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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奴隶

发布时间:2021-09-03 19:23:13

『壹』 推荐几本好看的小说

一、明朝那些事儿,不解释,看过数遍了,由此喜欢上明史。
二、大秦帝国,上大学时图书馆借全本看,很入迷,春秋战国的时代!有同名电视剧,也很好看!
三、明亡清兴六十年,接触较早的明史书之一,看完之后强烈要求把我穿越回明朝当皇帝力挽狂澜!怎么就被小小的满清入主中原了呢!袁崇焕到底是民族英雄还是卖国贼?
四、二月河的康熙王朝,了解满清王朝由此开始。
五、二月河的雍正王朝,是不是把雍正描绘得太好了点?
六、歃血,讲得是北宋大将军狄青的故事,文笔很好,感情戏也写的很唯美,在新华书店或站或坐地上花3天时间看完,印象很深。
七、月关大神的回到明朝当王爷,穿越历史第一书!月关的成名作,就是后期太种马了些。
八、月关的步步生莲,个人认为其实不比回明差!
九、月关的锦衣夜行,我对锦衣卫很感兴趣!飞鱼服,绣春刀,缇骑四出!
十、阿越的新宋,这算是穿越历史小说里比较严谨的了,不种马,不意淫,就是讲主人公致力于改革积贫积弱的宋朝的故事。

『贰』 谁告诉我《爱丽丝学园》讲的是什么

故事介绍:

在乡下长大的蜜柑和萤是一对好朋友,但是突然萤转学去了一所大都市的学校。蜜柑于是追随萤来到了这个“爱丽丝学园”,但是那里是只能拥有不可思议力量也就是所谓的“爱丽丝”的人才能入学的特别学校,那么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期待着这所充满着不可思议的梦幻学园吧。

人物介绍:

佐仓 蜜柑 (さくら みかん)声优 植田佳奈
10岁

O型
主人公。一个非常有元气的人非常喜爱好友萤。
能力 「特别能力系」=无效化

今井 蛍 (いまい ほたる) 声优 钉宫理恵
10岁

AB型
和蜜柑从小就认识
是一个酷酷的优秀的孩子,但是嘴巴有点坏。
能力 「技术系」=发明

日向 枣 (ひゅうが なつめ)声优 朴璐美
10岁

B型
蜜柑的天敌~是一个天才型的学生。
出了好友流架以外对其它人都不会敞开心扉、
目前在他身上还有很多谜团
能力 「危険能力系」=火

乃木 流架(のぎ るか)声优 安田美和
10岁

O型
枣的好朋友。是一个比较沉默但是性格很温柔的人。
能力 「体质系」=与动物信息交流

飞田 裕(とびた ゆう)声优 大浦冬华
11岁

A型
蜜柑班班长。
能力 「潜在能力系」=幻覚

鸣海 先生(なるみ せんせい)声优 石田彰
27岁

O型
爱丽斯学园的国语老师。
蜜柑的班主任。
能力 「体质系」=信息

岬 先生(みさき せんせい)声优 樱井孝宏
27岁

A型
爱丽斯学园的生物老师。
能力「技术系」=操纵植物

『叁』 爱丽丝学园的所有人物外貌描写,及性格

初等部
佐仓蜜柑(佐仓蜜柑) 原名:行平 蜜柑
女主角
11岁(1月1日出生 摩羯座) 血型:O型
母亲:安积柚香。父亲:行平泉水。好友:今井莹
喜欢的人:日向枣。
星阶级:先是无星,后来因为救了枣升了1星
喜欢的食物:霍瓦伦(动画称为软绵绵)
性格过于开朗。秉持着“绝不低头”、“永不认输”的精神。单纯天真,在某些方面却也有出乎意料的成熟。
拥有无效化爱丽丝 盗窃爱丽丝 植入爱丽丝 植入:增幅爱丽丝之石, 心灵感应的爱丽丝石
有能把侵入的爱丽丝能力浊食而保护自身能力的「无效化爱丽丝」。初等部B组6年级。因为与「过去的事件」的中心人物拥有相同爱丽丝,所以被学园监视及判以无星。特别能力系。初期因曾被枣「性搔扰」而敌视他。救出被绑架的枣后,升格一星。了解枣后渐渐喜欢他。
花名是「蜜柑之君」。爱丽丝石的颜色是橘色。后来发现有能从他人或自己身体将爱丽丝以爱丽丝结晶石的形式取出与将爱丽丝石植入体内的「盗窃爱丽丝,很快被久远寺校长发现并逼迫,强制转到危险能力系,但途中被日向枣等人阻拦。蜜柑和枣逃避风纪队的追捕,到中等部花公主殿(或译花姬殿)后用樱野的爱丽丝石瞬间移动到高等部校长室。跟野田到了时间空间,看见爱丽丝学园的过去。现回到一小时后的现实。目前通过殿内的「增幅爱丽丝之石」使体内的「植入爱丽丝」觉醒并增强,将柚香所给的爱丽丝石植入大家的体内。于127话透露被植入了心灵感应的爱丽丝石,能够感应到柚香的想法。134话中,向枣告白。135话中,蜜柑在瞬间移动后遇到了生母安积柚香。最新137话中遭遇爆炸,亲眼目睹母亲的死亡。于139话中为了学院不受外来入侵,甘愿作为初等部校长的人质。
今井萤(今井蛍)
哥哥:今井昴 好友:佐仓蜜柑 经常捉弄的人:乃木流架
血型:AB型
星阶级:3星 干部候补生 技术系。
蜜柑最好的朋友
性格直爽,成熟。相当沉稳,但当碰到跟蜜柑有关的重要之事也会紧张,却还是比一般的孩子还要冷静,个性和蜜柑天差地远。喜欢向蜜柑吐槽,IQ超高。
(看似冷漠,其实很温柔 和枣性格有点相似~~)
有能发明不可思议东西的「发明爱丽丝」。很会利用自己的爱丽丝赚钱所以作品得到外间企业的好评。是初等部B组6年级的副班长。
花名是「若紫」。爱丽丝石的颜色是混杂了水色的紫色。帮助蜜柑和枣逃避风纪队的追捕,敌不过风纪队被捕,后被飒所救,到中等部花公主殿后用樱野给蜜柑的爱丽丝石瞬间移动到高等部校长室。跟野田到了时间空间,看见爱丽丝学园的过去。 现回到一小时后的现实。于132话与蜜柑等人分开。于133话透露植入柚香的盗取爱丽丝石,盗取出哥哥今井昂体内的吸魂爱丽丝石,与今井昂和樱井秀一瞬间移动去高等部。
日向枣(日向枣)11岁(11月27日出生 天蝎座)
血型:O型
星阶级:干部星(最高)学生会成员
喜欢的人:佐仓蜜柑 好友:乃木流架(死党兼情敌)
爱好:看漫画
喜欢的食物:草莓(漫画里有葵和枣吃草莓的场景)
性格外冷内热。反叛的眼神,冰冷的表情----淡淡的温柔,冷静早熟
他是学校里的明星,男孩女孩都倾慕的对象,他帅气,聪明,冷静
为了保护自己最珍惜的人(流架和妹妹葵,蜜柑)而忍耐着、挣扎着等待长大.
明知道有些事对自己的伤害很大,还是为了他人选择伤害自己 。于是流架说:“枣对于他所承认的同伴直到最后也不会放弃的,在任何时候,比起自己的事,他考虑的更多的是别人的事,为了对方,总是默默忍受着,选择了伤害自己的方式”
有能产生及自由操纵火焰的「炎之爱丽丝」。为保护妹妹而被迫进入学园和危险能力系。执行任务时戴着黑猫形的「爱丽丝完全制卸面具」,绰号「黑猫」。每次使用爱丽丝都会缩短寿命 执行过多任务,身体虚弱。
初等部B组6年级。干部生,学生会成员。对好友流架外的人紧闭心房,给蜜柑起了诸如「水珠」、「草莓花纹」、「丑女」等绰号. 5年级时是蜜柑的拍挡。喜欢蜜柑。花名是「红莲之君」。爱丽丝石的颜色是酒红色。救出妹妹后为保护蜜柑而留在学园。和蜜柑一同逃避风纪队的追捕,到中等部花公主殿后用樱野给蜜柑的爱丽丝石瞬间移动到高等部校长室。跟野田到了时间空间,看见爱丽丝学园的过去。现回到一小时后的现实。于127话透露被植入了念力系的爱丽丝石,使得火焰能够以龙卷风的形式出现,威力增强。 于133话留下,阻挡追兵,协助蜜柑逃跑。在134话向蜜柑告白。但由于五岛圣是内奸,便在135话中去高等部帮助蜜柑和流架不受到迫害。于136话遭遇爆炸并生还。
乃木流架(乃木流架) 11岁(3月16日出生 双鱼座)
血型:O型
星阶级:3星
好友:日向枣 喜欢的人:佐仓蜜柑
枣的好朋友。喜爱动物,有被动物喜爱及能与动物沟通的「动物荷尔蒙爱丽丝」。曾被玲生洗脑指挥动物差点伤害蜜柑。后小枣及时赶到并被小枣拯救
望族的少爷。母亲是法国巴黎人。初等部B组6年级。体质系。三星。常抱着一只兔子,被蜜柑和翼称为流架兔。随着渐渐了解蜜柑后喜欢上了她。
花名是「向日葵之君」。爱丽丝石的颜色是奶白色。帮助蜜柑和枣逃避风纪队的追捕,被野田带到高等部校长室。跟野田到了时间空间,看见爱丽丝学园的过去。现回到一小时后的现实。现被植入了结界爱丽丝。于133话,带蜜柑逃跑;134话向蜜柑告白;于136话遭遇爆炸并生还。
飞田裕(飞田裕)
12岁(6月14日出生 双子座)
血型:A型
星阶级:3星
有能让他人看见幻觉的「幻觉爱丽丝」。初等部B组6年级的委员长,被班级的人习惯叫班长,成绩优秀。潜在能力系。三星,干部候补生。
爱丽丝石的颜色是翡翠绿色。曾经被柚香偷去爱丽丝,后来恢复。帮助蜜柑和枣逃避风纪队的追捕,敌不过风纪队并被捕。于137话被安藤翼等人救出。
正田堇(正田スミレ)12岁(5月31日出生 双子座)
血型:B型

星阶级:2星
有与狗及猫一样的超嗅觉、直觉的「犬猫体质爱丽丝」,使用爱丽丝时会生出与狗及猫一样的耳朵、须和尾巴。初等部B组6年级。喜欢枣和流架,自封枣和流架Fans Club(粉丝俱乐部)会长。
心读君(心読み 君)
10岁(3月18日出生 双鱼座)
血型:AB型
星阶级:1星
经常挂着笑容但嘴巴很坏,性格奔放自由。拥有「读心术爱丽丝」。初等部B组5年级。潜在能力系。一星。初等部A组时是堇的拍挡。以前曾是个沉默寡言的孩子。帮助蜜柑和枣逃避风纪队的追捕,敌不过风纪队并被捕。于137话被安藤翼等人救出。
小笠原野乃子(小笠原野乃子)
10岁(9月26日出生 天秤座)
血型:A型
星阶级:1星
安娜的好朋友。有能调制出奇怪药物的「制药爱丽丝」。初等部B组6年级。技术系。一星。爱丽丝石的颜色是粉红色。喜欢岬老师。帮助蜜柑和枣逃避风纪队的追捕,敌不过风纪队并被捕。
梅宫安娜(梅ノ宫アンナ)
10岁(3月2日出生 双鱼座)
血型:A型
星阶级:1星
野乃子的好朋友。有能制作出奇怪料理的「料理爱丽丝」。初等部B组6年级。技术系。一星。爱丽丝石的颜色是粉红色。喜欢岬老师。帮助蜜柑和枣逃避风纪队的追捕,敌不过风纪队并被捕。
狐狸眼君(キツネ目君)
11岁(4月4日出生 白羊座)
血型:O型
心读君的好朋友。有能把自己的身体飘浮在半空中的「浮游爱丽丝」。初等部B组5年级。潜在能力系。一星。容易和他人相处。帮助蜜柑和枣逃避风纪队的追捕,敌不过风纪队并被捕。 (漫画版)
圣阳一(圣阳一) 3岁(4月13日出生 白羊座)
血型:AB型
通称小阳(或译小阳一)。有能召唤恶灵的「召灵爱丽丝」。初等部A组。危险能力系,绰号「恶魔使者」。一星。吃了萤的变身糖果,长大10岁,因糖果的副作用而不能恢复原型,故穿上伸缩性70%的特制校服,因而得到身体能随意变大或变小的「特异体质爱丽丝」。帮助蜜柑和枣逃避风纪队的追捕,在美咲前辈等人的掩护下逃走。在小熊的帮助下,安全到达花姬殿。
小泉月(小泉月)
外表12岁(4月4日出生 白羊座)
血型:AB型
有「吸魂爱丽丝」,能吸取对方少许灵魂,再把自己些许的爱丽丝吹进对方体内,控制对方的意志,或是一口气吸去对方大量的灵魂,导致对方身体衰弱甚至死亡,每次使用都会缩短寿命形式。在柚香11岁时,被父母舍弃而进入学园。因为自身的爱丽丝,被其他学生尽量避开,因此变得孤独及内向。很想结识朋友,之后跟柚香成为朋友。特别学生。因受久远寺校长认同和重视,决定努力替他执行任务。
中等部1年级,要对同学用爱丽丝时,被柚香不小心盗去了爱丽丝,认为柚香令自己再次孤独而变得憎恨她,成为学园暗部的刺客。听从久远寺校长的指示,于漫画127话透露服用【格列佛糖果】使自己变小,转到初等部B组去逼迫蜜柑。枣6年级时的拍档。体质系。爱丽丝石的颜色是红紫色。追捕蜜柑和枣中。目前操纵了今井昴等大量学生,使其对蜜柑等进行攻击。她在安积柚香受重伤时对风纪队成员使用吸魂爱丽丝,令其马上急救安积柚香。安积柚香在去世前对她道歉,她的死给小泉月带来了不小的刺激
中等部
安藤翼(安藤翼) 安藤翼
15岁(7月15日出生 巨蟹座) 血型:O型 蜜柑的学长。对后辈通常都很有耐心,自身对未来始终抱有乐观的心态,有时候又显得有点多管闲事。有踏着其他事物的影子就能控制他们的行动的「影子爱丽丝」。中等部3年级。特别能力系。本来三星,曾因为要被学园利用而反抗老师,被罚降到二星,脸上左眼的下方被施予「罚则印」。对同系的美咲有好感。 原田美咲(原田美咲) 原田美咲
15岁(6月14日出生 双子座) 血型:B型 蜜柑的学姊,翼的好朋友。性格爽朗热情,能为朋友两肋插刀。有能制造大量分身的「分身爱丽丝」,极限是1天。中等部3年级。特别能力系。帮助蜜柑和枣逃避风纪队的追捕,敌不过风纪队并被捕。 眼镜君(眼镜君) 15岁(7月30日出生 狮子座) 血型:AB型 翼的好朋友。有灵魂能自由出入自己的身体,并依附到其他物品的「灵魂附体爱丽丝」。中等部3年级。特别能力系。 园生要(园生要) 14岁(1月16日出生 牧羊座) 血型:O型 翼的好朋友,制作小熊的人。拥有能制作布偶,并把灵魂注入布偶的「注灵爱丽丝」,每次使用都会缩短寿命形式。中等部B组3年级。技术系。身体十分虚弱,平常需留在学园的附属医院。 宫园百合(宫园百合) 15岁(8月1日出生 狮子座) 血型:A型 流架的学姊。有能俘虏女性的「女性荷尔蒙爱丽丝」。中等部3年级。体质系。虽受女性欢迎,但只想当普通女生。花园会其中1位花公主,花名是「若竹之君」。 音无由良(音无由良) 13岁(4月4日出生 山羊座) 血型:AB型 蜜柑以前的同班同学。有能知道远距离的事物及预知未来的「占卜爱丽丝」。中等部1年级。潜在能力系。 茨木野蔷薇(或译作 茨木乃兰叶 )(茨木 のばら) 13岁(9月4日出生 处女座) 血型:A型 有能产生及自由操纵冰雪的「冰之爱丽丝」。中等部2年级。危险能力系的惩罚部队,绰号「雪女」和「冰公主」(或译作 冰姬),被其他学生尽量避开,因此变得孤独及内向,有着双重人格。误打误撞之下和蜜柑成为好朋友(也是唯一一个)。她非常喜欢蜜柑,因为蜜柑是唯一一个让她成为自己好朋友的一个人。背叛初等部校长和危力系,帮助蜜柑和枣逃走。被翼带到时间空间,与蜜柑、萤、枣、流架和野田相遇。回到一小时后的现实。目前被植入两颗爱丽丝石,其中一颗是增幅爱丽丝。说服了危险能力系反叛,一起拯救Persona 。 松平飒(松平飒) 15岁(2月17日出生 水瓶座) 血型:O型 有能自由操纵空气的「空气爱丽丝」。中等部3年级。危险能力系的惩罚部队。通称「镰鼬」和「空气使者」。讨厌枣,对萤充满崇拜和好感,觉得她相当的厉害,并且称她为「Cool Blue Sky」。帮助萤逃避风纪队的追捕,到了中等部花公主殿。
编辑本段高等部
殿内明良(殿内明良) 19岁(6月14日出生 双子座) 血型:O型 蜜柑的学长,通称「殿」。为人还算较正直,但喜欢对漂亮女生调情,是个花心大萝卜。曾经因对还处于LOLI阶段的蜜柑调教一番并要求蜜柑长大后和他拍拖,从而招致日向枣对他防备有加兼暗地攻击(如故意狠命戳殿内的脚,敲头等)。有能增强别人爱丽丝的「增幅爱丽丝」,常被学园要求在学园外工作。高等部专科1年级。三星,干部候补生,特别能力系代表,学生会成员。爱丽丝石的颜色是蓝紫色的茄子形状。被翼带到时间空间,与蜜柑、萤、枣、流架和野田相遇。 现回到一小时后的现实。于133话留下,阻挡追兵,协助蜜柑逃跑。 速水(速水) 带有关西腔口音。有能看见远方事物的「千里眼爱丽丝」以及听见远方事物的「顺风耳爱丽丝」。潜在能力系。新闻部部长。 告诉殿内特力系中存在叛徒。 樱野秀一(樱野秀一) 18岁(1月26日出生 水瓶座) 血型:AB型 拥有瞬间移动到其他地方的「瞬间移动爱丽丝」。高等部专科1年级。潜在能力系。干部生,前学生会会长,学园总代表,学生会成员。爱丽丝石的颜色是蓝绿色。因为初等部A组时与「过去的事件」的中心人物关系密切,所以被学园监视。被久远寺校长要求在初等部B组教育实习。听从行平校长的指示。帮助柚香匿藏在高等部校长室,现与今井兄妹瞬间移动至高等部。 今井昴(今井昴) 19岁(4月21日出生 金牛座) 血型:O型 萤的哥哥,性格和兴趣都与萤相似。有能治愈伤势的「治愈爱丽丝」,以及将记忆伤痛转移至第3者身上的「疼痛爱丽丝」。高等部专科1年级。潜在能力系代表。干部生,前学生会副会长,学生会成员。因为初等部A组时与「过去的事件」的中心人物关系密切,所以被学园监视。初期与萤关系冷淡,之后得以修好[实际是为了保护妹妹】。被久远寺校长要求在初等部B组教育实习。听从行平校长的指示。帮助柚香匿藏在高等部校长室。目前受到小泉月的控制。于133话被植入柚香的盗取爱丽丝石的妹妹今井萤盗取出吸魂爱丽丝石。 山之内 静音(山之内 静音) 18岁(4月12日出生 白羊座) 血型:A型 有能透过声音控制其他事物行动的「音色爱丽丝」。高等部专科1年级。干部生,技术系代表,学生会成员。花园会的头号花公主,花名是「燕子花」。在初等部B组教育实习。听从中等部校长的指示。帮助蜜柑和枣逃避风纪队的追捕。 五岛圣(五岛圣) 17岁(11月10日出生 天蝎座) 血型:AB型 有「体型自由变形爱丽丝」。高等部3年级。干部生,体质系代表,现任学生会会长。听从行平校长的指示。 但是是真正的叛徒,并且高等部的钥匙在他手中。137话中得知,他假扮翼,把“钥匙”交给安积柚香。 周琉衣(周瑠衣) 17岁(10月2日出生 天秤座) 血型:B型 给翼「罚则印」的人。有「诅咒爱丽丝」,从口中吐出「诅咒烟」,烟气碰到他人便会化为刻印渗入皮肤,能透过刻印使对方疼痛。高等部3年级。危险能力系的惩罚部队,绰号「咀咒者」。喜欢中等部或以上的某些男生,包括翼。追捕蜜柑和枣,被神野打昏。后因为野蔷薇的关系与131话叛变。 八云一(八云一) 18岁(10月9日出生 天秤座) 血型:AB型 有能自由操控昆虫的「虫使唤爱丽丝」。高等部专科1年级。危险能力系的惩罚部队,绰号「虫使者」。 后因为野蔷薇的关系与131话叛变。
教职员
鸣海老师(鸣海先生) 鸣海 先生
CV:石田彰(日本);吴文民(台湾);伍博民/郭俊廷(香港) 28岁(8月10日出生 狮子座) 血型:O型 有能俘掳男性和女性的「荷尔蒙体质爱丽丝」,对免疫力低的小孩用爱丽丝会使他们晕倒。体质系,任教国语科,初等部B组的班主任。 爱丽丝石的颜色是粉紫色。初等部时曾是特别学生,对其他人紧闭心房,后来受泉水和柚香的开导而改变,对他们敞开心房。曾单恋柚香,现在疼爱蜜柑。帮助蜜柑和枣逃避风纪队的追捕,被神野带到高等部校长室。 136话中遭遇爆炸事件,被安积柚香保护得以生还。 岬老师(岬 先生) 27岁(9月3日出生 处女座) 血型:A型 鸣海的好朋友。有能栽培新品种植物的「植物栽培爱丽丝」。技术系,任教生物科。爱丽丝石的颜色是蓝绿色。 初等部时,常被鸣海当奴隶使唤。 野田老师(野田先生) 33岁(8月15日出生 狮子座) 血型:A型 有能到过去和未来的「时光滑行爱丽丝」,能力寿命很长的类型。特别能力系,中等部的班主任。爱丽丝石的颜色是浅绿色。听从行平校长的指示。帮助流架逃避风纪队的追捕。带蜜柑、萤、枣与流架到了时间空间,看见爱丽丝学园的过去。回到一小时后的现实,应殿的要求用爱丽丝将敌人带入时空以抵挡敌人的攻击。 贝鲁森(Persona)(ペルソナ )
(4月13日出生 白羊座)年龄、血型不详。 绰号「面具男」。有「死亡刻印爱丽丝」,能发出侵蚀身体的的物质,严重可引致死亡。危险能力系,戴着只遮盖双眼的制御面具,也戴着很多拥有最强的制御能力的爱丽丝制御饰物。以「芹尾」作为教师的伪名。初等部时因为自身的爱丽丝而遭别人唾骂,被囚在花公主殿的地下牢房,变得孤独和憎恨别人。 特别学生之一。 山田濑里奈(山田瀬里奈) 30岁(2月12日出生 水瓶座) 血型:AB型 同样也是泉水的同事。有能透过水晶球看见远方事物的「千里眼爱丽丝」。潜在能力系,任教英语科。爱丽丝石的颜色是玫瑰紫蓝色。 副班主任老师(副担先生) 25岁(11月11日出生 天蝎座) 血型:A型 有能让头发增长的「发增爱丽丝」。体质系。 槙原老师(槙原先生) 通称「槙」。有「瞬间移动爱丽丝」。潜在能力系。任教社会科。 久远寺校长(久远寺校长) 初等部校长,学园暗地里的强大支配者。野心勃勃。要求泉水当特别学生的班主任,安抚他们,让他们替自己办事。「过去的事件」发生前,要求有「盗窃爱丽丝」的柚香永远替自己办事。在「过去的事件」发生时,身体被柚香植入了诅咒和无效化的爱丽丝石而停止了时间,导致身体体型变成少年状态. 姬宫校长(姫宫校长)

『肆』 沈阳哪里有卖日本女生校服的

1874年
5月,日本出兵3600余人入侵我国台湾,残酷杀戮高山族同胞。
10月,迫使清政府签订《北京专条》,承认琉球为日本保护国,并赔偿日本兵费50万两白银。
1894年
7月,日本军舰突然袭击在丰岛海面执行护航任务的中国军舰,重创“济远”号和“广乙”号;击沉“高升”号运输舰,造成700多中国官兵死亡,由此爆发中日“甲午战争”。9月,日舰队在黄海海面袭击中国北洋舰队,击沉4艘军舰。“致远”号管带邓世昌及全船250人、“经远”号管带林永升及全船270人壮烈牺牲。
10月,日军分两路侵犯我辽宁省。
11月,日军占领大连、旅顺。日军进入旅顺后,见人就杀,在4天3夜的大屠杀中,全市2万多中国人全遭杀戮,只有埋尸的36人幸免于难。
1895年
2月,日军从水陆两路夹攻驻威海卫中国海军。3月,日军占领整个辽东半岛,日军所至,烧杀淫掠,无所不为,仅在田庄台一地,就杀死我军民2000多人。
4月,日本迫使清政府签订割地赔银的《马关条约》。
6月,日军再度登陆台湾。
11月,日占领台湾全岛。
同月,日本强迫清政府同日签订《中日辽南条约》,中国向日本交纳3000万两白银,日本才交还辽东半岛。
1898年
日本强行将福建划为其势力范围。
1900年
5月,日、俄、英、美、德、法、意、奥八国联军进犯北京,镇压义和团等反帝爱国运动。7月,日军攻陷天津,在津抢劫白银200多万两。
8月,八国联军攻陷北京,在京烧杀淫掠。
1901年
9月,清政府与日、俄等11国签订《辛丑条约》。条约规定中国赔款4.5亿两白银,交出税务、使馆区管理权,并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加入反帝组织。
1905年
1月,日军再度占领旅顺。3月,日军占领奉天(今沈阳),并与俄为争夺中国领土在我东北进行大规模厮杀。
年底,日本迫使清政府签订《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获得在我国东北南部之特权。
1906年
6月,日本成立了掠夺我国东北资源的大本营“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
1907年
7月,日本与法、俄签订秘密协定,把南满和福建定为日本势力范围。
1914年
8月,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把山东黄河以南地区划为日本对德“作战区”。
10月,日军占领济南和胶济铁路全线。
11月,日、英联军攻占青岛。
1915年
5月,日本以最后通牒方式,迫使袁世凯接受日本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要求。
1918年
日军开抵哈尔滨,攫取哈尔滨至长春的铁路管理权。
1925年
5月,日本人开枪打死上海日商内外棉纱厂工人代表顾正红、打伤其他工人十余名。
后又伙同英国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当场打死工人和学生71人,打伤数十人。
1926年
3月,日舰炮击大沽炮台,中国驻军死伤10余人,后日本调军舰于大沽对中国进行威胁。3月18日,北京群众举行集会抗议,遭到镇压,47人被打死,200余人被打伤,酿成“三一八惨案”。
1928年
5月,日军制造“济南惨案”,打死中国军民1000多人,并占领济南。6月,日本在沈阳皇姑屯车站炸死张作霖,阴谋夺取东北。
1931年
9月18日,日本在沈阳制造“九一八事变”,强占我国东北,在3个多月时间里占领我东北全境,使我3000多万名同胞沦为日军铁蹄下的奴隶。
1932年
1月,日制造事端,进犯上海。日军与奋起抵抗的驻上海十九路军激战33天,中国军民死伤达1.6万余人,财产损失达20亿元以上。3月,日本扶植成立伪“满洲国”。
1933年
1—5月,日军先后占领了热河、察哈尔两省及河北省北部大部分土地,进逼北平、天津,并于5月31日,迫使国民党政府签署了限令中国军队撤退的《塘沽协定》。同年,日本成立“关东军防疫供水部”(即731细菌部队),后来扩大成一支大规模的细菌战部队。该部队用中国人进行鼠疫、霍乱、梅毒等细菌以及毒气、枪弹等的活体试验,并大量制造鼠疲、霍乱等各种细菌,用飞机撒播在中国各地,残害中国人民。
1934年
5月,日军在天津南开八里台和吉林伊兰县强占民地修建机场,并动用飞机轰炸伊兰县,炸死我民众2万余人。
1935年
11月,日本唆使汉奸殷汝耕在通县成立“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冀东22个县宣告脱离中国政府管辖,沦为日本殖民地,促使北平学生爆发“一二九”抗日救亡运动。
1937年
7月7日,日军制造“卢沟桥事变”,开始全面侵华,嗣后日以重兵三路进攻华北。8月,日军大举进攻上海。
11月,日军占领上海,在南市放火连烧9日,军民死伤无数,上海5255家中国工厂被占,损失超过8亿元。
12月13日,日军攻下当时中国的首都南京,进行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在6周内烧杀淫掠,杀死30多万手无寸铁的中国人,烧毁南京三分之一的房屋。
1938年
5月,日军占领徐州。
6月,日军攻占开封,导致花园口决堤放水,豫、皖境内17个县成为一片汪洋,140万人无家可归,数十万人被淹死。日军还在苏北决运河大堤,致使苏北数县成为泽国。
9月,日军汇集5万余兵力,分25路进攻八路军晋察冀抗日根据地,连续烧杀淫掠两个月。
10月日军占领武汉、广州。
1939年
2—6月,日军相继攻占海南岛、南沙群岛和汕头等地。
7月,日军用14万兵力对晋东南抗日根据地进行长达两个月的9路围攻,打死打伤我民众15万余人,粮食被焚劫一空。日军还乘晋察冀边区淫雨成灾之机,决堤淹没1万多个村庄,使300万人沦为灾民。10月,日寇2万多人分12路围攻晋察冀抗日根据地。
11月,日军攻陷南宁。
12月,日本与汪精卫在沪签订把中国完全变成日本殖民地的《日支新兴关系调整要纲》,其主要内容为:将东北割让给日本;绥远、察哈尔、山西北部、华北、长江下游和华南岛屿由日军长期占领,中央至地方政府由日本监督;伪军警察由日籍教官训练;伪政府经济由日控制;一切资源由日开发;禁止一切抗日活动。
1940年
5月,日军对重庆城进行了20多天的轰炸,死伤者无数,半个山城被炸毁。
从1938年10月至1940年10月日军逐步把主力转移到解放区战场,动用50多万兵力对我华北根据地进行100多次千人以上规模的扫荡,实行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我八路军官兵伤亡10余万人。
1941年
1月,日军包围冀东丰润县潘家峪村,焚烧该村全部房子,集中屠杀和烧杀1340多名村民,类似的屠杀在各抗日根据地和游击区比比皆是。6月,日机夜袭重庆,在校场口防空洞内躲避轰炸的3万多居民窒息而死。
8月,日军集10万以上兵力,采用“铁壁合围”、“梳篦式清剿”等战术对晋察冀北岳区进行空前大“扫荡”,烧毁我房屋15万余间,抢掠粮食5800多万斤,残杀虏掠我国同胞2万余人。
1941年—1942年日本把75%的侵华日军用来对付我抗日根据地,频繁向晋察冀等各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千人以上的“扫荡”达170余次,投入兵力共达83万。
1942年
春,日军在冀热辽区,自古北口到山海关约200多里的长城两侧,承德、密云、迁安等9个县内制造无人区,使大片土地荒无人烟,近50万中国人过着非人的生活。5月,日军5万兵力对冀中根据地进行了残酷的大扫荡。
1943年
秋,日军以4万多兵力在河北省阜平县平阳村一带疯狂扫荡87天,屠杀中国村民700多人,烧毁房屋5000多间。
1944年
4月,日本发动豫湘战役,至8月先后占领郑州、长沙、衡阳等地。9月,日军发动柳桂战役。
12月,日军攫取了大陆交通线。
从1937—1945年8月15日,8年中,除西藏、西康、新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四川外,我国其它省份皆遭日军铁蹄蹂躏伤亡人数达3500多万,直接和间接财产损失共达5620多亿美元

『伍』 谁知道叛逆的鲁鲁修中CC到底是什么啊,把她的生活背景之类的说一下啊,还有那个头上的印记的详细资料也说下

名字:C.C. 日文:シー·ツー(罗马音:shi tsu)
神秘冷艳的c.c原名:不详,其余推测名字均未受官方认定(坊间推测名:伊莎贝尔斯)
声优:ゆかな(野上由加奈,2001年4月1日改名为由加奈,坊间统一称呼yukana)
年龄:不明(外表看来16岁,但实际年龄超过百岁)
性别:女性
Geass(获得CODE之前):被爱
能力:不老不死,赐予他人Geass,Geass对其无效,利用谜之电波传送令对方受到打击的影像,探知他人的心里世界,心电感应
人种:欧洲人
外貌:华丽的碧绿长发+耀眼的金眸+精致的五官+女王型娃娃脸+纤弱身材+晶莹的雪肤+令人印象深刻的性感+慑人心魄的无限魅力=C.C
属性:智慧型、100%女王、强气、毒舌、女仆(在使自己失忆时,完全顺从于鲁路修的女仆) 。
身高:168cm
体重:46KG
瞳色:琥珀色(淡金色)
发色:浅绿色
弱点:披萨、鲁鲁修的死亡会令其感到困扰
喜欢的东西:披萨、芝士君(奶酪君)
喜欢的颜色:粉色
讨厌的东西:说笑、命令
服装:白色拘束服、深蓝色拘束服(回忆之廊)、红肩白色驾驶服、黑色骑士团制服、东欧风洛丽塔洋装、ZERO服、阿什弗德学园校服、学生泳装、便服、白睡衣、蓝色和服、蓝色秘书制服、皇后服(广播剧)、表演服(广播剧)
兴趣:收集必胜客披萨的印章积分(Point seal),在第一季第13话时似乎是用它来换得了芝士君的抱枕
习惯:拨弄自己的头发
特技:利用谜之电波传送令对方受到打击的影像,与玛丽安娜进行心理对话。
特殊能力:Code(又称神之力、永生的地狱)
别名:命运的魔女、谜之少女(在动画里多次出现)、不老不死的魔女(被鲁鲁修这样称呼)、披萨女(被卡莲这样称呼)
官配:鲁鲁修
在成为魔女之前,幼年时是作为奴隶,曾经同样是Geass能力者,Geass能力是获得他人的爱。作为Geass教团的前任教主。
C.C.与人缔结契约的愿望是死去,从Geass授予者的永生中摆脱,真正的愿望应该是获得真正的爱,而不是通过GEASS。其Geass授予者的身份正是继承于上代Geass授予者(此时其Geass已经变成强力的双眼Geass)
~~~~~~~~~~~~~~~分割~~~~~~~~~~~~~~~~~~~~~~
魔女是壮烈的牺牲和执着的迷恋中,恒古不变的凄艳。
百变C.C.------序语
谎。 你的存在、你的生命、你的灵魂、你的不屑、你的高傲,全是谎。
永生所背负的是肉体的永存,亦是灵魂的崩溃。无休止地重复死亡,却每次都挣扎着醒来。支离破碎的皮肤在血泊中慢慢愈合,接着又是撕心裂肺的痛。
如此,你独自行走在永无止境的时之洪流中。
爱你的人永远都在说谎,尽管他们甚至愿意为你而死。你爱的人被你控制,成为所谓的“爱你之人”。你明白的,就算是再深的爱,都是你撒下的谎,你不过左右了他们的灵魂而已。 然后你终于厌倦了这虚假的爱,你用这力量得到了永存的生命,即所谓的“永生”。
“你可知,永生是怎样的地狱……”
行走在世界上,百年,却无法得到陪伴一生的温暖。永生的灵魂只属于你一个人,你背负起了分别的责任。
你无法深爱。 因为他们始终会离开这个世界,结果还是孤单一人。
人类的生命是如此的短暂,从生到死。
你深知自己永远得不到真爱,所以你掩埋起所有情感。
超越任何人的孤独与无奈,对世界如此深刻直至心脏的绝望。 即便心中多悲伤,依然是不屑的眼神和敷衍的话语,这就是伪装带来的痛。
“虚伪的眼泪会伤害别人,虚伪的笑容会伤害自己。” 会说出这样的话,是因为百年以前,你用泪水伤害别人,然而百年以后,你强撑着王者的外表伤害自己。
我们为他们哭泣------那些为所爱之人牺牲的人。 然而魔女永远做不到这些,魔女永远无力成为自己深爱的人心中的阳光。
这便是寂寞。
然而有谁知道,她的寂寞。
“你永远不会知道的,真正的寂寞是什么。”此刻魔女笑着道。这笑更像是一种嘲讽。对灵魂的嘲讽。 如果夏莉带给我们的是女孩纯洁执着的爱慕和奋不顾身的守护, 那么魔女C.C.带来的则是冗长而沉默的孤寂。
这便是真正的寂寞。
贯穿百年、如同行尸。

『陆』 这是什么动画

天使核心
Angel Core: Tenshi-tachi no Sumika - 2
Angel Core
OVA (2003) - 2 Episodes
JPTitle: ANGEL CORE ~天使たちの住処~
EPName: Volume 2
Est Time: 00:04:59 / 00:29:12

『柒』 跟老公打赌 六级分数低就给对方做一周的奴隶 请大家帮我想想整他的方法 高分悬赏 满意加分

每天让他在信纸上写 我爱XXX 1000遍 然后把信寄到你家里去 看你爸妈还让不让他进门了 上面的答案都可以加起来一起用 在大厅广众人多的地方让他(对着一个女生也行)唱 ONLY YOU....
BT点的 课间人(主要是女生)多点的让他男办女装去上女厕所
见到漂亮的女生 让他跑上去问人家MM的电话号码 最好该女生有男朋友在身边.或者看到帅哥.....也行!
让他拿着扩音器在你们楼底下 大声喊 某某年我将娶XXX回家 然后派个女生把水到下去 恶作剧型

『捌』 寿光一中的校服是穿全身还是上衣啊可以用手机吗谢谢,我开学要去上高二,请多多关照。

我来说吧!1楼不懂别瞎嚷嚷,给人家耽误事!手机,属于究极违禁品,属于终极严打对象,被抓之后一般没收,给予你留校查看处分;还有可能当场给你砸烂!
校服有一段时间可以只穿下身(冬季),但是现在,无论是冬夏,无论周1到5,还是周末,都要穿校服!
学校就是没人性!你选择了一中就代表你选择了被压迫,选择了被压迫,如果你想学习好,你就得接受一个观念:学生就是用来被宰割的!
高中生活绝对不是那么美好!这是地狱!刚进来时你会很激情,充满活力,但是1周后,你就会被驯化,成为学习机器,奴隶。
明白了否?没有比我这更真实更全面更给力了!

补充:愿李玉明保佑你分到一楼,因为一楼打饭太给力了,我们5楼去打到饭时,1楼的哥们儿已经基本吃饱了。
FIN

『玖』 学校应实行暴力吗如罚跪两小时并扇学生耳光、强制穿校服、勒令学生上报虚假情况等。

靠!告他违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
<<儿童权利公约>>1991年12月29日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收养法>>1991年12月29日
<<义务教育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五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年成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年成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及其他有关的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八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年成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第九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年成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 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十六条 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第十七条 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工读学校教职员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二十条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第二十三条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第二十五条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第二十六条 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二十九条 对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容抚养。

第三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第三十二条 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预防疾病工作。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儿事业,努力办好托儿所、幼儿园,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提倡和支持举办家庭托儿所。

第三十四条 卫生部门应当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训练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教育。

第三十六条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十七条 未成年人已经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五章 司法保护

第三十八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 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查院、人民法院对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 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

第四十二条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年成人的资料。

第四十三条 家庭和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少年犯管教所等单位,共同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第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养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监护人有权要求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边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 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条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第五十一条 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二条 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虐待未成年的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工作人员违反监管法规,对给监管的未成年人实行体罚虐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溺婴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明知校舍有倒塌的危险而不采取措施,致使校舍倒塌,造成伤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引诱、教唆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卖淫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有关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六条 本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拾』 好看的恋爱小说

我觉得vivibear的小说不错哦虽然很多人说她是抄袭的,她有两本背景是在日本的小说我很喜欢
《阴阳师物语(外加拉美西斯外传)》
《寻找前世之旅》(超爱!!)
《寻找前世之旅续集》
《血族新娘》
《平安京之宋姬物语》
《镰仓の琉璃姬外传》
以上的这几部都多多少少有些联系,建议先看寻找前世之旅
《恨相逢之战国之恋》(推荐!!!)
然后《牵情》,《蔓蔓青萝》,《兰陵缭乱》,《红颜凝眸处》,《宫里宫外:抛弃帝王爱凡尘》
以上的都是穿越小说,都很好看,我都看过……
现代的比较喜欢的就是《微微一笑很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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