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评价霍建起导演的《萧红》和许鞍华导演的《黄金时代》
这两部电影主要都是描述萧红的经历,她是民国的四大才女,虽然满腹的才华,但是人生却不如意,珂珂砍砍的爱情和跌跌宕宕的人生。都给她带着一股浓重的笔墨色。
相较于这两部电影来说的话,我更喜欢许鞍华的《黄金时代》,他拍这部电影的时候,原本总共有三个多小时,讲述的是萧红的一生所有的经历,后来删删减减,还是留了两个多小时,可以说是当年电影里面最长的一部电影了。
其中端木和萧军最让她心动,但是即使是再喜欢萧军,萧军还是逃脱不了男人的本性,那就是背叛!而端木他也有明显的缺陷,他胆小懦弱,危机的时刻抛弃了萧红,当时看到这里我气愤的不行,却也为她惋惜,或许如果不是这次事情,她真的能够跟端木好好的过一辈子。
❷ 电影《黄金时代》有没有触动到你
这是一部非常干净、相当纯粹的探知人性的大片,由于被冠于莫须有的“文艺片”的帽子,票房迄今尚未突破3000万元,但这丝毫不影响其作为九、十月间最佳大片的位置,由于票房不太理想,国庆过后就可能会“下画”了,因此想观赏真正大片的影迷们千万别错过了,特别是女性朋友们(当然想洞悉人性、探究时代变迁的男士也很值得一看)应当抽空好好去看看,而且应当选择在电影院看,因为其场景开阔,跨越的时空较广,并非家里的电脑屏幕所能承载得了的。
在为大家赏析《黄金时代》这部优秀影片前先打个小小的伏笔,不知是否机缘,笔者少年时在某一书店随意买了一本连环画《生死场》,第一次蒙蒙懵懵接触到了“萧红”这个符号,其后念了高中看了《鲁迅传记》再次看到了“萧红与萧军 ”的符号,当时还以为他们是兄妹俩,上大学后在图书馆对“民国四大才女”的称号产生了好奇,细看榜单才知道萧红位列其中,其余的三位分别是石评梅、张爱玲、庐隐,其中风流才女石评梅的广播剧我在念高中时就细听了,其与早期革命志士高君宇(孙中山的秘书,周恩来与邓颖超的媒人,可惜英年早逝)凄美悲壮的恋歌(生如闪电之耀亮,死如彗星之迅忽)永远回荡于陶然亭上空,张爱玲更不消说了,近年来关于她的小说火得很。而最早映入眼帘的符号始终是萧红,但一直进入不了“其世界”。这心结一直盘缠了许多年,今天《黄金时代》终于为我们开启了“萧红世界”,让我们再次领略到了她们纯真年代的真正的人性和真实的力量。
《黄金时代》为我们揭示了“生死场的时空密码”、探视了“爱、温暖与自由”的能量、剖析“纯粹本真特立独行”的洒脱及睿智、洞悉了“人与社会环境的动态柔性的适应 ”等等,这并非黄金的时代,内心强大的萧红把它当成了自己的“黄金时代”!虽然在世人的眼里,萧红的一生是极其凄惨和悲凉的,但或许其本人并不这么认为,她认为其一生充满了“爱、温暖与自由”,所以本影评通篇并无出现类似的词眼。
奠定萧红文坛地位的小说就是《生死场》,她很小很早就对人的生与死有了通透的感悟,她认为人在世时,可与世间万物接触,感受各种生灵的悲欢离合(当然也包括自己的生存与生活),但死必须是自己一个人独自去面对的。她的一生就是在这种豁达中花开花落直至归西的,“发动机”就是其逆向性判断与选择,她选择的是一种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一旦其偏离传统轨道上路后,无论遇着什么挫折和磨难,她都坦然自然地接受,而且从不后悔,更没有退缩。萧红很早就解除了父亲为其包办的封建婚姻,踏上了众叛亲离的“不归路”,期间其弟规劝她回归“封建传统世俗”,可是她毫不为所动,毅然决然地朝前迈步。
与其说《生死场》反映的是上世纪三十年代在日寇铁蹄下东北人民的悲惨生活,毋宁说是作为悲观色彩浓厚而又以乐观主义者面貌出现的萧红的“生命预言书”,“生与死”本来就是一场考验,生在艰难的环境里而心灵僵死,这生与死根本毫无区别;而倘若有一颗穿越时空、穿透社会的永不僵硬的心灵,即便身处战火纷飞、饥寒交迫、食不果腹的年代、糟糕透顶的环境里,依旧怡然自得。萧红认为人之所以活着,就是因为有一个死不瞑目的东西维系着她,好像上天早已安排好,只等她触动那个决定如何生、如何死的按钮。萧红毫不犹豫开启了这颗按钮,她做好了准备,或者确切地说她根本不需要任何准备,就能纯粹本真地生,随遇而安地死。在其生的时空里遇到了不少良师益友、爱人情侣,这当中就有鲁迅、萧军、端木等等,而巧合的是,其死同鲁迅笔下祖父之死如出一辙,同是被庸医所害。卒年31岁,黄金般的芳华,正如:“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真令人扼腕痛惜!
❸ 李银河是王小波老婆
楼上的不懂就不要装懂 1968年十六岁的王小波在云南兵团劳动,并开始尝试写作。这段经历成为《黄金时代》的写作背景,1971年,王小波十九岁,去了母亲老家山东省牟平县青虎山插队。1973年,王小波在北京牛街教学仪器厂做工人。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厂做工人。工人生活是《革命时期的爱情》等小说的写作背景。 1977年,二十五岁的王小波与在《光明日报》做编辑的李银河相识并恋爱。当时在王小波朋友圈中传阅的小说手稿《绿毛水怪》是二人相识的契机。"我是因为看他的小说认识他的。他的那篇《绿毛水怪》跟我很投缘。当时在另一个朋友手中拿到的,看完后,我就觉得早晚一定会跟这个人发生点什么。"(李银河) 相识以后,他们开始了书信往来。"你好哇,李银河……"王小波每每致信李银河总是这样开头,字里行间透出类似孩子般的对爱的渴望与无助。他曾对李银河说:"我不要孤独,孤独是丑的,令人作呕的,灰色的。"这个184米身高的黑脸大汉,说在见不到她的日子里,自己就难过得像旗杆上吊死的猫。他曾说恨不得一天49个小时和她在一起!李银河也曾在恋爱中致信王小波:"我希望你爱我的全部肉体,我愿意它因为你变得美。"她在给王小波的信中问道:"你能永远满足我的'要'吗……而且我还很爱妒忌,我甚至妒忌你小说里的女主角和那个被迷恋过的小女孩。 "现在再读他写给我的那些情书,我就觉得更像一件艺术品。他的表达除了对我个人的情感以外,有一种审美意义。"李银河后来说。 1980年元月21日,王小波和李银河登记结婚,因为那时王小波28岁,正在大学读二年级,学生有规定不准结婚,所以结婚是秘密的。没拍结婚照,也没婚礼,两家各请了一桌,不注重形式。其实,在结婚之前,李银河觉得王小波长得不好看,心理有障碍,为这事儿他们俩差点儿不行了。后来王小波不服气地说:那我到动物园爬行馆去比一比。他又说,你也不太好看嘛,这样俩人就扯平了。 王小波是一个不进商店的人。他从来没买过花儿送给李银河,惟一的一次他给李银河买过一顶纯毛的帽子,是生日礼物。那时是花了5块钱。但二人之间最快乐和享受的,就是散步聊天,一切一切都可说,小波称之为"作倾心之谈"。 小波的性情不像他的外表,他善良、宽容,很会爱人。偶尔也生气,但不发脾气,顶多不说话,就坐在那里呼哧呼哧地进气长出气短的。"他是一个很会爱的人。有时想起他那样子就特别好笑--很淘气。朋友和邻居都知道我们十分好,从不吵架。我们虽然好,但并没有什么故事,因为没有太多的波折。"面对许多人对王小波小说里性描写的揣测,李银河在一次回答记者的采访中说:"小波这个人并不像他小说里写的那样,他生活中其实是比较老实的,我们连婚前性行为都没有。" 后来,李银河去了美国。1984年,三十二岁的王小波赴妻子就读的美国匹兹堡大学,在东亚研究中心做研究生。1986年获硕士学位。开始写作以唐传奇为蓝本的仿古小说,继续修改《黄金时代》。其间得到他深为敬佩的老师许倬云的指点。在美留学期间,与妻子李银河驱车万里,游历了美国各地,并利用1986年暑假游历了西欧诸国。无论是在学历上、还是收入上,他俩始终是阴盛阳衰。但李银河坦言自己崇拜他,"因为真正的东西我是比不过他的"。在美读书时,王小波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两人生活全靠李银河一人的奖学金,而她还不肯让王小波出去打工。她说:"他那么一个智慧的头脑,我舍不得他去干粗活"。 1988年,三十六岁的王小波与妻子一道回国,任北京大学社会学所讲师。 回国以后,他们选择了最简朴的生活,大部分时候都是坐在电脑前。而惟一比常人奢侈的一点就是经常下馆子,为的是省略做饭的时间,在那种顶多10块钱一个菜的小饭铺,要上俩菜一瓶啤酒,照旧可以做面对面做"倾心之谈"。王小波虽然外表五大三粗,却喝不了白酒,一喝就像红眼狼。但抽烟很凶,一天一盒。 王小波和李银河没有孩子,他们结婚前就商量好,两人的世界就已经很丰富很有趣了,不像有些夫妻需要孩子作为纽带,小波说:我们家兄弟姐妹中生男生女都有,我们也添不出什么新品种了。还戏称要成立一个"断子绝孙俱乐部"。"如果他要活回来的话,我们商量的结果肯定还是不要。他的小说就是他的孩子吧。我和小波在一起不是为了某一个目的,而是就喜欢在一起。选择和自由是我生活的主要原则。"(李银河) 1996年10月,李银河赴英国剑桥大学做访问学者。王小波送李银河赴英国,在机场临别时,他用力搂了一下她的肩膀作为道别。可她万万没想到,这一别竟成永别。 在1997年4月11日,四十五岁的王小波因心脏病突发辞世。"以前我就问过他,说你嘴唇怎么老是紫的。"在英国,王小波给她写电子邮件,说最近特别显老,说都不敢往镜子里面看什么的,李银河当时说我也特别显老,没当一回事。小波逝世后,有一个记者告诉李银河,说王小波在一次开会的时候跟他说,我现在得了一种病,我可能要死了。大家就觉得他开玩笑,根本就没当真,王小波当时可能有预感。 王小波去世旁边没人,就他一个人,夜里11点半的时候,楼下的邻居听他叫了两声,因为叫的声音太大,邻居有点害怕,也没敢上去看。第二天早上才带着人上去,看得时候就发现了。 李银河赶回来与王小波的遗体告别,王小波生前在信中对她说的话一遍遍响起:"我和你好像两个小孩子,围着一个神秘的果酱罐,一点一点地尝它,看看里面有多少甜。" 李银河在北京为王小波找了好几个墓地,比如说通惠灵园、八达岭的灵园。但是那种非得要横平竖直的,一排一排弄得特别整齐的墓碑让她不满意,她觉得这个特别不符合小波的个性。后来她说要不然算了,放在家里,或者找一个机会撒海。后来有一个朋友介绍了佛山灵园,它的山上有自然的大石头,李银河直接选了一块天然的石头,上面刻上"王小波之墓"五个字,生卒年月。底下凿了一个洞,把骨灰盒放进去,一切都做得很简单。做这个墓穴花了就六千块。
希望采纳
❹ 爵士与爵士帽
你好爵士的起源(1):Ragtime Blues与已有形式融合
事情发生在1917年的一个夜晚,在纽约的一家名叫赖森威的夜总会里出现了一个由五个百人组成的乐队,他们自称为”正宗狄克西兰爵士乐队“,他们演奏着一种十分新奇的音乐,这种音乐似乎有一种特殊的魅力,使跳舞的人感到十分轻松,而且越跳越高兴。第二天一家杂志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报道和评论,立即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反响。随后,这一乐队录制的唱片也被人们竞相购买,同时,爵士这一次也成为美国词汇中的常用词了。
它们还鲜有那种衍生出现代爵士乐的基本特征(即兴,音色、音高与时值上的微妙变化)。一些热衷于报道爵士音乐的专栏作者与观察者,通常本身并非是受过专门训练的音乐研究者。当我们想从他们的报道中了解些专业的知识时经常会陷入困窘之中,因为访谈中记录下的对话通常很少涉及实质性的问题(从早期爵士乐手演奏角度提问的)。采访者几乎不会问及这些早期音乐家有关音乐方面的关键性问题,而把采访角度倾向于个人经历与社会话题上。即使采访者问及探索音乐方面的问题,被采访者的如实回答也比不上一段真实的音乐资料来得准确与有价值。爵士乐的起源问题始终笼罩着一层迷雾,然而,接下来我们还是尝试着整合一下从各个角度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成果。当你阅读时,始终要记着爵士乐并不是完全这样起源的,即使这些观点看上去多么得合理与符合逻辑。
而爵士帽爵士帽带着爵士的风情,在人们的发间演绎一出又一出的情调、品味。在最新的全球街拍中,将要看到纽约潮人是如何演绎浪漫慵懒的风情。爵士,带着特殊的黄金时代、带着特殊的情调,熏陶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告知真正的时尚、真正的品味。喜欢陶醉在氛围里的人,喜欢用怀旧的一切来标榜自己,这时爵士似乎成了最佳选择,浪漫、随性,好似与生俱来的才能和品位让人着迷。而爵士帽就是最具代表性的装备品。那顶可以长得不羁的帽子、有时又装成了绅士,我们总是审视着帽子下面那个不可预计的男人或女人,以及随着帽子而来、那个年代的故事。
❺ 萧红为什么说这是自己的黄金时代,并且还是在笼子里的。
几句话简单的概括了萧红短短的31年在世时光。首先,女演员汤唯作为我最喜欢的女演员,永远那种处事不惊的气质和不算惊艳但是眼睛充满故事,嘴角永远不缺少温柔但是却总能隐隐感觉到一种内敛的倔强,这种美和气质也是我非常喜欢的。我想历史中的那个花信年华的萧红一定就是这样子的,很美丽,很温柔,但是却永远都会是倔强的人,若不是这样,哪样的萧红才敢15岁的学生时代为了反叛父亲的指婚从富裕的家庭里逃离出来,然后流浪历经贫穷饥寒,穷极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是这短暂的一生,她付出所有去追求一个自由的理想国度,这一生,她主动失去家人,到死都没有再见过父母和弟弟。在爱情里被不同的男人抛弃,被表哥抛弃在北平、被指婚丈夫独自抛弃在旅馆、被萧军抛弃。生活上则是长久的饥饿与贫寒,作为一个女人两次怀孕对其身体的消耗。常年内心的痛苦和压抑让她对烟的依赖,在战争年代中颠沛流离,直到她英年早逝。或许,在萧红一个人在东京给萧军写的那封信中说道“这是我的黄金时代,但是是在牢笼中”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一直追求的自由,远远不是一个抽象愉快的概念,因为当你去追求自由的时候,你失去的代价远远大于能从“自由”中获得的,其实“自由”和“禁锢”永远都不是正真的一对反义词,它们其实更像对孪生姐妹,是相伴相随的。追求“自由”的第一步就是你走向牢笼的第一步。
萧红的一生,可能会很自然地被理解为悲剧,因为她这一生真的太苦了。这也是众多认识或者熟悉她的人对她的境遇评价。生活境遇上或许她真是一出悲剧,但是拥有这么短暂一生却历经各种人间情感和生活经历的她或许内心又是一种幸福呢,因为这些才让她能在《生死场》中对贫穷的描写那么细致真实,因为这些生活的艰辛才能让在不断的去怀想最疼爱自己的爷爷,自己那一段真正的无忧无虑充满花香的自由的童年时光,这才能让她写出一直为后人传颂的《呼兰河传》。写到这里又突然想起萧红的友人常说她是一个不世故的人,萧军也抱怨过她不懂得人情事理,但是这不就是萧红一直想要的自由状态吗,她的童年是自由的,她的童年当然也是不世故不成熟的,那么萧红一生不成熟不就是她一生都处在缅怀童年时代中吗?如果用弗洛伊德的童年记忆去分析萧红这一生,那么萧红童年和非常疼爱自己的爷爷在呼兰乡的快乐的记忆就是她这一生都无法泯灭的回忆,爷爷给年幼的小萧红构造的是一段关于美好关于自由关于人生的图景。从萧红的描述中可以得知小萧红的父亲是一个非常严肃的父亲形象,过分的冷淡严肃,其实在小 萧红的童年时代中父爱成为了一个缺失的情感。也就是说萧红整个童年记忆充斥的是爷爷和自己的黄金时光,所以后来爷爷去世,萧红的伤心, 因为其实这才真正代表了一个黄金时代的结束。后来一直与冷酷的父亲作对,直到15那年为了反叛父亲的订婚与心仪的表哥私奔,让整个家庭声名狼藉,然后自己一生都颠沛流离着去从没有父亲的家庭之外去重新寻找“黄金时代”。这不就是童年记忆对萧红这一生巨大的影响吗?如果从这个层面上来讲,那么萧红的悲剧又是注定的。
那么萧红这一生悲剧脱离心理层面上的分析必 然要说到的是其作为女性本身这个命题的悲剧性,因为身为一个女性而脱离不了对男性的依赖,但是却又一次次的扮演被抛弃的角色。一次次在不同的爱情中遭受折磨,最让人记忆深刻的当然是那段因为才情相互爱恋然后走到一起,共同度过人生中五年时光的和萧军在一起的时光。这段时光,她后来和友人吃饭的平静说道:“我爱萧军,但是作为他的妻子太痛苦了”。是的,萧军给萧红的是她从不曾感受过的关于爱情的甜蜜,这让她只吃面包蘸着盐都觉得幸福,让她冬天睡觉没有被褥子都不觉得寒冷。但是对于萧红来说生活总不会去善待她,因为极大的幸福之后伴随的必又是极大的痛苦。随后的萧军经常出轨,对萧红也不是很爱惜,有时候甚至大打出手。并且性情大变,常常批评萧红的文字,并且十分介意同行对萧红文学天才毫无掩饰的夸赞和对自己缺乏天赋的劝勉。或者这些种种的才是让萧军最终从当年把怀着孕被抛弃的萧红拯救出来的人变成另一个让萧红怀孕又抛弃她的男人。有人说其实萧军包括后来端木, 对萧红的感情都是很复杂的,既爱又恨,爱她作为一个女人,又恨她作为一个女人竟然对文学有着如此 多的天赋,并且超过了自己,这些不可原谅的。某种程度上我是很赞同这种说法的,那么这样来看,萧红的爱情悲剧似乎也是注定的。那么,萧红作为一个女性,作为一个天赋的女性又成为了一种悲剧。
在爱情上,萧红和自己的爱人们,因为自己作为一个女性拥有巨大的文学天赋而成为一种罪,成为她为女性这个命题的悲剧性。那么在时代里面,同样不仅仅是在那个思想还很保守的民国时代里萧红这样的女性是有罪的,即使在今天,萧红这样的女子在道德层面仍然是“有罪的”,试想一下,“私奔”“未婚先孕”“四任男人”“抛弃孩子”这些标签无论在什么时候放在一个女人身上都会让这个女人身败名裂。那么是的,即使在那个年代,萧红就是这样一个女人。这样一个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情,让其父亲被当局教育部以“教子无方”之罪革职,因为各种流言唾弃而举家迁往农村的萧红。作为一个女性,她想和所有人不一样,去追求自由,那么这些痛苦和压力就是她必须承受的代价,乃至之后短暂人生里所有的病痛、饥饿、背叛、郁闷等等都是她必须承担的。所以不仅仅是在爱情的维度里她作为一个女性的原始悲剧,在那个时代里,她作为女性也是她的悲剧所在。
再说到许鞍华电影创作本身,用几个关键词来概括我对整部电影的感知,这几个关键词大概这样子的“先锋”、“布莱希特式的间离”、“第四堵墙”、“半记录”、“女性主义”。在讲电影本身之前,还想说一说导演许鞍华,我不算是一个许鞍华迷,她的所有电影我也没有全部看完,最著名的《天水围的日与夜》也是因为应付各种考试而去看的。这一点说起来也是相当惭愧的。对许鞍华的初次印象很深不是因为其电影,而是因为其关于男性这个议题的言论,许鞍华这一生都是瞧不起男性的,所以她秉承的也是不婚主义。这是她在某次受访中说到的。这样可以说许鞍华是一个女权主义者,在她的所有电影作品中也可以看出“对女性的终极关怀”是其电影创作中一以贯之的母题,那么这样来说给许鞍华安上一顶“作者导演”的帽子她应该也不会介意吧。许导外在形象非常的男性化,皮肤粗糙短头发,但是在其电影中对女性的书写却非常的细腻,但是其众多的女主角都是非常个性化的,非常坚强的,或者可以说是具有女性意识的。那么其实这些女主角们的心理发展历程,寻求女性自我定位的过程就是导演许鞍华对女性的定位过程,她通过各种各样的人生形式各种各样的女性不同时代的女性去探索她所追求的这个关于女性的命题。这一次在《黄金时代》中,她则是将镜头对准了民国作家萧红。这也是她筹划了20年的电影,倾注了她和编剧李樯的心血,包括了后来所有电影创作人员的辛勤汗水。参演本片的演员们大都是减薪减酬,其中饰演萧军的冯绍峰更完全友情参演,完全不要报酬,这些种种都可以看出来创作人员们对完成一部好电影,或者说一部文化电影的诚意。至于影片面世以来,网络上不断爆出的差评,豆瓣6.4评分的成绩,很多人不理解电影错乱的先锋叙事方式,忍受不了电影3个小时的时长等等,这些也侧面看出来了《黄金时代》的艰难的文化之旅。其实这部充满文化气息的影片在如今这个快文化的电影语境之下,想得到普通观众的认同似乎还是有点难的。因为现在很多观影者去看电影都是为了买乐,而《黄金时代》作为乐子似乎真的差了那么一点,这和当年冯小刚放弃自己擅长的喜剧电影去拍摄一部真正的代表自己的电影梦想的作品《一九四二》然后票房遭受失败,被《泰囧》秒成渣这件事是如出一辙。与观影语境不是完全符合,或者说电影作为商品属性方面欠缺,但是也不能掩饰其作为艺术属性方面的巨大的成功。
这是一部人物传记性质的电影,电影的摄影手法大都偏向于半记录性的。电影中也常常出现很多演员直接对着镜头评论萧红的镜头,这些都是为了保持对萧红的客观记录。电影本身也是非常的尊重史料,对萧红的评价语言,全都是出自各种回忆萧红作品当中人物的原话,在这一点上,电影创作者们都是非常严谨的。同时那些让很多人不解,觉得唐突的演员直接面对观众讲话,类似于话剧演员表演的镜头,当然是导演的先锋之处啊。这也是“打破第四堵墙的观影效果”,意即“角色突然从剧情中抽离,向观众讲述情绪,状态以及情节的发展等”。运用布莱希特的间离效果,然观影者感知到自己在观看他人的故事,从而能够很好的从煽情故事中讲自己抽离出来,从而更加客观公正的去评价剧中人,更加冷静的感悟剧中事。其实这也是导演对萧红的态度,因为谁都没有资格去评价萧红的对与错,时隔萧红时代那么多年,我们后人再去提及萧红,任何情感化的书写方式都是不理智的,因为萧红就是萧红,我们扮演的始终是一个旁观者的角色,谁敢妄言自己懂萧红?
大家之言,望采纳。。。
❻ 清朝时宫里的格格和妃子头上戴的帽子是什么样的
那是一种发髻。
大概演变流程是:
清入关前:辫长盘髻、髻 。 清初:小两把头。清中期:高髻、平头髻。清晚期:一字头。
清初流行梳两个横长髻,形似小姑娘梳的两个抓髻,宫内后妃称其为“小两把头 ”。
随着清朝统治的巩固,经济发展,后妃发式也出现了由小到大,由实用型向着美容、 美饰的审美型发展。
到了乾隆盛世的黄金时代,清代宫廷处在特殊的位置上,全国各地的名贵首饰源源不断地贡进清宫,大大刺激了宫廷后妃追求美饰的心理。
但是,要这些份量可观的金、银、玉、珍珠、宝石的首饰戴在头上,“小两把头”发髻就显出许多不足之处。
于是,一种新的梳头工具——发架,应运而生,而发式也随之有了改变。发架有木制的,也有铁丝拧成的,形似横着的眼镜架。这时候高髻开始流行了。
随后又开始流行平头,谓之“平三套”或“苏州撅。到清代晚期,清宫后妃又风行头套式的“大拉翅” 发型,也就是一字头的一种简单的说,“大拉翅”就是一顶华丽的假发。 《清宫词》形容道:“凤髻盘出两道齐,珠光钗影护蝤蛴。城中何止高于尺,叉子平分燕尾底。”
❼ 小沈阳在收获的季节戴的帽子
珍惜时间的名言警句之国外篇 在今天和明天之间,有一段很长的时间;趁你还有精神的时候,学习迅速办事.--歌德 我们若要生活,就该为自己建造一种充满感受、思索和行动的时钟,用它来代替这个枯燥、单调、以愁闷来扼杀心灵,带有责备意味和冷冷地滴答着的时间。--高尔基 完成工作的方法是爱惜每一分钟。 --达尔文 合理安排时间,就等于节约时间。--培根 应当仔细地观察,为的是理解;应当努力地理解,为的是行动。--罗曼 罗兰 每一点滴的进展都是缓慢而艰巨的,一个人一次只能着手解决一项有限的目标。--贝弗里奇 成功=艰苦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说空话。--爱因斯坦 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放弃他。——莎士比亚 没有方法能使时钏为我敲已过去了的钟点。 ——拜 伦 人的全部本领无非是耐心和时间的混合物。——巴尔扎克 任何节约归根到底是时间的节约。——马克思 时间就是能力等等发展的地盘。——马克思 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时间给空想者痛苦,给创造者幸福。——麦金西 时间是伟大的导师。——伯 克 时间是一个伟大的作者,它会给每个人写出完美的结局来。——卓别林 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是偏私,给任何人都不是二十四小时。——赫胥黎 忘掉今天的人将被明天忘掉。——歌 德 辛勤的蜜蜂永没有时间的悲哀。——布莱克 在所有的批评中,最伟大、最正确、最天才的是时间。——别林斯基 从不浪费时间的人,没有工夫抱怨时间不够。____杰弗逊 时间是我的财产,我的田亩是时间。____歌德 合理安排时间,就等于节约时间。——培根 春光不自留,莫怪东风恶。——莎士比亚 抛弃今天的人,不会有明天;而昨天,不过是行去流水。——约翰· 洛克 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抛弃他。_____莎士比亚 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马克思 利用时间是一个极其高级的规律。 ---恩格斯 合理安排时间,就等于节约时间。---培根 今天所做之事勿候明天,自己所做之事勿候他人。---歌德 今天应做的事没有做,明天再早也是耽误了。---裴斯泰洛齐 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卢梭 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 --富兰克林 把活着的每一天看作生命的最后一天. --海伦·凯勒 迁延蹉跎,来日无多,二十丽姝,请来吻我,衰草枯杨,青春易过。---英国剧作家 莎士比亚. 普通人只想到如何度过时间,有才能的人设法利用时间。---德国哲学家 叔本华. 黄金时代在我们面前而不在我们背后。---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人生苦短,若虚度年华,则短暂的人生就太长了。---英国剧作家 莎士比亚. 只要我们能善用时间,就永远不愁时间不够用。---德国诗人歌德 不管饕餮的时间怎样吞噬着一切,我们要在这一息尚存的时候,努力博取我们的声誉,使时间的镰刀不能伤害我们。 ——莎士比亚【英】 不要老叹息过去,它是不再回来的;要明智地改善现在。要以不忧不惧的坚决意志投入扑朔迷离的未来。——朗费罗【美】 不要为已消尽之年华叹息,必须正视匆匆溜走的时光。——布莱希特【德】 当许多人在一条路上徘徊不前时,他们不得不让开一条大路,让那珍惜时间的人赶到他们的前面去。 ——苏格拉底【古希腊】 敢于浪费哪怕一个钟头时间的人,说明他还不懂得珍惜生命的全部价值。 ——达尔文【英】 即将来临的一天,比过去的一年更为悠长。——福尔斯特【英】 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几秒钟虽然不长,却构成永恒长河中的伟大时代。 ——弗莱彻【英】 另有国内的: 001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002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003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004 日子象念珠一样,一天接着一天滑过,串成周,串成月 005 年华一去不复返,事业放弃在难成 006 黄金时代是在我们的前面,而不在我们的后面 007 时间是脑力劳动者的资本 008 文学之知识乃是学问之门禁 009 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 010 知识象烛光,能照亮一个人,也能照亮无数人 011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012 知识永远战胜愚昧 013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014 如果不想在世界上虚度一生,那就要学习一辈子 015 书籍是横渡时间大海的航船 016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要收获的好,必须耕耘的好 017 学问二字,须要拆开看,学是学,问是问 018 光阴易逝,岂容我待 019 人生有一道难题,那就是如何使一寸光阴等于一寸生命 020 忘记今天的人将被明天忘记 021 你若需要时间,还得自己把他造出来 022 时间是没有声音的锉刀 023 时间是一味能治百病的良药 024 人若是把一生的光阴虚度,便是抛下黄金未买一物 025 时间是一笔贷款,即使在守信用的借贷者也还不起 026 庸人费心将是消磨时光,能人费尽心计利用时间 027 不要为已消逝之年华叹息,须正视欲匆匆溜走的时光 028 向今天献出自己的人,没有哪一个昨天是给浪费掉的 029 对活者的人来说,是没有明天的;死了的人则没有今天 030 抓住今天,尽可能少的信赖明天 031 岁月是百代的过客,而逝去的年华也是旅客 032 对时间的价值没有没有深切认识的人,决不会坚韧勤勉 033 除了时间,什么也不属于我 034 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 035 把握时间观念,同认识一个人一样,相见易,相识难 036 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连一分钟都无法休息 037 零碎的时间实在可以成就大事业 038 浪费了一生就等于夭折 039 珍惜时间可以使生命变的更有价值 040 时间象奔腾澎湃的急湍,它一去无返,毫不流连 041 一个人越知道时间的价值,就越感到失时的痛苦 042 得到时间,就是得到一切 043 用经济学的眼光来看,时间就是一种财富 044 时间一点一滴凋谢,犹如蜡烛漫漫燃尽 045 我总是感觉到时间的巨轮在我背后奔驰,日益迫近 046 夜晚给老人带来平静,给年轻人带来希望 047 不浪费时间,每时每刻都做些有用的事,戒掉一切不必要的行为 048 时间乃是万物中最宝贵的东西,但如果浪费了,那就是最大的浪费 049 我的产业多么美,多么广,多么宽,时间是我的财产,我的田地是时间 050 时间就是性命,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无异于谋财害命%D%A
❽ 何谓侦探小说黄金时代
侦探小说是通俗文学中最受欢迎的体裁之一,据统计侦探小说在欧美的图书销售量占到图书总数的15%到25%。柯南·道尔塑造的福尔摩斯成为世界上最知名的虚构人物,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销售总量到达了20亿册(《2000版吉尼斯世界记录》),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而侦探小说从19世纪末引入中国以来,也是长盛不衰。80年代以后,翻译侦探小说大量出版,总数可能在1500部到2000部(甚至更多)。本土侦探小说也有了长足的进步,解放前程小青、孙了红等人的侦探小说直到现在仍有再版,当代侦探小说的创作每年也有百部之多。以下,我摘抄了两个关于侦探小说的解释供大家参考(侦探小说一次在欧美一般称“Mystery Story [Novel]”或“Detective Story”,日本一般称“推理小说”)。
侦探推理小说是西方通俗文学的一体体裁,与哥特式小说、犯罪小说以及由它们衍生出来的间谍小说、警察小说、悬疑小说同属惊险神秘小说的范畴。侦探小说主要写具有惊人推理、判断智力的人物,根据一系列的线索,解破犯罪(多是凶杀)的疑案。它的结构、情节、人物、甚至环境都有—定的格局和程式,因此它也是—种程式文学。由于传统侦探小说中的破案大多采取推理方式,所以也有人称它为推理小说。
19世纪初期,资本主义制度已经确立,资产阶级民主日益发展,政教分离,警察体制逐步建立,这是侦探小说产生的社会基础。
侦探小说从19世纪中期开始发展。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被认为是西方侦探小说的鼻祖。他在《莫格街谋杀案》(1841)、《马里·罗盖特的秘密》(1842)和《被窃的信件》(1844)这3篇著名的侦探小说里,塑造了第一个业余侦探杜宾的形象。杜宾通过观察和推理破案,成了后来侦探小说中侦探形象的模型。爱伦·坡共写了7篇侦探小说,虽然只是他的著作的一小部分,但却首创了侦探小说的模式,对侦深小说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虽然爱伦·坡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在美国,直到几十年后安娜·凯瑟琳·格林(1846~1935)发表《利文沃兹案》(1878)出后,侦探小说才开始流行。《利文沃兹案》被认为是第一部由妇女写的侦探小说。
欧洲的情况大不相同。法国人很快意识到侦探小说有可能广泛流行。1863年,埃米尔·加博里奥(1835~1873)发表了他的第一篇侦探小说《血案》,塑造了警察侦探勒考克先生的形象。勒考克是一个小人物,一个改邪归正的罪犯。故事虽然耸入听闻,但对警察和法国法律制度的描写却颇为真实。加博里奥的作品在法国国内外都非常流行,他对侦探小说在法国的发展和流行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在他之后,相继出现了不少侦探小说作家。
在英国,侦探小说赢得了广泛的读者。威尔基·科林斯(1824~1889)继《白衣女人》(1859~1860)成功之后,1868年发表了《月亮宝石》,以其曲折动人的情节和深刻的人物描写,被认为是第一部真正的长篇侦探小说。科林斯的朋友查尔斯·狄更斯也涉足这一领域,他的未完成的《艾德温·德鲁德之谜》就是—部侦探小说。广泛流行历久不衰、具有世界影响的侦探小说当属英国柯南道尔(1859~1930)的福尔摩斯探案。柯南道尔在《血字的研究》(1887)里,第一次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颖悟无比的业余侦探形象。此后,他在《四签名》(1889)、《巴斯克维尔的猎犬》(1902)、《恐怖谷》(1915)和许多短篇小说里,全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以华生作陪衬,解决了各种疑难的罪案。福尔摩斯成了一个比他的作者更著名的世界性文学人物。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成功,使侦探小说如雨后春笋,迅速在西方兴起。早期的主要作家有:英国理查德·奥斯丁·弗里曼(1862~1943),他塑造了第一个使用法医学的侦探约翰·桑代克医生,并且首创了“逆侦探小说”,即首先说明罪犯的身份,然后倒叙破案的情况;奥克兹男爵夫人(1805~1947),在《角落里的老人》一书里,首先写出了坐在安乐椅里靠推理破案的“安乐椅”侦探;阿·爱·伍·梅森(1865~1948),塑造了侦探汉诺德先生;吉尔伯特·凯恩·切斯特顿(1874~1936),塑造了教士侦探布朗神父,埃德蒙·克·本特利(1875~1956),塑造了侦探菲利普·特伦特;厄内斯特·布拉默(1869~1942),塑造了瞎子侦探马克斯·卡拉多斯。在美国,卡罗林·韦尔斯(1869~1942)塑造了侦探弗莱明·斯通;梅尔维尔·戴维森·波斯特(1871~1930)塑造了阿布纳大叔。但是,这一时期英国的厄内斯特·威廉·霍纳恩(1866~1941)所写的拉斐尔斯故事,法国的莫里斯·勒布朗(1864~1941)所写的侠盗阿森·吕班故事,最受读者的欢迎。
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这段时期,称之为西方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仅英美两国,就出现了数以千计的侦探小说。阅读侦探故事已不仅仅是有闲阶级的一种消遣,下层阶级的人也竞相阅读。这时,早期这类作品中的浪漫主义气息逐渐消失,谋杀案成了每一部小说必不可少的因素。但是在这些作品中被谋杀者大部分只是一个符号,人们关心的不再是是非、善恶的斗争,而是怎样把疑案侦破。“黄金时代”的大多数作家只是把他们的创作当作娱乐读者的猜谜游戏,或者说是读者和作家(通过他虚构的侦探)的一种智力竞赛。由于读者和侦探具有同样的案情线索和破案机会,所以这类小说也是一场公平的智力竞赛。这一时期的作品主要是消闲解闷的迷宫游戏,既没探索社会问题,也没有反映社会现实。
美国黄金时代的发起者是S.S.范·戴恩,他的真名是威·亨·赖持(1888~1939)。他在《本森谋杀案》(1926)和《加那利谋杀案》(1927)等一系列小说里,塑造了博学多识的侦探菲洛·万斯的形象,赢得了读者的欢迎。赖特之后是艾勒里·奎恩,奎恩既是作者的名字,也作侦探的名字,实际是弗雷德里克·丹奈(1905~ )和曼弗里德·李(1905~1971)合用的笔名。奎恩的作品一开始就把各种线索摆在读者面前,让读者同侦探一起破案。奎恩最好的作品是早期的《荷兰鞋之谜》(1931)、《希腊棺材之谜》(1932)、《埃及十字架之谜》(1932)和《中国桔子之谜》(1934)。奎恩创办的《神秘故事杂志》对推动短篇侦探小说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这一时期,雷克斯·斯托持(1886~ )所塑造的“安乐椅”侦探尼罗·沃尔夫也相当著名。
与此同时,英国出现了一大批侦探小说作家。最有名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1891~1976),她是“黄金时代”最有代表性的作家之一。善于利用扑朔迷离的布局、充满疑窦的人物,创造许多假象,最后提出令人惊奇的结局。她一生写了近70部侦探小说,塑造了波伊洛和麦波尔小姐两个侦探的形象。她的许多小说如《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惨案》等都拍成了电影。英国其他著名侦探小说作家包括:弗里曼·威尔斯·克罗夫茨(1879~1957),塑造了侦探弗伦奇;H.C.贝利(1929~ ),塑造了侦探雷金纳德·福岑;安东尼·伯克利,塑造了侦探罗杰·谢林汉姆;美国出生的约输·狄克森·卡尔(1906~ ),塑造了侦探费尔和亨利·梅里维尔;多萝西·塞耶斯(1893~1957),塑造了侦探皮特、维姆两勋爵。
20世纪20年代末期,美国出现了一种“反传统侦探小说”的侦探小说,称之为“硬汉派”侦探小说。这类小说描写艰苦的环境和打斗场面,在叙述故事和人物刻画上,与传统的侦探作品都有很大的不同。这类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现实。第—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范围的经济萧条对美国打击很深,工人失业,生活贫困,官吏贪污腐化,社会动荡不安。一些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力图反映这种社会现实,提高侦探小说的文学水平。其中最著名的作家是“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创始人达希尔·哈梅特(1894~1961)和雷蒙德·钱德勘(1888~1958)。在他们的作品中,人物不再是为情节需要而安排的符号,侦探本人也不是万能的英雄,他们有自己的弱点,也常常落入尴尬的处境。哈梅待小说中的侦探就是英雄加盗匪的角色,钱德勒笔下的私人侦探菲利普·马洛尽管人品正直,但仍然是不断动枪打斗的亡命徒。他们笔下的警察常常不再是法律的维护者,警察常与黑社会的组织互相勾结,而有些黑社会组织又常常得到有权势的政客的支持。作品中其他人物也往往各有自己的性格,—般都刻面得有血有肉,给人以其实感。哈梅特和钱德勒善于使用洗练、粗俗的生动对话,反映人物的性格,推动故事的发展,增强故事的可信性。哈梅特的《血腥的收获》(1929)、《玻璃钥匙》、《瘦人》(1932),钱德勒的《大睡》(1939)、《别了,亲爱的》(1940)、《小妹妹》(1949)等,不仅是早期“硬汉派”侦探小说的代表作,而且在文学界也赢得了—定的声誉。“硬汉派”侦探小说的优点并未得到很好的继承和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英一些追求商业价值的侦探小说家,甚至把“硬汉派”小说推到了色惰文学的边缘。红极一时的米凯·斯皮兰(1918~ ),在以《我和陪审团》(1947)开始的一系列以麦克·哈默作主人公的侦探小说里,集中描写性和暴力,充满色情和血腥殴打的场面,直到70年代还能感到其影响。
有少数侦探小说家努力探索人类问题和社会现实。用德语写作的端士作家弗里德里希·迪伦马特的《法官和他的刽子手》、《抛锚》和《诺言》,寻求犯罪的根源,主张伸张正义,具有比较明显的现实主义色彩。用法语写作的比利时作家乔治·西默农的侦探小说写对人的探索,重点研究罪犯的心理活动。他关心的不是谁犯罪,而是为什么犯罪。他注重感情的逻辑,着意阐明复杂的犯罪动机。他的作品有《黄狗》、《神经战》、《奥古斯特之死》、《梅格雷和不情愿的证人》等。
1940年以后的著名侦探小说家还有:美国的厄尔·斯坦利·加德纳(1889~1970),塑造了既是律师又是侦探的佩利·梅森;弗朗西斯·洛克里奇和理查德·浴克里奇夫妇,写关于诺思先生夫妇的侦探故事;玛丽·J·拉蒂斯和玛莎·亨尼萨特,笔名艾玛·拉森,创造了华尔街银行家侦探约翰·普特纳姆·撤彻尔;英国的伊丽莎白·麦金托什(1896~1952),笔名约瑟芬·蒂伊,塑造了侦探格兰特;罗伯特·布鲁斯·蒙哥马利,笔名埃德蒙·克里斯平,塑造了侦探蔗瓦斯·芬。
传统侦探小说的模式由四部分构成:1.神秘的环境;2.严密的情节,包括:①介绍侦探,②列出犯罪事实及犯罪线索, ③调查,④宣布案件侦破,⑤解释破案,⑥结局;3.人物和人物间关系,主要有4类人物:①受害者,②罪犯,③侦探,④侦探的朋友,牵涉进罪案的好人;4.特定的故事背景。这四部分的次序可以根据需要排列组合,但它们是传统侦探小说的结构基础。
侦探小说目的在西方仍然十分流行,在美国差不多占每年图书销售量的四分之一,绝大部分都是供读者娱乐消遣的作品。(王逢振)
摘自:《中国大网络全书·外国文学》,北京:中国大网络全书出版社,1982.
--------------------------------------------------------------------------------
侦探小说(detective story) 通俗文学体裁,描写刑事案件(通常为凶杀案)的调查和破案过程。侦探小说的传统要素为:①似乎毫无破绽的刑事案件;②旁证所指的遭误控的嫌疑犯;③愚笨警察的拙劣工作;④侦探更敏锐的观察力和更强的思维能力;⑤令人惊奇和意想不到的结局,侦探告诉人们他如何查明谁是罪犯。侦探小说常用的一条原则是,表面上看来令人信服的证据,其实是毫不相干的。同时,通常的套数是:那些可推倒出问题的符合逻辑的答案的线索,在侦探得到它们并通过对这些线索的符合逻辑的解释而推断出问题的答案的同时,也清楚的呈现在读者面前。
第一篇侦探小说是E.A.坡的《莫格街谋杀案》,出版于1841年4月。侦探这门职业仅在之前几十年才出现。人们普遍认为作者是受维多克的《回忆录》(1828-1829)的影响,后者于1817年在巴黎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家侦探所。小说中的法国侦探杜宾还出现在另外两篇小说中:《玛丽·罗热的秘密》(1845)和《被窃的信》(1845)。侦探小说的篇幅也很快从短篇小说扩充到长篇小说。
法国作家E.加博里奥的《勒鲁日案件》(1866)是一部极其成功的小说,有几部续集。W.柯林斯的《月亮宝石》(1868)至今仍为英国最佳长篇小说之一。A.K.格林因发表《利文沃兹案件》成为美国最早的侦探小说家之一。澳大利亚作家F.休姆所著《双座马车的秘密》(1886)曾是一本极其畅想的书。
在所有虚构的侦探中,以福尔摩斯最为著名。他与忠实而有些迟钝的朋友华生医生首次出现在柯南·道尔的小说《血字的研究》(1887)中,尔后由继续出现在20世纪的这一类故事集中,如《回忆录》(1894)和较长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1902)。福尔摩斯的侦探风格具有如此大的魅力,以至柯南·道尔的逝世并没有结束福尔摩斯的侦探生涯,一些作家常常根据原作提及的情节加以发挥,试图继承福尔摩斯的传统。
20世纪初期出现了一批优秀的侦探小说,其中包括M.R.莱因哈特的《环形楼梯》(1908)、G.K.切斯特顿的《布朗神父的清白》(1911)及其他布朗神父的侦探小说。1920年,许多小说中侦探的名字变得家喻户晓,如F.W.克劳夫茨的《桶子》(1920)中的检察官弗伦奇;A.克里斯蒂的《斯泰尔斯神秘案件》(1920)中的波洛和《教区牧师住宅凶杀案》(1930)中的马普尔小姐;D.L.塞耶斯的《谁的尸体》(1923)中的温西勋爵;S.S.范·达因的《本森凶杀案》(1923)中的万斯;以及F.丹奈和M.B.李合著的《罗马帽子的秘密》(1929)中的奎因。
在某种意义上,20世纪30年代是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上面提及的侦探继续出现咱新的小说里。这一时期D.哈米特的作品也很流行,他根据自己当私人侦探的经历撰写短篇和长篇小说。其中著名的有描写萨姆·斯佩德德《马耳他的猎鹰》(1930)。在哈米特的作品中,侦探的性格描写变得与早期侦探小说中的推理一样重要。《瘦汉》(1932)风格较为传统,塑造了尼克和查尔斯,增添了一对机智的夫妇的令人刺激的侦探故事。继哈米特之后有R.钱德勒和R.麦克唐纳,他们也侧重描写粗暴但富有人情味的侦探的性格。他们小说中的主角分别是马罗和阿契尔。20世纪40年代末,M.斯皮兰保留了哈米特等人那种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写法,但在作品中着重描写性和虐待狂,继《我和陪审团》(1947)之后,这已成为公式,为他带来惊人的收益。
20世纪30年代末,由于采用大量发行平装书,侦探小说家变成巨富,他们之中,在美国有E.S.加德纳,他小说中的律师梅森在法庭上破案;R.斯托特,塑造了身材肥胖、喜爱兰花的侦探沃尔夫及其文雅的助手古德温;F.洛克里奇和R.洛克里奇,他们描绘了另一对聪明的诺思夫妇。在法国,有G.西默农,他以连珠炮般的速度写出一部又一部小说,使其小说中的主角检察官迈格雷成为继福尔摩斯之后最著名的侦探之一。其他继承福尔摩斯的传统或独辟蹊径的作家包括N.布莱克(诗人戴-刘易斯的笔名)、M.英尼斯、D.N.马什、J.泰伊,以及C.迪克森(即J.D.卡尔)。
美国神秘故事作家协会是一个旨在提高神秘故事包括侦探小说水准的专业团体,成立于1945年。它通过一年一度的授予优秀作品以埃德加·爱伦·坡奖发挥了重大影响。自冷战出现以后,人们对间谍和国际阴谋的兴趣增加,悬念小说对侦探小说的流行造成了一些不利影响,但坡和柯南·道尔的继承者们仍拥有广大读者。
论述侦探小说的重要著作有H.海格拉夫的《杀人取乐》(1941;增订本1968)以及J.巴曾与W.H.泰勒合著的《犯罪目录》(1971)。
摘自:《不列颠网络全书·国际中文版》(基于The New Encyclopedia Britannica,1998年15版),北京:中国大网络全书出版社,1999。
日本侦探小说家大全
森村诚一 擅长从罪犯的角度描写事件,并且对心理描写刻画入微的侦探小说家代表
作品 《人性的证明》拍摄的电影(中文名《人证》)在国内曾轰动一时!
横沟正史 可以说是日本现代侦探小说的奠基人,是日本现代推理小说的开山鼻祖横沟正史笔下一系列的解谜推理小说,提升了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推理小说水准,更缩短与欧美原有的差距,奠定了战后日本推理小说后来居上,雄霸全球的盛况。
松本清张 可以说松本的小说更加倾向于犯罪的成因,擅长描写商战类题材的推理小说日本文坛一代宗师,杰出的推理小说大师。他的创作打破了早年日本侦探小说界本格派和变格派的固定模式,摆脱了以往创作中的社会派推理小说,他的作品极多,主要有《日本的黑雾》《点与线》《隔墙有眼》《砂器》《女人阶梯》《女人的代价》等。
江户川乱步 这位仁兄比正史还要早几年,所以是推理小说之父,而正史则是现代推理的奠基者日本文坛上被誉为“侦探推理小说之父”的江户川乱步,是日本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他的作品,情节扑朔迷离,悬念强烈,既充满妖异、诡谲的气氛,又有着合情合理的推理判断,既以荒诞、幻想的浪漫为创作主调,又能深刻地把握人物的心理,推理严谨,无可挑剔!其笔下的侦探小五郎更是日本家喻户晓的人物。
山村美纱 说道女性推理小说,当真是舍山村美纱其谁.其故事通常对风土人情着磨甚多,情节也很是离奇古怪山村美纱的作品大都以京都为舞台,颇具地方色彩,情节曲折、离奇。每部小说都有新意结局却合情合理。她被誉为“推理小说女王”。
夏树静子 与上位女性相比,这位有点收敛了,其风格很细腻,读来很是感人她的文
风细腻深沉,以《蒸发》获日本推理作家协会奖。
西村寿行 文章内容大大超越了森村的小说,比较变态.但是反映社会现实比较深刻
❾ 美术生的帽子叫什么
叫贝雷帽。
贝雷帽也叫画家帽,起源于荷兰黄金时代的大画家伦勃朗,他留下的大量自画像中,伴随各种款式贝雷帽,使“画家总是戴着贝雷帽”的印象深入人心。加上贝雷帽的实用百搭性,画家外出写生考察时常佩戴,很多人便将贝雷帽叫画家帽。
贝雷帽是非常百搭的时尚单品,最适合佩戴贝雷帽的脸型是圆脸。圆脸女生佩戴贝雷帽,可以拉长脸部的线条,显得脸型更加瘦长一些,从视觉上显得脸型更加小巧。
贝雷帽的佩戴方法是:在佩戴的时候将额头处的帽檐往下拉一下,这样在视觉上可以缩短脸的比例,显得脸型更加小巧可爱。
贝雷帽
画家帽比较好搭衣服,比如用黑色画家帽搭配蓝色针织衫,或者用白色画家帽搭配米白色毛衣开衫,还可以用驼色画家帽搭配灰色毛呢西装外套。
画家帽外观上棱角非常少,线条比较柔和,圆圆的外形看起来也十分可爱,比较适合可爱甜美类型的女孩,有些人说画家帽和贝雷帽非常相似,其实画家帽就是贝雷帽,佩戴画家帽总是给人一种文艺又清新的感觉。
❿ 资深戏精卓别林为什么一直戴着那顶帽子
说起“摩登时代”( Modern Times )你会想到什么?
罗思坦说过,“黑白照片,相对于彩色照片,具有一种需要观看者自己诠释的抽象品质。色彩增加照片的画意性质,有时却会妨碍摄影者想传达的纯粹而真实的信息。”
本片讲述工业时代,个人企业与人类追求幸福的冲突,钟表的指针缓缓指向清晨六点,影片开始。
一群羊争先恐后的涌入,与工人们鱼贯而入的场景剪辑在一起。
巨大的隐喻产生了:工人们就好比是这些毫无生气的牲畜,被人摆弄,被人操控,像无头苍蝇一样漫无目的的到处瞎撞,但是细心的你请看一下图片,在工厂里的工人全都带帽子。
但是全剧中没有一个人和卓别林戴一样的帽子,这也是卓别林非常聪明的拍摄手法,就是让自己的特点与众不同,才能让人记住。而这一顶礼帽的来头可不小,确切的名称应该叫做“ tHE Bowler Hat ”,在美国,人们也叫它“ the Derby Hat ”。它也是大萧条时期最为经典的服饰配件。
要说到 BOWLER HAT ,还要从维多利亚时期19世纪中期的英国开始,当时礼帽在伦敦慢慢的流行起来,当时的一位贵族 Edward Coke 希望有一顶礼帽可以很扎实,用来他在户外活动或者狩猎的情况下,对头部有一定的保护。当时他就找到了如今伦敦最著名也是最古老的帽子店 LOCK&CO 为它制作这样一顶帽子。帽冠由椭圆形的硬质材料制成(说它是一顶好看的头盔不过分吧),帽檐的四周边缘处向上卷曲,在交界处会配有丝带。
之后经过Edward Coke的反复测试,他自己也非常认可这顶帽子。后来更多的人们发现BOWLER HAT不仅拥有良好的实用性,它的风格样式也非常受到人们的喜欢,并迅速的普及到了更广的人群中,这一变化使得它也贯穿了英国的整个阶级制度,因为当时的英国只有有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人才会佩戴帽子。自20世纪初以来,英国的铁路工人就一直穿戴它,以保护他们在工作头部不受影响。
如今 BOWLER HAT 仍然是 LOCK&CO 店里做畅销的款式之一,购买它的人也仍然是心底始终珍藏和怀念那一个时代的人。那可能是最好的摩登时代,也是最好的默片时代。
Lockhatters Town Coke 约3,000人民币
提起帽子你是不就能想起 hat
最多再想起个 cap
每个帽子也都是有自己的名字的
费多拉帽是绅士们眼中帽子界的首选。无论是在老电影里看到一位风度翩翩的绅士带着一顶由软毛毡做的绅士帽还是在老照片中看到贵族绅士们头戴做工讲究的费多拉帽,费多拉帽的地位和魅力一直都经久不衰,绵延不绝。
Michael Jackson
因为帽子材料的呢叫做 Fedora ,所以以它作为原料制成的帽子也就叫做费多拉帽。记忆中往往会和美国老派绅士、芝加哥黑帮以及私人侦探的形象联系到一起。
裘德洛
最初的 Fedora 是由女帽演变而来,到1970年代,是老爷爷的标配。到了好莱坞黄金时代时, Fedora 几乎是所有经典电影男主的标配。 Michael Jackson 、 Jude Law 、 Johnny Depp 都是费多拉帽的信徒。新生代的 James Bay 更是以此为鲜明的个人标志,从不摘下。
德普
典型的 Fedora 帽子高11-12公分,有大约3-4公分的帽檐,顶部还有一个被“捏”过的标志性水滴形凹陷造型。 Fedora 的样式有很多变化,主要看这三个地方:锥度、帽檐及绑带。我们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锥度、帽檐的绅士帽来配合我们的脸型。长脸宜选宽边帽;圆脸及方脸适合窄边。
因为整体风格偏美式,在搭配上除了适合与西装一起搭配外,偏美式休闲也可以 hold 住。在单品的搭配上,与风衣和毛呢大衣搭配,气场瞬间暴增,两米八气场不再是传说。
Trilby 是 Fedora 的近亲,又被成为爵士帽,是 Fedora 帽的英国变种款,顶部与费多拉帽几乎一模一样,区别在于边缘比其窄,佩戴时后沿常常翻起,相比起严肃的费多拉帽更多了一些俏皮与活泼。 Trilby 的窄帽檐更适合浅浅的戴在头上,有一种非常随意和阳光的感觉。短脸的、头较小的人更适合佩戴。
007
Trilby 来源于19世纪末的文艺作品。当时,腐国讽刺画报《 PUNCH 》的撰稿人乔治?杜?莫里耶的小说《 Trilby 》被改编成戏剧,讲述一个叫做 Svengali 的音乐家用催眠把一位无名的绘画模特,变成著名歌手的故事当时,这部戏里主角所戴的 Trilby 。不出意外地迅速流传开。甚至蔓延到了赛马场,直至1920年代末, Trilby 成为了赛马服的标配。
在费多拉帽的变种源流中,除了“软化版”的 Trilby ,还有“硬汉”版的 Homburg ,中文花名――汉堡帽。在外形上区别于费多拉帽的最大特点就是它向上飞的帽檐,看上去飞扬跋扈,霸气外露。
其帽顶呈凹形,帽缘上翻,是一种硬质毡帽,源于19世纪的德国民族服装,传统帽款往往会在边沿包有缎带,并在一侧插上几片小羽毛。在20世纪初期由英王爱德华七世传入英国,瞬间征服英国的上流社会。成为当时银行家、政客等男士的标配。
到了1930-1940年代,这种高大上的毡帽成了黑帮们的标准着装――帽子不插羽毛,边缘不包缎带,选择性地压出翻起部分。详情参见《教父》中的 look 。
Al Pacino
尤其是二代教父的扮演者 Al Pacino ,他那张头顶 Homburg 的回眸照,成为无数影迷的房中必挂避邪圣品,每日瞻仰。由于他的这一形象过于深入人心, Homburg 甚至还荣获一江湖诨号 lord's hat 。
毫无疑问,这是传统英国绅士的经典首选,因为大多数的材质都以花呢为主,宇宙常识,花呢是英国人民的最爱。
它的历史在男帽里可以说是历史最悠久的了,它的起源能一直上溯到14世纪,后来便成了上流社会男士在乡野度假搭配羊毛西装的必备。它的骨子里就充满了变化多端的气质,既可以兼顾帅气与优雅,亦能同时体现复古与时尚。
《浴血黑帮》鸭舌帽
最传统的 flat cap 通常由千鸟格和麻花灰呢料制成的鸭舌帽,虽然经典但很容易显得老旧、过时且厚重。不妨选择素色、纯棉质地的轻薄款式,戴起来更加自然。
这顶帽子的特点还在于,歪着戴,还可以使人看上去略显俏皮,有股浓浓的雅痞的风味。 flat cap 比较适合长脸的人戴,扁平而有略宽的帽檐会弥补脸太长的问题。
在搭配上, flap cap 的英伦气质太浓郁。因此,搭配英式老派花呢布料的套西是绝配。
平顶帽,英文名字:猪肉馅饼。认真脸地讲,得名于此真的是因为形状像猪肉馅饼。
猪肉馅饼本饼
虽然名字有些可爱,但是平平的帽顶以及像行星光环一样围绕一圈的帽檐,却有种浓浓的英国绅士的味道。这帽子据说起源于美帝的南北战争时期,那时是美军军帽。这顶帽子也往往和爵士、蓝调文化有关系,当年,爵士歌王 Lester Young 的一首萨克斯名曲就叫做“ Goodbye Pork Pie Hat ”。
Lester Young "Goodbye Pork Pie Hat"
到了1960年代,牙买加掀起一股 rude boy 风潮,其中不可缺少的装扮就是这种帽子。当时,牙买加的 ska 歌手(即特别以 rock steady 成为最流行的音乐形式) Laurel Aitken 就有首歌叫做《 Give Me Back My Pork Pie Hat 》。而没多久, rude boy 风居然漂洋过海,开始影响大不列颠 MOD 一代,包括 rude boy 最爱的猪肉馅饼帽。不过,牙买加和英式的 porkpie 比美式的帽檐还要更短。
大家所熟知这种帽子,其实不是源自男人,而是一位少女,电影《情人》的女主角 Jane March 。那种自觉高贵又落魄迷茫的傲娇拧巴劲儿,首先通过她的裙子和帽子表达出来。
电影《情人》
Porkpie 更适合有棱角的长脸或方脸佩戴,圆润帽冠会给你的脸型带来一丝柔和。
在被最近吸粉无数的鬼卞老师圈粉之余,鬼卞还成功为渔夫帽带货。刻板印象中渔夫帽会给人一种朴素、日系、仙男的气质。但是经由鬼卞的亲身示范,我们还看到了渔夫帽随性、慵懒,甚至还有酷炫的气质。
鬼卞
渔夫帽的起源并不是为它代言的霓虹,而是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跟随着 Hip-Hop 文化加上当时许多流行的明星和 Rapper 的佩戴而顺势走红。
LL Cool J
在国际时装周上渔夫帽也同样受欢迎, Burberry Prorsum 2015 S/S 就将渔夫帽稍早改良,加宽了帽檐,并且选用高饱和度的马卡龙蓝配色。似乎在告诉人们渔夫帽也可以很时尚。
Backstage Burberry Prorsum Menswear
搭配方面,渔夫帽和正装的混搭所碰撞出的火花也相当耐人寻味。除此之外,与渔夫帽和“仙男”棉麻布料可以完美融合,和工装也可以很好搭配。可以说是非常百搭的一款帽子了。
现在的文艺女青年出门旅行拍照必备道具,它较硬的边角更适合女性柔和的脸型以及长发。驾驭好一顶 Boater 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留给大家最深刻印象的就是,盖茨比里两位主角就曾这样戴过。短脸以及方脸呢不太适合带这顶帽子,如果硬要带呢可以选择抬起帽檐或者斜着戴,使整体看起来不要那么的方以及短。
小李子
托比.马奎尔
在浅色系的西装和休闲度假风的搭配中, Boater 就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尤其是海滩假日风,夏威夷衬衫,短裤,墨镜再加上一顶 Boater ,完整的度假风 look 轻松凹出。
作为有内涵,有质感的媒体,我们绝对不仅仅只局限在科普帽型这么简单,总结完帽型,我们接下来看看帽子的其他知识。
高级帽子内衬用丝绸会比较多,并且多是手工缝制到帽子里,而中低档的内衬则是胶水粘到里面或是缝纫机机械缝制,其固定度和耐久度与手工缝制都相差甚远。
内衬
帽子的汗带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部分,然而它却是佩戴时最重要的部分,是和你皮肤直接接触,所以材质好坏是能直接感受到的。
中低档其汗带不但吸汗差,容易闷,而且材质很硬,弹性差,箍在头上很不舒服。高档的帽子,汗带就好很多,不仅接触皮肤时,触感舒服,弹性适中,久戴不会头痛,而且经年累月地戴还不会松弛。
帽型
帽子是经过历史的积淀不断沉淀下来的,因此,帽型变化的细微之处并不是随便哪家厂都可以处理的,是需要几十年乃至百年以上的经验积累,才知道如何解决和避免帽子制作时的问题,使得这些经典帽型日趋完美。
完美的鸭舌帽型
很多人在选择帽子上,很容易犯选个大概的轮廓这样的错误。帽型并不是指整个的轮廓,还包括帽舌的形状,拼接的方式,缝制的方式等等。很多软型的帽子,诸如鸭舌帽,一定要把它放在桌子上,看它在静置的状态下,是否就没型了,优质的帽子即使是在静置的状态也是保持着完美的廓形,并不是上头之后才撑出好看的轮廓。
保养
不同的帽子,有不同的保养方法。
Flat Cap 无需担心随意堆放而失去原型,因为帽型在出厂时已经定型了。
Fedora 之类的帽子,为避免变形,在长期不用摆放时最好是有专门的帽夹( Hat Jact )盒子,纸盒或皮盒都可以,高档的帽子店都有这类盒子。
Hat Jact
日常用时注意防尘,清洁的时候用专门的帽刷轻轻刷,挂烫机也是清洁帽子的利器,顽固的污渍可以使用橡皮或者砂纸。一定避免用水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