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求助:公安消防部队历史沿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消防部队经历了几次大的变动,大体可分为以下6个阶段:
实行民警编制阶段(1949年10月至1965年5月);
实行义务兵役制阶段(1965年5月至1969年3月);
由军队代管阶段(1969年3月至1973年12月);
恢复公安机关领导阶段(1973年12月至1983年1月);
纳入武警编制序列阶段(1983年1月至1985年7月);
公安现役部队阶段(1985年7月至今)。
Ⅱ 关于消防发展史
火对人类有着巨大的贡献。古人发明用火,是第一次能源的发现,从此结束了茹毛饮血的野蛮生活,掌握熟食。它是关系到人类生存、发展、繁衍的大事。没有文字以前,历史流传只靠传说。我国构木为巢的有巢氏,有驯养野兽的伏羲氏,教民耕种的神龙氏,发明文字的黄帝,大禹是治水的圣王,燧人氏教民钻木取火。西方流传火的传播者是普罗米修斯,他窃取天上的火,传给人间,为人类造福,他因此长期遭受天帝的惩罚。然而火的出现,火灾的阴影并始终伴随身后,人类抗御火灾经历与人与自然不断协调的过程并组成一个人与火的历史。
“消防”一词,系日本语,在江户时代开始出现这个词。最早见于亨保九年(清雍正二年,1724年),武州新仓郡的《王人帐前书》,有“发生火灾时,村中的‘消防’就赶到”的记载。到明治初期(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消防”一词开始普及。但“消防”的根在中国。日本的文字是从中国的汉字演变而来,汉字早在西晋太康五年(284年)就开始传入日本。“消防”一词不仅字形与汉字完全相同,字义也无差别。“消防”一词的出现,充分反应了当时中日两国文化交流密切。
火灾与消防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命题。在各类自然火灾中,火灾是一种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发生频率很高的灾害。这种灾害随着人类用火的历史而伴生;以防范和治理火灾的消防工作(古称“火政”),也就应运而生,与人类结下了不解之缘,并将永远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日臻完美。
中国消防历史之悠久,从已发现的史实来看,可以说在世界范围内是无比伦比的。
《甲骨文合集》刊载的第583版,第584版两条涂朱的甲骨卜辞,记录了公元前1339——1281年商代武丁时期,奴隶夜间放火焚烧奴隶主的三座奴隶主的三座粮食仓库。这是有文字以来,最早的火灾记录。
事实上,文字出现之前,先民们早已遭到火灾的焚掠。为了生存的需要,我们的祖先早就开始了防范和治理火灾的消防工作。当考古工作者,把一座埋藏在地下数千年的人类居住遗址,发掘并展现在世人面前时,我们惊异地发现,这些居住遗址,简直就是早期建筑火灾的见证。如果说二千年前西安半坡遗址,那一座半地穴式的方形小屋,因火灾毁坏后留下的木炭还清晰可见,足以表明是一座比较原始的早期建筑火灾现场遗址的话,那么五千年前甘肃秦安大地湾大型公共建筑遗址,就不仅仅是建筑火灾现场遗址,那此在木柱周围用泥土构筑的的“防火保护层”和残存的“防火保护层”中、涂抹于木柱上的一层坚固防火涂料(胶结材料),就更能证明我们的祖先,很早心前就在探索建筑防火的技术,其卓越成就,令今人惊叹不已。
面对防范和治理火灾,古代的思想家、政治家、法家和史家,则一向十分看重。
春秋早期在齐国任宰相,并使齐国富强起来,一跃成为春秋“五霸”中第一位“霸主”的政治家管仲,他就把消防作为关系国家贫富的五件大事之一,提出了“修火宪”的主张。春秋晚期儒家的创始人孔子,是我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思想家,他所作的《春秋》及其后世门人所撰的《左传》,记载了火灾23次,数量之多,居所记各类灾害的前列,开了国史记载火灾的先河。尤其难得的是对宋国、郑国和鲁国防范和治理火灾所采取的消防措施予以详加记述,并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这此,都反应了儒家对防范和治理火灾的重视。
战国时的思想家墨子,是墨家的创始人,他注重实践,在《墨子》一书中,不仅包含着力学、光学、声学许多科学原理,而且在防范和治理火灾方面,也有许多独到的主张。他在《备城门》、《杂守》、《迎敌词》等篇中提出许多防火技术措施,既在设置、建造的具体要求,又有明确的数字规定,可以认为,这是我国早期消防技术规范的萌芽。
黄帝时代的《李经》,是我国最早的成文法典。到战国时的法家李悝,集各国法之大成,著成《法经》,已经把防范和治理火灾的内容列入“法”的条文。《法经》虽然全文已佚,仅存六篇目录,但这一点则可从以《法经》为蓝本的后世成文法典《唐律疏议》中得到证明。
我们祖先在同火灾作斗争的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种经验的科学概括最早见于《周易》:“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预防之。”东汉史学家荀悦在《申鉴。杂言》中进一步明确提出:“防为上,救次之,诫为下”的“防患于未然“的思想。
公元前2070年夏王朝成立迄今四千多年来,历代王朝都把防范和治理火灾的消防工作列为国家管理公众事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体制。在封建社会,作为国家最高领导人皇帝,直接过问消防治理,并发布相关的诏书,在发生重大火灾时采取“素服、避殿、撤乐、减膳”等措施,甚至下“罪已诏”以自责,进行“反省”、“修德”,并广开言路,片听臣下的批评和建议。
西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夏四月,汉高祖的陵寝发生火灾,汉武帝当即脱下“龙袍”,穿了五天白色的冠服,反映他对火灾心有恐惧,采取了一种虔诚的自我的遣责任的第一道“罪已诏”。以后历史王朝的皇帝,继承这一做法。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皇宫三大殿发生火灾后,明成祖在“罪已诏”中以极其沉痛的心情对治国安民的十二个方面进行深刻反省。清乾隆皇帝弘历有关炎灾的“上渝”,仅《中国火灾大典》收录的就达54次,为历代皇帝之最。在嘉庆二年(1797年)十月二十一日,乾清宫不慎失火,此时弘历已87岁高龄,身居太上皇位,但他仍承担了主要责任,在“罪已诏”中说“皆联之过,非皇帝之过”。
“御灾防患”,各级地方行片长官职责所在,他们为保一方平安,也曾大力推行“火政”。像汉代成都太守廉范,唐代岭南节度使杜预、永州司马柳宗元,宋代的户县知县陈希亮,明代徽州知府何歆等,因大力推行“火政”,造福人民,“民感之”,史家为他们立传,人民为他们建祠立碑,有的古迹至今犹存。清朝的封疆大臣林则徐,每到一地,发生火灾,必到场参加扑救,更为人们称颂。
在宋朝,管理公众事务的消防治理,最突出的成就在于诞生了世界上第一支由国家建立的城市消防队。这种城市消防队,无论组织形式及其本质,与今天的城市消防队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这支国家消防队创建于北宋开封,完善于南宋临安,到淳佑十二年(1252年)临安已有消防队20隅,7队,总计5100人,有望火楼10座。
中国古代的消防,作为社会治安的一个方面,没有独立分离出来设置专门的机构。从汉代中央管理机构的“二千石曹尚书”和京城的“执金吾”开始,均“主水火盗贼”,或“司非常水炎”、“擒讨奸猾”。消防机构同治安机构始终在一起,也就是水火盗贼不分家。这种始终一体的治安消防体制直到社会分工已相当细化的今天,尽管我国的消防治理已有相当独立的管理范围,但就国家体制而言,消防治理同维护社会治安的各项工作仍由公安部门统一管理,这是中国的一种历史传统。
西汉长安“每街一亭”,设有16个街亭;东汉洛阳城内二十四街,共有24个街亭。这种需内的街亭,又称都亭。唐代京师长安,没有亭,却建有“武候铺”的治安消防组织,分布各个城市和坊里。这种“武候铺”,大城门100人,大坊30人;小城门20人,小坊5人。受左右金吾下属左右翊府领导。在全城形成一个治安消防网络系统。北宋开封“每坊三百步有军巡铺一所,铺兵五人”,显然是唐代“武候铺”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元化的正史中未见有“军巡铺“的记载,但在《马可波罗游记中》却有与军巡铺完体相同的“遮荫哨所”。而明朝内外皇城则设有“红铺”112外,每铺官军10人。这些虽然各异,但它们都是城市基层的治安消防机构,相当于今天的公安派出所或警亭。
从元、明、清到中华民国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火灾也随之增加,而消防治理、消防技术又都与时俱进,不断发展。
数千年的人类历史证明,消防是世界文明进步的产物,社会愈频繁,防范和治理火灾的消防工作愈显重要。
Ⅲ 消防员拍婚纱照,被火情中断三次,你可知现在消防部队的改制历史
消防部队的改制历史源于秦汉时期,在秦汉时期设立了治安消防管理机构,其中皇宫和京城的警卫军队负责消防任务,唐朝针对消防设立了武侯甫,宋代针对消防设立了防隅巡警,元代和明代设立了救火兵丁,清代设立了防范火班,民国时期,公安部门设计了消防科室。从此看来,无论在哪个年代,消防都不会灭亡。
Ⅳ 消防部队的历史
1995年,公安部把原先就由自己领导的消防、边防、警卫部队这三个警种从武警总部剥离出来直接领导。
1996年,军委把解放军乙种步兵师转隶编入武警内卫部队、组成十四个机动师,同年武警总部升格为大军区并脱离公安部、由军委和国务院直接领导,从此武警和公安不再有隶属关系。
武警脱离公安部以后,消、边、警这三个警种依然隶属于公安部、称为“公安现役部队”。
公安现役部队并不隶属于武警部队,但是被编入武装警察序列、接受武警的军事指导、统一实行现役制和武警警衔制,这就是公安消防部队又被叫做武警消防部队的原因——武警消防的“武警”指的并不是武警部队而是武警序列。
公安部消防局(部七局)是消防部队的最高机关,正军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公消总队(也叫“公安厅/直辖市公安局消防局”),省总队正师级、直辖市总队副军级;
各地、州、市设公消支队(也叫“市局消防分局”),正团或高配副师级;
支队以下分别是大队(营)、中队(连)、排。
各级公消部队受上级部队和公安机关的共同管理、比如支队受总队和市公安局管理,支队领导的党内职务由市局任命。
自2018年10月10日零时起,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配发前,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警种学院人员停止使用武警部队制式服装和标识服饰,统一穿着无武警标识的作训服,并在作训服左兜盖上方佩带消防救援队伍身份标识牌。
标识牌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作,配发对象为在编在职干部、队员和消防专业院校学员。凡不在配发范围内的人员,一律不得佩戴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标识牌。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指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高等专科学校学员佩戴干部标识牌,消防救援队伍队员、消防员学校学员佩戴队员标识牌。
(5)消防制服历史变革扩展阅读:
2018年3月21日,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
应急管理部是此次改革中新组建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原分属于13个不同部门的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职责整合,包括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和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武警消防部队和森林部队按计划也要并入该部门。
Ⅵ 消防员什么时候发新式制服
专职消防员的新制服是由公安部统一设计定制,服装式样采用了与国际接轨的颜色,准备对全国的专职消防队现用服装进行分批更换。 新制服采用国际通用的颜色,上身是蓝紫色的T恤衫,下身为深蓝色的长裤,与之配套的还有一顶帽子,帽徽、胸牌、臂章也变成了新样式
Ⅶ 消防部队的来历,历史
公元960年,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废掉后周皇帝,建立北宋王朝,从而结束了五代十国的战乱局面。久乱得治,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呈现出一派繁盛景象。京师汴京(今河南开封市),城郭广阔,人口稠密,富丽甲天下,成为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而且也是外国使节、宗教徒非常活跃的市场。日本、高丽、越南、泰国、印度尼西亚、阿拉伯等国家纷纷从海路来这里贡赐贸易。印度、日本等国有许多高僧也频繁地到这里进行传教活动。当时的开封城内,各种店铺多不胜数,供娱乐的勾栏、瓦舍比比皆是;宫殿民房栉比鳞次,毗连无隙。有人形容当时的盛况说:“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梁园总是村”。
由于汴京城内屋宇接栋连檐,风烛之患甚多,每有不慎发生火灾时,漫延难灭,贻害无穷。据史料记载:京师的“相国寺”、“建隆观”、“月华门”、“楚王元佐宫”等均发生过火灾,且“燔舍数百区”。最为严重的是大中祥符八年(公元1015年)四月,荣王元俨宫中起火,“延燔左承天祥符门、内藏、朝元殿、乾元门、崇文院、秘阁、天书法物内香藏库”(《宋史·五行志·火》第1377页),损失极为惨重。因此,如何防火的问题刻不容缓地摆在了北宋统治阶级面前。公元1023年,仁宗皇帝赵桢登位后,即制定了严密的防火措施,降旨在京厢军中,挑选精干军士,组成队伍,建制为专事消防机构——军巡铺。
据《东京梦华录》记载:汴京城中,“每坊巷三百步许,有军巡铺房一所,铺兵五人”。这些军士都经过严格训练,技精、艺高、胆大、责任心强。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夜间巡警”,督促居民按时息灯,消除火灾隐患。为及时发现火警,军巡铺还在“高处砖砌望火楼,楼上有人卓望”。铺兵轮流更替,昼夜值班,风雨寒暑不避。发现火警,及时报告。楼下“有官房数间,屯驻军兵百余人”,并备有多种灭火器械;“诸如大小桶、麻搭、斧锯、梯子、火叉、大索、铁猫儿之类”,一应俱全。一旦发生火灾,这些军士便立即携带消防器械,奔赴失火地点进行扑救。同时,铺兵还飞马报告失火地段的军政长官厢主,开封府尹及负责京都卫戍的马步军殿前三衙,“各领军级扑灭”。在扑救中,各支部队配合密切,有的警戒弹压,维持秩序;有的救护,安置受伤居民;有的抢救财产;有的运水灭火,纹丝不乱。故而“每遇火发扑救,须臾便灭”,“不劳百姓”。
军巡铺的职责,既在灭火,又在防火。当时“京都禁火甚严”,时至夜半,不论官宦、百姓均须定时熄灯,不得违逆。夜间巡铺兵士走街串巷,检查监督火禁的执行情况。如有夜间祭奠死亡者,均须在子夜以后进行,并事先报告军巡铺,使铺兵记录在案,以免误将祭祀烧纸钱当作火警,在城内引起惊恐混乱。仁宗时,枢密使狄青夜中奠祭,因疏忽未向军巡铺报告,被望火楼上的军士发现,急忙通知铺兵出动,闹了一场虚惊,狄青为此深感不安。
公元1131年,宋高宗赵构迁都临安(今浙江杭州市),建立南宋,此时的消防机构更趋完善。据《梦梁录》记载:临安“官府坊巷,近二百步,置一军巡铺”。主要街道均设有“防隅官房”,屯驻消防部队,时称“防隅巡警”或“防隅军”。全城的“防隅巡警”达2300多人,建立望火楼20多处。为准确辨明失火地点,还特地规定了报警信号,如白天发现哪里失火,立即用旗帜指明方向:朝天门内,以三旗指之;朝天门外,以二旗指之;城外失火,以一旗指之;夜间则以灯笼代旗指之。
为激励防隅军在灭火中奋力向前,将损失控制在最小限度,还制定了严格的奖惩制度。对那些听从号令,“并力扑灭者”,“支给犒赏”;对那些在灭火中受伤者,“差医诊治,”给假疗养。对个别“不竭力,诸如玩忽职守,不听命令,贪生怕死者,定依军法治罪”。
军巡铺——作为我国专职的消防部队,其创建之早,组织之严密,器械之众多,制度之完善,恐怕在世界消防史上,均属史无前例。
Ⅷ 警服的历史沿革
警察在中国的出现还是在本世纪初。1902年以后,清政府仿效东西方各国建立警察机构,但警察的服饰从形式到章程都没有统一规定。到光绪三十四年,也就是1908年全国才有了统一的警察服装。民国时期的警服也先后经历了11次比较大的变革。
1928年,随著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人民政府的建立,最初的肃反委员会、政治保卫局、民警局、刑事侦探局,就成了人民公安的雏形。那时,公安人员与红军战士穿一样的服装。1938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从延安边区保卫处、检查处等部门抽调部分干部战士,组建了延安市公安局管辖的延安市警察队。警察队员的著装区别于当时的干部、战士所著的灰布军装,著黑色警察制服,帽子的样式与八路军军帽相同,没有帽徽,领章是用铝合金特制的,正面铸有“边警”二字,意为“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我国有一个特殊的地区,也曾实行警衔制和统一著装,那就是在1945年苏联红军实行军事管制的旅大地区。旅大市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按警衔著装,警衔分为警监、警正、警佐、警长、警士,警服是统一制式,夏装为绿黄色,冬装为青色。
中国成立后,警服先后经历了五0式、五五式、五八式、六五式、七二式、八三式、八九式、九九式等八次沿鞋换装。前四款警服和解放军服装大致相同,只是标志上有区别,从七二式开始区别于军服。 1966年3月公安部就民警的服装制式改式问题向国务院写了专题报告,提出新式的民警服装制式、技术规格和质量均与解放军干部相同。1966年7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实行这一服装制式。
各警种服装的上衣均为深棕绿色;下装均为藏蓝色,无红色裤线。取消原来女警服中的列宁服上衣和裙子。所有干警的服装样式全与解放军空军干部服装相同。帽徽为圆形,中心是国旗,国旗周围雕金色麦穗和齿轮。 1972年1月,为区别军、警服装,突出人民警察的特点,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关于改革人民警察服装的通知》。人民警察服装颜色由深棕绿色改为藏蓝色。
夏、冬季警服除交通民警夏服上衣为白色外,其他警种的上衣、下装均为藏蓝色。男民警戴蓝色大檐帽,女民警戴蓝色无檐帽,均套白色镶蓝牙线的帽罩。
鉴于72制式警服存在着颜色不鲜明和吸热性强等问题,1974年5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户籍、治安、刑事、外事、司法、铁路、航运等诸警种,由当天起夏季警服均改着与交通民警相同的上白下蓝的警服。边防、森林和铁路押运民警,夏冬季服装均改着与消防民警相同的上绿下蓝警服。 1999年4月,公安部召开警服设计发布会,国内30家著名服装公司设计师的五百多套设计方案参加招标。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经过专家论证、评审,广泛征求各警种、各层次干警和社会各界意见,又经过从南到北三个城市试穿,进一步改进到最后定型。“九九”式警服的颜色,选用与国际上警服主流色调相一致的藏蓝色,完全区别于军队的草绿色,形成鲜明的警察制服体系,在面料上也提高了档次。尤其是采用国际通用的型号制,实行量体套裁,对每一位民警进行量体,按人制作,由制作厂家直接发到民警个人手里,大大提高了警服的合体率。至此,中国警察穿著新式警服闪亮登上了世界大舞台。
99式警服颜色选用国际上警察通用的藏青色或藏蓝色,警服根据民警执勤的需要,在不同气候、不同场合、执行不同任务、警用装备的携带与使用等方面作了周密的考虑。99式新警服分为常服、作训服和多功能服。
99式警服颜色选用国际上警察通用的藏青色或藏蓝色,交、巡警衬衫采用浅蓝色,高级警官衬衫采用白色,普通民警衬衫采用铁灰色。高级警官、交巡警领带颜 色为蓝色,其他警种的领带为银灰色。服饰佩戴帽徽、领花、警衔、警号、胸徽,大帽徽装订在大檐帽、凉帽、栽绒帽上;小帽徽装订在女呢帽和便帽上。领花分为 金属领花和电脑绣花两种,金属领花用于常服和茄克服;电脑绣花用于制式长、短袖衬衫上。警衔分为三种:硬警衔用于常服、茄克服;软式警衔用于长、短衬衫; 套式警衔用于多功能服。
99式新警服分为常服、作训服和多功能服。常服主要用于民警执勤时穿,作训服用于巡警、特警等处置突发事件、执行追捕任务和进行训练时穿着。多功能服分为2种:带反光条的交、巡警穿着,无反光条的,普通民警穿着。
2005年,公安部又宣传将99式警服的铁灰色衬衫换成浅清蓝色衬衫。
Ⅸ 消防支队为什么改变制服
难不成是因为消防支队觉得这个衣服不好看?纯属个人猜测,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