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制服穿着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 穿制服上班要忌脏
穿着制服,必须努力使之保持干净而清爽的状态。上班所穿的制服难免总会被弄脏,这一点并不值得大惊小怪。重要的是,对于制服的清洁与否,一定要时刻留意。一旦发觉它被弄脏了,就应当马上进行换洗。
2 穿制服上班要忌皱
穿着制服,另外一个重要的要求,是要求其整整齐齐、外观完好。由于制服所用的面料千差万别,并非所有的制服都能够作到悬垂挺括、线条笔直,但是不使其皱皱巴巴、折痕遍布,却是每一名商务人员均应作到的。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说,身穿一套折皱制服的商界人士,都难于赢得他人的尊敬。除了窝囊邋遢、消极颓废、懒惰不堪、不修边幅这一类的评价之外,恐怕再也找不到适于对其加以评论的言词了。为了防止制服产生折皱,必须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例如,脱下来的制服应当挂好或叠好,切勿信手乱扔。洗涤之后的制服,要加以熨烫,或是上浆。穿制服时,不要乱倚、乱靠、乱坐,等等。最重要的是,要在思想上认识到,满是折皱的制服是丑的,而不是美的。
3 穿制服上班要忌破
在工作之中,有时商界人士所穿的制服经常会在一定程度上形成破损。除了“工伤”这一因素之外,制服穿着的时间久了,也会自然发生“老化”,例如开线、磨毛、磨破、钮扣丢失,等等。发现制服“挂彩”之后,商界人士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且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加以对待。在一般情况之下,制服一旦在外观上发生明显的破损,如掉扣、开线或形成破洞等等,就不宜在工作岗位上继续穿着。
4 穿制服上班要忌乱
如果单位里规定全体员工着制服上班,每一名商务人员都必须“从我作起”,认真遵守此项规定。不仅如此,商务人员还须注意,欲使制服真正发挥功效,穿着者还必须认真地依照着装规范行事。在穿制服的单位里,最忌讳一个“乱”字。商界人士穿制服时所谓的“乱”,主要反映在如下两个方面:一个方面的问题,有人不按照规定穿制服。在某些要求穿制服的单位里,总有个别人以“忘记了”、“不舒服”、“不合身”、“不喜欢”为由,拒绝穿制服。他们甚至自以为美地将街市装、宴会装、沙滩装、卧室装穿到单位里来,不仅让别人搞不懂他们是不是上班来了,而且还因此破坏了本单位的制度和秩序,让外人觉得本单位管理不严。
『贰』 穿工作服的要求有那些
工作服因其使用功能的不同,可分为装身礼仪和防护两类。
一、礼仪类工作服要求:
装身礼仪用工作服用于社交、工作礼仪等,相应的服饰配件要有领带、领结、领巾、绶带、徽章、缨穗、帽子、肩章、钮扣等。
二、防护类工作服要求:
防护用工作服用于作业、保护及特殊用途,相应的服饰配件要有头盔、围巾、眼镜、防护面具、鞋靴、绳带等。
(2)着制服规范扩展阅读:
工作服价值:
一、提高企业凝聚力
穿着制服能够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以及员工之间的认同感,从而提升企业和团队之间的凝聚力以及员工和员工之间和协作力。
二、树立企业形象
员工穿着制服既是个人形象的包装也是企业形象的体现。成功企业的经验告诉我们一家具有优秀形象的企业更容易在商海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形象能够转化为企业在市场和客户面前的制胜法宝。
三、创造独特企业文化
工作服制服是穿在人身上的,不仅能反映员工的精神风貌,更能体现出企业的文化内涵。比如深色调和款式保守的制服体现的是企业的稳健作风;而颜色亮丽、款式时尚的工作服能表现企业的创新和开拓精神。
四、规范员工行为
穿上工作服后员工可以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制服是自律、专业以及忠于职守的体现,这无疑能起到规范员工行为,增强纪律观念的作用。由此可见,工作服价值和意义还是很重大的。
『叁』 辅警的着装规定有哪些
辅警的着装规定有:
1、辅警非因公外出、旅游和下班后不应着装。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停职期间不得着装。
2、辅警着装时,不得夏、冬服装混穿。参加重要庆典、集会等活动时应当着整洁的制服。
3、在办公区内可以不戴制式帽。在室内应将脱下的制式帽子挂在相应的挂帽处,帽徽朝下,参加会议时,应将制式帽子放置在桌子左前方,帽徽朝向自己。
4、辅警着装时,不得佩戴其它与辅警身份或执行勤务无关的标志。执勤期间腰间不得佩戴钥匙、手机等有碍执行勤务的挂饰附件。
5、辅警着装执行勤务时,必须在上衣左胸侧佩带辅警支队统一制发的辅警《上岗证》
6、辅警在公共场所应当衣着整齐。不得边走边吸烟、吃零食;不得袖手、搭肩、挽臂、嘻笑打闹、席地坐卧。两名以上辅警着装徒步巡逻、执勤时,应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7、辅警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着装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3)着制服规范扩展阅读:
对违反规定的辅警,由市辅警支队和辅警大队进行纠察,情节轻微的当场教育、纠正;情节严重或者情节轻微但不服从检查、纠察的,可扣留其辅警证件,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进行审查教育,并视情予以通报。
在岗在职的辅警,在工作、执勤时必须着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执行巡逻、守候任务不宜着装的;
2、女辅警怀孕后体型发生明显变化的;
3、其他不宜着装的情形。
『肆』 企业要求员工制服统一规范有哪些好处
一、树立企业形象
企业如人一样,有一个形象问题,这些形象可能是高楼大厦,也可能是铺天盖地的广告,但企业形象最能生动和随时随地体现的,首先是员工的形象,可以想象,一帮素质低下、穿着打扮邋遢的人即便住在豪华的高楼大厦里,也会与硬件环境格格不入,制服这就是为什么一些高档宾馆要写上这一句话的原因:“衣冠不整,谢绝入内”。
二、提高企业凝聚力
人是最活跃的企业资源,也是唯一一种会自我调控生产效率的资源。一个企业只有万众一心,同仇敌忾,才能将企业的人力资源效用发挥得淋漓尽致。因此,要想提高企业效益,优先要提高员工凝聚力。
当企业的员工为自己的企业而骄傲,感到企业在关心自己的利益的时候,自然而然就会加强对企业的向心力。好的工作服制服一个侧面加强企业自豪感和体现企业对员工利益的关心。
三、创造独特的企业文化
工作服形象识别系统(CIS)中虽然属于视觉识别(VI)的范畴,但是服装是穿在人身上,也能反映员工的精神风貌,体现出一种企业的文化内涵,这是其一;其二,设计独特的工作服,还能体现企业的价值观,比如深色调和保守的工作服现企业的稳健作风,而颜色和款式设计大胆的工作服现企业的创新精神等等。
四、规范员工行为
无论下班时员工在干什么,上班一穿上工作服使员工马上意识到自己已经进入工作状态,如果企业能够恰如其分地将工作服的行为联系起来,穿制服就相当于一次“岗前会”。 要提升一个人,首先是改变其信念,而后是改变其行为。
『伍』 如何看待按照规范着制服、宿舍保持干净整洁,不带零食饮料进入教学区域等日常
1、规范是组织(企业、校园)管理的执行标准,是组织高效发展的基础,所以组织必须要有规范;
2、提问者规范涉及到着装、宿舍、不带零食进入教学区:分别是从个人(小)、个人周围环境(中),教学区环境(大),(三者都好了整个大的校园氛围就好了)三个深度规范;其根本都是要求个体要洁身自好。才可能适合组织的发展要求,组织才能按照领导人的战略方向去发展。
『陆』 遵守部队制服规定有哪些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军服管理,维护军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军服,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装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
第三条军服的制式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军服由军队军需主管部门负责监制。
第四条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企业(以下称军服承制企业)应当具备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必需的条件和能力,具有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资信,并符合军队军需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企业,经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查验,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列入军服承制企业备选名录。
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根据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任务,从军服承制企业备选名录中择优确定军服承制企业,与其签订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
第五条军服承制企业应当严格履行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品种、数量完成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任务,执行军服生产技术规范。
军服承制企业不得转让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或者军服生产技术规范,也不得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
军服承制企业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军服专用材料生产技术,不得泄露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数量、接收单位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各式军服 (19张)
第六条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中的试制品,经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检验合格的,作为制成品接收;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中的残次品,未经改制、染色等处理的,不得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军服生产中剩余的军服专用材料,应当按照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的要求,妥善保管或者移交。
第七条承运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企业,应当具备货物运输资质。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应当与其签订运输合同。承运企业应当严格履行运输合同,承运企业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运输的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数量、接收单位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八条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应当对军服承制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情况。
第九条 现役军人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军队有关规定可以穿着军服的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穿着军服。
军队警备执勤人员应当加强检查、纠察,及时纠正违法穿着军服的行为。
影视制作和文艺演出单位的演艺人员因扮演军人角色需要穿着军服的,应当遵守军队关于军服穿着的规定,不得损害军队和军人形象。非拍摄、演出时不得穿着军服。
第十条禁止买卖、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
禁止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
禁止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应当与军服有明显区别。
禁止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仿照军服样式、颜色制作的足以使公众视为军服的仿制品。
第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数额巨大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
(二)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
(三)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的行为时,可以查封、扣押涉嫌物品。
第十三条 军服承制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转让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或者生产技术规范,或者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
(二)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未经改制、染色等处理的军服、军服专用材料残次品的;
(三)未将军服生产中剩余的军服专用材料妥善保管、移交的。
具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军队军需主管部门应当将其从军服承制企业备选名录中除名,并不得再列入军服承制企业备选名录。
第十四条 军服承制企业的工作人员泄露军服专用材料生产技术,或者军服承制、承运企业的工作人员泄露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运输数量以及接收单位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十六条穿着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公务员和现役军人在军服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军装
现役军人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八条 对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获的军服仿制品的认定存在争议的,由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或者军分区(警备区)军需主管部门鉴定。
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没收的军服、军服专用材料,应当移交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或者军分区(警备区)军需主管部门;依法没收的军服仿制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行装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条本条例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柒』 餐饮从业人员的制服着装规范有哪些
这个问题可以找出来"餐饮从业人员管理规范"类的文件学习一下,上面会有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