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翡翠挂件的寓意有几种什么最好
没有什么好不好,只有看个人的需要。
寓意如下:
1、观音:慈眉善目,大慈大悲,救世济生,德高望重,受人敬仰。家家有弥勒,户户有观音,有求必应的佛祖。
2、佛:笑口常开,大度能容,万物之主,受人尊敬。佛的面相笑得极为开心,笑可笑之事。佛的便便大腹容难容之事。
3、平安扣:平平安安,圆圆满满,也称幸福圈或佛眼。雕工简单,但做的都是较圆、鼓的造型,手摸上去有圆满的感觉。佩戴讲究,人保平安。
4、路路通:圆鼓形,中间有孔,卫星电视安装穿在绳上,或项链里来回滚动,所以称财源滚滚来,路路更畅通。和金项链在一起称金玉满堂。
5、龙凤佩:一龙一凤,将男士成龙,女士成凤。龙凤佩是一块玉雕成的,是夫妻二人佩戴的最佳选择。一块玉雕成两块,称“你是我的一半,我是你的一半,合二为一,合家欢喜”。
6、麒麟:吉祥怪兽,取四兽之特,即龙头、上海卫星电视安装鱼鳞、马蹄、凤尾。讲“吉庆富贵,如意吉祥”。麒麟身边雕刻玉书,为“麒麟送宝”,讲“文才武略,无所不能”。
7、福在眼前:蝙蝠,取谐音“娈福”,富气。蝙蝠趴在一个圆圆的铜钱上,叫“福在眼前”,意为招财进宝。圆圆的铜钱也是圆圆满满的意思。
8、事事如意:柿子,取谐音“事事”,有树叶相衬,称“事业”。如意,意为顺心顺意,如人所意。整个寓意为事事顺心,事业如意。
9、竹报平安:竹子本身平直,一节一节,意为“节节高”。竹子题材寓意为“步步高升,高风亮节”。
10、花开富贵:“玉兰花”,金玉满堂,金玉良缘;“喜鹊”,成双成对,合合美美。整个寓意为“玉兰花开,满堂富贵,合合症状,喜事常来”。
『贰』 宋代的这种翻领叫什么
宋朝是封建社会逐渐趋向衰落时期,维护封建统治的程朱理学成为两宋 时期的统治思想。理学家把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说成是天理,把父子君臣尊 卑贵贱的等级制度说成是永恒不变的,要人们按照封建的伦理道德去生活, 去规范自己。统治阶级把理学思想,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渗透到社会生活 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在车、轿、马匹的使用,房屋建筑的规格和装饰,服装 的穿戴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制度,用以区别人们的等级和社会地位。所以, 宋代的服饰具有强烈的阶级性,皇帝至高无上,穿黄袍;官吏按等级高低、 穿紫、穿红、穿绿;庶民百姓只许穿白、穿黑等。但服装也受人们审美观点 的影响,受生活各方面的影响(如气候、工作条件等),因此封建王朝制定 的制度往往被人们冲破,而后,朝廷又加以制约,在无数次的冲击与制约的 斗争中,服装也产生了发展和变化。
宋代官服基本继承着唐制。皇帝服黄袍逗宋因之,有赭黄,淡黄袍衫, 玉装红束带,皂文靴,大宴则服之地(《宋史》卷一百五十三)。皇太后、 皇后戴龙凤花冠,命妇戴花钗冠。大臣也各有服制。逗宋因唐制,三品以上 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地(《宋史》卷一百五 十三)。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 年)逗去青不用,阶官至四品服紫,至六品 服绯,皆象笏、佩鱼、九品以上则服绿地。宋朝优厚官吏,官员众多,以至 形成逗婴孩授命,年才十五者今遂服绯;而贵近之子,或初年赐绯,年才及 冠者今遂赐紫;朱紫纷纷地(《宋史》卷一百五十二)的现象。
用以区别官职级别,除服装的颜色以外,还有戴的帽子、腰带、靴、装
饰物等。如逗幞头地,是宋人普遍使用的帽子,据《宋史·志.舆服五》记载: 逗其初以藤织草巾子为里,纱为表,而涂以漆。后惟以漆为坚,去其藤里, 前为一折,平施两脚,以铁为之地。就在这幞头脚上,会显示人的不同身分。 逗天武官皆顶双卷脚幞头地,逗殿前班顶两脚屈曲向后花装幞头地,逗前导 御龙直,一脚指天,一脚圈曲幞头地,逗亲从官诸班直皆幞头地(《东京梦 华录》卷六)。逗鱼袋地是官员服装中佩戴之物,宋代是用金银饰为鱼形, 系在公服的带子上,垂挂在身后。用以标志贵贱等级。据《宋史·舆服五》 载,凡穿紫袍的官就用金制的鱼袋,穿红袍的官用银鱼袋,朝廷逗赐紫地服 的,给金涂银的鱼袋,逗赐绯地的也有特给的鱼袋。京官、州县官、皇上特 赐紫衣红衣的也佩鱼袋。亲王武官及在内廷供职的将校都不佩鱼袋。宋朝本 逗不许伎术人辄佩鱼地(《宋史》卷一百五十三),到景祐三年(1036 年) 仁宗朝特许尚药徐安仁佩鱼,这是对他的极大恩典。也足见宋朝对科技之轻 视。笏,宋文散五品以上用象,九品以上用木。地靴,即俗话的朝靴,以黑 革为之,??其饰亦有绚、繶、纯、綦,这四件都是装饰,绚是鞋头装饰物, 像一个鞋梁,上有圆孔,繶是系鞋的丝带,纯是丝边,綦是鞋上的花纹。大 夫以上四种装饰具备,武功郎以下不用丝带,宣教郎以下至将校、伎术人不 用丝边。
宋朝廷对庶民百姓的服装有严格限制,以防僭越。《宋史·舆服志》中 写道: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 年)下诏书曰逗士庶之间,车服之制,至于 丧葬,各有等差。近年以来,颇成逾僭,宜令翰林学士承旨李昉详定以闻地。 李昉上奏,定出限制办法。到端拱二年(989 年)明令规定逗县镇场务诸色 公人、并庶人、商贾、伎术、不系官伶人,只许服皂、白衣,铁、角带,不
得服紫。地逗幞头巾子,自今高不过二寸五分。妇人假髻并宜禁断,仍不得 作高髻及高冠。其销金、泥金、真珠装缀衣服,除命妇许服外,余人并禁。地 装饰品也逗毋得为牙鱼、飞鱼、奇巧飞动若龙形者地,宋仁宗时宫中尚白角 冠梳,民间争相仿效,皇祐元年(1049 年)发布禁令逗诏妇人冠高毋得逾四 寸,广毋得逾尺,梳长毋得逾四寸,仍禁以角为之地。
宋南渡以后服装又发生变化。据《宋史·舆服五》记:逗中兴,士大夫 之服,大抵因东都之
据《宋史·舆服五》记:逗中兴,士大夫 之服,大抵因东都之旧,而其后稍变焉。一曰深衣,二曰紫衫,三曰凉衫, 四曰帽衫,五曰襴衫地(《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
深衣 本是古代衣制,因前后深长,叫深衣。本士大夫家居所穿,也做 为庶人礼服。为宋儒所提倡。深衣是男用长衫,上衣下衣相连。《宋史》记 宋代的深衣用白细布,上衣,衣全四幅,其长过胁。下属于裳,裳交解十二 幅,下裳很长,逗其长及踝。圆袂方领,曲裾黑缘地(《宋史·舆服五》卷 一百五十三)。深衣在冠礼、婚礼、祭祀时平民可穿,官员家居可穿。北宋 司马光曾穿着。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十九载:逗司马温公依《礼记》作 深衣,冠簪、幅巾、缙带??入独乐园(司马光的庭园)则衣之地。《宋史·舆 服五》还指出穿深衣时还配有逗大带、缁(黑色)冠、幅巾(包在头部)黑 履地。
紫衫 《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谓:逗本军校服。中兴,士大夫
服之,以便戎事。地紫衫以颜色深紫而得名,其式样为圆领、窄袖,前后缺 胯(下摆开衩)形制短且窄,便于活动和行走,是将士们常穿之服,便于作 战。南宋初期,宋金对峙,形势紧张,战争随时可以发生,南宋士大夫穿紫 衫,是备战的需要。另外紫衫比公服、朝服方便舒适,为人们所欢迎。绍兴 九年(1131 年)朝廷发诏令逗诏公卿、长吏服用冠带,然迄不行地,逗到绍 兴二十六年(1146 年)逗再申严禁,毋得以戎服临民,自是紫衫遂废地(《宋 史·舆服五》)。以后逗士大夫皆服凉衫,以为便服矣地。
凉衫 逗其制如紫衫,亦曰白衫地(《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
南宋建都临安,夏天炎热,士大夫以凉衫为便服,喜其穿着凉爽,本无可厚 非,但终遭禁穿。礼部侍郎王■奏:逗窃见近日士大夫皆服凉衫,甚非美观。 而以交际、居官,临民,纯素可憎,有似凶服。陛下方奉两宫,所宜革之。 且紫衫之设以从戎,故为之禁,而人情趋简便,靡而至此。文武并用,本不 偏废,朝章之外,宜有便衣,仍存紫衫,未害大体。地逗于是禁服白衫,除 乘马道途许服外,余不得服地。从此以后,凉衫用为凶服,而紫衫又流行起
来。
帽衫 逗帽以乌纱,衫以皂罗为之,角带,系鞋地(《宋史·舆服五》 卷一百五十三)。北宋时,士大夫交际时经常穿帽衫。南渡后,一度变为紫 衫,再变为凉衫。以后帽衫少了,只有士大夫冠婚、祭祀服帽衫,若公卿大 夫生儿子时,也常服帽衫。
襴衫 以白细布为之,圆领大袖,下施横襴为裳,腰间有辟积(褶)。 衣衫到膝,下面加一横幅为襴。襴衫是进士、国子生、州县生所穿的衣服。
以上所指均为士大夫的服装,总括来看宋代服装有以下几种:
袍 男子服装,上下一体,长至膝下或足,圆领右袵,有窄袖窄衣,也 有大袖宽衣,朝服、祭服、公服均属袍制类,下摆开衩的为逗四楑袍地,内 里絮旧蚕茧棉为逗缊袍地。袍为最常着之服装。黄庭坚有诗云:逗前日幽人 佐吏曹,我行青草认青袍。地(黄庭坚《过平舆,怀李子先,时在并州》)
又每年十月皇帝赐大臣逗窄锦袍地(《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
朝服 宋代朝服是大臣们参加朝会时所穿。一品、二品朝会时逗皆朱衣 朱裳地,逗绯罗袍,白花罗中单,绯罗裙,绯罗蔽膝,并皂缥襈,白罗大带, 白罗方心曲领,玉剑、佩,银革带,晕锦绶,二玉环、白绫袜,皂皮履地(《宋 史·舆服四》卷一百五十二)。另外还有进贤冠、貂蝉冠獬豸冠相搭配。各 品冠及服饰颜色不同,六品以下无中单(中单是衬在袍服里面的内衣),无 剑、佩、绶。
官服 又称公服,各品官员依等次公服颜色分绯、紫、绿三色。(详见 前)
衫 长衣,有凉衫、紫衫、白衫、衬衫、青衫等,是最常用的服装,南 宋诗人尤袤《准民谣》诗有:逗寨长过我庐,意气甚雄粗,青衫两承局,暮 夜连句呼。地此外还有逗襴衫地为士大夫所穿,衫至膝以下有襴一围,艺人 所服为义襴。《东京梦华录》卷六写皇帝仪仗队有人穿逗青窄衬衫地,逗黄 生色宽衫地逗络缝宽衫地等衫服。
背子 背子是宋代普通的服装,男女均可穿服。男子穿的是对襟式,两 腋内不缝合,有长裙有带系束。宋程大昌《演繁露卷三》谓逗今人服公服必 裹以背子,背子者,状如单襦,袷袄,特其裾 加长,直垂至足焉。地背子, 实际上是一种只护胸部及背部的长衣服。《东京梦华录·卷六》记逗天武官 皆顶朱漆金装笠子,红上团花背子。地
半臂 是半袖之衣,清潘永因编《宋稗类钞·上·奢汰》记逗洪景卢学
士尝赐对于翠寒堂。当三伏中,粟肌体战,不可久立。上问故,笑遣中贵人 以北陵半臂赐之地。半臂不穿于正式场合。
袄 短衣,为宋人常用的服装如逗着红方胜锦袄子地(《东京梦华录》
卷六)。
围肚 宋人围在腰间,类似围裙之物。 宋代女子服装与唐代有所变化。
窄袖衣 是宋代流行的女装,衣长至膝,窄袖、交领或圆领,对襟。另
有翻领式窄袖衣。窄袖衣与长裙相配穿着,肩披帔肩(帛制),腰系绶带, 彩带结成连环而下垂。如晋祠中的彩塑所示。宋词中多处描写窄衣,如逗窄 袖轻罗地(欧阳修《蝶意花》)、逗窄袖轻衫地(张先《塞垣春》)等。
罗裙 用罗作成,上系飘带。苏轼《浣溪沙》有:逗旋抹红妆看使君,
三三五五棘篱门,相排踏破茜罗裙。地罗裙色彩可有多种。
罗衣 罗制的衣服,取其柔软轻薄,为妇女所习惯穿着。如晏殊《临江 仙》词有逗记得小苹初见,两重心字罗衣地。罗衣在宋多有绣画花纹的装饰, 故有逗画罗衣地之称。
裙 为宋代妇女不可缺少的服装。宋代流行多褶裙,即逗八幅大裙地, 前后各四幅,肥而褶多便于舞踏,歌伎中穿着最多。又有石榴裙,取其颜色 似石榴花,张先有《浣溪沙》云逗轻履来时不破尘,石榴花映石榴裙地。
襦 短袄 男女可穿,妇女襦袄常绣上各种花色,如温庭筠词《菩萨蛮》 谓逗新贴绣罗襦,双双金鹧鸪地。
后妃衣服华丽讲究上穿宽袖衣,下有长裙身被霞帔,腰系玉带、坠子。 衣上要绣翟(野鸡)。
妇女衣服的服色依丈夫地位而定,官员家眷可与丈夫同色,平民不能用 大紫、大红、大绿、可服浅色、蓝色等。
带 官员上朝所带,因腰带中间的饰物不同而分金、银、犀、玉等《宋 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有逗三品以上服玉带,四品以上服金带,??余 官服黑银方团胯及犀角带地,又云:逗荔枝带(即御仙花带)本是内出,以 赐将相。在于庶僚,岂合僭服看地逗铜、铁、角石、墨玉之类,民庶及郡县 吏、伎术等人皆得服之。地
绶 丝带系在腰间,挂各种印,环。 罗带 为妇女所用,系在腰间。
玉佩 士大夫腰间所佩的装饰品。女子佩戴的佩玉叫环佩。
香囊 男子系在身上的香袋,秦观词《满庭芳》有逗香囊暗解地之语, 香囊可做定情之物。
幞头 是宋人戴的帽子,是由头巾发展而来的。幞头有四角,两脚垂下, 两带系在上面。垂下的两脚有各种式样,一般是两根又长又直的金属为之, 谓之展角幞头,展角可长三尺。幞头用黑纱制,内衬藤外用漆,以后只用漆 使其形状固定,便于戴。两脚的形制各异,表明人的职业、身分等。
东坡巾 也是帽的一种,是宋代文人戴的,以苏东坡命名的巾帽,因为 它有四个棱角,故又称逗乌角巾地。其形制有四墙,墙有角,有内墙外墙, 外墙高度为内墙的三分之二。后来中墙还不断增高,并增饰花纹。
高髻 宋代妇女妆束,宋代流行高髻,甚至以假发做成发髻套在头上。
叫假髻。张先词《西江月》有逗高鬟照影地之句,逗妇人有假髻、大衣、长 裙地(《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
高冠 宋代妇女头上的装饰,因后妃、贵妇戴高冠,民间争相仿效。朝
廷曾经严禁民间用高冠,但也未能彻底禁止。 宋人无论男女都有簪花习俗。朝廷有簪花的制度,有赐臣下花的礼仪。
《梦梁录》卷三曾记祝寿御筵毕逗赐宰臣、百官及卫士、殿侍伶人等花,各
依品位簪花地。上逗亦簪数朵小罗帛花帽上地。簪花,在皇帝饮宴、游观时, 更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
宋代皇帝的仪仗队十分庞大,人员众多,服装各异,从今天看来,实在
可谓当时宫廷服装展览。现举《东京梦华录》卷六为例一观。 正月十四皇帝去五岳观进香时,逗亲从官皆顶球头大帽,簪花,红锦团
答、戏狮子衫金镀天王腰带地,逗天武官皆顶双卷脚幞头,紫上大搭,天鹅
结带,宽衫地。逗殿前班??著绯、青、紫三色捻金丝结带,望仙花袍地, 逗御龙直??着红方胜锦袄子地,逗余官皆服紫、绯、绿公服地。祭祀大典 时,逗正宰执、百官皆服法服,其头冠各有品从,宰执亲王加貂蝉、笼巾、 九梁,从官七梁,余六梁至二梁??所谓梁者,谓冠前额梁上排金铜叶也。 皆绛袍、皂缘、方心曲领中单(袍内衬的衣服)、环佩、云头履鞋,随官品 执笏。余执事人皆介帻、绯袍,亦有等差,惟阁门御史台加方心曲领地。有 逗裹锦缘小帽,络缝宽衫地的兵士,也有逗小帽,黄绣抹额,黄绣宽衫,青 窄衬衫地的兵士。逗五色介胄跨马之士,或小帽锦绣抹额者,或黑漆圆顶幞 头者,或以皮如兜鍪者,或漆皮如犀斗而笼巾者,或衣红黄画锦绣之服者, 或衣纯青、纯皂,以至鞋袴皆青黑者,或裹交脚幞头者,或以锦为绳,如蛇 而绕系其身者地,逗夹辂卫士皆裹黑漆圆顶无脚幞头,着黄生色宽衫,青窄 衬衫,系以锦绳地。
宋代对民间服饰管制很多,实为怕逗礼崩乐坏地不利于统治。如逗景祐 元年(1034 年)诏禁锦背,绣背遍地密花透背彩缎地,逗二年(1035 年),
诏:市肆造作缕金为妇人首饰等物禁地。逗三年(1036 年)臣庶之家,毋得 采补鹿胎制造冠子地(《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又非命妇逗毋得 以真珠装饰首饰、衣服,及项珠、缨络、耳坠、头■、抹子之类地。政和七 年(1117 年)大臣王僚上书言:逗辇毂之下奔竞奢靡,有未革者。居室服用 以壮丽相夸,珠玑金玉以奇巧相胜,不独贵近,比比纷纷,日益滋甚。地丁 瓘言:逗衣服之制,尤不可缓。今闾阎之卑,倡优之贱,男子服带犀玉,妇 人涂饰金珠,尚多僭侈,未合古制??伏愿明诏有司,严立法度??俾闾阎 之卑、不得与尊者同荣;倡优之贱,不得与贵者同丽。地(《宋史·舆服五》) 逗是岁,又诏敢为契丹服若毡笠、钓墪之类者,以违御笔论。地钓墪就是袜 袴,是妇女的服装。
宋代衣服以丝织、麻织、毛织品为主。宋代只有海南有木棉布——吉贝 布,苏东坡有诗逗遗我吉贝布,海风今岁寒地(《和陶拟古九首》)。中原 无棉织品,当时的所谓逗布地,是指麻、葛等制品。东坡有诗谓:逗紫李黄 瓜村路香,乌纱白葛道衣凉地(《病中游祖塔院》)。其逗葛地就是一种布。 宫廷、贵族、官员都以穿锦品、丝绸为主。史载宋时养蚕业很发达,织锦的 技术也相当高超,缝制、织染、绣花技艺也已很高。
从宋代墓葬发掘(如江苏金坛周瑀墓)和宋代泥塑(如晋祠)及宋画(如 南宋马远《西园雅集图》)等也可窥见宋服习俗。一般来说,短衣麻鞋是劳 动者的服饰。《东京梦华录》记载了市井服装习俗:逗其卖药、卖卦、皆具 冠带。至于乞丐者,亦有规格。稍以懈怠,众所不容。其士、农、工、商诸 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谓如香铺裹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掌 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街市之人便认得是何色目。地
南渡以后逗效学汴京气象,及因高宗南渡后,常宣唤买市,所以不敢苟
简,??且如市农工商诸行百户衣中装著,皆有等差,香铺人顶帽披背子, 质库掌事裹中,著皂衫角带,街市买卖人各有服色头巾,各可辨认是何名目 人地(《梦梁录》卷十八)。宋高宗时杭州的服装完全承袭了北宋汴京的习 俗,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情况也不断变化。逗自淳祐年来,衣冠更易。有一 等晚年后生,不体旧规,裹巾异服,三五为群,斗美夸丽,殊令人厌见,非 复旧时淳朴矣地(《梦梁录》卷十八)。
值得注意的是宋徽宗时期,曾有过一次保护野生动物的禁令。这在服装
历史上也应一书。
逗徽宗大观元年(1107 年),郭天信乞罢翡翠装饰,帝曰:先王之政, 仁及草木禽兽,今取其羽毛,用于不急,伤生害性,非先王惠养万物之意。 宜令有司立法禁之地(《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
『叁』 宋朝时紫翡翠是被叫寡妇紫吗
翡翠在光绪之前叫硬玉
后来有一天慈禧看着像
翡翠鸟色泽艳丽漂亮
就改为叫翡翠了
你还记得那颗翡翠西瓜🍉
距今两百多年的历史
宋朝或许有吧
『肆』 我有个翡翠手镯宋代出棺的但一直不敢带!
宋代翡翠?你凭什么说是翡翠?还是宋代的?牛逼啊牛逼,如是宋代翡翠,镇省之宝了哦。
『伍』 宋朝翡翠红宝石化妆镜
楼主,哪个良心丢了的人,蒙你说是宋代的?你应该狠狠抽他几个耳光,这叫睁眼说瞎话!
每个时期都有每个时期的工艺特点和典型纹饰,宋代注重写实,真到宋代的嵌宝化妆镜,工艺比这细致太多。
我把你的图片放大看了一下,翡翠不是真翡翠,红宝石根本就是染色,连质地都不是银子,而是合金,我晕,这玩意整一个地摊级别的低仿品。
『陆』 宋代有没翡翠.各网友请问有没有谁见过明代以前翡翠.翡翠上带.纪年和铭名.也就是真正的实物宋代翡翠.
一切皆有可能,不过玉器的估价需要知道物品本身的品相和质地还有文化价值,翡翠在很早就有,只是到了清后期才开始被皇家重视,要说市场价值的话,宝石类都得看质地和做工,一件质地不佳、雕工一般的老物件,不会比质地好的新货值钱的,所以还得看东西如何
『柒』 翡翠吊坠寓意
大概就是这些啦!希望对你你有帮助
常见翡翠的寓意
俗话说:“玉必有意,意必吉祥。”几千年文化积累和筛选,精炼也许许多多的优美传说、典故,各种各样精美图案,这为玉器雕琢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玉镯堪称是翡翠中最矜贵难求的,寓意平安。传统智能认为,戴上玉镯可保安宁、平静、平安,是最自然简约的饰物。
挂件上精雕千年灵芝,寓意万事如意,即福运连连,永享禄位,福寿无边!
品雕吉祥题材:凤凰和如意,凤凰,传说中的吉祥鸟,每到之处必有喜事降临,它来了,为人间送来吉祥、如意。
松、柏、石、桃、龟、鹤等表示长寿;
蝙蝠、佛手、壶等表示多福;
喜鹊、蜘蛛表示喜事;
龙、凤:玉器中常出现的题材,龙能祛邪致福,而凤是一种象征吉祥的祥瑞之鸟;
牡丹象征富贵;
灵芝象征如意;
猫、蝶谐音耄耋,因古语有:“七十曰耄,八十曰耋。”寓意高寿延年;
枣、和栗子寓意早生贵子;
戟、磬谐音吉庆,寓意吉祥幸运;
翡翠坠的题材有很多:
一、豆角:“福豆”,据说寺庙中常以豆角为佳肴,和尚称其为“佛豆”。
二、鱼:多称为“连年有余”,雕荷叶(莲)、鲤鱼(余),有的还有童子骑在鲤鱼上;有的是雕鲶鱼,取其意“年年有鱼”。
三、辣椒:寓意红红火火。
四、灵芝、蝙蝠、古钱、元宝、寿桃、瓜:“福至心灵”,雕灵芝如意(灵),蝙蝠(福);“福寿”雕蝙蝠(福)、寿桃(寿);“福在眼前”雕蝙蝠(福)、金钱(前);如果雕有福瓜的图案,一般讲如果是冬瓜即寓意“福如东海”,雕为南瓜,即寓意“寿比南山”。
五、佛手、葫芦:“福寿”雕佛手;“福禄”雕葫芦;“福禄寿”雕葫芦(福禄)、小兽(寿)。因为地域不同,口音不同,有时佛手也会讲解成“掌上明珠”。
六、马、猴:“马上封侯”雕一马(马)一猴(侯);
七、獾:据称獾是动物界中最忠实于对方的生灵,如果一方走走散或是死亡,另一只会终生都在等待对方,决不移情别恋,因此在我国有雕双獾做为夫妻定情之物的说法。“双欢”雕两只首尾相连的獾(欢)。
八、猴、寿桃:“猕猴献寿”雕寿桃、小猴。
九、葫芦、玉米、石榴、葡萄:因为它们内含多粒的形象,被取寓意为“多子多福”,“子孙万代”雕葫芦、花叶、蔓枝,取葫芦内多籽,蔓与万谐音之意。玉米在南方还有个寓意为“一鸣惊人”。
十、松、竹、梅:“节节高”雕翠竹;“岁寒三友”雕松、竹、梅。 雕有竹节还寓意步步高升,学业有成。
十一、蝉:大多儿童佩带的多,寓意“聪明”。
十二、白菜:说到玉就应该首先想到玉器雕刻中最多见的白菜,他寓意为“百财”,多多发财的意思。
十三、貔貅、金蟾:这是现今最热门的题材了,这两件宝贝是招财辟邪的灵兽。金蟾是只有玉器雕刻上才有的题材,他是三脚的蟾蜍,因其有吐钱的本事,故而成为招财的本领,含有钱的金蟾在摆放时就嘴冲屋内,不含钱的金蟾就冲屋外。貔貅传说是龙王的第九个儿子,因其光吃不拉的特点,所以可以纳财。在汉书“西域传”上有一段记载:“乌戈山离国有桃拔、狮子、尿牛”。孟康注日:“桃拔,一日符拔,似鹿尾长,独角者称为天鹿,两角者称为辟邪。”辟邪便是貔貅了。
十四、翡翠雕观音、佛:常听到有“男戴观音女戴佛”的说法,其实不全是这样,南方很多地方男戴佛女戴观音,并没有什么局限。朋友曾到五台山观光旅游,因为朋友是爱玉之人,特意就此事询问过山上高僧,高僧讲观音与佛即为男身,观音与佛的佩戴是没有局限性的。大家佩带玉器都是为了吉祥如意平安的,所以无论你选择了什么题材都是一种诚心的祝福。
『捌』 宋朝士兵的服装分别是哪些材质及名字,帽子、服装和靴子都叫什么名字。
《宋史》志第一百六 舆服五
公服。凡朝服谓之具服,公服从省,今谓之常服。宋因唐制,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其制,曲领大袖,下施横襕,束以革带,幞头,乌皮靴。自王公至一命之士,通服之。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诏朝官出知节镇及转运使、副,衣绯、绿者并借紫。知防御、团练、刺史州,衣绿者借绯,衣绯者借紫;其为通判、知军监,止借绯。其后,江淮发运使同转运,提点刑狱同知刺史州。雍熙初,郊祀庆成,始许升朝官服绯、绿二十年者,叙赐绯、紫。
真宗登极,京朝官亦听叙,及东封、西祀赦书,京朝官并以十五年为限。后每帝登极,亦如例。景德三年,诏内诸司使以下出入内庭,不得服皂衣,违者论其罪;内职亦许服窄袍。
仁宗景祐元年,诏军使曾任通判者借绯,曾任知州者借紫。庆历元年,龙图阁直学士任布言:“欲望自今赠官至正郎者,其画像许服绯,至卿监许服紫。”从之。嘉祐三年,诏三路转运使朝辞上殿日,与赐章服;诸路转运使候及十年,即与赐章服。
神宗熙宁元年,中书门下奏:“六品以上犯赃滥或私罪徒重者,不得因本品改章服。”从之。元丰元年,去青不用,阶官至四品服紫,至六品服绯,皆象笏、佩鱼,九品以上则服绿,笏以木。武臣、内侍皆服紫,不佩鱼。假版官及伎术若公人之人入品者,并听服绿。官应品而服色未易,与品未及而已易者,或以年格,或以特恩。五年,诏六曹尚书依翰林学士例,六曹侍郎、给事中依直学士例,朝谢日不以行、守、试并赐服佩鱼;罢职除他官日,不带行。
徽宗重和元年,诏礼制局自冠服讨论以闻,其见服靴,先改用履。礼制局奏:“履有絇、繶、纯、綦,古者舄履各随裳之色,有赤舄、白舄、黑舄。今履欲用黑革为之,其絇、繶、纯、綦并随服色用之,以仿古随裳色之意。”诏以明年正旦改用。礼制局又言:“履随其服色。武臣服色一等,当议差别。”诏文武官大夫以上具四饰,朝请郎、武功郎以下去繶,并称履;从义郎、宣教郎以下至将校、伎术官去繶、纯,并称履。当时议者以靴不当用之中国,实废释氏之渐云。
中兴,仍元丰之制,四品以上紫,六品以上绯,九品以上绿。服绯、紫者必佩鱼,谓之章服。非官至本品,不以假人。若官卑而职高,则特许者有三:自庶官迁六部侍郎,自庶官为待制,或出奉使者是也。又有以年劳而赐者,有品未及而借者。升朝官服绿,大夫以上服绯,莅事至今日以前及二十年历任无过者,许磨勘改授章服,此赐者也。或为通判者,许借绯;为知州、监司者,许借紫;任满还朝,仍服本品,此借者也。又有出于恩赐者焉。绍兴十二年九月,以皇太后回銮,诏承务郎以上服绯、绿,莅事至今日以前十七年者,并改转服色。
三十二年六月,孝宗即位,诏承务郎以上服绯、绿及十五年者,并许改转服色。然计年之法,亦不轻许。无出身人自年二十出官服绿日起理,服绯人亦自年二十服绯日起理,有出身人自赐出身日起理;内并除豁丁忧年、月、日不理外,历任无过者方许焉。先是,殿中侍御史张震奏:“今日之弊,在于人有侥幸。能革其俗,然后天下可治。且改转服色,常赦自升朝官以上服绿,大夫以上服绯,莅事及二十年,方得改赐。今赦自承务郎以上服绯、绿及十五年,便与改转。比之常赦,不惟年限已减,而又官品相绝,盖已为异恩矣。今窃闻省、部欲自补官日便理岁月,即是婴孩授命,年才十五者今遂服绯;而贵近之子,或初年赐绯,年才及冠者今遂赐紫。朱、紫纷纷,不亦滥乎?况靖康、建炎恩赦,亦不曾以补官日为始。若始于出官之日,颇为折衷,盖比之莅事所减已多,而比之初补粗为有节。”帝从其言,故有是命。
又有出于特赐者,旌直臣则赐之,劝循吏则赐之,广孝治则赐之,优老臣则赐之,此皆非常制焉。内品未至而赐服及借者,并于衔内带赐及借。
幞头。一名折上巾,起自后周,然止以软帛垂脚,隋始以桐木为之,唐始以罗代缯。惟帝服则脚上曲,人臣下垂。五代渐变平直。国朝之制,君臣通服平脚,乘舆或服上曲焉。其初以藤织草巾子为里,纱为表,而涂以漆。后惟以漆为坚,去其藤里,前为一折,平施两脚,以铁为之。
带。古惟用革,自曹魏而下,始有金、银、铜之饰。宋制尤详,有玉、有金、有银、有犀,其下铜、铁、角、石、墨玉之类,各有等差。玉带不许施于公服。犀非品官、通犀非特旨皆禁。铜、铁、角、石、墨玉之类,民庶及郡县吏、伎术等人,皆得服之。
其制有金球路、荔支、师蛮、海捷、宝藏, 方团二十五两;荔支自二十五两至七两,有四等;师蛮二十五两;海捷十五两;宝藏三十两。惟球路方团胯,余悉方胯。荔支或为御仙花,束带亦同。
金涂天王、八仙、犀牛、宝瓶、荔支、师蛮、海捷、双鹿、行虎、洼面。 天王、八仙二十五两;犀牛、宝瓶自二十五两至十五两,有二等;荔支自二十两至十两,有三等;师蛮自二十两至十八两,有二等;海捷自十五两至十两,有三等;双鹿自二十两至四两,有九等;行虎七两;雱面自十五两至十二两,有二等。
束带则有金荔支、师蛮、戏童、海捷、犀牛、胡荽、凤子、宝相花, 荔支自二十五两至十五两,有三等;师蛮、戏童二十五两;海捷自二十两至十两,有二等;犀牛二十两;凤子、宝相花十五两。
金涂犀牛、双鹿、野马、胡荽。 犀牛、野马十五两;双鹿自二十两,有三等;胡荽自十五两至十两,有三等。
犀有上等、次等,以牯牸为别。 出黔南者,在南海之下。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正月,翰林学士承旨李昉等奏曰:“奉诏详定车服制度,请从三品以上服玉带,四品以上服金带,以下升朝官、虽未升朝已赐紫绯、内职诸军将校,并服红鞓金涂银排方。虽升朝着绿者,公服上不得系银带,余官服黑银方团胯及犀角带。贡士及胥吏、工商、庶人服铁角带,恩赐者不用此制。荔支带本是内出以赐将相,在于庶僚,岂合僭服?望非恩赐者,官至三品乃得服之。”景德三年,诏通犀、金、玉带,除官品合服及恩赐外,余人不得服用。大中祥符五年,诏曰:“方团金带,优宠辅臣,今文武庶官及伎术之流,率以金银仿效,甚紊彝制。自今除恩赐外,悉禁之。”端拱中,诏作瑞草地球路文方团胯带,副以金鱼,赐中书、枢密院文臣。
仁宗庆历八年,彰信军节度使兼侍中李用和言:“伏见张耆授兼侍中日,特赐笏头金带以为荣异,欲望正谢日,准例特赐。”诏如耆例。
神宗熙宁六年,熙河路奏捷,宰臣王安石率群臣贺紫宸殿,神宗解所服白玉带赐之。八年,岐王颢、嘉王頵言:“蒙赐方团玉带,著为朝仪,乞宝藏于家,不敢服用。”神宗不许,命工别琢玉带以赐之。颢等固辞,不听;请加佩金鱼以别嫌,诏以玉鱼赐之。亲王佩玉鱼自此始。宗旦、宗谔皆以使相遇郊恩告谢,特赐球文方团金带、佩鱼,自是宗室节度带同平章事者,著为例。宣徽使张方平、郭逵、王拱辰皆尝特赐。元丰五年,诏:“三师、三公、宰相、执政官、开府仪同三司、节度使尝任宰相者、观文殿大学士已上,金球文方团带,佩鱼。观文殿学士至宝文阁直学士、节度使、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书、侍郎、散骑常侍御仙花带,内御史大夫、六曹尚书、翰林学士以上及资政殿学士特班翰林学士上者,仍佩鱼。”六年,诏:“北使经过处,守臣曾借朝议大夫者,令权服紫,不系金带。其押赐御筵官仍互借,先借朝议大夫者,即借中散大夫,并许系金带,不佩鱼。”哲宗元祐五年,诏:臣僚曾赐金带后至不该系者,在外许系。
徽宗崇宁二年,诏:六尚局奉御,今后许服金带。四年,中书省检会哲宗《元符仪制令》:“诸带,三师、三公、宰相、执政官、使相、节度使、观文殿大学士球文,佩鱼。节度使非曾任宰相即御仙花,佩鱼。观文殿学士至宝文阁直学士、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书、侍郎、散骑常侍并御仙花,权侍郎不同;内御史大夫、六曹尚书、观文殿学士至翰林学士仍佩鱼,资政殿学士特旨班在翰林学士上者同,权尚书不同。其官职未至而特赐者,不拘此令。因任职事官经赐金带者,虽后任不该赐,亦许服。”看详:若称因任六曹侍郎经赐带,后除知开封府之类,既非职事官,又非在外,皆不许系,似非元立法之意。盖立文该举未尽,其特赐者既不缘官职,自无时不许系外;因任职事官赐金带,后任不该者亦许服,即在外与在京非职事官,皆可用。诏申明行下。大观二年,诏中书舍人、谏议大夫、待制、殿中少监许系红鞓犀带,不佩鱼。
中兴仍之,其等亦有玉、有金、有银、有金涂银、有犀、有通犀、有角。其制,球文者四方五团,御仙花者排方。凡金带:三公、左右丞相、三少、使相、执政官、观文殿大学士、节度使球文,佩鱼;观文殿学士至华文阁直学士、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书、侍郎、散骑常侍、开封尹、给事中并御仙花,内御史大夫、六曹尚书、观文殿学士至翰林学士仍佩鱼;中书舍人、左右谏议大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焕章华文阁待制、权侍郎服红鞓排方黑犀带,仍佩鱼;权侍郎以上罢任不带职者,亦许服之。
鱼袋。其制自唐始,盖以为符契也。其始曰鱼符,左一,右一。左者进内,左者随身,刻官姓名,出入合之。因盛以袋,故曰鱼袋。宋因之,其制以金银饰为鱼形,公服则系于带而垂于后,以明贵贱,非复如唐之符契也。
太宗雍熙元年,南郊后,内出以赐近臣,由是内外升朝文武官皆佩鱼。凡服紫者,饰以金;服绯者,饰以银。庭赐紫,则给金涂银者;赐绯,亦有特给者。京官、幕职州县官赐绯紫者,亦佩。亲王武官、内职将校皆不佩。真宗大中祥符六年,诏伎术官未升朝赐绯、紫者,不得佩鱼。
仁宗天圣二年,翰林待诏、太子中舍同正王文度因勒碑赐紫章服,以旧佩银鱼,请佩金鱼。仁宗曰:“先朝不许伎术人辄佩鱼,以别士类,不令混淆,宜却其请。”景祐三年,诏殿中省尚药奉御赐紫徐安仁,特许佩鱼。至和元年,诏:中书提点五房公事,自今虽无出身,亦听佩鱼。旧制,自选人入为堂后官,转至五房提点,始得佩鱼。提点五房吕惟和非选人入,援司天监五官正例求佩鱼,特许之。
神宗元丰二年,蒲宗孟除翰林学士,神宗曰:“学士职清地近,非它官比,而官仪未宠,自今宜加佩鱼。”遂著为令。三年,诏:自今中书堂后官,并带赐绯鱼袋,余依旧例。徽宗政和元年,尚书兵部侍郎王诏奏:“今监司、守、倅等,并许借服色而不许佩鱼,即是有服而无章,殆与吏无别。乞今后应借绯、紫臣僚,并许随服色佩鱼,仍各许入衔,候回日依旧服色。”从之。中兴,并仍旧制。
笏。唐制五品以上用象。上圆下方;六品以下用竹、木,上挫下方。宋文散五品以上用象,九品以上用木。武臣、内职并用象,千牛衣绿亦用象,廷赐绯、绿者给之。中兴同。
靴。宋初沿旧制,朝履用靴。政和更定礼制,改靴用履。中兴仍之。乾道七年,复改用靴,以黑革为之,大抵参用履制,惟加靿焉。其饰亦有絇、繶、纯、綦,大夫以上具四饰,朝请、武功郎以下去繶,从义、宣教郎以下至将校、伎术官并去纯。底用麻再重,革一重。里用素衲毡,高八寸。诸文武官通服之,惟以四饰为别。服绿者饰以绿,服绯、紫者饰亦如之,仿古随裳色之意。
簪戴。幞头簪花,谓之簪戴。中兴,郊祀、明堂礼毕回銮,臣僚及扈从并簪花,恭谢日亦如之。大罗花以红、黄、银红三色,栾枝以杂色罗,大绢花以红、银红二色。罗花以赐百官,栾枝,卿监以上有之;绢花以赐将校以下。太上两宫上寿毕,及圣节、及锡宴、及赐新进士闻喜宴,并如之。
重戴。唐士人多尚之,盖古大裁帽之遗制,本野夫岩叟之服。以皂罗为之,方而垂檐,紫里,两紫丝组为缨,垂而结之颔下。所谓重戴者,盖折上巾又加以帽焉。宋初,御史台皆重戴,余官或戴或否。后新进士亦戴,至释褐则止。太宗淳化二年,御史台言:“旧仪,三院御史在台及出使,并重戴,事已久废。其御史出台为省职及在京厘务者,请依旧仪,违者罚俸一月。”从之。又诏两省及尚书省五品以上皆重戴,枢密三司使、副则不。中兴后,御史、两制、知贡举官、新进士上三人,许服之。
时服。宋初因五代旧制,每岁诸臣皆赐时服,然止赐将相、学士、禁军大校。建隆三年,太祖谓侍臣曰:“百官不赐,甚无谓也。”乃遍赐之。岁遇端午、十月一日,文武群臣将校皆给焉。是岁十月,近臣、军校增给锦衬袍,中书门下、枢密、宣徽院、节度使及侍卫步军都虞候以上,皇亲大将军以上,天下乐晕锦;三司使、学士、中丞、内客省使、驸马、留后、观察使,皇亲将军、诸司使、厢主以上,簇四盘雕细锦;三司副使、宫观判官,黄师子大锦;防御团练使、刺史、皇亲诸司副使,翠毛细锦;权中丞、知开封府、银台司、审刑院及待制以上,知检院鼓院、同三司副使、六统军、金吾大将军,红锦。诸班及诸军将校,亦赐窄锦袍。有翠毛、宜男、云雁细锦,师子、练鹊、宝照大锦,宝照中锦,凡七等。
应给锦袍者,皆五事; 公服、锦宽袍,绫汗衫、袴,勒帛,丞郎、给舍、大卿监以上不给锦袍者,加以黄绫绣抱肚。
大将军、少卿监、郎中以上,枢密诸房副承旨以上,诸司使,皇亲承制、崇班,皆四事; 无锦袍。 将军至副率、知杂御史至大理正、入内都知、内侍都知、皇亲殿直以上,皆三事; 无袴。
通事舍人、承制、崇班、入内押班、内侍副都知押班、内常侍、六尚奉御以下,京官充馆阁、宗正寺、刑法官者,皆二事; 无勒帛,内职汗衫以绫,文臣以绢。
阁门祗候、内供奉官至殿直,京官编修、校勘,止给公服。端午,亦给。应给锦袍者,汗衫以黄縠,别加绣抱肚、小扇。诞圣节所给,如时服。 京师禁厢军校、卫士、内诸司胥史、工巧人,并给服有差。
朝官、京官、内职出为外任通判、监押、巡检以上者, 大藩府监务者,亦或给之。
每岁十月时服,开宝中,皆赐窄锦袍。太平兴国以后,文官知制诰、武官上将军、内职诸司使以上,皆赐锦。 藩镇观察使以上,天下乐晕锦;尚书及步军都虞候以上及知益州、并州,次晕锦,皆五事。学士、丞郎,簇四盘雕锦;刺史以上及知广州,翠毛锦,皆三件。待制以上、横班诸司使,翠毛锦;知代州,御仙花锦;诸司使领郡,宜男锦;诸司使,云雁锦。驸马,锦如丞郎,增至四事。益州钤辖,锦从本官,增绫袴。
朝官供奉官以上,皆赐紫地皂花欹正。京官殿直以下,皆赐紫大绫。在外禁军将校,亦赐窄锦袍,次赐紫绫色绢。景德元年,始诏河北、河东、陕西三路转运使、副,并给方胜练鹊锦。校猎从官兼赐紫罗锦、旋襕、暖靴。
雍熙四年,令节度使给皂地金线盘云凤鹿胎旋襕,侍卫步军都虞候以上给皂地金线盘花鸳鸯。
亲王、宰相、使相生日,并赐衣五事,锦彩百匹,金花银器百两,马二匹,金涂银鞍勒一。宰相、枢密使、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宣徽使初拜、加恩中谢日,并赐衣五事,金带一, 旧荔支带,淳化后,宰相、参知政事、文臣任枢密副使,改赐方团胯球路金带,加以金鱼。
涂金银鞍勒马一。三司使、学士、御史中丞初拜中谢日,赐衣五事,荔支金带一,涂金银鞍勒马一。 文明学士以下,初赐金装犀带,后改赐金带。
中书舍人,赐袭衣、犀带。宰相以下对御抬赐;枢密直学士、中书舍人谢讫,中使押赐,再入谢于别殿。中书舍人或告谢日已改赐章服,则罢中使押赐。
郊禋礼毕,亲王、宰相至龙图阁直学士、禁军将校,各赐袭衣、金带, 亲王、中书门下、枢密、宣徽、三司使、四厢都指挥使以上,加鞍勒马一。其后宫观副使、天书扶侍使,并同学士。
同中谢日。雍熙元年,两省五品以上,御史台、尚书省四品以上,各赐袭衣、犀带、鱼袋。其为五使,则皆赐金带,仍各加器币。 文武行事官,各赐金帛。牧伯在外者,遇大礼,不赐。大中祥符元年,诏节度、观察、防御、团练使,刺史,因东封为诸州部署钤辖者,并特赐焉。
使相、节度使自镇来朝入见日,赐衣五事,金带,鞍马;朝辞日,赐窄衣六事,金束带,鞍勒马一,散马二; 节度使减散马。
为都部署者,别赐带甲鞍勒马一。观察使为都部署、副都部署赴本任、知州,赐窄衣三事,金束带,鞍勒马。防御团练使、刺史为部署、钤辖,赐窄衣三事,金束带;赴本任,赐窄衣三事,涂金银腰带;为知州、都监,赐窄衣三事,绢三十匹。诸司为钤辖者,赐窄衣、金束带。文武官内职出为知州军、通判、发运、转运使副、提点刑狱、都监、巡检、砦主、军使及任使繁要者,仆射赐窄衣三事,绢五十匹;尚书、丞郎、学士、谏舍、待制、大卿监及统军、上将军、诸司使,减绢二十匹;少卿监至五官正、大将军至副率、诸司副使,减绢一十匹;中郎将、京官内殿承制至借职、内常侍,减衣二事,又减绢一十匹。窄衣,起二月给紫罗衫;起十月给紫欹正锦袄。 给公服者,单夹亦然。
诸道衙内指挥使、都虞候入贡辞日,赐紫罗窄衫,金涂银带。
士庶人车服之制。太宗太平兴国七年,诏曰:“士庶之间,车服之制,至于丧葬,各有等差。近年以来,颇成逾僭。宣令翰林学士承旨李昉详定以闻。”昉奏:“今后富商大贾乘马,漆素鞍者勿禁。近年品官绿袍及举子白襕下皆服紫色,亦请禁之。其私第便服,许紫皂衣、白袍。旧制,庶人服白,今请流外官及贡举人、庶人通许服皂。工商、庶人家乘檐子,或用四人、八人,请禁断,听乘车;兜子,舁不得过二人。”并从之。端拱二年,诏县镇场务诸色公人并庶人、商贾、伎术、不系官伶人,只许服皂、白衣,铁、角带,不得服紫。文武升朝官及诸司副使、禁军指挥使、厢军都虞候之家子弟,不拘此限。幞头巾子,自今高不过二寸五分。妇人假髻并宜禁断,仍不得作高髻及高冠。其销金、泥金、真珠装缀衣服,除命妇许服外,余人并禁。至道元年,复许庶人服紫。
真宗咸平四年,禁民间造银鞍瓦、金线、盘蹙金线。大中祥符元年,三司言:“窃惟山泽之宝,所得至难,傥纵销释,实为虚费。今约天下所用,岁不下十万两,俾上币弃于下民。自今金银箔线,贴金、销金、泥金、蹙金线装贴什器土木玩用之物,并请禁断,非命妇不得以为首饰。冶工所用器,悉送官。诸州寺观有以金箔饰尊像者,据申三司,听自赍金银工价,就文思院换给。”从之。二年,诏申禁熔金以饰器服。又太常博士知温州李邈言:“两浙僧求丐金银、珠玉,错末和泥以为塔像,有高袤丈者。毁碎珠宝,浸以成俗,望严行禁绝,违者重论。”从之。
七年,禁民间服销金及钹遮那缬。八年,诏:“内庭自中宫以下,并不得销金、贴金、间金、 戭金、圈金、解金、剔金、陷金、明金、泥金、楞金、背影金、盘金、织金、金线捻丝,装著衣服,并不得以金为饰。其外庭臣庶家,悉皆禁断。臣民旧有者,限一月许回易。为真像前供养物,应寺观装功德用金箔,须具殿位真像显合增修创造数,经官司陈状勘会,诣实闻奏,方给公凭,诣三司收买。其明金装假果、花枝、乐身之类,应金为装彩物,降诏前已有者,更不毁坏,自余悉禁。违者,犯人及工匠皆坐。”是年,又禁民间服皂班缬衣。
仁宗天圣三年,诏:“在京士庶不得衣黑褐地白花衣服并蓝、黄、紫地撮晕花样,妇女不得将白色、褐色毛段并淡褐色匹帛制造衣服,令开封府限十日断绝;妇女出入乘骑,在路披毛褐以御风尘者,不在禁限。”七年,诏士庶、僧道无得以朱漆饰床榻。九年,禁京城造朱红器皿。
景祐元年,诏禁锦背、绣背、遍地密花透背采段,其稀花团窠、斜窠杂花不相连者非。二年,诏:市肆造作缕金为妇人首饰等物者禁。三年,“臣庶之家,毋得采捕鹿胎制造冠子。又屋宇非邸店、楼阁临街市之处,毋得为四铺作闹斗八;非品官毋得起门屋;非宫室、寺观毋得彩绘栋宇及朱黝漆梁柱窗牖、雕镂柱础。凡器用毋得表里朱漆、金漆,下毋得衬朱。非三品以上官及宗室、戚里之家,毋得用金棱器,其用银者毋得涂金。玳瑁酒食器,非宫禁毋得用。纯金器若经赐者,听用之。凡命妇许以金为首饰,及为小儿钤鋜、钗篸、钅川缠、珥环之属;仍毋得为牙鱼、飞鱼、奇巧飞动若龙形者。非命妇之家,毋得以真珠装缀首饰、衣服,及项珠、缨络、耳坠、头{须巾}、抹子之类。凡帐幔、缴壁、承尘、柱衣、额道、项帕、覆旌、床裙,毋得用纯锦遍绣。宗室戚里茶檐、食合,毋得以绯红盖覆。豪贵之族所乘坐车,毋得用朱漆及五彩装绘,若用黝而间以五彩者听。民间毋得乘檐子,及以银骨朵、水罐引喝随行。”
庆历八年,诏禁士庶效契丹服及乘骑鞍辔、妇人衣铜绿兔褐之类。皇祐元年,诏妇人冠高毋得逾四寸,广毋得逾尺,梳长毋得逾四寸,仍禁以角为之。先是,宫中尚白角冠梳,人争仿之,至谓之内样。冠名曰垂肩等肩,至有长三尺者;梳长亦逾尺。议者以为服妖,遂禁止之。嘉祐七年,初,皇亲与内臣所衣紫,皆再入为黝色。后士庶浸相效,言者以为奇邪之服,于是禁天下衣黑紫服者。
神宗熙宁九年,禁朝服紫色近黑者;民庶止令乘犊车,听以黑饰,间五彩为饰,不许呵引及前列仪物。哲宗绍圣二年,侍御史翟思言:“京城士人与豪右大姓,出入率以轿自载,四人舁之,甚者饰以棕盖,彻去帘蔽,翼其左右,旁午于通衢,甚为僭拟,乞行止绝。”从之。
徽宗大观元年,郭天信乞中外并罢翡翠装饰,帝曰:“先王之政,仁及草木禽兽,今取其羽毛,用于不急,伤生害性,非先王惠养万物之意。宜令有司立法禁之。”政和二年,诏后苑造缬帛。盖自元丰初,置为行军之号,又为卫士之衣,以辨奸诈,遂禁止民间打造。令开封府申严其禁,客旅不许兴贩缬板。
七年,臣僚上言:“辇毂之下,奔竞侈靡,有未革者。居室服用以壮丽相夸,珠玑金玉以奇巧相胜,不独贵近,比比纷纷,日益滋甚。臣尝考之,申令法禁虽具,其罚尚轻,有司玩习,以至于此。如民庶之家不得乘轿,今京城内暖轿,非命官至富民、娼优、下贱,遂以为常。窃见近日有赴内禁乘以至皇城门者,奉祀乘至宫庙者,坦然无所畏避。臣妄以为僭礼犯分,禁亦不可以缓。”于是诏,非品官不得乘暖轿。先是,权发遣提举淮南东路学事丁瓘言:“衣服之制,尤不可缓。今闾阎之卑,倡优之贱,男子服带犀玉,妇人涂饰金珠,尚多僭侈,未合古制。臣恐礼官所议,止正大典,未遑及此。伏愿明诏有司,严立法度,酌古便今,以义起礼。俾闾阎之卑,不得与尊者同荣;倡优之贱,不得与贵者并丽。此法一正,名分自明,革浇偷以归忠厚,岂曰小补之哉。”是岁,又诏敢为契丹服若毡笠、钓墩之类者,以违御笔论。钓墩,今亦谓之袜袴,妇人之服也。
中兴,士大夫之服,大抵因东都之旧,而其后稍变焉。一曰深衣,二曰紫衫,三曰凉衫,四曰帽衫,五曰襕衫。淳熙中,朱熹又定祭祀、冠婚之服,特颁行之。凡士大夫家祭祀、冠婚,则具盛服。有官者幞头、带、靴、笏,进士则幞头、襕衫、带,处士则幞头、皂衫、带,无官者通用帽子、衫、带;又不能具,则或深衣,或凉衫。有官者亦通用帽子以下,但不为盛服。妇人则假髻、大衣、长裙。女子在室者冠子、背子。众妾则假紒、背子。
冠礼,三加冠服,初加,缁布冠、深衣、大带、纳履;再加,帽子、皂衫、革带、系鞋;三加,幞头、公服、革带、纳靴。其品官嫡庶子初加,折上巾、公服;再加,二梁冠、朝服;三加,平冕服,若以巾帽、折上巾为三加者,听之。深衣用白细布,度用指尺,衣全四幅,其长过胁,下属于裳。裳交解十二幅,上属于衣,其长及踝。圆袂方领,曲裾黑缘。大带、缁冠、幅巾、黑履。士大夫家冠昏、祭祀、宴居、交际服之。
紫衫。本军校服。中兴,士大夫服之,以便戎事。绍兴九年,诏公卿、长吏服用冠带,然迄不行。二十六年,再申严禁,毋得以戎服临民,自是紫衫遂废。士大夫皆服凉衫,以为便服矣。
凉衫。其制如紫衫,亦曰白衫。乾道初,礼部侍郎王严奏:“窃见近日士大夫皆服凉衫,甚非美观,而以交际、居官、临民,纯素可憎,有似凶服。陛下方奉两宫,所宜革之。且紫衫之设以从戎,故为之禁,而人情趋简便,靡而至此。文武并用。本不偏废,朝章之外,宜有便衣,仍存紫衫,未害大体。”于是禁服白衫,除乘马道涂许服外,余不得服。若便服,许用紫衫。自后,凉衫祗用为凶服矣。
帽衫。帽以乌纱、衫以皂罗为之,角带,系鞋。东都时,士大夫交际常服之。南渡后,一变为紫衫,再变为凉衫,自是服帽衫少矣。惟士大夫家冠昏、祭祀犹服焉。若国子生,常服之。
襕衫。以白细布为之,圆领大袖,下施横襕为裳,腰间有辟积。进士及国子生、州县生服之。
绍兴五年,高宗谓辅臣曰:“金翠为妇人服饰,不惟靡货害物,而侈靡之习,实关风化。已戒中外,及下令不许入宫门,今无一人犯者。尚恐士民之家未能尽革,宜申严禁,仍定销金及采捕金翠罪赏格。”淳熙二年,孝宗宣示中宫苎衣曰:“珠玉就用禁中旧物,所费不及五万,革弊当自宫禁始。”因问风俗,龚茂良奏:“由贵近之家,放效宫禁,以致流传民间。粥簪珥者,必言内样。彼若知上崇尚淳朴,必观感而化矣。臣又闻中宫服浣濯之衣,数年不易。请宣示中外,仍敕有司严戢奢僭。”宁宗嘉泰初,以风俗侈靡,诏官民营建室屋,一遵制度,务从简朴。又以宫中金翠,燔之通衢,贵近之家,犯者必罚。
『玖』 宋朝衙役身上写有什么字
应该是没有字。
清明上河图上面就有衙役。
《宋史·舆服志》:“凡朝服谓之具服,公服从省,今谓之常服。宋因唐制,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在款式上,宋代公服与唐代稍有一些区别,如虽然同用圆领,而宋代公服多用宽袖。宋元丰年间更定服制,公服只用三种颜色,四品以上用紫,六品以上用绯,九品以上用绿,取消了青色。
衙役的地位低于吏员。吏员尽管没有品级,但好赖还是官方人员,而衙役根本没有官方身份,只属于为衙门服役性质。这些人负责衙门的站堂、缉捕、拘提、催差、征粮、解押等事务。以清代州县衙门为例,胥役分为四班,即皂、捕、快、壮班(也有学者称分为三班衙役,不包括捕班,或捕快合一)。各班均有班头,或称头役,统领本班。衙役也有定额编制。如清代大兴县衙役定额为:门子2人,皂隶16人,马夫12人,禁卒8人,轿夫与伞扇夫7人,灯夫4人,库卒4人,仓夫4人,民壮50人。但实际上的衙役数量,都大大超过了编制。一般来说,一名正式衙役,手下往往有三四名“白役”。通常,小县有衙役数百人,大县有上千人甚至数千人。据清代曾任四川巴县知县的刘衡记载,他到巴县上任时,衙役竟有7000人之多。许多人以为古代官衙机构简练,实际上往往是不计算吏员和衙役造成的误解。一个数万人口的县,有数百名吏员,上千名衙役,怎么也不能说成是“小政府”。
衙役的身份分两种:民壮、库丁、斗级、铺兵为良民,皂、快、捕、仵、禁卒、门子为贱民。这些贱民同倡优奴婢同列,其中捕役社会地位最低,几乎被看作准罪犯。贱民衙役包括子孙都不能参加科举(限制三代),也不准捐纳买官,为士绅所不齿,有些家庭严禁子孙从事衙役。各种衙役在清朝可以得到三至十二两年薪,平均每天薪水在两文左右,相当于一顿饭钱。所以,一干吃不上饭的闲人无赖,往往去当衙役。况且衙役根本不靠薪水生活,他们的主要收入来自陋规。多数衙役的规费,属于书吏和衙役分享。只要派差,就能得到规费或贿赂(例如,一桩杀人案,从勘查现场到审结案件,各种规费可达数万钱)。一般州县也认为,衙役办差向当事人收取的车费驴费鞋袜费和饭费茶水钱都属于“正常收费”,只是不准借机勒索敲诈。捕役由于发案不规律,没有案件时就没有额外收入,所以主要从娼妓户和宰牲户收取陋规。这样以来,小地方的捕役,缺乏规费来源而生活像乞丐,但大城市的捕役,则规费花样繁多而十分滋润。有的衙役,这种陋规收入一年甚至有数千上万两银子的进项。
衙役的地位低于吏员。吏员尽管没有品级,但好赖还是官方人员,而衙役根本没有官方身份,只属于为衙门服役性质。老百姓尊敬一点则把他们称为公差。这些人负责衙门的站堂、缉捕、拘提、催差、征粮、解押等事务。以清代州县衙门为例,胥役分为四班,即皂、捕、快、壮班(也有学者称分为三班衙役,不包括捕班,或捕快合一)。各班均有班头,或称头役,统领本班。《水浒传》中的武松,就在阳谷县担任这种班头。四班之外,还有零星杂役,包括门子、禁卒、仵作、库丁、仓夫、斗级(收粮掌斗)、轿夫、伞扇夫、鸣锣夫、吹鼓手、灯夫、更夫、伙夫、马夫、铺兵(邮驿)等等。
衙役也有定额编制。如清代大兴县衙役定额为:门子2人,皂隶16人,马夫12人,禁卒8人,轿夫与伞扇夫7人,灯夫4人,库卒4人,仓夫4人,民壮50人。但实际上的衙役数量,都大大超过了编制。一般来说,一名正式衙役,手下往往有三四名“白役”。通常,小县有衙役数百人,大县有上千人甚至数千人。据清代曾任四川巴县知县的刘衡记载,他到巴县上任时,衙役竟有7000人之多。许多人以为古代官衙机构简练,实际上往往是不计算吏员和衙役造成的误解。一个数万人口的县,有数百名吏员,上千名衙役,怎么也不能说成是“小政府”。
衙役数量之所以悬殊,在于衙役的执行职能。古代官员是“君子”,动口不动手,动手的事全交给衙役。皂班的职责是前驱护卫和仪仗,知县升堂办案时执行刑讯拷笞。快班又分为马快和步快,职责是巡夜、传唤、逮捕,问案时到庭供长官驱使,派出到乡下催征赋税。捕役的职责是侦查案件,缉捕盗贼,也同快班一道巡夜,押运官银时充当护卫。壮班的职责是守卫粮仓金库和监狱,护送官银或罪囚,也充当杂差。门子掌管仪门(衙门中正门与正堂之间的门,正官升堂办公,须关闭仪门),叫升堂,喊人犯,掌管发令竹签。其余零散衙役的职掌各如其名。《水浒传》中的正面人物朱仝、雷横,反面角色董超、薛霸,都是衙役。
《宋史》 志第一百六 舆服五——————
凡朝服谓之具服,公服从省,今谓之常服。宋因唐制,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其制,曲领大袖,下施横襕,束以革带,幞头,乌皮靴。自王公至一命之士,通服之。
士庶人车服之制。太宗太平兴国七年,诏曰:“士庶之间,车服之制,至于丧葬,各有等差。近年以来,颇成逾僭。宣令翰林学士承旨李昉详定以闻。”昉奏:“今后富商大贾乘马,漆素鞍者勿禁。近年品官绿袍及举子白襕下皆服紫色,亦请禁之。其私第便服,许紫皂衣、白袍。旧制,庶人服白,今请流外官及贡举人、庶人通许服皂。工商、庶人家乘檐子,或用四人、八人,请禁断,听乘车;兜子,舁不得过二人。”并从之。端拱二年,诏县镇场务诸色公人并庶人、商贾、伎术、不系官伶人,只许服皂、白衣,铁、角带,不得服紫。文武升朝官及诸司副使、禁军指挥使、厢军都虞候之家子弟,不拘此限。幞头巾子,自今高不过二寸五分。妇人假髻并宜禁断,仍不得作高髻及高冠。其销金、泥金、真珠装缀衣服,除命妇许服外,余人并禁。至道元年,复许庶人服紫。
七年,禁民间服销金及钹遮那缬。八年,诏:“内庭自中宫以下,并不得销金、贴金、间金、戭金、圈金、解金、剔金、陷金、明金、泥金、楞金、背影金、盘金、织金、金线捻丝,装著衣服,并不得以金为饰。其外庭臣庶家,悉皆禁断。臣民旧有者,限一月许回易。为真像前供养物,应寺观装功德用金箔,须具殿位真像显合增修创造数,经官司陈状勘会,诣实闻奏,方给公凭,诣三司收买。其明金装假果、花枝、乐身之类,应金为装彩物,降诏前已有者,更不毁坏,自余悉禁。违者,犯人及工匠皆坐。”是年,又禁民间服皂班缬衣。
仁宗天圣三年,诏:“在京士庶不得衣黑褐地白花衣服并蓝、黄、紫地撮晕花样,妇女不得将白色、褐色毛段并淡褐色匹帛制造衣服,令开封府限十日断绝;妇女出入乘骑,在路披毛褐以御风尘者,不在禁限。”七年,诏士庶、僧道无得以朱漆饰床榻。九年,禁京城造朱红器皿。
景祐元年,诏禁锦背、绣背、遍地密花透背采段,其稀花团窠、斜窠杂花不相连者非。二年,诏:市肆造作缕金为妇人首饰等物者禁。三年,“臣庶之家,毋得采捕鹿胎制造冠子。又屋宇非邸店、楼阁临街市之处,毋得为四铺作闹斗八;非品官毋得起门屋;非宫室、寺观毋得彩绘栋宇及朱黝漆梁柱窗牖、雕镂柱础。凡器用毋得表里朱漆、金漆,下毋得衬朱。非三品以上官及宗室、戚里之家,毋得用金棱器,其用银者毋得涂金。玳瑁酒食器,非宫禁毋得用。纯金器若经赐者,听用之。凡命妇许以金为首饰,及为小儿钤鋜、钗篸、钅川缠、珥环之属;仍毋得为牙鱼、飞鱼、奇巧飞动若龙形者。非命妇之家,毋得以真珠装缀首饰、衣服,及项珠、缨络、耳坠、头{须巾}、抹子之类。凡帐幔、缴壁、承尘、柱衣、额道、项帕、覆旌、床裙,毋得用纯锦遍绣。宗室戚里茶檐、食合,毋得以绯红盖覆。豪贵之族所乘坐车,毋得用朱漆及五彩装绘,若用黝而间以五彩者听。民间毋得乘檐子,及以银骨朵、水罐引喝随行。”
庆历八年,诏禁士庶效契丹服及乘骑鞍辔、妇人衣铜绿兔褐之类。皇祐元年,诏妇人冠高毋得逾四寸,广毋得逾尺,梳长毋得逾四寸,仍禁以角为之。先是,宫中尚白角冠梳,人争仿之,至谓之内样。冠名曰垂肩等肩,至有长三尺者;梳长亦逾尺。议者以为服妖,遂禁止之。嘉祐七年,初,皇亲与内臣所衣紫,皆再入为黝色。后士庶浸相效,言者以为奇邪之服,于是禁天下衣黑紫服者。
神宗熙宁九年,禁朝服紫色近黑者;民庶止令乘犊车,听以黑饰,间五彩为饰,不许呵引及前列仪物。哲宗绍圣二年,侍御史翟思言:“京城士人与豪右大姓,出入率以轿自载,四人舁之,甚者饰以棕盖,彻去帘蔽,翼其左右,旁午于通衢,甚为僭拟,乞行止绝。”从之。
徽宗大观元年,郭天信乞中外并罢翡翠装饰,帝曰:“先王之政,仁及草木禽兽,今取其羽毛,用于不急,伤生害性,非先王惠养万物之意。宜令有司立法禁之。”政和二年,诏后苑造缬帛。盖自元丰初,置为行军之号,又为卫士之衣,以辨奸诈,遂禁止民间打造。令开封府申严其禁,客旅不许兴贩缬板。
七年,臣僚上言:“辇毂之下,奔竞侈靡,有未革者。居室服用以壮丽相夸,珠玑金玉以奇巧相胜,不独贵近,比比纷纷,日益滋甚。臣尝考之,申令法禁虽具,其罚尚轻,有司玩习,以至于此。如民庶之家不得乘轿,今京城内暖轿,非命官至富民、娼优、下贱,遂以为常。窃见近日有赴内禁乘以至皇城门者,奉祀乘至宫庙者,坦然无所畏避。臣妄以为僭礼犯分,禁亦不可以缓。”于是诏,非品官不得乘暖轿。先是,权发遣提举淮南东路学事丁瓘言:“衣服之制,尤不可缓。今闾阎之卑,倡优之贱,男子服带犀玉,妇人涂饰金珠,尚多僭侈,未合古制。臣恐礼官所议,止正大典,未遑及此。伏愿明诏有司,严立法度,酌古便今,以义起礼。俾闾阎之卑,不得与尊者同荣;倡优之贱,不得与贵者并丽。此法一正,名分自明,革浇偷以归忠厚,岂曰小补之哉。”是岁,又诏敢为契丹服若毡笠、钓墩之类者,以违御笔论。钓墩,今亦谓之袜袴,妇人之服也。
中兴,士大夫之服,大抵因东都之旧,而其后稍变焉。一曰深衣,二曰紫衫,三曰凉衫,四曰帽衫,五曰襕衫。淳熙中,朱熹又定祭祀、冠婚之服,特颁行之。凡士大夫家祭祀、冠婚,则具盛服。有官者幞头、带、靴、笏,进士则幞头、襕衫、带,处士则幞头、皂衫、带,无官者通用帽子、衫、带;又不能具,则或深衣,或凉衫。有官者亦通用帽子以下,但不为盛服。妇人则假髻、大衣、长裙。女子在室者冠子、背子。众妾则假紒、背子。
冠礼,三加冠服,初加,缁布冠、深衣、大带、纳履;再加,帽子、皂衫、革带、系鞋;三加,幞头、公服、革带、纳靴。其品官嫡庶子初加,折上巾、公服;再加,二梁冠、朝服;三加,平冕服,若以巾帽、折上巾为三加者,听之。深衣用白细布,度用指尺,衣全四幅,其长过胁,下属于裳。裳交解十二幅,上属于衣,其长及踝。圆袂方领,曲裾黑缘。大带、缁冠、幅巾、黑履。士大夫家冠昏、祭祀、宴居、交际服之。
紫衫。本军校服。中兴,士大夫服之,以便戎事。绍兴九年,诏公卿、长吏服用冠带,然迄不行。二十六年,再申严禁,毋得以戎服临民,自是紫衫遂废。士大夫皆服凉衫,以为便服矣。
凉衫。其制如紫衫,亦曰白衫。乾道初,礼部侍郎王严奏:“窃见近日士大夫皆服凉衫,甚非美观,而以交际、居官、临民,纯素可憎,有似凶服。陛下方奉两宫,所宜革之。且紫衫之设以从戎,故为之禁,而人情趋简便,靡而至此。文武并用。本不偏废,朝章之外,宜有便衣,仍存紫衫,未害大体。”于是禁服白衫,除乘马道涂许服外,余不得服。若便服,许用紫衫。自后,凉衫祗用为凶服矣。
帽衫。帽以乌纱、衫以皂罗为之,角带,系鞋。东都时,士大夫交际常服之。南渡后,一变为紫衫,再变为凉衫,自是服帽衫少矣。惟士大夫家冠昏、祭祀犹服焉。若国子生,常服之。
『拾』 翡翠在宋朝值钱吗最好给个依据。谢谢了……
翡翠名称来源有几种说法,一说来自鸟名,这种鸟羽毛非常鲜艳,雄性的羽毛呈红色,名翡鸟(又名赤羽鸟),雌性羽毛呈绿色,名翠鸟(又名绿羽鸟),合称翡翠,所以,行业内有翡为公,翠为母说法。明朝时,缅甸玉传入中国后,就冠以“翡翠”之名。另一说古代“翠”专指新疆和田出产的绿玉,翡翠传入中国后,为了与和田田绿玉区分,称其为“非翠”,后渐演变为“翡翠”。
翡翠之名由来已久,北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二载:“余(欧阳修)家有一玉罂,形制甚古而精巧,始得之梅圣俞,以为碧玉。在颍州时,尝以示僚属。坐有兵马钤辖邓保吉者,真宗朝老内臣也,识之,曰:此宝器也,谓之翡翠。云禁中宝物皆藏宜圣库,库中有翡翠盏一只,所以识也。”由此可见以“翡翠”指绿色玉石由来已久,且至迟在北宋时,已被视为珍宝。或许古之“翡翠”与今之“翡翠”系同名异质,故纪晓岚称在其幼时,时人“不以玉视之”。(注:欧阳修《归田录》载于《欧阳文忠公全集》,为第126、127卷)
早期翡翠并不名贵,身价也不高,不为世人所重视,纪晓岚(1724--1805)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写道:“盖物之轻重,各以其时之时尚无定滩也,记余幼时,人参、珊瑚、青金石,价皆不贵,今则日.......云南翡翠玉,当时不以玉视之,不过如蓝田乾黄,强名以玉耳,今则为珍玩,价远出真玉上矣”。据《石雅》得知本世纪初大约45公斤重的翡翠石子值十一英镑。翡翠石子中不乏精华,当时价格也很贵,但与现在,一公斤特级翡翠七八十万美金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按:据欧阳修《归田录》之记载,至迟在北宋初年,翡翠已为绿色宝玉之名,为禁中珍宝。纪晓岚所言或许是另一种翡翠。)
翡翠开采、运输、加工、销售历来是云南人所为。在缅甸古都阿摩罗补罗城的一座中国式古庙里,碑文上刻有5000个中国翡翠商名字,这在玉缘和珠宝也有介绍。明中叶高官太监驻守保山腾冲专门采购珠宝。当时从永昌腾越至缅甸密支那一线已有“玉石路”、“宝井路”之称。腾冲至缅甸的商道最兴盛时每天有2万多匹骡马穿行其间,腾冲的珠宝交易几乎占了世界玉石交易的9成。到1950年,腾冲县在缅甸的华侨达30余万人。直到今天,云南人在缅甸从事翡翠业的人达数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