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宜兴市教育局怎么样
宜兴市教育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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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促进学校校风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切实保障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按照以人为本、教育需要、成本服务、的原则,根据《清镇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暂行办法》(清教字[2006]150号)文件精神。对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校服订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全市各中小学校应从有利于加强学校管理,有利于学生教育,有利于青少年身体健康的原则出发,结合各校实际,对本校学生是否统一着装以及学生着装管理进行自主决策。各校应加强对学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学生着装应符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
学校校服的订购工作应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按照市场规则和规定程序进行。
二、订购校服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订购校服需经学校教职工大会民主讨论后,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再向教育局递交定购校服申请书;
2、经教育局批准后,学校发放竞标通知书,邀请三家以上有资质的校服生产企业到学校参与竞标,并提供校服式样及面料,教育局纪委全过程参与监督;
3、学校与中标企业签定订购合同,明确校服的生产数量、使用面料、服装款式、订购价格、售后服务等事项以及各自承担的责任。学校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报教育局纪委备案。
三、学校校服管理要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校服款式、校服价格等重大事项应向社会公示。逐步建立校服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在操作过程中须接受市政府采购办或教育局纪委的监督,可聘请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为监督员,参与企业招投标、质量价格监督、款式展示会等工作;物价、质量技术监督、服装行业管理等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对校服管理进行监督。
四、实行校服订购责任追究制
学校校服的订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违反《合同法》及有关政策规定、违反操作程序先斩后奏或瞒报、擅自提高校服收费标准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教育形象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校长及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五、本实施意见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㈢ 江苏省宜兴市的新校服(冬季的)求大图啊!!
我也是宜兴的,我们的校服就和初中的一样
㈣ 宜兴市教育局有没有叫蒋立军的
蒋立军,男,汉族,湖南省湘潭县人,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现任湘潭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中文名
蒋立军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66年10月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目录
1湘潭市监察局局长
1湘潭市监察局局长编辑
1987年参加
蒋立军[1]
工作。历任湘潭县响塘区、石潭区、河口区农机管理站技术员,湘潭县农机化学校副校长,湘潭县农机公司经理,湘潭县二轻工业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湘潭县易俗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湘潭县经委党委副书记、主任,经济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湘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共湘潭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中共湘潭县委副书记,2008年3月任中共岳塘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2008年12月31日,在岳塘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被选举为区人民政府区长;2011年4月任湘潭市纪委副书记,2011年5月任湘潭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㈤ 小学生要一年换一套校服吗!教育局有没有规定
不需要,教育局也没有规定。
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
校服购买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完全进入市场流通,学校和家长共同确定样式后,由家长到校服门店购买,校服厂家和销售商接受市场监督。
二是由政府出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投标工作即可。采用上述两种模式的地区较少,只有个别省进行了试点。
三是由采购单位直接面向生产企业采购,各地普遍采用此种模式。
为加强采购监管,《意见》明确要求采用代收费定向采购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法制订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和统一采购合同,全程公开采购过程。
采购单位要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购各环节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同时要将采购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这一系列措施将采购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确保公正公开。
(5)宜兴市教育局校服中标企业扩展阅读:
校服是学生的统一服装,推行校服的目的除了展示学生的健康的精神面貌外,便于管理,还为了预防同学之间的攀比炫富等不良风气,也可以说,校服本身就是一种很好的教育方式。
频繁地更换,每次更换后,校服的颜色和款式都不尽相同,这样学生聚在一起,穿的校服就会五花八门,显然不利于整体面貌和统一形象,再者,每次更换新款式新颜色的校服,就得把旧的淘汰掉,这种浪费行为也会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学生树立勤俭节约的品格。
可以说,频繁的更换校服,不仅是家庭的一次绑架,也是对教育的一次伤害。这样的行为可谓有弊无利。
㈥ 校服生产是否需要竟标是否有相关文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校服订购工作的实施意见
清教字〔2007〕137号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促进学校校风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切实保障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按照以人为本、教育需要、成本服务、的原则,根据《清镇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暂行办法》(清教字[2006]150号)文件精神。对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校服订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全市各中小学校应从有利于加强学校管理,有利于学生教育,有利于青少年身体健康的原则出发,结合各校实际,对本校学生是否统一着装以及学生着装管理进行自主决策。各校应加强对学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学生着装应符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
学校校服的订购工作应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按照市场规则和规定程序进行。
二、订购校服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订购校服需经学校教职工大会民主讨论后,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再向教育局递交定购校服申请书;
2、经教育局批准后,学校发放竞标通知书,邀请三家以上有资质的校服生产企业到学校参与竞标,并提供校服式样及面料,教育局纪委全过程参与监督;
3、学校与中标企业签定订购合同,明确校服的生产数量、使用面料、服装款式、订购价格、售后服务等事项以及各自承担的责任。学校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报教育局纪委备案。
三、学校校服管理要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校服款式、校服价格等重大事项应向社会公示。逐步建立校服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在操作过程中须接受市政府采购办或教育局纪委的监督,可聘请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为监督员,参与企业招投标、质量价格监督、款式展示会等工作;物价、质量技术监督、服装行业管理等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对校服管理进行监督。
四、实行校服订购责任追究制
学校校服的订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违反《合同法》及有关政策规定、违反操作程序先斩后奏或瞒报、擅自提高校服收费标准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教育形象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校长及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五、本实施意见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㈦ 宜兴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关于幼儿园收费过高的问题
1、公办幼儿园: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惠价〔2006〕134号)规定:公办幼儿园的幼儿保教费、借读费标准,其中省一级幼儿园保教费调整为300元/人?月,借读费调整为150元/人?月;市一级幼儿园保教费调整为250元/人?月,借读费调整为120元/人?月;区一级幼儿园保教费调整为230元/人?月,借读费调整为100元/人?月。代收代付费暂不作调整。
2、民办幼儿园: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其他非学历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提出,报审批部门和价格部门备案后由学校公示执行”。
价格监督部门与教育部门也会定期组织开展学前教育机构收费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检查各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情况,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㈧ 江苏省宜兴市新版校服哪里有卖
你好,你是孩子的校服需要多买一件吗?可以咨询一下老师,我们江阴这边是在一家叫同桌的你的淘宝店铺买的,或者你进去看看有没有
㈨ 宜兴市校服
改革了,现在开始有三套 春秋款 夏款 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