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年歌爾幼兒園報名條件及收費標准
2017年幼兒園秋季招生工作通知一
一、招生對象:
小班:2013年9月—8月30日出生的幼兒。
托班:9月—2015年5月30日出生的幼兒。
二、招生批次和時間:
第一批:擁有之江小區父母房產證、戶口本的適齡幼兒。
報名時間:2017年4月5日至4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第二批:面向社會招收適齡幼兒。
報名時間:2017年4月12日至4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三、招生方式:
請家長攜帶父母房產證(之江小區)、戶口本(出生證)、預防接種證原件及復印件到二樓綜合辦公室登記報名。逾期不保留名額,謝謝您的配合!
2017年幼兒園秋季招生工作通知二
一、招生對象
3——6歲健康幼兒
小班:60名
其他段(中、大 學前班段)名額看本學期流動情況,以報名先後順序做優先考慮!
二、招生要求
1.請家長攜帶戶口簿(原件或復印件)報名繳費
2.真實、詳細地填寫幼兒入園登記表
三、收費標准
學期收費 :4100元(包含伙食費及管理費)
學年收費: 7800元(包含伙食費及管理費)
幼兒一次性費用:200元(包含幼兒床單.被罩.枕套.罩衣.行李袋.書包.水杯.毛巾.碗勺)
幼兒園服費用:170元(包含春裝及夏裝各一套)
四、報名繳費時間
4月17日開始報名(額滿為止)
周一至周五
上午:7:30—12:00; 下午2:30—5:30
2. 關於買校服的事
那有這樣的制度啊!到教委那裡要個說法,他們有什麼資格把你的畢業證卡到
3. 我想生產校服要經過什麼部門審批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促進學校校風建設和教育行風建設,切實保障青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按照以人為本、教育需要、成本服務、的原則,根據《清鎮市中小學校校服管理暫行辦法》(清教字[2006]150號)文件精神。對進一步規范我市中小學校校服訂購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規范管理
全市各中小學校應從有利於加強學校管理,有利於學生教育,有利於青少年身體健康的原則出發,結合各校實際,對本校學生是否統一著裝以及學生著裝管理進行自主決策。各校應加強對學生艱苦奮斗、勤儉節約教育;學生著裝應符合《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的要求。
學校校服的訂購工作應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下,按照市場規則和規定程序進行。
二、訂購校服嚴格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1、訂購校服需經學校教職工大會民主討論後,提交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再向教育局遞交定購校服申請書;
2、經教育局批准後,學校發放競標通知書,邀請三家以上有資質的校服生產企業到學校參與競標,並提供校服式樣及面料,教育局紀委全過程參與監督;
3、學校與中標企業簽定訂購合同,明確校服的生產數量、使用面料、服裝款式、訂購價格、售後服務等事項以及各自承擔的責任。學校與企業簽訂的合同報教育局紀委備案。
三、學校校服管理要建立重大事項社會公示制度,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准、校服款式、校服價格等重大事項應向社會公示。逐步建立校服管理工作的社會監督機制,在操作過程中須接受市政府采購辦或教育局紀委的監督,可聘請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為監督員,參與企業招投標、質量價格監督、款式展示會等工作;物價、質量技術監督、服裝行業管理等有關部門及新聞媒體對校服管理進行監督。
四、實行校服訂購責任追究制
學校校服的訂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於因違反《合同法》及有關政策規定、違反操作程序先斬後奏或瞞報、擅自提高校服收費標准等行為造成不良後果,影響教育形象的,視情節輕重,追究學校校長及當事人的黨紀政紀責任。
五、本實施意見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4. 深圳的校服為什麼是統一的
校服統一款式,是深圳校服的特色。但隨著社會和時代發展,校服管理也應進一步創新。
在校服市場管理上,在16年前,深圳市教育主管部門就在全國開創了「深圳模式」,實行了全市校服的統一款式和統一公開招標采購,建立「明標識,雙送檢」制度和全市校服專賣店銷售體系等,成為全國校服管理的學習標桿。
但統一款式,隨著社會和時代的發展,也存在爭議,有人贊成統一,認為這有利於增強學生的集體意識,減少學生間的攀比,也有人認為統一款式,統一穿校服,不利於學生的個性發展。相對來說,贊成統一人更多,但近年來反對強制穿統一款式校服的聲音也越來越強烈。
在深圳,針對穿校服是否應「強制」也曾引發激烈爭論,贊成強制與反對者觀點各異。針對爭議,深圳市教育局表示,學校對學生在學校學習期間的著裝具有一定的管理自主權,經徵求家長委員會意見後,可以在現有全市統一的學生裝款式范圍內自主確定本校學生裝所選用著裝、時間與場合,並報所屬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並在2014年發布通知,規定新學期開學新生入學不必強求統一穿著校服,家長不必一次購齊所有款式校服,同時強調各學生裝企業要嚴把質量關口,要求學生裝企業必須將所有款式的學生裝送質檢部門檢測合格後才能配送。這是根據社會發展變化做出的調整。
另外,考慮到校服款式確定、定價、采購招標等問題,針對校服管理中出現的輿論質疑「校服太丑」、校服質量低、毒校服、校服采購利益鏈等問題,2015年,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
該意見有兩點十分重要,一是強化學校選用管理,要求學校要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選用學校要建立家長、學生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購買校服遵循自願原則。根據這一規定,學生是否穿統一的校服,要由家長委員會參與決策,而不能由行政部門強制規定。而且,家長委員會要參與選購過程之中。
二是改進校服設計式樣,要求各地要逐步健全校服式樣推薦評議制度。可開展校服遴選,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引導專業設計人員或學生參與校服式樣設計。也就是說,校服要考慮到學生的身心發展,既要著裝統一,但也要注意到個體的差別(合身)與美觀,學生可以參與到校服設計中,不必每天都穿校服。
隨著社會和時代的發展,今後各中小學學生還會穿校服,但校服是不是一個地區一個統一款式,則不一定,深圳統一款式具有時代特點,今後可能每所學校的校服款式不同,每個班也可以設計個性化的班服。
5. 深圳的技校需不需要穿校服
在深圳,針對穿校服是否應「強制」也曾引發激烈爭論,贊成強制與反對者觀點各異。針對爭議,深圳市教育局表示,學校對學生在學校學習期間的著裝具有一定的管理自主權,經徵求家長委員會意見後,可以在現有全市統一的學生裝款式范圍內自主確定本校學生裝所選用著裝、時間與場合,並報所屬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並在2014年發布通知,規定新學期開學新生入學不必強求統一穿著校服,家長不必一次購齊所有款式校服,同時強調各學生裝企業要嚴把質量關口,要求學生裝企業必須將所有款式的學生裝送質檢部門檢測合格後才能配送。這是根據社會發展變化做出的調整。
另外,考慮到校服款式確定、定價、采購招標等問題,針對校服管理中出現的輿論質疑「校服太丑」、校服質量低、毒校服、校服采購利益鏈等問題,2015年,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
該意見有兩點十分重要,一是強化學校選用管理,要求學校要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選用學校要建立家長、學生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購買校服遵循自願原則。根據這一規定,學生是否穿統一的校服,要由家長委員會參與決策,而不能由行政部門強制規定。而且,家長委員會要參與選購過程之中。
6. 校服生產是否需要竟標是否有相關文件規定
關於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校校服訂購工作的實施意見
清教字〔2007〕137號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促進學校校風建設和教育行風建設,切實保障青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按照以人為本、教育需要、成本服務、的原則,根據《清鎮市中小學校校服管理暫行辦法》(清教字[2006]150號)文件精神。對進一步規范我市中小學校校服訂購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規范管理
全市各中小學校應從有利於加強學校管理,有利於學生教育,有利於青少年身體健康的原則出發,結合各校實際,對本校學生是否統一著裝以及學生著裝管理進行自主決策。各校應加強對學生艱苦奮斗、勤儉節約教育;學生著裝應符合《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的要求。
學校校服的訂購工作應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下,按照市場規則和規定程序進行。
二、訂購校服嚴格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1、訂購校服需經學校教職工大會民主討論後,提交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再向教育局遞交定購校服申請書;
2、經教育局批准後,學校發放競標通知書,邀請三家以上有資質的校服生產企業到學校參與競標,並提供校服式樣及面料,教育局紀委全過程參與監督;
3、學校與中標企業簽定訂購合同,明確校服的生產數量、使用面料、服裝款式、訂購價格、售後服務等事項以及各自承擔的責任。學校與企業簽訂的合同報教育局紀委備案。
三、學校校服管理要建立重大事項社會公示制度,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准、校服款式、校服價格等重大事項應向社會公示。逐步建立校服管理工作的社會監督機制,在操作過程中須接受市政府采購辦或教育局紀委的監督,可聘請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為監督員,參與企業招投標、質量價格監督、款式展示會等工作;物價、質量技術監督、服裝行業管理等有關部門及新聞媒體對校服管理進行監督。
四、實行校服訂購責任追究制
學校校服的訂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於因違反《合同法》及有關政策規定、違反操作程序先斬後奏或瞞報、擅自提高校服收費標准等行為造成不良後果,影響教育形象的,視情節輕重,追究學校校長及當事人的黨紀政紀責任。
五、本實施意見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7. 教育部對中小學校學生裝有要求嗎如果有具體是什麼內容
政策建議1:
明確責任主體,加大對學生裝的財政投入
建議教育部門盡快明確責任主體,加強對全國中小學生統一著裝工作的宏觀管理,並針對調研發現的普遍性問題,提出明確的指導意見。國家應盡力加大財政對教育的支持力度,撥付專用資金,借鑒國外發達國家對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統一著裝政府購買的政策,逐步改變我國學生裝費用完全由學生家長負擔的狀況。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建議分步實施。先行解決特困戶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兒貧困生的學生裝費用問題,再對普通學生實行部分補貼,最後實行全部免費。可在經濟較為發達或地方財政狀況比較好的地區先期試行。
政策建議2:
健全組織機構,推廣宏觀管理與微觀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模式
各省市應實行歸口管理,明確責任,做好統一著裝工作。借鑒有些省份比較成熟的推進管理辦法,盡快落實管理機構和推進措施。建議各地成立專項工作組或辦公室,全面負責本地區的統一著裝工作。
在招標采購環節,應採取集中統一的招標方式,抬高進入門檻,選擇信譽高、實力強、規模大的企業作為學生裝的生產供應定點企業。避免企業之間的無序競爭,加強管理和監督,使學生裝的生產供應和質量安全得到保證。
政策建議3:
逐步建立學生裝質量監督管理體系,明確學生裝價格的上下限
為規范學生裝市場秩序,加強學生裝生產和采購監督管理工作,切實維護廣大師生的合法權益,要逐步建立學生裝質量監督管理體系,明確學生裝製作和質量標准,規范招標采購流程,加強監督檢查力度。學生裝的收費要實行公示制度,公布面料、價格、套數,接受社會監督,對學生裝價格明確上下限,切實減輕家長負擔,保證學生裝質量。
政策建議4:
積極推廣制服式學生裝,並建立健全學生裝售後服務體系
制服式學生裝已成為世界各國學生裝發展的潮流,現在我國很多地區已經完全具備了推廣制服式學生裝的條件。可先在這些地區積極推廣制服式學生裝,為制服式學生裝在全國的推廣奠定良好的基礎。
切實改變過去只注重生產供應不關心售後服務的狀況,並在工作中切實加強對售後服務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企業要制定具體的售後服務措施、服務承諾,及時回應質量問題的投訴,履行更換、維修、退貨承諾,並能滿足學生裝的零售需求。
8. 教育部規定一定要買校服嗎
教育部:購買校服遵循自願原則。
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准委四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這是第一個國家層面系統構建校服治理體系的指導性文件。
《意見》提出了具體措施:強化學校選用管理。學校要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選用學校要建立家長、學生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購買校服遵循自願原則。立足生態環保探索校服回收利用機制。
(8)關於加強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擴展閱讀:
教育部等四部門出台校服管理意見
一是嚴格執行國家標准。要求校服生產和采購均應嚴格執行國家標准,各項指標均應達到標准要求。
二是有效規范校服市場。嚴格依法進行校服企業登記注冊。加強對采購單位指導,不得違反市場原則干涉交易。嚴查對本地校服生產企業進行地方保護的行為。
三是加強校服質量檢查。校服供應和驗收應實行「明標識」制度,校服要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在供貨企業送檢的基礎上,采購單位可結合實際將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抽檢。
9. 學校強制學生買校服違反了哪一部法律的那一條
違反了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中的第二條規定。
《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第二條規定如下:
1、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起組織和引導作用,發揮家長委員會的功能,切實做好校服征訂意願搜集工作,充分體現學生自願購買校服的原則。
2、采購單位要加強校服采購公示,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准、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9)關於加強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擴展閱讀:
校服購買主要有三種模式:
1、完全進入市場流通,學校和家長共同確定樣式後,由家長到校服門店購買,校服廠家和銷售商接受市場監督。
2、由政府出資,通過政府采購方式購買,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招投標工作即可。採用上述兩種模式的地區較少,只有個別省進行了試點。
3、由采購單位直接面向生產企業采購,各地普遍採用此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