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那一次我忘穿校服了作文
啦啦啦,啦啦啦”,我边哼着小曲,边步伐轻快地向学校走去。今天是一周中的开头,阳光又这么明媚,天空是那么蔚蓝,可是一个好兆头啊!可是没想到,一切象征美好的事物都是“笑面虎”,竟会有“笑里藏刀”这个绝世武功在等着我。 就在校门口时,我的一位要好的朋友冷不丁地拍我一下:“哥们,今天穿了一身黑色运动服,帅呆了呀!再配上一个眼镜,啧啧,整一个名侦探柯南!”任何人得到夸奖和赞扬都会沾沾自喜,我当然也不例外。“只可惜……”“可惜什么?”我追问道。“只可惜这件衣服穿得不是时候。
你跟我一样惨,今天周一,马老师让全校师生穿校服!”“什……什么?哪儿的事呀!”我双眼一瞟,眼皮一翻,发现我的上衣跟校服的黑色差不多,立刻反驳道:“这不明明是校……”啊呀!原来穿着的不是校服,只是件黑色上衣罢了。事情到了这种地步,还能怎么办? 我左右为难,急得原地团团转。现在回去换也来的及,不过家里可能没有人,还要上气不接下气地跑。
如果真这样干,到了学校肯定早打过预备铃了,更何况今天是星期一,还要举行升旗仪式,不去吧,又怕别人拿着怪异的眼光看着自己,还怕老师叫家长,而且一般要穿校服的日子都是领导来检查的日子,连国旗护卫队的成员都有个别的不穿校服,成何体统?想来想去,光考虑的时间都要有十几分钟了,所以我不得不去了学校。 升旗时,我的服装与其他人大大有别,显得格外显眼。
当马老师说我们每个人都穿校服时,我羞愧地低下了头。以后干什么事,同学们都应该牢记在心,可不能像我这次这样啊!
B. 我与校服的故事征文
故事一
镇上的生活真不一样。
16岁的陈志起初十分惊讶地发现,原来这里喝水不用争抢,洗澡不用去挑水,尿急了却只能憋着;这里的课桌很平整,没有洞洞,这里每个人都有好几本书,回答问题却要举手。这里的学生还都穿校服,学校的名字印在背后,是大大的红色的校名。那时的陈志认为,相比自己身上的旧布衫,校服是世界上最好看的衣服了,穿着校服让他觉得融入了这个小镇、这个学校,这些让他兴奋不已。于是他便一天到晚地穿着,小心翼翼地穿着。
高二的时候,陈志已经是一个健壮的小伙子了,校服便明显跟不上他成长的步伐。不过陈志倒不在意好看不好看,裤腿太短就往下扯扯,衣服太小就勉强撑撑,这些对陈志来说,都不是问题。直到有一天,他的校服不堪重负,脱线了。于是很自然的,脱线的地方裂成一个大口子,嚣张地不断扩张着。这一罕见的现象惹来大家的哄堂大笑,第一次,陈志有了一种脸红羞愧的感觉,他低下头,不敢面对大家,这才猛然发现,视线范围内,竟找不到一件校服了。他斜过身子,开始打量起同桌的衣服,鲜艳的红色外套和黑色的运动裤,和自己身上脱线的校服比起来,确实好看得多。那个下午,陈志一直埋着头,直到脖子酸了都不敢抬头,他觉得,这半天真的好漫长。
回到大姐家里,陈志的心不安分起来,莫名的紧张催促着他必须讲些什么。终于,在晚饭的时候,陈志把酝酿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想法说了出来:“姐,我想添件新衣服。”空气仿佛在那一刻凝固了,姐夫“哼”的一声打破了这般死寂,大姐慢慢放下碗,看了一眼陈志身上的衣服,可让陈志失望的是,她并没有说什么,陈志也不敢再讲什么,他用力地往嘴里扒饭。
这天晚上,陈志失眠了。近来的一幕幕都开始回放,姐夫一直以来的不满,同学一直以来的厌恶,还有这冰冷的房间,许许多多陈志认为自己看不到的现象一下子清晰起来,这让陈志很痛苦,也很害怕。可对他来说,他更害怕的是明天,他不知道明天可以穿什么去面对那些眼尖的同学。于是,他开始埋怨起姐夫,埋怨他的小气,埋怨他的冷漠,同时,他又想到了爸,他觉得很心酸,这种感觉让他压抑得透不过气来。但很快,陈志便很实际地思考起明天怎么去面对同学,他想不出办法,一点都想不出。第一次,到了镇上的陈志感觉到别人的眼光是异样的,第一次,他感觉到那暗蓝色的校服是世界上最贫穷的标志。这一切都与陈志心目中向往的天堂般的小镇生活很不符,但他似乎无能为力,只能选择硬着头皮去面对。
迷迷糊糊睡了一夜,陈志破例没有在听到闹铃后马上起床,他睁大眼睛仰躺在床上,有些问题其实是一个心理障碍,就像如今要陈志去面对那个校服问题。他觉得自己已经无法用对待衣服的态度去对待它,此时此刻,陈志觉得那堆过去自己十分宝贝的校服似乎昭示的是他一直深深隐藏的自卑和失望——有对小镇生活的、有对自己的。
该上学去了,陈志这么对自己说,可是,当他的目光又一次停留在那堆校服上,他迟疑了。陈志心中有些抑郁。他走下床,来到客厅,电视、沙发、茶几……正是这一样样山里没有的玩意儿一直牵着陈志的心,或许,这些便是陈志心里一直向往的东西。突然间,陈志的目光停留在茶几上:几张十块和一些硬币。钱并不多,而陈志却像被钉住了一样,第一次,那么迫切地想要占有它们。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陈志的欲望愈发强烈起来。他真的很需要一件新衣服来帮助自己摆脱贫困和自卑。于是,走到茶几旁,陈志的手在空中比画了好几下,随即握住了钱,稳稳当当地揣进怀里。
揣着钱的陈志一路小跑直奔商场,完全忘记了此时他本该在教室里上课的事。第一次带着钱进商场,陈志很兴奋,似乎将刚才的不安和失望全抛在了脑后。他走得非常慢,左看看右晃晃,有时还装出一副考虑的样子,不过,并没有人把他当成一个买东西的人,甚至觉得他要伺机偷东西。一些铺主对他感到厌恶,不许他靠近,而这点,尚沉浸在新奇感中的陈志是怎么也体会不到的。他只想找一件红外套,一件可以显得自己不穷的红外套。
转了一圈又一圈,终于他瞧见了,那是一件被挂在角落的红色外套,扎眼的红,却像受了冷落一般。陈志按捺住内心的兴奋,鼓起勇气走进铺子,铺主抬起头,瞄了他一眼,不耐烦地说:“买衣服?”话中带着不屑。陈志拿出他一贯的认真表情点点头,指着那件红外套说:“我要那件!”铺主顺着他的手回头看看那衣服,又打量一下陈志,轻描淡写地说道:“最后一件,没有了!你穿嫌小。”陈志的一腔热情被人用冷水从头泼到脚,本来他还想说些什么,可一抬头,就撞见铺主冷漠的表情。他只好作罢。退出店铺,陈志突然间有种被曝光的感觉,他觉得周围许许多多铺主都在审度着他,陈志甚至怀疑他的脑门上被刻上了“贫困”二字,这让他害怕,想逃。于是揣着钱的陈志灰溜溜地从商场跑了出来。
他一点点意识到,即便是自己穿上了新衣服,也改变不了什么。陈志发现自己不过是太想摆脱贫困和自卑而已。此时是正午,天空仍然沉闷,这让他不舒服。陈志一直没有想通自己在逃避什么,但身不由己的,本该在教室上课的他此时却揣着别人的钱在大街上晃悠,这听起来多么可怕!意识到这一点,陈志自己也很惊讶。
然而当回到空无一人的家里,陈志刹那间明白,原来自己的自尊心一直在被伤害着。他把捏在手里的钱放回客厅茶几上,然后头也不回地进了房间。此时,对陈志来说,校服不校服的已经不是问题了,问题关系到他的自尊……
我知道他们都嫌我穷,我知道他们老在背后说我,我知道他们根本没把我当做这里的一员,我还知道……陈志一连说了好几个“我知道”,但一点点,他的声音小了下去,小到他自己也听不见。陈志说不下去了,渐渐地他发现自己的知道甚至连他自己也说服不了。或许,他们并没有想这么多,或许,一切只不过是我的猜测。想到这里,陈志觉得自己有些荒唐,有些可笑。他欠了欠身子,似乎瞟见了漏进房间的余晖,这让陈志心里有些震动,之后,便有一种暖意弥漫开来。陈志眯了眯眼,感到一切似乎没那么糟了,房间也不再那样冰冷,这个今天让他绝望的小镇也依旧是他向往的天堂。陈志放松地打了个哈欠,有些犯困……
陈志很香地睡了一夜,第二天清晨,天刚微亮,他便精神抖擞地起床了。此刻的陈志是斗志昂扬的,他仔仔细细穿戴好校服,挺了挺胸膛,忽然间觉得很有底气,这给了他一种莫大的安全感和自信心。他认真地对自己说:要有志!随后他笑了,抬起头,眯着眼,看见一个满满当当的红太阳被定格在并不宽大的窗户里,充满生机,充满希望。
蓝白相间,宽大舒服,简单统一,这就是我们的校服,陪伴了我三年的那件校服。勾勒出我们青春少年的曼妙身姿,满足我们个性飞扬的青春追求。现在我毕业了,天天一身明艳的我,却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件校服,以及那件校服背后温暖的故事。
我有一件防感冒的校服。
我讨厌夏天,即使有美味的冰淇淋陪伴。炎炎夏日,校服罩身上,连身体也似乎窒息了。可今夏的校服却退去闷热,盛满了爱。
窗外西沉的太阳还在散发余热,可我却浑身冷得发抖,连试卷上的字符也在摇曳。又是一股寒意袭来,我紧了紧校服,妄图觅得一丝温暖,却只是徒劳。“穿上吧”,同桌将她的校服递了过来,我感激地笑了笑。接着,前后桌的同学也将校服递给了我,我一件又一件地披在身上,之前彻骨的寒意似乎消失了。七件校服将我包成了粽子,我的心一如粽子般——暖意浓浓。
我的感冒早已被校服治愈,可我身上似乎一直都穿有七件校服,正如它们的七个主人一直伴我左右。风吹雨打,七件校服为我遮挡,温暖着我的身体;困难挫折,七件校服的主人帮我战胜,温暖着我的心。
此时的校服让我收获了一份浓浓的同学情。今天我想对七件校服的主人说声谢谢,不,我想对全班同学说声谢谢。我们也许争吵过,也许陌生过,但感谢你们的陪伴让我在跌倒时有了站起来的勇气;让我在失败时有了继续奋斗的动力;让我在落寞时有了温暖的汲取。
真心的谢谢你们,我友爱的同学们!
我还有一件防潮湿的校服。
那是一个阴雨绵绵的日子,又该有同学迟到了。“报告”,一个短促的声音打破了朗朗的读书声,一个同学迟到了,水珠顺着他黑色的头发淌下,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汗水,校服也潮湿了。这时候,班主任李老师快步将同学带到了办公室,用毛巾轻轻地为同学擦拭着湿漉漉的头发,为同学拧干潮湿的校服,然后还递上了一杯热茶给同学驱寒,最后找来了一件新的干的校服给同学穿上。
我站在窗外静静地看着老师和同学——同学身上早已是干爽整洁的校服,不再潮湿;但我的心却早已潮湿了,只因老师关切的眼神、温柔的话语和浓浓的爱意。
此时的校服让我见证了一份深深的师长爱。今天我想对所有的老师说声谢谢。忘不了的,是你们在我考试失利时的真诚鼓励;忘不了的,是你们在一次次800米训练中的迫切眼神;忘不了的,是你们在我犯错误时的耐心指导……
永留于心的,是那件温暖的校服。
初中毕业了!一天,妈妈又在帮我收拾衣服,一件又一件的叠好,叠到校服时,我劝妈妈扔了它,那件毫无珍藏价值的校服。妈妈笑了笑,语重心长地说:“你说得没错,这校服蓝里泛着白,白里透着黄,如一副疲倦的身躯。但是你难道忘了这校服背后的故事了吗?”我思索着妈妈的话,脑海里掠过那些穿着校服的场面,形形色色的记忆涌上心头,我突然明白了:妈妈为什么会替我细心地将校服叠放在衣柜中?妈妈是想为我保留一份记忆啊!
我轻轻地打开衣柜,小心地拿出校服,笔直地站在镜子前,郑重地穿上它,镜中泛白的蓝,透黄的白,竟是如此的美丽。
此时的校服让我懂得了一颗父母心。今天我想对我的父母说声谢谢,不,我想对所有的爸爸妈妈说声谢谢。我们长大了,也懂事了,我们会努力做一个好孩子,用你们为我们保留的记忆,一辈子爱着你们。
校服永远保留在我的心中,永远保留在我的青春记忆中,永远保留在我对老师、同学、父母的感激与怀念中。
故事二
每个星期一的学校集体晨会上,学校规定学生是要穿校服的。虽然老师强调了这一点,但是孩子毕竟是孩子,所以有时难免会有几个不穿校服的,问一下原因吧,如出一辙的都是“忘了”。
这不,今天又是星期一,照例的升旗仪式,然后是某位领导讲话,在听着集体晨会的时候,我注意到有两个学生没有穿校服,于是,决定利用剩余的时间再问一问,想利用这个机会教育一下学生。
问了一下朱同学,说是“被妈妈洗掉了”,我又问了李同学,说是“忘了”,于是我就又“苦口婆心”地说:“我们要自己关心自己的事情。千万不能什么事情都依赖父母,比如星期一穿校服之类的事就应该自己做了……”这时,我看到郑同学眼圈红红的,他当然也没有穿校服,很当然的我就问起了他没穿校服的原因,结果却让我“大吃一惊”,原来是他的爸爸不让他穿。“为什么?”我发现我的声音高了八度,大概是我有史以来第一次听到的“最荒唐”、“最可笑”的理由。我看到郑同学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而我的任何一个举动都可以让他的眼泪“飞泄而下”,但是我心里很明白,郑同学有错吗?他没有错!他也想穿着校服到学校,他也并不想被老师批评。
于是,我的语气放低许多说:“你想穿的,对不对?”只见他用力地、非常肯定地点了点头。“那么,能告诉老师理由是什么?爸爸说了理由吗?”
“他说,我再穿了会弄脏的,他不想再洗了,已经放起来了。”
“哦,是这样!”听了郑同学的话,我若有所思:我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对于郑同学的爸爸我能说些什么?于是,我对他说:“那么,你怎么看呢?老师知道你是想穿的,不想给班级抹黑的。所以,老师不怪你,同学们也不怪你,是不是。”我故意把最后三个字说得特别响亮,“是!”同学们齐声回答。
“老师……我……”
“行,老师相信你能够处理好这件事情。我们学校规定‘在升旗仪式和重大集会时学生应该穿校服’,可能你爸爸不明白这一点。好,你回去后把这个问题跟爸爸好好沟通,相信你能行!老师把这件事交给你了。”
这时,我看到他眼中的眼泪最终滑落下来,但他脸上充满了自信与笑意。
……
第二天一大早,我刚进教室门,郑同学就跑过来说:“老师,昨天我回去跟爸爸说了,跟他讲明了道理,爸爸说真不好意思,他以为校服可穿可不穿,因为洗干净了,所以就没让我穿。今天……他还想来跟你说‘对不起’……我没让他来!”
“是吗?看来,你很能干,说服了你爸爸。那为什么不让你爸爸来呢?”
“因为……”他不好意思地笑了,而我也忍不住笑了,说:“对,不用来。你比爸爸懂事。”说着,我们俩都笑了。
于是,觉得今天的阳光特别灿烂,是我保护了学生的自尊,是我做的很对?我不知道,但心里真的很高兴。有些事情这样处理,真的很好,不是吗?
C. 我今天忘了穿校服老师罚我写一篇关于没有穿校服的作文怎么写
美丽的校服
校服,顾名思义,就是学校发的衣服。现在各个学校的校服都是不一样的。
就拿我们张店区的来说把,十一中的校服是一年一个样,前两年,它们的校服是蓝色的,去年,他们的校服是黑白红色的,而今年他们的校服是棕色的,穿上之后,就象一头头狗熊,这使我想起了一句经典的话:熊出没,注意。而我们现在的校服,是黑白黄的,很好看,但校服的质量也太差了,动不动就破了。哎,一天缝个十边八边的也不多。
我们每天都要穿校服去上学,这代表着我们是这个学校的人,所以,我们每天都要穿,要给学校争光。
D. 四年级不穿校服被罚的作文1000字
校服常令中小学生津津乐道,父母家长回味无穷。每当低头看印在胸前的色彩鲜艳的东渡二小校徽,一段段有关校服的情景浮现在我脑海中,而这些情景又总有妈妈的影子。
幼儿园时,学校发了一套园服,因为在大型活动时才要求穿上,所以至今衣柜底层的这套园服仍是崭新的。升入东渡二小,我算穿上人生第一套真正意义的校服——夏季短袖白衬衫和深蓝色短裤。这套服装和同款的冬季服,听说是建校以来的第二种校服。后来学校对校服进行改革,四年级有了西装制服,五年级有了粉色运动装。
每当看到橱柜中许多校服,我便想起一年级那件我最爱穿的短袖白衬衫。以前我的服装多是套头样式,因此它可以说是我人生的第一件衬衫。它的领子、袖子和衣襟外包着一层美丽的花布。花布以黑为底,加上红、黄和白色的线条装饰,裤子是深蓝色的短裤,裤腿边缘也同样地镶嵌着同色的装饰布。听妈妈说,我穿起这一套衣服来,很帅气,很有朝气,因此一买就两套。
妈妈洗这套衬衫校服总是很勤快,而且上衣是单独洗的,说衣服颜色是白的,如果和其他有颜色的衣服混起来洗,会把白衣染坏。妈妈总是把它洗得干净洁白,让印在左胸的红色校徽显得格外耀眼、醒目。晒干后,妈妈总是连同衣架挂到衣橱横杆上,让这件洁白的衬衫校服平平整整的。也许是洗得过勤的缘故,每次穿在身上,我总能闻到有些淡淡的清香味。也许是洗得过勤的缘故,衣领又容易脏,到三年级时,两件轮着穿的上衣领已经悄悄地变烂。但仍然穿着很舒服,即使衣领有些烂,我也没有觉得不妥。
一年级时,学校只规定在星期一穿校服,二年级后,学校才要求天天穿校服。我在一年级除了星期一外,其他日子也经常穿,有时在周末,我还常穿着它上少年宫的课,哪怕是现在我也经常穿着出去。
也许是我对穿着随意,有什么就穿什么。上四年级时,随我三年的衬衫款校服,终于因为过小缘故退役了。我妈妈又去买了两件同样款式的衬衫校服,一样的校徽,一样的线条装饰,一样的洁白。先前两件妈妈折起放到橱子下方,衣橱横杆上换新买的校服挂上。
这年冬季,学校有了正装西服,西服配有长袖衬衫,一身笔挺让我觉得有些别扭。妈妈说我穿西装身子变高了,还蛮斯文,挺有学问的样子。就这样,渐渐地我也接纳了这个新生事物。四年级下学期,学校在qq群上发布了粉色新款运动装,这可不得了,男孩穿粉色衣服像什么样子?我把不愿订粉色校服的想法告诉妈妈,妈妈笑眯眯地对我说,她已经看到了老师发的图片,图片男生模特长得很像我,说我穿上一定有同样的效果。像是为了鼓励我似的,妈妈一订就是4套(两套长袖,两套短袖),衣服发下后,妈妈让我穿上试试,边看边说衣服真合身,真衬皮肤。就这样,这套粉色运动套装,便同我有了一年多的情谊。
妈妈洗了无数次的校服,每次都是单独用手洗的。从第一款到最后一款,她都给了同样的待遇。“结识新朋友,不忘老朋友”,我轮流穿着各款校服上学,也都给了他们同样的待遇。
毕竟校服,不只是校服。
E. 不穿校服的理由
穿校服的好处:
1.避免攀比,减少学生个人之间和各学校之间的攀比,让家庭生活条件不同的孩子心理平衡;
2.有养成教育的功能,学生都穿校服会培养良好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在行为举止方面会自然地以学生身份要求自己;
3.保护功能,穿校服便于得到社会监督,比如不太容易随意出入电子游戏场所、酒吧等;
4.校外上网,打架,做坏事,没人知道你是社会青年还是学生。
5.学生穿统一孝服有助于学生集体意识的培养。穿校服是一种集体的体现,在外面看起来是一个整体,能让学生时刻意识到自己是集体中的一员,有助于树立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展示集体精神风貌,也有助于学校的整体形象
6.三、有利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与一些时装相比,校服具有含棉量高,穿着舒适等特点,符合学生的年龄和生活习惯,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有很大益处。
7.学生穿统一校服是自己身份的标志,也是学校的一种标志。学生,是在学校里从事学习活动的人,他们有自己特殊的身份和地位。
8.防止校外不良分子进入学校
9.生了买衣服的钱用来买自己想要的东西
10.说明自己有文化,而且我们是学生,年轻!
穿校服坏处:
1.简直分不出男女,穿的都一样。
2太难看了
3.不利于学生个性的培养
4.不利于创新精神的培养
5.穿校服没温度,至于风度——唉,只能说我很丑但我很温柔。
6.
天天穿同一件校服,违反了“事物是变化反展的”哲学道理,不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7.由于大多数学生不爱护校服(因为太难看了),所以穿校服不利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
8.穿校服不利于我国民族服装产业的发展
9.穿校服将使个人所有衣服闲置,造成国家资源的极大浪费。
10.
穿校服多为强制执行,不利于我国民主制度的建立
是在想不出了,很辛苦的,考虑,考虑吧用我的
请问:坏处也是要写的“善良”点的吗?
F. 关于给"穿不穿校服"为话题的作文起一条怎样的题目比较好呢
穿在身上的文明
G. 三年级作文不穿校服的感想怎么写啊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在我看过的书中,给我印象的不多,但是《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原因无它,因为它让我看到了不仅是当时的历史,而是世间最深沉的灵魂,最深沉的呼唤..............
《巴黎圣母院》是雨果第一部大型浪漫主义小说。它以离奇和对比的手法写了一个发生在15世纪法国的故事: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迫害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而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伽西莫多却舍身救助爱斯梅拉达。小说揭露了宗教的虚伪,歌颂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善良、友爱、舍已为人的优秀品质,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其情节曲折、人物性格更具有冲突性,是一部富于戏剧性的著作。而《巴黎圣母院》的历史背景,也反映了路易十一时代腐败的政治与权利统治,使无辜的人沦为牺牲品的黑暗现实。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巴黎圣母院前面的广场上,来自埃及的吉卜赛少女埃斯梅拉达以动人的美貌和婀娜的舞姿博得了人们热烈地喝彩。她把人们给她的赏钱,分给穷苦的孩子们,并对他们说:“把这些钱全部拿去,你们去过节吧!”孩子们问她:“那你怎么办?”她说:“别管我,我天天都在过节。”-------- 是的,这就是她埃斯梅拉达.......
但是,命运之神却在这个时候把一切都定格了.在众多的观众中,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人,穿着黑色的教袍,躲在玻璃窗后面,也在偷看埃斯梅拉达翩翩起舞。他就是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炼金术士克洛德•富洛娄。当他看到色艺双全的吉卜赛女郎边唱边跳,她那轻快的舞步,绝妙的舞姿,把他埋藏在心底十多年的欲念突然唤醒了。他无法自控,无法把俘虏了他的灵魂的魔鬼赶走。为了排遣心中的烦闷,他到广场上驱赶正在叫卖的摊贩,声言不准在教堂前面胡闹。而这一切只为了他那无私的心理........这些小贩哪里把他放在眼里,群起而攻之。正在这时,从教堂内冲出来一个相貌齐丑、身材高大、力大无比的男子,他推开众人,救回了神甫。他就是加西莫多。原来他是一个被父母遗弃在巴黎圣母院门前的畸形儿,富洛娄出于怜悯把他抚养成人,因终日敲钟而震聋了耳朵。为了(奉献),这不是他的错. 欢乐的人们正在物色“愚人教皇”,埃斯梅拉达一眼看中了又聋又丑的钟楼怪人加西莫多。人们给他戴上王冠,披上袍子,还给了他一支口哨,让他坐在高高的轿子上沿街游行。加西莫多正高兴地吹着哨子,忽然看见脸色阴沉的富洛娄站在轿前。神甫打掉他的王冠,把他拉回圣母院。为什么?也许只为了那无法忍受的卑微吧!
她长得那么美,难道是我的过错?她舞跳得那么好,难道是我的过错?她能够使人发疯,难道是我的过错?”他实在无法自制,“去!”然而这一声的命令却改变了她的命运.....加西莫多,“去把她抓来!”钟楼怪人快步跑向埃斯梅拉达,把她抱起来就向圣母院跑去......无法摆脱的宿命......
一声”救命”,让她流浪于“奇迹王朝”。而当时在那“奇迹王朝”统治下的“黑话王国”里,乞丐王克劳班正在审理不懂切口而误入“王国领地”的穷诗人干果阿。而按照王朝的规矩,他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跟绞索配对,要么跟王国中的女人攀亲。可是几个老女人都嫌他过于单薄,没一个人肯要他。这样,干果阿只能被吊死。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埃斯梅拉达挺身而出,高喊“我要他”。这样,两人当场举行婚礼。善良的少女同意与他结为夫妻,只是为了救他一命,把他带回家中,供以食宿,但不与他同房。此时,如果是我们,试问有多少人肯愿意这样做? 试问又有多少人有这样的勇气和胆量?
而当我们看到犯了强抢民女罪的加西莫多,在被草草审理后,被带到广场上当众鞭笞。跪在烈日下代人受过的钟楼怪人口渴难熬,他向士兵和围观的人群高喊要水,回答他的却是一片戏弄和辱骂。这时,美丽的埃斯梅拉达拨开众人,把水送到加西莫多的嘴边。心中充满感激之情的加西莫多饱含热泪,不住地说:“美……美……美” ,而在这一刻他许下了终身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应该是喜还是悲?
广场上,穷诗人帮助埃斯梅拉达上演山羊认字的节目。山羊在一堆拉丁字母中,叼出了太阳神菲比斯的名字。这时菲比斯正在广场旁边的王宫中向王后和她的女儿献媚取宠。公主百合花让菲比斯到广场上,赶走埃斯梅拉达,以证实他对她的爱情。菲比斯骑马来到广场,大声轰赶着正在演出的艺人,小声和姑娘订下了今晚在老地方见面的幽会。 然而这一次的幽会,谁又知道带给她的是无尽的黑暗.......
心神不宁的富洛娄听说干果阿和姑娘以结为夫妇,怒火中烧十分生气,当得知他们只是名义夫妻,又转忧为喜。他在街上遇见喝得烂醉的侍卫队长菲比斯,听他说要去和姑娘幽会,立即正言劝阻,声言姑娘已是有夫之妇,但菲比斯反驳说:“你何必把爱情和婚姻混为一谈。”谁又该劝谁?自私难道真的是人类的灵魂?邪恶?黑暗?齿轮仍在悄悄的转动着.........
为了什么?加西莫多把姑娘藏在自己的住房里,像守护神一样睡在房门口?而当突然醒来的埃斯梅拉达看到加西莫多的脸时,她被吓坏了。加西莫多急忙逃走,跑到钟楼上用自己的头拼命地撞击着大钟,低沉的钟鸣如泣如诉。埃斯梅拉达来到他身边,加西莫多用手蒙住脸,喃喃地说:“我的脸很丑,总让人害怕。”为了安慰他,姑娘为他跳起了节奏欢快的舞蹈。兴奋异常的加西莫多,像打秋千一样,用身体的重量为姑娘敲响了圣母院的大钟。他爽朗的笑声充满整个钟楼。加西莫多在钟楼上牵着绳子飞来飞去,为埃斯梅拉达采摘盛开的鲜花。爱在冰封的季节。
突然姑娘发现了在广场上的卫队长,她叫他的名字,但他头也不抬看她一眼。她让加西莫多去找他,可是他为了得到公主丰厚的陪嫁和位于圣保罗的领地,对姑娘的请求不屑一听,策马而去。善良的加西莫多发觉自己辱没了姑娘的使命。而深深的自责........
对姑娘强占未成的富洛娄怀恨在心,跪到国王那里,请示如何解决教堂避难权问题。国王请教了一位尚在狱中的老学者,终于决定可以不顾避难权,强入圣母院捉拿女巫。加西莫多趁富洛娄外出时,把教堂的大门紧紧关住。那种超越的爱恋冲破了黑暗的束缚,却又深锁自己的门房非.....
乞丐王克劳班听说教堂避难权将要结束,率领成千上万的巴黎流浪人和乞丐,前来攻打巴黎圣母院,营救大难临头的姐妹,可见她是多么的美丽和善良!否则谁会去救她?而不明真相的加西莫多怎容这些人冲入教堂,他从楼顶上仍下巨大的石条石块,翻倒灼热的金属液体,企图驱散众人。那种超越自我的保护另人不得不折服!勇敢的乞丐终于攻破大门,救走了埃斯梅拉达。不料严阵以待的国王士兵已从后门进入教堂,雨点般的箭刺向埃斯梅拉达和流浪汗们。乞丐王也在混战中被人杀死。血在流,仿佛是血染的天堂........加西莫多站在楼顶上,看着心爱的姑娘又被吊在绞刑架上,痛不欲生。当他发现富洛娄正在钟楼上对着埃斯梅拉达狞笑,他把这个道貌岸然的野兽举过头顶仍了下去.一种疯狂的举动,一种超越的爱,划下永恒........
从绞刑架上解下来的埃斯梅拉达的尸体,被人们放在蒙孚贡大坟窟里,加西莫多找到她之后,静静地躺在她身旁。天空为什么不下一场暴雨........?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两年之后,人们发现了两具紧紧抱在一起的尸骨。当人们试图分开他们时,尸骨便化为尘土。
埃斯梅拉达,不但有着惊人的美丽,而且拥有一颗高尚纯洁的心灵,美与善在她身上结合得那么完美,使她拥有了一种令人目眩神迷的魅力。因为她惊人的魅力,引来了邪恶者的欲望,因为她的纯洁天真,使她陷入了灾难的爱情悲剧。她应该是上帝的宠儿,却被处以绞刑,这让我感觉到当权者的无比残酷。尽管如此,她还是很幸运,因为她有一个永远陪着她的人,永不孤独。
加西莫多,一个文学史上独一无二的教堂敲钟人。他独眼、驼背、罗圈腿,而且还是个聋子,可说是奇丑无比。但他却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灵,因副主教对他的养育之恩而甘心成为他的奴仆,为报答埃斯梅拉达的滴水之恩而宁愿肝脑涂地。尽管他对埃斯梅拉达怀有极为强烈的爱慕之情,却只是像守护神一样守护着她,不去亵渎她。当目睹心中的爱人被无情地处以绞刑,他无助而又绝望,最终到墓地去与她同葬一穴。他的丑达到人类的极至,而在他身上表现出的深刻的人性美,却使他成为文学史上最独特又最感人至深的艺术形象。他的心灵美已完完全全地掩盖了他外表的缺陷,成了人们心目中善良的楷模。而在我们现实当中又有多少人如此?
克洛德•富洛娄,身为神甫的他必须压抑自己的欲望,正是这种压抑扭曲了他的人性,情欲和嫉妒最终造成了他的理智失控,成为自己欲望的奴隶,由神甫变成了魔鬼。这难道不正是封建的灭亡?
侍卫队长菲比斯,外表英俊却是个势力小人,薄情寡义,为了权与财不惜欺骗、亵渎一个纯真少女的爱情。他让我感到可耻、可恶、可憎、可恨.........
美与丑,善与恶,已无须我们再去争辩…… 而唯一的是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