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中國最後的流氓犯,37年前因搶帽子被判死緩,如今現狀如何
如果說到死刑或者說無期徒刑,在大家的印象中當事人肯定是犯了殺人放火罪大惡極之事,否則的話也不可能判處這么嚴重的刑罰。不過在上世紀90年代的時候,我國當時社會正處於嚴打時期,時期判死刑的門檻也就相對低了很多。
在那個年代小偷小摸可能的會被判上個10年8年,嚴重的甚至會無期徒刑。倘若要是打架斗毆並致人傷重者,搞不好就是死刑了。尤其是強奸,在那個年代基本上就是被判死刑。而在經過嚴打以後社會上的犯罪率明顯降低了很多,所以後來這個嚴打政策也就被逐漸放寬了。
當時社會各界針對此事也展開了熱烈的討論,有很多人認為牛玉強的服刑期限應該適當的減刑,但最後法院宣判牛玉強服刑到2020年2月份結束。所以說牛玉祥在今年2月份的時候,按標准來說應該已經出出獄和家人團聚的。
而在今年2月份牛玉強出獄的時候,或許是因為疫情的原因,媒體上也就沒有過多有關於他的消息。而且牛玉強的鄰居也表示,在牛玉強二次進入監獄之前,他已經變得非常的老實本分,不想出名,或許選擇低調才是他想要的生活。
❷ 搶帽子的案例
2011年12月9日,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通報廣東中恆信傳媒投資有限公司、薛書榮、鄭宏中、楊曉鴻、黎睿咨等涉嫌操縱市場行為等六起違法違規案,累計交易金額近572億元,涉及552隻股票,非法獲利4.26億元,涉案人員之多和操縱規模之大都史無前例,是截止2011年為止證監會查實涉及股票最大規模、涉案金額最大、涉案人員數量最多的案件。被稱為中國證券史上最大的「搶帽子」案。
2009年10月,中國證監會稽查總隊稽查發現,自2009年5月至8月期間,一批個人賬戶與禧達豐公司發布的薦股文章高度關聯,均在薦股前集中買入,薦股後集中賣出,具備明顯的「搶帽子」特徵。上述賬戶交易量大,持續時間長,嚴重影響了正常的證券市場秩序,且交易行為大量集中在武漢,同年12月底,證監會稽查總隊向湖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通報了相關案情,提請公安機關介入調查。 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初步調查認定,武漢人袁某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犯罪。其兒子余凱為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注冊、從事投資咨詢業務的從業人員。2009年5月至12月,余凱等人撰寫84篇薦股文章並通過財經網站發布,同期其利用所控制的賬戶在薦股文章發布前買入所薦股票,並在文章發布後迅速賣出,累計交易金額達41.7億元,獲利3959萬余元。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余凱等人利用同種方式進行53次交易,交易金額10.63億元,非法獲利1466萬元。
❸ 做期貨超短線交易(搶帽子)用什麼軟體適合啊
我見過的搶帽子高手是通過觀察持倉量、成交量、價格的變化來搶帽子。成功率很高。
具體三者之間的關系,你可以看這篇文章。
http://hi..com/donghuaqihuo/blog/item/3d3fb8c956df0b107e3e6f3c.html
❹ 什麼叫股票中的搶帽子
所謂「搶帽子」交易是指證券公司、證券咨詢機構、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買賣或者持有相關證券,並對該證券或其發行人、上市公司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以便通過期待的市場波動取得經濟利益的行為。
搶帽子是期市上的一種投機性行為。在期市上,投機者當天先低價購進預計期價要上漲的期貨合約開倉,然後待期價上漲到某一價位時,當天再賣出所買進的期貨合約平倉,以獲取差額利潤。或者在當天先開倉賣出手中持有的預計要下跌的期貨合約,然後待期價下跌至某一價位時,再以低價買進所賣出的期貨合約平倉,從而獲取差額利潤。
搶帽子屬於一種高風險的股票操作行為,除非經驗豐富者,最好不要輕易嘗試。
A股搶帽子大案:2011年12月10日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9日通報廣東中恆信傳媒投資有限公司操縱證券市場案等六起違法違規案。其中,廣東中恆信涉嫌以「搶帽子」手法操縱市場,共交易股票552隻,累計交易金額571.76億元,違規交易股票數量之多,創A股市場紀錄。
來歷
早期的證券、期貨交易都是交易員在交易池內喊價交易,用手勢加上高聲喊叫來報價,於是那些在日內短線炒作的交易員就要不停地舉手報價,那情形就像一群人在伸手搶帽子一樣(當然空中並沒有帽子),所以就把日內短線交易的手法稱為「搶帽子」。
界定
《證券市場操縱行為認定指引》第三十七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認定為搶帽子交易操縱:
(一)行為人是證券公司、證券咨詢機構、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
(二)行為人對相關證券或其發行人、上市公司公開做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
(三)行為人公開做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前買賣或持有相關證券;
(四)行為人通過公開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在相關證券的交易中謀取利益。
❺ 東北證券保薦代表人秦宣涉嫌內幕交易被批捕,怎麼證券圈老是發生這樣的事情呢
東北證券保薦代表人秦宣涉嫌內幕交易被批捕的具體事件如下:
12月23日,證監會通報5起證券市場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情況。分別為前西南證券高管季敏波涉嫌「老鼠倉」交易案、保薦代表人秦宣涉嫌內幕交易案、大富投資及新思路投資涉嫌「搶帽子」操縱市場案、陽光私募國貿盛乾夥同個人陳傑「搶帽子」操縱市場案,以及惠順裝飾法人利用他人賬戶買賣證券案。
其中,季敏波案為首例上市券商高管涉嫌構成《刑法》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的案件,秦宣案為首例證監會通報證券公司保薦代表人涉嫌內幕交易並移送處理的案件,國貿盛乾案則為首例涉及陽光私募「搶帽子」操縱市場的案件。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因景谷林業今年4月12日出現股價異動隨後被媒體質疑,證監會展開初步調查,發現異動賬戶與西南證券時任副總裁季敏波存在關聯關系。
今年7月26日,證監會對季敏波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行為立案調查。經查,2008年9月進入西南證券,曾任西南證券副總裁、證券投資管理部總經理兼投資經理的季敏波,於2009年2月28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掌握公司股票自營信息,並通過其親友控制的多個個人證券賬戶與西南證券自營賬戶對倒交易股票40餘只,成交金額約5000萬元,獲利約2000萬元。
由於季敏波上述行為涉嫌構成《刑法》規定的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證監會依法於10月12日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偵查。目前季敏波已被依法逮捕。
❻ 新中國最後的流氓犯,傳因搶帽子被判死緩,他如今現狀如何
核心提示:北京人牛玉強,因「搶了一頂帽子,砸了一扇玻璃,打了一個人」,1984年「嚴打」時被法院以流氓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牛玉強在新疆石河子監獄服刑時,兩次減刑,刑期至2008年2月13日。因患嚴重肺結核,牛玉強1990年保外就醫,並在北京娶妻生子,還申請到了低保。2004年4月,牛玉強被收監。新疆建設兵團監獄管理方稱,至1992年,牛玉強保外就醫逾期11年9個月28天未歸,其餘刑時間將順延至2020年2月21日。
牛玉強妻子:新疆來倆警察,來了就說我們是新疆監獄的,就說帶你回去。
解說:表明身份後,兩名警察還告訴了牛玉強這樣一個消息,他保外就醫期滿後,因遲遲未歸,監獄已經兩次在網上對他發出了通緝。
內地最後的「流氓」曾遭監獄網上通緝
牛玉強妻子:上網追逃了,通緝你了怎麼回事,我說你給我解釋,怎麼是上網追逃呢,他一直在家,寫思想匯報,從來沒離開派出所的視線,我說怎麼會追逃呢,沒逃啊,在家呢。
解說: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牛玉強隨後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了這樣的證明,自1990年保外就醫到2004年4月,牛玉強一直居住在本轄區,期間服從民警管理,表現較好,無違法犯罪行為。
牛玉強妻子:說不會加刑的,現在不是過去那大通鋪了,現在都(是)大樓了,都住樓了,如何如何怎麼回事,你要表現好也就是兩年,最多兩年回來了,好好的,就一年就回來了。
解說:1984年,牛玉強被判死緩,後改為有期徒刑18年,按減刑後的日期算,牛玉強的刑期應該至2008年結束。想到自己還有四年刑期沒有服完,他開始准備行裝。
韓秀金:走的時候,他說失去了最多兩年,表現好了一年,我說一年兩年也快,我說那就去吧。
解說:丈夫走後不久,一份來自新疆石河子監獄的資料郵寄到了朱寶俠手中,資料顯示,由於牛玉強保外就醫遲遲未歸,監獄經過研究決定,對其刑期順延至2020年4月28日,按這個日期,朱寶俠屈指一算,等丈夫回家,自己還要再等上16年。
牛玉強妻子:當時我真接受不了,一看那信,到2020年,我說這個保外就醫這十幾年就不算了,一下子10幾年啊,跟那無頭蒼蠅一樣嘛,就打聽,然後咨詢律師這是怎麼回事,律師說那個沒有「流氓罪」了,1997年已經廢除「流氓罪」了。
牛玉強搶帽子被判死刑 警察勸其母親就當沒這個兒子
解說:牛玉強的母親韓秀金當初只知道兒子被判了死緩,至於他犯了什麼法、什麼罪,她至今也沒弄明白,直到最近有記者上門采訪,她才知道,原來自己的兒子竟然是個「流氓」。
韓秀金:我那時候也不知道是「流氓」不「流氓」,就現在就是這記者你們報道了,我光知道說是他是最後一個「流氓」了。
解說:27年間,韓秀金始終無法把兒子和流氓聯系在一起。1984年初,北京開始「嚴打」,幾乎每天都在抓人,韓秀金一度認為,「嚴打」與自己的家庭毫無瓜葛,她看來,自己的三個孩子都很老實,尤其是長子牛玉強性格靦腆內向,更像個姑娘。
韓秀金:在街坊那時候都叫他大姑娘,不愛說話,他甚至還也不愛出門,抓他的時候說是10點來鍾吧,我們也不在家,就她小妹妹兩個在家,10點鍾給抓走了。
解說:得知消息韓秀金半信半疑,她想不出靦腆害羞的兒子會犯什麼法,一個月後,韓秀金接到了《刑事判決書》,判決書中記載,牛玉強參與了一個組織叫「菜刀隊」,他所涉及的罪行,包括搶了路人的一頂帽子,和幾個人在一起打了一架,砸碎了一戶人家的窗玻璃,依據以上所犯罪行判處牛玉強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❼ 80後干什麼驚動最高檢
80後「割韭菜」驚動最高檢!「搶帽子」非法獲利75萬,他被判刑11個月。
曾經報道過「黑嘴」廖英強被證監會處罰的事件。
證券節目主持人廖英強面對證監會1.3億元罰單竟然輕松笑言,這筆巨額罰款相當於給他「打了個廣告」。不過令人大跌眼鏡的是,這筆「輕松」的罰款廖英強也沒有及時繳納,登上了7月2日證監會公布的「老賴」名單。
處罰書顯示,朱煒明曾於2010年8月20日至2014年8月26日期間擔任國開證券上海龍華西路營業部經紀人,持有證券經紀人證書,從事股票經紀業務。其父朱某榮、其母孫某英和祖母張某英都於該營業部開立上海股東賬戶和深圳股東賬戶,經證監會查證發現,朱煒明在作為證券從業人員期間,控制朱氏賬戶組買賣海螺型材、神劍股份、襄陽軸承等共計132隻股票,盈利452.67萬元。
尤其是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8月25日期間,朱煒明在「談股論金」欄目中,通過明示股票名稱或描述股票特徵的方法,公開評價、推介利源精製、萬馬股份、博暉創新等10隻股票,並在公開薦股前先行建倉買入,公開薦股後的3個交易日內賣出,獲利43.93萬元。
處罰決定書指出,朱煒明作為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先行建倉買入後公開薦股的兩項行為均違反證券法規定。
證監會決定責令朱煒明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朱煒明違法所得約452萬元,並處以約1358萬元罰款,同時對其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專家建議:別信小道消息
顧佳指出,朱煒明案件顯示出證券違法犯罪的新手法、新類型層出不窮,對金融監管也提出了新的挑戰。建議證券市場監管要進一步從嚴,對證券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違法行為監管要加強。
同時,他也提醒投資者要有自我保護意識,不能盲目聽信小道消息,對股市要多一些理性判斷,不能被人當作了「韭菜」,多一份風險意識,看緊自己的錢袋子。
據了解,非法證券活動涉嫌犯罪的案件,來源往往是證券監管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審查案件過程中,人民檢察院可以與證券監管部門加強聯系和溝通。證券監管部門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檢察機關通過辦理證券犯罪案件,可以建議證券監管部門針對案件反映出的問題,加強資本市場監管和相關制度建設。
來源:每經網(上海)
❽ 刑法修改使得頂格處罰60萬成歷史,這樣做的主要好處有哪些
12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案將於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這一修正案涉及資本市場的五個要點。對欺詐發行的,最高刑期由5年提高到15年,對個人的罰款由非法募集資金的1%-5%改為罰款,取消5%的限額,對單位的罰款由非法募集資金的1%-5%提高到20%-1倍。
修正案明確將保薦人作為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和製作虛假證明文件罪的主體,適用該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律師、會計師等中介人員在證券發行和重大資產交易活動中出具虛假證明,情節特別嚴重的,從重處罰,最高可判處有期徒刑10年。與證券法修改保持有效銜接。同時,參照新《證券法》的規定,針對市場新的操縱情況,進一步明確欺詐性交易操縱、哄騙性交易操縱、搶帽子操縱等新的市場操縱行為的刑事責任。
❾ 什麼是搶帽子 搶帽子怎麼理解
所謂「搶帽子」交易是指證券公司、證券咨詢機構、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買賣或者持有相關證券,並對該證券或其發行人、上市公司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以便通過期待的市場波動取得經濟利益的行為。
搶帽子是期市上的一種投機性行為。在期市上,投機者當天先低價購進預計期價要上漲的期貨合約開倉,然後待期價上漲到某一價位時,當天再賣出所買進的期貨合約平倉,以獲取差額利潤。或者在當天先開倉賣出手中持有的預計要下跌的期貨合約,然後待期價下跌至某一價位時,再以低價買進所賣出的期貨合約平倉,從而獲取差額利潤。
搶帽子屬於一種高風險的股票操作行為,除非經驗豐富者,最好不要輕易嘗試。
A股搶帽子大案:2011年12月10日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9日通報廣東中恆信傳媒投資有限公司操縱證券市場案等六起違法違規案。其中,廣東中恆信涉嫌以「搶帽子」手法操縱市場,共交易股票552隻,累計交易金額571.76億元,違規交易股票數量之多,創A股市場紀錄。
來歷
早期的證券、期貨交易都是交易員在交易池內喊價交易,用手勢加上高聲喊叫來報價,於是那些在日內短線炒作的交易員就要不停地舉手報價,那情形就像一群人在伸手搶帽子一樣(當然空中並沒有帽子),所以就把日內短線交易的手法稱為「搶帽子」。
界定
《證券市場操縱行為認定指引》第三十七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認定為搶帽子交易操縱:
(一)行為人是證券公司、證券咨詢機構、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
(二)行為人對相關證券或其發行人、上市公司公開做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
(三)行為人公開做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前買賣或持有相關證券;
(四)行為人通過公開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在相關證券的交易中謀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