犯越狱或者暴动的;
2、人犯脱逃不听制止,或者在追捕中抗拒逮捕的;
3、劫持人犯的;
4、人犯持有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危险物,正在行凶或者破坏的;
5、人犯暴力威胁看守人员、武警的生命安全的。
需要开枪射击时,除遇到特别紧迫的情况外,应当先鸣枪警告,人犯有畏服表示,应当立即停止射击。开枪射击后,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第二十九条看守所对于人犯的日常生活要建立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看守所应当有供人犯沐浴的设施、设备。
看守所应当依据季节变化和实际需要,规定人犯洗澡、理发、洗晒被服的次数和时间。
经常保持监室内外的清洁卫生,注意美化环境。每天打扫监室,定期消毒,并要做好人犯的夏季防署降温、冬季防寒保暖工作。
第三十三条 看守所应当对人犯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
第三十四条 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人犯的劳动收入和支出,要建立帐目,严格手续。
第三十五条 人犯在被羁押期间,遵守监视,表现良好的,应当予以表扬和鼓励;有立功表现的,应当报请办案机关依法从宽处理。
第三十六条 看守所对于违反监视的人犯,可予以警告或者训诫;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的,可以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经看守所所长批准予以禁闭。
第三十七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有犯罪行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将情况通知办案机关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⑺ 看守所犯人衣服有几种
看守所一般都穿自己带的,只有到监狱才会穿统一服装。
⑻ 在看守所 里面会穿统一的衣服裤子吗都是什么款式的
1、不会要求穿统一的衣服、裤子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由看守所负责羁押,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有期徒刑的余刑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负责执行余刑。
而当事人被羁押在看守所时,看守所并没有要求当事人穿统一的衣服、裤子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穿着自己或家属所送的衣裤,但一般要求所穿的衣裤不能有金属饰品(包括金属的纽扣、拉链等)。
2、对于当事人所穿着的款式,一般情况下除不允许穿裙子外,对于其他的日常款式一般都是可以穿着的。
另外,在具体管理中,当事人被送看守所羁押时,按现有规定,看守所会发给当事人一件背心或马甲,上面印有相应的编号,每一个编号对应的就是一个被羁押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