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去法院旁听要穿什么衣服
法庭旁听需要的条件:
_1、公民要求旁听的案件应为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
2、公民要求旁听公开审理案件,应向法院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法院根据法庭场所和要求旁听的人员情况决定发放旁听证的数量;公民持有旁听证方能进入法院旁听案件的审判。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国公民要求旁听的,依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办理。
3、下列公民不得要求旁听公开审判: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4、公民旁听公开审判应遵守法庭规则,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持电话机;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要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
㈡ 为什么庭审现场犯罪嫌疑人都穿睡衣
商报讯(记者 戚祥浩)昨天,歌手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案开庭,尹相杰着便装站在庭上,类似的一幕也在平阳法院上演,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陈某身着便服出庭受审,被告穿囚服上庭在平阳彻底成为历史。而记者从我市其他法院了解到,虽然目前被告人穿囚服受审居多,但接下去他们也将陆续推进该项改革。
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中提到,为彰显现代司法文明,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者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志的服装出庭受审。
据悉,以往,我市一些取保候审被告人前来参加庭审时,一般都可以直接穿便服出庭。去年9月12日开始,一些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被告人在苍南法院受审时,苍南法院明确,可以不用穿囚服。而此番平阳法院所做的决定是,被告人出庭受审时,无论犯的是什么罪,一律不再穿囚服,对于一些不涉嫌严重犯罪的,不会造成庭审中人身安全威胁的被告人,他们还会解开械具。但为了便于管理,被告人在看守所时仍需穿囚服。
记者了解到,由于被告人在看守所时,家属为其准备的多为睡衣,因此,昨天,被告人在平阳法院出庭时,成了睡衣秀。
“‘被告人禁穿囚服’的措施,不仅充分剔除了‘罪犯标签’,更重要的是重申无罪推定理念。”平阳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说,由于法庭是一个庄严的场所,被告人虽然可以穿便服,但还是不能穿奇装异服。家属可以提前将便服带入看守所给被告人,法院方面正在与看守所衔接,协商个别被告人没有便服等情况出现如何应对。
据媒体报道,最早尝试在庭审中被告人不穿囚服的是厦门市中院。2006年,厦门中院在审理一起涉嫌贩毒案件时,被告人穿短袖T恤出庭。此后,厦门中院把被告人“自由着装”作为一项制度。在全省法院最早实施被告人“去犯罪化标签”的省份是河南省。2013年12月,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表示,被告人和公诉人具有平等的主体地位和同等的诉讼权利,此后将去除对被告人“犯罪化标签”。
原文:http://epaper.wzsee.com/article.php?date=2015-03-01&lid=01&id=213260
㈢ 前妻在法院起诉离婚!我同意离婚了,孩子判给我了。抚养费该不该要
我也是纠结一个问题,我跟我前期离婚,原因就是她外面有人,我查到她给那个男的见面应该有六七次,那个男的给她转了17000,前妻给那个男的买了睡衣和红色内裤和袜子!所以我认定她出轨了,现在娃娃我养,她就是那种抽烟喝酒打牌玩的人没得固定工作,该不该起诉她给抚养费呢?
㈣ 孕期盗窃1500法院判行孕期已过会怎样判
孕妇盗窃团
“孕妇盗窃团”常常是抱着孩子,穿着睡衣,到小店和超市行窃,这伙人明知道法律规定,故意以孕妇和哺乳妇女的身份,来行盗窃之举。是一种犯罪行为。
中文名
孕妇盗窃团
性质
犯罪行为
处理情况
早上抓人晚上放人
人员
大多为孕妇
快速
导航
处理情况
事件
浙江瑞安市公安局一举捣毁了一个特大的盗窃团伙,这次行动抓捕到的团伙成员,一共是43人。本来,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可是让人奇怪的是,早上抓的人,到了晚上,43名盗窃团伙成员,有42名不得不释放。 原来这个43人的大型盗窃团伙的成员,都是这样的:要么挺着大肚子,要么怀中还抱着小孩子,不折不扣一个“孕妇盗窃团”!
处理情况
“孕妇盗窃团”,早就在当地警方的视线当中。尽管这次收网行动将他们一网打尽,但是,也就是这些妇女,让这次行动的当地派出所副所长朱瑞飞头都大了,原因是,按照法律规定,他们不能对孕妇和哺乳期间的妇女实行强制性措施,所以,只能早上抓人晚上放人。
事后,派出所给这些孕妇和哺乳妇女统一办理了暂住证。面对狡猾的犯罪分子,公安机关还是要和街道,居委会配合,加强对暂住人口管理,防患于未然。
㈤ 穿着睡衣上法庭真的没关系么
没有人规定上法庭必须的着装,
不过法庭本身就是严肃的地方。
建议穿正装,或者外出穿的衣服。
最起码可以给法官留下好印象。
望采纳
㈥ 林肯要求法庭重新审理案子前的准备工作是什么
美国总统林肯天生说话有口吃,可是他自从立志要做律师之后,深深了解了口才的重要,从此每天到海边对着大海练习演讲。经过千万遍的练习,林肯不仅成为一位名声斐然的律师,而且踏入政界,成为美国有史以来最为人怀念的一位总统。现在大家提到林肯,只记得他留下脍炙人口的葛底斯堡演讲词,却绝少有人记得,他曾患有口吃,说话比一般人都差劲。不断的努力,可以使林肯得到绝佳的口才,同样的道理,魅力也需要靠后天的努力,它不是抽象的,也不是天生的。
矫正口吃的几种有效方法:
有些口吃结巴者对获取演说能力没有信心,认为自己的“生理缺陷”已把自己拒之演说门外。如果你知道:古希腊的大演说家德莫西尼和现代日本前首相田中角荣就曾经是口吃者。
科学研究已经证明;口吃仅仅是一种通过模仿和某种暗示所形成的不良习惯,并不是发音器官有病变性毛病或遗传性疾病,更不是口吃者思维力迟钝,通过训练是完全能够矫正的。下面介绍一种方法。
1.朗读矫正法
朗读能保持语言的连贯性,可以不断提高大脑皮层和发音器官的协调能力,有助于口吃的矫正。口吃者大都有说话时即表现得心慌性急、肌肉紧张、急欲把话快速说完的心理内驱力。为消除这一毛病,可以拿一篇自己熟悉的课文或文章来朗读。读前,把心情平静下来并使肌肉放松。开始朗读时,先慢速度进行并注意轻读每一句话的第一字音和句中词组的首字音。如这样一段文字:我们一定要兢兢业业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加强同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加强同全世界人民的团结,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高度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奋斗。
2.写字矫正法
说与写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有位科学家要求口吃者把他们所写的一切都用印刷体规矩地写出来。这潦潦草草地写要多花费2—3倍的时间。据说有的口吃患者坚持这样写字一星期,讲话的节奏逐渐均匀,最后就不再口吃了。这是因为一丝不苟地写字会养成从容不迫的思维习惯。
3.字音纠正法
口吃的人有个毛病,即常对某些字的发音有困难。如遇到有声母b、p、m或zh、ch、sh的字音就口吃。口吃患者注意自己在哪些字上口吃,就把这些字单独记下来,进行专门训练。
4.体育疗法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特别是经常做深呼吸对矫正口吃也很有帮助。这是因为口吃患者有个特点,说话时心情紧张,急于把话说完,造成气短,从而破坏语言节奏,形成紊乱现象,使口吃加重。所以口吃患者要经过体育活动,多做深呼吸,说话要慢一点,心情不必紧张,说不出来不硬说,停顿一会。这样长期坚持下去,会使大脑皮层对发音器官的协调能力得到改善,建立起新的条件反射,使口吃的不良习惯得到矫正。工夫不负有心人。经验证明:只要持之以恒地练习,一般只要半年就可以把口吃矫正过来。
(三)朗读式训练法
这是美国总统林肯所使用的训练方法。这种方法的主要内容就是通过朗读来获得口才。其做法是:
1.低声朗读
林肯把历代学者、诗人和其他优秀人物的著作当成益友,通过低声细吟慢读,与作者作心灵上的无声交流。他往往选择最精彩的作品慢慢地、细细地低声朗读,悉心领会其含义、气势、节奏乃至神韵。他备了两本拜伦的诗集,一本放在办公室,一本放在家中,经过年长日久的反复诵读,两本诗集都被他翻得皮破页卷了。真可谓“读破拜伦两卷书,万千精蕴自得知”。
2、高声诵读
经过低声诵读,林肯对作品加深了理解,也相当熟悉了。接着,他就高声诵读,进而背诵。他常常高声背诵拜伦、白朗宁的长诗。进入白宫后,还常常放声朗读、背诵莎士比亚的《李尔王》、《哈姆雷特》等名剧的大段对话。在看戏时,他甚至能够随口评论演员念词的正误,同时说出他本人的解释。高声而有感情地朗读,对这些优秀作品理解得更加深透,记忆得极其牢固。对其中的佳句,在演说或交谈时,能信手拈来,运用自如。
3、快速朗读
把作品读熟以后,林肯就试着快速朗读,限定时间,逐次加快速度,快而不乱,快而不错,最终做到—口气把一长段诗歌毫不停歇地背诵出来。这样,既训]练了他高度灵敏的思维,又训练了他极好的记忆,还训练了他一种卓越的本领一一能在演讲中把一长串优美的语句倾斜直下,如急流飞瀑,奔腾万里,气势磅瞒。
4.模仿角色朗读
林肯经过选择优秀剧本,把自己当做演员,“研究各种不同人物。”模仿不同角色。反复朗读,表现出不同的语气、语调和种种神态。他曾经给当时的名演员哈凯特写信到:“我曾读过莎士比亚的几部名剧,比任何一个非职业的读者都熟悉……”这使得林肯在演说时能够惟妙惟肖地模仿各种人物的说话腔调,大大增强了演说的生动性。卡尔-桑德斯堡曾在《林肯传》中这样描绘林肯:“他会扮演各种鬼脸,会讲滑稽的故事……
5、面对听众朗读
林肯很喜欢把经典作品片段有声有色地读给别人听。他千方百计争取听众,力求面对面地读给人听。他会公开大声朗读,他会临时找人当听众。有时他午夜醒来,会随手拿起枕边的诗集念起来。一但发现特别美好的句子,他常常只穿睡衣,兴奋地跳下床来,还把一首首他认为最奇妙的诗高声念给秘书听。读得抑扬顿挫,像是作者本人在与人畅谈似的。
林肯朗读的毅力是惊人的。他从青少年时期起,到25岁就当选洲议员,47岁成为副总统候选人,52岁担任总统进入白宫以后,一直坚持朗读优秀文学作品。即使在南北战争那段最繁忙的岁月里,他都忙里偷闲朗读一些作品。正如马克斯所称颂的那样:林肯在“不屈不挠地迈向自己的目标。”可以说,他一生时时伴随着演说活动也时时伴随着优秀作品的朗读。朗读,是林垦从演说家迈向总统宝座的成功之路。当然,林肯学会演说还用过其他多种方法,如,去法院旁听、归途中面对树桩、玉米杆等做模拟演说等。朗读对他训练口才起了很大的作用,这一点则毫无疑问。
㈦ 有事法院说!淘宝买家中的败类,给郑州丢脸
建议这种曝光他人隐私的事情还是慎重一些的好,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比较好,不然很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㈧ 证据不足法院会怎么判
如果是刑事案件,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作无罪判决。如果是民事案件,由举证人承担不利后果。
1、《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8)睡衣法庭扩展阅读:
官员杀女友抛尸判无罪 法院认为其故意杀人证据不足
云南昆明中院对云南省航务管理局规划处原处长陈辉被指控杀害同居女友一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该院认为,此案没有证明陈辉故意杀人的直接证据,现有证据仅仅能得出陈辉接触过被害人的血和胶带纸上留有指纹,并不能形成杀人的证据锁链,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
据此宣判陈辉无罪。
2014年11月26日,52岁的云南省航务管理局规划处原处长陈辉被指控杀害小其15岁的同居女友一案,由昆明中院的法官移师寻甸县法院开庭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3月8日深夜,陈辉在昆明家中,用钝器将穿着睡衣的女友胡祖英杀死。第二天,他开车将其尸体拉到寻甸县红色庄园(另一住所)后掩埋。当天,他还拿着胡祖英的手机给自己发了信息,故意做出胡祖英失踪的样子,制造逃避罪责的假象。公诉人认为,大量的证据证明陈辉构成故意杀人罪。
胡祖英的家属收到了法院的一审判决:被告人陈辉无罪。昆明中院认为,公诉机关当庭出示的所有证据经法庭质证,取证程序合法有效,内容客观真实,法院予以确认,但对证据所要证明的观点,法院作出了不一样的评判。
昆明中院认为,本案没有证明被告人陈辉故意杀人的直接证据,现有证据仅仅能得出被告人陈辉接触过被害人的血和胶带纸上留有指纹,并不能形成陈辉故意杀人的证据锁链。对于陈辉及其辩护人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而公诉机关指控陈辉犯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指控证据不能得出陈辉故意杀人的唯一结论,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应认定公诉机关的指控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
㈨ 为什么犯人上法庭时,几乎都是穿睡衣睡裤
坚信小伙伴们都是有那样的疑虑,由于在大家的印像里边犯罪分子一般全是衣着囚服,令人一眼就能认出的。但是无论是在新闻报道里边或是在影视剧中,大部分在法庭上看到的犯人全是衣着睡袍睡裤,十分家居家具的模样,这是为什么呢?
犯人为什么穿睡衣?许多的朋友很有可能感觉这种人是仍在睡觉的时候就被追捕走,有的人乃至是衣服裤子都赶不及穿就被立即送上巡逻车带去,因而才会发生那样的状况,可是实际上它是错的,由于罪犯被逮着后是要拘押到牢房里边的,以后一段时间才会送上法院审理。
很多时候对犯人进行审判的时候,我们很多学校会带着学生来观看,这主要就是为了给学生们提个醒,毕竟青春期的学生或者是一些大学生等等都是有着一段时间容易情绪化的,因此这也是为了给他们提个醒。很多人可能都不信我们在这方面如此的人性化,但是这就是事实,在没有正式的确定罪行时,他们是有着自由选择权的,因此我们也不会对其有什么太过的硬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