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年歌尔幼儿园报名条件及收费标准
2017年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通知一
一、招生对象:
小班:2013年9月—8月30日出生的幼儿。
托班:9月—2015年5月30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批次和时间:
第一批:拥有之江小区父母房产证、户口本的适龄幼儿。
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至4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第二批:面向社会招收适龄幼儿。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至4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三、招生方式:
请家长携带父母房产证(之江小区)、户口本(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二楼综合办公室登记报名。逾期不保留名额,谢谢您的配合!
2017年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通知二
一、招生对象
3——6岁健康幼儿
小班:60名
其他段(中、大 学前班段)名额看本学期流动情况,以报名先后顺序做优先考虑!
二、招生要求
1.请家长携带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报名缴费
2.真实、详细地填写幼儿入园登记表
三、收费标准
学期收费 :4100元(包含伙食费及管理费)
学年收费: 7800元(包含伙食费及管理费)
幼儿一次性费用:200元(包含幼儿床单.被罩.枕套.罩衣.行李袋.书包.水杯.毛巾.碗勺)
幼儿园服费用:170元(包含春装及夏装各一套)
四、报名缴费时间
4月17日开始报名(额满为止)
周一至周五
上午:7:30—12:00; 下午2:30—5:30
2. 关于买校服的事
那有这样的制度啊!到教委那里要个说法,他们有什么资格把你的毕业证卡到
3. 我想生产校服要经过什么部门审批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促进学校校风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切实保障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按照以人为本、教育需要、成本服务、的原则,根据《清镇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暂行办法》(清教字[2006]150号)文件精神。对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校服订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全市各中小学校应从有利于加强学校管理,有利于学生教育,有利于青少年身体健康的原则出发,结合各校实际,对本校学生是否统一着装以及学生着装管理进行自主决策。各校应加强对学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学生着装应符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
学校校服的订购工作应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按照市场规则和规定程序进行。
二、订购校服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订购校服需经学校教职工大会民主讨论后,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再向教育局递交定购校服申请书;
2、经教育局批准后,学校发放竞标通知书,邀请三家以上有资质的校服生产企业到学校参与竞标,并提供校服式样及面料,教育局纪委全过程参与监督;
3、学校与中标企业签定订购合同,明确校服的生产数量、使用面料、服装款式、订购价格、售后服务等事项以及各自承担的责任。学校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报教育局纪委备案。
三、学校校服管理要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校服款式、校服价格等重大事项应向社会公示。逐步建立校服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在操作过程中须接受市政府采购办或教育局纪委的监督,可聘请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为监督员,参与企业招投标、质量价格监督、款式展示会等工作;物价、质量技术监督、服装行业管理等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对校服管理进行监督。
四、实行校服订购责任追究制
学校校服的订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违反《合同法》及有关政策规定、违反操作程序先斩后奏或瞒报、擅自提高校服收费标准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教育形象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校长及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五、本实施意见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4. 深圳的校服为什么是统一的
校服统一款式,是深圳校服的特色。但随着社会和时代发展,校服管理也应进一步创新。
在校服市场管理上,在16年前,深圳市教育主管部门就在全国开创了“深圳模式”,实行了全市校服的统一款式和统一公开招标采购,建立“明标识,双送检”制度和全市校服专卖店销售体系等,成为全国校服管理的学习标杆。
但统一款式,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也存在争议,有人赞成统一,认为这有利于增强学生的集体意识,减少学生间的攀比,也有人认为统一款式,统一穿校服,不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相对来说,赞成统一人更多,但近年来反对强制穿统一款式校服的声音也越来越强烈。
在深圳,针对穿校服是否应“强制”也曾引发激烈争论,赞成强制与反对者观点各异。针对争议,深圳市教育局表示,学校对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的着装具有一定的管理自主权,经征求家长委员会意见后,可以在现有全市统一的学生装款式范围内自主确定本校学生装所选用着装、时间与场合,并报所属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2014年发布通知,规定新学期开学新生入学不必强求统一穿着校服,家长不必一次购齐所有款式校服,同时强调各学生装企业要严把质量关口,要求学生装企业必须将所有款式的学生装送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后才能配送。这是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做出的调整。
另外,考虑到校服款式确定、定价、采购招标等问题,针对校服管理中出现的舆论质疑“校服太丑”、校服质量低、毒校服、校服采购利益链等问题,2015年,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
该意见有两点十分重要,一是强化学校选用管理,要求学校要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学校要建立家长、学生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购买校服遵循自愿原则。根据这一规定,学生是否穿统一的校服,要由家长委员会参与决策,而不能由行政部门强制规定。而且,家长委员会要参与选购过程之中。
二是改进校服设计式样,要求各地要逐步健全校服式样推荐评议制度。可开展校服遴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式样设计。也就是说,校服要考虑到学生的身心发展,既要着装统一,但也要注意到个体的差别(合身)与美观,学生可以参与到校服设计中,不必每天都穿校服。
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今后各中小学学生还会穿校服,但校服是不是一个地区一个统一款式,则不一定,深圳统一款式具有时代特点,今后可能每所学校的校服款式不同,每个班也可以设计个性化的班服。
5. 深圳的技校需不需要穿校服
在深圳,针对穿校服是否应“强制”也曾引发激烈争论,赞成强制与反对者观点各异。针对争议,深圳市教育局表示,学校对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的着装具有一定的管理自主权,经征求家长委员会意见后,可以在现有全市统一的学生装款式范围内自主确定本校学生装所选用着装、时间与场合,并报所属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2014年发布通知,规定新学期开学新生入学不必强求统一穿着校服,家长不必一次购齐所有款式校服,同时强调各学生装企业要严把质量关口,要求学生装企业必须将所有款式的学生装送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后才能配送。这是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做出的调整。
另外,考虑到校服款式确定、定价、采购招标等问题,针对校服管理中出现的舆论质疑“校服太丑”、校服质量低、毒校服、校服采购利益链等问题,2015年,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
该意见有两点十分重要,一是强化学校选用管理,要求学校要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学校要建立家长、学生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购买校服遵循自愿原则。根据这一规定,学生是否穿统一的校服,要由家长委员会参与决策,而不能由行政部门强制规定。而且,家长委员会要参与选购过程之中。
6. 校服生产是否需要竟标是否有相关文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校服订购工作的实施意见
清教字〔2007〕137号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促进学校校风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切实保障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按照以人为本、教育需要、成本服务、的原则,根据《清镇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暂行办法》(清教字[2006]150号)文件精神。对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校服订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全市各中小学校应从有利于加强学校管理,有利于学生教育,有利于青少年身体健康的原则出发,结合各校实际,对本校学生是否统一着装以及学生着装管理进行自主决策。各校应加强对学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学生着装应符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
学校校服的订购工作应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按照市场规则和规定程序进行。
二、订购校服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订购校服需经学校教职工大会民主讨论后,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再向教育局递交定购校服申请书;
2、经教育局批准后,学校发放竞标通知书,邀请三家以上有资质的校服生产企业到学校参与竞标,并提供校服式样及面料,教育局纪委全过程参与监督;
3、学校与中标企业签定订购合同,明确校服的生产数量、使用面料、服装款式、订购价格、售后服务等事项以及各自承担的责任。学校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报教育局纪委备案。
三、学校校服管理要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校服款式、校服价格等重大事项应向社会公示。逐步建立校服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在操作过程中须接受市政府采购办或教育局纪委的监督,可聘请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为监督员,参与企业招投标、质量价格监督、款式展示会等工作;物价、质量技术监督、服装行业管理等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对校服管理进行监督。
四、实行校服订购责任追究制
学校校服的订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违反《合同法》及有关政策规定、违反操作程序先斩后奏或瞒报、擅自提高校服收费标准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教育形象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校长及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五、本实施意见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7. 教育部对中小学校学生装有要求吗如果有具体是什么内容
政策建议1:
明确责任主体,加大对学生装的财政投入
建议教育部门尽快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对全国中小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的宏观管理,并针对调研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国家应尽力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支持力度,拨付专用资金,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统一着装政府购买的政策,逐步改变我国学生装费用完全由学生家长负担的状况。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议分步实施。先行解决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贫困生的学生装费用问题,再对普通学生实行部分补贴,最后实行全部免费。可在经济较为发达或地方财政状况比较好的地区先期试行。
政策建议2:
健全组织机构,推广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各省市应实行归口管理,明确责任,做好统一着装工作。借鉴有些省份比较成熟的推进管理办法,尽快落实管理机构和推进措施。建议各地成立专项工作组或办公室,全面负责本地区的统一着装工作。
在招标采购环节,应采取集中统一的招标方式,抬高进入门槛,选择信誉高、实力强、规模大的企业作为学生装的生产供应定点企业。避免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加强管理和监督,使学生装的生产供应和质量安全得到保证。
政策建议3:
逐步建立学生装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明确学生装价格的上下限
为规范学生装市场秩序,加强学生装生产和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要逐步建立学生装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明确学生装制作和质量标准,规范招标采购流程,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学生装的收费要实行公示制度,公布面料、价格、套数,接受社会监督,对学生装价格明确上下限,切实减轻家长负担,保证学生装质量。
政策建议4:
积极推广制服式学生装,并建立健全学生装售后服务体系
制服式学生装已成为世界各国学生装发展的潮流,现在我国很多地区已经完全具备了推广制服式学生装的条件。可先在这些地区积极推广制服式学生装,为制服式学生装在全国的推广奠定良好的基础。
切实改变过去只注重生产供应不关心售后服务的状况,并在工作中切实加强对售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企业要制定具体的售后服务措施、服务承诺,及时回应质量问题的投诉,履行更换、维修、退货承诺,并能满足学生装的零售需求。
8. 教育部规定一定要买校服吗
教育部:购买校服遵循自愿原则。
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这是第一个国家层面系统构建校服治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
《意见》提出了具体措施:强化学校选用管理。学校要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学校要建立家长、学生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购买校服遵循自愿原则。立足生态环保探索校服回收利用机制。
(8)关于加强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扩展阅读:
教育部等四部门出台校服管理意见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要求校服生产和采购均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各项指标均应达到标准要求。
二是有效规范校服市场。严格依法进行校服企业登记注册。加强对采购单位指导,不得违反市场原则干涉交易。严查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进行地方保护的行为。
三是加强校服质量检查。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抽检。
9. 学校强制学生买校服违反了哪一部法律的那一条
违反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的第二条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二条规定如下: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起组织和引导作用,发挥家长委员会的功能,切实做好校服征订意愿搜集工作,充分体现学生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
2、采购单位要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关于加强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扩展阅读:
校服购买主要有三种模式:
1、完全进入市场流通,学校和家长共同确定样式后,由家长到校服门店购买,校服厂家和销售商接受市场监督。
2、由政府出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投标工作即可。采用上述两种模式的地区较少,只有个别省进行了试点。
3、由采购单位直接面向生产企业采购,各地普遍采用此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