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警察英文怎麼說
警察的英文翻譯是police,可以用作名詞、動詞和形容詞,具體釋義如下:
police
英 [pəˈli:s] 美 [pəˈlis]
n.警察;警方;警察部門;治安
vt.(警察、軍隊等)巡查;維護治安;(委員會等)監督;管制
adj.警察的;有關警察的
相關短語:
1、police officer警察 ; 警官 ; 警員 ; 交警
2、The Police警察樂隊 ; 警察 ; 警察合唱團 ; 警員樂隊
3、Police Academy警察學校 ; 金牌警校軍 ; 學警出更 ; 警察學校4
4、police station警察局 ; 公安局 ; 派出所 ; 警局
5、secret police警網雄風 ; 年
6、Thought Police思想警察
7、police rank警銜 ; 警察銜級 ; 公安隊伍
8、police action治安行動 ; 警察行動 ; 警察行為
9、Police Boundaries警界線
相關例句
1、
警方說騷亂發生後他們已逮捕了20人。
2、
警方圍捕了一些嫌疑犯。
3、
所有逃跑的路都被武警封鎖了。
4、.
士兵和警方都已進入警戒狀態。
5、.
防暴警察驅散了示威的學生。
㈡ 中國警察制服有幾種
2000年10月1日至今,現在中國警察只有99制服。2005年,公安部又宣傳將99式警服的鐵灰色襯衫換成淺清藍色襯衫。
警察制服分為春秋常服和冬常服兩種。顏色為藏青色或藏藍色,西服款式,內配有襯衫和領帶,交、巡警襯衫採用淺藍色,普通民警襯衫採用鐵灰色(2005年以後警監已下都為淺藍色),高級警官襯衫採用白色。
高級警官、交巡警領帶顏色為藍色,其他警種的領帶為銀灰色(2005年以後為藏藍色)。西服褲,皮鞋。男警察戴大檐帽,女警察戴卷檐帽(夏季時為涼帽)。
在99式警服之前中國人民警察共進行過7次換裝,但是由於在顏色,制式,款式等方面多與軍服相像,特別是55、66、72、89式警服與解放軍55、65、74、87式軍服無論在顏色還是在款式上都很像,這也就給民眾帶來了對軍人和警察的混淆。
自1989年中國人民警察裝備89式警服以後,由於警服顏色問題使得警服和陸軍軍服難以辨認清楚,極易混淆。20世紀90年代末,中國人民警察進行了一次重大服裝改革。1999年1月29日,公安部開始進行新式警服改革的研究。經過近半年的研究,1999年7月,公安部和財政部向中央遞交《關於改革人民警察服裝和警銜標志的請示》,得到中央批准。1999年7月27日,警服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將新式警服定名為99式警服。
為圓滿完成這次警服改革和換裝工作,經國務院批准,從1999年9月至2000年4月,99式警服在深圳、大連、哈爾濱組織試穿。2000年10月1日至2001年,中國人民警察陸續換發99式警服。
(2)中國警察制服的英文擴展閱讀:
1、50式警服:新中國第一代警服。50式警服分男幹部服、一般人民警察服和女警服3種,戴大檐帽。新中國警察最初由解放軍部隊改編而來,稱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軍,可以從50式警服上看出與50式軍服的深厚關系。
2、55式警服:1953年,公安部設計了人民警察55式制服。55式警服分男、女裝2種。55式警服已經體現出警察自己的特點,比如衣領邊緣的牙線滾邊,後來深入人心的白色警服也已經出現。
3、58式警服:基本與55式警服相同,取消胸章,增加領章。這一時期的警服更加體現了制式化與正規化的特點。白顏色的警服在1959年拍攝的《今天我休息》等一系列電影中頗為上鏡。
4、66式警服:警服制式、技術規格和質量與解放軍相同,各警種通用。66式警服與65式軍服一樣,體現了當時國內激進政治思維對軍警被服設計的影響,66式警服與軍服在遠距離上幾乎難以分辨。
5、72式警服:72式警服標志符號為帽徽、領章。帽徽為鋁質圓形國徽圖案。72式警服展現出警服的設計思路逐漸恢復正常,白色為主色調也是中國人民能廣泛接受的警服形象。
6、83式警服:冬夏裝全為橄欖色,褲子中縫鑲紅牙線,標志符號有帽徽、帽前線、領章。83式警服標識完整,警服進一步正規化,但是依然存在主色調綠色與軍服難以區分的問題。
7、89式警服褲子:取消了兩面三刀側紅褲線,紅領章改為松枝襯托的紅色盾牌領花。89式警服是83式警服的修改版,也是一代經典的警服,熒幕上89式警服的形象非常鮮明。
㈢ 在中國,警察和公安有什麼分別
「警察」與「公安」
(一)「警察」與「公安」概念考略。
中國自古就有警察行為。「警」、「察」二字以及與「警察」相關的詞語在我國先秦典籍和後來的史書中反復出現。不過,古代「警察」多為動詞,未發現以「警察」命名的治安機關。在古代漢語中,「警」主要指告戒、警告,戒備,緊急的情況或消息,敏銳、敏感等涵義;[1]「察」主要指觀察、仔細看,考察,考察後予以推薦、選舉等涵義。[2]總之,作為動詞,預先戒之以言,謂之警;事後查明原委,謂之察,即「警之於先,察之於後」。中國古代與「警察」相關的動詞有三個:一是先秦典籍《周禮》中有「法察」一詞(「正歲則法察戒群吏」);二是唐代學者顏師古為《漢書》作注首用「警察」一詞(「密使警察不欲宣露也」);三是《宋史·蔡挺傳》中使用「察警」一詞(「河北多盜,精擇諸郡守,以挺知博州。中飭屬縣嚴保伍,得居停奸盜者數人,馳其宿負,補為吏,使之察警,盜每發輒得」)。
中國古代使用與「警察」相關的名詞命名治安機關,始見於遼代的「警巡院」。建國於公元907年的遼代,於始建年號的公元916年在京師創立「警巡院」,設警巡吏、副使、判官等職,他們身著特定製服,掌平理獄訟及警巡、檢稽之事。金、元兩代承而襲之。我國正式以「警察」命名治安機關始見於近代的清朝末年和辛亥革命之後。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後,帝國主義列強瓜分中國,在沿海通商口岸城市設立租界,租界內的行政、工商、稅務、治安等由殖民主義國家所把持。中國人把帝國主義在租界內建立的維持社會治安的力量稱為「巡捕」。1900年中國對八國聯軍的戰爭失敗後,清朝政府於1905年建立「巡警部」。辛亥革命後,北洋軍閥政府和民國政府時期正式效法日本建立以「警察」命名的治安機關。在現代漢語中,「警察」系指「國家維持社會秩序和治安的武裝力量。也指參加這種武裝力量的成員。」[2]
在西方,「警察」一詞英語為Police,法語為LaPoLice,德語為DiePoLizei,大多源於希臘文的∏oλlTεα和拉丁文的Politia。在上古時代,這個詞是指國家政務而言的,包含有政治、宗教等廣泛的內容,意為有組織的管理、民政管理等。到了中世紀,政治與宗教分離,故Politia一詞專指政治而排除了宗教,但當時的政治概念將軍事和司法包含在內。17世紀以後,警察與軍事和司法逐漸分離,西文「警察」一詞才專指「內務行政」,但與後來的「警察」仍有一定區別。近代西語中的「警察」一詞僅指內務行政中的特定部分而不是全部。現在按其最廣泛的概念,可釋為英文的the process of policing,即維持社會治安的過程,指政府對於公民行為的控制、約束及規范的過程。在牛津英語字典中,Police organization(警察機關)有兩個定義:⑴警察機關是負責維持社會治安與安全的政府執法部門,在不同的國度和不同的時期,其職權范圍極不相同;⑵警察機關是維持社會治安,執行防止和懲治違法行為及偵查犯罪行為的行政力量;也指警察部門的所有成員,或某一地區的全部警察或保安力量。
在中國古代沒有警察或治安意義上的「公安」概念,僅有縣名(即湖北省公安縣)和明末的文學流派名(即以當時湖北省公安縣人袁宗道三兄弟為首的文學流派——公安派)兩解。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公安」指:「社會整體(包括社會秩序、公共財產、公民權利等)的治安:~局~人員。」從字面上看,「公安」主要指「公共安全」、「公共安寧」。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公共」指「屬於社會的;公有公用的。」「安寧」指「秩序正常,沒有騷擾」;「(心情)安定,寧靜。」「安全」指「沒有危險;不受威脅;不出事故。」總起來說,社會秩序正常運轉,國家安全、公共財產、公民權利(包括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等)不受威脅和侵害之穩定發展狀態,就是「公安」。但是,由於我們黨自革命戰爭年代起,特別是全國大陸解放以來,統一以「公安」命名警察機關和治安保衛工作。因此,在社會上和警察機關內部又賦予了以「公安」指代「警察」或「治安」的慣用涵義。
在西方語言中,沒有直接與中國現代人民警察意義上的「公安(人員、隊伍、機關、工作)」相對應的詞語。據《法國警察》的英譯本,法國歷史上的所謂「公安委員會」,其原文為General Safety。General 為一般的、總的,Safety為安全、免於危險。兩個詞合並為「總體安全」、「總體平安」。這與中國習慣在警察意義使用的「公安」一詞既有聯系,又有區別。至於英國獨有的Constable,有學者認為可譯為「公共安全」,同時,由於Constable是英國基層警察的名字,應譯為「公安員」。但查閱我國出版的大多數英漢詞典,一般都將Constable(=Policeman)譯為警察,警官,巡警。我國的「公安」一詞在譯成英文時統一為Public Security,即公共安全。現代西方語言中的General safety officer(即「公安員」)主要指從事環保工作的人員。為避免在對外交流中發生誤解,我國警察意義上的「公安」一詞對外一般直接翻譯為英文的「Police(警察)」。例如,我國公安民警89式制服臂章中「公安」一詞的英文標志為「POLICE」。99式警察制服則乾脆將臂章中的漢文「公安」一詞改為「警察」,使其英漢標志更加規范統一。實際上,早在1950年,中國大陸開始建立統一的公安機關時,經周恩來總理核准,即將公安人員統一命名為中國人民警察,簡稱「民警」。此後,我國公安機關亦稱「人民警察機關」。1957年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條例》。1992年成立了「中國警察學會」。1992年、199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通過並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等警察法律、法規。
(二)「警察」與「公安」概念的聯系與區別。
上述考察表明,「警察」與「公安」兩個概念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其聯系點或共同點在於我國在警察意義上慣用的「公安(人員、隊伍、機關、工作)」一詞與「警察」一樣,均指代國家管理和維護社會治安的專門機構、人員力量及其行動實踐等。其區別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詞義區別。縱觀古今中外的「警察」概念,既可以作名詞用,又可以作動詞用。作為名詞,「警察」是指國家或政府建立的專事負責社會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執法職能的專門機構及人員力量等。作為動詞,「警察」則指國家或政府中負責社會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執法職能的專門機構及人員力量的職務行為或實踐活動過程。而「公安」概念則僅僅是一個狀態名詞,指「公共安全」或「公共安寧」,表示社會秩序安寧的狀態。在這種意義上與「治安」相通。「公安」不僅不能作動詞用,而且作名詞時如果不加「人員」、「隊伍」、「機關」、「工作」等主語詞,就很難說是指「警察」。也就是說,「警察」在任何國家、任何場所都可以作為一個獨立而明確的概念使用。而「公安」一詞只有與「人員」、「隊伍」、「機關」、「工作」等構成相應的片語時,才可以指代「警察」。實際上,在我國公安機關,我們把公安人員統稱為「公安民警」比「公安幹警」要科學得多。長期以來在我國公安機關的文件和領導人講話中習慣使用的「公安幹警」一詞,其用義為「公安機關的幹部和(普通)民警」。仔細追究起來,這個習慣用語存在兩個明顯的弊病:其一,公安機關編制內的幹部其職業身份首先是民警;公安機關編制內的(普通)民警在政治身份上習慣上也都稱為國家幹部。其二,人為地把整個公安民警隊伍劃分為幹部和(普通)民警兩個等級,容易導致廣大(普通)民警的心理不平衡感。因此,應當停止使用「公安幹警」一詞。
2.使用范圍上的區別。「警察」是古今中外多個歷史時代和多數國家普遍使用的概念。而「公安(人員、隊伍、機關、工作、委員會)」則僅限於以中國、日本等為代表的少數國家使用。也就是說,「警察」是對世界上多數國家(包括中國歷史上)治安專門機構、人員力量及其行動實踐的稱謂。而「公安(人員、隊伍、機關、工作)」在我國則僅僅指社會主義制度在大陸范圍內建立以來所組建的現代人民警察機關、人民警察隊伍及其職能工作等。因此,「警察」與「公安(人員、隊伍、機關、工作)」之間是一種整體與部分的關系,現代中國的「公安(人員、隊伍、機關、工作)」是世界「警察」的一部分,是世界「警察」的一種特殊形態。
回答者:zhxr63 - 魔導師 十級 5-8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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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和警察名稱的由來
在我國,每個部門尤其是官方部門都有著自己慣用和法定的名稱,如各級人民政府,相對應的是公務員;各級人民檢察院,相對應的是檢察官;以及負責審判的人民法院與法官等等。一個例外的情況是:公安系統一直保持著兩個名稱:公安和警察。兩個名稱的混用不僅使一般老百姓感到迷惑,連系統內部很多人都說不清楚原因。
在兩個名稱的具體使用上也是各有不同。199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使用了「警察」的名稱;各級公安機構則一直在用著「公安廳」、「公安局」的名字;警車上有的漆塗了「公安」兩字,有的則是「警察」加「police」或者「公安」加「police」;公安民警警服臂章上則統一成最上邊是「警察」,中間是「police」,下邊是「公安」;在執行任務需要表明身份時有的說「我們是警察」,有的則說「我們是公安局的」;系統內部寫文件、報告等材料時一般使用「廣大民警」的說法,社會上對公安系統成員習慣性的稱呼一般是「警察」與「公安人員」混用,對其他系統如法院、監獄等從事警察工作人員則單稱「警察」。
曾有人為「公安」與「警察」兩名稱並行現象作過辯解。他們認為:公安是指公共安全(publicsecurity)或者社會安全(socialsafety),即人類社會的穩定、安全和秩序。警察是指對人類社會穩定、安全和秩序的守護,即對於侵害社會安全的事物的預防、察知、警報和即時抗擊,也就是說只有負責治安行政工作的人才是警察(這里的「治安」是從廣義上講的)。所以一般來講,「警察」是「公安」的一個子概念,所有的警察都是公安人員,但公安系統中從事管理、研究等工作的人員不是警察。而監察部門、紀委甚至一些保安公司雖然未被列入警察序列,但一直從事著部分警察的職能。
上述煞費苦心的解釋有的過於牽強,有的如「保安公司也承擔警察職能」的說法更是匪夷所思。其實,至少從我國公安系統現實情況來看,「警察」與「公安」並沒有任何實質意義上的區別,之所以造成兩名稱並行的情況有著歷史和現實的各種因素。
在我黨歷史上第一次出現「公安」的名稱是在1939年2月,為了從名稱上與偽政權警察機關有所區別,在中央書記處發布的《關於成立社會部的決定》中,要求各邊區行署設公安局或保安處,在各縣設公安局。建國後,1949年10月15日召開的第一次全國公安會議確定了使用「公安」的名稱。改革開放以後,由於有關機構職能調整、國際交流、交往等各方面的原因,「警察」的稱呼開始在一些場合恢復使用,並得到迅速推廣,直至1995年頒布的《人民警察法》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確認。該法第二條第二款對人民警察的范圍作了界定,即「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從中可以看出,公安機關所有成員都屬於人民警察。從法理上理解,由於法律的明確規定,「公安」僅僅被用於機構的名稱,對公安機關個體成員准確的稱呼應為「警察」,「公安」、「公安人員」等都是不規范的。
即使是機構的名稱,單從字面的含義上去理解,「警察局」的叫法似乎要比「公安局」等更直觀、易理解一些,能夠避免在交流尤其是國際交流時的詞彙障礙;同時也更符合邏輯,能准確地界定由眾多不同職能和職責的人民警察個體組成的這個群體的內涵。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公安」成為「警察」的曾用名,而不是現在的別名
㈣ 中國武警英文有多少個縮寫
中國邊防武警春秋常服的胸徽!剛照的!
㈤ 為啥國內的警察制服上要加上英文
與世界接軌,應該讓外國人看得懂。
㈥ 中國特警的服裝(如防暴服)從正面看為何只見英文!!!
其實我知道,我哥哥就是特警隊的,那些新進的城市作戰服都是仿製的,自然那個英文是沒改過,還有個很重要的原因是穩定民心,大家都知道美國大片上那些特警穿的戰斗服就和中國特警用的差不多,看起特帥,所以百姓看到了也會為之興奮與震動,從而達到1個良好的宣傳與震懾犯罪分子的效果.
㈦ 為什麼一些中國特警制服印上SWAT,SWAT是美帝警察單位縮寫,swat英文里只有拍打的意思,沒有特警的意思
這里的SWAT是「Special Weapons And Tactics」取其字頭的略稱,譯為特訓戰術(部隊),原是針對一般的城市治安警察的戰術任務和所配的武器無法處理日益嚴重的犯罪(尤其是有組織的恐怖犯罪)而組建的特別行動隊,即所謂的「特警」。
㈧ 中國警察 英文怎麼讀
Chinese police
tʃaɪˈniz, -ˈnis pəˈl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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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為什麼中國的公安特警衣服上有"swat"英文縮寫。美國的特警衣服上沒有"特警"字樣
一樣有啊,電影《反恐特警組》(又名洛城特警)就標著swat,你看到的可能是非特警部隊,如FBI等。
㈩ 警察的警服是什麼顏色
分為春秋常服和冬常服兩種。顏色為藏青色或藏藍色,西服款式,內配有襯衫和領帶,交、巡警襯衫採用淺藍色,普通民警襯衫採用鐵灰色(2005年以後警監已下都為淺藍色),高級警官襯衫採用白色。
高級警官、交巡警領帶顏色為藍色,其他警種的領帶為銀灰色(2005年以後為藏藍色)。西服褲,皮鞋。男警察戴大檐帽,女警察戴卷檐帽(夏季時為涼帽)。
(10)中國警察制服的英文擴展閱讀:
胸標由部門、專業、地方三部分組成。
公安部下轄六個部門,即公安部、直屬公安部、司法部、國家安全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本專業分為交通部、鐵道部、海關總署、緝私調查部、林業部、林業部和民航總局五個部門。
地方政府分為包括北京在內的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31個公安機關。胸部標志的顏色由海軍藍和銀灰色組成。盾牌上的文字是官方文字。絲帶上寫著英文單詞「POLICE」。盾牌兩側有松枝和三道條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