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律规定哪些执法部分必须统一制服
军队,武警部队,警察(公安、国安、司法、监狱、海关缉私、各部属公安),海关,税务,以及工商、卫生检疫、城管、绿化管理、市容监察、路政、港务等政府行政机关下属执法队都需要统一制服。
一、执法部门的释义:
指的是通过政府确定的职能配置具体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某种执法职责的部门。
一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的授权组织,如邮政局、烟草专卖局等;另一种是隶属于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如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植物检疫机构、动物检疫机构等。二是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
一般指行政执法:
1、公安部门有:国保、治安、出入境、巡警、交管、消防、边防、网监。交通部门有:公路、水路、海上、港口。
2、文化部门有:市场,互联网络,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林业部门,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广电部门,海关部门,计生部门,安监部门。
3、气象部门:防雷,卫生部门,防疫。
4、建设部门:城管,物价部门,质监部门,药监部门,烟草部门等。
二、行政执法的含义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履行国际条约时所采取的具体办法和步骤。
是为了保证行政法规的有效执行,而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的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
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
3、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
㈡ 行政执法六条禁令
《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
一、严禁着渔业行政执法制服进入各类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
二、严禁无法定依据或不开具有效票据处罚、收费。
三、严禁索要、收受管理相对人钱物。
四、严禁私分罚没款和罚没物。
五、严禁弄虚作假、滥用职权、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办理渔业管理相关证书及证件。
六、严禁参与和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
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
一是严禁只收费不检疫,二是严禁不检疫就出证,三是严禁重复检疫收费,四是严禁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五是严禁不按规定实施饲料兽药质量监测,六是严禁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
青海交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
一、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执法,违者给予纪律处分。两次以上违反者调离执法队伍。
二、严禁将交通执法车辆停放在餐饮、公共娱乐场所,严禁执法人员着执法制服进行餐饮、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消费活动,违者将查扣执法车辆,给予执法人员纪律处分,两次违反者调离执法队伍。
三、严禁违反规定乱罚款、乱收费或私自改变收费标准、罚款不开票据,违者给予纪律处分,两次违反者调离执法队伍。
四、严禁滥用职权,对应审批事项故意刁难、不予审批或越权审批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调离执法队伍。
五、严禁粗暴执法、违反程序执法,违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调离执法队伍。
六、严禁利用职权向当事人索贿受贿,徇私枉法,违者清除出执法队伍。
您好!不知道您要的是哪六条禁令。请您自己选择阅读。谢谢!
㈢ 简述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条件
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和依法接受委托的组织中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审判和检察机关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取得,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㈣ 为什么国家市场监管管理总局 没有统一制服 2019
国家市场监管管理总局,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必须穿制服执法。
一、统一的服装范围和发放标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制服主要发给所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在职人员。
原则上,为减少重复和浪费,发放方式如下:原工商系统现有执法人员制服不宜再发放,以更换新标识为主;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其他执法人员将换上新制服和新标识。
地方政府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配置和分配。
原则上,更换标准为:每季度首次发放两套执法制服,每两年发放一套;夏季将首次发布一个上限,并每两年更新一次。首次发布两套市场监督管理标志,每两年更新一次。
二、统一着装时间,并组织实施。
1、2016年3月1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推出新的执法制服,并佩戴统一标志。
2、新换制服由辖区的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由当地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3、严格按照规定,通过公开、公平、透明的招投标方式,选择表面辅料、服装服装生产厂家。
4、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换衣任务按时完成。
(4)行政执法制服自承担费用规定扩展阅读:
按照文件的精神,市委和市政府调整工商管理系统,质量监督和食品和药品监督我们地区整合和建立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月,承担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区食品安全办公室,工商,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
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员工仍穿着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三套服装。由于制服、标志不统一,对外造成群众和管理对象之间的误解。
这不仅影响了执法形象,而且严重制约了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为适应新的职能定位和工作需要,市监察局下发统一的“三顶大檐帽”,改为穿一套西服,这是进一步深化和落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
有利于市场监管局进一步理顺内部职能,规范自身运作。有利于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明确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认定和批准,并对其进行监督。
有利于加强行政执法权威,推进依法行政。既提升了执法形象,又维护了执法权威,增强了各市场监管机构的团队意识,增强了工作精神和创业精神。
在着装方面,还制定了《制服着装管理办法》,严格规定着装时间、着装场合和着装注意事项,强调着装对执法的意义。
制服的发放应当严格限于持有市场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执法证书的人员,并不得在规定的工作和执法期间穿着。
㈤ 交通执法人员制服个人承担费用合法吗
执法制服是国家的,要回收的。
个人只有使用权,无所属权,收一部分费用是合理的。
但收费以后,规定必须穿制服就不合理了。
所以,如果上级要让报制服,我就不要了。
强制要报,要交钱,它就不合法了。
所以,第一,花了钱的制服我想怎么穿就怎么穿,我把帽子踩在脚下、把上衣当了腰带你也管不着。第二,不花钱的制服你说怎么穿就怎么穿,你要我把帽子踩在脚下、把上衣当了腰带我也不管。
㈥ 请问事业单位定做的执法制服,发给职工后,又向职工索要百分之30的服装费,不交缴的就扣工资,这合法吗
合法与否并不好说,因为单位不会无偿的给你东西,只能从工资里面去扣除了。
㈦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范围是什么
从行政处罚的现状看,当场收缴罚款的现象较为普遍,造成对罚款情况很难监督,出现滥罚款、罚款不给收据以及罚款被截留、挪用、贪污等现象,影响 了廉政建设和执法队伍的形象,为了有效地抑制这种现象,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处罚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的制度。但这并不等于要完全取消当场收缴罚款的制 度,在有些情况下,由于违法案件和违法当事人的特殊性,当场收缴罚款还是必要的,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因素的考虑:一是当场收缴罚款能够节省行政执法成本费 用;二是当场收缴罚款可以提高行政效率,减轻行政机关和金融机构不必要的负担,同时也方便当事人;三是存在一些当场必须收缴罚款的情形,主要是指流动性 大、身份不易确认的违法人员,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所以,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在几种情况下,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㈧ 执法制服是否应该个人出钱
我们的制服都是单位统一量身定制,统一出钱,统一购买的,不知道你们单位是如何运作的。
一般来说,都是单位出钱,并不需要自己掏钱。
㈨ 交通事故中暂扣的事故车辆由谁支付停车费。行政强制法中规定是由行政执法机关支付,如果让我自己支付我...
第一章 事故发生
14日早8点左右,我从厚德路由东向西正常行驶,越过厚德路小学路口约10米后,前方一电动车突然左转横过机动车道然后逆行欲进入厚德路小学,由于她车速太快,电动车后座上反向乘坐的小女孩将左腿伸出车外,致小女孩左小腿撞在我车的右前大灯上。
事故发生后,小女孩拼命哭叫,我无法判断伤情(虽然我知道肯定没大事),对方也不提如何处理,对于这种手段老辣的人,为避免被敲诈,我决定报警、出险走正当程序。
警察、保险先后到场,警察也不主动提调解,我也就不提,因为我认为是对方全责,保险的希望我私了,还说不私了对我很不利,拖车、停车费是不赔的,当时有点心动想私了,但很不甘心,对方也不说私了的事,还强说我撞他,小孩又被120拉走,内心深处其实很想完整的走次事故程序(还没出过双方事故),也很不服拖车、停车费问题,想和交警较量下,再考虑到马上放假不太用车,最后还是决定走正常程序。
交警看双方不能现场调解,于是叫车来拖对方的电动车,扣下我的驾照,叫人开我的车去停车场,我也去直属大队事故科领回扣车单据。
回家马上查法规,等看到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停车、鉴定、检验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心里踏实多了,也明白保险公司的险恶,他当然希望当事人私了,他就可以不费时、不费力、不出钱,还拿一般人很害怕的停车、拖车费来吓人,还好没吃他那套。继续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在10个工作日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后就可以拿回车子,感觉更没什么了,也就半个月吧(当然各人情况不同,好车或没车不行的人另当别论),咱能等。
第二章 对扣车的行政强制行为提出行政复议
怎么讲车都是被扣了,心里总还是不舒服也不服气的,其实车主都明白,交警扣车无非就是希望机动车主能赔钱结案,警察省事又不容易发生信访事件。很反感交警动不动就扣车,于是继续查法规,发现法律只规定“因为收集证据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才能扣押事故车辆而且扣押车辆需要履行很多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当时想不通这么简单也没有车辆损失的事故还要收集什么证据,而且扣押财物是要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的,于是马上写好行政复议申请书,下午就去交警支队。
到了支队进门要登记,一开始说去法制科,门卫说没这个科,于是说去行政复议办公室,门卫居然不知道有行政复议办公室,瞎指挥让我去7楼,整个7楼没有挂牌的办公室还都锁着,还好碰上2个穿制服的警察,问了以后说在4楼,于是去4楼,其实4楼是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复核的地方,那里一个领导模样的人开始也以为是复核,问清是对行政强制行为复议后,打了电话问别人才说要去6楼秩序科,于是明白,很少有人提起行政复议啊,大家业务都不熟啊,中国真是刁民太少,天天在网上费唾沫没用啊,不如实际做点什么,赣州每天多少事故多少车被扣啊,别说多,每天有一个人复议,交警支队门斗挤破了,如果每个人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公都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国早就官不聊生,早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终于到了6楼,马上发现有个办公室挂着行政复议办公室的牌子,心里骂门卫:文盲加法盲,怎么***都这素质啊。可门锁着,正好以前坐电梯上来的几个警察也走过来,一问是行政复议的,马上进了秩序科办公室。和每次行政复议一样,对方总是推脱说些理由,一番唇枪舌剑后,最后表示什么也别说了,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吧,对方终于没办法说受理了。
一等就10多天,什么消息也没有,其实早就知道这样的结果,因为每次复议哪个行政机关都这样,25号过完节也放暑假了,于是再去交警支队,直奔秩序科,进门一说要拿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对方和以前一样搬出领导不在要审批所以还没办等等说辞,我也冷处理,只问什么时候能拿到,一个主管模样的说今天一定会联系你,可今天26号了,还没动静,准备明天再去联系。
咱也不急,先施加压力,看事故中队这边责任认定书怎么出,如果不认定对方全责(其实全不全责都是保险赔,我只是找理由和警察PK),我就两边一起动作,同时打2场行政诉讼;如果认定对方全责,还要看拿回车子的过程是不是没有障碍,不爽的话还是打官司(呵呵,我无责也要打官司,要交警好看)。
第三章 调解、检验等前处理程序
15日下午,到事故中队调解,我早考虑好了,直接说调解就是各走各路,看着对方拿着各种片子和单据想问我要钱的样子,我很想告诉他:首先钱应该保险公司出,如果是抢救(什么是抢救法律也是有明确定义的)费用交警会责令保险公司垫付,也是与我无关的,只有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我才承担,其次,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你也是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我可以不介入的,如果对保险公司的赔偿不满只能向法院起诉,法院判保险赔多少让它赔,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法院判我赔多少我才赔,我的损失只是用车不方便,这么小的事故而且你全责,我很欢迎你去法院起诉,说不定我反诉你,我还可以拿点钱呢。当然没说,反正我没出1分钱,懒得和他怄气。
直接谈崩回家,其实真的是为了对方好也为了交警好,自我拔高下,呵呵:如果我赔了钱,对方下次还会违章,这次我是谨慎驾驶车速很慢,下次碰上个飙车的那结局很难想象,你就是赔了钱,人没了有什么意思?交警也就只图自己轻松,现在道路交通拥堵、事故多很多原因是行人、非机动车违章多又难管理、难处罚,好嘛,管不好行人、非机动车,交警就压迫机动车方,扣车迫你就范,让我这个机动车主免费帮你们教训下违章非机动车有什么不好啊。
21号去事故中队做笔录,本来也没啥说的,交警叫我复印下被扣的驾照,可气的是去4楼复印居然要1块1张,还是个律师事务所的,中国就这帮黑心的狗腿子搞坏了,懂法执法的人都不守法。浪费他2张纸,然后问他要发票,他不给发票,我也就转身去楼下找店家,靠,狗还真多,紧挨事故中队一家复印店先问复什么,一看是驾驶证也叫价1块,插,哪天我办完这件事,把这两家店一起投诉到工商局去。继续往前走,很快就找到家2角的,既锻炼了身体又省了钱,还战胜了黑心狗,还是蛮愉快的(咱是个闲人,时间多,其他人慎重),只是悲哀中国狗太多还有人闲着没事拯救狗的(赤那),更悲哀中国良民太多,那个律师事务所明显占用国家资源(办公室居然在行政机关内),与交警肯定有利益关联,而且非法超出范围经营(律所没有复印的营业执照的),也没一个人去投诉,难道我又要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做笔录的时候,来了个处理事故的,可怜兮兮的样子,上来就发烟,还给我1支(我不抽烟,也没发烟给过交警),那警察也够坏,拿出好几份鉴定报告让那人去复印,还要那人去交鉴定费,那人很老实没有一句怨言地去了,我看着他的背影心底无限悲哀,***也只能现在这个样子了,人民就这水平啊,这样的水是不可能覆舟的,同时心底打定主意,以后决不去复印、更不可能交任何费用。
26号下午通知我去拿车辆性能检验报告,办案协警还是叫我去复印,我先拿过来看完检验结论合格,然后装傻,怎么叫我去复印啊,也许是昨天去支队要复议通知书的消息传到这边,起了效果,主办的正式民警知道我难对付,就叫协警别啰嗦自己去复印(我判断一定是去4楼那律所不要钱复印来的,黑啊),然后,告知我如果双方对检验结果都没有异议,就可以拿车了,还说不管你交不交费,都会放车。呵呵。
第四章 车辆技术性能鉴定报告
拿到鉴定报告第一眼看结论,合格,2月年检了,意料之中,但也算放心了;可看见日期很不爽,送检居然写15号,这么简单的鉴定居然要11天到26号才出结果,很显然是交警与司法鉴定所穿一条裤子,要么是更改送检时间包庇交警(因为法律规定要在事故发生3个工作日内送检),要么是故意拖延时间,配合交警长时间扣车,法律对鉴定的期限规定太宽松,《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20天,《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是15天,鉴定时间还不算入办案时间。
我的策略是去司法局投诉,虽然没有证据,但就按我自己猜测的写,既不要钱,写错了也不犯法,呵呵,投诉立案了司法局就会去查,查出问题自然好,一般来说总会有点问题的,特别是鉴定程序上,这些官办鉴定机构也是老爷作风;司法局这边也可能出错,反正司法局要出书面处理结果,到时再找他们的漏洞,不过司法鉴定的行政官司很难赢,法律基本空白,但可以行政复议,反正不要钱,但也止于行政复议。
第五章 高潮:拿回自己的车
26号拿鉴定报告,27、28、29三天双方都没有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7月2号鉴定结论确定,但当天因有事去南昌没能去拿车,7月3号,办完事10点来的交警办公室,等到10点半大仙终于回来了,向办案的正式民警提出拿车的要求,这个家伙估计是早准备好的,居然说要等鉴定结论确定5天后才能领车,因为这几天对方可能申请法院诉前财产保全(浑蛋法律术语还知道点啊,可法律不行);本来倒也早就预料交警会找借口,没什么,但可气的是边上一个凯莱律师事务所来办事的律师居然为讨好交警帮着他说些违背法律的说辞(唉,***狗真多,完全如先生狂人日记的情形);我随即反驳:第一,法条明文规定是鉴定结论确定5日内领车,没有5日后领车的法条,要继续扣车请提供法律依据;第二,法院与你们不是一个系统,如果法院委托你们扣车请提供委托书。丫的居然还嘴硬,于是向他们领导投诉,回来交警改口了,自己还找个台阶:领导这么说了怎么办呢?好无辜的样子,勒个去的,过会打印车辆放行呈报表的时候审批理由里就是我说的法条,他根本就是知法犯法,丫的天天都在这么办还来故意刁难我,好吧,看我的。
吃完饭直奔吉埠新村停车场,交了放行单,如我所料守门的要我交19天20元/天的停车费,和开车来停车场的开车费50元,共计430元,于是我迅速拿回放行单,“还要交钱啊,交警没说啊”,守门的当然不肯。于是不废话,转身出来拨打110,报警说有人在吉埠新村非法扣押我的车辆并向我敲诈勒索,接警的也想混,说你们这是纠纷啊,自己解决啊。我说我有车辆放行单,车辆就处于合法自由状态,任何人阻拦就属于非法扣押私人财物,接着问你受理不受理,会不会出警?她没办法,说你等会。很快沙石派出所打来电话(这一点还是要肯定的,110必须出警现在规定的很严),还是一番唇枪舌剑,派出所的总推是纠纷,我坚持即使有纠纷任何人也不能非法扣押私人财产,没办法派出所答应出警。因为是午间休息时间,停车场那边与交警领导暂时沟通不上,于是民警说那就等会他们与交警联系了再说吧,我于是坚持回派出所作报案笔录(这点要强烈提醒各位朋友,千万别在现场傻等,一定要去派出所做笔录,否则,很可能警察出警后会记录为调解处理,很可能就没结果了,你要再提也还是要去派出所作笔录,被对方看出你不精于法律,再打交道就锐气尽失了),因为一旦形成笔录,这个案子就不是纠纷而是治安甚至刑事案件,派出所要结案(不按非法扣押财物处理,你可以行政复议),材料很多涉及面很广,派出所不愿意,自然会给停车场施压(毕竟其行为涉嫌犯法),交警也知道自己这么承包出去不合法,万一媒体曝光就很麻烦。
做完笔录再去停车场,还在路上,派出所的警官就打来电话:你去找停车场,我已经沟通好了。到了停车场还顺利,车都摆好位置了(第一次来我的车是被堵在里面的),老板娘来了,很气也很无奈的诅咒:我们这了敞开大门欢迎你常来,我回复:谢谢您吉言,心里说,我常来你也收不到钱。开车回家,第一件事洗车,去晦气;第二件事,发帖,哈哈
㈩ 行政执法能收费吗
行政执法是就政府行政、履职尽责的一种方式,执法人员是公务员,工资由国家的税收保障,行政执法(过程)本身是没有费用的,但是,对行政相对人一旦在行政执法中做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从受处罚人的角度看,这个行政执法的结果是有费用的(收费)。但是,行政处罚不止罚款一种,还有其他方式,不过,罚款这种方式被行政执法部门使用得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