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是做食品的小店没有戴帽子穿工作服要罚款是对的吗
做食品就必须戴帽子穿工作服,罚款只是一种督促手段,你不穿工作服本身就是对顾客的不负责任,还是对工作不认真的一种表现,所以罚款是没有毛病的。
❷ 食品加工人员着装要求
食品加工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同时各省份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着装要求作出了类似的规定,以内蒙古为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食品小作坊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五)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2)食品帽子佩戴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对食品生产、加工、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其他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❸ 到底餐饮人员是否应该佩戴防尘帽和口罩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组织制定了“餐饮业卫生规范”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2011年12月13日起通过卫生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以下为规范节选:
6.4.3.1. 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6.4.3.2. 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6.4.3.3. 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6.4.3.4. 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❹ 戴帽子有什么注意事项吗(详见补充说明)
由于制帽材料的物理性能(导热性、吸湿性、透气性和保温性)以及帽子的造型,对维护身体的热平衡均有不小的影响,因此选购帽子时,宜选择透气性适中,保暖性强的棉帽和皮帽等。帽子的造型以戴上后能包住前额,又能护住耳朵的形状为好。
1.帽子不宜乱戴。
戴帽子就戴自己的帽子,不可乱戴其他人的,因为帽子直接接触头部,和头发及头皮都有接触,这样,不管是谁的头上有皮肤病,都会通过帽子传染给对方。
2.在选择帽子时,要把自己对所选择的帽子的布料是否过敏考虑进去,以防戴帽子后引起过敏反应。
3.戴帽不宜过紧。
买帽子一定要亲自挑选,试一下松紧,不能太紧,太紧会妨碍头皮的血液循环,引起头痛;太松易往下掉,影响正常的生活。要选用戴着合适的帽子,这样才有利于头部健康。
4.高血压患者戴帽子不宜过厚过重,否则会引起头晕。
5.头部怕冷及冬季易受风寒的人,要戴质地较厚、挡风性能好的帽子。
6.对于头皮油脂分泌旺盛者,宜戴透气性好的帽子,选料要轻薄,并且要经常刷洗。
建议戴渔夫帽或者松松帽否则戴紧帽怪 半发【刚刚披肩发型度】戴鸭舌帽看 发戴帽几乎帽都带 扎马尾戴网球帽看压坏发型 。
❺ 餐饮服务员必须戴帽子有法律规定吗
这个可能是没有法律规定,但是饭店要求餐饮服务人员必须戴帽子,是讲究卫生的表现,因为现在的人都爱掉头发,如果不戴帽子,头发掉在餐饮食物里是很不卫生的,所以我支持饭店要求餐饮服务人员必须戴帽子的规定
❻ 饮品店的从业人员一定要佩戴口罩和帽子吗最好能把相关的条例拿出来参考一下。
一般建议是戴拉,毕竟是跟吃有关的,如果你去一家店里吃东西,看到营业员讲话口水都喷到饭里面那你还敢吃?戴帽子是怕头发掉下来,一般女孩子是要的。这个目前好像还没有条例,每个店要求不一样,小店人家也懒得弄,想卫生点就去大点的店一般这些都有
❼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供应办法的办法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供应办法 第一条凡在市、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乡的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从事一线执法工作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穿着统一制式服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着装。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是指经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授予行政执法证的从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从事一线执法工作的人员,严格控制范围标准,一律按服装数量减半发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人员统一着装事宜另行规定。
第二条执法服装,包括:春秋服、夏服、冬服、防寒服四类以及帽子。执法标志,包括:帽徽、肩章、臂章、胸章、纽扣和领带。
第三条春秋服、冬服:春秋服、冬服均为毛涤混纺面料,上衣为小翻领西服式样,单排三粒扣,两个暗口袋;西裤为简裤。
夏服:衬衫为涤棉混纺面料。短袖衬衫为小翻领,单排四粒扣,两个明口袋。长袖衬衫为竖领,单排五粒扣,两个明口袋;西服简裤或裙子为毛涤混纺面料。
防寒服:桃皮绒涤纶复合布面料,配SEE能量棉保暖内胆,竖领,两个暗口袋,后腰下方中间开叉。
第四条执法服装
(一)春秋服:包括上衣和裤子。首次着装发2套,使用3年,期满换发1套。
(二)夏服:包括长袖衬衫、短袖衬衫、夏裤或裙子。首次着装发2套(女同志裤子、裙子自选一种),热区使用2年,温区使用3年,寒区使用4年,期满换发1套。
(三)冬服:包括上衣和裤子。首次着装发2套,热区使用5年,温区、寒区使用4年,期满换发1套。
(四)防寒服:寒区、温区可根据本区气候情况配发防寒服1件。温区使用10年,寒区使用8年,期满换发1件。
第五条帽子
春秋服和夏服分别配发帽子一顶,男士为大檐帽,女士为大檐帽或圆帽,使用4年,期满换发1顶;寒区配发冬帽1顶,使用5年,期满换发1顶。
第六条执法标志
帽徽、肩章、臂章、胸章随执法服装发放,损坏后交旧领新。领带首次着装发2条,使用3年,期满换发1条。 第七条服装面料的采购、加工及标志制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执法服装及标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执法服装的式样、标志、面料、供应标准等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财政部负责,执法服装及标志的采购、制作、配发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配发执法服装及标志,不得擅自改变服装式样、标志、颜色,不得擅自扩大着装范围和提高供应标准。
第十条工作变动时的着装处理办法
(一)离休、退休以及调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人员,应收回所有标志。着装后任职不满一年调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除收回所有标志外,还应加收制服工料费20%,或者交回制服(但个人自负30%的工料费不退)。
(二)被开除、辞退及辞职人员,应收回所有服装和标志,并予以销毁。
(三)借调外单位工作、脱产学习或休病假、事假半年以上者,暂不制作服装。
(四)离休、退休人员,一律不制作服装。 第十二条气候区域划分
(一)寒区: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九省(区);
(二)热区: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云南等五省(区);
(三)温区:除寒区、热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第十三条因气候特殊,个别省不同地区的气候温差较大,执法服装的换发年限如需调整的,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❽ 食品生产的工作帽如何佩戴
食品生产企业的工作帽(发罩)等,目的是为了防止头发脱落,混进食品了。所以工作帽一定要把头发遮住。
当然,工作帽还可以用颜色来区分员工身份。例如,红色工作帽代表主管
❾ 熟食经营者不穿衣戴帽该如何处罚
处罚不处罚肯定会影响你的形象,尤其是卖食品熟食的。衣冠不整,邋里邋遢,指甲不剪,指甲缝里有层黑泥。手背盖着层皴,大热天脸上的汗道子一条一条的。光着膀子,穿个大裤衩子大拖鞋。有人能照顾你的生意就奇怪了。没有顾客就是对你最大的处罚!
❿ 国家规定做食品与保健品需要戴什么帽子
蓝色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