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怎样认定
❷ 为什么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属法定加重情节;而军警人员抢劫反而算普通抢劫
因为刑法中有明确规定,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其特征之一是冒充,冒充的对象的军警人员。冒充是通过一些特殊的手段向被害人表明自己是军警人员的行为。其行为表现或者说手段方式包括穿着军警人员制服,出示假军警工作证件,口头宣称自己是军警工作人员,携带、出示枪支,警械等军警专业装备,驾驶安装军警号牌、警灯、警报灯军警专用标志的车辆。
如: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吴文华抢劫一案,其中一起犯罪事实吴文华伙同唐华敏、张建好、王新轩预谋后,窜至新蔡县棠村北,以公安干警的身份,拦截骑摩托车途经此处的安某某,将安某某所骑的西湖牌100型摩托车抢走,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4270.56元人民币。
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即是口头宣称自己为公安干警将被害人的摩托车抢走。在冒充军警的时候也会出现出示假的证件和警械等增加冒充的真实度或者直接采取实际行动进行抢夺。
如:在曹洪路、马林刚抢劫一案,被告人曹洪路、马林刚伙同王崇法经预谋、踩点,准备了假警官证、手铐、弹簧刀在天旺广场对被害人实施了抢劫。其出示了一下假警官证,用手铐将受害人的双手从背后拷住推上车。由马林刚看着被害人,其开车离开现场。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不仅口头宣称自己是警察,并且出示假警官证,使用手铐戒具,综合考虑足以达到依照常人标准,使被害人误以为是军警人员的标准。其冒充的行为相比单一的口头宣称,其真实度更高。
除了以上提到的几种外在表现形式,实务中也会遇到使用军械,军车的情况,此种情况由于军械的使用,被害人产生的畏惧和威慑心理更为强烈。
❸ 持刀凶徒在干警追逃下窜入法院,警方是如何将其制服的
持刀凶徒在干警追逃下窜入法院,警方凭着过硬的胆识和反应极快的手脚徒手制服了歹徒。
小编在视频网站刷到了一条视频,这种视频只有在电视上才敢演的,没想到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具体的情况是一位持刀的凶徒后面有一群干警在追着他,而他逃入了法院,最后被法院的法警给制服了。
原来这两名法警正好结束了实战化训练,在驾车回法院的路上看到警方在抓捕这位犯人,而这位犯人手里拿着一把大约40厘米的刀,一边逃跑一边砍路边的车,于是他们下车立马也加入了围捕,他们从警方那里借了两根警棍,快速的跑到了歹徒的后方,阻止歹徒逃入法庭因为法庭当时可能还有在庭审,如果歹徒进去就很有可能会劫持人质。他们把歹徒逼停在台阶前面,然后跟歹徒谈判,而这两名在歹徒后方的法警趁歹徒不注意的时候就扑向了他,然后把他抓获了。
❹ 公安中穿白色制服的是什么官
颜色的不同代表着等级的不同,只有正处级以上的警察才有资格穿白色的制服,穿上白色制服的警察,到最后一般都是处于指挥的位置上。掌握全局,及时做出明智指挥,那就是他们最重要的任务。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能够有资格穿上白色衬衫的警察,说明他们的级别很高,而能够穿上白色衬衫的警察,最低资格也要是正处级才行。也就是说,平常就算是县级以及乡级的公安局局长,都是不具备这样的资格的,需要做到市级公安局长的位置才行。
(4)丰城军警制服采购批发扩展阅读:
我国的警服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最终在1995年基本定型,95式警服在各方面已经非常的成熟。
肩章、领花、警号、臂章等应有尽有,已经与西方国家的警服非常接近。在《121大案》《燕赵刑警》《黑白大搏斗》等刑侦电视剧中,警察们穿的都是95式警服。
但这4种警服都有一个问题,由于采用了草绿色的设计,与陆军的制服颜色仍然很接近。对于那些不了解情况的人们,还是容易发生混淆。在世界各国中,大部分国家的警服都采用了藏青色或者黑色,例如日本、美国等国家,被称为海洋系警服。
还有一部分国家采用军绿色或者其他颜色的警服,例如法国、越南、俄罗斯等等,被称为大陆系警服。但这些类型警服的国家不多,为了与世界潮流接轨,同时解决军警制服过于接近的问题。在21世纪初期,警察队伍开始换发99式警服。
❺ 辅警说自己是警察去抢劫,是否是冒充军警抢劫
具体情况不明不好讲,从法律上讲,应该属于,因为其身份不属于警察,而冒充,属于加重处罚情节。
❻ 马建伟事件始末:连杀13人后,与军警对峙,后来怎样了
马建伟,黑龙江加格达奇持枪杀人案凶手。 1979年,他因为女友被领导介绍给了别人,就制造了一起报仇计划,共杀死13人。最后,由于军警的出动,马建伟身中20多枪而亡。
再后来,社会压力越来越大了,部队终于出动了,还有省里的人坐镇督导。除了有身手的特种兵外,还带来几条军犬,满街都是荷枪实弹的军警,在城内大搜捕。
马建伟却根本就没把这些放在眼里,再次走进了电影院,这次却被人发现了,他慌乱中跑进附近的一个二层小楼的招待所里,和军警展开了枪战,最后身中20多枪而亡。马建伟事件,让这个小城在好长一段时间都被笼罩在昏暗中。
❼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怎么认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了抢劫罪的八种加重处罚情形,其中包括冒充军警人员抢劫。但对于如何冒充、冒充行为应达到哪种程度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掌握不一。笔者认为,对于该加重处罚情形的认定须谨慎。
1.冒充军警的行为应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行为人主动亮明自己的军警人员身份、出示军警证件、身着军警服装、携带警械、驾驶军警车辆等形式。但并非行为人只要具有上述表现形式就一定构成冒充军警抢劫,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如其并非出于抢劫的目的,则不宜认定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否则将会导致客观归罪。
2.冒充军警的行为应达到使一般人能够相信其身份的程度。冒充军警抢劫与一般抢劫的差别在于前者同时还损害了军人警察的形象。若行为人仅用口头的方式冒充军警,且其演技拙劣、破绽百出,按照普通人的辨识能力可以识破,未能使一般人轻易相信,既没有构成一定的威胁程度,也未能损害军人警察的形象,其社会危害性与一般抢劫无异,此行为不宜认定为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3.冒充军警的行为不可简单地依据结果来认定。冒充行为存在被害人信与不信两种结果,对于该冒充行为的认定具有一定影响,但并非只要被害人识破了行为人的假军警身份,就一概不认定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假如行为人的伎俩高超,足以使一般人信以为真,而恰巧被具有军警专业知识的被害人轻易识破,虽然行为人冒充失败,但不可因此而不追究其责任,对此仍应认定为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加重处罚,否则将有违罪刑相适应原则。
❽ 卖军警现役迷彩服犯法吗
穿着和销售现役军警制服属违法行为,但退役的制服(不包括徽章)可以买卖和穿着。
❾ 制服的介绍
制服可以创立品牌形象也还可以增强部门之间的凝聚力,使企业内部更好的划分部门的职责,制服可以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让人心情愉快,又是公司实力的象征,有利于客户记住本公司,能提高销售业绩,制服还能体现企业,机构,组织的权威性,最能体现这一点是国家政府机构人员的制服,如工商税务,政检法部门,军警人员的制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