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穿旗袍的来历,沈阳还有个民间传说。
从前,在镜泊湖边上住着一个渔家姑娘。她从小经常在湖边打鱼,脸晒得又红又黑,人们都叫她黑妞儿。黑妞儿不光人长得俊俏,而且心灵手巧,炕上的活计过眼就会,打鱼的本事百里挑一。那时候,满族妇女都穿着古代传下来的肥大衣裙,黑妞儿打鱼常在江边转,觉得被裙子拖拉着很不方便,她就裁了一件连衣带裙的多扣儿的长衫。这种长衫两侧开襟,下河捕鱼时,可将衣摆撩起来,系在腰上,平时放下衣摆当裙子用,既合体,又省布。
有一年,皇上梦见先王告诉他,在北国故都,有一位身骑土龙,头戴平顶卷檐乌盔,手托八角白玉方印,身穿十二绢锦袍的姑娘是他的娘娘,可以帮他治理天下。于是,皇上马上派人去寻找,钦差领着一帮人找了很长时间也没找到这个人。
身着旗袍坎肩的满族贵妇
事也凑巧儿,有一天,黑妞儿穿着自己做的那件长衫,手托着一个盆,盆里放块豆腐到姑姑家去串门,路过一座城池,见一群人围在那里,不知在看什么,她也挤上来看热闹。人多挤不上去,她就登上旁边那堵半颓了的土墙,骑在上面。三伏天的日头分外毒,晒得人头晕,黑妞儿没什么东西遮阴,就把豆腐托在手上,腾出泥盆儿扣在头上。正巧钦差也来到这个地方,一眼就看见了她,忙喊:“娘娘在这儿。”有人问题:“怎见得她是娘娘?”钦差说:“她骑的那土墙不正是一条土龙吗?她头上顶的那个小泥盆,正是平顶卷檐的乌盔,手托的就是白玉八角方印,她穿的那件十二扣的长衫便是十二绢锦袍。”说完,吩咐随从把黑妞儿抬进京城,换上了宫廷服装,送到宫里。皇上一看,这黑妞长得太俊了,当即就封她为黑娘娘。
戴指甲套的盛装满族妇女
黑娘娘在宫里运用她的智慧,帮皇上处理政事,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深得皇上宠爱。后来,她觉得穿着宫里的服装,十分不便,便又换上了她自己做的那件长衫,又把自己的宫服都改成了这种样子,她希望宫里都穿上这种节俭方便的衣裳。不料,她的做法却引起了西宫娘娘的妒忌。原来,在黑娘娘进宫前,西宫娘娘是最受皇上宠爱的。自黑娘娘进宫后,西宫娘娘就被皇上冷落在一旁,只听丝竹声,不见皇帝来。西宫娘娘非常妒忌黑娘娘的美貌和贤惠。她一见黑娘娘改了服饰,就向皇上进谗言说:“黑娘娘修改了宫服,这是有意要断送我主一统江山啊。”皇上听了,就把黑娘娘叫上殿来。
只见黑娘娘穿着自己的那件长衫,显得更加苗条,俊美。皇上在宫内看腻了那些千篇一律的宫服,见了黑娘娘的这种打扮,便觉新鲜,越看越爱。于是对西宫娘娘说:“黑娘娘穿的正是先王托梦所指的十二绢锦袍,怎说是要断送朕的江山呢?从今后,宫内都要穿这种服装。”西宫娘娘还要强辩,皇上冷冷地说:“你不必再说了,回宫去吧!”说完就不再理她,随黑娘娘进后宫去了。西宫娘娘讨了个没趣儿,悻悻地退去,回到宫里,想起皇上的冷落,当夜就投井自尽了。
从这以后,不仅黑娘娘更受皇上的宠爱,而且八旗的女子也都穿起了这种长衫。后来,人们就把这种长衫称之为旗袍,直到今天仍被广大妇女所喜爱。
满族的服饰最有特色的当是旗袍了。旗袍又称长袍、大衫,长衫满语叫“衣介”。满族的旗袍,原是骑射时穿用的,是在长期的狩猎生涯中形成的,是适应北方寒冷的生活环境和射猎生活的需要而形成的。从前满族人无论男女,均多穿“马蹄袖”袍褂。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后,它成为“旗人”的装束,所以后来人们就叫它“旗袍”了。旗袍有单、棉、皮之分。清初,其式样一般是无领、大襟、束腰、左衽、四面开衩。穿着既合体,又有利于骑马奔射。出猎时,还可将干粮等装进前襟。这种旗袍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个是无领。努尔哈赤为统一衣冠,曾厘定衣冠制,规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领,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带领子,只有入朝时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领。第二个特点是在窄小的袖口处还接有一截上长下短的半月形袖头,形似马蹄,俗称“马蹄袖”。平时挽起来,冬季行猎或作战时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类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响拉弓射箭,故又称之为“箭袖”(满语称之为“哇哈”)。满族入主中原以后,“放哇哈”成为清朝礼节中的一个规定动作,官员入朝谒见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将马蹄袖弹下,然后再两手伏地跪拜行礼。旗袍的外面还习惯套一件圆领、身长及脐、袖长及肘的短褂。因这种短褂最初是骑射时穿的,既便于骑马,又能抵御风寒,故名“马褂儿”。清初,马褂儿是八旗士兵的“军装”,后来民间也渐渐流行,具有了礼服的性质,式样、面料也更加繁多。
着旗装的满族妇女
传统的旗袍,是直筒式开领或圆领,捻襟,窄袖,大襟右衽,腰部无曲线,不开衩(此后则演变为四面或两面开衩),带扣袢下摆较宽。男子所着的旗袍,束腰带,腰带上挂佩刀和装有火镰、火石、火绒、匙箸等的小口袋,或者是装有烟、烟袋的荷包等,一切都在于适应骑射活动的方便。有些旗袍在袖口上端接一个半圆形上长下短、形如马蹄的袖头。满族男子的旗袍逐渐由窄袖变肥袖并以肥大为美。
满族高领旗袍
满族妇女四季都喜欢穿卷袖带大襟的旗袍,有单、夹、皮、棉等多种。女子旗袍讲究装饰性的刺绣和边饰,满语叫“陶罕”。在领口、袖头、衣襟等处多镶有不同颜色的花边和彩牙,并以多镶为美,有的多至十几道,穿起来显匀称、苗条,婀娜多姿。其中姑娘穿的旗袍较窄,长及小腿。少妇穿的旗袍,稍宽长及脚面。老妇穿的旗袍,更加宽大舒适。青年女子,喜好把不同颜色、不同滚边的旗袍套着穿,五颜六色别具一格。上层女子所着的旗袍,袍褂彩滚,钗钏,约指,金爪,翠趟,着装打扮皆宫廷模样,显得体态袅娜、风流俊俏。另种女式旗袍叫“大挽袖”,把花纹镶在袖里,挽(卷) 起袖子来异常美观。
清代早期旗袍式样,崇尚宽大喜秃(无领,袖宽可及尺)。到了光绪末年,旗袍式样则开始转向崇尚瘦狭,曲臂维艰,领高可及耳际。
民国以来,继续加以改进。旗袍一般式样为:直(高) 领,右开大襟,胸襟宽松,紧腰身,袍身长短不定,多至膝下,两侧下摆开衩,开襟处有嵌、镶、滚等工艺装饰,有长袖、中袖、短袖、紧袖、宽袖、装袖等多种式样。另可在旗袍外加各类上衣、外套可作礼服也可作四时便服。随着社会的发展,男性的旗袍则逐渐废弃。女旗袍款式继续不断变化,由宽腰身、直筒式逐渐变成了紧身合体的曲线型、流线型。至现代,旗袍不断向时装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成为在国际社会代表中华民族的一种独具风采的女式服装。
Ⅱ 赞美穿旗袍女人漂亮的句子
一个穿旗袍的女人,代表着所拥有的东方韵致,代表着这个女子的内涵与涵养,如果你心仪的女子穿上旗袍了,你就好好赞美一下她吧。
1.一股浓浓的古典情趣在我全身弥漫开来:高高竖一起的衣领尽显纤细的脖颈,似露非露;盘旋扭结而成的花扣两两相和,欲说还休;两摆高高叉一开的缝隙里,白皙的双一腿,若隐若现。女人的万种风情顷刻间摇曳无尽,而我心底的愉悦与满足,也如洞房花烛、金榜题名一般,升腾开来,浸透着每一寸肌肤。
2. 多少女子,都梦想着有一袭华美的旗袍,得体地穿在身上,风姿绰约,尽显妖娆。就像有一段随心的爱情一样,舒适地存在着,亦是一种安然。
3. 看电一影《花样年华》,里面的女子穿着各式旗袍,那些旗袍,招摇成了一朵花,在岁月里风情万种的开着,真有味道。我能感觉到流年的暗香,岁月的美好。
4. 我喜欢旗袍,喜欢旗袍所拥有的东方韵致。它内敛、含蓄、温柔,却又高贵、华丽、飘逸。它不张扬,却能够于无声处透出绝色风情。它不暴露,却自有一种掩饰不住的****。
5. 旗袍是稳妥的女子穿的,舒缓闲适,安然静谧,穿上显得又高贵又端庄,分外地吸引人。坐、立、行、走中规中矩,不似张扬,自有一份摄人心魄的气场。举手投足间,流露出端然与雅致,一颦一笑间,自有一份似水的娇羞。
6. 旗袍,有一种恬淡的华丽在其中。那种宁静与宽容之美,不是任何人都能够拥有的。它是那么紧致、细密,用丝绸或者锦缎,裁制成各式各样的旗袍,再配上小立领,缝上别致、精巧的盘花扣,真是挡也挡不住那洋溢的美丽。即便用最普通的碎花棉布,裁剪得体,那紧束的腰身,流畅的线条,也一样让人心驰神往。
7. 旗袍还是古典的,它穿过光阴的隧道来至你我身边,透出古意,那些女子,穿着绸缎或者棉布的旗袍,走在路上,不紧不慢,不疾不徐,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如若再配上一双高跟鞋,莫不是极致的妙。那些光阴都变得绵密起来,妖娆地似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子,让人动容,让人珍惜。
8. 小城的女子是不穿旗袍的,旗袍那种与生俱来的软和腻,注定了她只与江南女子投缘。纤弱、柔软的江南女子,细一腰盈盈一握,修长的腿亭亭玉立,穿上淡粉、湖蓝或者是月白的旗袍摇曳在青砖小巷里,如果再撑上一把烟青色的纸伞,分明是戴望舒笔下如丁香般的女子。那份简静与清美,是锦上添花的绝色嫣然,空灵得似水中的荷,平仄多姿,楚楚动人。
9. 旗袍是安静的,无论你是多么活泼的女子,只要穿上旗袍,就会慢慢地静下来,它给你带来的满足与心安,会让你充满自信,充满妩媚,充满诱一惑。
10. 旗袍,一如我即叛逆又传统的性格,穿上它背不能驼,人不能胖,腿不能打弯,弧度优美的脖子,细一嫩光滑的肩,凹凸有致的精致,盈手而握的小蛮一腰,有人说是诱一惑,有人说是拒绝,但更多的是岁月的注视,它藏在身体的记忆里,忠诚,牢靠,帮衬着必要的场面,守候着女人那颗被欲念和矜持双重煎熬的心,直到香消玉损后,留下一身的沉默,一袖的沧桑,一裾随风飞舞的桑田,看繁华的褪尽,观世间的纷争,旗袍,让所有爱它的人懂得,那定格在时空的惊艳,变幻的情怀,在红尘中翻覆中悄然隐去,幽幽的,残存着阳光的记忆,却没有光阴可言。无论是原因、触感、温度那些回忆和明媚,在不经意间路过岁月,路过自己。
11. 如今,我依然穿着做工精良的苏绣质的旗袍,有着临花照水的清闲雅致,依窗而坐,飞针走线,抚红弄翠,那份恬淡优雅,闲淡自适,唇惹茶香间不自觉地成了一个风情女子,于是,那个久远的年代,只能在记忆中睨视,并对自己说:曾经有个东西自掌中滑落,它的影子在延伸……
12. 穿旗袍的女人在任何地方都是一道风景,在任何年龄都是美丽的极致。那种润一滑的感觉会消融一切烦恼,把满腔的怒火浇灭,把内心的痛苦融化。不能想象这是怎样一种裁剪,能让一块普通的布料那么妥帖的包裹一着曼一妙的躯体,玲珑有致,跌宕起伏。这是世上最美丽的一道曲线,是任何人工无法描绘的几何体。你穿着旗袍走来,盈盈婷婷,袅娜多姿,如弱柳扶风,如风掠湖面。在高跟鞋敲地的响声中,你款款而来,是在抚一弄古筝,为君弹奏一曲吗?是在轻启朱一唇,为君歌舞一曲吗?是在低诉衷肠,让云低垂、水停流吗?你的衣领、扣子、花边、下摆,每个细节都是那么精致,每一针每一线都用尽了心思。你的出现,顿使周围的一切黯然失色,你的光辉照亮了每一个阴暗的角落。你是一个艺术品,所有美好的语言在你面前都失去了作用,所有美好的遐想在你面前都悄然停滞。你让所有的女人都充满了自信,你让所有的男人都失魂落魄,你让天下所有的事物都为之动容。
13. 穿旗袍的女人没有了年龄局限,在她身上没有岁月走过的痕迹,没有风雨留下的沧桑,永远是那么的鲜活,那么的亮丽,那么的激一情饱满;穿旗袍的女人总是丰一腴的,再瘦弱的女人穿上旗袍也显得浑一圆诱人,胸部高跷,一臀一部圆一润,腰肢细一软,长一腿如玉;穿旗袍的女人总是多情的,再蛮横的女人穿上旗袍也会柔情似水,眼睛水汪汪,手儿软一绵绵,身一子懒洋洋,脸上红赤赤。穿旗袍的女人总是平和的,再烦躁的女人穿上旗袍也会安静下来,眼望远山,心如秋水,眉头微蹙,唇角轻合。穿旗袍的女人最撩人的是那开叉,总是那么不高不低,欲隐还露,欲露却隐,坐着是目光的焦点,行走是跳动的音符,把高雅宣扬,把低俗牵引,让花儿羞涩,让月儿藏入云端。穿旗袍的女人是一首诗,每个人都能读出自己的感受,读出自己的思想;穿旗袍的女人是一幅画,每个人都能照出自己的影子,画出自己的梦想。
14. 穿旗袍的女人是一部移动的书,承载着中华民族五千年的辉煌,演绎着炎黄子孙传唱千年的梦幻;穿旗袍的女人让女人变得高雅,让男人变得脱俗;穿旗袍的女人让世界珍爱和平,让心灵沐浴清凉。
15. 试想,假如你看上一双六分的细高跟鞋,你走不出着高跟的风采,因驾驭不了这个高度,会伤到你的脚踝,那样,你走起路来会一瘸一拐,还有什麽美丽和风采可言!更重要的是你会弄伤自己。其实,我一直认为,矜持优雅才是东方女性最钢性的精髓!特别是公共场合你展现出来的高雅和魅力,这会让你的爱人更看重你!怜爱你!尊重你!更心疼你!
16. 我个人很欣赏高跟露脚背的鞋。从鞋跟侧面看,会有一个弧度,如起伏的山脉,有修身的效果。脚踝有系带,提升女人味,脚趾无须鱼嘴的半风凉鞋。一般鞋跟高了,脚跟一定往前面挤,但挤出界的话,会像“剪子”般影响美观。你就稍微设置个“护栏”,就像一幢别墅前的矮木栅栏,格调韵味就出来了。
17. 穿上高跟鞋,能使女人的脚踝和大腿变得轮廓更加优美,显出一种腿部颀长性感的风姿。 穿上高跟鞋,能使女人的脚显得更小,使她的足弓和脚背更曲线优美,能更增加富于女性柔情的独特的一种美感。
18. 满街上望去,穿着高跟鞋的女人,一步一段曲韵,让脚步随着高跟鞋的掷地有声,演奏着都市的新旋律,让人聆听时尚的交响曲。这个时候,穿高跟鞋的女人,散发着迷人的诱惑魅力,男人唯有将眼光追随着渐去渐远的脚步声独自儿发呆或遐思……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能穿高跟鞋。高跟鞋是某个社会阶层的标志,只有跻身于这个阶层,且在其中占有一席之地的女人,穿起高跟鞋才散发出它自身所固有的魅力。
19. 高跟鞋与性感有关嘛?被誉为“高跟鞋之帝”的Manolo Blahnik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当然!” 高跟鞋的意大利文是Stiletto,即一种刀刃很窄细的匕首。对女人来说,高跟鞋就像是一把尖锐、性感、致命的匕首,让女人征服男人。古代的中国高跟鞋从缠足开始,表现当时强势的大男人主义,当男人看到裹小脚女人走路摇摇欲坠,甚至需要被搀扶,也就满足了男人想要约束女人行动的占有欲。
20. 高跟鞋,也让女人慢了下来,但又不是那种太阳下山的慢。而是春风吹开叶芽时的慢。因为高跟鞋,女人走路时,才更能找到感觉,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可以这么说,因为高跟鞋,女人才变成了移动的风景。
Ⅲ 旗袍分为几种
清初,旗袍的式样一般是无领、大襟、束腰、左衽、四面开衩。穿着既合体,又有利于骑马奔射。出猎时,还可将干粮等装进前襟。这种旗袍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个是无领。努尔哈赤为统一衣冠,曾厘定衣冠制,规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领,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带领子,只有入朝时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领;二是在窄小的袖口处还接有一截上长下短的半月形袖头,形似马蹄,俗称“马蹄袖”。平时绾起来,冬季行猎或作战时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类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响拉弓射箭,故又称之为“箭袖”(满语称之为“哇哈”)。满族入主中原以后,“放哇哈”成为清朝礼节中的一个规定动作,官员入朝谒见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将马蹄袖弹下,然后再两手伏地跪拜行礼。
旗袍的外面还习惯套一件圆领、身长及脐、袖长及肘的短褂。因这种短褂最初是骑射时穿的,既便于骑马,又能抵御风寒,故名“马褂儿”。清初,马褂儿是八旗士兵“军装”,后来在民间流行起来,具有了礼服和常服的性质,其式样、面料也更加繁多。满族人还喜欢在旗袍外穿坎肩。坎肩一般分为棉、夹和皮数种,为保暖之用。样式有对襟、琵琶襟、捻襟等多种。
而作为有清一代“时装”的满族女式旗袍,则多有发展。当初在北京等地曾盛行“十八镶”的做法,即镶十八道衣边才算好看,样式也变成宽袍大袖;辛亥革命后,旗袍样式由肥变瘦;在20世纪30代初受西方短裙影响,长度缩短,几近膝盖,袖口缩小;30年代中又加长,两边开高衩,并突出曲线美;40年代又缩短,出现短袖或无袖旗袍,外为流线型。继后,衣片前后分离,有肩缝和装袖式旗袍裙等。用料广泛,棉、毛、丝、麻和各种化纤衣料均可。旗袍除有长、短袖之分之外,还分皮、棉、单、夹数种,便于在不同季节穿用。经过不断改进的旗袍,一般样式大致为:直领,窄袖,右开大襟,钉扣绊,紧腰身,衣长至膝下,两侧开叉;讲究做工和色彩搭配,大多在领口、袖口和衣边上绣有各色图案的花边。如此既衬托出女性身材之美,又显得文雅大方。具有东方色彩的旗袍现已成为中国妇女普遍喜爱的中式服装。
Ⅳ 杨绛《记钱钟书与〈围城〉》
记钱钟书与《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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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钱钟书写《围城》
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这本书是他“锱铢积累”写成的。我是“锱铢积累”
读完的。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我笑,他也笑;我
大笑,他也大笑。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
外的事。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然后他就告诉我下一段打算写什么,
我就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他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他给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动。
后来他对这部小说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满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过这是后话了。
钟书选注宋诗,我曾自告奋勇,愿充白居易的“老妪”——也就是最低标准;如果
我读不懂,他得补充注释。可是在《围城》的读者里,我却成了最高标准。好比学士通
人熟悉古诗文里词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
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看小说何需注释呢?可是很多读者每对一本小说发生兴趣,就对作者也发生兴趣,
并把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当作真人实事。有的干脆把小说的主角视为作者本人。高明的
读者承认作者不能和书中人物等同,不过他们说,作者创造的人物和故事,离不开他个
人的经验和思想感情。这话当然很对。可是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指出:创作的一个重要成
分是想象,经验好比黑暗里点上的火,想象是这个火所发的光;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
照所及,远远超过火点儿的大小①。创造的故事往往从多方面超越作者本人的经验。要
从创造的故事里返求作者的经验是颠倒的。作者的思想情感经过创造,就好比发过酵而
酿成了酒;从酒里辩认酿酒的原料,也不容易。我有机缘知道作者的经历,也知道酿成
的酒是什么原料,很愿意让读者看看真人实事和虚构的人物情节有多少联系,而且是怎
样的联系。因为许多所谓写实的小说,其实是改头换面地叙写自己的经历,提升或满足
自己的感情。这种自传体的小说或小说体的自传,实在是浪漫的纪实,不是写实的虚构。
而《围城》只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尽管读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
①参看《事实—故事—真实》(《文学评论》一九八○年第三期十七页)。
《围城》里写方鸿渐本乡出名的行业是打铁、磨豆腐,名产是泥娃娃。有人读到这
里,不禁得意地大哼一声说:“这不是无锡吗?钱钟书不是无锡人吗?他不也留过洋吗?
不也在上海住过吗?不也在内地教过书吗?”有一位专爱考据的先生,竟推断出钱钟书
的学位也靠不住,方鸿渐就是钱钟书的结论更可以成立了。
钱钟书是无锡人,一九三三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一
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国牛津留学,一九三七年得副博士(B.Litt.)学位,然后
到法国,入巴黎大学进修。他本想读学位,后来打消了原意。一九三八年,清华大学聘
他为教授,据那时候清华的文学院长冯友兰先生来函说,这是破例的事,因为按清华旧
例,初回国教书只当讲师,由讲师升副教授,然后升为教授。钟书九、十月间回国,在
香港上岸,转昆明到清华任教。那时清华已并入西南联大。他父亲原是国立浙江大学教
授,应老友廖茂如先生恳请,到湖南蓝田帮他创建国立师范学院;他母亲弟妹等随叔父
一家逃难住上海。一九三九年秋,钟书自昆明回上海探亲后,他父亲来信来电,说自己
老病,要钟书也去湖南照料。师范学院院长廖先生来上海,反复劝说他去当英文系主任,
以便伺候父亲,公私兼顾。这样,他就未回昆明而到湖南去了。一九四○年暑假,他和
一位同事结伴回上海探亲,道路不通,半途折回。一九四一年暑假,他由广西到海防搭
海轮到上海,准备小住几月再回内地。西南联大外语系主任陈福田先生到了上海特来相
访,约他再回联大。值珍珠港事变,他就沦陷在上海出不去了。他写过一首七律《古
意》,内有一联说:“槎通碧汉无多路,梦入红楼第几层”,另一首《古意》又说:
“心如红杏专春闹,眼似黄梅诈雨晴”,都是寄托当时羁居沦陷区的怅望情绪。《围城》
是沦陷在上海的时期写的。
钟书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华初识,一九三三年订婚,一九三五年结婚,同船到英
国(我是自费留学),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国,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国。我母亲一年前
去世,我苏州的家已被日寇抢劫一空,父亲避难上海,寄居我姐夫家。我急要省视老父,
钟书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当时我中学母校的校长留我在“孤岛”
的上海建立“分校”。二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停办,我暂当家庭教师,又在小学代
课,业余创作话剧。钟书陷落上海没有工作,我父亲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授课的
钟点让给他,我们就在上海艰苦度日。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我
非常高兴,催他快写。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我说不要紧,他
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
好转要回去。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劈柴生火烧饭洗
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
手指。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他已把题目和主要内容和我讲过),做灶下婢
也心甘情愿。
《围城》是一九四四年动笔,一九四六年完成的。他就像原《序》所说:“两年里
忧世伤生”,有一种惶急的情绪,又忙着写《谈艺录》;他三十五岁生日诗里有一联:
“书癖钻窗蜂未出,诗情绕树鹊难安”,正是写这种兼顾不来的心境。那时候我们住在
钱家上海避难的大家庭里,包括钟书父亲一家和叔父一家。两家同住分炊,钟书的父亲
一直在外地,钟书的弟弟妹妹弟媳和侄儿女等已先后离开上海,只剩他母亲没走,还有
一个弟弟单身留在上海;所谓大家庭也只像个小家庭了。
以上我略叙钟书的经历、家庭背景和他撰写《围城》时的处境,为作者写个简介。
下面就要为《围城》做些注解。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
节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于,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
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
两人都读过《围城》,但是谁也没自认为方鸿渐,因为他们从未有方鸿渐的经历。钟书
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
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为一。许多读者以为他就是作者本
人。法国十九世纪小说《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娄拜曾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
那么,钱钟书照样可说:“方鸿渐,就是我。”不过还有许多男女角色都可说是钱钟书,
不光是方鸿渐一个。方鸿渐和钱钟书不过都是无锡人罢了,他们的经历远不相同。
我们乘法国邮船阿多士Ⅱ(Athos Ⅱ)回国,甲板上的情景和《围城》里写的很像,
包括法国警官和犹太女人调情,以及中国留学生打麻将等等。鲍小姐却纯是虚构。我们
出国时同船有一个富有曲线的南洋姑娘,船上的外国人对她大有兴趣,把她看作东方美
人。我们在牛津认识一个由未婚夫资助留学的女学生,听说很风流。牛津有个研究英国
语文的埃及女学生,皮肤黑黑的,我们两人都觉得她很美。鲍小姐是综合了东方美人、
风流未婚妻和埃及美人而抟捏出来的。钟书曾听到中国留学生在邮船上偷情的故事,小
说里的方鸿渐就受了鲍小姐的引诱。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小姐姓鲍。
苏小姐也是个复合体。她的相貌是经过美化的一个同学。她的心眼和感情属于另一
个;这人可一点不美。走单帮贩私货的又另是一人。苏小姐做的那首诗是钟书央我翻译
的,他嘱我不要翻得好,一般就行。苏小姐的丈夫是另一个同学,小说里乱点了鸳鸯谱。
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
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
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赵辛媚是由我们喜欢的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变大的,钟书为他加上了二十多岁年纪。
这孩子至今没有长成赵辛媚,当然也不可能有赵辛媚的经历。如果作者说:“方鸿渐,
就是我,”他准也会说:“赵辛媚,就是我。”
有两个不甚重要的人物有真人的影子,作者信手拈来,未加融化,因此那两位相识
都“对号入座”了。一位满不在乎,另一位听说很生气。钟书夸张了董斜川的一个方面,
未及其他。但董斜川的谈吐和诗句,并没有一言半语抄袭了现成,全都是捏造的。褚慎
明和他的影子并不对号。那个影子的真身比褚慎明更夸张些呢。有一次我和他同乘火车
从巴黎郊外进城,他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开列了少女选择丈夫的种种条件,如
相貌、年龄、学问、品性、家世等等共十七八项,逼我一一批分数,并排列先后。我知
道他的用意,也知道他的对象,所以小小翼翼地应付过去。他接着气呼呼地对我说:
“她们说他(指钟书)‘年少翩翩’,你倒说说,他‘翩翩’不‘翩翩’。”我应该厚
道些,老实告诉他,我初识钟书的时候,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
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可是我瞧他认为我该和他站在同一立场,就忍不住淘气
说:“我当然最觉得他‘翩翩’。”他听了怫然,半天不言语。后来我称赞他西装笔挺,
他惊喜说:“真的吗?我总觉得自己的衣服不挺,每星期洗熨一次也不如别人的挺。”
我肯定他衣服确实笔挺,他才高兴。其实,褚慎明也是个复合体,小说里的那杯牛奶是
另一人喝的。那人也是我们在巴黎时的同伴,他尚未结婚,曾对我们讲:他爱“天仙的
美”,不爱“妖精的美”。他的一个朋友却欣赏“妖精的美”,对一个牵狗的妓女大有
兴趣,想“叫一个局”,把那妓女请来同喝点什么谈谈话。有一晚,我们一群人同坐咖
啡馆,看见那个牵狗的妓女进另一家咖啡馆去了。“天仙美”的爱慕者对“妖精美”的
爱慕者自告奋勇说:“我给你去把她找来。”他去了好久不见回来,钟书说:“别给蜘
蛛精网在盘丝洞里了,我去救他吧。”钟书跑进那家咖啡馆,只见“天仙美”的爱慕者
独坐一桌,正在喝一杯很烫的牛奶,四围都是妓女,在窃窃笑他。钟书“救”了他回来。
从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说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该喝杯啤酒,不该喝牛奶。准是那
杯牛奶作崇,使钟书把褚慎明拉到饭馆去喝奶;那大堆的药品准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
牛奶生发出来的。
方遯翁也是个复合体。读者因为他是方鸿渐的父亲,就确定他是钟书的父亲,其实
方遯翁和他父亲只有几分相像。我和钟书订婚前后,钟书的父亲擅自拆看了我给钟书的
信,大为赞赏,直接给我写了一封信,郑重把钟书托付给我。这来很像方遯翁的作风。
我们沦陷在上海时,他来信说我“安贫乐道”,这也很像方遯翁的语气。可是,如说方
遯翁有二三分像他父亲,那么,更有四五分是像他叔父,还有几分是捏造,因为亲友间
常见到这类的封建家长。钟书的父亲和叔父都读过《围城》。他父亲莞尔而笑;他叔父
的表情我们没看见。我们夫妇常私下捉摸,他们俩是否觉得方遯翁和自己有相似之处。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
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方鸿渐
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小姐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
这些话都很对。可是他究竟没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话也就可释为聊以自慰的话。
至于点金银行的行长,“我你他”小姐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见的无锡商人,我
不再一一注释。
我爱读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三闾大学旅途上的一段。我没和钟书同到湖南去,
可是他同行的五人我全认识,没一人和小说里的五人相似,连一丝影儿都没有。王美玉
的卧房我倒见过:床上大红绸面的被子,叠在床里边;桌上大圆镜子,一个女人脱了鞋
坐在床边上,旁边煎着大半脸盆的鸦片。那是我在上海寻找住房时看见的,向钟书形容
过。我在清华做学生的时期,春假结伴旅游,夜宿荒村,睡在铺干草的泥地上,入夜梦
魇,身下一个小娃娃直对我嚷:“压住了我的红棉袄”,一面用手推我,却推不动。那
番梦魇,我曾和钟书讲过。蛆叫“肉芽”,我也曾当作新鲜事告诉钟书。钟书到湖南去,
一路上都有诗寄我。他和旅伴游雪窦山,有纪游诗五古四首,我很喜欢第二第三首,我
不妨抄下,作为真人实事和小说的对照。
天风吹海水,屹立作山势;浪头飞碎白,积雪疑几世。我常观乎山,起伏有水
致;蜿蜒若没骨,皱具波涛意。乃知水与山,思各出其位,譬如豪杰人,异量美能备。
固哉鲁中叟,祗解别位智。
山容太古静,而中藏瀑布,不舍昼夜流,得雨势更怒。辛酸亦有泪,贮胸敢倾吐;
略似此山然,外勿改其度。相契默无言,远役喜一晤。微恨多游踪,藏焉未为固。衷曲
莫浪陈,悠悠彼行路。
小说里只提到游雪窦山,一字未及游山的情景。游山的自是游山的人,方鸿渐、李
梅亭等正忙着和王美玉打交道呢。足见可捏造的事丰富得很,实事尽可抛开,而且实事
也挤不进这个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途遇寡妇也有些影子。钟书有一位朋友是忠厚长者,旅途上碰到一个自称落
难的寡妇;那位朋友资助了她,后来知道是上当。我有个同学绰号“风流寡妇”,我曾
向钟书形容她临睡洗去脂粉,脸上眉眼口鼻都没有了。大约这两件不相干的事凑出来一
个苏州寡妇,再碰上李梅亭,就生出“倷是好人”等等妙语奇文。
证处厚的夫人使我记起我们在上海一个邮局里看见的女职员。她头发枯黄,脸色苍
白,眼睛斜撇向上,穿一件浅紫色麻纱旗袍。我曾和钟书讲究,如果她皮肤白腻而头发
细软乌黑,浅紫的麻纱旗袍换成线条柔软的深紫色绸旗袍,可以变成一个美人。汪太太
正是这样一位美人,我见了似曾相识。
范小姐、刘小姐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绍。孙柔嘉虽然跟着方鸿渐同到
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却从未见过。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
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她受过高等教育,
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方鸿渐
“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
内外。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从城外挤入城里,又从城里挤出城外。她最大的成功是
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她和方鸿渐是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
型的大妇。孙柔嘉聪明可喜的一点是能画出汪太太的“扼要”:十点红指甲,一张红嘴
唇。一个年轻女子对自己又羡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会有这种尖刻。但这点聪明还是钟
书赋与她的。钟书惯会抓住这类“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个人声音里的“扼要”,由
声音辨别说话的人,尽管是从未识面的人。
也许我正像堂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斫得七零八
落,满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
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出
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
穿你的西洋镜”。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
可能我和堂吉诃德一样,做了非常扫兴的事。不过,我相信,这来可以说明《围城》
和真人实事的关系。
二 写《围城》的钱钟书
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从小时候起。
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据钱家的“坟上风文”,不
旺长房旺小房;长房往往没有子息,便有,也没出息,伯父就是“没出息”的长子。他
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二伯父早亡,他父亲行二,叔父行四,两人是同胞双生,钟书
是长孙,出嗣给长房。伯父为钟书连夜冒雨到乡间物色得一个壮健的农妇;她是寡妇,
遗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现成的好奶妈(钟书称为“姆妈”)。姆妈一辈于帮在钱家,中
年以后,每年要呆呆的发一阵子呆,家里人背后称为“痴姆妈”。她在钟书结婚前特地
买了一只翡翠镶金戒指,准备送我做见面礼。有人哄她那是假货,把戒指骗去,姆妈气
得大发疯,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终没见到她。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输亲兄弟。亲兄弟、堂兄弟共十人,钟
书居长。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
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
的奶,有“痴气”。我们无锡人所谓“痴”,包括很多意义:疯、傻、憨、稚气、呆气、
淘气等等。他父母有时说他“痴颠不拉”、“痴舞作法”、“呒著呒落”(“著三不著
两”的意思——我不知正确的文字,只按乡音写)。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
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也许钟书的“痴
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我曾看过他们家的旧照片。他的弟弟都精精壮壮,
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怜相。想来那时候的“痴气”只是稚气、呆气,还不
会淘气呢。
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来一
部《常州先哲丛书》,伯父已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可是周岁有了“钟书”
这个学名,“仰先”就成为小名,叫作“阿先”。但“先儿”、“先哥”好像“亡儿”、
“亡兄”,“先”字又改为“宣”,他父亲仍叫他“阿先”。(他父亲把钟书写的家信
一张张帖在本子上,有厚厚许多本,亲手帖上题签“先儿家书(一)(二)
(三)……”;我还看到过那些本子和上面贴的信。)伯父去世后,他父亲因钟书爱胡
说乱道,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说话的意思。钟书对我说:“其实我喜欢‘哲良’,
又哲又良——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伯伯给我写在练习簿上的‘哲良’。”这也许因为
他思念伯父的缘故。我觉得他确是又哲又良,不过他“痴气”盎然的胡说乱道,常使他
不哲不良——假如淘气也可算不良。“默存”这个号显然没有起克制作用。
伯父“没出息”,不得父母欢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伯母娘家是江阴富户,做颜
料商发财的,有七八只运货的大船。钟书的祖母娘家是石塘湾孙家,官僚地主,一方之
霸。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响了父子的感情。伯父中了秀才回家,进门就挨他父亲一顿
打,说是“杀杀他的势气”;因为钟书的祖父虽然有两个中举的哥哥,他自己也不过是
个秀才。钟书不到一岁,祖母就去世了。祖父始终不喜欢大儿子,钟书也是不得宠的孙
子。
钟书四岁(我纪年都用虚岁,因为钟书只记得虚岁,而钟书是阳历十一月下旬生的,
所以周岁当减一岁或二岁)由伯父教他识字。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伯父
上茶馆,听说书,钟书都跟去。他父亲不便干涉,又怕惯坏了孩子,只好建议及早把孩
子送入小学。钟书六岁入秦氏小学。现在他看到人家大讲“比较文学”,就记起小学里
造句:“狗比猫大,牛比羊大”;有个同学比来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
挨了老师一顿骂。他上学不到半年,生了一场病,伯父舍不得他上学,借此让他停学在
家。他七岁,和比他小半岁的常弟钟韩同在亲戚家的私塾附学,他念《毛诗》,钟韩念
《尔雅》。但附学不便,一年后他和钟韩都在家由伯父教。伯父对钟书的父亲和叔父说:
“你们两兄弟都是我启蒙的,我还教不了他们?”父亲和叔父当然不敢反对。
其实钟书的父亲是由一位族兄启蒙的。祖父认为钟书的父亲笨,叔父聪明,而伯父
的文笔不顶好。叔父反正聪明,由伯父教也无妨;父亲笨,得请一位文理较好的族兄来
教。那位族兄严厉得很,钟书的父亲挨了不知多少顿痛打。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
祖父,让两个弟弟都由他教。钟书的父亲挨了族兄的痛打一点不抱怨,却别有领会。他
告诉钟书:“不知怎么的,有一天忽然给打得豁然开通了。”
钟书和钟韩跟伯父读书,只在下午上课。他父亲和叔父都有职业,家务由伯父经管。
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料理杂务,或和熟人聊天。钟书总跟着去。伯父化一个铜
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据钟书比给我看,那个酥饼有饭碗口大小,不知是真有那么大,
还是小儿心目中的饼大);又化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家里
的小说只有《西游记》、《水浒》、《三国演义》等正经小说。钟书在家里已开始囫囵
吞枣地阅读这类小说,把“同呆 子”读如“岂子”,也不知《西游记》里的“呆子”
就是猪八戒。书摊上租来的《说唐》、《济公传》、《七侠五义》之类是不登大雅的,
家里不藏。钟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直到伯父叫他回家。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
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李元霸或裴元庆或杨林(我记不清)一锤子把对手的枪打得弯弯
曲曲等等。他纳闷儿的是,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关公若进了《说唐》,他的
青龙堰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敌得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锤头子;李元霸若进了
《西游记》,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我们在牛津时,他和我讲哪条好汉
使哪种兵器,重多少斤,历历如数家珍)。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却
连阿拉伯数字的1、2、3都不认识。钟韩下学回家有自己的父亲教,伯父和钟书却是
“老鼠哥哥同年伴儿”。伯父用绳子从高处挂下一团棉花,教钟书上、下、左、右打那
四棉花,说是打“棉花拳”,可以练软功。伯父爱喝两口酒。他手里没多少钱,只能买
些便宜的熟食如酱猪舌之类下酒,哄钟书那是“龙肝凤髓”,钟书觉得其味无穷。至今
他喜欢用这类名称,譬如洋火腿在我家总称为“老虎肉”。他父亲不敢得罪哥哥,只好
伺机把钟书抓去教他数学;教不会,发狠要打又怕哥哥听见,只好拧肉,不许钟书哭。
钟书身上一块青、一块紫,晚上脱掉衣服,伯父发现了不免心疼气恼。钟书和我讲起旧
事,对父亲的着急不胜同情,对伯父的气恼也不胜同情,对自己的忍痛不敢哭当然也同
情,但回忆中只觉得滑稽又可怜。我笑说:痛打也许能打得“豁然开通”,拧,大约是
把窍门拧塞了。钟书考大学,数学只考得十五分。
钟书小时候最乐的事是跟伯母回江阴的娘家去;伯父也同去(堂姊已出嫁)。他们
往往一住一两个月。伯母家有个大庄园,钟书成天跟着庄客四处田野里闲逛。他常和我
讲田野的景色。一次大雷雨后,河边树上挂下一条大绿蛇,据说是天雷打死的。伯母娘
家全家老少都抽大烟,后来伯父也抽上了。钟书往往半夜醒来,跟着伯父伯母吃半夜餐。
当时快乐得很,回无锡的时候,吃足玩够,还穿着外婆家给做的新衣。可是一回家他就
担忧,知道父亲要盘问功课,少不了挨打。父亲不敢当着哥哥管教钟书,可是抓到机会,
就着实管教,因为钟书不但荒了功课,还养成不少坏习气,如晚起晚睡、贪吃贪玩等。
一九一九年秋天,我家由北京回无锡。我父母不想住老家,要另找房子。亲友介绍
了一处,我父母去看房子,带了我同去。钟书家当时正租居那所房子。那是我第一次上
他们钱家的门,只是那时两家并不相识。我记得母亲说,住在那房子里的一位女眷告诉
她,搬进以后,没离开过药罐儿。那所房子我家没看中;钱家虽然嫌房子阴暗,也没有
搬出。他们五年后才搬入七尺场他们家自建的新屋。我记不起那次看见了什么样的房子、
或遇见了什么人,只记得门口下车的地方很空旷,有两棵大树;很高的白粉墙,粉墙高
处有一个个砌着镂空花的方窗洞。钟书说我记忆不错,还补充说,门前有个大照墙,照
墙后有一条河从门前流过。他说,和我母亲说话的大约是婶母,因为叔父婶母住在最外
一进房子里,伯父伯母和他住中间一进,他父母亲伺奉祖父住最后一进。
我女儿取笑说:“爸爸那时候不知在哪儿淘气呢。假如那时候爸爸看见妈妈那样的
女孩子,准抠些鼻牛来弹她。”钟书因此记起旧事说,有个女裁缝常带着个女儿到他家
去做活;女儿名宝宝,长得不错,比他大两三岁。他和钟韩一次抓住宝宝,把她按在大
厅隔扇上,钟韩拿一把削铅笔的小脚刀作势刺她。宝宝大哭大叫,由大人救援得免。兄
弟俩觉得这番胜利当立碑纪念,就在隔肩上刻了“刺宝宝处”四个字。钟韩手巧,能刻
字,但那四个字未经简化,刻来煞是费事。这大概是顽童刚开始“知慕少艾”的典型表
现。后来房子退租的时候,房主提出赔偿损失,其中一项就是隔扇上刻的那四个不成形
的字,另一项是钟书一人干的坏事,他在后园“挖人参”,把一棵玉兰树的根刨伤,那
棵树半枯了。
钟书十一岁,和钟韩同考取东林小学一年级,那是四年制的高等小学。就在那年秋
天,伯父去世。钟书还未放学,经家人召回,一路哭着赶回家去,哭叫“伯伯”,伯父
已不省人事。这是他
Ⅳ 大电影之数百亿中的一个片段
先片子一开头一只鸽子在飞,然后被弹弓打中,这是模仿一部06年的动画片《战鸽总动员》
再到它的一片羽毛在空中慢慢飘落,镜头转到一个长凳上坐着两人,(其中一个是曾志伟),这里是模仿经典电影《阿甘正传》里的经典片段
再到出现"大电影"三个字,这里有模仿(周星驰)的《功夫》
然后出现有韩国歌曲,还有枪战这段,模仿由(全智贤)主演的电影《雏菊》
再到(曾志伟)也就是片中的(老豆)的那段讲话,模仿电影<无间道>
(曾志伟)在片中饰演的人真名叫(安德森)这是为后面做铺垫。因为在电影《黑客帝国》中的(史密斯探员)称呼 (尼奥) 为“安德森”
然后女主角的出场,穿着旗袍在小巷里,还有穿着西服靠墙站着的男的,这是模仿电影《花样年华》由(张漫玉和梁朝伟)主演的
再到后面餐馆里两个人在拔鸽子毛,边拔还边唱那段,有模仿前一阵在网上很红的"后舍男孩"
接下来在餐馆里老豆女儿碰到电影演员小潘回忆他的一部电影片段,那电影里男主角弄生日蛋糕,身前还有个小白狗那段,是模仿由(戴米 摩尔)主演的电影《人鬼情未了》,原片中是男主角抱着女主角在弄一个泥塑,而不是抱着狗弄蛋糕.
后面(老豆和小潘)在红灯前似乎要飙车比赛那段,有模仿电影《速度与激情》或是《头文字D》,因为那两片中都有类似场景.还有出现类似穿F1服装的人换车胎那里我个人感觉有模仿电影《车神》之意
还有也是在这段老豆回忆小潘的一部电影片段,那电影片段"什么天黑请闭眼,杀手杀人···"这是模仿由(王致文)主演的电影《天黑请闭眼》
后面有一个追逐戏"**追老豆"还出现了叼着烟的肥婆, 模仿电影《功夫》
在过了好一大段后,女主角和老豆 在一间小屋子里谈话,突然话音有变,那是模仿电影《无极》里由(陈红)演的“满神”
打拳的那段,是对 黄健翔在06年世界杯上意大利与澳大利亚的解说的 窜改
后面在停车场老豆 下跪那里应该是模仿《无间道》
后来到 要装修房子,招徕两伙包工队的,好象是黑社会要打架那段,还出现“南哥”的称呼,这是模仿电影《古惑仔》因为在那里由(郑伊健)演的一个大个叫“陈浩南”好多人称他为“南哥”
再到后面两个包工队头背靠背,吉他声响起,这是模仿由(李安)导演的有关同性恋题材的电影《断臂山》
后面晚上在雨中,两边走来两伙人,一边3个人,一边很多人打着伞,人人都戴着墨镜,这是模仿电影《黑客帝国》
那段从电视里往外爬人,确切的说应该是爬鬼,这是模仿电影《午夜凶铃》(有日本版和美国版的)
泉水出地下各个地方喷出来时,那有模仿动画片《冰河世纪2》之意
最后的那个“四面楚歌”在竹林里的,是模仿由(张艺谋)导演,(刘德华,金城武 章子怡)主演的《十面埋伏》
至于片子里有出现一些歌舞场面,说是模仿电影《如果爱》(张学友,周迅,金城武)主演的
不是是否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