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加盟店的法律問題
一,你們當初的加盟協議上具體條款如何規定的?比如,協議有沒有確定直營店應該怎麼幫助加盟店搞好加盟培訓/加盟設備?一切看你們的協議.
如果協議上有這些內容,他們自然算違約了.
二.他們讓加盟店自己摸索開拓市場的行為不違法.你們既然選擇這樣的直營店,就要對他們經營不成熟的風險有充分認識.事前的了解很重要.
如果你確實認為現在他們的做法有違公平,可以和他們協議改變合同內容.如果對方說你單方面中止合同違約,你可以訴諸訴訟解決(建議聘請律師)
中止對自己不利的合同不是壞事,建議你盡早行動以免損失更大!
以下來自網路:
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know-how、技術…等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
直營店和加盟店是目前當今消費終端的兩種主要構成模式,直營店是由廠家直接開設的,而加盟店則是廠家招募的利益共同體。他們之間的關系就象同父異母的兩個兄弟,處得好的可能會非常融洽,但絕大多數店之間似乎總免不了有些磕磕碰碰,成為冤家。為什麼會這樣呢?
直營和加盟的矛盾是如何產生的?
目前,很多企業是採用加盟和直營模式並存的,特別是在同一個區域,這兩種模式並存的矛盾就會很明顯地暴露出來了。我們先看看矛盾是如何產生的:
1、價格沖突。
價格是產生矛盾的最敏感的因素,最直接的矛盾往往是從價格開始的。因為競爭的存在,為了爭取顧客,直營店或加盟店的一方常常會把降價當作競爭的重要手段。
2、貨品沖突。
在貨品陳列方面,直營店往往擁有較多的資源優勢,能夠最大限度的陳列公司的所有產品。此方面所產生的銷售力要強於加盟店。特別一些緊俏貨品的支配方面,自營店往往擁有更多的主動。
3、形象、服務和理念等的沖突。
直營店能直接詮釋公司的理念,展現公司的品牌形象和服務規范,而加盟店在些這方面的表現力度相對要有所欠缺。導致品牌在兩類終端無法和諧統一。
4、人為的矛盾。
一些直營店的管理人員和加盟商很容易因為各自利益的問題而站在對立面上,生成一些其它的矛盾。
說到底,矛盾是產生在利益沖突的基礎上的,作為企業或者分公司的市場管理者們,關鍵是看我們如何來協調他們的關系,如何來維系二者之間的均衡。既要保證自營店的利益和發展,又要兼顧加盟商的情緒和利益,維系加盟商的忠誠度。
如何來解決直營、加盟店並存的矛盾?
1、制定合理的銷售半徑。
距離能產生美,也能減少不少矛盾。讓直營店和加盟店保持一定的銷售距離,可以避免最直接的近距離利益和客源沖突。也就是說,在一定方圓范圍內,最好不要讓直銷店和加盟店同時出現。
不同行業的店與店之間的合理銷售半徑是不一樣的,必須參考當地地經濟水平、主體消費人群、消費習慣等因素來制定合理的銷售半徑距離。
比如在一個城市的同一條主流商業街,如果你的產品市場容量很大,你希望開設兩家以上的店,那你就最好這兩家店都由公司來統一自營,或者都交給同一個加盟商來開設。如果已經存在小范圍內自營店和加盟店並存的情況下,雙方最好協商由其中一方退出。
廣東某知名餐飲連鎖企業在廣州市場是這樣操作的:以行政區域為單位,在東山區由公司直接開設自營店,而其它幾個區則每個區設立一名加盟商,加盟商只能在自己的區域內開設分店。有效保持各自的距離,以免相互爭奪客流。
2、嚴格進行價格規范
前面說過,價格是最容易產生利益沖突的因素。這需要企業有嚴格的價格保障體系,才能避免直營店與加盟店的直接價格沖突。
自營店一定要對價格實行自律,同時公司也要對加盟店的價格實行控制,並嚴格防止變相降價的行為。雙方可以約定最低零售銷售價格(或折扣),誰也不得隨意突破價格底線。
價格保護最重要的是加強價格管理的力度,比如對加盟店可以收取一定的經營保證金,以便對加盟店的價格進行約束和規范,對加盟商擅自違反價格政策的行為要進行堅決處理,以使其能自覺遵守價格約定,從而維護品牌的整個價格體系不受沖擊。
某洗衣連鎖店進入每個省會城市都會預先開設一家直營店,然後再進行加盟商的招募,所以幾乎在每個省會城市都有直營店和加盟店並存。但它們各店的服務價格卻一直控製得很好。因為總部在和加盟商的合同上都明確約定了洗滌所有服裝種類的最低價格,並對貴賓折扣卡的發放都進行了嚴格的限制。而且總部的人經常會以顧客的身份去各加盟店進行明查暗訪,一旦發現有違反價格政策的加盟店,就會處以1000~3000元的罰款,所以,很多城市即使開設了七八個加盟店也能和平共處、相安無事。
3、統一終端形象建設。
直營店和加盟店要保持競爭力的一致,形象上的統一很重要。但一些加盟商往往因為理念及自身實力等的原因,導致加盟店在形象上無法和公司自營店統一,裝修檔次上也不如公司的自營店。這就需要企業在挑選加盟商時候要慎重,而且在經營理念方面能經常給予引導,經常組織督導和培訓人員進行跟蹤管理,加強終端形象、服務的統一。
4、保持促銷活動的統一步調。
自營店和加盟店,其中的一方做促銷,往往很容易對另一方的銷售構成沖擊。比如在商場或自營店促銷期間企業應該通知加盟店同步進行一些促銷活動,或者視促銷規模給予加盟店一定的促銷補貼。自營店在操作特價活動的時候也應該視情況給加盟商提供一些有效的特價商品等。而企業也可以要求加盟店在有促銷活動推出時候,應該報公司批准備案,而不得擅自操作促銷活動。
99年筆者曾經供職於康師傅,當時康師傅的業務人員分成兩大塊:直營業代和經銷業代。分別負責直營賣場和經銷商的管理。商超類賣場一般由直營業代負責,記得曾經在東莞家樂福做促銷活動時候,一天就賣空了滿滿兩個大貨架的貨,需要緊急配貨,而廣州的分公司又來不及調貨過來。所以業代只好找東莞當地的經銷商商量借貨,經銷商就很願意配合,馬上從倉庫調了很多貨物送到賣場。因為公司在促銷活動同期,已經給了經銷商相應的補償(公司自營店促銷期間,經銷商可以享受買十贈一的優惠),讓他的利益並沒有因公司促銷而受到損害。
5、科學地進行貨品品類管理
在貨品品類、貨品陳列方面,加盟店往往會處於劣勢。因此,企業應針對加盟商制定比較合理的退換貨政策,鼓勵加盟店大膽增加貨品種類和陳列數量,增強其競爭力。並能有效指導加盟店優化組合貨品的結構,加快貨品流通率。
也有部分廠家採用加盟店和直營店銷售不同規格、型號的產品的方法,這樣則可以避免最直接的銷售沖突。
在當今的市場環境下,直營和加盟店這兩種方式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在很多行業這兩種終端模式也將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共存,企業如何加強管理和協調它們之間的關系,應是市場工作的重中之重。
⑵ 怎麼判斷加盟店是否合法
看你選擇那一種加盟形式,一般有三種加盟形式:
1、直營連鎖即所有的店鋪都是由同一經營實體-總公司所有。
2、自願連鎖即各店鋪資本所有權獨立,採用共同進貨,協議定價的一種商業橫向聯合。
3、加盟連鎖(或特許經營,契約連鎖,特許連鎖,簡稱FC),即以單個店鋪經營權的授權為核心的連鎖經營,也就是特許經營。(如肯德基,麥當勞)
如果你要採用加盟連鎖(特許經營)的方式加盟,可以先到「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查詢你要加盟廠商的備案信息,現在國家要求特許經營實行備案制,如無備案,就有可能存在法律風險。
⑶ 在網上找的女裝加盟有沒有保障,會不會受騙哪個加盟網站比較有保障
在當今社會服裝加盟創業是很多人選擇的方向,你以為所有的品牌都是為了做品牌嗎?天真!那些為了騙取加盟費的公司一抓一大把,他們早就挖好了坑,布好了局,就等著你往裡跳呢。沒有楊戩的三隻眼,也沒有孫悟空的火眼金睛,有多少經銷商、加盟商做著倚靠連鎖總部發財的白日大夢?原本為了規避風險,反而稀里糊塗地掉進以圈錢為目的的合同詐騙陷阱,遭遇更大的風險。因此,加盟商選擇連鎖加盟品牌,一定要睜大眼睛,認清服裝加盟陷阱。女裝網小編帶你了解應該如何防止被騙。
除了以上這些考慮因素之外,從大層面來講,選擇一個好的品牌、好的連鎖企業是成功經營連鎖的步。加盟商還應對廠家承諾的各種條件要深入地進行了解和考察。以下是總結大量成功的加盟商的經驗後,得出的結論。
1、公司營業執照和經營范圍的確認。公司是否正規、合法,是否有健全的財務結構。
2、公司產品是否具備市場前景,公司的產品研發、創新能力是否夠強。
3、公司老闆的信用度。
4、公司是否有專職且完整的組織,跟你接觸的員工素質如何。
5、公司員工以及已有加盟商是否經常變動。如果是,很可能該公司沒有穩定的經營宗旨和持續的業績。
6、公司是否有完整的加盟合同,合同中是否對退貨和終止性的條款有合理的說明。
7、看一看已有的加盟商的經營情況。總部與加盟店的互動關系是否良好,是否能有效地進行管理。
8、公司的各省市性宣傳計劃是否具有可信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未來規劃如何。
9、公司謹慎操作在選定了合適的加盟品牌後,並不等於說加盟商就可以坐享其成了,加盟商需要主動地去經營一個加盟店,在具體操作的時候,和一般的開店做生意並無兩樣。
以上是服裝加盟項目辨別的幾個關鍵方面,希望對創業朋友們有所幫助,加盟商能夠賺到錢選對項目是重中之重,否則後面的一切事情都是空談,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女裝品牌,可以到我們網站上去了解,有客服一對一進行解答,網址在第一張圖片的水印里,您不受騙就是我們最大的成功。
⑷ 在網上找了個品牌服裝加盟。被騙了投訴無門。都是爸媽的血汗錢!求大家幫幫忙想想辦法 !
很多創業者在選擇項目的時候都會首選女裝開店,原因是女裝市場需求大,也不需要太多的經驗,很容易上手。現在新手創業一般都會選擇品牌女裝加盟,但是市場上的女裝品牌這么多,總有一些魚目混珠的騙子品牌,採用各種加盟騙局來謀取加盟商的血汗錢。而很多女裝加盟商由於加盟前沒有考察了解清楚,導致加盟被騙。那麼女裝加盟者發現被騙後,除了「等死」,還能做什麼呢?女裝加盟被騙了該怎麼申訴呢?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幾個要點吧。
1、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特許加盟,在加盟期限期滿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夠證明加盟總部存在欺詐故意,還可以考慮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合同。
2,調查各項經營許可證,取證違法經營。舉幾個例子,如果你加盟的是食品行業,就需要《食品經營許可證》、《健康證》、《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等。在沒有具備各項經營證書的情況下,違法經營,對於退回加盟費是一項非常有利的證據。而加盟招商的騙子通常已經支付了很高昂的招商廣告費用,不願意多花錢,很多「能省則省」的費用,往往就是退回加盟費的關鍵之處。最常見的招商加盟違法經營行為是:不開發票。建議遇到加盟騙局的加盟商,對於這點需要馬上記錄下來。
3,合同、轉賬證據保留。看清楚自己簽署的合同上,是否有總部公司的蓋章。同時,你轉賬的費用,應當去自己的開戶行留取轉賬憑證,向招商加盟總部索取收據和發票,並確保有該公司蓋章的收據和發票。合同的合法性,建議找一位律師鑒定。同時對合同的性質做出判定,是屬於特許經營合同還是一般的服務合同。為起訴索取加盟費做好鋪墊。
4,停止一切投資並起訴。已經發現加盟被騙後,應當馬上停止手頭上的一切投資,減少損失,在合同期內盡快起訴。在合同期內,越快起訴對於全額返回加盟費比較有利。
5,聯合加盟商起訴。起訴勝訴與否,其實大部分原因取決於加盟商手頭上的證據。多一個人多一份力量,加盟商們都把證據集中起來,總比一個人強很多。
加盟被騙後,找總部協商退回加盟費是不可能的事情。唯一途徑就是進行民事訴訟。根據合同的性質,經營的種類定位進行取證,找一位適合的律師。
通過上面的內容相信大家對加盟被騙了怎麼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⑸ 怎麼去判定女裝品牌加盟的真假
在當今社會服裝加盟創業是很多人選擇的方向,你以為所有的品牌都是為了做品牌嗎?天真!那些為了騙取加盟費的公司一抓一大把,他們早就挖好了坑,布好了局,就等著你往裡跳呢。沒有楊戩的三隻眼,也沒有孫悟空的火眼金睛,有多少經銷商、加盟商做著倚靠連鎖總部發財的白日大夢?原本為了規避風險,反而稀里糊塗地掉進以圈錢為目的的合同詐騙陷阱,遭遇更大的風險。因此,加盟商選擇連鎖加盟品牌,一定要睜大眼睛,認清服裝加盟陷阱。中國女裝網帶你了解應該如何防止被騙。
除了以上這些考慮因素之外,從大層面來講,選擇一個好的品牌、好的連鎖企業是成功經營連鎖的步。加盟商還應對廠家承諾的各種條件要深入地進行了解和考察。以下是總結大量成功的加盟商的經驗後,得出的結論。
1、公司營業執照和經營范圍的確認。公司是否正規、合法,是否有健全的財務結構。
2、公司產品是否具備市場前景,公司的產品研發、創新能力是否夠強。
3、公司老闆的信用度。
4、公司是否有專職且完整的組織,跟你接觸的員工素質如何。
5、公司員工以及已有加盟商是否經常變動。如果是,很可能該公司沒有穩定的經營宗旨和持續的業績。
6、公司是否有完整的加盟合同,合同中是否對退貨和終止性的條款有合理的說明。
7、看一看已有的加盟商的經營情況。總部與加盟店的互動關系是否良好,是否能有效地進行管理。
8、公司的各省市性宣傳計劃是否具有可信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未來規劃如何。
9、公司謹慎操作在選定了合適的加盟品牌後,並不等於說加盟商就可以坐享其成了,加盟商需要主動地去經營一個加盟店,在具體操作的時候,和一般的開店做生意並無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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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加盟費不退合法嗎
生活中無處不在的廣告,特別是涉及到加盟掙錢的一些廣告,當然有一些內容是真實的,但也有一些內容是虛假的。那麼如果說被騙了加盟費不退給我們了,該去哪兒投訴呢?加盟費是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將企業品牌的無形資產,如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商標、版權)、組織管理資產、市場資產和人力資產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業務活動,並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費用。不退加盟費怎麼投訴呢?1.要仔細研究你們的加盟合同,看是否對貨物的質量有明確約定2.要看合同中對加盟費及退出加盟有什麼約定。如果根據約定其貨物質量確實達不到約定標准,或者達不到合格產品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通常標準的可以依法對你提起訴訟;如果對退出加盟有明確約定的,也可起訴其違約。3.通過網路或立案等形式進行投訴。
⑺ 沒有加盟名牌鞋,允許銷售嗎算不算犯法
不允許。沒有開店算什麼漏稅。他也抓你不到。這個倒是不怕。就是你沒加盟那些牌子要偷偷的賣。最好不要擺出來賣。可以通過熟人。老客戶介紹的方法賣。
⑻ 我想在鎮上開一家品牌折扣店,沒有加盟,這樣會侵權嗎
首先,這里所說的專賣是不是享有在你們地區獨家銷售這些品牌商品的權利呢?如果有的話,銷售這些商品會導致這些品牌的供貨商對專賣違約。而供貨商承擔了違約責任以後,如果進貨渠道有問題,那麼不排除這些品牌的供貨商要求承擔責任。
其次,低價銷售的行為不會侵犯專賣的權利,但是如果以低於成本價格銷售的話,應當屬於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但如果折扣銷售行為仍然高於成本價格,那麼就屬於正常的銷售行為,當然不會承擔什麼責任。
再次,如果進貨渠道有問題,所進貨物屬於假冒偽劣商品,那麼就不只是侵權問題這么簡單的了。
最後,打折銷售的行為,只要屬於正常的經營行為,不會侵犯專賣的權利。因為專賣的含義一般應當理解為該店只經營某一品牌的商品,而不是說他享有獨家銷售的權利。
一般說來,專業市場領域常見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以銷售的侵權商品為主,侵權責任承擔的主體一般為生產者、銷售者,但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我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50條第二款已明確規定,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屬於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可見,商標侵權的主體不限於生產者、銷售者,還涉及到專業市場的經營管理方。
由於市場同商戶簽訂了出售或出租的合同,所以市場存在對商戶的管理義務,同時市場又為商戶提供了經營場所,因此,在商戶的商標侵權行為發生後,市場經營管理方極有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