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榕树下关了
即孟加拉榕树(Ficus benghalensis)或印度榕树(F. indica)。
桑科(Moraceae)榕属(Ficus,即无花果属)乔木。原产于热带亚洲。榕树以树形奇特,枝叶繁茂,树冠巨大而著称。枝条上生长的气生根,向下伸入土壤形成新的树干称之为“支柱根”。榕树高达30米,可向四面无限伸展。其支柱根和枝干交织在一起,形似稠密的丛林,因此被称之为“独木成林”。
在我国热带、亚热带地区,冠以榕树名的不只有细叶榕,屈指一算,还有八九种,如高山榕、柳叶榕、垂叶榕、金叶垂叶榕、菩提榕、印度橡胶榕、大叶榕、金叶榕、花叶垂叶榕等。这些榕树四季常青,姿态优美,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和良好的生态效果,广栽于南方各地。
桑科椿属常绿大乔木,高20-25米,气生根。叶革质,椭圆形、卵状椭圆形或倒卵形,颜色呈淡绿色,长4-10厘米,宽2-4厘米。花序托单榕树,扁倒卵球形,直径5-l0毫米,乳白色,成熟时黄色或淡红色; 瘿花和雌花同生于一花托中。
② 毛衣毛衣毛衣毛衣
据中国报刊《现代快报》解释,“织毛衣”最早的出处是歌词,创作者是音乐人张玮玮。歌词大概是这样:“我深深地爱你,你却爱上一个傻,那个傻不爱你,你比傻还傻,喔……你还给傻织毛衣。”。
横空出世 爱情经典《织毛衣》
《织毛衣》,最早的出处是一首歌,创作者及演唱者是独立音乐人张玮玮。这首歌在网上的走红是“歌未红词先红”,最早源于罗永浩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布了张玮玮的歌词。2010年2月11日,被网友们亲切地称为“老罗”的罗永浩在自己的微博和人人网公共主页上发了这样一件事儿:“周二晚上在‘江湖’酒吧喝糖水,张玮玮唱了首民间歌曲,歌词大概是这样的:‘我深深地爱你,你却爱上一个傻×,那个傻×不爱你,你比傻×还傻×,喔~~~你还给傻×织毛衣!’大家笑成一团,只有许岑惊讶地说,哎呀,这歌太伤感了。我想了想,也伤感了一下。”
由此,这首歌的歌词便在网上走红了起来。不久之后,张玮玮本人的现场音频也被上传到了网上。情绪复杂的歌词配上抒情的音乐,虽然只有短短一分钟,却迅速征服了网友们:“首先觉得很搞笑,笑得胃疼,想想又觉得挺难过。”有人在微博里评论如下:“真是个傻孩子,明明知道最傻的是自己。”网友“小丸子表妹”则给这首歌的叙事以极高的评价:“一个好的爱情故事,应该包含刻骨铭心的爱,咬牙切齿的恨;有小三,有争夺;既让人会心一笑,又让人悲伤无奈。现在用一句话就能讲明白这个爱情故事了——你还给他织毛衣!”乐评人兼专栏作家张晓舟就将《织毛衣》翻唱了一遍,加上更抒情温柔的背景,制作成了温柔完整版,直接放到了“榕树下”网站里。
激发灵感 网友齐写《织毛衣》
《织毛衣》走红之后,“织毛衣”这个动作也成了新的网络热词。网友“虎跳闸”说:“织毛衣成为了继折星星之后,又一个经典的爱情动作。”而网友“Rebecca”则说:“80年代谈恋爱就是要织毛衣送情人的,所以这个动作有很怀旧的感觉。”被赋予了各种象征意义之后,在豆瓣论坛,有网友发起了“改编张玮玮《织毛衣》”活动,吸引了一千多位网友参加,都拿“织毛衣”做文章。
在活动介绍里,发起人“yeye”呼吁大家都来改编《织毛衣》:“歌词以‘简洁语句表达纠结伤感故事’的大方向,随便怎么改。当然了,要押韵,有深度,有幽默感,还要很傻。”很多网友都响应号召,结合歌曲中“傻”和“毛衣”两个关键词,用简洁的语句表达忧伤的情感。网友“桂花肘子”就以王菲的代表作“我愿意”为范本,重新填词:“毛衣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如影随形……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就算多一秒能给你织毛衣,失去世界也不可惜。”而网友“花擦擦”则改编为:“我想我会一直犯傻,这一辈子都织着毛衣,我想我会一直犯傻,织着毛衣一辈子。”也颇有刘若英《一个人的孤单》的风范。
网络红人——毛衣哥
2010年5月27日,快男比赛现场一位大胡子重新演绎了《织毛衣》,雷翻现场观众和评委引发欢呼声一片,之后该段视频在数天内被网友广泛转载于微博和SNS互动社区,此选手也因此得到“毛衣哥”的称号,成为又一个因选秀而诞生的网络红人。
③ 榕树下网站未改版前鬼故事中有叫《琴》的一篇文章,关于上古神器的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英国。
简陋破旧巷口传来瘾溺了一百多年的银铃般的鲁特琴声 。匆匆的路人随着音乐的节拍自然地放慢脚步,最后缓缓地靠近声音的来源。弹琴少女头发雪白,皮肤也雪白,着雪白色宽大的长裙,与当时的约束令人窒息的风气截然不服。她给人的感觉是悠闲自在。 雪白的头发长到腰间,末梢处卷成很大的波浪。就像海浪, 却比海浪柔顺。少女轻柔地眯着双眼,专注地演奏着悠扬的音乐,整个人完全陶醉在其中 。引得听者也不知不觉地与她的思维相结合 。
庄严明亮的大宅里住着公爵的一家。 家里的佣人各个神色拘谨,眼神瞄到每一处细节 。因为他们做错一件事,就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细心,才有了这样一尘不染的宅院。公爵有四个孩子,三个男孩, 一个女孩。各个是出类拔萃的人精。长子叫洛森,他并不是三个儿子中最优秀的一个,确实公爵夫人最喜爱的一个。次子名洛格,是个智慧超凡的年轻人。任何事情不用付出太大的努力,他就能比别人做的好。三女名洛莎,生得样貌惹人怜爱,一笑倾城。但自她懂事以来,似乎没有人见过她笑。四子名洛奇,似乎是个没什么用的“花瓶”,拥有一张俊美的脸,但和哥哥们比起来,在事业上只能算是一事无成。但事实上,他也很优秀。只是在众多人才之中被瘾溺了。
因为不是很受公爵和夫人的重视,洛奇是四个孩子中最自由的一个。他可以连招呼都不打就随意出入公爵府,可以跟佣人们嬉闹,可以每天悠哉悠哉地靠在后花园的长椅上晒太阳。 可比起那街头卖唱的少女, 他的自由不过是一丝头发那么不打眼。
少女继续沉醉地弹着。她纤细的手指在琴弦见来回穿梭。指尖似乎已经弹出茧 。但这是她的工作,她要靠这样赚钱。然而在音乐中度过的时间是幸福的, 这世界上没有几个人能在工作的同时享受生活,而她做到了。 她将快乐融入音乐了。本来就罕见的鲁特琴加上少女特有的弹法与思想感情,渐渐在伦敦街头小有名气 。她很快乐 。
洛奇是个从小性格忧郁、悲观却又十分倔强、任性的孩子。虽然每天有无数的事可以做,但这十七年来,唯一陪伴着他,能使他幸福的东西就只有钢琴。在他的世界里,只有钢琴发出的声音才能算作是音乐。姐姐洛莎偏爱小提琴,每次她练琴的时候,他总会忽然随意玩弄钢琴的琴键, 消除小提琴的声音 。直到洛莎停止拉琴,他才会有感应似的停下霍霍的动作。
然而少女的琴音又传入了他的耳际。这是他所讨厌的声音,因为不是钢琴。他在一次胡乱拨弄起钢琴的琴键来。然而这声音只能扰乱他自己的心境,少女和路人却听不到。少女的琴声继续着,那么委婉和轻扬。可在洛奇的屋子里却听不到。只有嘈杂的混合重音的钢琴声。洛奇虽然喜欢钢琴,但他仍然不能接受这样的声音。然而如果让噪音停止,自己又必须接受鲁特琴的声音。一瞬间,他觉得头痛得快要裂开了。顿时,凌乱的钢琴声停止了。几秒钟之后又是一阵摔门的声音。
人群中,特别是沉浸在音乐的人群里,纵然你是女王也不会有人注意到。洛奇在辰大衣的包裹下偷偷用手指塞着耳朵,挤到人群中。他表情有些僵硬地像声音传来的地方望去,他望着少女。
少女的琴音骤然停止。半合着的双眼霎时睁得很大很大。那是一双血红色的瞳孔。她将目光转向洛奇,。
沉浸在琴音中的人们也被拉回了现实,注视着和少女对望的精致俊美的少年。洛奇压低了面孔,将双眼隐藏在礼帽的帽檐下,及富妖性的嘴角扬了扬,就差没滴出血来。他的头不知是认可还是否定地摆动了一下,转身便离去。见状,少女面色柔和了起来 ,继续弹她的琴。听众们也很快进入了意境,脑海中抹掉了洛奇突然出现的小插曲。
公爵家中,公爵只顾着操练洛森和罗格,完全不在意女孩子洛莎和最小的儿子洛奇。洛奇趴在床上,双手支着脸,原本不羁的紫黑色短发,现在柔顺地贴在脸上,不时滴出一滴水。他脖子上挂着浴巾,上身裸着。他等着。
果然,门开了。是洛莎穿着纯黑色哥特式的紧身礼裙走了进来。 洛奇用手指将下巴往右一支,目光迎上的是洛莎纤细的腰肢。她坐下来,坐在床上,坐在洛奇的床上。柔软的身体整个罩在洛奇的背上,将大卷的棕红色长发垂到洛奇脸旁,鼻子凑近洛奇的脖子,用力吸了两下,又亲昵地用双臂搂着她的脖子,指尖抵在喉结处 ,暧昧的语气随之响起:“有味。”
“……”洛奇没说什么 。
洛莎顿时脸色大变,老虎发威似的把洛奇整个人反过来,骑在他身上,按着他肩膀。 扭曲的脸在洛奇眼前放大,一点也没有一笑倾城的模样。她危险地将自己的鼻尖贴在洛奇鼻尖上,冷冷的吐出四个字:“你是我的。”
洛奇脸色有些严肃了,一把推开她,同样冰冷的语气回绝她:“我不是。”
洛莎愣住了,他从来不敢这样对待自己。
2009-9-12 13: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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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第二天,洛奇在一次到了那个街角,同样是许多人的围观,却不闻悠扬的旋律,不见少女的身影。 洛奇依然是那副潇洒的神色。他同人群站在一起。走了五个人,他还是那样等着。走了十个人,他还是那样站着。走了二十个人,他依然那样坚守。直到所有人都走了,也没有人再流连这个小角落,他依然守候在那里。直到天色暗下来,零零星星的路灯亮起,真正的“雾都”伦敦出现,他也没有丝毫动静。
迷雾里,一个纯白干净的影子出现在迷雾里。身后背着一个鲁特琴。身影近了,她雪白的裙摆随步调带起的轻风摇曳着。她雪白的长发被风吹到雪白的面颊上,有一根还被夹在嘴角。她雪白的睫毛盖住血红的双瞳,盖住充满着妖气的血红的双瞳。尖尖的下巴弧线让她给人感觉好似一只刚刚修炼成人的小狐仙,古灵精怪的。淡粉色的嘴唇淡淡的、淡淡的、几乎要和脸庞的白色融到一起了。她注意到洛奇的存在,在一次猛烈地睁开双眼。和上次我惊讶和恐慌完全一样 。她转身就跑,可是鞋底高高的跟、背上繁重的琴硬生生地拖慢了她的脚步。可她还是在跑,即使知道这样无谓的逃跑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
洛奇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她想停住,可是身后的鲁特琴由于突然的停下而向前猛地一甩,把她重重地甩了一个踉跄,直直摔进洛奇的怀里。洛奇条件反射地紧紧抱住她,就问了一句话:“你跑什么啊?”
少女惊恐地抬头望着他的下巴,吓得不敢说话。洛奇很不理解地把她从怀里揪出来,按着她肩膀问道:“我们认识么?”
少女的表情更复杂了,脸上又多出了疑问,还是一言不发,连个动作也没有 。
“看来是认识了。”洛奇肯定地说,“可是我不记得认识你啊……”
少女依然一句话也没有,漂亮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她从来不喜欢把眼睛睁得很大, 从来都是半眯着双眼走路、做事。 洛奇好玩地看着她的眼睛, 不知为何对她有很特别的喜欢。 就像是……喜欢一只可爱的宠物。
“能给我弹支曲子吗?”他突然破天荒地提出这个要求。
少女更是惊讶了, 眼珠子几乎快从眼睛里瞪了出来。可她还是点了点头,拉着洛奇“跑”到那个小巷口, 靠在墙上,从后背上取下鲁特琴抱在怀里。神色一点一点地缓和下来,手指在琴弦波出第一个音符。
洛奇浑身一颤, 有点冒冷汗。 可他坚持了。
少女的手指同往日一样在弦间穿梭,琴声虽然清脆,却被她弹得如此婉转悠扬 。微微的回音在雾都中飘荡, 没有了白天的嘈杂,夜晚的琴声是最纯净的 。少女又陶醉地闭上了眼睛。根本注意不到洛奇的存在。洛奇却没心思融入到音乐,只是含情脉脉地看着弹琴的少女。而洛奇,恰恰根本注意不到琴声的存在。
“我不是个忧郁的精灵……”音乐里,洛奇吐出这么一句话。
少女脸色紧了一下,一道泪痕悄然滑过面颊。 琴声讲述了一个故事。
她曾经是一只拥有强大法力的妖精。每只妖精都有自己要守护的精灵。保护精灵的生命安全,完成精灵的愿望就是妖精们一声的使命。精灵是妖精的主人。然而,并不是每一只妖精都能尽到做仆人的责任。而她却是一个可以为主人牺牲一切的尽职尽责的妖精。她的主人对她的一个命令,就是每天清晨唱自己喜欢的歌,叫自己起床。
2009-9-12 13: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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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她并不会唱歌,她的声音很粗,唱歌也总是走调。但是她依然很努力地练习着。起初,她没有旋律的歌声很难叫精灵主人起床。而她的努力是早晚会有成效的。渐渐地,她的声音变成了很有韵律,十分成熟又带有忧伤的美妙歌声。每天听到她的歌声,主人就会欣然起床,在她美妙的歌声里度过整个早晨。但主人却不知道,她经常晚上练歌练到说不出话,练到口干舌燥,却因为怕吵醒主人而不能出去找水喝。练得声音都嘶哑了,却为了练准音调而继续着。直到一个音符也唱不出来。她常常困得几乎要闭眼,就用匕首在自己手臂上划一下保持清醒,用最快的时间练成主任喜欢的歌声。
主人每天的三餐和茶点也全部归她管。她对做饭一窍不通。但是为了让主人吃到细化吃的东西,她消耗了无数食材,烤面包时不知道应该怎么取出来,经常把手烫起很多水泡。然而她在主人面前从来都是带着手套。煎牛排的时候油总是溅起来,溅到她的手臂上烫的生疼,可是她还要继续练习掌握火候。主人喜欢吃的总是一些一般菜谱上没有的东西,她就上门到餐厅去求人,牺牲任何东西只为了换到主人喜欢的菜谱。
主人喜欢看她流血,她就自残给主人看。
主人喜欢听她呻(河蟹)吟,她就呻(河蟹)吟给主人听。
主人喜欢看她恐惧的表情,她就痛苦给主人看。
主人喜欢喝她的血,她就撕开伤口给主人喝。
主人要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可是似乎这个主人真的很霸道很任性很过分,在她遍体鳞伤的时候又给她一个命令:
“把自己声带划破。”
她愣住了。她并没有想放弃这个主人。她依然遵守他的任何命令,用魔法摘除了自己的声带。从此,她苦苦练习的歌声就再也听不到了。当她用纸条询问主人理由的时候,主人告诉她:“我听腻了你的歌声。太伤感、太悲凉。我不是个忧郁的精灵。”
她对主人失望了。为了主人,她几乎什么都没了。然而她最珍惜的声音,控制着她的魔法的声音,也只因为主人这样一个理由就离她而去。而现在,她也要失去自己的使命了。她选择背叛主人,她离开了。她成了一个自由的、无家可归的妖精。流落到了十九世纪末的伦敦。
可她却遇上了自己的主人。虽然害怕,但她依然奢望或许主人能给她一个道歉,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到主人身边。然而似乎又是一个新的晴天霹雳,主人竟然不记得她了……这些怨恨全部体现在她的琴声里。洛奇越是听头越大,无数记忆涌入脑海,几乎快把他撑得裂开了。他一把打掉少女手中的琴,扑到她身上死命抱着她。她表情淡淡的,看着滚出去的鲁特琴,被他打的离自己好远好远……少女血红的眼珠变得暗淡了,不知道在看哪里。她也反抱住洛奇,但是或许是因为自己的手臂太短,圈着洛奇后背的双手,连指尖都无法触碰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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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凄厉的闪电撕破了夜空的宁静,雨水如倾盆一般斜了下来。洛奇的头发不知为何,被冲刷成了纯黑色。水珠连成线地从发丝间滴落下来,偶尔沾在少女纤长的睫毛上。洛奇身后的脚步声几乎要与雨水重合了,却还是被人发觉。洛奇轻轻推开少女,转过身去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高大雄壮的身影,和一个纤细妩媚的躯体。
少女不知在害怕些什么,低着头跑去捡起自己的鲁特琴,转身便消失在雨里。
两人的身影紧了,是洛莎和洛森。洛莎撑着伞,因为身高的问题要把伞举得高高的,右手还拿着另一把伞,似乎是给洛奇准备的,但她却没有上前递给洛奇。
高大的洛森,声音也是十分粗野:“回家。”
洛奇紧紧靠着墙壁,两手的力度像是要抠进墙壁一样,他沉默着不回答,因为他是大哥,跟他说什么都没用。沉默,便是最好的辩论。
洛森有些惊讶又觉得好笑。向洛奇逼近了三步。洛莎举着伞往前跑了五步才追上他没让他淋上于,自己右半边的裙子倒是湿了一大片。她为难地看着洛奇,用眼神对她说:“听你大哥的话……”
洛奇的眼神却异常坚决。眼眸在月光和雨光丽,散发着浅灰色的荧光。在洛森面前虽然显得充满了稚气,却丝毫看不见退缩。他本能地攥着拳头,暴起的青筋和骨骼的嘎嘎作响,无疑暴漏着他的畏惧。可是,他就是不服。
洛森见着自己弟弟这副德行,“噗嗤”一声笑的很不三不四。他笑的是洛奇的愚蠢,是洛奇的可悲。他巴不得洛奇一辈子别回家,那继承爵位的问题就只有他和洛格在争了。洛莎长出了一口气,看来大哥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嚣张不讲理,还是有心眼的。
“走吧,莎莎。”洛森转身便迈出一大步。洛莎急忙转身探着身子把伞举在他头上,不料脚底一滑,直直地撞在洛森的背上。即使这样,她也要高高地把伞聚在他头上。
“我来打伞。”洛森顺手接过洛莎手中的伞,把她罩在伞下。
望着二人渐渐消失在雨雾中的身影,洛奇全身紧绷的神经才放松了下来。他软塌塌地靠在墙上,回想着少女的模样。对她的琴声,她毫无一丝反感之意。对她的样貌,也是自己最喜欢的类型。似乎总觉得,自己一定在哪里见过她。她到底是谁呢……
越想越头痛,洛奇重重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雨继续不停地下着,渗透了洛奇的衣服,湿透了他整个身体。而她,却像雨水一样慢慢地装在他心里……
眼皮渐渐变得厚重起来,他蹲靠在墙上,睡了过去。
醒来时,第一丝感受是那飘入耳际的熟悉的鲁特琴声。很柔和,一点也不觉得刺激自己讨厌除钢琴以外乐器的神经。他知道,一定是她。
没错,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她雪白的长发,笼罩着她整个人的背影。这么说,自己再街边睡了一夜。还真是可笑,一个贵族家的少爷在这种地方呆了一宿,他自己都不觉得羞耻。也许,当个普通的自由的平民才是他的梦想吧。可是,那样就弹不上钢琴了。
原来,洛奇是她的第一个观众。她突然转过头边弹琴边对洛奇笑着说:“你醒了。”
“嗯。”洛奇左手撑着地站了起来,锤锤自己“嘎嘎作响”的腰。衣服有了些折皱,但这并不影响洛奇先天具备的贵族气质。
这次的曲调,从一开始到现在都是非常欢快的。鲁特琴不是属于有着强烈的跳音的乐器,但是古朴琴声带着轻微的颤音,也是一种绝妙的享受。
人渐渐多了起来。
曲风突然变了样,但是听得出,那是同一首曲子。似乎是快乐过后,本该承受的悲伤就在这时应验了,总觉得,似乎也是一个故事吧?
洛奇突然神经一紧,吐出这样一句话:“相信我,我不是个忧郁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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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榕树下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榕树下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8月0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等。
法定代表人:刘玉青
成立时间:2007-08-08
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1010501040562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福怡园11号楼1层商业1502室
⑤ 适合榕树下生长的植物
耐荫植物,可以选芋类植物如海芋,羽衣芋;其他如草本麦冬,吊兰,树本如茶花等耐荫的植物,
⑥ 织毛衣的歌曲鉴赏
据中国报刊《现代快报》解释,“织毛衣”最早的出处是歌词,创作者是音乐人张玮玮。
歌词大概是这样:“我深深地爱你,你却爱上一个傻B,那个傻B不爱你,你比傻B还傻B,喔……你还给傻B织毛衣。”。
此前,有媒体和网友认定歌曲的创作者及演唱者是张玮玮,记者先后从张玮玮等人处得知,这首歌只是上世纪八十年代许多市井小调中流传下来的一首
由此,这首歌的歌词便在网上走红了起来。不久之后,张玮玮本人的音频也被传到了网上。情绪复杂的歌词配上抒情的音乐,虽只有短短一分钟,却迅速征服了网友们:“首先觉得很搞笑,笑得胃疼,想想又觉得挺难过。”有人在微博里评论如下:“真是个傻孩子,明明知道最傻的是自己。”网友“小丸子表妹”则给这首歌的叙事以极高的评价:“一个好的爱情故事,应该包含刻骨铭心的爱,咬牙切齿的恨;有小三,有争夺;既让人会心一笑,又让人悲伤无奈。现在用一句话就能讲明白这个爱情故事了——你还给他织毛衣!”乐评人兼专栏作家张晓舟就将《织毛衣》翻唱了一遍,加上更抒情温柔的背景,制作成了温柔完整版,直接放到了“榕树下”网站里。
⑦ 织毛衣是什么意思
《织毛衣》,最早的出处是一首歌,创作者及演唱者是独立音乐人张玮玮。这首歌在网上的走红是“歌未红词先红”,最早源于罗永浩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布了张玮玮的歌词。2010年2月11日,被网友们亲切地称为“老罗”的罗永浩在自己的微博和人人网公共主页上发了这样一件事儿:“周二晚上在‘江湖’酒吧喝糖水,张玮玮唱了首民间歌曲,歌词大概是这样的:‘我深深地爱你,你却爱上一个傻×,那个傻×不爱你,你比傻×还傻×,喔~~~你还给傻×织毛衣!’大家笑成一团,只有许岑惊讶地说,哎呀,这歌太伤感了。我想了想,也伤感了一下。”
由此,这首歌的歌词便在网上走红了起来。不久之后,张玮玮本人的现场音频也被上传到了网上。情绪复杂的歌词配上抒情的音乐,虽然只有短短一分钟,却迅速征服了网友们:“首先觉得很搞笑,笑得胃疼,想想又觉得挺难过。”有人在微博里评论如下:“真是个傻孩子,明明知道最傻的是自己。”网友“小丸子表妹”则给这首歌的叙事以极高的评价:“一个好的爱情故事,应该包含刻骨铭心的爱,咬牙切齿的恨;有小三,有争夺;既让人会心一笑,又让人悲伤无奈。现在用一句话就能讲明白这个爱情故事了——你还给他织毛衣!”乐评人兼专栏作家张晓舟就将《织毛衣》翻唱了一遍,加上更抒情温柔的背景,制作成了温柔完整版,直接放到了“榕树下”网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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