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日治時期之前的台灣人講中文(普通話)嗎
這個可能性不大,日本統治時期,強行推廣日本話。日治之前,講的是閩南話。
② 日本統治台灣期間台灣人民的生活是怎樣的
這是一個很復雜的問題,我是台灣人,我看過一些這方面的書,給你簡單介紹下我所知道的事情吧。
1.在日本殖民之前,台灣除了有原住民各族之外,還有各支的漢人,在漢人之中,主要分成閩南人(福建南方)、福州人(福建北方)、客家人。
從明朝以來,漢人憑藉著科技和詐術,巧取豪奪了不少原住民的土地,因此原漢之間一直有武裝斗爭的情況發生,但是農業生活的漢人,其力量強過採集生活的原住民,所以原住民的生活圈是不斷地被漢人壓縮了。
在漢人之間,也常常發生極慘烈的武裝斗爭,三大支的漢人互相仇視,常常為了搶水源、土地之類的資源而發生械鬥的情況。
2.日本奪取台灣之後,許多人不願做亡國奴而起身反抗,頭幾年有許多台灣人為了反抗日帝而犧牲了,日本人也付出了不少傷亡代價。後來日本在台灣的腳步雖然站穩了,但是台灣人的抗日活動一直沒有停止過。
3.從1898年,日本還在鎮壓台灣人的時候,就已經開始調查土地和人口了,這是為了在數字上管理台灣,在日本完成調查以後,就開始進行掠奪各種資源的行動了。
4.林圯埔事件是日本人強奪公有竹林之後,漢人武裝暴動的事件。在這次事件中,漢人殺了三個日本人,後來日本人殺了九個漢人。日本人強奪公有竹林簡單來講就是"資本的原始積累"。
5.在原住民政策上,日本人學習西方的種族滅絕手段,不但殺光所有反抗的人,還限制原住民的生活圈,對於放棄反抗成為其臣民者,就在"番(對原住民的蔑稱)地物資交易所"中販賣用甲醇加上乙醇的毒酒,好讓他們慢性自殺。
6.日本在台灣進行各種各樣的"專賣制度",也就是日本殖民政府可以任意指定某種物品為"專賣品","專賣品"只能由殖民政府指定的人用指定的價格販賣,因此可以徹底將壟斷的利益發揮到最大,並完全掌握在日本人手裡。被指定"專賣"的物品包括:鴉片、食鹽、粉碎洗滌鹽、樟腦、酒。這些專賣制度幫助日本殖民政府積累了大量的財富。
7.日本在台灣農業上的各種建設和制度,都是為了要使台灣農民種植殖民政府需要的作物,比方說甘蔗。但是日本政府也規定了,甘蔗的定價權完全由收購的會社決定,因此農民們雖然辛勞工作,收成後的情況卻像如今第三世界的農民一樣,收購的公司說多少就是多少,完全沒有討價還價的能力。差別只在於:當時台灣農民面對的是有帝國主義撐腰的日本公司;現今第三世界的農民則是面對掌握了全世界商品定價權的跨國公司,前者的暴力剝削是很明顯的,後者的制度剝削卻隱藏在"自由貿易"的外衣之後。總之,由於種甘蔗真的賺不到錢,所以台灣民間有一條"憨(閩南語指"傻")歌詩",當中第一憨就是"種甘蔗乎(給)會社磅(秤)"。而且日本人還在秤上面動手腳,因此台灣農民不但在價格上被剝削,連秤重量的過程都要被再剝一次皮,自然是氣憤難當,後來也因此爆發了抵制運動,結果日本警察強行闖入逮捕農民並將他們判刑,再次證實了日本帝國主義的兇狠性格。
7-2.在稻米方面,在日本到台灣之前,台灣的農村結構就存在著:地主-商人-高利貸-佃農的情況了。大陸的朋友應該很了解佃農生活有多慘,我不贅言。日本到台灣之後,這種債務鎖鏈對日本人而言也很好用,只要掌握住上面的地主等人就能牢牢地抓住下面的農民了,因此並沒有廢除這樣的關系。
8.台灣的日本獨占資本是靠:1.土地掠奪、2.佃耕制度、3甘蔗收購等榨取方式所形成,還有一招是"三年輪作"一年種稻,一年種甘蔗,一年種番薯,由於種甘蔗收益極低,因此很多人不願意種甘蔗,稻米比甘蔗更好賣,賣不掉也能自己吃,日本強制推行"三年輪作"以後,甘蔗就有了一定的產量,而且農民將會為了在不能種稻米的那兩年活下來,而必須向貸款公司借款生活,由此日本手上又多了一條債務的鎖鍊,牢牢地系在台灣農民的脖子上了。
以上是對於經濟方面的介紹,另外再提一點;警察。
不論在日帝本土或者台灣,警察都扮演很重要的角色,警察的權力很大,可以任意抓人和拘留(當然是得到上級允許,但絕對不是那種把人抓到以後會講:我現在依法逮捕你,你有權利保持緘默...那種)。在警局裡面的拷打和刑求也是跟吃飯一樣自然的事情,不論是日本或者中國的左翼都要面臨它們狠毒的攻擊。當時的日本警察做的事情很多,幾乎所有的行政都要用到警察,對日本政府而言可說是有萬能的用途。
日本殖民政府在台灣的各種暴政,自然引起了諸多仁人義士的反抗,在這些英勇的抗日勇士當中,我推薦你找一個人的資料,他叫做"簡吉",我不知道大陸的網站能不能找到他的故事,如果可以的話,我推薦你看看他的事跡,像他這樣的人才有資格代表台灣人。
後來隨著日本侵華,二戰爆發。日本為了支援中國戰場龐大的開銷,因此開始"皇民化運動",好提高台灣的勞動力。不過當時絕大部分的台灣人是拒絕這種無恥行徑的,只有少數的漢奸或者為生活所逼的人改了自己的姓名為日本名子。
隨著中國戰事的更加吃緊,日本陷入了戰爭的泥沼,為了奪取南亞的資源,又再將台灣升格為南進基地,做為日本帝國主義侵略南亞的跳板,因此又徵收了更多的稅、更多的物資、更多的勞動力,其中最讓人惡心的,就是欺騙或者強逼婦女去做慰安婦,這些事情你們應該也知道的。除此之外,也強迫台灣男性參加侵略戰爭,讓他們擔任軍夫之類的工作。
以上就是日據時代台灣人民大致上的情況了,希望能滿足你的疑問。
③ 台灣清治時期的介紹
台灣清治時期,或稱清領時期、清據時期,意指台灣由1683年施琅攻台至1895年甲午戰爭後割讓予日本為迄,由大清帝國實質統治的時間,共212年,為台灣歷史到目前為止持續時間最長的分期。鄭克塽降清以後,康熙皇帝對台灣棄守問題詢問朝中官員,而朝中官員對於台灣是否收入版圖,分成兩派。反對收入版圖的官員認為台灣遠在海外,人口稀少,防守不易,不如放棄台灣,只保留澎湖,做為東南諸省的軍事屏障,把台灣島上的移民全部遷回大陸;贊成收入版圖官員中以征台功臣施琅的意見最為有力,認為台灣土地肥沃,從戰略的角度來看,可以擔負起防衛東南各省得戰略位置,避免台灣島再度成為反清復明的基地,即使需耗用國家經費,也應保住台灣。1684年,康熙皇帝在統整思考兩派意見後,接受施琅等贊成派官員意見,決定將台灣納入版圖1。由於中日甲午戰爭(1894-1895)的失敗,清廷被迫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和澎湖之主權永久割讓給日本,進入台灣日治時期。
④ 台灣被日本統治的歷史
日本佔領台灣50年,派出19任總督,作為統治中國台灣地區、實施殖民統治的最高指揮。在1895年6月至1919年10月間,日寇為建立「殖民地體制」,用武力鎮壓和控制台灣人民的反抗,軍人專政,派出的軍人總督有樺山資紀、桂太郎、乃木希典、兒玉源太郎、佐久間左馬太、安樂貞美、明石元等7屆軍人總督;1919年10月至1936年9月,日本殖民當局以為殖民統治已經穩定,為把台灣建成「理想的殖民地」,軍人體制改為軍政分立制,派出了田健治郎、內田嘉吉、伊澤多喜男、上山滿之進、川村竹治、石冢英藏、太田政弘、南弘、中川健藏等9屆文職總督;1936年以後,為配合全面侵華戰爭的需要,恢復軍人總督,派出小木躋造、長谷川清、安藤利吉等3任軍人總督。不論文官武將,19名總督集立法、行政、軍事大權於一身,掌握了當地中國人的生殺予奪大權,個個都是殺人魔王,手上都沾滿了中國人民的鮮血。
日本在台灣實施殘酷的殖民統治,總督府於1896年發布了「關於施行台灣之法律」。這一文件編號為第63號法律,所以稱為「六三法」。「六三法」總共6條,它成為日本統治台灣的基本法。此法確定台灣特殊化,以法律形式確立了總督的獨裁權力;主要內容是鎮壓抗日義軍和剝奪台灣人民的基本權利。1906年,頒布實質相同的「三一法」取而代之,兩法沒有根本區別,中國人遭受的苦難不僅沒有改變,而且越來越沉重。
日本在台灣殖民統治主要靠軍隊、憲兵、警察維持,更多的是靠權大無邊的警察管制社會和民眾。1897年,日本第三任總督乃木希典,制訂了「三段警備法」。規定山澤地帶的治安由軍隊及憲兵負責;村落的治安,由警察擔當;山澤和村落之間,則由憲兵和警察共同戒備。這是一部由軍隊、憲兵、警察三者協力鎮壓統治台灣人民的殖民法。在日據時期,台灣民間嚇唬孩兒有一句慣語:「大人來啦!」所謂「大人」就是指當時的日本警察。1896年,第一批日本警察到台。自此以後,以日本警察為主體的警察,成為伸入中國人日常生活的鬼魘,是直接屠殺台灣中國人的劊子手。日本警察遍及台灣社會的各個角落,台灣成為名符其實的警察社會。以1902年為例,全台設有10個廳警察課、97個支廳、992個派出所,以後最多時各類警察機構達到1500餘處,警察18000餘人。在台灣的經濟發達地區,每隔2、3公里就有一個警察機構;每300人就配有一名警察。日本佔領下的台灣,可以說是日本警察的世界,在警察法西斯式的管制下,中國人的基本權利都被剝奪。
⑤ 日治時期的台灣經濟發達嗎
明治維新是日本,和當時的台灣沒有任何一點關系,台灣那時還被佔領,佔領了也只會更加貧困。
⑥ 二戰時期,日軍的軍帽為什麼有簾子,看完你就了解了
這兩塊布還可以保護頸部以及臉部,戰場上經常會有轟炸的情況,有了這兩塊布就可以避免爆炸的濺射物直接傷害到皮膚,所以有了這兩塊布完全就可以減少對皮膚的直接傷害。
⑦ 日治時期的台灣人可以就讀日本軍校嗎
可以,被殖民的時間太長了,侵略東南亞的時候就有很多台灣人,就像朝鮮人也會加入日本軍隊侵略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