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杖刑是古代五刑之一,明朝专门教训大臣的酷刑是什么
古代实行杖刑方式有很多种,像脱掉裤子当众实行杖刑、或者是就只是简单的隔着裤子实行杖刑。除了杖刑之外还有削发之刑。古代人对身体和头发都会视为珍宝,这关乎着尊严和孝顺问题。古时候常有这样一句话,身体发肤乃受之父母,若是自己的头发和身体受到了一丝伤害就是对自己父母大不敬,也是不孝顺的体现。
而杖刑也称之为庭长,就是在朝堂之上直接实行,受刑者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接受众人“观赏”。一般杖刑等级也有不同,最低有六十杖而最高则是一百杖。期间可以根据罪行以十往上增加,受刑部位分为背部、臀部、手臂等等。而且每次行刑之时都非常重,在其间有太监监督,锦衣卫则负责实刑,太监一声令下之后,旁边就有十几名壮汉齐吼一声”打“。受刑者在此过程中不仅要受到皮肉之苦,还要遭受心理压力。
Ⅱ 明朝廷杖案到底是什么样的有什么记载呢
说起明朝的官场,最引人注目的除了宦官,还有内阁和党争的“廷杖”。所谓“廷杖”就是在朝大厅用棍子打人,这是朝对官员的一种惩罚廷杖的制度始于东汉。顾炎武在研究制度时曾说:“与郎碰撞始于汉代,后人有责”。之后,有隋朝皇帝在朝朝厅对官员实行廷杖的记录,由于隋文帝的怀疑,官员经常因为心情不好而在朝厅被随意殴打。这时候,尚书左仆射高炯。
这些官员因为违背了天皇的旨意或者说了不该说的话而怒龙颜,会被宫城午门正门外的保安直接拉去当众脱裤子,当众受罚。书吏柳彧,劝文帝说:“朝堂不是杀人的地方,朝堂也不是受罚的地方”。唐代《旧唐书•张廷珪》载:“蒋挺,御史,以杖轻判,交朝堂职员。”有一天,蒋挺激怒了唐玄宗,然后玄宗命令工作人员在朝厅殴打蒋挺,这遭到了御史张廷珪,等大臣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御史是个好官,能保持耳目清明,犯了罪就该杀,成了漂泊者就该杀,参谋不可定”。此时,廷杖不再是惩罚贪官或犯错官员的手段,而是皇帝维护权威甚至发泄愤怒和不满的工具。皇权的滥用,权力的滥用和厚颜无耻,以及冲动,相反,激发了朝公务员的精神,直言不讳是正直的体现。虽然廷杖殉职的公务员令人同情,但他在清朝历史上被铭记,受伤的官员也值得同情。他成为了清朝的代表,赢得了士人的赞誉。
Ⅲ 明朝有什么刑罚,让女人痛苦不堪,明朝大臣们却非常乐意受刑
明朝的有一个刑罚庭杖,让女人痛苦不堪,明朝大臣却非常乐意受刑。因为这一个刑罚有一个特殊要求,就是把受刑者把裤子脱下来。在古代来说女子非常看重自己的清誉。但是大臣们想要青史留名,被皇上打一顿屁股就是证明风骨的最好时机。
Ⅳ 明朝的廷杖有多狠为何能把大臣打死
广义的廷杖说白了就是脱了裤子打屁股,这种制度从东汉就有了,一直延续了清朝时期,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笞刑。而狭义的廷杖制度专门指的是明朝皇帝为了惩戒臣子,注意这儿的臣子都是高官,能见到皇帝的官员自然级别很高,这些官员由于违背了皇帝的旨意或者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触怒了龙颜,会被锦衣卫直接拉到宫城正门午门外当众脱下裤子,当着大众的面受到责罚。
有明一代采用这种法外之刑,执行了500多次,众多官员都受到此酷刑的折磨。最广为人知的廷杖有两次。一次是在正德19年,明武宗朱厚照要南下游玩,结果遭到群臣的劝阻,皇帝不高兴了,直接把146名官员拉到午门外实行廷杖,结果11名臣子被当场打死。另一次是在嘉靖三年,刚当上皇帝的嘉靖帝要追封他的生父兴献王为皇帝。群臣认为不成,这样做违背礼仪,100多位臣子跪在左顺门前哭泣,怒不可遏的嘉靖帝直接当场廷杖,打死了17位大臣。明朝以后,这种残酷的廷杖制度便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