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情況屬於國家三包退換規定政策
一、國家三包退換規定的產品范圍:
自行車、彩電、黑白電視、家用錄像機、攝像機、收錄機、電子琴、家用電冰箱、洗衣機、電風扇、微波爐、吸塵器、家用空調器、吸排油煙機、燃氣熱水器、縫紉機、鍾表、摩托車、行動電話、固定電話、微型計算機、家用視聽產品。
二、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的情況:
1 、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 、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 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 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 、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1)批發冬季圍巾包退包換擴展閱讀:
三包責任時間規定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提貨之日起計算。整機分別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5、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 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㈡ 包換和包退有什麼區別
三包規定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l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l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 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 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規定從l995年8月25日起實施,凡在該日以後購買列入三包目錄的產品,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三包責任。對1995年8月25日以前購買的產品,只能繼續按照1986年發布的《部分國產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執行。
也就是說:買回來後7天內,如果是質量問題,你可以選擇退貨,也可以選擇換貨。買回來7天後,15天內你只可以選擇換貨。
㈢ h&m圍巾是否能退換!
H&M有個很牛逼的規定,就是吊牌完好,意思是沒有剪下來,還有小票都在,一個月之內沒有惡意損壞,就可以拿去退換貨。
但不知道這個是不是只針對衣服的,因為你這個圍巾它屬於飾品類,可能不可以。你再去問下店員吧。應該可以換的
㈣ 商場承諾七天包退包換是什麼意思
商場里承諾的七天包退換意思是商品售出之日起七天內,只要商品保持原樣不影響第二次銷售,憑購物發票可無條件退換,但有些商品是不予退換的:(1)表明殘次低價處理的;(2)食品類,如煙酒、飲料;(3)精密儀器;(4)貼身衣物,如文胸、內褲;(5)化妝品;(6)葯品葯材,醫療器材;(7)除24K黃金外的珠寶
㈤ 五金店進貨有包換包退嗎
來佳佳樂淘淘看一下,也可以去完美彪彪集團看一下,都是五金店來的,親來看看
㈥ 急!!!七天包退,15天包換是一個什麼概念
應該做一下手機測試 如果是質量問題 七天之內可以退貨 15天之內可以換貨
㈦ 關於7天包退15天包換的問題
正常不可以 這不是很嚴重的問題,如果非要按照國家三包政策 你會發現這個不在裡面,三包主要只硬體等出現問題7天包退15天包換,當然你可以通過投訴的方式來解決你的問題 運氣一半對一半 ,不怕鬧就上
㈧ 7天包退15天包換是什麼意思
所有包退包換的商品,都是僅限產品質量問題。。。也就是說如果你只是不喜歡這種款式或顏色或牌子,但只要該產品無任何質量問題,是不會幫你退換的。。。
㈨ 國家三包規定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提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1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5. 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 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規定從1995年8月25日起實施,凡在該日以後購買列入三包目錄的產品,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三包責任。對1995年8月25日以前購買的產品,只能繼續按照1986年發布的《部分國產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