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的第四章 應急管理
第二十四條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軌道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處理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根據實際運營情況制定地震、火災、浸水、停電、反恐、防爆等分專題的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救援器材設備,並定期組織演練。
當發生地震、火災或者其他突發事件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和工作人員應當立即報警和疏散人員,並採取相應的緊急救援措施。
第二十五條城市軌道交通車輛地面行駛中遇到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影響運營安全的氣象條件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啟動應急預案,並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安全處置。
第二十六條遇有城市軌道交通客流量激增危及安全運營的緊急情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採取限制客流量的臨時措施,確保運營安全。
第二十七條遇有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發生突發事件等嚴重影響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的情形,並且無法採取措施保證安全運營時,運營單位可以停止線路運營或者部分路段運營,但是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並報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軌道交通主管部門。
第二十八條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中發生安全事故,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軌道交通主管部門、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依據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第二十九條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當按照先搶救受傷者,及時排除故障,恢復正常運行,後處理事故的原則處理,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軌道交通主管部門、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配合公安部門及時對現場進行勘察、檢驗,依法進行現場處理。
第三十條城市軌道交通運營過程中發生乘客傷亡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能夠證明傷亡人員故意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
⑵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是什麼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是一個學科,類別是大學專業、中專專業,修業年限是四年制本科三年制專科五年連讀。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內容運輸計劃與運輸能力、列車運行組織與調車工作、客流預測與分析、車站工作組織、運價與票務管理、軌道系統運營分析。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需具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知識,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和較強的城市軌道專業技能。從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生產、經營與服務工作的應用型、復合型專業技術人才。從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組織、指揮和管理工作,行車調度指揮和客運服務工作等。
(2)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制服擴展閱讀:
根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第六條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中應當設置運營服務專篇,內容應當至少包括:
(一)車站開通運營的出入口數量、站檯面積、通道寬度、換乘條件、站廳容納能力等設施、設備能力與服務需求和安全要求的符合情況;
(二)車輛、通信、信號、供電、自動售檢票等設施設備選型與線網中其他線路設施設備的兼容情況;
(三)安全應急設施規劃布局、規模等與運營安全的適應性,與主體工程的同步規劃和設計情況;
(四)與城市軌道交通線網運力銜接配套情況;
(五)其他交通方式的配套銜接情況;
(六)無障礙環境建設情況。
第七條 城市軌道交通車輛、通信、信號、供電、機電、自動售檢票、站台門等設施設備和綜合監控系統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運營准入技術條件,並實現系統互聯互通、兼容共享,滿足網路化運營需要。
第八條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原則上應當在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前,按照有關規定選擇確定運營單位。運營單位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經營范圍包括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二)具有健全的行車管理、客運管理、設施設備管理、人員管理等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
(三)具有車輛、通信、信號、供電、機電、軌道、土建結構、運營管理等專業管理人員,以及與運營安全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⑶ 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是干什麼的
軌道交通運營管理,主要是維護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組織、指揮和管理工作,進行行車調度指揮和客運服務工作等。
20185月24日,記者從交通運輸部5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將於7月1日起施行,規范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保障運營安全,提高服務質量,促進城市軌道交通行業健康發展。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王綉春介紹,《規定》立足於交通運輸部指導全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職責,從運營基礎要求、運營服務、安全支持保障、應急處置等方面,明確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的政策措施。
(3)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制服擴展閱讀: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堅持「規劃建設為運營、運營服務為乘客」的理念,明確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中應當設置運營服務專篇,從車站設施、設備兼容性、線網銜接等方面,細化了運營服務專篇的內容,理順運營與前期規劃建設的銜接。
該規定提出建立城市軌道交通初期運營前、正式運營前、運營期間安全評估制度。明確從業人員管理、設施設備准入與運行維護管理、風險隱患管控治理等相關要求。
該《規定》立足於更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高質量出行需求,要求建立運營服務質量承諾制度,運營單位要向社會公布運營服務質量承諾,行業管理部門定期對運營單位服務質量進行監督考評,並向社會公布結果。建立投訴受理制度,督促運營單位不斷改進提升服務水平。
⑷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的第二章 運營管理
第四條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軌道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法》以及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的有關規定,依法確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
第五條新建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竣工後,應當進行工程初驗;初驗合格的,可以進行試運行;試運行合格,並具備基本運營條件的,可以進行試運營。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竣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驗收,並報有關部門備案。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正式運營。
安全設施不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新建、改建、擴建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不得投入運營。
⑸ 談談你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的認識
近年來,我國城市軌道交通快速發展。截至2018年底,我國內地(不含港澳台地區,下同)共有24個省份的35個城市開通運營軌道交通,運營線路171條,運營里程5295公里,2018年城市軌道交通客運量約212.8億人次。隨著運營里程和客流的快速增長,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行壓力日益加大。對此,《意見》要求「建立健全運營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制度」,明確要「強化關鍵設施設備管理」「建立健全設施設備維修技術規范和檢測評估、維修保養制度」,要「加強應急演練和救援力量建設,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以及「制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規定》明確「運營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完善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制度,建立風險資料庫和隱患排查手冊,對於可能影響安全運營的風險隱患及時整改」,也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設施設備定期檢查、檢測評估、養護維修、更新改造,對運營主管部門、運營單位定期組織應急演練以及運營主管部門和運營單位建立重大故障和事故報送制度,定期組織原因分析等提出具體要求。因此,亟需出台這4個《辦法》,貫徹落實《意見》和《規定》。
一是明確了風險分級管控要求。根據城市軌道交通技術特點和相關行業經驗,將運營安全風險分為設施監測養護、設備運行維修、行車組織、客運組織、運行環境等5大類。要求運營單位結合實際對風險點及可能產生的風險作補充及細化,其中設施監測養護和設備運行維修類風險應細化到各設施設備維修工作單元和崗位,行車組織、客運組織、運行環境類風險應細化到崗位或人員的關鍵操作步驟。同時,明確了風險等級劃分、風險辨識、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機制、重大風險監控等要求。運營單位每年應當對所轄線路開展一次風險全面辨識,遇到運營環境發生較大變化、車輛和信號等關鍵系統更新等情形時,應當開展專項辨識。對於重大風險,運營單位負責人應牽頭組織制定管控措施。
二是規定了隱患排查治理要求。規定了隱患排查、評估、整改、消除的閉環管理工作機制。運營單位應當對照風險資料庫,逐項分析所列風險管控措施弱化、失效、缺失可能產生的隱患,按照「一崗一冊」的要求分解到各崗位。明確了隱患等級劃分、隱患排查方式與頻次、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的治理等內容,並對需要開展專項檢查的場景、緊急情況下安全控制措施等提出要求。對於排查出的重大隱患,運營單位應立即上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掛牌督辦。
三是明確了監督檢查要求。將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納入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從制度建設情況、風險資料庫與隱患排查手冊情況等方面明確了重點檢查內容,提出風險管控措施跟蹤與更新、信息共享、年度工作情況分析總結與報送等要求,保障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實。
望題主和網友採納感謝。
⑹ 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管理現狀
(1)管理模式的不規范化
(2)管理標準的多樣化。
(3)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⑺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章檢修施工登記制度有哪些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新規發布, 明確9類違規行為。
5月24日消息,5月24日,從交通運輸部5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簡稱《規定》)將於7月1日起施行,規范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保障運營安全,提高服務質量,促進城市軌道交通行業健康發展。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王綉春介紹,《規定》立足於交通運輸部指導全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職責,從運營基礎要求、運營服務、安全支持保障、應急處置等方面,明確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的政策措施。
《規定》明確提出9類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包括攔截列車、禁止強行上下車、擅自進入隧道、軌道或者其他禁入區域、攀爬或者跨越圍欄、護欄、護網、站台門、擅自操作有警示標志的按鈕和開關裝置,在非緊急狀態下動用緊急或者安全裝置、在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出入口5米范圍內停放車輛、亂設攤點妨礙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在通風口、車站出入口50米范圍內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蝕性等物品、在出入口、通風亭、變電站、冷卻塔周邊躺卧、留宿、堆放和晾曬物品以及在地面或者高架線路兩側各100米范圍內升放風箏、氣球等低空飄浮物體和無人機等低空飛行器。
《規定》堅持「規劃建設為運營、運營服務為乘客」的理念,明確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中應當設置運營服務專篇,從車站設施、設備兼容性、線網銜接等方面,細化了運營服務專篇的內容,理順運營與前期規劃建設的銜接。提出建立城市軌道交通初期運營前、正式運營前、運營期間安全評估制度。明確從業人員管理、設施設備准入與運行維護管理、風險隱患管控治理等相關要求。
《規定》立足於更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高質量出行需求,要求建立運營服務質量承諾制度,運營單位要向社會公布運營服務質量承諾,行業管理部門定期對運營單位服務質量進行監督考評,並向社會公布結果。建立投訴受理制度,督促運營單位不斷改進提升服務水平。
《規定》要求,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應當按照規定劃定保護區,並在具備條件的保護區設置提示或者警示標志。作業單位需制定安全防護方案,徵得運營單位同意後,方可辦理相關許可手續,並對作業影響區域進行動態監測。明確保護區作業巡查有關要求,對地面、高架線路沿線建(構)築物等妨礙瞭望和侵界情況的處置進行規定,加強城市軌道交通線路保護。對危害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設備運行、影響運營安全的禁止性行為進行規定。
《規定》明確將建立城市軌道交通重點崗位從業人員不良記錄和乘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庫,並按照規定將有關信用信息及時納入交通運輸和相關統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鼓勵經常乘坐城市軌道交通的乘客擔任志願者。
《規定》要求運營單位健全涵蓋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的應急預案體系,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配備應急救援裝備和隊伍,完善應急值守和報告制度。運營單位應當定期組織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其中綜合應急演練和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納入日常工作,開展常態化演練。建立運營安全重大故障和事故報送制度,不斷提高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水平。
⑻ 為了確保軌道交通運營企業的服務水平,《合肥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是如何規定 的
從合肥市軌道公司獲悉,《合肥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已經合肥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公布,將於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該辦法,在地鐵里發傳單、多佔座位、飲食、吸煙等行為都將受到罰款處罰;一年內若逃票3次將影響個人信用。
⑼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這個專業以後出去做地鐵站務員,工資待遇一般是多少升值空間大不大
本專業著眼於綜合能力的提高,具有軌道交通的運營、票務、站務、管理、規劃等方面扎實的專業知識理論基礎,畢業後將主要從事城市軌道交通行車組織及調度組織、客運組織、綜合管理工作。地鐵一般都是國企,進去一般都是不錯的,就是運營比較累,人多競爭大,有的時候不是有實力就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