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制服,也没有特殊的证件,纪检监察人员只有所在单位的普通工作证件。
(1)带检查的制服扩展阅读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机构,是党的“两委”之一(即党委、纪委),是“五套班子”之一(即“五大家”——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它是党的一届委员会,不是党委部门,其规格高于党委部门(即宣传部、统战部、组织部、政法委等),是专司监督检查党的机构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查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履行职责 。
监察是政府部门,是专司监督检查政府机构和政府系统公职人员的机关。各级监察机关(监察局)依据《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1993年纪委和监察局实行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
B. 警察局督察检查需要穿制服吗
你好,公安局督察如果在工作的时候是需要穿制服的,有时候暗访可以不穿制服,谢谢
C. 检察院的制服问题,懂行的说!
检察院的制服并不是检察官才可以穿,只要是正式干警除过法警穿警服以外,其他的人都可以穿的。穿服装要等到配发服装时,一般提前要来量尺寸才定做的,别着急,每年都有的。
D. 检察院的制服问题,懂行的说,无聊的免进!
这不是法律问题,你直接找个里面的职员问问就行了呗!里面会发统一着装!
E. 安全生产现场突击检查工作人员应当穿戴制服吗
有些政府部门没有制度的,像市安监局就没有制度,可以看看他们的工作证
F. 日本检查官制服的模式(需图。高分)
http://images.google.cn/imgres?imgurl=http://ny.libertytimes.com/2006/New/Feb/5/DA_1_%255B1%255D.Breakfast.jpg&imgrefurl=http://ny.libertytimes.com/2006/New/Feb/5/index.htm&h=222&w=380&sz=25&hl=zh-CN&start=17&um=1&tbnid=05t12HGxi1ZdpM:&tbnh=72&tbnw=123&prev=/images%3Fq%3D%25E6%2597%25A5%25E6%259C%25AC%25E6%25A3%2580%25E6%259F%25A5%25E5%25AE%2598%26ndsp%3D21%26svnum%3D10%26um%3D1%26hl%3Dzh-CN%26newwindow%3D1%26client%3Dfirefox-a%26rls%3Dcom.google:zh-CN:official%26sa%3DN
G. 老式检查官制服有没有臂章
此问题跟血检无关,此帖待删,请见谅!
H. 警察局督察检查工作要穿制服吗
这种情况应该是需要穿制服的,检查工作,也是公务在身,警察在公务的时候肯定要穿制服的
I. 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制服是啥样的
北京、天津、上海、宁波、厦门、广州、深圳、珠海、海口九个城市所属的边检是人民警察制服
其余口岸的均为现役武警制服
J. 检察院制服可以随便穿吗
第一条 为加强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的着装行为,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实行统一着装,是维护国家法治尊严,依法行使检察权的需要。检察制服是检察人员依法履行法律职务时统一穿着的制式服装。检察徽章是证明检察人员身份的专用标识。
第三条 检察人员在下列工作中,应当穿着检察制服,佩戴检察徽章:
(一)出席法庭;
(二)进行刑事案件现场勘查;
(三)到监管场所进行检察,执行死刑临场监督;
(四)接待来访群众;
(五)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六)其他要求着装的公务活动。
第四条 检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穿着检察制服,不佩戴检察徽章:
(一)执行案件侦查任务不宜着装的;
(二)非因公外出的;
(三)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停职检查或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四)其他不宜或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第五条 检察制服应当按照规范配套穿着,检察制服不得与非检察服装混穿。
(一)夏服着夏服时,浅蓝色短(长)袖衬衣配夏裤(裙,扎系检察专用制式蓝色领带,夏服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裙)腰内,不得露在外边敞穿。
(二)春秋服、冬服着春秋服、冬服时,上身内穿白色长袖衬衣,扎系检察专用制式红色领带,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裙)腰内。
(三)防寒大衣着检察防寒大衣时,内穿检察春秋服或冬服;取下保暖内胆时,可作风衣穿着。
(四)穿着检察制服要着黑色皮鞋。男同志配穿深色袜,鞋跟一般不高于3厘米;女同志配穿肤色袜,鞋跟一般不高于5厘米。
(五)检察制服的穿着效果参见《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规范图册》。
第六条 检察徽章应按下列规定佩戴:
(一)佩戴检察徽章的检察制服为:夏服、春秋服、冬服和大衣;
(二)出席法庭必须佩戴检察徽章,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也应佩戴检察徽章;
(三)检察徽章佩戴的位置为:夏服佩戴在左胸前口袋沿上方1厘米徽章佩戴标记处;春秋服或冬服应佩戴在左驳头装饰扣眼处;检察大衣佩戴在左胸前上方线迹中间位置;
(四)检察徽章不得在其他服装上佩戴,穿着检察制服也不得佩戴检察徽章以外的徽章。
第七条 穿着检察制服,应当做到服装整齐洁净,仪表端庄得体,注重礼仪规范,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敞怀、披衣、挽袖子、卷裤腿;
(二)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彩发。男同志不得留长发(发长侧面不过耳,后面不过衣领、剃光头、蓄胡须。女同志不得披散长发、染指甲、化浓妆,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首饰;
(三)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饰物;
(四)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八条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着装要求,应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负责对检察人员的着装行为进行督察。对违反本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检察人员,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人民检察院服装管理规定(试行》(高检发装字〔2003〕5号)中有关着装规范条款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