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对于夏目漱石的哥儿的人物分析
文雅的恋爱高手。
他的文,细腻,富有哲理,对于爱情的见解有足够的说服力。
是个浪漫主义作家。
㈡ 十年一品温如言的人物形象
男主角(别名:DJ YAN)
1981年7月出生于首都
外号:美人儿(辛达夷取的)
属相:猪
妻子:温衡
儿子:言齐,言净
女儿:言笨笨
爷爷:言勤
爸爸:言定邦
弟弟:言格
妹妹:温思尔
好友:温思莞、孙鹏、云在、陈倦、辛达夷
发小儿:温思莞、陆流、辛达夷、孙鹏(PS:发小儿和好友不是一个概念)
大舅子(妹夫):温思莞
情敌:顾飞白,云在
擅长:绘画、摄影、书法
车:酒红色法拉利(在后面出车祸报废了,最后因一幅画阿衡的画得了奖拿奖金又买了一辆.)
最爱的颜色:粉色、暖色
最爱的食物:排骨
建立帮派:排骨教
排骨教地位:排骨教教主
排骨教口号:言希教主大人一统江湖,千秋万代东方不败
书中摘要:
①而从开始到完结,言希那个傻瓜,一直都不明白,一切的一切只是属于她的秘密,饶是她早已把他从那般恣意毒舌美丽尖锐倔强脆弱的少年宠成这般风姿卓越高傲无敌流光溢彩的男人,萦绕舌尖轻轻默念,也不过一句——男孩,我的男孩。
②阿衡第二次看到言希时,她的男孩正坐在街角,混在一群老人中间,专心致志地低头啜着粗瓷碗盛着的乳白色豆汁,修长白皙的指扶着碗的边沿,在阳光下闪着淡淡紫色的黑发柔软地沿着额角自然垂落,恰恰遮住了侧颜,只露出高耸秀气的鼻梁,明明清楚得可以看到每一根微微上翘的细发,深蓝校服外套第一颗纽扣旁的乱线,他的面容却完全是一片空白。
③言希淡淡扫了思莞一眼,并不说话。
他穿着白色的鸭绒袄站在雪中,那雪色映了人面,少年黑发红唇,肤白若玉,煞是好看,只是神色冷淡。
④阿衡想要开玩笑说言希长得有三分姿色,可是,那一瞬间,恍然涌上心头的,却并非言希的容颜,少年时的容颜已经在时光中褪了色,她唯一还能记得的,就是少年生气时如同火焰一般生动美丽的姿态,在光影中,永恒,无论是哼着怎样的曲调,潇洒着哪般的潇洒,这一辈子,再难忘记。
她说——“EVE呀,你还记不记得言希生气的样子?”
怎么不记得?
辛达夷缩缩脖子。
她战战兢兢过她的日子,平平淡淡却充满了刺激。偶尔,会在储物柜中和癞蛤蟆大眼瞪小眼;偶尔,会在抽屉中看到被踩了脚印撕破的课本;再偶尔,别人玩闹时黑板擦会好死不死地砸到她的身上;再再偶尔,轮到她值日时地上的垃圾会比平常多出几倍······
但是,再刺激还是比不过言希的突然出现。
那一日,她正在做习题,教室中突然走进一个人,抬头之前,女同学们已经开始尖叫振奋,她扬头,蓝色校服,白色衬衣,长腿修长,黑发逆光,明眸淡然。
言希比辛达夷大一岁,跟思莞同岁,比辛达夷阿衡高一级。
阿衡之前听思莞嘀咕着,言希上一年旷课次数太多,一整年没学什么东西,言爷爷有心让他回高一重新改造。
可是,这来得也太突然了吧?
辛达夷看着,像是知情的,直冲言希乐,跟旁边的男生说得特自豪——“看见没,咱学校校花,我兄弟言希!”
言希校花之称,由来已久。刚上高中,就被只追每届校花的前学生会主席当成了女生,三天一封情书,五天一束玫瑰花,爱老虎油天天挂在嘴上。言希对他吼着“老子是男的!”,
那人却笑得特实在——“美人儿,走,咱现在就出柜!”
于是,校花之名坐实,无可撼动。
⑤那个少年,穿着紫红色的低领粗织线衣,左肩是黑色暗线勾出的拉长了线条的花簇,蔓过细琢的肩线,流畅辗转至背,抑制不住,明艳中的黑暗妖娆怒放。
他站在灯色中,背脊伶仃瘦弱却带着桀骜难折的孤傲倔强,颈微弯,双臂紧紧拥着灯下面容模糊的长发女孩,唇齿与怀中的人纠缠,从耳畔掠过的发墨色生艳,缓缓无意识地扫过白皙的颈,那一抹玉色,浸润在光影中,藏了香,馥饶,撩了人心。
⑥忽然,想起什么,开口提议——要不,要不DJ YAN你和我妹说说话,让她打起精神,她平时最喜欢你了。
言希皱眉,示意助理再去催,伸出细长的手,拿过小五的手机,轻轻开口——喂,您好,我是言希。
阿衡沉默了,听着言希的声音,嘴角不自觉地上翘,弯了远山眉。
言希没有听到对方的回答,加大音量——您还好吗,请回答我,我是言希。
阿衡唇角干涩,轻轻合上眼睛,小声说——我知道你是言希,真的,好吵。
言希愣了,所有的血液都冲到头皮,死死攥着手机,咬牙切齿——你说什么。
阿衡说——好久不见,言希。
指间,鼻子,嘴唇,好像都是冰的,只有眼角的泪,是烫的。
好久不见。
言希吸了一口气,面无表情,对着下面的听众鞠躬,淡淡开口——对不起,各位,今天到此结束。
转身,大步,朝着电梯走去。
那是一道冰凉的门,能看得清他的每一根发丝。
门里,门外。
他喊——阿衡。
那么大的声音。
阿衡轻轻抚着手栏站起身,双腿冰冷,已经没了知觉。
在黑暗中,四个方向,碰壁了,寻找,再一次触摸,抚到门的缝隙。
没有丝毫的微光乍泻。
她忽然,感到了绝望,奔涌而来的害怕溢满了每一滴血液。
她说,言希,我看不到你。
拍打着门,却再也无法,抑制情绪,带了狠重的哭腔。
言希,你在哪儿呀,我看不到你。
言希眼中瞬间掉落了泪水,双手使劲掰着门缝。
他说,乖,你乖,不要哭,再等一分钟,不,十秒钟。
手指卡在门缝中,着力,猛烈地撞击,是渗出了血的。
阿衡啪嗒,掉眼泪,抽噎的声音——言希,我很想你,很想很想,可是,我不敢想。
言希吼——谁他妈的不让你想了,老子杀了他。
模糊了双手的血液,顺着光滑的门镜滴下。
匆忙赶来的助理和修理工慌忙拉开他,言希攥着修理工的衣领,双眼满布血丝,冰冷开口——电梯里是我的命,你看着办吧。
那声音,像是来自地狱。
⑦“言希。”他看着她,言语淡淡,眉眼高傲,黑眸黑发,唇畔生花。
“温衡。”她笑了,眉目清澈,言语无害。那时,她终于有了确凿的名目喊他的名字。那时,他与她经历了无数次无心的相遇,终于相识。这相知,她不曾预期,他不曾费心。一个十六岁,差了六旬;一个十七岁,满了五月。正当年少。恰恰,狭路相逢。一场好戏。
⑧言希的手很凉,他感觉到那片温热,轻轻颤动着的,咕咚,吞了口口水,他望天,说,阿衡,我想亲你。
阿衡咬床单,暴走了,是你好吗你好吗你好吗……等等……你刚刚说……你想什么……言希眼睛弯了起来,轻轻吻她的眉心,眼睛,脸颊,唇角,最后,移到唇,缠绵悱恻,说我很好我很好我很好,亲爱的
⑨这还是个......人吗。
从哪里逃来的难民。
他的手心蹭破了皮,手粘连的只剩青筋和一层皮。
阿衡递过一块手帕,静静,黑眼珠,一分不错地看着他。
他接过手帕,嗅到淡淡的松香,手指却僵硬了起来。
她在大雾中说,你转过来。
平平静静,软软糯糯的中文。
那人动动唇角,迟疑许久,终究,还是,蹲在地上,挡住脸。
⑩她想要让言希,变得再坚强一些,不依靠任何人,走到她的身边。
可是,他却在害怕,害怕见到她。
他不敢依靠自己的双脚,走到她的身边,只因为,那些曾经遭遇过的伤痕累累。
有人轻轻推开虚掩的门。
那个瘦弱憔悴的大眼男人。
那么费力,一步一步,走到她的身边。
他蹲跪在她的床角,轻轻捧起她白皙的指,温暖的唇,吻了下去。
他说,阿衡,我饿了。 女主角
1983年1月10日上午11点35分出生于首都(同年阴历十二月二十八被自己的爷爷抱走,被送到阿衡奶奶的故乡乌水)
英文名:Winnie
丈夫:言希
儿子:言齐,言净
女儿:言笨笨
爷爷:温慕新
父亲:温安国
母亲:温氏蕴仪
弟弟:云在
哥哥:温思莞
前未婚夫:顾飞白(又名 小白)
好友:辛达夷、陈倦
小姑子:温思尔
小叔子:言格
排骨教地位:掌勺大厨
书中摘要:
①
“阿妈,我怎么长得不像你?”她曾经问过母亲。
“阿衡这样便好看。”母亲淡淡看着她笑“远山眉比柳叶眉贵气。”
阿衡长着远山眉,眼睛清秀温柔,看起来有些明净山水的味道。而云母长着典型的柳眉,江南女子娇美的风情。
②
阿衡听着呼啸而过的风声,觉得自己很累很累,不多时,再睁开眼时,已经坐在云家屋外。
她看到了熟悉的药炉子,看到了自己手上的旧蒲扇,那橘色的火光微微渺渺的,不灼人,不温暖,却似乎绵绵续续引了她的期冀,分不清时光的格度,家中的大狗阿黄乖乖地躺在她的脚旁,同她一样,停住了这世间所有的轮次转换,眼中仅余下这药炉,等着自己慢慢地被药香淹没。
这样过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妥。恒常与永久,不过一个药炉,一把蒲扇。
没有欲望,也就没有痛苦和伤心。
在这样庞大得带着惯性的真实中,她确定自己做着梦。可是,究竟她的药炉她的阿黄她的在在是梦,还是坐在火车窗前的这少年远在病房中伤心的思莞。
是梦?
这现实比梦境虚幻,这梦境比现实现实。
可,无论她怎样地在梦中惶恐着,在言希眼中,这女孩却确凿已经睡熟,切断了现实的思绪。
这女孩,睡时,依旧安安静静平凡的模样,不惹人烦,也不讨人喜欢。
③
阿衡照着言希的吩咐,走到梅树旁,是很尴尬的。
可是,拿人东西,腿自然容易软。
“再向前走两步,离树远一点。”少年拿着黑色的相机,半眯眼,看着镜头。
“哦。”阿衡吸吸鼻子,往旁边移了两步。
“再向前走两步。”
盘曲逶迤的树干,娇艳冰清的花瓣。
阿衡看着旁边那株刚开了的梅树,满头黑线,向前走了两步。
她在为一棵树做背影。
言希说我送给你那幅画你给我当背景模特好不好?
她点头说好呀好呀脸红紧张地想着哎呀呀自己原来漂亮得可以当言希的模特。
结果言希说一会儿给景物当背景你不用紧张装成路人甲就好。
哦。
“再向前走两大步。”少年捧着相机,继续下令。
一大步,两大步,阿衡数着,向前跨过。
有些像,小时候玩的跳房子。
“继续走。”少年的声音已经有些远。
她埋头向前走。
“行了行了,停!”他的声音,在风中微微鼓动,却听不清楚。
“不要回头。”他开口。
“你说什么?”她转身,回头,迷茫地看着远处少年蠕动的嘴。
那少年,站在风中,黑发红唇,笑颜明艳。
“咔”,时间定格。
1999年1月13日。
多年后的多年后,一副照片摆在展览大厅最不起眼的角落,落了灰的玻璃橱窗,朴实无华的少女,灰色的大衣,黑色的眸,温柔专注的凝视。
她做了满室华丽高贵色调的背景。
有许多慕名前来的年轻摄影师,看到这幅作品,大叹败笔。
言希一生天纵之才,却留了这么一副完全没有美感的作品。
言希那时,已老。
微笑着倾听小辈们诚恳的建议,他们要他撤去这败笔,他只是摇了头。
“为什么呢?”他们很年轻,所以有许多时光问为什么。
“她望着的人,是我。”言希笑,眉眼苍老到无法辨出前尘。只是,那眸光,深邃了,暗淡了。
④
遥远的十秒钟。
信号灯,终于,亮了起来。
叮铃。
那扇门,缓缓打开,似乎终于,消散了所有的时间的空间的距离。
那个姑娘,哭得像小花猫一般的他的姑娘,是,终究回到了他的怀抱中了的。
他抱住她,稀释了心底所有的凄凉和空虚,再也,无法放手。
狠狠地,如果揉入胸口,那该多好。
这是一块肉,心头上的,剜去,如何,不痛。
回来,如何,不痛。
⑤
“温衡,你这个贱人,装什么清高!每天缠着温思莞,给脸不要脸!”阿衡和思莞放学时,时常是一起回家的,可惜二人气质迥然,阿衡过于土气,即使同姓温,也没人朝兄妹这层想过。
阿衡垂了头,再抬起头时,认真开口——“你喜欢,温思莞,但又何苦,诋毁别人?既然是,女孩子,又怎么可以······说那么难听的······脏话?”
那女生撕了纸条,涨红了脸——“你以为自己是谁?教训我?也不看看自己,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的土包子!”
土包子,呵,大抵还是个一百年学不会京话的土包子。阿衡笑。对方却恼羞成怒,拽住了阿衡的衣服。“今天,你要是敢动温衡一下,本少就把你的手废了。”身后,是平平淡淡毫无情绪的声音,讨论天气的漫不经心的语气。
那女生惊呆了,看着突然出现的少年。阿衡轻轻回头,鼻翼扫到少年的衣领,淡淡的牛奶香味。“言希。”她微笑,可是,复又,突然又委屈了。阿衡在心中叹气。这可真是糟糕的情绪,是什么的开始,又是什么的终结。那少年,瘦削伶仃的样子,却把她护到了身后。他挑高了眉,大眼睛闪着冷冽的光,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对面的女生——“温思莞知道你这么欺负他的妹妹,碍着狗屁绅士风度,估计不会打你,但是少爷我不介意打女人。”
那女生脸瞬间变得苍白,看着阿衡,不可置信——“她是温思莞的妹妹?”言希冷笑——“她不是,你是?”随后,转身,走到了辛达夷面前,脚狠狠一踹,一声巨响,课桌翻倒在地。书,散落了一地。辛达夷站起身,有些心虚。少年望着他,乌黑漂亮的眸,藏了火焰一般的流光,嗓音冰凉的,有些刺骨,“辛达夷,你丫的每天看着温衡这么受欺负,觉得很有意思是不是?”
简介:和言希是一个院儿里长大的发小儿,家人只有辛爷爷,比言希小一岁,为人单纯善良。
生日:1983年除夕
英文名:EVE
喜欢的人:陈倦
外号:大姨妈
孩子:蒋水(领养)
排骨教地位:左护法
书中摘要:
①
当时,达夷都快三岁了,还不会说话,而言希,两岁的时候都会满大街地“叔叔帅帅阿姨美美”地骗糖吃了,三岁的时候飙高音基本接近高音家水准,虽然没一句在调上,但是,这已经深深刺痛了老辛那颗孱弱的老心脏,天天抱着辛达夷痛骂言氏祖孙,辛达夷听得津津有味,终于,三岁零三个月又零三天开了尊口,第一句话,张口就是“言希,你奶奶个熊!”
②
言希大大一笑,孩子气的天真——“我们大姨妈多白一孩子呀,哎哟哟你 瞅这张大脸白的跟拍了饺子面似的,怎么是非洲的,我刚才说错话了,不好意思哈兄弟。”“言希,我跟你拼了!”辛达夷涕泪横流,一张古铜色看不出一丝儿白的棱角分明英气的脸涨得红紫,撸了袖子,支棱着脑袋朝言希冲了过去。
③
辛达夷缩了脑袋,躲到一旁,讨好地看着言希——“阿希,我就说一句话,就一句话,说完,就走,成吗?”这语气,不似辛达夷平日的爷们儿调调,委实孩子气。言希摆摆手,翻了白眼,心中很是无力。辛达夷跑了过来,跑到阿衡和mary的课桌前,有些不好意思地揉了揉一头乱发,眯着眼,抬起猪头一般的脑袋,小心翼翼地看着mary,傻笑着开了口。“我好像有点想你了,陈倦。” 简介:与言希同岁的发小儿。心存执念,觉得言希是世界上最契合他的人,想要通过伤害言希把他永远留在自己身边。
喜欢的人:言希
外号:小菩萨,陆神仙
书中摘要:
①
那一日,几乎所有的朋友都到了。
很大的蛋糕,鲜艳怒放着向日葵,被他们当成了玩具,几乎全部,砸到了他的身上。
他笑得无辜而狡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着他们闹。
“言希,你还是和以前一样,不堪一击。”
清淡如流水的嗓音,大家转目,门外,站着一个少年,远远望去,像是一整块的和阗白玉。
细笔写意,流泽无暇。
“陆流。”陈倦怔了,站起来,放下手中甜腻的蛋糕,像个手足无措的孩子。
“好久不见。”那少年淡淡颔首,眸子看向众人,是微敛的古井潭水。
无喜色,无怒色,无不端持,无不和容。
陆流,这就是陆流?
这是阿衡第一次见到陆流。
②
阿衡记得很清楚,那天,陆流穿了一件墨绿色的T恤和有些发白的蓝色牛仔裤,头发没定型,软软的,会笑,笑起来能让人想起眉心一点朱砂的菩萨。 前女友:林弯弯
媳妇 :温思尔
爷爷:温慕新
父亲:温安国
母亲:温氏蕴仪
前“妹妹”:温思尔(如今是妻子)
亲妹妹:温衡
孩子:一对双胞胎
好友:辛达夷,陈倦,言希(嘿嘿,PS掉了陆流,本来就不是好友,对吧)
外甥:言宝宝又名娃哈哈以及小乖 言齐 言净
外甥女:言笨笨
排骨教地位:右护法
书中摘要:
①
思莞帮着她收拾东西,温家的人,住在言家,又算什么?
②
吃到半饱的时候,有人打了电话过来,思莞接了手机。99年的时候,所谓手机重量着实不讨喜,但在当时,算是稀罕物件,思莞他们对这个还算有兴趣,就央大人从免税出口货中挑了几个玩儿。接电话时,思莞是满面温柔和笑意,挂电话时,脸却已经变得铁青,抓起桌上的啤酒,整瓶地往下灌。大家面面相觑,连小虾都乖觉地放了筷子,大气都不敢出地看着思莞。“思莞,怎么了?”达夷沉不住气,皱眉问他。少年不答,又开了瓶啤酒,未等达夷夺下,瞬间灌了下去。要说起嘉士伯,度数撑死了也就是啤酒的水平,但喝酒最忌讳的就是没有章法地猛灌,这不,思莞的脸颊已经烧了起来。少年明亮的眸子带着隐忍气愤,不加掩饰地看着阿衡。他再去摸索第三瓶酒时,言希眼疾手快,抢了过去,沉了怒气——“你丫到底怎么了?!”他笑了,直直地望着阿衡,滚烫的泪水瞬间滑落,让人措手不及。“阿衡,你就这么恨尔尔,就这么容不下她吗?她到底碍着你什么了,又干过什么,值得让你这么对她?”阿衡张嘴,蠕动了,却发不出音节,于是,努力又努力,对着他微笑,悲伤而不安。“你为什么要骗尔尔在帽儿胡同等着你,你说一定会带她回家,然后安稳地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而尔尔……”思莞的声音已经哽咽——“在帽儿胡同等了你一天一夜,你知道她对我说什么吗?”什么,说了什么?阿衡冷却了全身的温度,却依旧带着虚弱的善意微笑着,只是喉中干涩得难受。“她说——哥,阿衡什么时候接我回家,我好想回家……”思莞几乎破嗓吼了出来,完全撕裂了的痛楚。“我从来没有期待你对尔尔抱有什么样的善意,甚至,我希望你能够恨她,这样,我会更加地良心愧疚,会更加倍地对你好,补偿你从小未得到过的亲情……”他知道她想要什么,可为什么,还要带着这样的恶意走入荒谬的偏差?思莞顿了嗓音,凝滞了许久,轻轻却残忍地开了口,“可是,温衡,这辈子,我从来没有比此刻更加地希望着,你不姓温!!!”
③
“欢迎你,云衡。”那双手的主人,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身材极是挺拔高挑,长着深深的酒窝,看着她,漾开俊俏清爽的笑容,右手打开车门,左手习惯礼貌地放在胸前,绅士一般可人的风度,微微贴近心脏的位置。“我是温思莞,爷爷让我接你回去。” 丈夫:温思莞
哥哥:言希
爷爷:言勤
爸爸:言定邦
孩子:一对双胞胎
嫂子:温衡
弟弟:言格
简介:任性的大小姐,会钢琴芭蕾讨好温家老少,开始十分讨厌温衡,最后关系融洽。一直喜欢温思莞,最终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书中摘要:
①
再睁开眼,身旁站着笑颜明丽的思尔,三步之遥。“阿衡,你在痴心妄想些什么?”她微笑轻语,歪头问她。只是这声音在夜风中,清冷而讽刺。阿衡抬头,起身,温和开口——“尔尔,夜里风凉,你身子弱,不要,站在风下。”转身,走到窗前,合了窗。窗外,月漫枝头,树影斑驳,映在窗上,缓缓无声息地前行。思尔无所谓地转身,嘲讽的语气——“你知我是什么模样,不必装得这么客气。今天,只是看在你姓温的份上,奉劝一句,不要再做白日梦。”阿衡敛眉——“多谢。”平静如水,温柔礼貌的模样。思尔关门,嗤笑——“真不知道你和思莞闹些什么,两个人,跟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样。”是呀,不知为了谁。而这个谁又不知为了什么人前人后两副肝肠。
②
阿衡再见到思尔,已经是五月份,天开始热的时候。这个女孩,依旧美丽高雅,但却不再温柔胆怯,娇嫩荏苒。阿衡一个人走在放学的路上,思尔,嬉笑着,有些粗鲁的动作,拍了她的肩。“阿衡,带钱没,借我花花。”她不再留着长长软软的长发,绞短了许多,人瘦了些,也黑了些,那张嘴张张合合,画得很红,很像喝了血。她对她说话时,不再温柔地敛着眉,挑了起来,充满了锐气。“尔尔?”她不确定,这是思尔。“别喊我这个名字。”这女孩厌恶地摆了手。指尖,是紫得晃眼的色泽。阿衡怔怔地看着她的手。她记得母亲无数次地说过,尔尔是她生平见过的最有钢琴天赋的孩子。那双玉手,天成无暇,多一分的装饰,都是亵渎。阿衡微微敛目,尴尬开口——“尔尔,这些日子,你好吗?”思尔笑得爽朗——“你呢?”阿衡思揣,是说好还是说不好,犹豫了半晌,点点头,认真开口——“一般。”思尔嗤笑——“都过这么久了,你还跟以前一样,呆得无可救药。”阿衡呵呵笑。“不说了,我有急事,你兜里应该有钱吧,先借我点儿。”思尔有些不耐烦了。“要多少,干什么?”阿衡边扒书包边问。“谢了!”阿衡刚掏出钱包,思尔便一手夺过。“至于干什么,不是你该管的,当然,你也管不着。”她扬扬手,转身,干净离去。
③
跑到胡同深处,阿衡叹了口气。她比任何时候都希望是自己的耳朵听错了,结果,真的,看到了——思尔。思尔,此刻缩在墙角,两个穿着流里流气染着黄发的青年嘴里说着不干不净的话,对着女孩动手动脚。“温思尔,你装什么正经,昨儿不是刚和我们蹦过迪吗,今儿怎么就装得不认识我们哥儿俩了!”其中一个捏住了思尔的下巴,调笑地开口。“滚开,我不认识你们!”思尔抗拒着,恐惧地看着对方,哭得嗓子都快破音了。“尔尔,这么晚了,怎么,不回家?”阿衡朗声,微笑看着思尔的方向。两人一愣,可能没想到这么偏僻的胡同竟然会有人。趁着两人回头的行当,思尔猛力挣脱了桎梏,跑到了阿衡身后,颤抖着身子。[4] 英文名字:Rosemary
外号:肉丝
习惯:异装癖( 高中时期)
喜欢的人:大姨妈(之前是陆流)
前男友:辛达夷,言希
好友:温衡
孩子:蒋墨(领养)
简介:从美国回来的男孩,是个GAY,开始喜欢着陆流,回国的目的是打败言希。达夷以为他是女孩而喜欢上了他,后来知道他是男生后转为相互讨厌,在后来他俩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成为了情侣,最后为了达夷而离开了。在新版番外中提到,和达夷约定,如果老了之后还爱着对方,就相伴一生。(因为两个人各自领养了一个小男孩,而小男孩刚好是一对兄弟,在言希的画展上相遇之后,作此约定。八年兄弟情。)
书中摘要:
①
班里生——从美利坚归来的华侨。阿衡看着讲台上的高挑少女,几乎着了迷。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她描述不来这女孩的长相,只是,望着她,极其无厘头地想起了吸铁石。阿衡望着大家的眼神,便知,他们同她一般,当了小铁钉,啾地被吸在这块石上。可是,比起看到言希,她觉得,似乎又少了点儿什么。“我是陈倦,刚从美国回来,大家喊我rosemary吧。”这女孩启唇一笑,眉眼像极了玫瑰,娇媚而暗生高贵。肉丝美丽……阿衡微汗,下意识转了眼睛。不出所料……后面的两个少年正两眼冒红心。“美人啊美人,嗷嗷,美人……”“肉丝,嘿嘿,肉丝,嘿嘿……”阿衡嘴角抽动,再抬眼,竟看到那少女站在眼前,颈上,系着玫瑰色的丝巾,鲜明而炫目,打了蝴蝶结,微垂肩头。“我可以坐在这里吗?”rosemary微笑,唇的弧度调了艳色。阿衡点头,愣愣地看着她。这女孩,长得真高……阿衡目测,少女约有一米八的个头,两条腿又直又长,标准的模特身材。mary秀秀气气地坐在座位上,开了口,声音有些沙哑低沉,但……很是好听——“你的名字?”“温衡。”阿衡微微一笑。
②
言希一直阴沉着脸,到了中午,扔了一句话——“陈倦,你有男朋友吗?”陈倦被吓了一跳,摇摇头。言希扬眉——“你觉得我怎么样,配得上你吗?辛达夷阿衡当时就傻到原地了。陈倦——“言希同学,你在开玩笑吗?”言希淡淡扫了她一眼——“老子从不对这种事开玩笑。”陈倦撩了凤眼,眉目带着玫瑰一般的冷冶——“言希,你很有自信我会答应你吗?”言希半边唇角漫舒,眸色明浅,耸耸肩——“你说呢?”陈倦低低笑开——“好吧,我无所谓。”[4] 外号:孙大鸟
爷爷:孙功
喜欢的人:言希
爱好:捏言希的脸
好友:温思莞 言希 辛达夷 陆流
目标:整垮陆流
书中摘要:
①
我告诉他,地球能听到人的愿望,你只要说,念叨得多了,总有一天,它会完成你的心愿。
他说,妈的,如果可以,能不能麻烦这个球把老子的宝宝送回来。
我想了想,笑了,捏捏他的脸,说可以。
②
我对他说,地球已经满足了你的心愿,言希。
我喊他的名字,从没有一天如这一日,如此坦然,如此温柔。
从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你就在看同一本书。
她问,书名是什么。
我翻了翻扉页,哦,我爱你。
书名是,我爱你。
你永远不会知道的我爱你。
㈢ 《朝花夕拾》的主要人物介绍,有谁知道
《朝花夕拾》各篇以记人为主者有三,即《阿长与〈山海经〉》《藤野先生》和《范爱农》。《藤野先生》记师恩,《范爱农》记友情,本文记的则是作者儿时的保姆,无姓无名、青年守寡、却给予了儿时作者深情关爱的长妈妈。作者抓住几个主要事件,描述了从厌她、烦她、恨她到最后敬她的全过程。
记人之作最忌事无巨细写成一篇流水账,最怕把人物的鲜明性格淹没在一般性的叙述之中。本篇在繁简取舍方面极见功力。长妈妈的姓名、经历,鲜为人知,便用三言五语带过。长妈妈踏死哥儿最喜欢的隐鼠一事,因在前一篇《狗·猫·鼠》中已有叙述,本篇自然无需重复。而她的“讨厌”之处,亦即喜欢“切切察察”和夜间睡成“大”字,要言不烦,却写得生动而具体。
作者怎样从厌她、烦她到敬她,是本篇的主要部分,写起来就是浓笔重彩,不厌其“繁”了。在作者笔下,长妈妈之讨人厌,无可辩解,她之令人烦,却应加以分析。儿时的作者深感不耐烦的无非是嫌长妈妈的礼节多,规矩多,教给他的道理多,“繁琐之至”。使儿时的作者最不耐烦甚至当作“磨难”的是“元旦的古怪仪式”:大年初一清早一睁眼就要说“阿妈,恭喜恭喜!”然后再“吃一点福桔”,以求得“一年到头,顺顺流流”。但即使这中间杂有某些迷信、陋习罢,不仍然显示着长妈妈对哥儿的真情关爱吗?也许可以说,这正是由“厌”到“敬”的一过渡,“厌”和“烦”还是略有不同。长妈妈终于赢得了哥儿的敬意的,是两件事。一是她居然具有让大炮放不出来的“伟大的神力”,一是为他买来了他念念不忘的《山海经》。这两件事,轻重却又不同。
过去多次有关散文写作的讨论中,常常提到散文姓的问题。散文姓“散”不无道理。作茧自缚,画地为牢,难以写出好的散文。但散文又忌“散”,如果跑野马,放断线风筝,下笔千言、离题万里,肯定也不是好散文。散文要求的是:散而不乱,紧而不死,能放能收,舒卷自如。
第一次的“敬意”是由长妈妈讲“长毛”引起。“长毛”与长妈妈何关?这好像是突如其来。但一层一层讲来讲去,讲到了据说让女人“脱下裤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墙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来;再要放,就炸了。”原来长妈妈竟具有这样“伟大的神力”,这才使哥儿对她有了“特别的敬意”,甚至原谅了她“夜间的伸开手脚,占领全床”。这是由“烦”到“敬”的一转折。
隐鼠事件后,对长妈妈的“敬意”又终于完全消失,反而成恨,以至到了“当面叫她阿长”的程度。
“但当我哀悼隐鼠,给它复仇的时候,一面又在渴慕着绘图的《山海经》了。”这好像又是一次突如其来。写远房的叔祖,写远房叔祖的太太,写这位叔祖有许多名目很生的书,写他说曾经有过一部绘图的《山海经》,可惜“现在不知道放在那里了”。这和长妈妈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和对长妈妈的“敬意”又有什么关系呢?
原来大字不识的阿长,居然把哥儿梦寐以求而始终无法得到的“带画的‘三哼经’”,高高兴兴地买回来了。书虽然是一部刻印都十分粗拙的本子,却是作者“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这就引发了“新的敬意”,认为“她确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这是由“恨”到“敬”的又一转。
第一次“敬意”源于关于“长毛”的传说,意料不到,而且颇有些“深不可测”,因此“伟大的神力”这“伟大”二字就不免略含难以全信的嘲讽之意。第二次的“敬意”却是来自哥儿的亲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伟大的神力前面加上“确有”二字,这就是哥儿的真实感受了。
不过我以为,长妈妈之终于为鲁迅所敬佩,大概还由于她的“认真”精神。仍是哥儿时的鲁迅,自然不太可能体认长妈妈的这一特点,因此也不可能成为哥儿的感受,但当三十多年后鲁迅撰写此文回忆往事时,就可以看清这一特点了。因此在鲁迅此时的笔下,长妈妈教导哥儿那些繁琐的礼节、规矩、道理,她的态度是认真的,甚至在坚持遵守“元旦的古怪仪式”时,也是“极其郑重”的。她讲长毛故事,态度同样是认真的,甚至讲到她那非常可笑的“用处”时,也是“严肃”的。
毋庸讳言,长妈妈的诸多言行中杂有不少迷信色彩。鲁迅一向反对封建迷信,但在《花边文学·〈如此广州〉读后感》一文中,却赞扬了广东人“迷信得认真,有魄力”。他在这里当然不是主张迷信,他是在强调认真。因此他说:广州人的迷信是不足法的,但那认真,是可以“取法,值得佩服的。”鲁迅之于长妈妈,当亦作如是观。
记人的散文,总要记人的经历,但也要记或更要记人的性格。经历或相同,性格则多异。本文显然是格外注意了长妈妈独特性格的展示,她的为人,她的处世,等等。记人的散文,难免作些一般性的介绍,但往往更重性格化言语和行动的描述。长妈妈喜欢“切切察察”,又常常“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过年一节,不但记下了她说了些什么话,而且记下了她的动作和神情,从而又可见其性格的某侧面。鲁迅此文记长妈妈固是如此,记母亲,记远房叔祖,以至记远房叔祖的太太,无不如此,有时寥寥数语即形神毕现。
记人的散文,不同于人物传记,更不同于人物的年谱、年表。记人物的种种经历,或取或舍,或繁或简,或记叙,或描绘,或发议论,或抒情感,有较大自由。鲁迅此文正是如此写法,也因此才写得起伏跌宕,摇曳多姿。
长妈妈终于买来了木刻的《三哼经》,由此引发了哥儿对绘图的书的更大的兴趣和更深的爱好。他更其搜集绘图的书,“《山海经》也另买了一部石印的,每卷都有图赞,绿色的画,字是红的,比那木刻的精致得多了”。但已失掉了从长妈妈手中接过那本“纸张很黄;图像也很坏的“宝书”时的震悚,感受大不一样了。
而这本“宝书”又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失掉了。长妈妈去世也已三十多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鲁迅以此文记下了难忘的长妈妈,并用这样的结尾给她以深情的祝福。
㈣ 朝花夕拾的主要人物介绍,要3个
一、阿长 出自《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她睡相不好、喜欢切切察察,而且还踩踏死鲁迅喜爱的隐鼠,这些都使鲁迅对她感到厌烦,但是当她真诚善良的一面表现出来时,如送给鲁迅心心念念的《山海经》,鲁迅不禁心生敬意和感激。阿长是封建社会下一个典型的农村劳动妇女,她粗壮耐劳,真诚善良。
二、藤野先生 出自《藤野先生》
藤野先生是鲁迅留学日本期间极为尊敬的一位良师。他不修边幅,但治学严谨。他正直热忱,热心地关注鲁迅的学习,与当时日本学生对中国留学生的鄙视态度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些高尚的品质一直激励着鲁迅勇往直前。
三、范爱农 出自《范爱农》
范爱农是当时社会充满爱国情怀的一群小知识分子的形象代表,他们的命运起伏与时代的发展紧密相连,经历了对黑暗的不满、对革命的期待以及对革命的失望的心路历程,社会的迫害、生活的窘迫又将他们逼入绝境。
(4)红衬衫哥儿人物形象扩展阅读
《朝花夕拾》写的虽然是个人的生活经历和心路历程,是对亲人和师友的缅怀、眷念,但同时又超越于此而表现了一个特定历史时代中国社会的面貌,提供了丰富、详实的文献资料。这是一般的回忆散文所不可企及的。
因为这些散文中习见的只是一些纯属个人的所谓家务事、儿女情,纯属个人的沉浮起落和情感波澜;主人公仿佛置身于世外桃源,一点也看不到身外涌动的时代风云和飘散的炮火硝烟。有些散文作品有助于了解某个时期一部分知识分子的心态,却难以展示他们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整体面貌,《朝花夕拾》则与此不同。
由于作者具有远大的志向和博大的襟怀,这就使作品显示了抒写个人遭遇与关注民族命运的紧密关联,不仅展现了作者个人的足印也展示了一个历史时代的行迹。
㈤ 哥儿一个是啥意思
哥儿
1.兄弟与哥哥的全部
2.旧指官宦人家的子弟
3.对男童的称呼
4.妓女对嫖客的称呼
㈥ 哥儿的介绍
《哥儿》日文原名为「坊っちゃん」,在国内也有被译为《少爷》的。《哥儿》是夏目漱石所著的中篇小说,著于明治39年(即西历1906年)。
㈦ 阿长的人物形象
(一)
阿长是鲁迅童年生活中一个颇有影响的人物,曾几次被鲁迅写入作品中。在这些作品中,作者不但对她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而且通过几件互不关联的事情描绘了她的性格。在《狗·猫·鼠》里已先写了她踏死“我”心爱的隐鼠。到《阿长与〈山海经〉》,又采用先抑后扬的手法来写她。开头写她“喜欢切切察察”,低声絮说什么时“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对“我”管得很严,拔一株草都说是顽皮,动不动就要告诉家长。夏天睡觉又在床上写“大”字,挤得“我”没有翻身的余地。这些真切生动的细节描写,都带着明显的贬义。接着写她元旦清早给“我”的磨难。这些“古怪的仪式”虽然是出于善良的动机,但因“烦琐之至”“非常麻烦”,使“我”至今还记得很清楚。再来,写她讲“长毛”的故事,更进一层地写她缺点。当“我”以为她长得很丑,倘若“长毛”来,一定最安全了,她却反驳道:
“那里的话?!”她严肃地说。“我们就没有用么?我们也要被掳去。城外有兵来攻的时候,长毛就叫我们脱下裤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墙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来;再要放,就炸了!”
这些话表现了十足的愚昧和阿Q精神。“不料她还有这样伟大的神力。”虽然是写“我”童年的感想,但更是尖锐的讽刺和批判。到这里,作者才掉转笔锋写买《山海经》──也就是这篇散文要着重写的一件事。“我”念念不忘,渴望得到绘图的《山海经》。可是,谁都“不肯真实地回答我”。只有阿长,虽然她根本不知道《山海经》是什么,“我”原也认为对她说也无益,所以向来没有同她说过。但她却自己主动来问,并且在她告假回来时,一见面就高兴地说:“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这件事,充分表现了她对孩子的心思观察得多么细致,对孩子的愿望是那么体贴,为了满足孩子的正当愿望又是那样认真、郑重其事。以至“我”惊喜、激动得“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于是,“我”对她有了新的看法:“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透过天真的儿童心理,对她身上美好的素质的赞扬是何等热烈和真挚!作为一个连真正的姓名都很少有人知道的下层劳动者,她善良、真诚、热爱和关心孩子。她思想、性格上有很多消极、落后的东西,是封建思想毒害的结果,与其说是她的过错,不如说是她的不幸。前面所说的作者的讽刺和批判,既是对她身上的消极、落后的东西,也是对着造成这些消极、落后东西的统治思想和社会制度。《阿长与〈山海经〉》等文这样写阿长,使我想起中国史传文学中“不虚美”“不隐恶”的主张。我认为,这既是一种尊重事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也是与现实主义精神相通的。《朝花夕拾》不是史传文学,但作为写真人实事的散文,这样来写人物,无疑是应该肯定的。而且,对于文学创作中,描写较为复杂的性格,避免将人物简单化、绝对化,也是有益的经验。
(节选自潘旭澜《〈朝花夕拾〉的艺术》,《纪念鲁迅诞生一百周年论文集》,复旦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
(二)
在这篇回忆散文里,鲁迅以饱含深情的笔触集中记叙长妈妈给他留下的儿时印象,把长妈妈这个人物写得栩栩如生。这一点,有目共睹,谁都承认。但是,作为回忆性的艺术形象,长妈妈并不是典型化的产物。鲁迅写她,既没有采用“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的方法,也没有专用自己的保姆做“模特儿”,去塑造一个劳动妇女的典型。阿长是生活中真实的阿长,所写全部事实,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尽管“与实际内容或有些不同”(《朝花夕拾·小引》),但绝无虚构。无论称呼的来历、切切察察的毛病和“不见得很好”的睡相,还是“烦琐之至”的各种规矩和讲“长毛”,以至购买《山海经》,都是鲁迅曾经亲见亲闻亲历过的,现在一一写来,具有十分亲切自然的情致。人们通过这种情致所得到的艺术感受,是充满幽默的纯真美,和《一件小事》所显示的那种肃穆、严峻而深沉的格调迥然不同。这是因为,在鲁迅心目中,人力车夫的那一件小事是和国家大事联系在一起,使他增加勇气和希望,而阿长的这些琐事则和“人气”相连,给他精神上以鼓励和安慰。同“名人名教授”相比,阿长固然是可尊敬的好人,但就国家民族的前途来说,鲁迅并不把希望寄托在阿长似的人物身上。因此,鲁迅写阿长,不仅局限在幼儿保姆这个范围内表现她的性格美,而且把这种性格美同愚昧落后相掺杂,沙里淘金似的让她闪烁出性格美的光辉。这固然同所回忆的生活真实有关,但也恰恰证明鲁迅并不是把阿长当作理想的人物来歌颂的。
鲁迅虽然没有把阿长当作寄托着希望的理想人物,但并不因此对她失去敬重和怀念,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从她身上看到了人类那种难能可贵的纯朴和真率。就拿阿长那“大”字形的睡相来说吧,虽然使幼年鲁迅吃了苦头,母亲也曾含蓄地暗示她能够改变,表现了有所不满,但是,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却是对阿长“适性任情”的肯定。退一步说,就算和“切切察察”一样,这也是一种缺点吧,然而,在鲁迅笔下,阿长的缺点也是令人喜爱的,因为她不“嗦做作”,“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辩话”。诚然,阿长是愚昧无知的,她所懂得的那许多规矩,大都是可笑的,尤其关于“长毛”的讲述,更令人捧腹,鲁迅也确实给予了含笑的批评。但难道仅仅是为了批评,或者为了揭露封建统治者对劳动人民的毒害吗?问题并不如此简单。我们通过“元旦辟头的磨难”可以清楚地看到:在道“恭喜”、吃福橘的麻烦仪式中,阿长寄托了多么真诚的善良愿望啊!她希望自己和孩子“一年到头,顺顺流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福橘并不是她自己吃,而是由她“塞在我的嘴里”,说明这仪式是为了孩子,表现了她对孩子的一片祝福之心!其他如“死”要说“老”,不进死人房和产房,不钻晒裤子的竹竿底下等等,事情本身固然是可笑的,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阿长教给这些“道理”的用心,和现在的阿姨教孩子们讲卫生、不横过马路并无差异,都是为孩子着想。阿长教各种规矩和讲“长毛”如果不是出于这种善良的用心,她以后也就不会有为鲁迅买《山海经》的举动。从这些地方可以看出,鲁迅不仅严格地按照生活本来的面貌如实地记叙长妈妈,而且在记叙中始终着意表现她身上最本质的东西,即“名人名教授”所缺少的“人气”。正是由于有这种“人气”做内核,她的切切察察、“大”字形睡相、麻烦的规矩和讲“长毛”所表现的愚妄,并不令人生厌,反而能够同买《山海经》的举动和谐一致,形成统一的风貌,使我们从她的愚鲁中看到真率,从粗犷里看到细心,而这种真率和细心所体现的实质,是对孩子的关心和爱护。事过三十多年之后,鲁迅怀着深情回忆起来,仍然被这种关心和爱护所激动,写来情真而意切。
毫无疑问,买《山海经》一事,是使鲁迅最为感动、永志不忘的。因此,关于这件事的叙说也最为激动人心,成为全文的中心。首先,从自己渴慕《山海经》写起,用自己那种“太过于念念不忘”的心情来衬托出阿长的关心。她主动询问《山海经》是怎么一回事,而“我”则认为她“并非学者,说了也无益”,只淡淡地作了回答,但她却默默地记在心里,认真地当一件事去办。这充分说明阿长的关心是出于真情实意,并非为了讨好主子,也不是做给别人看的。其次,她果真办成了,而且是不声不响地办成功的。当读者读到她“穿着新的蓝布衫回来了,一见面,就将一包书递给我,高兴地说道:‘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的时候,怎能抑制住心头的激动?在这里,作者炉火纯青的白描手法确实取得了惊人的艺术效果。再次,鲁迅又用极其凝练的文字表达了自己当时的心情:用“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写出被感动之强烈;用“赶紧去接过来,打开纸包,是四本小小的书,略略一翻,人面的兽,九头的蛇……果然都在内”,表达出无限欢悦之情。为了突现这种感激与欢悦,还用“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做陪衬,使庄重的感情仍然带着诙谐的色彩,以便在风格上和前面的记叙保持一致。最后,写出这部“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给自己留下的印象和影响,把对长妈妈的感激之情引向深化,变成永久的怀念。文章正是在这种永恒的感激和怀念的基础上,以饱蘸浓情的笔墨,为长妈妈的在天之灵祝福!这个深情祝福的结尾,具有强大的感染力量,同时,也发人深思。它凝聚着鲁迅对长妈妈的全部情思,寄托着鲁迅对善良人的衷心祝愿;从“不愿意想到目前”而回忆过去的创作初衷来看,这种情思和祝愿愈强烈、真诚,就愈能反衬出对“目前”的否定和憎恨。
阿长这一形象的表现出了旧社会的没有地位的人,因为她叫什么名字都需要别人定,别人用叫习惯了的名字叫她,竟然忘记了她的真名,这是证明她是个地位低下的形象的人物的证据
㈧ 阿长的人物性格
1、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
这一句既是对阿长睡姿的描写,又是写我对阿长的态度,可谓笔墨省简,一箭双雕。对阿长睡姿的描写主要是通过动词“伸”“摆”“挤”,特写“大”来完成的。写我对阿长的厌烦是通过动态的句子来表现的,十一个字可谓句式整齐,上口;一字不可少,一个字不可加。尤其“也”字把阿长睡之沉、睡之酣表现得淋漓尽致。既照应首句“不大佩服”,又为下文“发生了新的敬意”做了铺垫。
2、“哥儿,你牢牢记住!’她极其郑重地说。“明天是正月初一,清早一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就得对我说:‘阿妈,恭喜恭喜’记得么?你要记着,这是一年的运气的事情。不许说别的话!说过之后,还得吃一点福橘。”她又拿起那橘子来在我的眼前摇了两摇,“那么,一年到头,顺顺流流……”
这是对阿长语言、神态、动作的描写。“郑重”,神态描写,起强调作用,表现了阿长的倔强、严肃的性格特点。“就得”“要记着”“不许说”主要突现阿长烦琐的特点、强硬的态度,为下文“空前的敬意”作反衬。在语言、神态、动作中也隐含着阿长的爱,只不过在当时少年的鲁迅是体味不出,更多的是对她愚昧的展示。
3、这又使我发生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
此句是作者感情发生变化的议论句,充分肯定了阿长之长。伟大的神力是指“别人不肯做,阿长却知我心,热心地为我做,别人不能做,因为带画的《山海经》不好买,要打听多少道,跑多少路才能买到,只有阿长为我买回来了。”所以说“她确有伟大的神力。”
4、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抒发情愫,使厌烦、埋怨、畏惧升华为爱戴、敬爱、祝福,表达了作者对长妈妈真挚的情感,这种敬意是深厚的。
阿长买《山海经》的过程
打从阿长从迅哥儿那打听出《山海经》是怎么一回事,阿长就在心里一直谋划着:何时把《山海经》给弄到手。
近来,杂长她娘家那边有人办喜事,特请阿长回去助兴。阿长想:我可以借此机会,去买“三哼经”呢?于是,就告假回家了。
阿长家离迅哥儿这么远,走路需要大半天。坐车走罢?还要花钱。阿长为了省钱买书,只好步行了。
这可累坏了她,一到家,她便上床歇息了。
第二天9时,阿长才起床,她是被筹备喜事的喧哗声吵醒的。她去道完喜,便出去了,说是太久没回来,去走走,其实呀,是去买书。因为,她没学问,也没理睬过书这玩意儿,她认为如果告诉他们,自己去买书,肯定会被当作笑话。
到了街上,阿长发现自己根本不晓得书店在哪儿。也许是平时没有留意到吧。阿长随意找个人问道:“老乡啊!这儿的书店怎么走?”
那个人回答:“哦!你朝那儿直走,然后……”
阿长听得糊里糊涂的,忙说:“这个——麻烦你再说一遍好吗?谢谢!”
那个人也挺好说话,真的再说了一遍。阿长于是也非常感激他。
到了书店门口,阿长看见门关得紧紧地,门前还贴着一张纸,不知写了些什么。(纸上写着:本店停业现两周,望各位欲买者多多见谅!)
阿长便离开了,可心里终究过不去,咬咬牙自说道:“今天,我就算到其它村子里去买,也得把书买来。”
由于这个村子只有一家书店,而且关门。所以阿长当真去别村买。到别村的路并不远,只要翻一座山便能到。可这对阿长来说的确是件难事。
这会儿,已经正午,阿长顶着太阳,翻着山。到了山顶,天上突下大雨。阿长本欲到一棵大树下避雨,哪知这树下躺着只狗,由于下雨视线模糊,阿长踩到了狗尾巴,痛得那只狗狂叫、狂跳、狂奔。而阿长也开始狂奔跑,但太滑了,阿长可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唰”一下,直往下滑,这一路上的草、断枝石头,把她一身衣裳都给折腾坏了,但狗却停止了追逐。真不知是福还是祸了。
一到山脚,阿长便打听到书店的消息,很快就找到了书店。
到了书店,老板问阿长要什么书?阿长摸摸脑袋说:“叫‘三什么经’的,里面有图的。”老板听得莫名其妙:“什么,是《三字经》吗?里面有图。”阿长虽不记得书名,她知道绝不是《三字经》。于是,阿长让老板把所有的书都搬出来,还说要多给老板五文钱。老板自然愿意。
翻找了好长一段时间,大约有两个小时吧。阿长终于找到了《山海经》,因为听哥儿说图上有人面的兽、九头的蛇等等。阿长付完钱,兴高采烈地往回家的路上走,回到家时已经是下午6时了。
大家还以为阿长遇到了土匪呢,因为阿长的样子实在是太狼狈,新做的蓝布衫,为的是参加喜事穿得体面,结果破得不成样了,但她不介意。
办完喜事,她便连夜往迅哥儿家赶去……
㈨ 分析“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一句话有哪些精妙之处,写出人物的哪些特点
这里的三哼经完美的体现出阿长的文化水平,通过简单的一句话就刻画出阿长不认得几个字,也体现出阿长对于文化的随意和慢待。
原文:
“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我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赶紧去接过来,打开纸包,是四本小小的书,略略一翻,人面的兽,九头的蛇,……果然都在内。
这又使我发生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这四本书,乃是我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
此文出自鲁迅阿长与《山海经》
写作背景:
《阿长与〈山海经〉》是近代思想家、文学家鲁迅于1926年创作的一篇回忆性叙事散文。此文记述了鲁迅儿时与阿长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事。
充满了尊敬和感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惦念以及对年幼无知的时光的深切怀念。全文语言平实形象、处处流露着真情,在丝毫不带造作的叙述中,将读者带入到了儿时作者的世界中,令人觉得特别可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