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校服以GB/T2660-2008的标准生产合格吗
合格不合格是生产厂说了算的。如果以GB/T2660-2008的标准生产,厂方可以对外宣称校服符合T2660国标。
2. 请问校服有质量标准吗
1、法律层面肯定是这样规定的,要求所有的校服厂家在生产的时候,都要遵循国家标准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同时14岁以下的校服,还必须同时符合儿童服装标准,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其他的相关服装标准就很多的,不再赘述。
2、任何行业,任何产品,都会分为高中低端,这些个不同档次的产品对应着不同档次的消费阶层,当然法律层面的要求,就算是低端产品也得高于法律的底线要求。但是所有的人类行业,都会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工艺不成熟等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所以作为校服来讲,肯定会有害群之马,但是作为法制越来越完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的,网络越来越发达的今天,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后果和成本是很高的,所以绝大多数企业应该都是会遵守底线的,这个应该没有疑问。但是因为总是会有企业因为工艺水平、原材料采购、管理不善等一些原因造成了校服不合格,那只要查到,肯定是会被处罚的。
3、现如今的校服采购,都是在走向民主化、透明化、程序化、公开竞标的模式的,家委会、和学生参与,可以通过学校、家长、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各省的市场监管局、纤维检验局,参与之下,在采购环节就把不按照国家要求生产的企业淘汰,那就不会存在你担心的不按照要求生产所造成的风险。
4、为了避免买到不遵循国家生产要求生产的校服,一般而言,可以找行业内稍微知名点的校服品牌,比本地,特别是学校本地的不具名的厂家生产的肯定相对而言有保障得多。特别是县乡一级的校服服市场,如果执着找本地的不一定便宜,而且还容易有猫腻。采购校服还是多对比学校外地的,这样可以相对而言,减少裙带关系带来的负面影响。
3. 为什么老师对校服的检查这么严格
主要是学校有要求规定,老师(主要是班主任)怕被巡视领导查到扣工资,所以一直要求严格,领导主要怕校外人员混入学生之中搞乱,校服是最有辨识度的。我读高中的时候老师要求也很严,但学生往往阳奉阴违,后来到重点班以后,基本上就不查了,只看成绩。
4. 关于学生校服的,国家有什么法规或文件吗
国家目前有校服新国标文件,校服新国标文件是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其是我国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校服产品的国家标准,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校服,在当时由于战争导致部分家庭生活艰难,学校是为了使出身于这样家庭的学生不会因为自己家庭困难而产生自卑感,炫耀,于是规定每个学生上学的时候必须穿着相同的衣服。后来这种观念被大多数学校所接纳,纷纷规定学生穿着同样的衣服上学。
学生统一穿校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强化学校的整体形象,增强集体荣誉感。校服制的实施在素质教育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校服可以使学生在身份感上区别社会其他人,因而有了学生自身的约束力,有一种象征的意义。
(4)校服检查标准扩展阅读
文件颁布的背景:
有关校服的标准数量多,但标准分散,标准之间协调性不够强,不便于各相关方使用,同时由于无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校服的专用标准,容易让公众产生我国没有校服标准的错觉。
为解决当前中小学生校服标准的混乱状况,经教育部、国家标准委等有关部门多次协调会商,决定制定统一的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在汇集整合现行有关标准的基础上,对中小学生校服的基本安全、性能要求和外观质量要求等进行统一规定。
既便于有关各方使用,又可利用现有有效资源,构筑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门槛,为校服管理和监管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国家标准委于2015 年3 月18 日以国标委综合[2015]25 号文件专门批准下达《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制定计划,该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归口,纺织工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等单位负责起草。
标准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了社会意见,各方参与度高,共收到回函75 份,意见和建议500 余条。6 月4 日,标准草案顺利通过审定。至6 月30 日国家标准委2015 年第21 号公告正式批准发布并实施,前后历时3 个多月时间,创造了纺织标准制定新速度。
5. 班主任发放校服步骤操作的合格标准及优秀标准
班主任应该先统计好班上每一个学生的所穿校服的尺码,然后把班上所有校服安尺码分类放好,再根据统计好的尺码发放给每一个人。
6. 现在的校服有没有一个质量标准呀
GB/T31888这个新校服国标,法诗顿定的,我也是参加了家委会才织带这个标准的。
7. 校服检测该怎么检测
按照质监局、教育厅实施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规范校园纤维制品采购程序,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即校服出厂时生产企业必须报检,合格后交付学校,学校须验收、登记,进行验收检验,“双送检”合格后方可发放到学生手中。
一旦检测出校服存在质量问题,各级纤维质量监督机构可依据《产品质量法》《办法》等规定,查处校服生产企业,将处理结果通告教育部门,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而校服使用单位未履行检查验收和记录义务或未按规定委托送检的,应当按照《办法》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