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國國家公務員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
一、國家公務員制度在科學化、法制化上比傳統的人事制度有很大的提高。國家公務員制度是分類管理的一種制度,是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管理的一整套規范。它除了有總法規,還有若干個配套的單項法規及其實施細則、實施方案,從而形成一個健全的法規體系。
二、國家公務員制度在管理機制上比傳統人事制度進一步健全和強化。
(1)國家公務員制度有競爭擇優機制。在公務員考試、考核、晉升、任免等方面都體現了優勝劣汰機制,保證每個職位都有最優秀的人員來擔任。
(2)國家公務員制度有廉政勤政保障機制。《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中對公務員的義務、紀律、考核、獎勵、迴避等方面都加以嚴格約束,並通過監督來加以保障。
(3)國家公務員具有能上能下、新陳代謝機制。國家公務員制度對公務員進行考核,如不能勝任工作要免職。並實行不同職務的最高任職限制、年齡及部分職務
的聘任制度。公務員在錄用和調任上嚴格把關,提高公務員的素質。另外,還實行人員交流、競爭上崗、職位輪換、和職務聘任制,打破終身制,增強行政機關的活
力。
三、國家公務員制度在隊伍優化上比傳統的人事制度有新的突破。
(1)國家公務員制度是在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基礎上推行的。
(2)國家公務員制度是在人員精簡基礎上建立的。四、國家公務員制度在工資、福利、保險上比傳統人事制度科學合理。
公務員實行新的職級工資制,按不同的職能分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四個組成部分。
中國改革開放20多年,經過調研准備、推行實施、完善發展三個階段,初步實現了有中國特色的國家公務員制度。在凡進必考、競爭上崗、崗位輪換、激勵機
制、辭退制度、培訓工作、迴避制度等方面形成了法規體系,《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及幾十個配套的單項法規和實施細則,使中國公務員開始納入法制化管理的軌
道。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基本原則是整個制度的總體精神和總的要求。
② 國家公務員制度起源於
現代意義上的公務員制度,最初形成於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出現,是人事行政制度走向現代化的標志。我國的公務員制度與西方文官制度如果以英國1855年5月21日公布的《關於錄用王國政府文官的樞密院令》作為現代公務員制度(也稱文官制度)正式確立的標志,到20世紀80年代,公務員制度的歷史不過130多年。公務員制度是人類文明發展的共同成果,比如,中國的科舉制度便為其注入大量經驗。經歷100多年發展的公務員制度,引入、發展、創造出許多反映現代社會化生產規律的管理方法、管理制度,如分類管理體制,公開、平等的激勵競爭機制,專業化管理,完整的法律法規體系,等等。
當然,必須清醒地看到,西方文官制度是脫胎於資本主義經濟、政治制度之上的,在政治層面存在許多與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格格不入的東西,如政治中立、政務官與事務官兩官分途、人才主義用人標准、封閉化的官僚體系等。此外,就管理而言,西方的公務員制度也存在著很多自身難以克服的弊病。既然西方公務員制度存在許多弊病、有許多同我國基本政治制度格格不入的東西,我們為什麼在改革政府人事制度過程中還是決定引入這一制度?當然,我們建立的公務員制度決非西方文官(公務員)制度在中國的翻版,但兩者的相似決不僅僅是共用一個概念(公務員),兩者在框架結構、形式、具體制度上有相當多的相似點(如果不是一致點的話)。拋開政治因素不說,西方公務員許多管理方法、運行制,恰恰是我國傳統的幹部人事制度所忽略、欠缺的,如較完備的法律法規體系、公開性、部分機制、分類管理、高流動帶來的新陳代謝能力、系統化的制度框架等等。這一切,使得它在我們對政府人事管理制度創新時,具有極強的示範作用,實行「拿來主義」,便是很自然的事情。當然,我國傳統的幹部人事制度,特別是近十多年來在幹部人事制度方面的改革與探索,還是基本上反映了人事管理的某些共同規律,其中在管理層面上,我國的人事制度與西方文官制度在許多方面是相通的,沒有一道天塹能將具有共同規律的各國人事制度(當然存在國別、文化傳統、政治制度的差別)絕對地分開,這是我們為什麼可以、的客觀依據。除此而外,我們建立公務員制度還有其他一些具體原因。經歷多年的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之後,傳統幹部人事制度中的許多弊端正在克服,好的傳統與經驗被進一步光大。但當我們試圖將優良的傳統、可貴的經驗整合成一套體系完整、更能與改革開放的實際進程相一致的制度結構時,我們恰恰缺少一個以立法為基礎的人事制度框架。所以,當我們睜眼看世界時,發現一個已形成100多年、並為當代大部分國家使用的、在許多方面反映人事管理,特別是現代人事管理共同規律的制度框架時,大膽地引進,並批判性地進行改造、利用,就應是順理成章的事了。作出這一選擇是不容易的。 一方面,引進、改造、消化是一個艱巨的工程,這點可從公務員法規擬制過程的漫長、艱苦中看出,從1986年下半年開始起草11稿時,經中央領導同意正式啟用《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名稱,至1993年8月14日李鵬總理正式簽發,這期間又九易其稿。另一方面,勿庸諱言,這一選擇是承擔一定政治風險的。但國家最高決策層的態度是明確的,意志是堅定的,並始終把握這樣一個基本原則:進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公務員制度決不是全盤西化、照搬照抄西方文官制度,我國的公務員制度首先是中國的,是黨的組織路線的組成部分。在根據新情況,對原有框架與具體內容作部分調整後(如不再將公務員分為政務類、業務類),黨中央、國務院果斷、適時地於1993年10月1日正式推行公務員制度。
③ 國家公務員制度的文官制度
文官制度是國家關於文職官員的考選、考察、獎懲、待遇、培訓、流動、退休等方面的體制和規章制度。現代文官制度是首先產生於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一種政治制度,在民國時期引進中國,由文官制度脫胎而出的公務員制度今天也為社會主義的中國所採用。建立健全的文官制度或公務員制度,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遏制腐敗行為的有效手段之一。晚清所承繼的古代文官制度與現代文官制度有巨大的差異,正是在對傳統文官制度進行揚棄的基礎上建立了現代文官制度。了解近代史上文官制度的利弊和經驗教訓,分析傳統文官制度與現代文官制度的本質差異,回顧文官制度從傳統向現代轉變的過程,可以為我們今天建立健全的現代文官制度或公務員制度提供歷史的借鑒。
我國公務員制度與文官制度有著緊密的聯系,不少西方學者認為中國早在二千多年前就建立了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官制度,但我們認為只是到了隋文帝時期(公元589-618),考試制度得以完善。通過考試選拔人才(秀才)的制度建立起來,那麼,隋朝是中國文官制度的起點。在美國,1883年頒布了建立公務員制度的《彭德爾頓法案》(PendletonAct)。《彭德爾頓法案》主要有3個特點:其一,要求公務員政治中立;其二,嚴格禁止公務員腐敗;其三,公開、競爭考試。一個世紀之後,中國於1993年頒布了《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有學者論證,英國於19世紀中葉建立的文官制度,借鑒了中國文官制度(科舉制度)的精髓;而美國的文官制度,無不受中國文官制度直接或間接(通過英國)的影響。在文官制度當中,中國古代的科舉考試制度對現代文官制度的建立可謂影響深遠,中國古代科舉制是封建社會中政治錄用的典範,科舉製作為一種社會權力精英的遴選機制對近、現代各國政體中的文官制度的形成與發展,具有直接的、深刻的影響。從這個意義上講,古老的科舉制仍然具有其現代意義。解讀科舉制,理解科舉制的現代性,首先涉及到政治錄用中二難選擇問題——政治體系在遴選權力精英時所要解決的雙重標準的統一問題,即政治標准與業務標准雙重對象化的統一。這始終是各種政治體系在進行政治錄用時都必定要遇到的一個基本問題。科舉制的現代意義就在於:它曾近乎完美地解決了在政治錄用中運用政治標准與業務標准衡量對象時所產生的矛盾,原則上使每一個錄用的對象——權力精英的個體能夠同時符合雙重標准,從而成功地解決了政治錄用中的二難選擇問題。這對於我們現代公務員制度進行反思,合理繼承傳統文官制度與西方現代文官制度的精髓,對公務員制度進行完善發展是很有必要的
④ 名詞解釋:國家公務員制度
現代化的公務員制度,起源於英國。19世紀中葉開始的文官制度改革,確立了以考任制為核心的任用制度和以工作實績為基礎的考核制度,奠定了英國公務員制度的制度基礎,也奠定了英國現代政府體制的基礎。這為英國在國際經濟和政治事務達到一個半世紀之久奠定了基礎。在英國之後,美國、法國、德國等西方發達國家,都開始了公務員制度建設,為其建立現代政府體制奠定了基礎,也促進了這些國家經濟、社會和政治發展。
我國實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的意義:
1,建立國家公務員制度,有利於實現分類管理.國家公務員制度改掉了傳統的人事管理制度的管理模式單一,缺少法制,缺少競爭機制等弊端,有利於調整人員結構,提高政治,業務素質,保證機關工作人員隊伍的優化,從而提高國家行政機關卓有成效地擔負起組織經濟建設和管理國家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改革開放,發展社會生產力的需要.
2,建立國家公務員制度,有利於加強廉政建設.廉政建設的關鍵是提高隊伍素質和加強制度約束,國家公務員制度正是為廉政建設提供了保障機制.通過考試,考核,培訓,交流來提高素質;通過義務,紀律,迴避,申訴,控告促進廉潔奉公;通過法制化的管理,防止人治現象.
3,建立國家公務員制度,有利於增強政府機關的生機和活力.建立國家公務員正常的退休制,實行部分職務聘任制,規定不同職務的最高任職年齡,採取辭職辭退等辦法,增強了機關的生機和活力.
4,建立國家公務員制度,有利於促進政府機關人事管理的科學化,法制化.我國公務員制度包括總法規《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即將於2006年1月1日實行的《國家公務員法》和單項法規,構成了完整的國家公務員法規體系.為我國的人事管理逐步走上科學化,法制化的軌道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⑤ 我國明確提出建立國家公務員制度是在哪一年
一、建立國家公務員制度是在1993年。
1993年8月14日,國務院總理李鵬正式簽署頒發了《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至此,在黨中央和國務院的領導下,一個符合中國國情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的公務員制度誕生。
1993年10月1日,《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開始施行。這是我國人事制度改革和發展的里程碑,標志著具有中國特色的國家行政機關新的人事管理制度的基本確立。
二、建立過程:
從我國公務員制度建立的歷史進程來看,主要經歷了調研准備、試點運行、推行實施、健全完善四個階段。
調研准備階段 (1984一1989年)。主要以研究、草擬法規為工作重點。為落實小平同志指示,1984年下半年,中央決定加強幹部人事立法,將幹部的升遷、選拔、考核、獎懲等環節用法律規定下來。1984年11月,中央組織部和勞動人事部開始組織力量進行相關法規的研討起草工作。1987年10月召開的黨的十三大做出了建立國家公務員制度的決策。1988年3月召開的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進一步提出要「抓緊建立和逐步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
試點運行階段 (1989一1993年)。根據邊實踐、邊探索、邊修改條例的精神,從1989年初開始,首先在國務院六個部門即審計署、海關總署、國家統計局、國家環保局、國家稅務局、國家建材局進行國家公務員制度試點。1990年,又在哈爾濱市和深圳市進行試點。試點工作的實踐進一步完善了條例的內容。
推行實施階段 (1993一1999年)。1993年8月14日,國務院總理李鵬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25號發布《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之後,國務院召開會議,對公務員制度的推行工作做了部署,提出「爭取用三年或更多一些時間在全國基本建立起公務員制度,然後再逐步加以完善」。同年,國務院又制定了《國家公務員制度實施方案》(國發〔2003〕78號)作為制度推進的依據。各地各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自上而下積極做好推行工作。推行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的前提下,採取了「整體推進,突出重點,分步到位」的方法,根據各項改革的難易程度和基礎條件,針對人民群眾關心的重點難點問題,一年一個突破口,逐步達到目標。到1998年底,國家公務員制度入軌工作基本到位,有中國特色的國家公務員制度在中央和省、地 (市)、縣、鄉(鎮)五級政府機關基本建立,公務員制度顯示了蓬勃的生命力。
健全完善階段 (1999一)。1998年的政府機構改革,進一步轉變了政府職能,為逐步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的行政管理體制,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公務員隊伍,莫定了良好的基礎。2002年黨的十六大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幹部人事制度,健全公務員制度,為新世紀公務員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指明了方向。2003年5月23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人才工作會議,提出要大力實施人才強國戰略,著力建設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三支隊伍,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等。這些要求進一步明確了公務員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的方向。
自黨的十三大和七屆全國人大提出建立國家公務員制度,黨的十四大和八屆全國人大提出盡快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到黨的十五大和九屆全國人大提出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黨的十六大提出「健全公務員制度」。國家公務員制度不斷趨於完善,實施工作不斷走向深入。
三、意義:它的建立和推行,有利於對幹部實現分類管理;有利於加強廉政建設;有利於增強政府機關的生機和活力;有利於促進政府機關人事管理的科學化、法制化。
⑥ 國家公務員制度的主要機制是
我國公務員制度的主要機制:能力開發機制。人才激勵機制。新陳代謝機制。勤政廉政保障機制。
國家公務員制度(文官制度)指通過制定法律和規章,依法對政府中行使國家行政權力、執行國家公務的人員進行科學管理的一種人事制度。建立和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是中國幹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中國以往幹部人事制度中存在一些問題,如幹部隊伍籠統龐雜、管理許可權過於集中、管理方式陳舊單一、管理制度很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幹部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學化、法制化和現代化進程。為了改變這樣一種局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於2005年4月27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務員法的通過標志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基本形成。中國公務員制度不搞「政治中立」,不搞「兩官分途」,注重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為人民服務的綜旨,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建立中國公務員制度的舉措其最具突破性的貢獻就是確立了經過競爭性考試擇優錄用公務員的基本原則,從而為人才能夠脫穎而出創造了制度條件。
⑦ 國家公務員考試制度是從哪一年開始的
公務員錄用制度建立起始於1980年,正式建立於1989年,到2009年止經過了20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比較穩定的人才錄用選拔體系。
公務員考試制度是中國的公務員考試選聘制度(招錄制度)的簡稱。公務員錄用制度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一定的標准和法定的程序,採用公開考試、嚴格考察、擇優錄取的辦法,將符合條件的人員錄用為公務員的制度。
(7)國家公務員制服擴展閱讀:
公務員考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三十三條 對公務員的考核,按照管理許可權,全面考核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第三十四條 公務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
第三十五條 對非領導成員公務員的定期考核採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個人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總結,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意見後,提出考核等次建議,由本機關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考核委員會確定考核等次。 對領導成員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六條 定期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 定期考核的結果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務員本人。
第三十七條 定期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⑧ 國家公務員制度在行政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這是我國第一部幹部人事領域的法律,是實行公務員制度的基本法律。它的制訂頒布,是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是幹部人事管理科學化、法制化的里程碑。建立和推行公務員制度,是我國幹部人事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公務員法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公務員制度建設邁上了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的軌道,填補了我國法律體系的一個空白,必將推動我國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設的進程。
一是填補了我國法律體系的一個空白。公務員法是建國以來我國第一部幹部人事管理的綜合法律,是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舉措,對於健全機關幹部人事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實現幹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具有里程碑意義。二是必將推動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發展。公務員法將十多年來形成的幹部人事管理的新成果,如競爭上崗、公開選拔、職位聘任以及領導幹部任職公示制、任職試用期制和引咎辭職制等,進行總結吸納,上升為法律,有利於形成廣納群賢、人盡其才、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建設一支善於治國理政的高素質幹部隊伍。三是必將促進民主政治建設的進程。公務員法頒布實施後,通過對包括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在內的廣大公務員的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考核,有利於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有利於在新形勢下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改進管理幹部的方法,用法律保證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有利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加強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設,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以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的組織保證。
⑨ 《談談你對國家公務員制度的理解》
中國國家公務員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行使國家行政權利、執行國家公務的人員。國家公務員分為政務和業務兩類。
⑩ 根據現行國家公務員制度,國家公務員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但不包括其中的()。
.B【解析】根據我國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國家公務員就是指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