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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七贝勒裤子

发布时间:2021-12-08 21:29:55

❶ 孙晓的隆庆天下的全文阅读,哪里有

写在《隆庆天下》的前面

中国是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士大夫一生最重要的事情,便是读史与治史。因而历史小说的地位崇高,重要性远在文学作品之上,也因此,小说界的前辈们,多喜欢把作品依附在历史之上,创造出一种“以假乱真”的美感。

然而,孙晓的每部作品都不是历史小说,我笔下的每个人物也不是历史的真实人物,他们都是假的,所有情节,也都是虚构杜撰的。因为孙晓不想“以假乱真、似假还真”,更不想“真假难辩”。我所努力的,只是想留下某种“不正确”的观点,为变动的历史做一个见证。

历史之所以变动,是因为史观正在改变。时代创造思潮,思潮决定观点,因而我们无可避免地被迫走向一致,从价值观到历史观,我们正在用某种共同的思维角度,彻底赞扬或否定我们所熟知的每一位前人。

“亡其国,必先亡其史”,生活在白种人眼中偏远的东方,生活在整整千年异族征服的宿命里,孙晓知道,历史可以被记载,但史观不能被决定。因而孙晓必须用假的人物,假的故事,留下另一种“非正统”的观点,这些观点都曾经存于历史当中,一非稗官野史,二非小说家言,而是历史的光荣真实,只不过早被今人遗忘而已。

光荣的年代,业已结束,而新的空前时代,刻在崛起!这就是“隆庆天下”的背景,它贯穿了公元十四世纪末年、乃至于十五世纪中叶的东亚诸国历史,包含中国、朝鲜、日本,以及琉球、安南等国的人物与史料。

书中的魏宽、方子敬、天绝僧、崔风宪、崔轩亮……乃至于朝鲜的明国勋、日本的大内荣之介、以及琉球的林思永,这些人都是虚构的,历史上他们不叫“赵钱孙李”,而是“周吴陈王”。然而故事里的人们,每一位都呼应了那个时代的某个真实角落、以及那个角落里的种种梦想与哀伤。时至今日,那些声音都不曾远去,仍在影响着当代的每一个人。

我所希望的,不是“以假乱真”,更不是脱古人裤子,而是以这一丁点儿不成敬意的悲悯与理解,献给每一位活在光荣年代的伟大前人们。让他们明白,六百年过后,仍有人在努力揣摩他们的内心。

孙晓

一四零五年后的第六个百年,草于台北

❷ 临界爵迹3全文阅读

这是临界爵迹第3部的第1集

门外传来敲门的动静,然后是白银使者恭顺的请示。麒零应了一声,两个白银使者推门走了进来。
其中一个手上捧着一副崭新的青灰色铠甲。
“七度王爵,这是您新的战甲,我们放在这里了。还有什么需要的,您可以随时吩咐我们。”
麒零接过沉甸甸的铠甲,低声问:“我们到底还要在这里待多久?”
“明天上午你们就可以出去了。白银祭祀在等待二度王爵和四度王爵归来,到时候,会通知大家**的。”
“幽冥和特蕾娅干吗去了?”天束幽花冷冰冰地问。
“属下的权限级别不够,不清楚。”白银使者低着头,恭敬地回答。
天束幽花咬着牙,脸上是恨恨的表情。之前她和麒零两个还是使徒的时候,他们敢把脚踩在麒零的脸上,而现在,却低头叩首仿佛一条狗。再加上这几天一直关在这条走廊的两个房间区域里,天束幽花心里已经充满了怒气。她刚想开口捉弄他们两个时,麒零说话了:“那你们先出去吧。”
两个使者轻轻地关上门。
麒零看着拿在手上的铠甲,抬起头看看天束幽花,扬了扬眉毛。
天束幽花自然懂得他的意思,但是她却准备装傻,冲麒零一抬下巴:“干吗?”
“我要脱衣服。”麒零扯起嘴角,略带顽劣地笑了,“你要看的话,要付钱的。”
“谁要看啊。我背过去就行了。我累了,懒得动。要么你去隔壁换。”天束幽花的脸微微地红起来。
“小姐,这可是我的房间。”麒零笑着,一边说,一边冲着天束幽花,解开自己领口的铜扣,长袍敞开来,露出他结实的胸膛。
“哼。”天束幽花转过身去。她闭上眼睛,但眼前依然是麒零那张英俊逼人的面孔,漆黑的眉眼像被墨画过一遍似的,让人一看就陷进去。他的笑容依然充满了少年的顽劣,但眉宇间那股淡淡的树影,却又让他看起来有了更深沉的吸引力。她忍不住悄悄地睁开眼睛,转过头,映入眼帘的是麒零半裸的身体,从窗户外面照射进来的柔和光线流淌在他紧实的肌肉上,他胸膛和小腹的肌肉,被柔光涂抹出诱人的阴影,皮肤上的绒毛在光线下泛出钻石粉末般的光芒来。少年健康的肌肤上,扩散出福泽镇上香料般若隐若现的香味。直到他一把脱下裤子的时候,天束幽花赶紧闭上眼睛转过头,不敢看了。

“喂,喂!”麒零站在紧闭双眼、满脸潮红的天束幽花面前叫她,“睡着了啊你?”
站在她面前的麒零,穿上了崭新的铠甲。青灰色的金属,仿佛是冬季里冻僵了的天空的颜色,他的身材在锋利的铠甲包裹下,显得更加挺拔了,少了少年的纤细,更多了一些男人的气魄。几天前,他还是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少年,一个懵懂的使徒,而现在,站在自己面前的,完全就是一个年轻的神只。他左手握在右手手腕,活动着手指上的锐利拳套,目光落在手腕上,眼帘低垂着,睫毛下是一汪融冰后的潋滟池水。
不知道为什么,天束幽花联想到了银尘。可能是这套铠甲的关系,配饰和装饰,都和银尘的那套战袍非常像,而且说起来,麒零的五官和银尘,也有那么些近似。天束幽花心里突然晕染出一缕苦涩的滋味来。
也许是麒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抬起头,目光落在墙上的铜镜里,他的表情淡淡的,看不出喜怒哀乐。他瞳孔里的光芒,仿佛消失在镜面背后的遥远空间里,他的面容,像一座静止的远山。
【西之亚斯蓝?雷恩海域】
周围的风渐渐停止了。
特蕾娅白色的纱裙也慢慢地垂坠下来,跌落在她和幽冥的身边,堆积起来仿佛是昨夜留下的柔软积雪,两人在一大堆白色柔软的纱蔓中间,看起来有一种渺小而脆弱的感觉。
幽冥坐在地上,头微微低垂着,他的呼吸急促而不规律,特蕾娅转过眼,看见他胸膛上被无形的刀锋切割出的一条条血口,此刻正在缓慢地愈合,但愈合的速度非常慢——周围方圆几公里内的黄金魂雾,已经几日几夜不停歇地卷进了哪个森然的旋涡。空气里残留着稀薄的黄金魂雾,幽冥勉强地维持着愈合的速度。
特蕾娅伸出手,安在幽冥的爵印上,掌心里源源不断的魂力输送进他的体内,胸膛上的伤口开始加速愈合起来。
幽冥清了清喉咙,胸膛里那股浑浊的气血依然没有通顺,“你不是说,那么远的距离,吉尔伽美什没有办法攻击我们么?”幽冥指了指自己血肉模糊的胸膛,似笑非笑地说着,他邪气的眉眼里沉淀着一种恐惧和疲惫。
特蕾娅叹了口气,低垂着眼帘,说:“我本来想,如此远的距离,要操作水元素,比如调动我们周围的海水,或者将冰刃从远方*过来,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那对魂力操作的要求几乎接近苛刻的完美才可以做到。但是我忽略了他的天赋……”
“四象极限?”
“是,”特蕾娅擦了擦嘴角凝固的血迹,“水、风、火、地,四种元素里面,本来就以风元素最善于远程攻击,天地中间,最充盈的元素就是空气,风元素在流动性、速度性、隐蔽性上,在四种元素里具有压倒性的优势。而且风和火一样,都是属于无重量元素,和水、地比起来,天生就比较适合远程操作,就像你用魂力控制一千米以外的一斤重的物体和一千斤重的区别一样。”
“那所有的风爵……”
“别说风爵了,”特蕾娅闭起双眼,围绕他们的白色纱裙“砰”的一声化成巨大的白色雾气,旋转着,回到她的身体里。她又恢复了黑色紧身长袍的样子,“就算是风使徒,我和你,勉强能应付,下位的水爵,遇见了就干脆绕道走把。对使用水元素的魂术师来说,所有风元素的使用者,都是我们的天地,他们是水源的天生扑食者。”
“那我们还是赶紧离开吧,要是吉尔伽美什追过来……”幽冥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肩膀,他的骨骼在饱满的肌肉下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
“我不担心这个。吉尔伽美什目前还在持续性地吸纳黄金魂雾,他被囚禁了那么多年,在鬼面女之发的缠绕下,他的魂力几乎是真空状态。在没有恢复完全之前,他是不会轻易来追击我们的,而且他也不清楚我们这边到底过来了多少人,毕竟这么远的距离,不是那么好探知的。他不会冒这个险。”特蕾娅也站了起来,四周的树木此刻已经残缺不全,大部分已经在刚刚气流乱刃的切割下四处横倒,刚刚在女神的裙摆范围内的树木依然挺立着,巨大的阳光光柱穿过破损的树荫照射而下,将之前阴暗的树林照得异常敞*R> 幽冥沉默着,他在等待着特蕾娅继续下面的话。
但特蕾娅却没有继续说下去,她闭着眼睛,似乎还在回忆刚刚脑海里的景象,那个血红色的瞳孔,在宇宙般庞大的黑暗里,没有魂力的存在,没有金黄色的存在,没有任何漂浮尘埃存在,只有一个静止的、凝固的猩红色瞳孔,和自己对视。
“我刚刚看到……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看到一颗血红色的瞳孔,不是一双眼睛,而是单独的一颗瞳孔,血淋淋的红色,像是刚刚从身体里挖出来似的,非常恐怖,它仿佛静止悬浮在无边无际的黑暗空间里一样,安静地凝望着我……然后,我用来探知魂力时所释放出去的我自己的灵魂,瞬间就被撕碎了,然后,我就没有了意识……”特蕾娅睁开眼睛,望着幽冥,“当时的我是什么反应?有没有说话?或者做出什么动作?”
“没有,”特蕾娅的话在幽冥心里搅动起一阵寒意,“我当时试图叫醒你,但是你看上去仿佛……仿佛没有魂魄,只剩下一具躯体……然后,密集的风刃攻击就从海面上袭击过来了。”
“看来,吉尔伽美什的秘密,远远不止我们目前所了解的这些。”特蕾娅望着沿路东倒西歪的被斩断的树木,表情凝重。
“那颗猩红色的瞳孔,到底是什么东西?”幽冥忍不住问。
特蕾娅想了很久,叹了口气,她的脸上写满了挫败感,她只说了四个字:“我不知道。”
“那……”幽冥抬起眼睛,“刚刚你感应到,除了吉尔伽美什之外,还有别人的魂力么?”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你确认银尘到底死了没。”特蕾娅轻轻笑着,说,“我可以百分百地确认,远处旋涡的中心,只有吉尔伽美什一个人的魂力,任何其他魂术师的魂力都没有。所以,银尘,肯定死了。”
幽冥的目光里,闪动着一种无可名状的灰色,但很快就消失了。
“走吧,先回去复命。”特蕾娅转身,朝远处走去。来时船依然停靠在山崖下的礁石边上,从山顶看下去,在巨大的风浪里起伏的小小船只,看起来像一片随时都会破碎的枯叶。
【西之亚斯蓝?格兰尔特?心脏】

幽暗的光线里,能隐约看到周围粗糙的石壁。巨大的洞穴空间里,只有远处石壁上有两盏幽暗的灯火闪动着,奄奄一息的光线只能给如此庞大的黑暗涂抹上一层淡淡的亮光。黑暗里一切都只能看出一个模糊的轮廓来。
不知道什么地方传来滴答滴答的水声。
这个四四方方的洞穴版的地底石室里,散发着潮湿而腐败的气味。
鬼山莲泉半眯着眼睛,在这种暗无天日的环境里,已经无法准确地说出到底在这个洞穴里已经囚禁了多久。手腕脚腕上的锁链坚不可摧,而且自己的魂路不知道哪儿出了问题,完全无法运行,稍微催动一下体内的魂力,全身就发出仿佛千刀万剐般尖锐的疼痛来。锋利的痛感沿着每一根神经末梢和魂路轨迹,在体内疯狂地攒动,像无数又小又细的冰冷刀刃在体内酣畅淋漓地解剖着。
她已经很多天没有进食了,为了维持她的生命,会有人每天按时送清水进来。只有水而已,除了水之外,没有任何的食物。她脑海里最后的记忆,是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摘下黑色兜帽的银尘。但是她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银尘明明已经前往了囚禁吉尔伽美什的地底洞穴,为何还会出现在尤图尔遗迹里,而且,他将自己带到这个地方囚禁起来做什么。
每天给自己送水的,又是什么人?
黑暗里突然传来一阵锁链撞击的声响。随后,两个穿着白色长袍戴兜帽的人走了进来,他们两个一左一右,驾着一个看起来已经失去意识昏迷过去的年轻女人。他们将那个女人用锁链*在鬼山莲泉对面的那个空水槽中间竖立的那根石柱上,然后就离开了。
昏暗的光线里,鬼山莲泉无法看清对面那个女人的面容,只是从她的装束上看来,感觉非常眼熟。她的衣服已经破烂不堪,并且浑身都是褐色的血迹,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依然可以闻到一股已经隐隐发臭的血腥味。可以肯定,她的身上一定有很多已经开始溃烂的伤口。
莲泉闭上眼睛,从对方体内传来的魂力看来,她没有生命危险,身体虽然受了很多创伤,但是都不致命,并且她的身体正在快速地恢复着,而更奇怪的,是她体内的魂路仿佛是活物一样,正在生长、改变、重建……她体内的灵魂回路如同植物的根系,在缓慢地生长着……
黑暗里再一次传来脚步声,莲泉立刻低下头,假装处于之前的沉睡状态。莲泉透过微微睁开的眼帘,可以看见刚刚那两个离开的人又返了回来,只是他们手上多了一个沉甸甸的木桶,他们两个将木桶抬到那个方形石槽边上,看了看奄奄一息的女人。
“怎么着,是现在就倒进去,还是等她恢复些体能再说?你也知道,这玩意儿……我怕她扛不住,要是把她弄死了,我们也就等着被割喉咙吧。”其中一个白衣人压低声音问道。
“谁知道她恢复得什么时候了,刚刚在深渊回廊里,都已经那样了她都没死,现在肯定也死不了。赶紧把,我们还得在天亮之后干别的事儿去呢。”另一个人不耐烦地回答道。
“行,那倒吧。”
两个人把桶盖揭开,然后将木桶翻倒过来,在莲泉的位置,只能看到无数黑红色拳头大小石块样的东西,哗啦啦地倒进了水槽里。
“赶紧走吧,这玩意儿,弄到身上可不是开玩笑的。”
“好吧,我本来还想看看呢,看这个女怪物怎么对付这些玩意儿。”白衣人悻悻地说着。说完,两个人消失在黑暗里。
两个白衣人的脚步声刚刚消失不久,那些倒进石槽里的黑红色石块,就一个一个地活动起来,莲泉借着石壁上的光线,凝神细看,当她看清楚石槽里的东西时,她空荡荡的胃部瞬间涌起一阵恶心的酸水。
那些拳头大小的石块,是一个又一个的甲虫,它们的背部光滑而又坚硬,发出圆润的黑红光泽,它们蜷缩在腹部的锋利触脚,此刻已经伸展开来,它们仿佛闻到了血液的气息,纷纷沿着那个女人*的双脚,往她的身体上爬去,先爬上她躯体的甲虫都在她的肌肤上停留下来,原地不动,她的脚背、脚腕、小腿,迅速地密密麻麻地吸满了这样一个个的坚硬甲虫,而更多的甲虫循着血液的味道,往更高处的裸露的肌肤上爬去,大腿、腰部、胸部……昏迷的女人突然清醒过来,她身体上发出来的剧痛把她从昏迷中,拉近一片清醒而尖锐的疼痛里来。
“救我……”她的喉咙里发出浑浊的咕咕声,听起来异常瘆人,空气里迅速扩散出剧烈的血腥味道。莲泉的头皮一阵发麻,对面的女人开始忍不住惨叫起来,尖锐的哀号回荡在幽暗的石穴里。
莲泉看清楚了那些甲虫,毫无疑问,那些都是常年寄居在深渊回廊地底洞穴深处的腐血金甲虫。它们只要闻到血液的味道,就会飞快聚集,一旦接触到人或者动物的肌肤,它们腹部的甲壳就会裂开,然后无数白色的丝虫般的触须从里面喷涌而出,刺穿肌肤,牢牢地将甲虫吸附在血肉之上,白色丝虫触须会不断吸食血液,直到整个甲虫的躯体变得腥红发亮,仿佛一个盛满血浆的球体。
“救我……”哪个女人的声音愈发尖锐,她被锁住的双手,只能够移动到肩膀的位置,将脖子上、肩膀上的腐血金甲虫撕扯下来,那些白色触须已经深深地刺进了皮肤,所以,当她扯下一枚甲虫的时候,一块拳头大小的皮肤就粘在甲虫的腹部,从身上撕扯下来,留下一个红色的血洞,往外汩汩地冒血。
——腐血金甲虫的白色触须天然就具有阻止血液凝固的毒性,所有的伤口都很难愈合,不医治的话就会一直流血不止。
鬼山莲泉瞳孔一紧,一枚企图爬到那个女人脸上的腐血金甲虫“噗”的一声炸成了一朵红色的冰花。但迅速地,莲泉就感觉到了体内一股撕裂般的疼痛。她的魂路像是被切割的支离破碎,魂力运行不断地受阻,每到一个断点,就发出尖锐的疼痛来。
她咬了咬牙,双手一握,石槽里连续发出一阵密集的“噗”“噗”声响,无数金甲虫体内的血浆在莲泉魂力的驱动下,凝结成冰,炸裂了它们坚硬的躯壳。随着莲泉的魂力驱动越来越大,她体内的痛感仿佛潮汐般涌涨而起,快要将她的神志吞噬了。
鬼山莲泉狠了狠心,猛然催动起巨大的魂力,她身上浮现出来的金黄色纹路,瞬间将黑暗的空间照亮,然后,就彻底地熄灭了下去。她被一阵结实的剧痛掀得晕了过去,仿佛被一面厚重的墙迎面砸到一般,失去了知觉。
两个昏迷的女人中间,是遍地的暗红色冰碴。无数腐血金甲虫的残骸,掉落了一地。
当鬼山莲泉从痛觉中恢复清醒的意识时,她看见对面石柱上的那个女人,也已经清醒了过来。她此刻仰着头,石壁上的火光映照在她的脸上,照出她精致的五官——神音。
鬼山莲泉心里涌起一阵寒意。没想到,这个之前一直追杀自己,不可一世的杀戮使徒,如今和自己一样,成为了这个石穴的囚犯。
“谢谢你,”神音看着清醒过来的鬼山莲泉,低声说,“鬼山莲泉。”
鬼山莲泉苦笑一下,没想到,她也认出了自己。
仿佛命运对人的嘲弄一样,不久之前,她们两个人,还在彼此厮杀,恨不得置对方于死地,而现在,两个人都同样被锁链禁锢在这里,无法脱身。
“你知道这是那儿么?”鬼山莲泉问,“那些人是什么人?”
神音的脸上露出一丝惊讶,但瞬间就变成了无可奈何的苦笑,她说:“囚禁我们的人,是白银祭祀的使者,这里不是别的地方,正是格兰尔特,神圣帝都的心脏。”
“什么?”鬼山莲泉脸色苍白,她深呼吸了一下,问,“我被抓回来,这个我能明白,本来我和哥哥缝魂,就一直是处在被追杀的红讯之下。但是,为什么连你也……”
“还不是因为你的关系……”神音苦笑着,咳嗽了几下,嘴角又流下一缕鲜血。
“因为我?”鬼山莲泉不懂。
“因为你和银尘,把吉尔伽美什从囚禁之地释放了出来。”
“但这和你被囚禁有什么关系?”鬼山莲泉问。
“因为吉尔伽美什被释放之后,白银祭祀认为他一定会复仇,所以,当下需要更多拥有超强魂力的王爵作为对抗吉尔伽美什的筹码……然而,短时间想要培养出新的王爵,谈何容易。所以,白银祭祀只能利用现在具有成长潜能的王爵或者使徒,让他们在非常规的状态下,迅速突破魂力巅峰,从而变成拥有爆炸性魂力的怪物……”
鬼山莲泉心里隐隐升起一种冰冷的预感……
“你猜得没错……”神音看着莲泉凝重的面孔,清了清喉咙里的血块,继续说道,“他们知道了我的天赋之后,就将我囚禁了起来。因为我的天赋是在承受攻击之后,修复自己的魂路,进化自己的魂力能量,所以,他们之前一直将我囚在深渊回廊里,最开始将我丢在深渊回廊的边缘地带,那里的魂兽我还能应付,随着我的魂力逐渐增强,魂路逐渐完善修复,他们就将我逐渐带往深渊回廊的中心……你也知道,那里的魂兽有多么可怕,好几次,我都处在濒死的边缘,可以说,现在我的身体上,没有一块肌肤是完全没有受过伤的,每一次攻击完成之后,他们就把血淋淋的我,从深渊回来拖回来,然后等我恢复之后,再丢给更多更恐怖的魂兽进攻。随后,他们发现了我的天福利更深层的秘密,那就是,我承受伤害之后,不仅仅能增加我魂力的上限,更能将对方攻击我的特性,吸纳进我的魂力属性里来……”
“什么意思?”鬼山莲泉不明白。
“比如说,刚刚的腐血金甲虫,你肯定知道,这种甲虫一旦吸附到你的皮肤上,它们分泌的毒液里,有种抗血凝结的毒素,而现在,我的攻击方式,所造成的对方的伤害,也带用了同样的性质,也就是我的魂力里,也多了这种毒素,我在你身上划开的伤口,也将变得难以凝结,不停流血……”
“既然你承受了这么多的伤害,你的魂力应该已经进化到了很高的水准了,为什么你还不逃走呢?”鬼山莲泉的瞳孔剧烈地颤抖着,她的脑海里剧烈翻滚着种种恐怖的猜测。她突然想起什么,盯着神音,冷冷地问:“你手上的这些铁锁链,完全难不住你吧?”
鬼山莲泉说完,突然想起,之前当她被腐血金甲虫吸食血液的时候,她完全可以自己用魂力将甲虫击碎,而不需要远处的自己来帮忙啊。
神音摇摇头,低低叹息了一声,说:“我的爵印已经被他们用不知道什么手段,给封印了起来。所有的魂力都被锁在爵印里,无法流动到魂路中,我现在,和一个平明百姓,没有任何区别。”
鬼山莲泉的目光放松下来,她说:“那我应该也是被封印了。我只要一运行魂力,全身的魂路就发出尖锐的疼痛来,像要把我撕开一样。”
但神音却摇了摇头,“你应该不是的。如果是爵印被封印了,那么连一丁点儿的魂力都无法运行,你至少还能运魂,只是会产生剧痛而已。所以昨晚,如果你不救我,估计我就……”
“那我为什么……”鬼山莲泉脸上是困惑的表情。
“你难道没有发现……”神音显然很吃惊鬼山莲泉竟然不知道自己发生了什么事情,“你的身体里面,被植入了第三种崭新的回路么……”
“什么?!”鬼山莲泉惊讶地张开了口,但随即,她立刻明白了自己身体里发生了什么……原来,自己曾经的两种并生的魂路,此刻已经被第三种崭新的魂路给生硬地切割开了,仿佛外来的侵蚀根系般,将自己曾经的魂路全部改写、切割、阻隔……怪不得只要一运行魂力,身体里就仿佛撕裂般痛苦。
“白银祭祀这样做,其实是很冒险的……”神音看着莲泉,脸上的表情有一种怜悯,“虽然你体内有‘永生王爵’的那套极限愈合魂路打底,但是,你已经并生了两种魂路,身体里的经脉血管神经系统,已经被改写过一次了,再加上一种魂路,其实是在*……赌‘永生回路’的力量到底有多么强大,而赌注就是你的命。”
“原来他们抓我,目的是这个……”
“不仅仅是这个。”神音的眼睛里,闪动着悲哀的光芒,“如果你能够活下来,那么,他们将会把你的身体里那套‘永生回路’剥离出来,植入我的体内,这样,我都能够承受的攻击强度,将变得难以想象,我也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变成他们想要的怪物了……而且……”
神音的目光闪动着,似乎在考虑应该怎么措辞。
“而且什么……难道还有比这更恐怖的事情么……”鬼山莲泉双手冰凉。
“我想,它们真正的目的,恐怕都不在我身上。毕竟,我只是一个个别的个体。而对于他们来说,你才是真正最具价值的标本,如果能够成功地将你身上的魂路剥离复制出来,那么,他们就可以将无数种具有各种天赋能量的魂路,搭配着永生回路,种植进新王爵使徒体内……它们将让双生王爵这种超越常规的存在,从一个‘亚斯蓝从未有过的奇迹’,变成‘量产’,到那个时候……”
神音的话突然生硬地断在空气里,仿佛黑暗里有鬼魅突然割去了她的舌头,这瞬间降临的寂静,让鬼山莲泉全身泛起寒栗。她看着神音突然被恐惧笼罩的脸,发现她的眼睛正斜斜地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左后方的黑暗空间,仿佛自己左面背后,站着一个恐怖的死灵。
鬼山莲泉猛然回过头去,她发现了神音突然停止说话的原因。
黑暗里,一个穿着奇异服饰的少年,正对着塔门两个,灿烂地微笑着。
他慢慢地从黑暗里走出来,停留在两个人的中间,他轻轻一跃,仿佛没有重量一般,蹿上旁边的石桌上,他用一种很潇洒惬意的方式蹲在桌面上,来回打量着神音和莲泉。他咧开嘴,脸上绽放出一个动人的微笑,他的牙齿洁白无瑕:“你们两个说的话,很有意思啊……”
“你是谁?”鬼山莲泉打量他的穿着,分辨着他说话的口音,他的口音明显不是亚斯蓝的人,“你不是水源的人,怎么能够进入到心脏里?”
“你真有意思啊……”少年在桌面上坐下来,两条长腿垂下来,他脚上的靴子边缘,是无数白银链子坠成的流苏,看起来奢华而又精致,他的肩膀上、领口上,都点缀着光滑柔软的皮毛,看起来像是来自寒冷地带的人,“他们都已经这样对待你了,你还在担心别人是怎么进到这里来的。我搞不懂了。”他摇了摇头,装出一副发愁的样子,但就连皱起眉毛的一脸苦相,也难以掩盖他的五官流露出来的俊美。他的脸是一副遥远极北之地人的血统长相,挺拔的鼻梁和深邃的眉眼,眉毛浓密地纠缠在一起,眼窝宛如深深嵌进眉毛下的两口深泉。他的皮肤像是柔软的白雪,即使在这样昏暗的光线下,也能感觉到他肌肤上那种柔和的光芒。
“你是谁?究竟来这里干什么?”神音问道。
“我啊,”少年轻轻一跃,从桌子上跳下来,他的动作说不出的轻盈,仿佛被风缠绕着,能够在空气里漂浮一样,“我是个贼。我呢,来这里偷一点儿东西。当然,我要偷的东西不是你们。”
他走过来,看了看莲泉,又看了看神音,说:“不过呢,听了你们两个刚刚的对话,我觉得,把你们两个一起偷出去,也是个好主意。就像你说的那样,你们,确实是两个非常不错的标本呢。”
少年在黑暗里,轻轻地笑起来,她的声音爽朗而有磁性,仿佛带着花香的风,“但是呢,我得先去找一找那个东西,找到了,再来找你们。”他转过头,露出雪白的牙齿,“顺便说一下,我的名字,叫阿克琉克。”
说完,他的身影在黑暗里晃了几下,就仿佛风一般消散了,光线里还残留着他那张英俊面容上的微笑,但他的人,已经如同幽灵般,隐没在黑暗里.

❸ 警察和赞美诗的全文阅读

索比急躁不安地躺在麦迪逊广场的长凳上,辗转反侧。每当雁群在夜空中引颈高歌,缺少海豹皮衣的女人对丈夫加倍的温存亲热,索比在街心公园的长凳上焦躁不安、翻来覆去的时候,人们就明白,冬天已近在咫尺了。
一片枯叶落在索比的大腿上,那是杰克·弗洛斯特①的卡片。杰克对麦迪逊广场的常住居民非常客气,每年来临之先,总要打一声招呼。在十字街头,他把名片交给“户外大厦”的信使“北风”,好让住户们有个准备。
索比意识到,该是自己下决心的时候了,马上组织单人财务委员会,以便抵御即将临近的严寒,因此,他急躁不安地在长凳上辗转反侧。索比越冬的抱负并不算最高,他不想在地中海巡游,也不想到南方去晒令人昏睡的太阳,更没想过到维苏威海湾漂泊。他梦寐以求的只要在岛上待三个月就足够了。整整三个月,有饭吃,有床睡,还有志趣相投的伙伴,而且不受“北风”和警察的侵扰。对索比而言,这就是日思夜想的最大愿望。
多年来,好客的布莱克韦尔岛②的监狱一直是索比冬天的寓所。正像福气比他好的纽约人每年冬天买票去棕榈滩③和里维埃拉④一样,索比也要为一年一度逃奔岛上作些必要的安排。现在又到时候了。昨天晚上,他睡在古老广场上喷水池旁的长凳上,用三张星期日的报纸分别垫在上衣里、包着脚踝、盖住大腿,也没能抵挡住严寒的袭击。因此,在他的脑袋里,岛子的影象又即时而鲜明地浮现出来。他诅咒那些以慈善名义对城镇穷苦人所设的布施。在索比眼里,法律比救济更为宽厚。他可以去的地方不少,有市政办的、救济机关办的各式各样的组织,他都可以去混吃、混住,勉强度日,但接受施舍,对索比这样一位灵魂高傲的人来讲,是一种不可忍受的折磨。从慈善机构的手里接受任何一点好处,钱固然不必付,但你必须遭受精神上的屈辱来作为回报。正如恺撒对待布鲁图一样⑤,凡事有利必有弊,要睡上慈善机构的床,先得让人押去洗个澡;要吃施舍的一片面包,得先交待清楚个人的来历和隐私。因此,倒不如当个法律的座上宾还好得多。虽然法律铁面无私、照章办事,但至少不会过分地干涉正人君子的私事。
一旦决定了去岛上,索比便立即着手将它变为现实。要兑现自己的意愿,有许多简捷的途径,其中最舒服的莫过于去某家豪华餐厅大吃一台,然后呢,承认自己身无分文,无力支付,这样便安安静静、毫不声张地被交给警察。其余的一切就该由通商量的治安推事来应付了。
索比离开长凳,踱出广场,跨过百老汇大街和第五大街的交汇处那片沥青铺就的平坦路面。他转向百老汇大街,在一家灯火辉煌的咖啡馆前停下脚步,在这里,每天晚上聚积着葡萄、蚕丝和原生质的最佳制品⑥。
索比对自己的马甲从最下一颗纽扣之上还颇有信心,他修过面,上衣也还够气派,他那整洁的黑领结是感恩节时一位教会的女士送给他的。只要他到餐桌之前不被人猜疑,成功就属于他了。他露在桌面的上半身绝不会让侍者生疑。索比想到,一只烤野鸭很对劲——再来一瓶夏布利酒⑦,然后是卡门贝干酪⑧,一小杯清咖啡和一只雪茄烟。一美元一只的雪茄就足够了。全部加起来的价钱不宜太高,以免遭到咖啡馆太过厉害的报复;然而,吃下这一餐会使他走向冬季避难所的行程中心满意足、无忧无虑了。
可是,索比的脚刚踏进门,领班侍者的眼睛便落在了他那旧裤子和破皮鞋上。强壮迅急的手掌推了他个转身,悄无声息地被押了出来,推上了人行道,拯救了那只险遭毒手的野鸭的可怜命运。
索比离开了百老汇大街。看起来,靠大吃一通走向垂涎三尺的岛上,这办法是行不通了。要进监狱,还得另打主意。
在第六大街的拐角处,灯火通明、陈设精巧的大玻璃橱窗内的商品尤其诱人注目。索比捡起一块鹅卵石,向玻璃窗砸去。人们从转弯处奔来,领头的就是一位巡警。索比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两手插在裤袋里,对着黄铜纽扣微笑⑨。
“肇事的家伙跑哪儿去了?”警官气急败坏地问道。
“你不以为这事与我有关吗?”索比说,多少带点嘲讽语气,但很友好,如同他正交着桃花运呢。
警察根本没把索比看成作案对象。毁坏窗子的人绝对不会留在现场与法律的宠臣攀谈,早就溜之大吉啦。警察看到半条街外有个人正跑去赶一辆车,便挥舞着警棍追了上去。索比心里十分憎恶,只得拖着脚步,重新开始游荡。他再一次失算了。
对面街上,有一家不太招眼的餐厅,它可以填饱肚子,又花不了多少钱。它的碗具粗糙,空气混浊,汤菜淡如水,餐巾薄如绢。索比穿着那令人诅咒的鞋子和暴露身份的裤子跨进餐厅,上帝保佑、还没遭到白眼。他走到桌前坐下,吃了牛排,煎饼、炸面饼圈和馅饼。然后,他向侍者坦露真象:他和钱老爷从无交往。
“现在,快去叫警察,”索比说。“别让大爷久等。”
“用不着找警察,”侍者说,声音滑腻得如同奶油蛋糕,眼睛红得好似曼哈顿开胃酒中的樱桃。“喂,阿康!”
两个侍者干净利落地把他推倒在又冷又硬的人行道上,左耳着地。索比艰难地一点一点地从地上爬起来,好似木匠打开折尺一样,接着拍掉衣服上的尘土。被捕的愿望仅仅是美梦一个,那个岛子是太遥远了。相隔两个门面的药店前,站着一名警察,他笑了笑,便沿街走去。
索比走过五个街口之后,设法被捕的气又回来了。这一次出现的机会极为难得,他满以为十拿九稳哩。一位衣着简朴但讨人喜欢的年轻女人站在橱窗前,兴趣十足地瞪着陈列的修面杯和墨水瓶架入了迷。而两码之外,一位彪形大汉警察正靠在水龙头上,神情严肃。
索比的计划是装扮成一个下流、讨厌的“捣蛋鬼”。他的对象文雅娴静,又有一位忠于职守的警察近在眼前,这使他足以相信,警察的双手抓住他的手膀的滋味该是多么愉快呵,在岛上的小安乐窝里度过这个冬季就有了保证。
索比扶正了教会的女士送给他的领结,拉出缩进去的衬衣袖口,把帽子往后一掀,歪得几乎要落下来,侧身向那女人挨将过去。他对她送秋波,清嗓子,哼哼哈哈,嬉皮笑脸,把小流氓所干的一切卑鄙无耻的勾当表演得惟妙惟肖。他斜眼望去,看见那个警察正死死盯住他。年轻女人移开了几步,又沉醉于观赏那修面杯。索比跟过去,大胆地走近她,举了举帽子,说:“啊哈,比德莉亚,你不想去我的院子里玩玩吗?”
警察仍旧死死盯住。受人轻薄的年轻女人只需将手一招,就等于已经上路去岛上的安乐窝了。在想象中,他已经感觉到警察分局的舒适和温暖了。年轻女人转身面对着他,伸出一只手,捉住了索比的上衣袖口。
“当然罗,迈克,”她兴高采烈地说,“如果你肯破费给我买一杯啤酒的话。要不是那个警察老瞅住我,早就同你搭腔了。”
年轻女人像常青藤攀附着他这棵大橡树一样。索比从警察身边走过,心中懊丧不已。看来命中注定,他该自由。
一到拐弯处,他甩掉女伴,撒腿就跑。他一口气跑到老远的一个地方。这儿,整夜都是最明亮的灯光,最轻松的心情,最轻率的誓言和最轻快的歌剧。淑女们披着皮裘,绅士们身着大衣,在这凛冽的严寒中欢天喜地地走来走去。索比突然感到一阵恐惧,也许是某种可怕的魔法制住了他,使他免除了被捕。这念头令他心惊肉跳。但是,当他看见一个警察在灯火通明的剧院门前大模大样地巡逻时,他立刻捞到了“扰乱治安”这根救命稻草。
索比在人行道上扯开那破锣似的嗓子,像醉鬼一样胡闹。
他又跳,又吼,又叫,使尽各种伎俩来搅扰这苍穹。
警察旋转着他的警棍,扭身用背对着索比,向一位市民解释说:“这是个耶鲁小子在庆祝胜利,他们同哈特福德学院赛球,请人家吃了个大鹅蛋。声音是有点儿大,但不碍事。我们上峰有指示,让他们闹去吧。”
索比怏怏不乐地停止了白费力气的闹嚷。难道就永远没有警察对他下手吗?在他的幻梦中,那岛屿似乎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阿卡狄亚⑩了。他扣好单薄的上衣,以便抵挡刺骨的寒风。
索比看到雪茄烟店里有一位衣冠楚楚的人正对着火头点烟。那人进店时,把绸伞靠在门边。索比跨进店门,拿起绸伞,漫不经心地退了出来。点烟人匆匆追了出来。
“我的伞,”他厉声道。
“呵,是吗?”索比冷笑说;在小偷摸小摸之上,再加上一条侮辱罪吧。“好哇,那你为什么不叫警察呢?没错,我拿了。你的伞!为什么不叫巡警呢?拐角那儿就站着一个哩。”
绸伞的主人放慢了脚步,索比也跟着慢了下来。他有一种预感,命运会再一次同他作对。那位警察好奇地瞧着他们俩。
“当然罗,”绸伞主人说,“那是,噢,你知道有时会出现这类误会……我……要是这伞是你的,我希望你别见怪……我是今天早上在餐厅捡的……要是你认出是你的,那么……我希望你别……”
“当然是我的,”索比恶狠狠地说。
绸伞的前主人悻悻地退了开去。那位警察慌忙不迭地跑去搀扶一个身披夜礼服斗篷、头发金黄的高个子女人穿过横街,以免两条街之外驶来的街车会碰着她。
索比往东走,穿过一条因翻修弄得高低不平的街道。他怒气冲天地把绸伞猛地掷进一个坑里。他咕咕哝哝地抱怨那些头戴钢盔、手执警棍的家伙。因为他一心只想落入法网,而他们则偏偏把他当成永不出错的国王⑾。
最后,索比来到了通往东区的一条街上,这儿的灯光暗淡,嘈杂声也若有若无。他顺着街道向麦迪逊广场走去,即使他的家仅仅是公园里的一条长凳,但回家的本能还是把他带到了那儿。
可是,在一个异常幽静的转角处,索比停住了。这儿有一座古老的教堂,样子古雅,显得零乱,是带山墙的建筑。柔和的灯光透过淡紫色的玻璃窗映射出来,毫无疑问,是风琴师在练熟星期天的赞美诗。悦耳的乐声飘进索比的耳朵,吸引了他,把他粘在了螺旋形的铁栏杆上。
月亮挂在高高的夜空,光辉、静穆;行人和车辆寥寥无几;屋檐下的燕雀在睡梦中几声啁啾——这会儿有如乡村中教堂墓地的气氛。风琴师弹奏的赞美诗拨动了伏在铁栏杆上的索比的心弦,因为当他生活中拥有母爱、玫瑰、抱负、朋友以及纯洁无邪的思想和洁白的衣领时,他是非常熟悉赞美诗的。
索比的敏感心情同老教堂的潜移默化交融在一起,使他的灵魂猛然间出现了奇妙的变化。他立刻惊恐地醒悟到自己已经坠入了深渊,堕落的岁月,可耻的欲念,悲观失望,才穷智竭,动机卑鄙——这一切构成了他的全部生活。
顷刻间,这种新的思想境界令他激动万分。一股迅急而强烈的冲动鼓舞着他去迎战坎坷的人生。他要把自己拖出泥淖,他要征服那一度驾驭自己的恶魔。时间尚不晚,他还算年轻,他要再现当年的雄心壮志,并坚定不移地去实现它。管风琴的庄重而甜美音调已经在他的内心深处引起了一场革命。明天,他要去繁华的商业区找事干。有个皮货进口商一度让他当司机,明天找到他,接下这份差事。他愿意做个煊赫一时的人物。他要……
索比感到有只手按在他的胳膊上。他霍地扭过头来,只见一位警察的宽脸盘。
“你在这儿干什么呀?”警察问道。
“没干什么,”索比说。
“那就跟我来,”警察说。
第二天早晨,警察局法庭的法官宣判道:“布莱克韦尔岛,三个月。”
①杰克·弗洛斯特(jack frost):“霜冻”的拟人化称呼。
②布莱克韦尔岛(blackwell):在纽约东河上。岛上有监狱。
③棕榈滩(palm beach):美国佛罗里达州东南部城镇,冬令游憩胜地。
④里维埃拉(the riviera):南欧沿地中海一段地区,在法国的东南部和意大利的西北部,是假节日憩游胜地。
⑤恺撒(julius caesar):(100—44bc)罗马统帅、政治家,罗马的独裁者,被共和派贵族刺杀。布鲁图(brutus):(85—42bc)罗马贵族派政治家,刺杀恺撒的主谋,后逃希腊,集结军队对抗安东尼和屋大维联军,因战败自杀。
⑥作者诙谐的说法,指美酒、华丽衣物和上流人物。
⑦夏布利酒(chablis):原产于法国的Chablis地方的一种无甜味的白葡萄酒。
⑧卡门贝(carmembert)干酪(cheese):一种产于法国的软干酪。原为Fr.诺曼底一村庄,产此干酪而得名。
⑨指警察,因警察上衣的纽扣是黄铜制的。
⑩阿卡狄亚(Arcadia):原为古希腊一山区,现在伯罗奔尼撒半岛中部,以其居民过着田园牧歌式的淳朴生活而著称,现指“世外桃源”。
⑾英语谚语:国王不可能犯错误(king can do no w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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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东郁闷,打是肯定下不去手。

他干脆将苏菲拦腰抱起,转手丢向身后的大床,就当是给她一个教训。

“啊!”

苏菲一声尖叫,顺手拽了一把赵东的衣角,将他整个人一同带倒!

最开始的确是打架,打的难舍难分。

最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滚到了一起。

各有心事的两个人,开始疯狂的纠缠着,身上的衣服也被一件一件扯落。

苏菲依旧像是狂风暴雨中的一叶扁舟,被一阵一阵的狂风推上浪尖。

不过这一次她占着上风,直到最后跌落在沙滩上……

风雨骤停。

赵东点上一根烟,身体爽了,心情却有点糟糕。

因为麻烦没有解决,反而变得更加复杂了。

苏菲这次平静了很多,“从我的床上滚下去!”

赵东黑着脸,都说男人提上裤子就不认账,这话有偏颇。

等他三两下穿好衣服,苏菲已经打开了钱夹。

“我说了,钱不用给我,从物业费里面扣。”

“这是你的劳动所得!”

苏菲把钱一扔,算是为两个人的关系找到了一个完美的解释。

赵东阴沉着脸,心情不爽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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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岁那年,我正给旧金山的一个矿业经济人打工,把证券交易所的门槛摸得清清楚楚。我是只身混世界,除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一身清白,就再也没什么可依靠的了;不过,这反倒让我脚踏实地,不做那没影儿的发财梦,死心塌地奔自己的前程。
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盘,时间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喜欢弄条小船到海湾里去消磨这些时光。有一天我驶得远了点儿,漂到了茫茫大海上。正当夜幕降临,眼看就要没了盼头的时候,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搭救了我。漫漫的旅途风狂雨暴,他们让我以工代票,干普通水手的活儿。到伦敦上岸的时候,我鹑衣百结,兜里只剩了一块钱。连吃带住,我用这一块钱顶了二十四个小时。再往后的二十四个小时里,我就饥肠辘辘,无处栖身了。
第二天上午大约十点钟光景,我破衣烂衫,饿着肚子正沿波特兰大道往前蹭。这时候,一个保姆领着孩子路过,那孩子把手上刚咬了一口的大个儿甜梨扔进了下水道。不用说,我停了下来,满含欲望的眼光罩住了那个脏兮兮的宝物儿。我口水直淌,肚子里都伸出手来,全心全意地乞求这个宝贝儿。可是,只要我刚一动弹,想去拣梨,总有哪一双过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没事人一样,好像从来就没在那个烂梨身上打过主意。这出戏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着那个梨。我受尽煎熬t正打算放开胆量、撕破脸皮去抓梨的时候,我身后的一扇窗子打开了,一位先生从里面发话:
“请到这儿来。”
一个衣着华丽的仆人把我接了进去,领到一个豪华房间,里头坐着两位上了岁数的绅士。他们打发走仆人,让我坐下。他们刚刚吃了早餐,看着那些残羹剩饭,我简直透不过气来。有这些吃的东西在场,我无论如何也集中不了精力,可是人家没请我品尝,我也只好尽力忍着。
这里刚刚发生过的事,我是过了好多天以后才明白的,不过现在我就马上说给你听。这对老兄弟为一件事已经有两天争得不可开交了,最后他们同意打个赌来分出高低——无论什么事英国人靠打赌都能一了百了。
你也许记得,英格兰银行曾经发行过两张一百万英镑的大钞,用于和某国公对公交易之类的特殊目的。不知怎么搞的,这两张大钞只有一张用过后注销了;另一张则一直躺在英格兰银行的金库里睡大觉。且说这两兄弟聊着聊着,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特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他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以外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说这人会饿死;弟弟说饿不死。大哥说,别说去银行了,无论去哪儿这人也花不掉那张大钞,因为他会当场被抓住。兄弟两个就这样争执不下,后来弟弟说他愿出两万镑打赌,这人靠百万英镑大钞无论如何也能活三十天,而且进不了监狱。大哥同意打赌,弟弟就到英格兰银行把大钞买了回来。你看,英国男子汉就是这样,魄力十足。然后,他口述一信,叫一个文书用漂亮的楷体字誊清;然后,两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来一个能消受大钞的合适人选。
他们检阅着一张张经过窗前的脸。有的虽然老实,却不够聪明;有的够聪明,却不够老实;还有不少又聪明又老实的,可人穷得不彻底;等到个赤贫的。又不是外地人——总是不能尽如人意。就在这时,我来了;他们俩认定我具备所有条件,于是一致选定了我;可我呢,正等着知道叫我进来到底要干什么。他们开始问一些有关我个人的问题,很快就弄清楚了我的来龙去脉。最后,他们告诉我,我正合他们的心意。我说,我打心眼里高兴,可不知道这心意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时,俩人当中的一位交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一看便知。我正要打开,可他又不让;要我带到住处去仔仔细细地看,不要草率从事,也不用慌慌张张。我满腹狐疑,想把话头再往外引一引,可是他们不干。我只好揣着一肚子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感觉往外走,他们明摆着是自己逗乐,拿我耍着玩;不过,我还是得顺着他们,这时的处境容不得我对这些阔佬大亨耍脾气。
本来,我能把那个梨拣起来,明目张胆地吃进肚子去了,可现在那个梨已经无影无踪;就因为那倒霉的差事,把我的梨弄丢了。想到这里,我对那两个人就气不打一处来。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我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说真的,这时我对他们可是另眼相看喽!我急不可待地把信和钱往马甲兜里一塞,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好,这一顿猛吃呀!最后,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去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我就差点昏倒。五百万美元!乖乖,我懵了。
我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这时候,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小吃店老板。他的目光粘在大钞上,像五雷轰顶一般。他正在全心全意地祷告上帝,看来手脚都不能动弹了。我一下子计上心来,做了这时按人之常情应该做的事。我把那张大钞递到他眼前,小心翼翼地说:
“请找钱吧。”
他恢复了常态,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不论我怎么说他也不接。他心里想看,一个劲地打量那张大票;好像怎么看也饱不了眼福,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我说:
“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可这事还得办哪。请您找钱吧,我没带别的票子。”
他却说没关系,这点小钱儿何足挂齿,日后再说吧。我说,我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到这儿来了;可他说那也不要紧,他可以等着,而且,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账呢,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他说,我只不过因为好逗个乐于,愿意打扮成这样来跟老百姓开个玩笑,他总不至于因此就信不过像我这么有钱的先生吧。这时候又进来了一位顾客,小吃店老板示意我收起那张巨无霸,然后作揖打恭地一直把我送了出来。我径直奔那所宅子去找两兄弟,让他们在警察把我抓起来之前纠正这个错误。尽管这不是我的错,可我还是提心吊胆——说实在的,简直是胆战心惊。我见人见得多了,我明白,要是他们发现把一百万镑的大钞错当一镑给了一个流浪汉,他们决不会怪自己眼神不好,非把那个流浪汉骂个狗血喷头。快走到那宅子的时候,我看到一切如常,断定还没有人发觉这错票的事,也就不那么紧张了。我摁了门铃。原先那个仆人又出来了。我求见那两位先生。
“他们走了。”他用这类人那种不可一世的冷冰冰的口气说。
“走了?去哪儿了?”
“出远门了。”
“可——上哪儿啦?”
“我想是去欧洲大陆了吧。”
“欧洲大陆?”
“没错,先生。”
“怎么走的——走的是哪条路呀?”
“我说不上,先生。”
“什么时候回来呢?”
“他们说,得一个月吧。”
“一个月!唉,这可糟了!帮忙想想办法,看怎么能给他们传个话。这事要紧着哪。”
一实在办不到。他们上哪儿了我一无所知,先生。”
“那,我一定要见这家的其他人。”
“其他人也走了;出国好几个月了——我想,是去埃及和印度了吧。”
“伙计,出了件大错特错的事。他们不到天黑就会转回来。请你告诉他们我来过,不把这事全办妥,我还会接着来,他们用不着担心。”
“只要他们回来我就转告,不过,我想他们不会回来。他们说过,不出一个钟头你就会来打听,我呢,一定要告诉你什么事都没出;等时候一到,他们自然会在这儿候着你。”
我只好打住,走开了。搞的什么鬼!我真是摸不着头脑。“等时候一到”他们会在这儿。这是什么意思?哦,没准那封信上说了。我把刚才忘了的那封信抽出来一看,信上是这样说的:
看面相可知,你是个又聪明、又诚实的人。我们猜,你很穷,是个外地人。你会在信封里找到一笔钱。这笔钱借你用三十天,不计利息。期满时来此宅通报。我们在你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我赢了,你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职位——也就是说,你能证明自己熟悉和胜任的任何职位均可。
没落款,没地址,也没有日期。
好嘛,这真是一团乱麻!现在你当然明白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可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谜洞对我来说深不可测、漆黑一团。这出把戏我全然不晓,也不知道对我是福还是祸。我来到一个公园坐下来,想理清头绪,看看我怎么办才好。
我经过一个小时的推理,得出了如下结论。
那两个人也许对我是好意,也许是歹意;无从推断——这且不去管它。他们是玩把戏,搞阴谋,做实验,还是搞其他勾当,无从推断——且不去管它。他们拿我打了一个赌;赌什么无从推断——也不去管它。这些确定不了的部分清理完毕,其他的事就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可以归为确定无疑之类了。假如我要求英格兰银行把这钞票存入那人名下,银行会照办的,因为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银行却会知道;不过银行会盘问钞票怎么会到了我手里。说真话,他们自然会送我去收容所;说假话,他们就会送我去拘留所。假如我拿这钞票随便到哪儿换钱,或者是靠它去借钱,后果也是一样。无论愿不愿意,我只能背着这个大包袱走来走去,直到那两个人回来。虽然这东西对我毫无用处,形同粪土,可是我却要一边乞讨度日,一边照管它,看护它。就算我想把它给人,也出不了手,因为不管是老实的良民还是剪径的大盗,无论如何都不会收,连碰都不会碰一下。那两兄弟可以高枕无忧了。就算我把他们的钞票丢了,烧了,他们依然平安无事,因为他们能挂失,银行照样让他们分文不缺;与此同时,我倒要受一个月的罪,没薪水,也不分红——除非我能帮着赢了那个赌,谋到那个许给我的职位。我当然愿得到这职位,这种人赏下来的无论什么职位都值得一干。
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决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转眼间,我的自我感觉好极了。这时,我又在大街上逛了起来。看到一家服装店,一股热望涌上我的心头:甩掉这身破衣裳,给自己换一身体面的行头。我能买得起吗?不行;除了那一百万英镑,我在这世上一无所有。于是,我克制住自己,从服装店前走了过去。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那诱惑把我折磨得好苦。我在服装店前面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以男子汉的气概奋勇抗争着。终于,我投降了;我只有投降。我问他们手头有没有顾客试过的不合身的衣服。我问的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我向他点头示意的伙计走过去,那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人点点头,我朝第三个走过去,他说:
“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把我带到后面的一个房间,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给我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我换上了这套衣服。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而我正急着要衣服穿呢;没什么可挑剔的,我迟迟疑疑地说:
“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
那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
“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
我火了,说:
“朋友,对外地来的,你们不能总拿衣帽取人哪。这套衣服我买得起,就是不愿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添麻烦。”
他稍稍收敛了一点,可那种口气还是暴露无遗。他说:
“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不过,您要是出难题的话,我告诉您,您一张口就咬定我们找不开您带的什么票子,这可是多管闲事。正相反,我们找得开。”
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说:
“哦,那好;对不起了。”
他笑着接了过去,这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虫子爬似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家伙站在那儿捏着钞票,用这副架势定定地瞅。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他神采奕奕地发问:
“哎,怎么啦?有什么问题?想要点什么?”
我说:“什么问题也没有。我正等着找钱哪。”
“快点,快点;找给他钱,托德;找给他钱。”
托德反唇相讥:“找给他钱!说得轻巧,先生,自个儿看看吧,您哪。”
那老板看了一眼,低低地吹了一声动听的口哨,一头扎进那摞退货的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好像是自言自语:
“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非同寻常的百万富翁!托德这个傻瓜!——生就的傻瓜。老是这个样子。把一个个百万富翁都气走了,就因为他分不清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从来就没分清过。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头去。您赏我一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这是给一位外国亲王定做的——先生可能认识,就是尊敬的哈利法克斯·赫斯庞达尔殿下;他把这套衣眼放在这儿,又做了一套丧眼,因为他母亲快不行了——可后来又没有死。不过这没关系;事情哪能老按咱们——这个,老按他们——嘿!裤子正好,正合您的身,先生;再试试马甲;啊哈,也合适!再穿上外衣——上帝!看看,喏!绝了——真是绝了!我干了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哪!”
我表示满意。
“您圣明,先生,圣明;我敢说,这套衣裳还能先顶一阵儿。不过,您等着,瞧我们按您自个儿的尺码给您做衣裳。快,托德,拿本子和笔;我说你记。裤长三十二英寸——”如此等等。还没等我插一句嘴,他已经量完了,正在吩咐做晚礼服、晨礼服、衬衫以及各色各样的衣服。我插了一个空子说:
“亲爱的先生,我不能定做这些衣服,除非您能不定结账的日子,要不然就得给我换开这张钞票。”
“不定日子!这不像话,先生,不像话。是永远——这才像话呢,先生。托德,赶紧把这些衣眼做出来,一刻也别耽搁,送到这位先生的府上去。让那些个不要紧的顾客等着。把这位先生的地址记下来,再——”
“我就要搬家了。我什么时候来再留新地址。”
“您圣明,先生,您圣明。稍等——我送送您,先生。好——您走好,先生,您走好。”
喏,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汉诺威广场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我在那儿用晚餐,可早晨还是到哈里斯家的小吃店去吃个便饭,我就是在那儿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吃的头一顿饭。是我成全了哈里斯。消息传开了,说马甲口袋里揣着百万大钞的古怪老外是这儿的财神爷。这就够了。这原本是一家穷得叮当响、苦巴苦结勉强糊口的小吃店,现在名声大振、顾客盈门了。哈里斯感激不尽,非要借钱给我,还不许我推辞;于是,我虽然一贫如洗,囊中却并不羞涩,日子过得又阔气,又排场。我心里也在打鼓,想着说不定哪天就会露馅,可是,事已至此也只有一往无前了。你看,这本来纯粹是件胡闹的事,可有了这种危机感,竟显出几分严肃、几分伤感和几分悲哀来。夜幕降临后,这悲哀总是在黑暗中走上前来警告我,威胁我;让我唉声叹气,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然而,一到喜气洋洋的白天,这些悲剧因素就烟消云散,无影无踪了。我飘飘然,乐得晕头转向,像喝醉了酒一样。
说来也不足为奇;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何止是一星半点,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刚开始的时候,这些有关我的消息放在杂谈栏的尾巴上;接着我的位置就超过了各位爵士,后来盖过了二等男爵,再往后又凌驾于男爵之上了,如此这般,我的位置越升越高,名气也越来越响,直到无法再高的地方才停了下来。这时候,我已经居于皇室之下和众公爵之上;虽然比不上全英大主教,但足可俯瞰除他以外的一切神职人员。切记,直到这时,我还算不上有声望;只能说是有了名气。就在这时,高潮突起——就像封侯拜将一般——刹那间,我那过眼烟云似的名气化作了天长地久的金子般的声望:《笨拙》画刊登了我的漫画!是啊,如今我已经功成名就,站稳脚跟了。也许还有人调侃,可都透着尊重,既没出格,也不粗鲁;也许还有人发笑,却没有人嘲笑了。那样的日子已经过去。《笨拙》把我画得衣服都开了线,正跟一个伦敦塔的卫兵讨价还价。喏,你可以想见一个向来默默无闻的小伙子,突然间,他的每一句只言片语都会到处传扬;随便走到哪里,都能听见人们相互转告:“那个走路的,就是他!”吃早饭一直有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在包厢一露面,成百上千的望远镜都齐刷刷地瞄了过去。嘿,我一天到晚出尽了风头——也可以说是独领风骚吧。
你看,我还留着那套破衣服呢,时不时地穿出去,为的是品味一下从前那种乐趣:先买点儿小东西,接着受一肚子气,最后用那张百万大钞把势力眼毙掉。可是,我的这种乐趣维持不下去了。画刊上把我的那套行头弄得尽人皆知,只要我穿着它一上街,就有一大群人跟在屁股后面;我刚想买东西,还没来得及拽出那张百万大钞,老板就已经要把整个铺子都赊给我了。
出了名以后的大约十天左右,我去拜会美国公使,想为祖国效一点儿犬马之劳。他用对我这种身份的人恰如其分的热情接待了我,批评我为祖国效力栅栅来迟。公使说当天晚上他正要宴客,刚好有一位嘉宾因病缺席,我只有补这位嘉宾的缺,才能获得公使的原谅。我应允之后,就和公使聊天。一说起来,原来他和我爸爸从小同学,后来又在耶鲁大学同窗就读;一直到我爸爸去世,他俩都是贴心朋友。因此,他吩咐我只要得闲,就来他府上走动走动;我当然愿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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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培养学生长久喜欢读书的习惯




著名儿童文学专家梅子涵先生曾说:“一个希望优秀的人,是应该亲近文学的。亲近文学的方式当然就是阅读。”作为一名语文老师及班主任,我深知阅读对学生成长的影响是多么深远,因此,我就把“引导学生读书”当成了一种责任,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同时,努力引导学生读书,近年来,我所任教的班级的学生几乎人人喜欢读书。为了让学生喜欢读书,我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用自己的读去引导学生读
每年接手新班、面对一批新学生的时候,我都非常希望他们能够喜欢读书,但我从不逼迫他们读,只是经常向他们“汇报”我的读书篇目,把我的读书故事说给学生们听,这样在很短的时间内给学生一种“老师很喜欢读书”的印象。同时,我还会把我读过的好文章读给学生听,这可是学生最喜欢的事情了,有许多学生自己不喜欢读书,却非常喜欢听别人读书。每次当我说“下面我给你们读篇文章”时,学生无论在干什么他们都会赶紧停下来,端端正正地坐好,等着听文章,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愉快的笑容,那种期待的笑容常常让我感动。刚开始读文章的时候,我并不跟他们做过多的交流,一般情况下,读完了就完了,但我能够明显地感觉到许多学生的“若有所思”。这样读过几次之后,我会经常提几个问题或让学生提出问题,我们做简单地交流,读了一个多周以后,有时我会在读文章之前给学生布置个小作业,如:请你记下这篇文章中富有哲理的一个句子或自己喜欢的一个句子等,读完文章后,我会拿出一点点时间让学生交流各自记下的句子。不知不觉中,学生学会了“用心”听,并逐步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良好习惯。也有的时候,遇到非常精彩的文章,我会和学生就文章中的某一问题展开讨论与交流。
一般情况下,读我看过的好文章给学生听不会超过两个周的时间就会有学生把自己看过的好文章主动推荐给我,让我读给同学们听,其实,这才是我真正希望的,从此,好文章就由学生推荐,我几乎就没有机会了,不过,偶尔我还是会把我认为非常好的文章读给学生听,让学生感觉到老师在和他们一起读书。逐渐的,推荐文章已蔚然成风,读书已成为学生的习惯,他们之间经常攀比的是谁推荐的文章多。实践证明,对于引导学生读书来说,两个周足以让我们看到“星火燎原”的美景胜景。
二、让家庭作业与读书齐飞
我觉得学生只是“喜欢”读书还远远不够,还应该让学生学会积累、应用以及提高文化品位与素养。因此,尽管学生已有积累本、日记本和读书故事本,我在布置家庭作业时仍然注重“阅读作业”的布置,即每天晚上让学生读两到三篇的文章,并在作业本上写清楚所读文章的题目以及从中积累的两个或三个富有哲理或有一定意义的句子。我之所以这样做,我是想真实地知道学生的阅读情况,因为家庭作业的批改比较频繁,学生的积累情况很容易就被掌握。通过“阅读作业”的完成情况,我就能够知道学生阅读的文章的质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指导。开始时,许多学生的确不知道什么样的句子是好句子,是值得积累或背记的,只是随便抄了几个,所抄的句子毫无意义。如:有的学生把这样的句子抄了下来:“我欣喜若狂。大声喊着:‘爸爸,你跑到哪里去了,你让我找得好辛苦呀。”还有一些学生整段整段的抄,抄的也是毫无意义的平淡的语句。这样的学生看的书大多是作文选之类的所谓的“学生书”,于是,我会向他们推荐几本好书,并给予个别的指导,再把积累出色的同学推荐给他们,让他们取经学习。慢慢的,那些不会积累好句子的同学也就学会积累了。
通过“阅读作业”的批改是很容易掌握学生的读书积累情况的,这样才能够形成“读书带动积累,积累带动读书”的良性循环,在学生独自读书积累时,他才会掌握方向,不至于见什么就积累什么,使“积累”流于形式,失去意义。
三、让积累为阅读插上腾飞的翅膀
我觉得每周两节阅读课也是指导学生阅读的好机会。刚开始的第一节阅读课,我只是让学生读,没有任何的要求与指导,后来我发现,第一节课学生都能够较用心的读,可到了第二节课后,许多学生便开始厌烦,有点坐不住了,可是课前我又没有让学生带笔记本之类的,也只有让学生继续读了。因此,第二次阅读课来临之时,我对学生做了一定的指导,布置了一定的任务,要求学生有目的的去读。如:
1、今天你想积累哪些词语?把它们抄在积累本上。
2、你所读的文章中是否有比喻、拟人、排比等句子?你积累了几个?
3、你所读的文章中的哪句话最打动你?由此你想到了什么?
4、把今天的阅读课中你的收获写下来等。
在学生阅读的过程中,他们可根据自己所读篇目的内容,选择自己想写或积累的内容。一般我不作硬性规定,让学生根据阅读情况自己决定要写下记下什么。我觉这样的阅读,更具实效性。
四、小小书柜传递书的情意
为了满足孩子们读书的需求,我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小书柜的作用。小书柜里的书由孩子们把自己读过的书带来分享,我指定两名小图书管理员负责借书、还书工作,借书、还书都要登好记,以防丢书或把别人的书弄坏。每天的课外活动时间为借书时间,第二天的课外活动为还书时间,一般从借书到还书不得超过三天时间,这样保证好书大家都能尽快分享。小书柜里的书一百多本,一般情况下,我们一个月换一次小书柜里的书,即:当所有孩子把小书柜里的书轮流看完时,我就让孩子们把这些看完的书带回家,再从家里拿来别的书,这样,孩子们就能经常看到新书,也更激发了他们看书的兴趣。
五、师生共享读书的快乐
业余时间里,我经常与学生交流有关读书的感受,我们彼此都会告诉对方自己最近读的什么书,内容如何,感受如何,我们当然会经不住诱惑,互相借阅一下那是常有的事。有时,我也会看一些儿童文学作品,如《一百条裙子》《特别的女生萨哈拉》《草房子》《绿野仙踪》《小王子》《夏洛的网》等,这样在交流的时候,我和学生的共同语言就更多,彼此会贴得更近,学生往往会滔滔不绝。有的时候,我会和学生看同一本书,看完后,我们一起写读后感,再进行交流,交流后,我们的收获总会更多!也有的时候,我会读整本书给他们听,《一百条裙子》《特别的女生萨哈拉》《夏洛的网》等我都在班上读过。
记得那次我走进教室很神秘地说:“我要送你们一样非常特别的礼物,礼物是——一百条裙子。不知你们想不想要啊?”教室里顿时人声鼎沸,“老师为什么要给我们一百条裙子?”“老师把一百条裙子藏在哪儿?”“老师哪来这么多钱为我们买一百条裙子?”“这一百条裙子是不是像小母手指头那样小啊?”“我们只有这么多人,剩下的裙子给谁?”还有的男孩子说:“为什么是一百条裙子,而不是一百条裤子呢?”孩子们七嘴八舌,对这一百条裙子充满了疑惑,充满了期待。我笑而不答。吊足了他们的胃口,在无限的期待与与愉悦中,《一百条裙子》的故事便开始了。这样的阅读,孩子们总是兴趣盎然,思维敏捷,我们彼此都会收获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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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章 ...
黎沐跟着落洛来到总经理办公室门前,然后落落示意黎沐独自进去。

自从上次的时间之后黎沐一直没能见到过冷萱,是冷萱故意避而不见的,冷萱本来就不喜欢像他这样的黎家大少,而且还长的一脸受样儿。上次黎沐捅破身份之后,冷萱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明显对黎沐的态度改变了。

距离上一次的事件,已经一个月过去了,每次送饭也只是让小秘书落落帮忙送进去,这次冷萱叫他过来黎沐也已经做好了冷萱会赶他走的心理准备。

轻轻的推开门。

一袭白衣的美人在阳光的照射下闪出别样的光彩,这次冷萱似乎没有以前那样忙于工作,反而面无表情的坐在椅子上看着黎沐的到来,似乎像是在刻意等待黎沐,这样反常的情况让黎沐后颈一凉,一种不祥的预感从心头升起。

而且,这种不祥的感觉在走向冷萱的过程中越来越强烈!

“额……那个~以前瞒着你我身份的事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赶紧道歉吧,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死就死吧。

“嗯”冷萱淡淡的开口,然后优雅的端起桌上的咖啡,轻抿一口,放下,抬头,看不出情绪的说道:“一句对不起就行了?”

“额,我是怕你知道我身份之后误会我,会以为我是故意来接近你的……”说完这句话,黎沐总感觉有些不对劲儿,然后又自顾自地思考了一下,补充道:“我好像一开始……是故意来接近你的说……”

黎沐说了一句话,结果把自己都绕进去了。

看着面前面无表情却气势凌厉的冷萱,加上屋子里这种诡异的气氛,黎沐承认他有点害怕了,冷萱一开始就不喜欢他这个黎家大少,之前冷萱知道他身份之后没说什么,但却是一个月里黎沐都没能见到冷萱,他知道也许冷萱这次是要把他赶走了,注定他无论做什么都不能让冷萱喜欢,想到这里心里有点酸酸的。

“冷萱,你不用说了,我知道你这次要和我说什么,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无论我做什么你都不喜欢……我每天给你做的东西你你之后就没吃过,我猜你早就厌烦我了吧,但我这么多天对你的好也并不是非要你喜欢上我,我只是想让你开心些,看到你幸福我就很开心了,真的。”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这么煽情的黎沐说到这里,说出自己的真心之后有一种想哭的感觉,也许是一个月没有见到心中思念的人,这一见到反而有些激动了,还是趁着没有掉下眼泪之前快走吧,省的临走之前也要让冷大美女厌恶一番。

“等等,我还没说话呢,谁让你走了。”清冷的声音,清冷的态度。

冷萱现在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明明从黎沐一进屋开始她就没说过一句话,怎么这个人自顾自地说起来没完,而且越说越激动,说什么自己要赶走他,她有说过这种话吗?更惊讶的是黎沐这个胆小鬼竟然向她表白了,她好像还看到了黎沐的眼眶好像湿了。谁能告诉她这是怎么一回事,还是说她长得很吓人把黎沐小盆友吓哭了……

“啊?我都这样了,你还想怎么样嘛!”呜呜~果真是来者不善。我明明都自己承认错误了还要再骂我一遍吗?

“任家的事情是你做的?”果然是冷萱的风格,第一个问题就直戳重点。

“算是吧。”黎少做的也算是我做的吧。

“嗯,很出乎人的意料呢。”冷萱淡淡一笑。

黎沐来不及舒口气,冷萱又说道:“你把任家弄垮了,没有了任健,所以我父亲又开始让我找新的结婚对象了……”

“任健那个混蛋怎么能嫁,他哪里比我好啊!!!他有我帅吗?”他好像比我帅……

不服输的又说道:“他有我有钱吗?”他还真比我有钱!人家好像是做生意的,而自己目前零花钱每日二十块……

“他身材有我好吗?”他身材真的比我好,毕竟一米八五的个子怎么也比黎沐这穿上鞋勉强一米七八的小受身材强。

“他他他他,他没我可爱!这总行了吧。”终于想到一个貌似能用但实际上很牵强的理由,然后黎沐自己点点头对自己心理暗示这真的是个优点没错。

黎沐说完那话之后又自己压低声音嘟囔道:“真不知道你爸爸看上他什么了,再怎么说起码我人品比他好,要嫁也得嫁我啊!哼~~”

“嗯,不错。”冷萱似有深意的也和黎沐一样点了点头。

啊,什么不错?黎沐楞了一下。靠,冷大老板不会是听到了我刚才小声说的话了吧,耳朵怎么那么好,啊啊啊,这次绝对是死定了。

“嗯,这个主意还可以,不错。”冷萱无视呆愣的黎沐,然后淡淡一笑。

“什么主意不错?什么意思?”她在说什么?冷萱的思维太跳跃了,黎沐完全听不懂。

“嗯……”冷萱不以为意的看着黎沐。

“……”不说话是什么意思啊,黎沐还是完全不懂冷萱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要嫁给你的主意不错啊。”冷萱仍然是淡淡的语气,略带一点调笑的语气。

“别闹了,我只是随便说说的,你不喜欢我也不用安慰我的。”黎沐一脸认真的看着冷萱,表示他自己心里真的可以承受的住失恋的打击,完全不用冷萱安慰,跟冷萱认识了快三个月了,他一直以来就抱着不会成功的心态来追求冷萱的,只是尽自己的努力罢了。

美女就是美女挑眉都这么好看,真不公平,真打击人。而且冷大老板你脸上那个腹黑的笑容可不可以掩饰一下啊,不要这么一个迷死人的模样,害我这个原本是女人的男人,心跳都忍不住加快,也不知道办公室外面那些男同胞看了会是怎样一个情景。

仍旧沉浸在自己的吐槽中的黎沐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时候冷萱又是挑了一下眉毛,然后一脸笑意的看向他,此时黎沐心头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

“我们结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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