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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救济科制服

发布时间:2021-06-08 11:14:11

❶ 请问民政局的制服是什样的,什么颜色

民政局没有制式服装。

❷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 一般穿制服吗

要求是必须穿的,但是大点的单位穿,小点的地方就不是那么的在乎了,我见过上班随意穿着的

❸ 请问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有统一制服吗是什么样的

没有,只不过还是要做装得体。什么层次的人就要穿什么样的衣服,虽然我们心里没有等级之分,而现实生活中,处处是等级 ,所以呢,你最好穿比较得体的衣服,不要学比尔.盖茨穿衣服,毕竟我们还不是比尔.盖茨

❹ 民政局对大病救助是怎样规定的

1、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2、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
3、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4、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其他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
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❺ 请问民政局的下属单位低保中心科员,有统一的制服吗是什么样的

你好,低保中心科员是没制服的!我就是民政上的,我门都没发过!

❻ 民政局针对困难户的低保救助有哪几种

一、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救助

1、救助对象: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是低保户中持残联颁发的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是持有残联颁发的视力、肢体一级,精神一、二级二代残疾证的人员。

2、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

1、救助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指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赡养人、抚养人及其他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2、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每人每年4704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6720元。

三、失能老人救助

1、救助对象:农村低保户中年满60周岁的失能老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年满60周岁失能老人。

2、救助标准:低保户中失能老人标准是每人每月15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失能老人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四、高领老人救助政策

1、救助对象: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无财政、社保工资的老年人和9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

2、补贴标准: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至94周岁每人每月200元;95至99周岁每人每月4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0元。

(6)民政局救济科制服扩展阅读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❼ 民政局和救助站属于一个单位吗

救助站是民政局下属的一个单位。救助站使用事业编制,是各地民政局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等方面的工作。

民政局是当地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行政机关,使用行政编制。服务于社会民生方面的行政工作,民政局和救助站他们是统属关系。

(7)民政局救济科制服扩展阅读:

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各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指导相关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法规草案、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联系街道办事处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统筹推进本市城乡社区建设,拟订城乡社区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八)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九)拟订本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承担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本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各区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十二)负责本市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市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本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本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本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法规草案、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享受医疗救助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市医保局负责医疗救助政策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救助站是指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站。全国共有救助机构2031个,其中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有261个,全国救助机构床位近10万张。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民政部[2003]24号

第二条

《救助管理办法》规定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

第三条

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求助时,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下列情况:

(一)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

(二)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

(三)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

(四)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随身物品的情况。

第六条

受助人员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救助站,随身携带的物品,除生活必需品外,由救助站保管,待该受助人员离站时归还。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制定救助站受助人员的作息、卫生、学习等制度。受助人员应当遵守救助站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

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提供的有关情况,及时与受助人员的家属以及受助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该地的公安、民政部门取得联系,核实情况。

救助站发现受助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个人情况的,应当终止救助。

参考资料:网络——民政局

网络——救助站

❽ 民政局大病救济需要什么手续

民政局大病救济需要的手续:

1、申请。
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须本人或监护人在救助对象经农村合作医疗等各种医疗报销和补偿后,于每季末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并提供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五保供养证、低保证复印件,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和各种补偿的凭证,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的疾病诊断书、住院发票、住院小结等有关单据、社会帮困等证明材料,以及县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2、审查。
村(居)委会或乡镇社会救助所应在接到申请和必备证明材料后进行调查和初审,指导其如实填写《医疗救助审批表》,签署意见,并进行公示3天。

3、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居)委会申报的材料和《农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进行认真审核,对有疑问的人员要重新调查,对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委会进行公示3天后,签署意见后报县民政局,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在申请审批表上说明理由。

4、审批。
县民政局根据医疗救助申请、救助对象类别、个人承担医疗费等情况,组织低保股、财务股对上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委托村(居)委会在公示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批准实施救助,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5、给付。
坚持方便群众,热心服务的原则,审批后立即将医疗救助金直接拨入个人帐户。

民政局大病救济所需资料:提供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五保供养证、低保证复印件,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和各种补偿的凭证,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的疾病诊断书、住院发票、住院小结等有关单据、社会帮困等证明材料,以及县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实行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救助标准一般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8)民政局救济科制服扩展阅读:


方法/步骤

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承担范围:

(一)未经定点医院批准,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不能提供定点医院的诊断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凭证,以及应提供而不提供有关医疗费用报销、减免、补助凭证的;

(四)隔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五)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因赌博、吸毒、酗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不属于本办法规定救助范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病人抢救治疗及疫情和大规模传染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

(八)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

❾ 民政局救助站是干什么的

救助站是明政局的下属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

救助站是指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站。全国共有救助机构2031个,其中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有261个,全国救助机构床位近10万张。主要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扩展知识: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❿ 民政局的下属科室有哪些

民政局下设科室是区县(级)民政局,像省市民政局都是设处,根据其职能划分设置通常有以下科室。(注:各地民政局下设科室设置上并不相同,具体请以当地内设科室为准)

计划财务科

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区级民政经费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民政统计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对各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实行财务监督;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救灾救济科

组织协调救灾、救助工作;承办灾情核查、评估会商和统一发布工作;承办救灾款物的管理、监督使用工作;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灾民毁损房屋修复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具体负责全区救灾物资储备,组织指导全市救灾捐赠,承担区级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工作;拟订减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审查、决定和有效监督;拟订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承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辖区活动及辖区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涉外活动实行报告和备案管理。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干部培训工作,办理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乡(镇)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承担全区行政区划与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审核工作,指导并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工作。

优抚安置科

承办拥军优属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公务员伤亡抚恤工作;起草地方性优待抚恤办法草案;承办相关人员的伤残审核上报工作;承办烈士的审核和褒扬上报工作;贯彻国家、省的退役士兵、军休人员安置政策,拟订安置计划;承担全区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伍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做好全区退役士兵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事务科)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对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并帮助协调督促;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措施;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参与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指导生活无着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收养工作;负责审批指导乡村公益性墓地及骨灰存放处建设;审核建设公墓,加强公墓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整顿和规范公墓经营活动,禁止非法经营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

(10)民政局救济科制服扩展阅读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主要职责(节选)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区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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