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动物检疫在中国重要吗!他们可以穿制服吗如题 谢谢了
动物检疫是对上市的使用动物进行各大易感动物的流行疾病进行检查,发现病畜进行隔离或扑杀,暂无特定的制服,因为动物检疫属于各大兽医站的负责
记得采纳啊
㈡ 农业部兽医局批准动物检疫有服装吗
全国性的制服只有国务院才有权确定着装。
具体详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国办发[1986]29号)
目前,国务院同意的仅有一下单位
(一)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干警。
(二)公安机关县、市(县级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在编干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以及行署、省辖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户籍、刑侦、看守、预审、巡逻队的行政在编干警。
(三)铁道、交通、民航、林业公安局在编干警(按相应公安机关的着装范围执行)。
(四)国家安全部门以公开身份执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务的行政在编干部。
(五)司法行政部门的劳改、劳教场所直接从事对犯人或劳教人员进行管教工作的在编干警。
(六)法院系统定编的现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和法警。
(七)检察院系统定编的现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和法警。
(八)开放口岸对外执行任务的海关、卫生检疫、食品卫生检验、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港务监督和船舶检验部门的外勤工作干部,沿海和边境水域的渔政检察干部,海洋局涉外调查船队和海监船干部(含执法干部)、船员。
(九)卫生部门专职食品卫生监督员。
(十)农业部门专职植物检疫工作干部和内陆水域渔政检察干部。
(十一)林业部门专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干部。
(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层直接从事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干部。
(十三)税务部门基层直接从事征税工作的干部。
㈢ 电厂工作人员着装有什么要求
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时必须穿着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做,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
工作人员进入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女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辫子最好剪掉,否则必须盘在帽内,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3)如何着装动检制服扩展阅读:
电厂工作人员注意事项:
带齐所有必需劳保防护用品,且所有防护用品均是由经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生产企业或正规经营部门购进的。
所有施工设备和器具均须检查、保养好发出,使之处于待用状态。
施工前负责人召集所有人员开动员会,布置工作进行安全教育。
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坚持三不开工原则。
气源连接处要密封,严防漏气,配备的安监员,戴好袖章,切实履行安全监督作用,查寻隐患并改正。
㈣ 辅警的着装规定有哪些
辅警的着装规定有:
1、辅警非因公外出、旅游和下班后不应着装。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停职期间不得着装。
2、辅警着装时,不得夏、冬服装混穿。参加重要庆典、集会等活动时应当着整洁的制服。
3、在办公区内可以不戴制式帽。在室内应将脱下的制式帽子挂在相应的挂帽处,帽徽朝下,参加会议时,应将制式帽子放置在桌子左前方,帽徽朝向自己。
4、辅警着装时,不得佩戴其它与辅警身份或执行勤务无关的标志。执勤期间腰间不得佩戴钥匙、手机等有碍执行勤务的挂饰附件。
5、辅警着装执行勤务时,必须在上衣左胸侧佩带辅警支队统一制发的辅警《上岗证》
6、辅警在公共场所应当衣着整齐。不得边走边吸烟、吃零食;不得袖手、搭肩、挽臂、嘻笑打闹、席地坐卧。两名以上辅警着装徒步巡逻、执勤时,应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7、辅警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着装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4)如何着装动检制服扩展阅读:
对违反规定的辅警,由市辅警支队和辅警大队进行纠察,情节轻微的当场教育、纠正;情节严重或者情节轻微但不服从检查、纠察的,可扣留其辅警证件,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进行审查教育,并视情予以通报。
在岗在职的辅警,在工作、执勤时必须着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执行巡逻、守候任务不宜着装的;
2、女辅警怀孕后体型发生明显变化的;
3、其他不宜着装的情形。
㈤ 如何正确穿戴防护服
准备 穿着前我们一定要保证化学防护服的适用性,也就是防护服是否处于完好的状态。外观检查看看防护服外表有没有污染,缝线是否开裂,衣服有没有破口。对于气密性防护服来说,要用专门的气密性检测仪定期进行气密性检测(每半年一次),以便在应急穿着的时候防护服能发挥作用。穿着前的检查非常重要。如果仅凭经验判断,认为是安全的装备,而实际上不安全的情况下,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伤害事故。尺码正确 穿着前要再次确认防护服的尺码是适合自己的尺码,太大或太小都会造成工作过程中行动不便或意外挂坏、撕裂。去除尖利物 把不必要的钥匙、小刀、笔等从身上取下来,以免在工作中造成防护服的损坏。
选择场所 更衣室是理想的着装场所,如果没有也要在相对没有污染的环境中进行。在应急救援的条件下,穿着应该在冷区进行。 其它必要的辅助系统 在使用化学防护服前,应确保如供气设备、洗消设备等其它必要的辅助系统准备就绪。
穿着 防护服的穿着要遵循一定的次序,这样可以保证防护服穿着的正确、快速,在工作中发挥防护服的效用,而且为使用后安全地脱下打下基础。一般应遵循裤腿——靴子——上衣——面罩——帽子——拉链——手套的次序。最后为了提高整个系统的密闭性,可以在开口处(如门襟、袖口、裤管口、面罩和防护服连帽接口加贴胶带。为了增强手部的防护可以选择戴两层手套等等。在整个过程中要尽量防止防护服的内层接触到外部环境,以免防护服在一开始就受到污染。
工作 在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化学防护服被化学物质持续污染时,必须在其规定的防护时间内更换。若化学防护服发生破损,应立即更换。 对气密性防护服或密封性很好的非气密性防护服,由于处于相对隔离的空间工作,建议遵循两人伴行的原则,即至少两人一起共同进入工作区域,以备在万一发生状况时可以及时救助。 化学防护服面料可以提供数小时的有效防护,但是如果在佩戴空气呼吸器的时候,工作时间受空气呼吸器的工作时间决定。要注意空气呼吸器的有效使用时间,要在气瓶用完之前提前更换。并且在计算有效工作时间时,应当考虑行走和更换装备所占的时间。
脱除 脱下防护服应遵循的原则是安全地脱下防护服,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污染。这里要强调的、很重要的,但常常被忽略的一点是,在脱下化学防护服前要进行必要的洗消除污。这里所说的洗消除污仅仅是为了能够安全地脱下防护服而不使穿着者或环境受到污染,而不是为了某些防护服的重新使用。根据污染物的不同,洗消可以非常简单,比如一桶水用来除掉一般的污染物,或加入一些洗涤剂进行冲洗。这时候要注意有些化学品,如浓硫酸遇水会发生剧烈的放热反应,这时候应该先将衣服表面的化学品吸掉,然后再用水冲洗。这样可以避免高热损坏防护服,继而造成对穿着者的污染和危害。 洗消除污后,脱下化学防护服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一般是拉链——帽子——上衣——袖子——手套——裤腿——靴子——呼吸器。在脱下手套前要尽量接触防护服的外表面,手套脱下后要尽量接触防护服的内表面,防护服脱下后应当是内表面朝外,将外表面和污染物包裹在里面,避免污染物接触到人体和环境。脱下的防护用品要集中处理,避免在此过程中扩大污染。这里要说明的是,对于气密性或液密性防护服等穿着比较复杂、笨重的防护服,穿和脱都建议有另外一个助手进行辅助,可以帮助穿着者进行一些调整和拉拉链等比较困难的工作,并最终检查整个防护服穿上去之后的状况。在辅助脱下防护服时,由于可能接触到污染物,助手也要进行适当的防护,以免被污染。
㈥ 辅警的着装规定
辅警着装,是指按规定穿着全市统一的辅警制式服装,在岗在职的辅警,在工作执勤时必须着装。
㈦ 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制服是什么样子的大神们帮帮忙
统一着装的,只限下列人员:(一)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干警。(二)公安机关县、市(县级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在编干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以及行署、省辖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户籍、刑侦、看守、预审、巡逻队的行政在编干警。(三)铁道、交通、民航、林业公安局在编干警(按相应公安机关的着装范围执行)。(四)国家安全部门以公开身份执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务的行政在编干部……。(五)司法行政部门的劳改、劳教场所直接从事对犯人或劳教人员进行管教工作的在编干警。(六)法院系统定编的现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和法警。(七)检察院系统定编的现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和法警。(八)开放口岸对外执行任务的海关、卫生检疫、食品卫生检验、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港务监督和船舶检验部门的外勤工作干部,沿海和边境水域的渔政检察干部,海洋局涉外调查船队和海监船干部(含执法干部)、船员。(九)卫生部门专职食品卫生监督员。(十)农业部门专职植物检疫工作干部和内陆水域渔政检察干部。(十一)林业部门专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干部。(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层直接从事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干部。(十三)税务部门基层直接从事征税工作的干部。
采纳哦
㈧ 保安员的仪容,衣着要求
一、保安礼仪概述
保安礼仪是保安员文明行为的道德规范与标准, 是保安员的生活行为规范与待人处事的准则, 是对保安员仪表、仪容、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等到方面的具体规定。
保安员个人礼仪是保安员个人道德品质、文化素养、教养良知等精神内涵的外在表现, 它不仅是衡量保安员个人道德水准高低和修养程度的尺度, 而且也是衡量保安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所以, 保安礼仪不仅代表保安员个人形象, 更代表保安队伍的整体形象, 是保安服务业赢得声誉和客户信赖的基本条件。
二、保安礼仪的特点
1、保安礼仪是以个人为支点。保安礼仪是针对保安员个人自身行为的规定, 而不是对保安组织行为的限定。
2、保安礼仪以尊敬为原则。只有尊敬他人,才能赢得别人对自己的尊敬。奉行尊敬的原则,旨在建立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和友好合作的新型关系,有利于避免或缓解一些不必要的冲突。
3、保安礼仪以修养为基础。个人礼仪是个人的公共道德修养在社会活动中的体现, 它直接反映一个人内在的品格和文化修养。
4、保安礼仪以美好为目标。保安礼仪引导保安员走向文明,其目标是实现真、善、美。
5、保安礼仪以长远为方针。保安员只有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并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发展提高,不断完善自我的行为活动,才能养成优良的品质,塑造良好形象。
三、保安员的行为举止
保安员的行为举止,体现的是保安的精神风貌和素质修养,也是保安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良好的举止行为, 对塑造保安队伍的良好形象,赢得客户的充分信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1、 用语文明。在值勤中与人交谈时, 态度要和善,语气要亲切,言辞要得体,给人以礼貌表示。保安员值勤文明用语很多,如检查验证时,应说“请出示您的证件”;须进行登记时说“麻烦您登记一下”;如遇对方不友好时说“请不要生气,有话好好说”;遇对方表示感谢时,应说“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等等。
2、坐姿大方。在值勤中, 坐姿要舒展、自然和大方。坐时上体要挺直, 勿弯腰驼背, 不要垂肩、摇腿、跷脚、晃身子,双膝应并拢,双手不可随意扶拉桌、椅,与人交谈时,更应坐得端正,两眼平视对方, 显得精神饱满。
3、站姿端庄。站立值勤时,应收腹、直腰、挺胸,双肩稍后放平,双臂自然下垂,保持身体端正,给人一种轻松自然感觉,体现出保安员的雄姿。切忌站得东倒西歪,弓背凸肚。
4、行走稳健。行走时,身体要直立,抬头挺胸,平视前方,两腿有节奏地交替向前迈进,步伐应自然、稳健。在公共场合行走,要遵守交通规则;行人之间要礼让;与人交谈时要靠边站立;两人走路时不要勾肩搭背;穿制服走路时,不要吃东西、吸烟和将手插在裤兜内。
5、谈话自然。保安员无论在任何场合谈话中,态度要诚恳大方,亲切自然, 语辞平和。问候注意使用礼貌语言。切忌装腔作势,高声谈笑,大呼小叫。
死、 保安员的仪容卫生
仪容卫生,是保安员精神风貌和教育修养的外在表现。保安员的仪容卫生,要求做到:
1、服装要整洁。穿着要合体,衣领、袖口要保持干净;不要将袖口和裤腿卷起来,衬衣下摆不要外露。不得披衣、敞怀,保安制服和便服不得混穿。
2、上岗执勤着装要规范。执勤时必须按规定着保安制服,佩戴好武装带、防卫器械以及帽徽、肩章、领花、胸花;要扣好领扣和领钩;如穿开领制服,必须内穿衬衣,打好领带。着制服时,不得戴耳环、项链、戒指等饰物,不得描眉、涂口红、擦胭脂、染指甲。
3、注意个人卫生。头发要勤梳理,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和蓄长发、胡须,指甲要经常修剪。遵守社会公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乱丢烟头、果皮、纸屑, 不随地吐痰及倒剩菜、饭、脏水;不要在执勤时擦鼻涕,剔牙齿,脱鞋袜,吃东西;吸烟者注意不要在烟火禁区和公共场所吸烟。
㈨ 检察院办公室文员要穿什么制服吗
应该穿检察人员专用制服以显示检察的威严和正规。
人民检察院实行统一着装,是维护国家法治尊严,依法行使检察权的需要。检察制服是检察人员依法履行法律职务时统一穿着的制式服装。检察徽章是证明检察人员身份的专用标识。
检察制服应当按照规范配套穿着,检察制服不得与非检察服装混穿。
1、夏服:
着夏服时,浅蓝色短(长)袖衬衣配夏裤(裙),扎系检察专用制式蓝色领带,夏服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裙)腰内,不得露在外边敞穿。
2、春秋服、冬服:
着春秋服、冬服时,上身内穿白色长袖衬衣,扎系检察专用制式红色领带,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裙)腰内。
3、防寒大衣:
着检察防寒大衣时,内穿检察春秋服或冬服;取下保暖内胆时,可作风衣穿着。
4、穿着检察制服要着黑色皮鞋。
男同志配穿深色袜,鞋跟一般不高于3厘米;女同志配穿肤色袜,鞋跟一般不高于5厘米。
5、检察制服的穿着效果参见《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规范图册》。
(9)如何着装动检制服扩展阅读:
穿着检察制服,应当做到服装整齐洁净,仪表端庄得体,注重礼仪规范,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敞怀、披衣、挽袖子、卷裤腿;
2、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彩发。男同志不得留长发(发长侧面不过耳,后面不过衣领)、剃光头、蓄胡须。女同志不得披散长发、染指甲、化浓妆,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首饰;
3、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饰物;
4、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检察官服
㈩ 检察院制服可以随便穿吗
第一条 为加强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的着装行为,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实行统一着装,是维护国家法治尊严,依法行使检察权的需要。检察制服是检察人员依法履行法律职务时统一穿着的制式服装。检察徽章是证明检察人员身份的专用标识。
第三条 检察人员在下列工作中,应当穿着检察制服,佩戴检察徽章:
(一)出席法庭;
(二)进行刑事案件现场勘查;
(三)到监管场所进行检察,执行死刑临场监督;
(四)接待来访群众;
(五)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六)其他要求着装的公务活动。
第四条 检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穿着检察制服,不佩戴检察徽章:
(一)执行案件侦查任务不宜着装的;
(二)非因公外出的;
(三)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停职检查或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四)其他不宜或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第五条 检察制服应当按照规范配套穿着,检察制服不得与非检察服装混穿。
(一)夏服着夏服时,浅蓝色短(长)袖衬衣配夏裤(裙,扎系检察专用制式蓝色领带,夏服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裙)腰内,不得露在外边敞穿。
(二)春秋服、冬服着春秋服、冬服时,上身内穿白色长袖衬衣,扎系检察专用制式红色领带,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裙)腰内。
(三)防寒大衣着检察防寒大衣时,内穿检察春秋服或冬服;取下保暖内胆时,可作风衣穿着。
(四)穿着检察制服要着黑色皮鞋。男同志配穿深色袜,鞋跟一般不高于3厘米;女同志配穿肤色袜,鞋跟一般不高于5厘米。
(五)检察制服的穿着效果参见《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规范图册》。
第六条 检察徽章应按下列规定佩戴:
(一)佩戴检察徽章的检察制服为:夏服、春秋服、冬服和大衣;
(二)出席法庭必须佩戴检察徽章,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也应佩戴检察徽章;
(三)检察徽章佩戴的位置为:夏服佩戴在左胸前口袋沿上方1厘米徽章佩戴标记处;春秋服或冬服应佩戴在左驳头装饰扣眼处;检察大衣佩戴在左胸前上方线迹中间位置;
(四)检察徽章不得在其他服装上佩戴,穿着检察制服也不得佩戴检察徽章以外的徽章。
第七条 穿着检察制服,应当做到服装整齐洁净,仪表端庄得体,注重礼仪规范,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敞怀、披衣、挽袖子、卷裤腿;
(二)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彩发。男同志不得留长发(发长侧面不过耳,后面不过衣领、剃光头、蓄胡须。女同志不得披散长发、染指甲、化浓妆,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首饰;
(三)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饰物;
(四)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八条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着装要求,应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负责对检察人员的着装行为进行督察。对违反本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检察人员,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人民检察院服装管理规定(试行》(高检发装字〔2003〕5号)中有关着装规范条款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