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伍軍人復員後可以穿軍裝嗎
可以,沒有相關規定退役軍人不可以穿軍裝。
退伍軍人可以參加相關的職業技能培訓,比如學習二手車鑒定評估,進入二手車這個行業,就是很不錯的選擇。二手車這個行業異常火爆,也是我國大力扶持的行業,而要進入二手車這個行業,擁有一個二手車鑒定評估師證書是必不可少的。
我國的二手車鑒定評估不再局限於二手車產權交易,已經擴展到二手車的納稅、保險、抵押、典當、司法鑒定等非產權交易,因而二手車評估的外延大大擴張,人才需求也日益膨脹。
拿上海來說,有強生、永達、東昌、寶鋼、和平等眾多二手車公司,此外典當、保險和拍賣公司也是多不勝數,這些企業都需要一批有經驗和知識技能的二手車評估師。然而,行業內專業人才極度匱乏,上海作為全國最大的二手車交易市場之一,僅擁有150多位持證二手車評估師。
(1)退役軍人管理局制服擴展閱讀:
第九條:地方接收退伍義務兵的范圍:
(一)符合《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第二條(一)、(二)項規定的;
(二)經批准作士兵退伍處理的軍事院校學員;
(三)經部隊軍級(含軍)以上機關批准,按義務兵退伍處理的志願兵;
第十條:地方接收退伍義務兵的時間:
(一)退伍義務兵應按國務院、中央軍委規定的當年退伍期接收。
(二)因氣候或地理原因,經國防部批准提前或者推遲退伍的,可相應提前或推遲接收。
(三)因下列原因之一,經部隊師級(含師)以上機關批准作中途退伍的,可由部隊商請原徵集地的市、縣安置部門同意後,予以個別接收:
⒈特等、一等革命傷殘軍人;
⒉家庭發生重大變故,非本人退伍家庭生活難以維持,並經家庭所在地的縣民政部門和人民武裝部門證明的; ⒊經部隊治療半年未愈的精神病患者;
⒋被批准退學和作士兵退伍處理的軍事院校學員;
⒌因刑事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期執行,考驗期滿後不宜繼續留隊現役的;
⒍被處勞動教養,期滿解除勞教後,不宜留隊服現役的;
⒎圖謀行凶、自殺或搞其他破壞活動,繼續留隊確有現實危險的。
B. 退役軍人事務局配製服嗎
不會,退役軍人事物管理局屬於一般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也是屬於一般的公務員或者事業幹部,跟一般的局級單位別無區別。
一般只有執法部門才有專門的制服,退役軍人事物管理局不屬於執法部門,因此也不會配備制服。
C. 軍人退伍後軍裝要上交嗎
軍人退伍後軍裝要上交。
原因如下:
1、穿過的軍裝上面都填寫了自己的姓名、單位、血型、編號等特殊信息,直接扔掉容易引發失泄密。
2、《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和《軍服管理條例》明確禁止出租或擅自出借、贈送軍裝的行為。由此可見,私自處理和贈送軍裝都是不可取的。
(3)退役軍人管理局制服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規定:現役軍官退役的,其軍銜予以保留,在其軍銜前冠以「退役」。
軍裝是軍人自豪感、榮譽感的外在表現,是軍旅生涯和軍人情感的特殊寄託,退役軍人大都把軍裝作為人生中的珍貴「文物」終身收藏。
退役軍人適時穿著軍裝是提高軍人社會地位、增強軍隊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渠道。退役軍人的待遇,包括政治待遇和物質生活待遇兩個方面。
D. 退伍軍人安置在市場管理局有制服嗎
不是真的,軍隊是不管理退役軍人的,而是國務成立了一個退役軍人事務部,專門管理退役軍人。
E. 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有沒有制服
沒有制服的。這是民政部門下的工作,民政部門也是沒有制服的。
F. 退役軍人事務局工作人員有服裝嗎
我覺得退役軍人服務部門是退役軍人的娘家,專門服務退役軍人的,我們退役軍人見到他們就像見到家人一樣,應該配備國防動員單位服裝或者他們自己設計的綠色軍特色服裝
G. 建議給退役軍人佩戴退役軍人專用胸牌應向事務部哪個部門反應
正好可以給退役軍人保障法提修改意見,你可以在這個修改裡面,加上你的建議
H. 去退役軍人事務局面試穿軍裝行嗎不掛標志,我是退役兵
這個肯定是可以的,去退役軍人事務局面試穿軍裝,這樣又找回了部隊當兵時的感覺,顯得特別有精神,回想起當兵時的一點一滴,現在想起來還是回味無窮,有時候還是想穿一穿當兵的衣服,所以說去面試穿上當兵的衣服顯得比較親切,領導見了也覺得比較親切。去吧就穿上當兵時的衣服去面試吧,祝你成功。
I. 退役軍人服務中心人員應該配上統一軍裝更好服務,讓退役軍人有回家的感覺!但是現在為啥不配統一軍裝呢
一個單位、一個部門,統一著裝,規范化管理,這是沒問題的。
但是,要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的人員統一著軍裝,就不太現實了……這些人員不一定就是軍人啊……既然不是軍人,怎麼能著軍裝呢……
再說了,讓退役軍人有回家的感覺,也不一定非要著軍裝嘛……在相關服務上下功夫,把工作做好,更能讓退役軍人感到暖心,有回家的感覺。
J. 退伍軍人可以穿軍裝嗎
可以,但只能穿退伍時發的紀念裝,不能穿現役軍裝。普通人穿戴軍用衣物屬於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一條: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
(10)退役軍人管理局制服擴展閱讀:
《軍服管理條例》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頒布的法律規定,於2009年1月13日聯合發布,內容共二十條,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以下軍服管理相對重要的數條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軍服的管理,維護軍服的專用性和嚴肅性,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軍服,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裝備的制式服裝及其標志服飾。
第九條
現役軍人以及依照法律、法規和軍隊有關規定可以穿著軍服的人員,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穿著軍服。
軍隊警備執勤人員應當加強檢查、糾察,及時糾正違法穿著軍服的行為。
影視製作和文藝演出單位的演藝人員因扮演軍人角色需要穿著軍服的,應當遵守軍隊關於軍服穿著的規定,不得損害軍隊和軍人形象。非拍攝、演出時不得穿著軍服。
第十條
禁止買賣、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贈送軍服。
禁止使用軍服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曾經裝備的制式服裝從事經營活動。
禁止以「軍需」、「軍服」、「軍品」等用語招攬顧客。
第十一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制式服裝及其標志服飾,應當與軍服有明顯區別。
禁止生產、銷售、購買和使用仿照軍服樣式、顏色製作的足以使公眾視為軍服的仿製品。
第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使用軍服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曾經裝備的制式服裝從事經營活動,或者以「軍需」、「軍服」、「軍品」等用語招攬顧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物品和違法所得,並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
第十六條
穿著軍服或者軍服仿製品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公務員和現役軍人在軍服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現役軍人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贈送軍服的,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的規定給予處分。
第十九條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現行裝備的制式服裝及其標志服飾的管理,參照本條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