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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居士穿的女裝

發布時間:2025-07-14 07:55:44

㈠ 民國初年,女士服飾方面,什麼開始流行

在民國初年,婦女服裝一般仍保持著上衣下裙的形制,和清代服裝相似。有些青年女子由於受日本女裝的影響,穿窄而修長的高領衫襖和黑色長裙,時稱「文明新裝」。隨著海外貿易日漸發展,羽紗、呢絨、洋綢、花布等外國衣料及各種外國服裝源源輸入,傳統的服飾開始有所變化並日趨華麗,出現了不少奇異服裝。
北伐以後,女裝變化較大,有保留清式偏襟衣褲的;有上衣下裙仿效西式的;學堂中女學生多著偏大襟上衣底襟圓擺,齊肘中袖短衫,黑色綢裙。社會婦女的常裝仍以旗袍為主,民國廿年以後這種裝束又普遍流行起來。新裝的總趨勢分兩種類型,一種是各種素色或者印花面料的曲線長旗袍,特點是在衣邊加鑲條、補花或衣外加套小馬甲和絲質圍巾,另一種是上衣下裙分開的衣裙式。
姜水居士描繪當年流行的女子服飾:「至於衣服,則來自舶來,一篇甫啟,經人道知,逐爭相購制,未及三日,儼然衣之出矣。……衣則短不遮臂,袖大盈尺,腰細如竿,且無領,致頭長如鶴。褲亦短不及膝,褲管之大,如下田農夫。脛上御長管絲襪,膚色隱隱。……今則衣服之制又為一變,褲管較前更巨,長已沒足,衣短及腰。」在西方文化的影響下,中國婦女改變了胸、肩、腰、臀完全呈平直狀態的傳統服裝造型,將衣服裁製得更加稱身適體。
在這里著重介紹一下中國婦女的傳統服飾——「旗袍」,旗袍原是滿族婦女穿的長袍。1924年(民國十三年)11月5日,浦儀被逐出紫禁城,北京幾百年來旗人婦女梳大板頭的風氣,到這是根本絕跡了。但北京街頭旗人婦女穿的旗袍卻悄悄地在北京市民中流行起來了。很快地從北京流傳出去。20年代中葉起,婦女穿旗袍已風靡全國,不僅各大城市婦女穿裙子的少了,都穿上了旗袍,連鄉村婦女也穿上旗袍了。旗袍這種衣服也真是具有優點,它穿在身上合身合體,自然優美,顯得亭亭玉立,俏麗大方,且易裁易做,又省料子。外國來中國游歷者,甚至美學家、藝術家無不稱贊中國婦女的衣服最富於線條美。

㈡ 漢族的民族習慣

漢族是世界上最大的一個古老民族,由於其歷史悠久,文化發達,所以風土人情多姿多彩,豐富異常。
尚農務本
漢族是一個古老的農業民族,自古以來農業人口一直占總人口的百分之八九十以上,尚農風俗源遠流長。從遠古起,漢族就視農業為本業。早在戰國時期韓非就提出了「以農業為本」的主張。他說:「倉稟之所以實者,耕農之本務也。」《韓非子·詭使篇》。在尚農思想的影響下,漢族社會形成了「男耕而食,婦織而衣」《商君書·畫策篇》。「男耕女織」可說是一幅典型的漢族社會風土人情畫。只是到了現代,特別是解放後才有了較大的變化。
二十四節氣是漢族農歷特有的重要部分,它的形成和創立與漢族古代勞動人民的農業生產習俗密切相關。隨著一年四季氣候的變換,農事和農活的內容也隨著變化。二十四節氣名稱本身的含義,都明顯地反映了這一點。至今漢族農民仍習慣按節氣進行農事,安排農活。
與尚農風俗相關的是漢族對土地神的崇拜。《白虎通義》雲:「地載萬物者,釋地所以得神之由也。」土地神崇拜的形式是「社祀」,土地神稱為社神或社主,祭土地神的地方稱社。《禮記·郊特牲》雲:「壯、祭土,而主陰氣也……壯,所以神地之道也。」發展到後來,漢族社會層層都有社祭。民間對土地神的信仰十分廣泛,解放前土地廟幾乎到處可見。
尊祖敬老

尊祖敬老是漢族的千古遺風。尊祖即是對祖先的崇拜。商代時即信上帝與祖先合一的一元神,周代則信上帝與祖先分開的二元神,而崇拜祖先神是更為重要的傳統。漢族的祖先崇拜主要是祭有功績的遠祖和血緣關系密切的近祖。
崇祖習俗直到近、現代。民間尊祖的祭祀活動仍十分隆重,有時祭、堂祭、節祭、歲祭、房祭、祠祭等,逢年過節有的還要瞻仰歷代祖宗遺容面像,以表不忘祖宗,並與祖宗共享喜慶或求祖宗賜福保佑。漢族供奉祖先的地方叫祖廟或宗廟,祖廟、宗祠遍布各地。
與尊祖習俗相關,在封建宗法制的長期影響下,漢族喜聚族而居,定期纂修宗譜。由於聚族而居,漢族自古多三世同堂,及至五世同堂,有的累世同居長達幾百年,真是「長幼濟濟,風禮著聞」。這種世代同居共財的宗族,俗稱「義居」或「義門」。明代時浙江省浦江縣鄭氏甚至九世同居,明太祖就曾詔旨特敕建造鄭義門給予旌表。如今家庭形式雖趨向小型,但三代同堂的家庭乃較普遍。
從尊祖延伸而來的敬老習俗在漢族中根深蒂固。《詩經·大雅·既醉》雲:「孝不匱,永賜爾類。」意即孝子敬老的孝意無窮無盡,勢必經常感化影響整個家庭,乃至整個民族。漢族民間敬老習俗,相沿至今,是值得發揚光大的優良傳統。
姓氏及名字

最初,漢族的姓、氏是有區別的。原始的姓是母系氏族公社的族號。「姓」字就是由「女」和「生」字合成。許多古姓都有「女」旁,如姜、姚、姬等。氏是姓的分支。由於子孫繁衍,一族分成若干支,散居各地,每一支都有一個特殊的記號作為標志,這就是氏。後來,姓和氏就沒有多少差別了。
姓氏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①以官職為姓,如司馬、上官、侯、帥、尉等;
②以職業和技藝為姓,如做陶器的姓「陶」,管倉庫的姓「倉」,做買賣的姓「賈」;
③以祖先的名字、爵位為姓,如孟孫、叔孫、王孫、公孫等;
④以封國、封地為姓,如齊、魯、吳、楚等;
⑤以原始崇拜物為姓,如馬、牛、羊、龍等;

⑥以居住地方的特徵為姓,如東郭、西門、楊、柳,李等;
⑦以數字為姓,如伍、陸、萬等。
此外還有些復姓如長孫、賀蘭、呼延,則是由少數民族語音譯而成。
宋朝人編寫的《百家姓》內收入單姓共408個,復姓共76個。近代出版的《中國人名大辭典》,已收入單復姓共4129個。常用姓氏不過200個左右,最常見的單姓只有100個,而以李、王、張、劉、陳、楊、趙、黃、周、吳、徐、孫、胡、朱、高、林、伍、郭、馬為姓的人已佔全國人口一半以上。
中國古人的姓名比現代人要復雜些,大體有姓、名、字、號四項。名是嬰兒出生後由父親取的。字是男子二十歲成年舉行冠禮,女子十五歲舉行笄禮時取的,是人的正式稱謂。號,是有一定名望和文化的人,為表示自己的思想志趣而取的。如陶潛,號五柳先生;歐陽修,號醉翁,晚年又號六一居士;陸游,號放翁。

現代人命名沒有古代人那麼講究,除少數人有字、號外,普通人一般只有一個名字,
並且多為一字或兩字。名反映了漢族文化特徵和心理特徵。如有的用「富、貴、財、祿」等字,希望發家致富;有的用「康、健、松、壽」等字,希望健康長壽;有的用「棟、傑、俊、才」等字,希望發達成材。男子用動物命名時,多用「鵬、龍、虎、豹」,象徵勇猛、威武、吉祥,以植物命名則用「松、槐、桐、柏」等字,象徵雄偉挺拔、富有生命力;女子相應用「鳳、鶯、鸞、燕」等字和「蘭、菊、梅、杏」等字,希望貌美、溫柔、賢惠。
稱呼習俗
在中國,漢族傳統的輩分觀念長期存在,以本身為中心,上有四代長輩,下有四代晚輩,形成了「高祖、曾祖、祖、父、本人、子、孫、曾孫、玄孫」的「九族」血親關系,這就是九個層次。如果把旁系的血親關系和姻親關系聯系起來,便形成了一個龐大的親屬系統
。這里僅選其中的一部分,以顯示其層次關系。
第一層: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長二輩)
第二層:父親、母親、伯父、伯母、叔父、嬸母、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姑父、姑母、岳父、岳母(長一輩)
第三層:(本身)哥哥、嫂嫂、姐姐、姐夫、妹妹、妹夫、堂兄、堂嫂、表兄、表嫂、內兄、妻妹、襟兄(同輩)
第四層:兒子、女兒、侄兒、外甥、內侄、侄婿(晚一輩)
第五層:孫子、孫女、外孫、外孫女、侄孫、侄孫女、孫媳、外孫媳(晚二輩)
親屬稱謂是以輩分劃分的,不受年齡限制,哥哥比弟弟大幾歲,哥哥的孩子又比弟弟的孩子大幾歲,幾代之後,大門的後代與小門的後代相比,同輩人可能差上幾十歲,並不因此而影響輩分關系,常常會有長鬍子的孫子或懷抱著的爺爺。所以,漢族常「大門轉小輩」之說。
親屬稱呼也用於社會上鄰里之間或素不相識的人之間,以表示親切和尊敬。例如:鄰里間同齡人常以兄、弟、姐、妹相稱,年輕人稱父輩同齡人為大伯(大爺)、叔叔、大媽(大娘)、嬸嬸、姑姑、姨等,稱祖父輩的同齡人為爺爺、奶奶、姥姥、老爺等。一般地說,注意層次,掌握角度,在稱謂的運用中十分重要,年齡層次不同,稱謂也不同,特別是信封上的稱謂。如兒子給爸爸、媽媽寫信,信內應稱「父母親大人」或「爸爸媽媽」,而在信封上的稱謂則有角度問題了。稱Ⅹ先生或職務為宜。
生活中,為了表示對人的尊敬,也有不注意層次的特殊現象。如:某家有一位受尊敬的長者,家裡晚輩稱之為爺爺、奶奶、老爺、姥姥等,街坊鄰里不分男女老幼,可能都稱其為爺爺、奶奶、老爺、姥姥,不過稱謂前常常冠以姓名。如「紅樓夢」里的劉姥姥,「駱駝祥子」中的劉四爺。有時在稱謂前加上「他(她)」字,如:他大伯、她二嬸、他姥姥、她李二哥等。類似的稱呼,在今天還廣泛使用。
文化心理
漢民族的文化心理是經過幾千年的積淀,逐漸形成的。雖然近百年來各種現代文化思潮的輸入,使這種傳統文化心理受到了很大的沖擊,可是它的影響仍然根深蒂固。這就在人們言語交際的過程中形成了漢語所特有的語用特點。
首先,以農業自然經濟為基礎的封建社會統治了中國幾千年,這種封建的宗法社會,在民族心理上造就了兩個特點:一是對血緣關系的高度重視,二是對等級差異的強調。因此在言語交際上一個突出的特點是講究親屬稱謂的使用,長幼輩分的嚴格區別。
在西方可以看到晚輩對長輩直呼其名的情況,這在中國人的交際中是不允許的,對親屬中的長輩,交談時都必須使用稱謂,這是有禮貌、有教養的表現。而且親屬稱謂還作為一種尊稱,大量用於非親屬的交談者身上,如稱叔叔、伯伯、奶奶、阿姨,被認為是對對方的尊敬,表示關系的親密。
重視長幼的宗法觀念被移用到社會的人際關系,就變為等級觀念。幾千年的封建社會一直提倡長幼有序、尊卑有序。所以人們對有官職的談話對象歷來有以職務相稱的習慣,在古代這就被認為是敬稱。在交際中為了抬高對方的地位,往往就壓低自己,於是有了一批與敬稱相對的謙稱,如貴姓--敝姓、府上--寒舍、賢弟--愚弟、大作--拙作、高見--愚見、淺見。
其次,強調人際關系的和諧,強調人的社會性,強調社會、群體對個人的約束,不突出個人與個性,而強調群體。這也是與封建社會的宗法關系相連的,它與西方以自我為中心,強調獨立的人格、個性,推崇個人的成就和榮譽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正因為如此,中國人為了強調人際關系的親密,常用親屬稱謂來稱呼非親屬的談話者;中國人見面後常以對方的私人生活作為問候的內容,如見面問「吃了嗎?」倒不是真正擔心你會挨餓,僅僅是表示關心,表示親熱。
至於問你工資多少,多大年齡,有無對象,或有幾個孩子一類的問題,在中國人看來也是密切人際關系,聯絡感情的表現,是所謂的東方式的人情味,而在西方人看來則似乎有了干涉別人「隱私權」的嫌疑。
漢民族對性和性別問題上的保守傳統也造成了男女性別在言語交際中的用語差異。一般說來,男性用語比較直率、隨便,女性用語比較含蓄、莊重。用與性有關的字眼罵人,在男性中的出現率遠遠超過女性。因為傳統觀念雖然也認為男性使用這些字眼並不文明,但似乎能得到普遍的諒解,而女性使用了就非常不成體統,似乎理所當然應受到社會輿論的指責。

婚姻
漢族婚禮習俗源遠流長,民族色彩濃郁。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即已形成一套完整的禮儀,即「納彩」、「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等,稱之為「六禮」。
「納彩」即男家請媒人向女家提親,後人叫「說媒」;「問名」即雙方變換年庚,近代稱之為「換龍鳳帖」,然後卜卦「合婚」;「納吉」即為「訂婚」;「納征」為男家向女家下聘禮,俗稱「彩禮」;「請期」就是選擇好婚期吉日徵求女方意見;「親迎」即為迎娶新娘。
從古至今,婚俗雖因時代變化,或貧富相異而有繁簡之別,但基本儀式程序相似。即使到了現代,自由戀愛興起,儀程更趨簡化,不過媒人(介紹人)通言、相親、定親和迎娶等習俗仍有一定保留。
「六禮」中以「親迎」內容最為豐富多彩,主要習俗有鋪房、哭嫁、撒谷豆、「舉火」、「潑水」、障面、穿紅衣、新娘足不履地、坐花轎、「跨馬鞍」、拜堂、撒帳、交杯、鬧房等。兩千多年來,這些「親迎」習俗經久不衰,近代隨著社會的進步雖有所革新和演變,但基本方面變異不大。
在婚制方面,古代漢族雖通行一夫一妻制,但納妾現象較為普遍,近代俗稱「討小老婆」或「娶姨太太」,而寡婦一般不準改嫁,特別是封建社會後期,理學興起,規矩甚嚴,有的基本要終身穿素服守寡。
在婚姻形式方面,舊時除明媒正娶外,還有買賣婚、表親婚、換親婚、轉房婚、招養婚(俗稱「入贅」)、典妻婚、童養婚、指腹婚、孝婚以及冥婚等。
育俗
婦女懷孕,漢族俗稱為「有喜」。
小孩出生第二天要做「三朝」。小孩出生後,大都緊閉雙眼,總要到三朝(即三天)或三朝以後才睜開。按舊俗,孩子睜開眼後要先看父親,後看母親,然後再看其他親友,以示永遠孝順父母。這時來探望的親戚朋友往往饋贈雞蛋、紅糖、小孩衣物等禮物祝賀。其中雞蛋染成紅色,稱為「紅蛋」,因是賀喜,故也稱「喜蛋」。
滿月,稱為「彌月」。舊俗要給孩子理胎發,俗稱「剃頭」,辦酒席慶賀。有的地方規定農歷四月初八為新生兒的「剃頭」日。現代漢族對小孩的滿月已視為常事,但有些地方的農村還比較重視,往往要請滿月酒。
周歲,是小孩從出生以來最為隆重的日子。古俗,孩子周歲這一天要測試其前途。方法是男置弓矢紙筆,女則刀尺針簍,以及各種食物、衣服於桌,讓孩子自取,取中者為其前途之往兆。現代漢族對小孩周歲普遍較重視,不管是城市還是農村,一般都要給小孩拍照留念,並做新衣服,吃雞蛋面條以示祝賀。經濟條件較好的家庭有的還辦生日酒,款待親戚朋友。江南農村還有包周歲粽子的習俗。這種粽子包得比一般的粽子長,寓意孩子快長大。
古代漢族男子到20歲時,選擇吉日,敬請賓客,由父親在宗廟里主持冠禮。《禮記·冠義》記載:「古者冠禮筮日筮賓,所以敬冠事。」女子15歲時行笄禮,《儀禮·士昏禮》中對「笄」的注釋說:「笄,女之禮,猶冠男也。」冠禮和笄禮的舉行表示人已成年,可以結婚了。近、現代早已不實行這些禮儀,只是在年滿20歲時往往比較隆重地慶賀生日,經濟條件比較好的人家舉辦生日酒,宴請親戚朋友;一般人家也要略備酒菜,吃雞蛋面條,舉家相賀。
喪葬
漢族喪葬舊的傳統是講究重殮厚葬,並且夾雜著許多迷信的習俗。漢族自古盛行棺木土葬,葬禮隆重,分殮、殯、葬三個階段進行。
殮,就是給屍體穿衣下棺。人初死入殮前要給死者招魂、沐浴。殮分小殮和大殮兩步。小殮是給屍體裹衣衾,一般用布帛,富庶人家用絲綢,有的皇族用玉衣。大殮是把屍體裝進棺材。棺材稱「壽材」,男棺刻有「壽」字,女棺刻有「福」字,有的則刻以「福祿壽」三字的合寫體。小殮時還要把米放在死者口中,富庶人家含璧、珠等,皇族含玉,近代則含一銀元,均稱之為「飯含」。大殮時往往隨殮一些物品,一般人有衣、被及日常用品等物,富庶人家及皇族隨葬物品繁多且貴重。
殯,就是入殮後停柩於殯宮,殯期長短不一,少則3日,多則30天,主要由奔喪者而定。古代多停棺3個月而葬,至多達7個月。漢族傳統習俗,父母死亡,兒女必奔喪,否則為不孝。而親朋好友將來哀悼祭奠死者,稱之為「吊喪」或「弔唁」。奔喪者均要喪服。古代漢族喪服分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織麻五種,稱為「五服」,用粗、細不同的麻布製成,按親疏關系不同而穿不同的喪服,稱為「披麻戴孝」。近代多用白布做喪服。現代城市一般興胸佩白花,臂戴黑紗。
葬,就是掩埋死者遺體,即棺木入土。舊俗入葬前往往要看風水、擇墳地,謂「擇吉地」。送葬又叫出殯。送葬時,古代漢族一般是「孝子」在前執紼,挽柩者唱輓歌。輓歌到近、現代演變為哀樂。親朋好友寫輓詞或輓聯送葬,到近、現代又演變成送花圈,花圈上寫輓聯。
古有以人殉葬的習俗(主要是近親、近臣和近侍,至清朝人殉仍有遺存),後逐漸以陶俑代之,到近代則以紙扎人像伴葬。
葬禮以後,有做七、斷七、百日、周年等追悼儀式,並將牌位送歸祠堂,這已從葬禮時對人的儀禮轉為對「鬼靈」、「祖靈」的儀禮。
另外,漢族還有「歸葬」的習俗,就是將死於他鄉的遺體歸葬原籍。
喪事期間,死者親屬要穿孝服,在靈堂守靈。中國古代禮制,把孝服按與死者血緣關系的親疏分為五等,在現代漢語里還有「五服」這個詞,表示血緣關系的遠近。孝服用白布做成,這與西方民族穿白衣做禮服的習俗大不相同。清朝時有一英國人第一次到中國來,遇到出殯的隊伍人人穿白色衣服,而神情卻痛苦悲哀,覺得十分奇怪。在古代,出殯時有人唱輓歌,晉代大詩人陶淵明生前就為自己寫過《輓歌詩》三首。後世的輓聯、挽幛就是從古代的輓歌演變而來的。
喪葬儀式規模大小與死者的地位身份密切相關,在封建社會對不同地位身份的人喪儀都有嚴格的規定。王公貴族、富豪之家常以規模宏大的喪儀來炫耀自己的權勢。《紅樓夢》里寫寧國府死了秦可卿,所用棺材價值數千兩銀子,由二、三百名和尚道士念經,出殯時的隊伍「浩浩盪盪,壓地銀山一般」。而窮苦百姓連起碼的溫飽尚且達不到,自然也就談不上「重殮厚葬」了。有時甚至只能用一片席子包裹一下屍體,草草埋掉。
尊長死後,子孫要在家守二十七個月,其間停止交際和娛樂,做官的也必須離職回家守孝,以表示對尊親的哀悼,稱「守制」。
服飾
自古到今,漢族上衣右衽(大襟)的特點始終保留。從河南安陽出土的玉雕、石雕和陶塑的商代人像上,就可以看到右衽高領衣的樣子。後雖有胡服傳入,出現短衣短褲,但不管是西漢的"深衣",還是唐宋的"交領袍",或是清朝"長袍",上衣總是以右衽為特點。
近代男裝長袍或現代女裝旗袍都繼承了上衣右衽的特色。
各個朝代,對服飾的顏色,各有崇尚,一般是夏黑、商白、周赤、秦黑、漢赤、唐服色黃,旗幟赤,到了明代,取法周、漢、唐、宋,定為赤色為宜。
服裝的式樣發展到清末民初,男人一般內裝為對襟衫和長褲,外穿大襟長衫,講究一點的外加一件馬褂,謂之「長袍馬褂」。褲子都鑲有八寸闊腰。後來中山裝流行,但農村仍穿長袍馬褂短衫長褲,至今偏僻的山區仍有老人穿長袍。婦女清末穿喇叭狀齊膝中長衫和長褲,民國後上穿「斧口衫」,有對襟、大襟、琵琶襟之別,下著裙子,有鳳尾裙、百褶裙等。30年代後旗袍流行,但農村婦女多穿大襟短衫和長褲。現代漢族的服裝,男的以中山裝為代表,女的以旗袍為代表。
千層底的布鞋,圓口低幫,輕便、透氣、舒適,也是漢族富有民族特色的穿著之一。
發式,古代漢族男子不剃發,結發於頂加冠,清代改剃發結辮,青年以辮長為美;民國後剪辮留短發,多西洋式、平頂式或光頭。漢族女子發式較多,古代多高髻,近代少女有流海、單辮,或雙丫髻,中年婦女多梳長髻,老年腦後梳纂兒。民國後不少女子改剪短發,留發齊耳。現代漢族男子發式已無特色,女子仍以梳長辮為具有民族特色的發式。
修飾,古代漢族男子到一定的年齡均留胡蓄須,女子15歲行笄禮,俗稱「開面」。古代婦女還有束胸、纏足等陋俗,男人有文身的習俗。
佩戴方面,古代漢族盛行佩玉,不論男女均戴肚兜,以防病從臍入,現在農村小孩尚興戴肚兜。舊俗小孩出生要帶「落地圈」,意為落地平安,一至五歲要戴「天官鎖」,又稱「長命鎖」。
漢族建築
漢族居房建築的民族形式為斗拱挑檐的木結構,俗稱「大屋頂」。這種民族形式的住房建築,最早萌芽於半坡遺址草泥木柱網結構和河姆渡遺址干欄式榫卯結構的房屋。經過長期的交流和融會,西漢時形成了以「秦磚漢瓦」和木結構的完整的建築結構體系,史稱之為「土木之功」。這種斗拱既起支撐的力學作用,又有裝飾的藝術效果,體現了漢族住房建築濃厚的民族風格。在歷史發展中,這種大屋頂的民族形式又分成琉璃瓦、雕梁畫棟的宮殿形式和青磚黑瓦、樸素簡易的民居形式。
漢族建築布局的特點一般是平而向縱深發展,分上房下房、正房側房、內院外院,樓最高不過二層,往往形成左右嚴格對稱,庭院與建築物融為一體,封閉獨立的住宅建築群。
漢族建築獨樹一幟,有重大成就的是古典園林建築。
現在,城市雖出現不少高層住房建築,但重要的建築物往往採用漢族傳統的民族建築形式,如北京的十大建築就保留了濃厚的民族風格。在農村,北方仍流行四合院,南方還興建五間堂。新的建築材料雖已出現和普遍使用,但大量的、基本的還是「秦磚漢瓦」的磚木結構或泥木結構的房屋。
禮俗
古代中國素有「禮儀之邦」的美稱,古代漢族十分講究禮節,禮俗別具一格。
在相互交往中,古代漢族對於不同的對象均有相當的禮節,分為稽首、頓首、空首、振動、吉拜、凶拜、奇拜、褒拜、隸拜九種,稱「九拜」。後經發展、演變,一般最常見的有打拱、作揖和跪拜三種。
打拱,就是右手在內,左手在外,兩手合抱以示敬意。古俗男子吉拜尚左,而女子吉拜尚右,稱之「納萬福」。凶拜,即不友好的拜見禮則相反。作揖,除拱手外,還要彎腰鞠躬。揖有高揖和長揖之分。高揖即雙手高舉,長揖除拱手高舉外,還要自上而下,行鞠躬禮。打拱和作揖往往連用,大約是古「九拜」中之「振動」演化而來。這種禮節無尊卑上下之分,為平輩之間的常禮。在古代漢族民間,友人相遇也往往邊說「謝」,邊打拱作揖相讓,以示尊重。
跪拜,是漢族的一種莊重的禮節,主要包括稽首、頓首、空首等形式。稽首是叩頭至地並停頓一段時間,原是「九拜」中最恭敬的一種禮節,常作臣對君之拜。頓拜,即頭叩地,通用為下輩對上輩、下級對上級的拜禮。空首,是手著地,拜頭至手。此外還有隻屈一膝的「奇拜」,清朝時極流行。
辛亥革命後,隨著封建君主制度的廢除,跪拜禮遂被廢止,但並未絕跡,直到解放後才徹底摒棄,但民間下輩對上輩有時也偶用此禮以示敬重。同時,打拱作揖的禮節也漸被握手禮、舉手禮、注目禮、問好禮以及點頭招呼所代替,但並未完全絕跡。

尚紅貴黃
在對色彩的崇尚上,漢族有尚紅色、貴黃色的習俗。
尚紅,早在《禮記·檀弓上》就記載說:「周人尚赤」。這種「尚赤」風土人情在漢族古代有許多表現:中國古稱「九州」,又別稱「赤縣神州」;「赤鳥」被視為瑞鳥,又被作為太陽的別稱;純潔善良之孝子被譽為「赤子」,忠心赤誠的高尚品德稱為「赤心」;商、周光輝燦爛的青銅文化的主要原料銅,被譽為「赤金」。久而久之,本以火的顏色為「赤」,遂發展成泛指一般的紅色。
由於漢族把紅色作為吉祥、喜慶、美麗的象徵,所以常把婦女的盛裝稱之為「紅妝」,並以「紅妝」代指美女;或把婦女美麗的容貌稱之「紅顏」,也指代美女;或把少婦的住房稱為「紅閨」;甚至盛裝出遊的男女也被稱作「紅男綠女」。不僅如此,漢族民間把紅色作為革命的象徵,歷代農民起義中,有的稱「赤眉軍」,有的叫「紅巾軍」,還有「紅襖軍」、「紅燈照」,直至現代新民主主義革命中,中共領導的工農武裝也曾稱為「紅軍」。
在漢族民間習俗的賀慶壽、婚禮中,均要用紅色來點綴環境,渲染氣氛,如生小孩要在門上掛紅布,賀壽的壽面要用紅紙相扎,新娘要穿紅衣,逢年過節送禮也要貼紅紙,年節及喜慶送錢要用紅紙包裝,俗稱「紅紙包」。凡此種種俗稱「紅喜事」。
漢族在尚紅的同時又貴黃。《白虎通義·號篇》雲「黃者,中和之色,自然之性,萬世不易。」黃色為五色中最高貴,代表中央,因此,漢族古代皇帝均尊黃色為正色,皇帝穿的龍袍又稱「黃袍」;祭祀時也要穿黃色的衣服以示隆重,庄嚴;不僅道教敬黃色,服黃色,而且佛教也認為黃色素雅、絕俗,有超然物外的情味,故其服裝、建築及其他裝飾多用黃色,器皿多「鎏金」(即「塗金」)。漢族民間貴黃最典型的是東漢末年的「黃巾起義」,甚至提出了「蒼天已死,黃天當立,歲在甲子,天下大吉」的政治口號。
此外,漢族還忌白,認為白色代表悲哀、痛苦和死亡,所以喪禮均用白色來表示肅穆哀悼。喪事又俗稱「白喜事」。

㈢ 漢族民風民俗有那些

1、婚姻:

漢族通行一夫一妻制婚姻(見一夫一妻制家庭),家庭婚姻以牢固穩定著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廢除封建家長制,婦女地位提高,與男子享有平等權利。以注重禮儀,尊長愛幼為美德。

2、喪葬

喪葬過去通行土葬,現在大城市已通行火葬,在中小城市和部分農村也逐漸推行火葬。

3、飲食

飲食以米、面為主,常吃蔬菜,喜食肉、魚、蛋類,注重烹調技術。

4、建築

住房大中城市多為樓房,也有磚瓦平房;農村北方地區多為磚瓦平房或土木結構的平房,多為一戶或二、三戶一院。

5、服飾

漢族衣著歷代變化較大,男女多為對襟或斜襟上衣和長褲,夏季多穿淺色衣服,冬季多穿黑、藍色衣服。

6、節日

主要節日為春節,最為隆重,還有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

(3)在家居士穿的女裝擴展閱讀

漢族的宗族傳統觀念:

在漢族社會中,宗族觀念根深蒂固,同姓同宗在漢人觀念中,仍是一種很強的聯系紐帶。實際上漢魏以來,漢族數以千計的諸多姓氏中,有些發源於遠古氏族,有些發源於先秦封國,或祖先的居地、官職與名字,也有相當大的部分來自少數民族融入而增加的姓氏。

即使同姓,也有因賜姓或其他少數民族融入而採用漢姓等情況,並不意味著血統上系同一來源。在宗法制度下,漢族的親屬是以父系為中心論親疏。父系家族的延續被認為是至關重要的事。祭祀祖宗,不斷血食煙火,被認為是每個家庭的頭等大事,無後被認為是最大的不孝。

這種觀念極大地影響著漢族古代的人口觀,有所謂「多子多福」的說法。

㈣ 人妖可以出家嗎

如果是男扮女裝,生理沒有問題的那種,是可以出家的。如果是兩性人,或者做了變性手術的,或者男性生理機能有問題的(天閹),是不允許出家的。

㈤ 青蓮居士李白,愛穿什麼顏色的衣服啊

李白時代的服裝的一般特點
唐朝作為封建社會的一個組成部分,在沿襲著以往各個朝代的風俗的基礎上,也有著不同的創新和發展。唐朝前期的思想控制相對與唐朝而言是較為嚴格的。唐朝時期在較為鬆散的思想氛圍中,漸漸放棄了正統庄嚴的服飾,走向了與下層百姓更為融合和親切的服飾系統。在唐朝的統治階級的倡導下,李白所處的這一時期的服飾基本以常服為主,除非是非常正式的場合如祭祀等等,不再穿戴非常正式的冕服和冕冠等服飾。常服是相對冠服而言的,冠服即指上文提到的諸如冕服和冕冠之類的服飾。總的來說,古代男子的服制大體上就分為常服和冠服這樣兩類。「隋唐五代的冠服主要是繼承了經北魏改革以後的漢式服裝,與漢代的冠服衣裳已有所區別;而常服則主要是北齊、北周改革後的圓領缺骻袍。」 可見就唐時的男子常服而言,主要的流行款式還是較為統一的,以圓領缺骻袍居多。隋唐五代的常服較為簡易實用。男服為襆頭、圓領缺骻袍(系腰帶)和靴履;女服為裙、衫、帔。在唐人張文成著名的《遊仙窟》小說中,可以看出唐人裝束的這種特點。男主人公與崔十娘就寢之前,十娘喚侍女「與少府(即男主人公——引者)脫靴履,疊袍衣,隔襆頭,掛腰帶。然後自與十娘施綾帔,解羅裙,脫紅衫,去綠襪。」 寥寥數語,將這一時期男女穿著風俗的主要特點表露無遺。
華梅的《服飾與中國文化》中也這樣介紹道;
「從隋唐時起,服飾制度越來越完備,加之政治穩定、經濟繁榮、交流活躍、民風奢華,因而服式、服色上都呈現出多姿多彩的可喜局面。就男裝來說,服式相對女裝較為單一,但服色上卻被賦予很多講究。男服中最盛行的是圓領袍衫。圓領袍衫亦稱團領袍衫,是隋唐時期士庶、官宦男子普遍穿著的服式,當為常服。從大量唐代遺存畫跡來觀察,圓領袍衫明顯受到北方民族的影響,整體各部位變化不大,一般為圓領、右衽,領、袖及襟處有緣邊。文官衣略長而至足踝或及地,武官衣略短至膝下。袖有寬窄之分,多隨時尚而變異,也有加襕、褾的,其中一些款式延至宋、明。服色上有嚴格規定,據《唐音癸簽》記載:『唐百官服色,視階官之品。』這與前幾代只是祭服規定服式服色之說有所不同。」
唐代的人們一般首服襆頭,是一種包頭的巾帛,這是當時的一種風俗。「一般敘襆頭的來源,多引唐人雜說及《新、舊唐書》《車服志》、《輿服志》,認為創始於北周。其實結合壁畫和墓俑圖像分析,若指廣義『包頭巾子』或平帽子而言,商代早已使用,如今還留下許多種不同形象可供比價印證。東漢時期就已經普遍流行這種裝束,至魏晉以後,巾裹更加普及,幾乎成為男子的主要服飾。到北周武帝時,將這種幅巾做了加工修改,裁出腳,後襆發,故俗稱之襆頭。」 《隋書•禮儀志》雲:
巾,案《方言》雲:「巾,趙、魏間通謂承露。」《郭林宗傳》曰:「林宗嘗行遇雨,巾沾角折。」又袁紹戰敗,幅巾渡河。此則野人及軍旅服也。制有二等。令高人道士所著,是林宗折角;庶人農夫常服,是袁紹幅巾。故事,用全幅皂而後襆發,俗人謂之襆頭。自周武帝裁為四腳,今通於貴賤矣」。《戲贈鄭溧陽》:「漉酒用葛巾」中提到的「葛巾」用的是陶淵明的典故,倨《宋書•陶潛傳》載,郡守訪陶潛,逢其酒熱,郡守取陶潛頭上的葛巾濾酒,用畢又戴在他的頭上。陶潛亦不以為意。這里寫陶潛嗜酒忘情。也證明了巾在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流行情況。李白借陶潛的崇尚自適的情懷來喻鄭晏,表達了對他的生活情趣的贊美,同時也流露出作者憤世嫉俗,超然物外的高潔情懷。
襆頭,是唐朝這一時期男子最為普遍的首服。初期以一幅羅帕裹在頭上,樣式較為低矮。後在襆頭之下另加巾子,以桐木、絲葛、藤草、皮革等製成,猶如一個假發套髻,以保證裹出固定的襆頭外形。中唐以後,逐漸形成了定型帽子。名稱多依其演變式樣而定,貞觀時頂上低平稱「平頭小樣」,高宗和武則天時加高頂部並分成兩瓣,稱「武家諸王樣」,玄宗時頂部圓大,俯向前額稱「開元內樣」,皆為柔軟紗羅,臨時纏裹。襆頭兩腳,最初似帶子,自然垂下,至頸或過肩。後漸漸變短,彎曲朝上插入腦後結內,都屬於軟腳襆頭。中唐以後的襆頭之腳,或圓或闊,猶如硬翅而且微微上翹,中間似有絲弦,使之富有彈性,謂之硬腳。 李白在《玩月金陵城西孫楚酒樓達曙歌吹日晚乘醉…訪崔四侍御》中寫到:「忽憶綉衣人,乘船往石頭。草裹烏紗巾,倒被紫綺裘。」其中的烏紗巾便是襆頭的一種。
唐代男子頭戴襆頭,身穿圓領袍衫,下配烏皮六合靴。這一身既灑脫飄逸,又不失英武之氣,是漢族與北方民族相融合而產生的一套服飾。 這一時期漢族與北方民族的交流在李白的詩中也有所體現,有多處寫道了關於胡人的情況。如《幽州胡馬客歌》:「幽州胡馬客,綠眼虎皮冠。」 詩人對北方少數民族騎兵作了生動刻畫。
隋唐五代男服中的鞋類,最重要的是靴。靴與襆頭、圓領缺骻袍相配,構成了這一時期男服的最常見的形式。此時已經有了表示鞋子大小的「鞋號」。據記載,薛昭緯為人糊塗、氣貌渾濁,但又生性滑稽。在沒有登第前,他到鞋店買鞋,店主問:「秀才腳第幾?」 薛昭緯調侃說:「與昭緯作腳來,未曾與立行第也。」 所謂」腳第幾」,猶現在問「穿多大號鞋」,可知在商品經濟發展的前提下,隨著鞋子種類的增加和製鞋工藝的復雜化,製鞋已從家庭內部走向了社會。
靴在我國起源甚早,早在新石器時代的遺址中,就已出現了短靴型的陶器,商周時代的考古遺址中,也曾發現過靴或與靴有關的文物。但是由於靴的最大特點是便於騎乘,在農業地區服用較少,所以在很長的歷史階段中,一直被當作最典型的胡服。 進入隋唐以後,烏皮六合靴與折上巾(襆頭)一起,成為「貴賤通用」的服裝。
靴多為皮革製作,隋唐人穿的靴一般是用六塊皮革縫綴而成,看上去有六條縫,所以稱作「六合靴」或「六縫靴」。一般來說,北朝的靴可能要靿較長,所以朝廷特別規定不許著靴入殿省。唐太宗時(公元626-649年)馬周建議縮短靴靿,並加靴氈,於是作為胡服的靴子就堂皇的進入了廟堂之上。 李白在寫作著名的《清平調詞三首》時,就有讓宦官高力士為其脫靴的故事。顯然那時穿靴入宮已經習以為常了。 「吳姬十五細馬馱。青黛畫眉紅錦靴」(《對酒》)的描繪中我們也可以看出唐時還有女子穿靴的習俗。
李白的一生除了有十年長安這段官宦生涯,其餘的時間都處於漫遊或歸隱的狀態中,屬於「士」這一階層。「士」是古代貴族的最低一級,李白屬於貴族,但是處於最底層的階級層面。這一身份特點和李白的身世有關。「據最早的文獻(唐李陽冰《草堂集序》和唐范傳正《唐左拾遺翰林學士李公新墓碑並序》)記載,李白是五胡十六國之一西涼國的創建人武昭王李暠的九世孫,祖籍是隴西成紀(今甘肅秦安)。在隋唐末年,李白的祖先因罪或其他原因流亡到西域的碎葉,隱姓易名,流寓了五世,到了唐中宗神龍元年(公元705年),李白的父親才攜家族重新返回內地,定居於西蜀綿州的昌隆(今四川江油),同時恢復李姓。唐朝皇帝也是李暠的後裔,所以李白長大以後在社交中常常和唐宗室子弟聯宗,以從兄弟、叔侄或祖孫相稱謂。」 然而由於當時能證明李白是貴族的資料缺乏,所以李白的身份只能定位為「士」。「士」在後來的演變中也成為了學子的代名詞。「士」這一階層在當時的唐朝由於科舉制度的實施而趨於人數眾多,不受上層社會的重視,「士」階層實與平民階層十分相近。人們對李白有這樣一個稱呼:「布衣李白」,布衣在唐朝更為經常性的含義即是稱那些沒有入仕的知識分子。通過這個稱呼我們可以了解到詩人生活與底層勞動人民的緊密聯系,由此我們也可以推測李白平時的服飾應與唐朝一般的男子相似,即通常所穿的是唐時的常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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