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律师出庭一定要穿律师袍吗 有什么具体规定吗
是的,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律师出庭都应该着律师袍。
但是,因有一定的过渡期,现在有些法院还没有规定律师必须着律师袍出庭。
⑵ 律师袍在哪里能买到啊
一是非律师从业人员不得着律师袍;二是个人无处购买,购置、更新或因遗失、严重坏损而需要重新购置的,由律师从业的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地市级律师协会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汇总各地申请,统一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购置律师出庭服装。
律师袍,2002年10月18日司法部批准了全国律协制定的《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和《律师协会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中国律师出庭时将穿上统一的律师袍,佩戴律师徽章。
律师穿律师袍出庭,能够直观地彰显律师独特的职业形象,体现律师职业的严肃性和崇高性,便于案件双方当事人以及审判人员、公诉人员等辨别身份。同时也提醒律师,铭记自己职责,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根据《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律师出庭服装由律师袍和领巾组成。律师出庭统一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穿着:内着浅色衬衣,佩带领巾,外着律师袍,律师袍上佩带律师徽章。下着深色西装裤、深色皮鞋,女律师可着深色西装套裙。
《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对律师着装的管理、购置、使用及费的承担方式等进行了规定:
第五条 律师出庭服装的式样、面料、颜色等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定。
第六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负责统一制作律师出庭服装。
未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权而制作律师出庭服装的行为均侵犯律师出庭服装的知识产权。
第七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负责将律师出庭服装式样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八条 各级律师协会对律师出庭服装的使用实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律师事务所负责本所律师出庭服装的管理。律师出庭服装的购置、更新或因遗失、严重坏损而需要重新购置的,由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地市级律师协会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汇总各地申请,统一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购置律师出庭服装。
第十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每年6月1日至20日、12月1日至20日受理购置律师出庭服装的申请。
第十一条 律师出庭服装的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承担。律师调离律师事务所时,需将律师出庭服装交还律师事务所。
第十二条 律师出庭服装不得转送、转借给非律师人员。如有遗失、损坏,要及时向所在地律师协会报告。
⑶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需穿着律师袍吗
首先,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着正装:
(一)没有职业着装规定;
(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三)所在单位系案件当事人。
非履行职务的出庭人员及旁听人员,应当文明着装。
同时,根据《司法部关于实行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通知 》第二条规定, 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
第三条规定, 律师出庭服装由律师袍和领巾组成。
第四条规定, 律师出庭着装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律师出庭服装仅使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在其他任何时间、场合穿着;
(二)律师出庭统一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穿着:内着浅色衬衣,佩带领巾,外着律师袍,律师袍上佩带律师徽章。下着深色西装裤、深色皮鞋,女律师可着深色西装套裙;
(三)保持律师出庭服装的洁净、平整,服装不整洁或有破损的不得使用;
(四)律师穿着律师出庭服装时,应表现出严肃、庄重的精神风貌。律师出庭服装外不得穿着或佩带其他衣物或饰品。
⑷ 香港的律师袍代表什么意思
在服饰方面,事务律师和大律师在庭上的衣著是有分别的。事务律师袍的衣袖较长,而大律师袍在前面则有一条长带连接背部的一个小袋。这个小袋的来源有不同说法:一说是在从前让委托人放钱入内,作为酬谢;另一解释就指小袋是由悼念英王查理二世逝世时所戴的兜帽演变而来。律师袍后有个小袋,穿上律师袍,代表律师收了酬金,要尽力为委托人解决问题。代表对法律的尊重。
⑸ 律师穿着( )的衣服
庭审中,对法官、检察官有衣服有明确的要求,对律师、人民陪审员等其它诉讼参与人一般没有特别的要求,便装都可以的。
⑹ 律师上庭时为什么要穿律师袍
律师袍,律师穿律师袍出庭,能够直观地彰显律师独特的职业形象,体现律师职业的严肃性和崇高性,便于案件双方当事人以及审判人员、公诉人员等辨别身份。同时也提醒律师,铭记自己职责,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怎么穿律师袍?
胸前佩戴会徽,领口配有深红色领巾。律师徽章内圈图案为由一大一小两个同心圆、五颗五角星、三组正反相背代表律师的“L”图案组成的律师协会标志,外圈标有“中国律师”黑体、中英文字样,为纯铜镀镍材质,直径分为40毫米和18 毫米两种。40毫米徽章为执业律师出庭佩带专用标志;18毫米徽章为律师平时佩带标志。
服装只分大中小三种规格;面料统一选用国际最新型纺纱技校,选用上好的材料纺制,该面料具有纯毛的效果,性能上又能克服纯毛易皱的问题。此外,专门设计了一个小包,可将律师服随意放入包中,携带十分方便。
⑺ 怎么穿律师袍
律师袍,律师穿律师袍出庭,能够直观地彰显律师独特的职业形象,体现律师职业的严肃性和崇高性,便于案件双方当事人以及审判人员、公诉人员等辨别身份。同时也提醒律师,铭记自己职责,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怎么穿律师袍?
胸前佩戴会徽,领口配有深红色领巾。律师徽章内圈图案为由一大一小两个同心圆、五颗五角星、三组正反相背代表律师的“L”图案组成的律师协会标志,外圈标有“中国律师”黑体、中英文字样,为纯铜镀镍材质,直径分为40毫米和18 毫米两种。40毫米徽章为执业律师出庭佩带专用标志;18毫米徽章为律师平时佩带标志。
服装只分大中小三种规格;面料统一选用国际最新型纺纱技校,选用上好的材料纺制,该面料具有纯毛的效果,性能上又能克服纯毛易皱的问题。此外,专门设计了一个小包,可将律师服随意放入包中,携带十分方便
⑻ 在中国,国家怎么样规定律师出庭的服装
第一条为了加强律师队伍的管理,规范律师出庭服装着装行为,增强律师执业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
第三条律师出庭服装由律师袍和领巾组成。
第四条律师出庭着装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律师出庭服装仅使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在其他任何时间、场合穿着;
(二)律师出庭统一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穿着:内着浅色衬衣,佩带领巾,外着律师袍,律师袍上佩带律师徽章。下着深色西装裤、深色皮鞋,女律师可着深色西装套裙;
(三)保持律师出庭服装的洁净、平整,服装不整洁或有破损的不得使用;
(四)律师穿着律师出庭服装时,应表现出严肃、庄重的精神风貌。律师出庭服装外不得穿着或佩带其他衣物或饰品。
第五条律师出庭服装的式样、面料、颜色等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定。
第六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负责统一制作律师出庭服装。
未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权而制作律师出庭服装的行为均侵犯律师出庭服装的知识产权。
第七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负责将律师出庭服装式样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八条各级律师协会对律师出庭服装的使用实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负责本所律师出庭服装的管理。律师出庭服装的购置、更新或因遗失、严重坏损而需要重新购置的,由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地市级律师协会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汇总各地申请,统一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购置律师出庭服装。
第十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每年6月1日至20日、12月1日至20日受理购置律师出庭服装的申请。
第十一条律师出庭服装的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承担。律师调离律师事务所时,需将律师出庭服装交还律师事务所。
第十二条律师出庭服装不得转送、转借给非律师人员。如有遗失、损坏,要及时向所在地律师协会报告。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参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处分规则》,由律师协会予以训诫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
⑼ 律师为什么要穿“律师袍”
律师穿律师袍出庭,能够直观地彰显律师独特的职业形象,体现律师职业的严肃性和崇高性,便于案件双方当事人以及审判人员、公诉人员等辨别身份。同时也提醒律师,铭记自己职责,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⑽ 天津二中院 穿律师袍开庭
详见《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律师队伍的管理,规范律师出庭服装着装行为,增强律师执业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
第三条律师出庭服装由律师袍和领巾组成。
第四条律师出庭着装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律师出庭服装仅使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在其他任何时间、场合穿着;
(二)律师出庭统一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穿着:内着浅色衬衣,佩带领巾,外着律师袍,律师袍上佩带律师徽章。下着深色西装裤、深色皮鞋,女律师可着深色西装套裙;
(三)保持律师出庭服装的洁净、平整,服装不整洁或有破损的不得使用;
(四)律师穿着律师出庭服装时,应表现出严肃、庄重的精神风貌。律师出庭服装外不得穿着或佩带其他衣物或饰品。
第五条律师出庭服装的式样、面料、颜色等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