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制服中的角色有哪些
制服穿着标准:
一、医务人员制服穿着标准:
1、医生---女:穿白大褂(如穿长裙不能外露在白大褂外,不能穿7分裤),单鞋(颜色不可太鲜艳,以白色为主,不可穿球鞋、拖鞋、高靴、露指鞋;高跟鞋不能发出响声);
男:穿白大褂,皮鞋。
2、麻醉科医生---女:穿麻醉科制服,单鞋(颜色不可太鲜艳,以黑色为主,不可穿球鞋、拖鞋、高靴;高跟鞋不能发出响声);
男:穿麻醉科制服,皮鞋。
3、护士---穿护士制服,护士鞋。
4、助产士---穿助产士制服,护士鞋。
5、手术室护士---穿手术护士制服,护士鞋。
6、检验科员工---女:穿检验科制服,单鞋(颜色不可太鲜艳,以黑色为主,不可穿球鞋、拖鞋、高靴;高跟鞋不能发出响声);
男:穿检验科制服,皮鞋。
7、药房员工---穿药房制服,单鞋不可穿球鞋、拖鞋、高靴;高跟鞋不能发出响
声)。
备注:夏装制服里面不可穿戴帽子,高领,长袖的衣服;冬装制服里面不可穿戴帽子,毛领的衣服;制服统一佩戴工作牌(新生儿科护士除外)。
二、非医务人员制服穿着标准:
1、客服(准爸妈客服、经营人员、国际部客服/主管、管家部主管、导医)、收费员:穿部门制服,黑色单鞋(不可穿球鞋、拖鞋、高靴;高跟鞋不能发出响声)。夏装制服穿肉色丝袜;冬装大衣制服穿黑色丝袜或黑色长裤。
3、母婴护理师:穿母婴护理师制服,黑色单鞋(不可穿球鞋、高靴、高跟鞋)
4、保安:穿保安制服,皮鞋。
5、其他需穿制服的非医护人员:需统一穿上部门制服,鞋(不可穿球鞋、拖鞋、高靴,高跟鞋)。
备注:制服统一佩戴工作牌(母婴护理师除外)。
三、品牌部、市场部及行政后勤人员穿着标准:
1、周一至周五须穿偏正式的服装,周六日可穿休闲一点的服装(但不可穿低领衫、超短裙、背心)。
2、统一佩戴工作牌。
⑵ 工作服的作用
工作服
同一岗位不同身份、性别等等。针对性的设计不同点归纳为什么人穿、穿用时间、穿用地点、为何穿、穿什么。
什么人穿,在狭义上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到自己供职的地点去工作或从事公务活动的一部分人,在广义上是指较为不明确的被分后的一部分消费群。这里的“人“在工作服上表现为一个群体.一个部分.一个阶层,其工作特性.个人与群体风格.生理与心理需求.政治经济地位.文化素养等,至于设计要求具体而各异。时间与地点则是职业的大环境与小环境因素,时间有春夏秋冬,白天与夜晚之别,地点则表现为地域性的大环境与具体工作时的小环境。
经济性
除了少数价格贵的工作服,如特定的礼仪服.特种服外,大多数要求其具有合理的价格性能比,即与设计选用的面料档次.款式复杂程度.工艺制作难度等方面综合相比。
在同等的美感与功能前提下,设计工作服要尽可能降低成本,从款式、材料、制作的难易、服装的结构等细处着眼。
审美性
工作服的审美性由服装的精神性这一共性决定。工作服因方便工作而制作。在审美性上的制作工艺尤为重要。
工作服的作用
工作服可以根据自己的公司情况,选定款式面料如:建筑公司,应该选用耐磨性面料;电子公司,应该选用防静电面料。
工作服在定制时就应该选好面料,选好适合自己公司的服装,才能达到最佳是实用性。
⑶ 法律规定哪些执法部分必须统一制服
军队,武警部队,警察(公安、国安、司法、监狱、海关缉私、各部属公安),海关,税务,以及工商、卫生检疫、城管、绿化管理、市容监察、路政、港务等政府行政机关下属执法队都需要统一制服。
一、执法部门的释义:
指的是通过政府确定的职能配置具体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某种执法职责的部门。
一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的授权组织,如邮政局、烟草专卖局等;另一种是隶属于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如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植物检疫机构、动物检疫机构等。二是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
一般指行政执法:
1、公安部门有:国保、治安、出入境、巡警、交管、消防、边防、网监。交通部门有:公路、水路、海上、港口。
2、文化部门有:市场,互联网络,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林业部门,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广电部门,海关部门,计生部门,安监部门。
3、气象部门:防雷,卫生部门,防疫。
4、建设部门:城管,物价部门,质监部门,药监部门,烟草部门等。
二、行政执法的含义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履行国际条约时所采取的具体办法和步骤。
是为了保证行政法规的有效执行,而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的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
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
3、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
⑷ 精明上司,如何制服棘手下属
/■职场情感指南/ 棘手下属类型一:高傲型 ◎特征 自认为能力超凡,不服上司管理。 ◎个案 姚影站在林晓面前时,是用眼角上下打量林晓的。林晓明白姚影的傲气,况且自己还比姚影小两岁,她“不服气”是理所当然的。 林晓给姚影布置的第一个任务,是给目前效力的杂志写一份推广书。在商量如何操作时,姚影处处针对林晓。 其实,林晓完全可以以部门主管的身份批评姚影的工作态度,但林晓希望以自己的能力和真诚感化姚影,但最终林晓发现,她留有余地的做法不仅没有赢得姚影的认可,反而让姚影对自己的态度变得更加不屑。 ◎建议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当即与姚影进行一次严肃的私下谈话,有理有据地指出她的工作偏差。并且要明确地告诉她:自己会对她的承诺进行考察监督,并会将惩罚付诸行动。 ◎技巧 1.谈话时务必要以冷静的态度提出具体又确凿的依据,让对方心服口服。 2.绝对不要在谈话中掺杂个人的感情因素。否则,像姚影这种目中无人的人,很容易产生激烈的反弹与不满。棘手下属类型二:是非型 ◎特征 以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为己任。 ◎个案 陈蕾没想到,这几个月公司人心涣散、怨声载道,全都归咎于财务主管常艺。因为公司接连接了5个大项目来做,员工们非常辛苦,陈蕾一直都想给做出成绩和身兼多职的员工增加工资,但一直因为会议、检查、出差不断,这个事就被搁置起来。 直到几个员工集体来找她理论,陈蕾才知道,原来并不是员工们没有申请,而是这些申请到了常艺那一关就自动被拒绝。而且当这些员工问常艺为什么申请没有被批准时,常艺还信口开河地宣称,是总经理拒绝给员工加薪。 ◎建议 对这种讨厌的“大嘴巴”,作为总经理的陈蕾绝不应该听之任之,而应该毫不犹豫地给以谴责,并要长时间地关注其言行,如若再犯,一定要按照公司的奖惩制度处理,绝不手软。 ◎技巧 1.给她增加一些工作量,以减少她闲聊的时间。 2.重新给她找个正直能干的搭档,既给她树立了榜样,又改变了她的听众群。棘手下属类型三:涣散型 ◎特征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缺乏团队精神。 ◎个案 最近让广告公司设计部总监艾萌老头痛的,是下属蔡思杰。作为设计部的骨干,蔡思杰对工作却越来越缺乏主动性,还经常在办公室说些荤段子,把办公室弄得像个开心茶房。而且艾萌交给他的工作,总会留个小尾巴,出现了问题就推到别人身上。为了打击蔡思杰的嚣张,艾萌曾经再招了一位设计师,并指定让蔡思杰来培训,以暗示他位置的岌岌可危。但蔡思杰的能力确实优秀,不是一般的设计师能比的,最后,艾萌还是不得不留下他。 ◎建议 面对这种下属,上司也就不要只管自己的分内事了,充电学习蔡思杰负责的工作部分,并确保熟悉中间的一切要领。那么下次,他再留尾巴还想推脱责任的时候,你就可以有理有节地细诉他所有失误,让他哑口无言,顺理成章地要求他承担因为自己的失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 ◎技巧 无论多有能力的员工,如果一再警告均视为耳旁风的话,就一定要解雇他。不过,一定要给他一个合理的交待和理由,以免给其他同事留下公司无故解雇员工的印象,或对下属造成不安全和不稳定感。精明地对待下属 不止一位当主管的朋友有这样的抱怨:对职场挑战和工作压力我一点也不怕,担心的倒是平时笑脸相对的下属,是否能和自己一起把事情做得有声有色。 是的,上司和下属不和是职场老问题。当下属的表现影响了部门整体业绩和员工士气时,许多主管往往会感到力不从心。 在国外流行“人性化管理”的今天,成功的职场管理者往往更愿意以一种宽容的态度来感化他们的下属。 可是,这种方法并不适用于每一种类型的下属。针对前面提到的几类人,这样的管理往往会让他们误以为你不在意他们,或者怕了他们。所以反而令他们忽视了你的要求,无视你的存在,从而使你所制定的工作计划停滞或搁浅。 所以,在对待人的问题上,各位上司一定要把工作上的精明和能力拿出来,让这些棘手下属心服口服的同时,也不失主管的身份和魅力。
⑸ 五星级酒店制服房主管的工资多少一个月
至少有57千。 吧
⑹ 问一下物业保安主管穿什么样的服装适合呀
坐办公室的主管,穿西服。
参与秩序维护工作的主管,穿保安制服。
⑺ 中国警察制服有几种
2000年10月1日至今,现在中国警察只有99制服。2005年,公安部又宣传将99式警服的铁灰色衬衫换成浅清蓝色衬衫。
警察制服分为春秋常服和冬常服两种。颜色为藏青色或藏蓝色,西服款式,内配有衬衫和领带,交、巡警衬衫采用浅蓝色,普通民警衬衫采用铁灰色(2005年以后警监已下都为浅蓝色),高级警官衬衫采用白色。
高级警官、交巡警领带颜色为蓝色,其他警种的领带为银灰色(2005年以后为藏蓝色)。西服裤,皮鞋。男警察戴大檐帽,女警察戴卷檐帽(夏季时为凉帽)。
在99式警服之前中国人民警察共进行过7次换装,但是由于在颜色,制式,款式等方面多与军服相像,特别是55、66、72、89式警服与解放军55、65、74、87式军服无论在颜色还是在款式上都很像,这也就给民众带来了对军人和警察的混淆。
自1989年中国人民警察装备89式警服以后,由于警服颜色问题使得警服和陆军军服难以辨认清楚,极易混淆。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人民警察进行了一次重大服装改革。1999年1月29日,公安部开始进行新式警服改革的研究。经过近半年的研究,1999年7月,公安部和财政部向中央递交《关于改革人民警察服装和警衔标志的请示》,得到中央批准。1999年7月27日,警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将新式警服定名为99式警服。
为圆满完成这次警服改革和换装工作,经国务院批准,从1999年9月至2000年4月,99式警服在深圳、大连、哈尔滨组织试穿。2000年10月1日至2001年,中国人民警察陆续换发99式警服。
(7)主管制服扩展阅读:
1、50式警服:新中国第一代警服。50式警服分男干部服、一般人民警察服和女警服3种,戴大檐帽。新中国警察最初由解放军部队改编而来,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可以从50式警服上看出与50式军服的深厚关系。
2、55式警服:1953年,公安部设计了人民警察55式制服。55式警服分男、女装2种。55式警服已经体现出警察自己的特点,比如衣领边缘的牙线滚边,后来深入人心的白色警服也已经出现。
3、58式警服:基本与55式警服相同,取消胸章,增加领章。这一时期的警服更加体现了制式化与正规化的特点。白颜色的警服在1959年拍摄的《今天我休息》等一系列电影中颇为上镜。
4、66式警服:警服制式、技术规格和质量与解放军相同,各警种通用。66式警服与65式军服一样,体现了当时国内激进政治思维对军警被服设计的影响,66式警服与军服在远距离上几乎难以分辨。
5、72式警服:72式警服标志符号为帽徽、领章。帽徽为铝质圆形国徽图案。72式警服展现出警服的设计思路逐渐恢复正常,白色为主色调也是中国人民能广泛接受的警服形象。
6、83式警服:冬夏装全为橄榄色,裤子中缝镶红牙线,标志符号有帽徽、帽前线、领章。83式警服标识完整,警服进一步正规化,但是依然存在主色调绿色与军服难以区分的问题。
7、89式警服裤子:取消了两面三刀侧红裤线,红领章改为松枝衬托的红色盾牌领花。89式警服是83式警服的修改版,也是一代经典的警服,荧幕上89式警服的形象非常鲜明。
⑻ 精明上司,如何制服棘手下属
棘手下属类型一:高傲型◎特征自认为能力超凡,不服上司管理。 ◎个案姚影站在林晓面前时,是用眼角上下打量林晓的。林晓明白姚影的傲气,况且自己还比姚影小两岁,她“不服气”是理所当然的。 其实,林晓完全可以以部门主管的身份批评姚影的工作态度,但林晓希望以自己的能力和真诚感化姚影,但最终林晓发现,她留有余地的做法不仅没有赢得姚影的认可,反而让姚影对自己的态度变得更加不屑。 ◎建议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当即与姚影进行一次严肃的私下谈话,有理有据地指出她的工作偏差。并且要明确地告诉她:自己会对她的承诺进行考察监督,并会将惩罚付诸行动。 ◎技巧1.谈话时务必要以冷静的态度提出具体又确凿的依据,让对方心服口服。 2.绝对不要在谈话中掺杂个人的感情因素。否则,像姚影这种目中无人的人,很容易产生激烈的反弹与不满。 棘手下属类型二:是非型◎特征以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为己任。 ◎个案陈蕾没想到,这几个月公司人心涣散、怨声载道,全都归咎于财务主管常艺。因为公司接连接了5个大项目来做,员工们非常辛苦,陈蕾一直都想给做出成绩和身兼多职的员工增加工资,但一直因为会议、检查、出差不断,这个事就被搁置起来。 ◎建议对这种讨厌的“大嘴巴”,作为总经理的陈蕾绝不应该听之任之,而应该毫不犹豫地给以谴责,并要长时间地关注其言行,如若再犯,一定要按照公司的奖惩制度处理,绝不手软。 ◎技巧1.给她增加一些工作量,以减少她闲聊的时间。 2.重新给她找个正直能干的搭档,既给她树立了榜样,又改变了她的听众群。 棘手下属类型三:涣散型◎特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缺乏团队精神。 ◎个案最近让广告公司设计部总监艾萌老头痛的,是下属蔡思杰。作为设计部的骨干,蔡思杰对工作却越来越缺乏主动性,还经常在办公室说些荤段子,把办公室弄得像个开心茶房。而且艾萌交给他的工作,总会留个小尾巴,出现了问题就推到别人身上。为了打击蔡思杰的嚣张,艾萌曾经再招了一位设计师,并指定让蔡思杰来培训,以暗示他位置的岌岌可危。但蔡思杰的能力确实优秀,不是一般的设计师能比的,最后,艾萌还是不得不留下他。 ◎建议面对这种下属,上司也就不要只管自己的分内事了,充电学习蔡思杰负责的工作部分,并确保熟悉中间的一切要领。那么下次,他再留尾巴还想推脱责任的时候,你就可以有理有节地细诉他所有失误,让他哑口无言,顺理成章地要求他承担因为自己的失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 ◎技巧无论多有能力的员工,如果一再警告均视为耳旁风的话,就一定要解雇他。不过,一定要给他一个合理的交待和理由,以免给其他同事留下公司无故解雇员工的印象,或对下属造成不安全和不稳定感。 精明地对待下属 不止一位当主管的朋友有这样的抱怨:对职场挑战和工作压力我一点也不怕,担心的倒是平时笑脸相对的下属,是否能和自己一起把事情做得有声有色。 是的,上司和下属不和是职场老问题。当下属的表现影响了部门整体业绩和员工士气时,许多主管往往会感到力不从心。 在国外流行“人性化管理”的今天,成功的职场管理者往往更愿意以一种宽容的态度来感化他们的下属。 可是,这种方法并不适用于每一种类型的下属。针对前面提到的几类人,这样的管理往往会让他们误以为你不在意他们,或者怕了他们。所以反而令他们忽视了你的要求,无视你的存在,从而使你所制定的工作计划停滞或搁浅。 所以,在对待人的问题上,各位上司一定要把工作上的精明和能力拿出来,让这些棘手下属心服口服的同时,也不失主管的身份和魅力。
⑼ 遵守部队制服规定有哪些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军服管理,维护军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军服,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装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
第三条军服的制式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军服由军队军需主管部门负责监制。
第四条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企业(以下称军服承制企业)应当具备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必需的条件和能力,具有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资信,并符合军队军需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企业,经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查验,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列入军服承制企业备选名录。
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根据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任务,从军服承制企业备选名录中择优确定军服承制企业,与其签订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
第五条军服承制企业应当严格履行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品种、数量完成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任务,执行军服生产技术规范。
军服承制企业不得转让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或者军服生产技术规范,也不得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
军服承制企业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军服专用材料生产技术,不得泄露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数量、接收单位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各式军服 (19张)
第六条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中的试制品,经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检验合格的,作为制成品接收;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中的残次品,未经改制、染色等处理的,不得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军服生产中剩余的军服专用材料,应当按照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的要求,妥善保管或者移交。
第七条承运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企业,应当具备货物运输资质。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应当与其签订运输合同。承运企业应当严格履行运输合同,承运企业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运输的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数量、接收单位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八条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应当对军服承制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情况。
第九条 现役军人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军队有关规定可以穿着军服的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穿着军服。
军队警备执勤人员应当加强检查、纠察,及时纠正违法穿着军服的行为。
影视制作和文艺演出单位的演艺人员因扮演军人角色需要穿着军服的,应当遵守军队关于军服穿着的规定,不得损害军队和军人形象。非拍摄、演出时不得穿着军服。
第十条禁止买卖、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
禁止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
禁止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应当与军服有明显区别。
禁止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仿照军服样式、颜色制作的足以使公众视为军服的仿制品。
第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数额巨大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
(二)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
(三)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的行为时,可以查封、扣押涉嫌物品。
第十三条 军服承制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转让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或者生产技术规范,或者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
(二)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未经改制、染色等处理的军服、军服专用材料残次品的;
(三)未将军服生产中剩余的军服专用材料妥善保管、移交的。
具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军队军需主管部门应当将其从军服承制企业备选名录中除名,并不得再列入军服承制企业备选名录。
第十四条 军服承制企业的工作人员泄露军服专用材料生产技术,或者军服承制、承运企业的工作人员泄露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运输数量以及接收单位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十六条穿着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公务员和现役军人在军服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军装
现役军人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八条 对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获的军服仿制品的认定存在争议的,由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或者军分区(警备区)军需主管部门鉴定。
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没收的军服、军服专用材料,应当移交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或者军分区(警备区)军需主管部门;依法没收的军服仿制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行装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条本条例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