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公众场合下强行扒光他人裤子犯法吗
1、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的侮辱行为不构成的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公安机关未对行为人依法进行治安处罚,受害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行为人依法进行治安处罚,甚至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
3、侵犯了受害者的名誉权,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责令侵权人承担以下责任: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同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㈡ 扒了裤子咱俩玩玩与扒了裤子玩你这两句话哪句严重
后一句话的语气严重。咱俩玩玩,带有商量的口气。玩你,带有欺负的意思。供参考。
㈢ 谁知道WWE女子比赛中有一场是什么脱掉对手裤子就算赢的,是哪场,有的发链接。。。。。。。
那是女子脱衣打赛,只有2006的PPV年度赛事上出现过
㈣ 刘翔赢了比赛为什么要脱衣服和裤子
刘翔夺冠后上演了一场 “脱衣真人秀”,将上衣、短裤扔上看台。抢得衣服的人被团团围住合影留念,电视台还作现场连线;随后刘翔将裤子也扔给观众,被哄抢撕成碎片。更有网友透露,厦门有人在卖刘翔全运会上夺金的裤子碎片,起拍价三万元!故事由此引发无尽的争论和想象力……三万元的起拍价似乎并没有吓退执着的翔迷们,询价者众。还有网友标新立异地提出要求:要求拍卖者出示医院对布料上残存毛发和皮屑样本的DNA检测报告,要与刘翔的DNA比对结果,以及鉴定人员出示与其他碎片布料开口吻合度的比对结果,以此为这个昂贵的裤子碎片“验明正身”。此人真是够专业,想象力够丰富。 网友们给出了以下三种猜想:“选择一,装在相框里,挂在客厅或者卧室的墙壁上,早上醒来后,都对着这块布高唱‘我要飞得更高’。旁边还要用遒劲的字体写上‘刘翔之裤’。选择二,放在枕头下面,每晚闻着上面的味道入睡,按照歌词里写的就是‘睡梦中露出幸福的微笑’。有个问题,再好的布,日子放久了也会有味道,说不定还会发霉,到时怎么办呢?选择三,刚拿回家这几天,还是很兴奋的,亲戚朋友叫来一大堆,兴冲冲地讲述自己如何才抢来这一部分刘翔的裤子。日子过去,这块布就不知道飞到哪个角落了。” 只是一条裤子的碎布,到底有点儿无厘头。但有创意的网友为电视台出了个点子:“抢刘翔的裤子,一点不酷。我要是媒体,索性来个真人秀节目——公开在媒体上召集这些抢到裤子碎片的人,大家拿着碎片聚到一块,当着观众们的面现场看能不能把裤子再给拼齐了。全程直播,话题性更强,收视率估计不会比刘翔的决赛差太多。” 当然也有部分网友认为抢裤子还是无伤大雅:“享受的是抢夺的过程,不是结果。”这条疯狂的裤子的由来源于刘翔夺冠后让人们意想不到的脱衣秀。而裤子疯狂了,刘翔的脱衣秀自然也成了“话题”,于是有网友分析:“当一个越来越商业化的体育明星没有足够的新闻的话,他会因此而寂寞,利益受损。于是他脱了。体育产业化商业化是大趋势,刘翔只不过顺应了趋势,开创了局面。这条粉身碎骨的裤子不过是作秀的产物罢了。” 然而,更多的网友都更热情地力挺刘翔,他们认为:“跟观众互动挺好啊,让观众们开心,就算是表演又如何,难道赛后一副臭脸径直走入运动员通道?别说是刘翔,现在最火爆的博尔特在破纪录后光闪电之翼的造型都要来回摆几次,还要吉祥物和他一起做。相比起来,刘翔的‘脱衣秀’真实得多,其纪念价值自然也不小。”满意答案热心问友2009-10-31 将红色战袍和白色的领奖服统统扔给观众并引起哄抢,或许只有刘翔,能够在全运会赛场上享受这个“待遇”。如果换成知名度不那么高的运动员,恐怕都不会有这样的冲动。不过,刘翔此举可能也不完全是为了与观众“互动”,他也可能是在躲麻烦。 众所周知,刘翔是某著名体育品牌的代言人,而在全运赛场上,上海队却得到了另外一家体育品牌的赞助。也就是说,刘翔既要保护自己的合同,也要服从团队利益。碰到类似的情况时,很多运动员都会采用比较巧妙的办法,譬如用号码将装备上的品牌遮挡起来,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说,刘翔只把比赛服抛给观众,那可能只是单纯的庆祝,最后,他把领奖服也抛了出去,而且是连衣服带裤子全都抛了出去,未免有点夸张。这未必不是为了躲麻烦。
㈤ 扒下来裤子这句话嗯属不属于不文雅的话
里面还有秋裤吗 有啥不雅
㈥ 一个19岁的女孩子被人家强扒了裤子算强奸吗
怎么样才算强奸啊 ?难道扒了裤子在 房间关了一个上午就 不算什么了 嘛?我 一个小朋友被朋友 在 房子管了一个上午 ,还强扒了裤子,我和 朋友 去找那个 家伙让他道个歉,他还不愿意,还找人过来把我们2个人砍了,还说 什么 哈密 是 他们那个 红海帮的 地盘,可以 随时让我们消失掉的 ,你知道 后来警察怎么 说的 嘛 ?就算你 被打了也 怎么 还有理由了 。她的 事情 就算上法庭也 没有 什么 证据,定不了罪。我 想有 懂法律的 朋友可以说说我 该怎么 办啊 ?
㈦ 当直男为了gay脱裤子 到底谁赢了
想对直男产生感情的gay应该不少,就像很多女生期待白马王子浪漫的爱情故事一样,和直男的感情期待包括肉体接触,这些期望并不可耻,非常自然,原因也不必多说。 就算直男被你掰弯,也并不奇怪,也许他之前就有过这种念头,或许真的被你的魅力所折服。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是gay,有一天你“被结婚”了,妻子是个很好的女人,无论从直男或是gay的角度来看,都是个好女人,你会和她z爱么?你能和她过日子么?你和她z爱的时候需要关上灯,咬牙坚持么?如果你都能完成,那也并不奇怪,对么?可你能说你就不是gay了么?或者冠冕堂皇地说你至少是个bisexual﹝双性恋﹞如果你能掰弯直男,甚至和他在床上翻云覆雨几多回,那也只是验证了男人用下半身思考的论点而已。 这些辩解都没错,可女人是无辜的。她们满怀希望地把幸福托付给一个假装爱上她的男人,最终的伤害比“二奶转正”更令人痛苦。 坏一点的结果也就是win-win,你可以继续遇到其他直男,重复相同的过程,而他呢,要嘛回归旧生活,闲暇时回忆自己爱过的你,要不就是继续和gay们玩游戏。多年后你也许会说:当年我还搞过直男呢。 可你别忘了,他也许会说:当年我还上过gay呢!不要说自己被直男伤害——尽管你不能让别人永远不伤害你,但你可以保护自己。事实上,能为一个gay提供保护的,只有自己。
㈧ 多几个人,一个人扒在一个人大腿上,在一个人扒下他裤子打!1000下发图
这是什么意思啊啊啊啊啊啊啊
㈨ 今天上体育课,体育老师叫我们外套系上或者脱下,结果我听成裤子脱下,我摸了摸裤子对她说老师裤子也要脱
不用担心,可能过几天大家都忘了呢!你越在意就越是在提醒大家来笑话,越不当一回事就越没人记得!
㈩ 扒了裤子玩你与扒了裤子咱俩玩玩这两句话哪句犯罪严重
一个是强奸或猥亵涉及犯罪。后者涉及通奸或不正当性关系,有违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