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安部颁发的立功奖章如何佩戴
公安部颁发的立功奖章获得奖励的个人在参加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时可以将奖章佩戴在左胸前。奖励批准机关对获得奖励的集体颁发奖匾或者奖状;对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颁发奖章和证书;对获得嘉奖奖励的个人颁发证书。
奖匾、奖状、奖章、证书丢失或者毁损的,应当向所在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报告,并由政工部门核实后按照程序报奖励批准机关予以补发或者更换。相关法律法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第三十二条奖匾、奖状、奖章、证书由获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妥善保存。获得奖励的个人在参加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时可以将奖章佩戴在左胸前。
第三十条奖励批准机关对获得奖励的集体颁发奖匾或者奖状;对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颁发奖章和证书;对获得嘉奖奖励的个人颁发证书。
第三十三条奖匾、奖状、奖章、证书丢失或者毁损的,应当向所在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报告,并由政工部门核实后按照程序报奖励批准机关予以补发或者更换。
(1)保安制服徽章佩戴规范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第十九条对集体和个人实施奖励,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集体研究提出奖励申报意见;
(二)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对申报奖励对象事迹进行核实,并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奖励审核意见;
(三)公安机关研究确定奖励批准意见,组织进行公示后予以公布。超过本级公安机关批准权限的,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
对在抢险救灾、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重大活动安全保卫、重大案件侦破等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必要时,可以简化程序,由奖励批准机关的政工部门提出奖励建议,奖励批准机关直接批准奖励。
第二十条奖励申报意见应当在相关集体和个人做出符合奖励条件的成绩后一个月内提出;对下级公安机关的奖励申报意见,奖励审核、批准机关应当分别在收到奖励申报材料两个月内完成审核、审批工作。特殊情况下,应当及时完成奖励申报、审核、审批工作。
⑵ 如何正确佩戴徽章
大多数徽章都是佩戴在左胸位置,但有一些会议徽章就佩戴在西服的领上,而袖章、领章则有相对固定的位置。
佩戴徽章时要注意徽章的大小与轻重,如徽章比较大和重则要求增加马针,以防徽章掉落;一些小巧轻便的徽章,则可以佩戴磁铁帖,也避免了衣服上留下刺马针孔。
佩带徽章时还要注意颜色的搭配,孕妇与小孩在佩戴徽章时,尽量使用磁铁配件刺马针,以免刺伤皮肤。另外,佩戴徽章的场合不同,徽章的大小形状也不一,有时您可以根据自己的穿着打扮来选择正确佩戴位置。
(2)保安制服徽章佩戴规范扩展阅读:
党员徽章是党员身份的标志,党员在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出席党内重要会议活动,以及其他党组织要求佩戴党员徽章的时间和场合,都要佩戴党员徽章。
为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2011年,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对党员徽章的制作和佩戴作出明确规定。2017年6月,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又印发《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徽章的式样、佩戴要求和适用范围等。
⑶ 军功章佩戴的规定和方法
1.军功章一律佩戴于军装上衣左上方,在军装左边口袋的上面。平时只佩戴略章,逢集会或重大节日佩戴奖章。
2.对义务兵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嘉奖由连、营批准;
(二)三等功由团、旅批准;
(三)二等功由旅、师批准;
(四)一等功由集团军批准;
(五)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3)保安制服徽章佩戴规范扩展阅读:
部队实施奖励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群众或者领导提名,并在适当范围以会议形式进行群众评议,提出受奖人员和单位以及奖励项目的建议;
(二)党委(支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受奖对象和奖励项目;超过本级奖励权限的,报上级党委审定;
(三)在党委研究决定三等功以上奖励之前,本级政治机关对奖励事迹进行核实;
(四)根据党委(支部)决定,由批准单位的军政首长实施奖励。
在特殊情况下,首长可以直接决定对部属实施奖励,但事后应当向党委(支部)报告,并对此负责。
网络-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⑷ 警用礼仪绶带的详细佩戴方法
1、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男士佩绶带,挂在左肩上,右边放低,下方用别针或者大头针扎好。
(4)保安制服徽章佩戴规范扩展阅读:
前苏联规定其勋章和奖章配有绶带,在向机关、团体、部队授勋时,将绶带系在他们的旗杆上,个人可佩裹有相应缀带的略章,以代替勋章和奖章。美军规定,在参加庆典时可在穿常服和礼服的情况下佩戴绶带。
绶带通常是礼仪兵、军乐团员、文工团员等人员礼服的装饰品。一般用金线、银线或彩色丝线编织成的有金属装饰端的带子。军官士兵都有,但是只在穿礼服的时候才会佩戴。我国的绶带颜色为黄色。
⑸ 中国国家安全局或者保密局的服装标志
中国保安局的警察穿着人民警察制作的式服装。徽章名称:国安(国家安全系统道人民警察)。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国家安全机关的人民警察、监狱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除了上述部门和人民警察,没有其他部门、机构和个人不得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服或任何标有条人民警察的标志,和任何部门、机构和个人不得穿衣服类似于人民警察制服的。
五套系统的制服、军衔和徽章式样相同,各部门以袖章、徽章的排列方式区分。
(5)保安制服徽章佩戴规范扩展阅读:
公安警察在着装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按照规定穿制服。不同类型的制服不允许穿在一起。警服和便服不能混用。穿着不规范的服装,不得暴露警察制服。
2、根据规定,胸针、警徽、警徽、领结等符号应按规定与腰带系扣,不同的警徽不得同时佩戴。禁止佩戴、悬挂与公安民警身份和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3、保持制服整洁。不歪戴警帽,不穿衣服,敞着,卷起袖子,卷起裤腿。
4、除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外,应穿皮鞋、胶鞋或其他黑色皮鞋。如无工作需要,切勿穿鞋或赤脚;男警务人员的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警务人员的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
5、除工作需要或眼病外,请勿佩戴有色眼镜。
⑹ 关于企业保安穿带警察徽章的问题
哇,警察的也带呀。保安的衣服是保安或保全两个字。这样违法,不构成犯罪吧。如果不是警察就没资格带的。
⑺ 人武部服装徽章如何佩戴
方法如下:
1、配搭长条形徽章应该配安全别针或2颗刺马针,
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佩戴的徽章发生转动。
2、要避免佩戴徽章后在衣服上留下徽章针空,可以采用磁铁配件,直接将徽章隔着衣物用吸铁石吸住。
3、徽章佩戴需要考虑和衣物颜色搭配。
⑻ 人武部服装衣领徽章如何佩戴
如果是基层武装部,参照老式军服配戴方式。这个要上图,语言难以描述。如果可能,查一下老的条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