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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求出制服费

发布时间:2021-06-09 07:37:55

『壹』 在一个公司上班,没有做满一年就辞职,公司要求扣服装费:300元。国家有这样的规定吗这样合法吗

用人单位要求克扣其服装费300元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以各种形式和名义向自己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根据原劳动部1995年《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本法第八十三条也规定了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或者扣押劳动者证件的法律责任,即: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照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七条及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应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在劳动者中确实有少数违法乱纪分子利用工作条件的便利,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同时由于他们流动性较大,不易于管理和索赔,导致个别用人单位只能通过收取风险抵押金、抵押物或扣押身份证等方式来避免损失,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想要避免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就离职的风险,应当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来解决,而不能简单地采用收取抵押金(物)的错误方式。

『贰』 关于公司员工制服费用收取由那方出的问题···

新入职的员工,若没到试用期结束就离开公司,一般是交回工作服,退回押金。已过试用期者,若工作时间较长,工作服可以不退,不过有的公司规定在离职时是必须归还的,这是公司离职手续上必须的一个步骤。要不,离职员工穿工服在外惹点乱子,影响不就坏了!如果用人单位强制劳动者用工资购买工作服,那么用人单位的做法违反劳动法及相关规章。这属于用人单位单方对于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支付约定的变更。按照劳动规章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扣工资用于购买工作服,是违法的。工作服是应该公司免费提供的,按照劳动法,企业是不能收取这个费用的

『叁』 单位要求员工统一订制工作服,员工需自己承担一半费用,请问这违法吗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很多单位要求职工承担一半或者更多的工作服费用,是不合理并且违法的,但是,由于违法的情节较轻,涉及的金钱不多,就算有人起诉也不会有多少赔偿,很多职工不愿找麻烦,所以:明知违法企业却照做,这就是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扣了广大打工者的钱,现实就是如此,认了吧。

『肆』 用人单位要求你交纳服装费,这样合理吗

合理有两条,一,统一做服装要交服装费。二,临时穿的工作服是要拿押金的。除此之外就不合理。

『伍』 用人单位收取服装费是否违法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统一着装是为了用人单位的经营需要,服装费应该用人单位承担,要求劳动者承担是违法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由劳动部于1994年12月6日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5)单位要求出制服费扩展阅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

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陆』 用人单位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合法吗

在一些工作中,员工需要着制服上岗,例如保安和食品包装企业。那么这个服装费是单位出还是员工出?用人单位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合法吗?我国法律有规定吗?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基本情况:
小王于2014年入职北京一保安公司从事保安工作,月工资2800元。工作满一个月后,小王收到的第一个月工资的时候公司从中扣除了300元,经小王询问公司的回复是服装费,并为小王出具了服装费收据,此后每到发工资的日子公司总要扣除300元作为服装费,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小王与公司的合同期满,合同期满前公司告知小王不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在办离职过程中小王要求公司退还服装费共计3600元,公司的回复是服装经过使用已经折旧了,3600元算作折旧费用不予退还。
律师解答:
劳动者在职期间,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工作服、安全帽等相关福利或者劳保用品,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视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不能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不能将其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对此《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企业最低工资规定》有规定。劳动者在离开工作岗位后,用人单位可要求其归还工作服,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但不能以此为由扣除职工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扣除工资,应当无条件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否则,劳动者可凭被扣钱的收据等证物,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本案中保安公司违法扣除小王的服装费,依法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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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公司要求统一服装,这个服装费是谁出

一般正规公司来说,工作服是由公司付的,但也只是针对于劳动法或者其他法律来说,实际上有很多公司都是由职工出钱购买,至于是否是骗子公司,你可以从他们的业务,工作看出,而且你不是说是4个人吗?如果有些已经在那工作了一段时间,也可以从他们口中知道相关的信息,不是说要求交服装费就是骗子的。像我们以前就如此,刚刚开始时服装费都是我们自己出,后来有什么政府部门来检查后,就改为第一套服装是公司付钱,如果再领用多的话就是自己掏钱了

『捌』 劳动法中关于制服收费问题,急

劳动法中没有关于制服收费问题的规定。
但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即: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的时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在此范围内也包括工作服的押金,保证金,都不能向劳动者收取。
但是由于制服属劳动保护一项,至于工作期间是否收费就要看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但是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不能收的。

『玖』 用人单位收取服装费和管理费是否合法劳动法第几条

《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收取服装或管理费的条款,相反,第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拾』 离职时公司要求我赔偿制服费用

肯定是不合法的!制服是公司为规范员工而免费给员工穿的,这个找员工要钱明显是克扣行为,到企业管理委员会或者到当地人事部门投诉他去!但是你要注意,一定要有证据,比如他们如果要扣钱的话你要他们给你开个收据,要签字加盖章的!这样你打起官司来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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