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女主女扮男装而且很帅气的校园爱情小说
名字:《富家娇女扮男装》
内容:为什么?明明就是刷卡主义者的她会出门?出门也罢,为什么还去上学?上学也好,可为什么,还要用双重身份呢!“靠,你这种人,长得丑就是罪!丑还不算什么,但出来晃就是你的不对!出来晃还可以,可是你竟然飞出来扑老娘,那就是死罪!扑老娘还该死,你竟然把老娘我的H&G的绝版包包弄脏,那就该下十八层地狱!”在第一天还原女生后的某檩对南极冰山咆哮……
名字:《高贵少爷是女生》
内容:女生就是麻烦。冰凌嘀咕着。
你不也是女生。
高贵冷酷的少爷居然是女的,却又惹得在座女生惊叫连连,作为他的姐姐冰鸢儿我自然有道理将他送回正道,
......姐姐诶,我错了
名字:《闯入男校的拽公主》
内容:订婚!?开玩笑!!!她南冰洛涵怎么会屈服呢!
因为南冰洛涵有了喜欢的人,而且她不也喜欢父母指婚,所以决定和死党苏梓依回中国,可是什么地方不易被发现呢?对,就是男校!!!就酱紫,两个二货扮成平凡的男生闯入了男校……
这男校里净是些贵族少爷,邪魅的宫辰瑾,温柔的夜泽浅,暴躁的风冥彻,自己冷酷的哥哥南冰宸魅,孩子气的山田久一,伪娘东方卓,反应迟钝的皇甫谦,还有花心的南风野,她们两个平民会被排挤么?她们的身份回曝光么?她们遇上他们会擦出什么火花?
㈡ 跪求男主是美少年的好小说
1、恶龙军团优等生
2、微笑王子的KISS魔法
3、天使与恶魔的LOVE学园
4、亲亲我的混血王子
5、龙日一,你死定了
6、我是魔女我怕谁
7、局外人
8、214度恶龙王子
9、麻雀要革命
10、G小调进行曲
11、天使街23号
12、裴多菲的罗曼史
13、恶魔之吻
14、如果我是你的天使
15、恶作剧女孩
16、芭比的爱恋
17、亲亲亲吻鱼
18、恶魔班的魔女军团
19、天使的超级恶作剧
20、白羊公主的猎魔计划
21、彩虹天使的恋爱配方
22、狩猎极品王子
23、天使耍你铁了心
24、丘比特的挑战法则
25、天使集训营
26、第101个恶魔射手
27、野蛮天使的恶魔宝贝
28、笨天使的完美句号
29、诱惑恶魔的天使
30、爱情卡拉战
31、爱上维尼熊男生
32、当天使爱上坏小子
34、尚高那个臭小子
35、狼的诱惑
36、HELLO,王子殿下
37、爱情卡哇伊
38、一年三班的恶男军团
39、第1恋人
40、恶魔之吻
41、淘气公主求爱记
42、仲夏之恋
43、爱情卡拉战
44、男校女生
45、我喜欢你
46、幸运草
47、香薰恋人
48、夏天夏,星星辰
49、梦里花落知多少
50、夏至未至
51、悲伤逆流成河
52、遵命,女王陛下
53、达令百分百
54、幸福仙履屋
55、仲夏夜之恋
56、恶魔的法则
57、殿下,请小心
58、101号宠物恋人
59、吐着泡泡说爱你
60、如果微笑
61、镜-织梦者
62、剑歌
63、穿越只为遇见你
64、帝凤高中
65、企鹅公主求爱记
66、我的麻烦男友
67、麻雀成长日记
68、终级学院
69、蔷微的第七夜
70、狼的侍从
71、左耳
72、天使不曾离开
73、天使的求爱任务
74、沙漏
75、Nini棒棒糖
76、维多菲的罗漫史
77、美少年之吻
78、夏恋天使
79、蝴蝶吻
80、化作天使来爱你
81、极光恋人
82、爱丽丝的初恋记忆
83、夏末的糖果罐
84、校草不恋花
85、秘密
86、恋人拍卖行
87、完美恋曲
88、未来之约
89、殿下请小心
90、王子,我不叫公主
91、蔷薇的第七夜
92、不听话的格蕾亚
93、吐着泡泡说爱你
94、葡萄宝贝甜心咒
95、校服的裙摆
96、酸甜
97、双鱼座
98、小妖的金色城堡
99、夏玄雪
100、被风吹乱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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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小叔,啵一个,全文+番外
《小叔,啵一个》作者:童歌儿(完结/4.17补齐番外),绝对5个番外。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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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主.割了吧
2156年8月5日
校园的小路上,走着一位身穿校服的俊美少年,黑色的英式校服衬托出了少年的贵族气质.
走着走着.少年忽然停了下来
“佳仪,出来吧~我知道是你”
这时从树后跳出了一团白色的身影,直奔少年而去,仔细看,原来这团影子是一位少女此刻少女正好象无尾熊一样悬挂在少年的胳膊上,掘着小嘴带着不满的说“哥,你就不能假装一下嘛?哪次都猜的这么准。不好玩”
少年带着宠腻的语气说“没办法阿,谁让我的傻妹妹每次都藏在同一个地方”
佳仪略带不满的捏了哥哥的胳膊一下,说“哥,你听说了么?老爸的公司又出新产品勒,好象是一种新型游乐器械。虚拟游戏诶,昨天我听爸爸说,好象是利用电子设备,通过脑电波来控制的,好象仿真度还蛮高的,8月8日就会公测了,你要不要玩玩阿?”
少年想了想,点了点头。少女高兴的跳了起来,说“那好,我一会就打电话让爸爸送客户端”说完对着哥哥做了个鬼脸,然后蹦蹦跳跳的跑掉了。
少年无奈的笑了笑,朝着教……
㈤ 我的校服弄脏了如题 谢谢了
用酒精洗后 在用米饭搓下 最后在用洗洁精+洗衣粉就 下面的是我在网上找来的:希望对你有用: 污迹的化学成分不同,脾气也就千差万别。汗水湿透的背心,不能用热水洗。弄上了碘酒的衣服,却要先在热水里浸泡后再洗。沾上机器油的纺织品,在用汽油擦拭的同时,还要用熨斗熨烫,趁热把油污赶出去。 原来,汗水里含有少量蛋白质。鸡蛋清就是一种蛋白质。鸡蛋清在热水里很容易凝固。汗水里的蛋白质也和鸡蛋清 一样,在沸水里很快凝固,和纤维纠缠在一起。本来可以用凉水漂洗干净的汗衫,如果用热水洗,反而会泛起黄色,洗不干净。洗衣服先在冷水里浸泡,好处就在这里。 碘酒、机油和蛋白质不同,没有遇热凝固的问题,倒是热可以帮助它们脱离纤维。如果是纯蓝墨水、红墨水以及水彩颜料染污了衣服,立刻先用洗涤剂洗,然后多用清水漂洗几次,往往可以洗干净。这是因为它们都是用在水里溶解的染料做成的。如果还留下一点残迹的话,那是染料和纤维结合在一起了,得用漂白粉才能除去。漂白粉的主要成分是次氯酸钙,它在水里分解出次氯酸,这是一种很强的氧化剂。它能氧化染料分子,使染料变成没有颜色的化合物,这就是漂白作用。 蓝黑墨水、血迹、果汁、铁锈等的污迹却不同。它们在空气中逐渐氧化,颜色越来越深,再用漂白粉来氧化就不行了。比如蓝黑墨水是鞣酸亚铁和蓝色染料的水溶液,鞣酸亚铁是没有颜色的,因此刚用蓝黑墨水写的字是蓝色的,在纸上接触空气后逐渐氧化,变成了在水里不溶解的鞣酸铁。鞣酸铁是黑色的,所以字迹就逐渐地由篮变黑,遇水不化,永不褪色。要去掉这墨水迹,就得将它转变成无色的化合物。将草酸的无色结晶溶解在温水里,用来搓洗墨水迹,黑色的鞣酸铁就和草酸结合成没有颜色的物质,溶解进水里。要注意草酸对衣服有腐蚀性,应尽快漂洗干净。 血液里有蛋白质和血色素。和洗汗衫一样,洗血迹要先用凉水浸泡,再用加酶洗衣粉洗涤。不过,陈旧的血迹变成黑褐色,那是由于血色素里的铁质在空气里被氧化,生成了铁锈。果汁里也含有铁质,沾染在衣服上和空气里的氧气一接触,也会生成褐色的铁锈斑。 因此血迹、果汁和铁锈造成的污迹都可以用草酸洗去,草酸将铁锈变成没有颜色的物质,溶解到水里去。墨汁是极细的炭粒分散在水里,再加上动物胶制成的。衣服上沾了墨迹,炭的微粒附着在纤维的缝隙里,它不溶在水里,也不溶在汽油等有机溶剂里,又很稳定,一般的氧化剂和还原剂都对它无可奈何,不起任何化学变化。我们祖先的书画墨迹保存千百年,漆黑鲜艳,永不褪色,就是这个道理。 除去墨迹,只有采用机械的办法,用米饭粒揉搓,把墨迹从纤维上粘下来。如果墨迹太谈,玷污的时间太长,炭粒钻到纤维深处,那就很难除净了。 如果污迹是油性的,不沾水,比如圆珠笔油、油漆、沥青,我们就要“以油攻油”。用软布或者棉纱蘸汽油擦拭,让油性的颜色物质溶解在汽油里,再转移到擦布上去。有时汽油溶解不了,换用溶解油脂能力更强的苯、氯仿或四氯化碳等化学药品就行。洗去污迹和治病一样,要对症下药。
㈥ 求一部校园言情小说,叫《当亚当遇上夏娃》
是不是那个女的叫那个男主角渡金扣?我看过,忘了叫什么。不是叫你说的2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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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莲少年 《睡莲少年》书评
人要真正认识自己,必须看清楚自己来的方向与过程,才寻得到脉络走向,以及成因;才能够接纳与理解自我,接纳与理解形成自我的家庭。
○蒋双超(书评人)
在世界心理学界享誉盛名的学者伯特·海灵格指出,整个家庭或组织存在着一种“爱的序位"(ordersoflove)。 家庭或组织关系被一种原生的动力影响。这个动力是在潜意识的深处,一般人不容易察觉。在家庭或组织中所发生的许多负面事件如:家庭失和、身心疾病、自杀、伤害意外、暴力等都是抵触这股力量所导致,而使整个家庭或组织的“爱的序位”受到干扰,有的时候这些事件还会重复发生,延续到下一代。
《睡莲少年》这本青春心理小说,就是由此入手,以心理悬疑角度展开叙述。作家沈嘉柯起笔出现的主角人物,是少年俞北连。他遭遇到离奇行踪的离家少女夏微识。她以反背着书包,反穿着校服的姿态,偶然进入到俞北连的世界。她的奇异行为,吸引了俞北连的注意。渐渐地,俞北……
㈧ 求郭敬明的一篇短篇小说。
我们出生,成长,恋爱,结婚,生子,衰老,死去。
是那样一个漫长而庞大的过程。云可以变成雨水冲刷山路,芦苇可以一直拔节倒插进天空,无数的树木可以拔地而起然后重新倒下,甚至在这样的时光里会有一些星星幻灭在宇宙里。而宇宙是另外一个更加漫长而庞大的过程。
是谁说,我们都相信骨灰盒才是我们最长久的家。
我们一定要快乐地生活,因为我们都将要死去很久。
可是在这样漫长而又庞大的过程里,依然一直缓慢地出现着各种面容平凡的人和事,而这些,都是这个喧嚣的世界里,最最平凡的传奇。
他是一个很红的歌手。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大学生。
在他还没有成名以前,他们就已经恋爱了。而后来男孩子越来越有名,几乎不怎么去学校了。所以,女孩子开始一个人上课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骑着车去教务处领新的教材。
他每个周末都会去不同的城市做宣传,通告往往是从下飞机开始就不停,一直忙到晚上
等所有的工作人员都休息之后,男生会用酒店的信纸写信,在台灯下面,在陌生城市的夜色里,男生每次都觉得很孤独,陌生的房间陌生的味道,一天的工作又很辛苦,男生每次写信都在想,要是现在她在身边,就会轻轻地抱抱她,然后像个大孩子一样撒娇说,很累呐,早知道就不要出名了。
男生写完后把信纸装在酒店的信封里,第二天早上叫助手寄给女生。一年,两年,三年。
男生越来越红,不在学校的时候越来越多。而女生收到的信也越来越多。从一开始经常出现的三星级酒店到后来的四星级酒店到最后全部变成五星级酒店的华丽信笺。女生把这些信全部放进抽屉里。
可是最后还是分手了。甚至都没有具体的原因。又或者,那些原因早就侵蚀了一整个红色的心脏。
也没有吵架,也没有难过,只是安静地抱了抱。女生把头埋进男孩子的脖子时,闻到三年前刚认识他时他在球场上踢球时青春飞扬的味道,像是夏日最浓烈的阳光,瞬间湮没了男生身上用惯的温暖的TOUCH香味,听到头顶那些飞鸟掉落羽毛的声音。整个大地都好安静。
五年后,女生毕业进了一家大公司,也是过着空中飞人的生活,每周都会去各个城市开会。她的同事都知道她有一个本事就是不用查询也知道当地酒店的电话号码直接预订房间。她被问到的时候就是笑笑也不说话。
除了她,谁都不知道,她的房间里有个柜子装满了全国各个酒店的信封。
除了她,谁都不知道,她在入住每一家酒店的时候,都是住进一个记忆里。
很多年前,在同样的这个地方,他就是这样面无表情地跨进同一扇旋转大门,双手插在口袋里站在同一个地方等电梯,开门进了格局相同的房间中的某一间,用过同一种质料的毛巾,对着同样大小的一块镜子刮过胡子,躺在同一种浴缸里沉默不语,在同样昏黄的台灯下拿起过笔,脱下外套挂进同一个衣橱,站在同样的落地窗前眺望过同一个城市的夜色,只是现在的夜晚,比很多年前更加璀璨。
转眼韶华黯淡,岁月轰然倒地。尘埃覆盖所有朝向光线伸展枝叶的矮草。
是不是当我走完你曾经走过的所有旅程,我就可以忘记你。
沉睡的不醒的梦,在多年前咣当一声锁进黑铁的牢笼。我找不到人问,记也记不起。
你那边几点。
总是有着最真实的质感。那些昏昏欲睡的夏天。汗水浸透胳膊下的试卷。抬起头阳光粗暴地刺进瞳孔。
我像是念高中念了三十年。三十年的时光像补丁一样重重叠叠地打在我那一小段三年的生命线上。像是烙印在身体上的一块茧。摸过去是突兀。硬硬的一小块,不知道里面包裹了什么。
那些在梦中安静无声的人群,像潮水一样涌动在学校的各个角落。他们安静地爬上楼梯,安静地换上运动服,安静地在夜晚充满冷白色荧光灯的教室里做题,安静地拿着饭盒跑向食堂,安静地听着寝室外面下雨的声音,安静地在黄昏的操场上跑步,安静地在学校门口的小店里挑选笔记本和黑色的水笔。
然后在高中毕业的那天安静地涌出校门,涌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这些平凡的事情,却在潮水一样的年华退去之后,露出传奇的肌肤纹理,上面是足够照耀世界的鳞片。
在一个综艺节目上看到两个男生扮TWINS搞笑地表演着《饮歌》,我拿着可乐坐在电脑前面哈哈大笑,笑着笑着声音低下去然后开始安静地喝水。关上电脑之前去DOWNLOAD了这首歌到自己的IPOD里,然后一直听一直听。听到《饮歌》的时候心里微微地泛上年代久远的光,那些光一团一团地聚在一起,在黑暗的心脏里面游来游去,像是深海里那些发亮的寂寞的鱼,所过之处照亮了那些刻在心壁上的图画和文字,像是去年秋天曾经的我拿着手电筒,用那一束微弱的光芒去照亮敦煌黑暗石窟中那些刻在岩壁上的花纹一样,耳边是嗡嗡的弦音,口中却失了语。
那些敦煌大漠的传奇,比不过你刻在桌面上模糊的字迹。
我们要一起高歌快乐上学去
我们是耶和华最宠爱的儿女
我们在时代与金曲之中失去
爱侣及同伴哪年再共聚
曾遇上几多歌要天天唱六次
留下了几多首我喜欢到现时
到最后明白最好不应得一次
曾伴我挨大过应该会知
在寿司店吃寿司的时候,和朋友们聊起《饮歌》,我说老子差点听得热泪盈眶。
这么多年过去,我早就不敢直接地讲出心中的惆怅,也早就习惯用调侃的语气去叙述自己的感伤当作平凡生活中的点缀。我早就习惯了用“我他妈的真是伤心啊”来表达我那些羞于启齿的悲伤。我从来没想去探求过这是被人攻击多了自然有的一种防备,还是一年一年过去成长所带来的虚伪让我们不能直面伤痛。
就像我再也不会讲,我很难过。
如同我早已习惯讲,你去死吧。
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会躺在被窝里用笔写下每天烦恼的高中男生。
你也再不是当初那个因为黄昏起风的操场空无一人就会感到伤心的女生。
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穿着白衬衣独自骑车上学放学的男生。
你也再不是当初那个会在下雨天淋着雨独自练习投篮的男生。
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喜欢在学校顶楼折纸飞机的男生。
你也再不是当初那个偷偷在课桌下面为男朋友生日织围巾的女生。
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戴着耳机在凌晨的台灯下面用最平静的表情听最激烈的摇滚乐的男生。
你也再不是当初那个因为不小心看到前排女生露出的肩带而突然脖子和脸都变得通红的男生。
男生啊男生啊我们。
女生啊女生啊你们。
那天我看了一个好伤感好伤感的故事。故事里写,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们就会勇敢地讲我爱你。当我们长成了大人,我们就永远只懂得说我恨你。当我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我们就会流着眼泪说我很难过。当我们长成了大人,我们就永远在脸上挂着一副玩世不恭的笑容说着我不在乎。而心里早就被千刀万剐血流成河。
《大逃杀2》里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必须成为大人,那么就让我们成为与他们不一样的大人吧。
可是有人告诉过我。这是一个daydream。
我们都玩过这样的游戏,把自己分数刺眼的数学试卷捏成一团然后用力地扔进抽屉里面,最后依然会拿出来重新摊开。可是,在很多年前,我们把自己的人生就揉成了一团,却不知道太过用力,这辈子就再也摊不成平整的纸面。
那些在我们年幼的时候发生的最最平凡的事情,都死在几年前那一场暴雨或是烈日下面,铁锹一铲土一铲土地埋葬,随年华一年一年打上坚硬的标签。无论烈火还是冰雪,都无法让其消失甚至淡化模糊,那是烙印在生命里的、不可磨灭的绝望。
荒草离离地覆盖上坟冢。你还记得么?记忆的炎夏。
你还记得么?当年的我和你,戴着二十块钱一对的戒指,在桌子底下拉着手,用两根吸管喝着同一杯可乐,最后喝出纸杯的味道,听到吸管里哗啦哗啦的声音你就害羞地笑了。
他和她从小一起长大。
他们从初中开始谈恋爱,却没有任何的幼稚和玩笑的成分。他们认真地在一起,甚至把零用钱和吃饭的钱放在一起用,男生会等女生放学,回家的路上会告诉女生说十年后他会开着轿车到她的公司楼下等她接她下班回家,她记得他穿衣服和鞋子的尺码,和其他女生逛街的时候看到好看的衣服会帮他买。
他们像是在一起很久的恋人。
女孩子生日的时候,男生没什么钱,可是却很希望能够送女生一份好的生日礼物。那个时候男生很喜欢打电玩,每一期的电玩杂志都会买。于是男生把家里从小到大的所有电玩杂志全部找出来,卖掉换成钱去为女生买礼物。
可是最后还是分手了。
后来分手很多年之后,在一次朋友的相聚上,男生因为在另一个城市没有回来,只有女生在场。当场有另一个女生很得意地炫耀自己的爱情,说她和大学的男朋友都是合用生活费,两个人没钱买饭吃了,于是她吃一半她男朋友吃一半。
她听了笑了笑,说,这个有什么,我和他高中的时候没钱买饭,买一碗,不是一人吃一半,而是他给我吃,他不吃。
说完后她自己愣住了,然后隔了半分钟后她用手蒙住了脸。
是有什么东西日渐在胸腔深处消失。
曾经以为永远相伴我一生的友谊。
一群人手牵着手嘻嘻哈哈地朝前走,自己只顾着看前面璀璨的风景,只陶醉于越来越繁花似锦的两岸,却像是瞎子一般看不到自己身边早就人去楼空。眉飞色舞地讲着笑话却不知
道身后早就是一片狼烟空无一人。日光一天一天从暗到明再到暗,身边早就换过一轮又一轮从陌生到熟悉再回到陌生的脸。
这些,都是我最最悲观的情绪。
朋友说我永远都是最开心的人,我最会讲笑话,最会协调气氛,最会拉帮结伙地到处游玩,可是我内心深处却有着最黑暗的悲观永远演奏着葬礼进行曲。那是心中的幅员辽阔的黑色荒原。上空飞翔着成群结队的乌鸦。朋友总是说我长了一张年轻单纯的脸,却有着黑色的绝望的心脏,永远能敏锐地感觉和承受世界的丑恶与肮脏。
突然想起我好多年前在杂志上看到的春树写过的一句话,那个时候她没现在这么有名,我也是一个默默无闻的穷小子,她写的是:我就是这么热爱绝望。
而时光行进到今天,我和她见面也只是唱歌喝酒放声大笑。却再也不聊起曾经心里的悲伤和绝望。
我们变成了面目模糊的最平凡的生活英雄。活在自己烽烟四起的万千疆域里。
我和hansey阿亮在楼下的一间很小很小的饺子店里吃饺子的时候,我对着自己空荡荡的手腕心血来潮地说想去买只表,可是上帝作证我都是从手机上看时间。我哪有过戴手表的习惯。
而阿亮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我和清和还有痕痕就在商量计划你生日的时候一起合送你一块表呢。
我拿着筷子微微地停了下来就感动了。
我之所以感动并不是因为他们记得我的生日,也并不是他们要送我我正好突然心血来潮想买的手表,我之所以感动是因为现在才四月。而我的生日要到六月的夏天。
还因为他们说要合送。
因为我总是开玩笑说“太便宜的东西不要送哦”。于是我就又说了一次。而hansey对我翻个白眼说,他们都已经贵到要合送了,你还想怎么样?
我哈哈哈笑了三声,心里说,我没想要怎样,我就只是死小孩,那种明明摔疼了还要嘴硬说一点都不疼的死小孩。
如果工作室的人,你们现在看到这些话,我想要告诉你们,尽管我在你们面前大多数时候都是在批评你们,可是也请你们相信,在别人面前,我永远都是最骄傲的表情,因为我都会告诉他们,我工作室的男孩女孩,都是最优秀的人。
还有无数的他们和她们。
他们都是世界上最平凡的男生女生。正是在年轻的岁月里,年华才沉淀得出如此纯粹的晶体。
而很多很多的传奇,只是单纯地从河的此岸寻向渡往彼岸,却找不到回程。
就像那些没有勇气写下回信地址的人,那些信笺就从此悬浮在半空里,如果再碰巧收件人不详,就会像被雨淋湿的纸飞机,轰然坠地。
就像他鼓着勇气红着脸抱了一大堆巧克力跑到隔壁班当着所有不认识的同学把所有的巧克力都放到一个女生的桌子上,含糊地说了什么话都听不清楚,然后就走掉。错愕的女生甚至都来不及抬起头记住他年轻的脸,是有挺拔的鼻子还是有比女生还漂亮的睫毛。而他落荒般地逃出教室之后,女生就把巧克力分给全班吃了。
就像一个走读的男生,在下雨的时候突然想起自己喜欢的住校的女生没有伞走回宿舍,于是自己骑着车穿着雨衣跑去学校,而又因为男生的粗心只穿了自己身上的雨衣,于是就把自己的雨衣脱下来悄悄放进女生的自行车车筐里然后兴高采烈地淋着大雨回去。而那个女生看到自行车车筐里多出来的雨衣,也并无从知晓是谁的物品,于是就红着脸叫好友悄悄送去给隔壁班的那个自己暗恋的班长。而第二天男生打着喷嚏来上课的时候,自己的雨衣被放在隔壁班的窗台上。
就像一个女生第一次和自己心爱的男孩约会,五点的约会从下午一点就开始在家忙,在镜子前换着一套又一套衣服,一遍又一遍地化妆卸妆再化妆。最后就迟到了。而那个男生因为女生的迟到变得很不耐烦,发了下脾气然后就转身走掉了。女生在回来的路上就哭了,眼泪弄脏了化好妆的脸,眼睛上的睫毛膏都化开来让眼睛变得黑黑的一圈。她用手背抹了抹,一点都不在意。因为在她心里,真的无所谓在别人面前有多丑,她只想在他面前变得好看。
——你说,有一天,我们都长大了,还会像现在这样,因为各种各样的小事而感动到落泪么?
——不会啊,长大了有忙不完的工作谈不完的恋爱,哪有时间去感动。
——那这样的人生不是很无聊么?
——可是你根本就不知道我们会长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冷酷的,或者温情的,残忍的,或者善良的。所以,怎么可能去预计我们的人生呢。
——喂,那你总是在笔记本里写下那些你感动的事情或者那些听来的故事,到底是为了记得它们,还是要为了把它们忘记呢?
——那你说,我们从世界的各个地方聚拢到一起,共同挥霍掉这三年的时光,是为了相聚,还是为了分离呢?
——嗯……是为了分离后有一天能再相聚吧……
——……你别恶心我了,你是要准备演讲题目么……
你说要陪我周游世界却比谁都走得更远。
你说过要好好地生活却在电话里哭得一塌糊涂。
你说过下次凤凰花开的时候我们都要回来,站在学校大门口重新穿起笨重的校服重新拍那张你不小心闭了眼的毕业照片。
你说过那些诅咒我们侮辱我们的人只是因为我们过得比他们更好,所以我们永远不要低下头。
你说过我们承受的那些不白之冤那些莫名的责难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总有一天别人会看到我们挥动着翅膀认真而努力地在飞翔,我们所唯一需要觉得遗憾的事情只是说要证明这一切要证明我们自己需要的仅仅是一个漫长的时间。我们可以等,不知道别人能不能等。
你说过就算被大雨淋湿了头,我们也不能哭。就算被人打落了牙齿,我们也要用力地把那口血吐回到那个人的脸上去。
我们像一群骄傲的神的孩子,用尽全力地焚烧着自己的生命。
这是我们最最伟大的旅程。
是谁告诫以后的日子要振作不要平凡,要熬夜不要睡眠,要拼不要命,要理想不要钱。
是谁带头在毕业纪念册上挥洒地签名像是明星退场的表演。
如果有一天,时光都走远。
这是好早以前学校广播里放过的歌,那个时候我们还趴在课桌上安睡,中午的太阳晒烫我们年轻的脸。抽屉里还放着没有洗干净的饭盒,头顶的电扇缓慢地转动着带出一阵一阵炎热的风。
我们都还是那些穿着校服一脸懵懂表情的少年,我们都还站在当年夏日还未散去的海岸。朋友打电话来抱怨说一不小心竟然年龄都已经可以结婚了。我听了哈哈大笑差点被可乐呛
昏过去。
是啊,那些旧时光啊。考试啊早操啊放学啊春游啊电影啊男生啊女生啊情书啊笔记啊期末排名啊扫除啊暑假啊我们的青春啊。
我不知道,你们现在都在哪儿了。
而心情并没有随着光阴风化成四散的粉末,它们凝固成珍珠,虽然在贝壳里疼痛了很久,却终会在大海的某个深处,绽放温柔的光芒。
它们叫做——传奇。
无论你觉得这些话语多么的矫情多么的煽风点火,无论你认为我多么的幼稚多么的可笑,无论你认为这些最平凡的传奇是多么的经不了世事的风雪,但我还是诚恳地请你相信,我写下它们时,有最认真的表情。
它们是雕刻在身上的刀口,一点一点放尽全身的血液,可是我还是带着它们朝着天涯昏暗的尽头走过去,它们是我身上雕琢的花纹,它们是我身上耀眼的勋章。它们隐隐作痛,它们沉默不语,它们是日光下,地球上,世界里,最最平凡的传奇。
㈨ 郭敬明《夏至未至》结局的那段话是什么
郭敬明《夏至未至》结局: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故事梗概:
《夏至未至》讲述了前往浅川中学读书的女孩立夏与傅小司、陆之昂等人对梦想的追逐,以及各自对心中那份对小小爱情的平淡守护。小说语言清新忧伤、意象纯粹干净,是郭敬明校园小说中的代表作。
(9)那个弄脏校服的少年小说扩展阅读:
人物介绍:
1、立夏
故事女主人公,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子。初中毕业,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浅川中学。高中时期,她认识了傅小司、陆之昂等人,并与之成为了好朋友。
喜欢画画的立夏在毕业后,跟随傅小司考进了美院并成为了情侣。但最终,立夏因某种原因离开了处于舆论风暴的傅小司。回到家乡后,立夏在平凡的生活中迎来了人生的婚礼。
2、傅小司
性格温柔,但对待友情却是格外珍视。他不苟言笑,喜欢孤独,永远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学习成绩优异,在老师眼中永远是个听话的小孩。
同时傅小司也是绘画天才,以笔名“祭司”发表了几本漫画集后一夜成名,却遭到竞争对手的迫害,终日郁郁寡欢甚至有些自闭。故事结尾,傅小司在失去立夏和陆之昂后,发表了画集《天使》并宣布从此封笔。
3、陆之昂
傅小司的发小,性格外向、活波,喜欢喝可乐。他喜欢穿着随意的衣服,从来不扣校服的扣子,敞着露出里面洁净的白衬衣,挎着单肩背包在学校里横冲直撞。
母亲去世后,给陆之昂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一夜长大的陆之昂变得坚韧并沉默寡言,后赴日本的早稻田大学留学。故事结尾,陆之昂因在发布会上替傅小司出头,将其对手重伤,而被宣判了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