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加盟店的法律问题
一,你们当初的加盟协议上具体条款如何规定的?比如,协议有没有确定直营店应该怎么帮助加盟店搞好加盟培训/加盟设备?一切看你们的协议.
如果协议上有这些内容,他们自然算违约了.
二.他们让加盟店自己摸索开拓市场的行为不违法.你们既然选择这样的直营店,就要对他们经营不成熟的风险有充分认识.事前的了解很重要.
如果你确实认为现在他们的做法有违公平,可以和他们协议改变合同内容.如果对方说你单方面中止合同违约,你可以诉诸诉讼解决(建议聘请律师)
中止对自己不利的合同不是坏事,建议你尽早行动以免损失更大!
以下来自网络:
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know-how、技术…等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
直营店和加盟店是目前当今消费终端的两种主要构成模式,直营店是由厂家直接开设的,而加盟店则是厂家招募的利益共同体。他们之间的关系就象同父异母的两个兄弟,处得好的可能会非常融洽,但绝大多数店之间似乎总免不了有些磕磕碰碰,成为冤家。为什么会这样呢?
直营和加盟的矛盾是如何产生的?
目前,很多企业是采用加盟和直营模式并存的,特别是在同一个区域,这两种模式并存的矛盾就会很明显地暴露出来了。我们先看看矛盾是如何产生的:
1、价格冲突。
价格是产生矛盾的最敏感的因素,最直接的矛盾往往是从价格开始的。因为竞争的存在,为了争取顾客,直营店或加盟店的一方常常会把降价当作竞争的重要手段。
2、货品冲突。
在货品陈列方面,直营店往往拥有较多的资源优势,能够最大限度的陈列公司的所有产品。此方面所产生的销售力要强于加盟店。特别一些紧俏货品的支配方面,自营店往往拥有更多的主动。
3、形象、服务和理念等的冲突。
直营店能直接诠释公司的理念,展现公司的品牌形象和服务规范,而加盟店在些这方面的表现力度相对要有所欠缺。导致品牌在两类终端无法和谐统一。
4、人为的矛盾。
一些直营店的管理人员和加盟商很容易因为各自利益的问题而站在对立面上,生成一些其它的矛盾。
说到底,矛盾是产生在利益冲突的基础上的,作为企业或者分公司的市场管理者们,关键是看我们如何来协调他们的关系,如何来维系二者之间的均衡。既要保证自营店的利益和发展,又要兼顾加盟商的情绪和利益,维系加盟商的忠诚度。
如何来解决直营、加盟店并存的矛盾?
1、制定合理的销售半径。
距离能产生美,也能减少不少矛盾。让直营店和加盟店保持一定的销售距离,可以避免最直接的近距离利益和客源冲突。也就是说,在一定方圆范围内,最好不要让直销店和加盟店同时出现。
不同行业的店与店之间的合理销售半径是不一样的,必须参考当地地经济水平、主体消费人群、消费习惯等因素来制定合理的销售半径距离。
比如在一个城市的同一条主流商业街,如果你的产品市场容量很大,你希望开设两家以上的店,那你就最好这两家店都由公司来统一自营,或者都交给同一个加盟商来开设。如果已经存在小范围内自营店和加盟店并存的情况下,双方最好协商由其中一方退出。
广东某知名餐饮连锁企业在广州市场是这样操作的: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在东山区由公司直接开设自营店,而其它几个区则每个区设立一名加盟商,加盟商只能在自己的区域内开设分店。有效保持各自的距离,以免相互争夺客流。
2、严格进行价格规范
前面说过,价格是最容易产生利益冲突的因素。这需要企业有严格的价格保障体系,才能避免直营店与加盟店的直接价格冲突。
自营店一定要对价格实行自律,同时公司也要对加盟店的价格实行控制,并严格防止变相降价的行为。双方可以约定最低零售销售价格(或折扣),谁也不得随意突破价格底线。
价格保护最重要的是加强价格管理的力度,比如对加盟店可以收取一定的经营保证金,以便对加盟店的价格进行约束和规范,对加盟商擅自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要进行坚决处理,以使其能自觉遵守价格约定,从而维护品牌的整个价格体系不受冲击。
某洗衣连锁店进入每个省会城市都会预先开设一家直营店,然后再进行加盟商的招募,所以几乎在每个省会城市都有直营店和加盟店并存。但它们各店的服务价格却一直控制得很好。因为总部在和加盟商的合同上都明确约定了洗涤所有服装种类的最低价格,并对贵宾折扣卡的发放都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而且总部的人经常会以顾客的身份去各加盟店进行明查暗访,一旦发现有违反价格政策的加盟店,就会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所以,很多城市即使开设了七八个加盟店也能和平共处、相安无事。
3、统一终端形象建设。
直营店和加盟店要保持竞争力的一致,形象上的统一很重要。但一些加盟商往往因为理念及自身实力等的原因,导致加盟店在形象上无法和公司自营店统一,装修档次上也不如公司的自营店。这就需要企业在挑选加盟商时候要慎重,而且在经营理念方面能经常给予引导,经常组织督导和培训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加强终端形象、服务的统一。
4、保持促销活动的统一步调。
自营店和加盟店,其中的一方做促销,往往很容易对另一方的销售构成冲击。比如在商场或自营店促销期间企业应该通知加盟店同步进行一些促销活动,或者视促销规模给予加盟店一定的促销补贴。自营店在操作特价活动的时候也应该视情况给加盟商提供一些有效的特价商品等。而企业也可以要求加盟店在有促销活动推出时候,应该报公司批准备案,而不得擅自操作促销活动。
99年笔者曾经供职于康师傅,当时康师傅的业务人员分成两大块:直营业代和经销业代。分别负责直营卖场和经销商的管理。商超类卖场一般由直营业代负责,记得曾经在东莞家乐福做促销活动时候,一天就卖空了满满两个大货架的货,需要紧急配货,而广州的分公司又来不及调货过来。所以业代只好找东莞当地的经销商商量借货,经销商就很愿意配合,马上从仓库调了很多货物送到卖场。因为公司在促销活动同期,已经给了经销商相应的补偿(公司自营店促销期间,经销商可以享受买十赠一的优惠),让他的利益并没有因公司促销而受到损害。
5、科学地进行货品品类管理
在货品品类、货品陈列方面,加盟店往往会处于劣势。因此,企业应针对加盟商制定比较合理的退换货政策,鼓励加盟店大胆增加货品种类和陈列数量,增强其竞争力。并能有效指导加盟店优化组合货品的结构,加快货品流通率。
也有部分厂家采用加盟店和直营店销售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的方法,这样则可以避免最直接的销售冲突。
在当今的市场环境下,直营和加盟店这两种方式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在很多行业这两种终端模式也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共存,企业如何加强管理和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应是市场工作的重中之重。
⑵ 怎么判断加盟店是否合法
看你选择那一种加盟形式,一般有三种加盟形式:
1、直营连锁即所有的店铺都是由同一经营实体-总公司所有。
2、自愿连锁即各店铺资本所有权独立,采用共同进货,协议定价的一种商业横向联合。
3、加盟连锁(或特许经营,契约连锁,特许连锁,简称FC),即以单个店铺经营权的授权为核心的连锁经营,也就是特许经营。(如肯德基,麦当劳)
如果你要采用加盟连锁(特许经营)的方式加盟,可以先到“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你要加盟厂商的备案信息,现在国家要求特许经营实行备案制,如无备案,就有可能存在法律风险。
⑶ 在网上找的女装加盟有没有保障,会不会受骗哪个加盟网站比较有保障
在当今社会服装加盟创业是很多人选择的方向,你以为所有的品牌都是为了做品牌吗?天真!那些为了骗取加盟费的公司一抓一大把,他们早就挖好了坑,布好了局,就等着你往里跳呢。没有杨戬的三只眼,也没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有多少经销商、加盟商做着倚靠连锁总部发财的白日大梦?原本为了规避风险,反而稀里糊涂地掉进以圈钱为目的的合同诈骗陷阱,遭遇更大的风险。因此,加盟商选择连锁加盟品牌,一定要睁大眼睛,认清服装加盟陷阱。女装网小编带你了解应该如何防止被骗。
除了以上这些考虑因素之外,从大层面来讲,选择一个好的品牌、好的连锁企业是成功经营连锁的步。加盟商还应对厂家承诺的各种条件要深入地进行了解和考察。以下是总结大量成功的加盟商的经验后,得出的结论。
1、公司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的确认。公司是否正规、合法,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结构。
2、公司产品是否具备市场前景,公司的产品研发、创新能力是否够强。
3、公司老板的信用度。
4、公司是否有专职且完整的组织,跟你接触的员工素质如何。
5、公司员工以及已有加盟商是否经常变动。如果是,很可能该公司没有稳定的经营宗旨和持续的业绩。
6、公司是否有完整的加盟合同,合同中是否对退货和终止性的条款有合理的说明。
7、看一看已有的加盟商的经营情况。总部与加盟店的互动关系是否良好,是否能有效地进行管理。
8、公司的各省市性宣传计划是否具有可信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未来规划如何。
9、公司谨慎操作在选定了合适的加盟品牌后,并不等于说加盟商就可以坐享其成了,加盟商需要主动地去经营一个加盟店,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和一般的开店做生意并无两样。
以上是服装加盟项目辨别的几个关键方面,希望对创业朋友们有所帮助,加盟商能够赚到钱选对项目是重中之重,否则后面的一切事情都是空谈,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女装品牌,可以到我们网站上去了解,有客服一对一进行解答,网址在第一张图片的水印里,您不受骗就是我们最大的成功。
⑷ 在网上找了个品牌服装加盟。被骗了投诉无门。都是爸妈的血汗钱!求大家帮帮忙想想办法 !
很多创业者在选择项目的时候都会首选女装开店,原因是女装市场需求大,也不需要太多的经验,很容易上手。现在新手创业一般都会选择品牌女装加盟,但是市场上的女装品牌这么多,总有一些鱼目混珠的骗子品牌,采用各种加盟骗局来谋取加盟商的血汗钱。而很多女装加盟商由于加盟前没有考察了解清楚,导致加盟被骗。那么女装加盟者发现被骗后,除了“等死”,还能做什么呢?女装加盟被骗了该怎么申诉呢?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几个要点吧。
1、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许加盟,在加盟期限期满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够证明加盟总部存在欺诈故意,还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2,调查各项经营许可证,取证违法经营。举几个例子,如果你加盟的是食品行业,就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等。在没有具备各项经营证书的情况下,违法经营,对于退回加盟费是一项非常有利的证据。而加盟招商的骗子通常已经支付了很高昂的招商广告费用,不愿意多花钱,很多“能省则省”的费用,往往就是退回加盟费的关键之处。最常见的招商加盟违法经营行为是:不开发票。建议遇到加盟骗局的加盟商,对于这点需要马上记录下来。
3,合同、转账证据保留。看清楚自己签署的合同上,是否有总部公司的盖章。同时,你转账的费用,应当去自己的开户行留取转账凭证,向招商加盟总部索取收据和发票,并确保有该公司盖章的收据和发票。合同的合法性,建议找一位律师鉴定。同时对合同的性质做出判定,是属于特许经营合同还是一般的服务合同。为起诉索取加盟费做好铺垫。
4,停止一切投资并起诉。已经发现加盟被骗后,应当马上停止手头上的一切投资,减少损失,在合同期内尽快起诉。在合同期内,越快起诉对于全额返回加盟费比较有利。
5,联合加盟商起诉。起诉胜诉与否,其实大部分原因取决于加盟商手头上的证据。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加盟商们都把证据集中起来,总比一个人强很多。
加盟被骗后,找总部协商退回加盟费是不可能的事情。唯一途径就是进行民事诉讼。根据合同的性质,经营的种类定位进行取证,找一位适合的律师。
通过上面的内容相信大家对加盟被骗了怎么办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⑸ 怎么去判定女装品牌加盟的真假
在当今社会服装加盟创业是很多人选择的方向,你以为所有的品牌都是为了做品牌吗?天真!那些为了骗取加盟费的公司一抓一大把,他们早就挖好了坑,布好了局,就等着你往里跳呢。没有杨戬的三只眼,也没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有多少经销商、加盟商做着倚靠连锁总部发财的白日大梦?原本为了规避风险,反而稀里糊涂地掉进以圈钱为目的的合同诈骗陷阱,遭遇更大的风险。因此,加盟商选择连锁加盟品牌,一定要睁大眼睛,认清服装加盟陷阱。中国女装网带你了解应该如何防止被骗。
除了以上这些考虑因素之外,从大层面来讲,选择一个好的品牌、好的连锁企业是成功经营连锁的步。加盟商还应对厂家承诺的各种条件要深入地进行了解和考察。以下是总结大量成功的加盟商的经验后,得出的结论。
1、公司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的确认。公司是否正规、合法,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结构。
2、公司产品是否具备市场前景,公司的产品研发、创新能力是否够强。
3、公司老板的信用度。
4、公司是否有专职且完整的组织,跟你接触的员工素质如何。
5、公司员工以及已有加盟商是否经常变动。如果是,很可能该公司没有稳定的经营宗旨和持续的业绩。
6、公司是否有完整的加盟合同,合同中是否对退货和终止性的条款有合理的说明。
7、看一看已有的加盟商的经营情况。总部与加盟店的互动关系是否良好,是否能有效地进行管理。
8、公司的各省市性宣传计划是否具有可信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未来规划如何。
9、公司谨慎操作在选定了合适的加盟品牌后,并不等于说加盟商就可以坐享其成了,加盟商需要主动地去经营一个加盟店,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和一般的开店做生意并无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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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加盟费不退合法吗
生活中无处不在的广告,特别是涉及到加盟挣钱的一些广告,当然有一些内容是真实的,但也有一些内容是虚假的。那么如果说被骗了加盟费不退给我们了,该去哪儿投诉呢?加盟费是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将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版权)、组织管理资产、市场资产和人力资产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业务活动,并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费用。不退加盟费怎么投诉呢?1.要仔细研究你们的加盟合同,看是否对货物的质量有明确约定2.要看合同中对加盟费及退出加盟有什么约定。如果根据约定其货物质量确实达不到约定标准,或者达不到合格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通常标准的可以依法对你提起诉讼;如果对退出加盟有明确约定的,也可起诉其违约。3.通过网络或立案等形式进行投诉。
⑺ 没有加盟名牌鞋,允许销售吗算不算犯法
不允许。没有开店算什么漏税。他也抓你不到。这个倒是不怕。就是你没加盟那些牌子要偷偷的卖。最好不要摆出来卖。可以通过熟人。老客户介绍的方法卖。
⑻ 我想在镇上开一家品牌折扣店,没有加盟,这样会侵权吗
首先,这里所说的专卖是不是享有在你们地区独家销售这些品牌商品的权利呢?如果有的话,销售这些商品会导致这些品牌的供货商对专卖违约。而供货商承担了违约责任以后,如果进货渠道有问题,那么不排除这些品牌的供货商要求承担责任。
其次,低价销售的行为不会侵犯专卖的权利,但是如果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的话,应当属于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如果折扣销售行为仍然高于成本价格,那么就属于正常的销售行为,当然不会承担什么责任。
再次,如果进货渠道有问题,所进货物属于假冒伪劣商品,那么就不只是侵权问题这么简单的了。
最后,打折销售的行为,只要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会侵犯专卖的权利。因为专卖的含义一般应当理解为该店只经营某一品牌的商品,而不是说他享有独家销售的权利。
一般说来,专业市场领域常见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销售的侵权商品为主,侵权责任承担的主体一般为生产者、销售者,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第二款已明确规定,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可见,商标侵权的主体不限于生产者、销售者,还涉及到专业市场的经营管理方。
由于市场同商户签订了出售或出租的合同,所以市场存在对商户的管理义务,同时市场又为商户提供了经营场所,因此,在商户的商标侵权行为发生后,市场经营管理方极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