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反貪局有哪些部門
政治處
其前身為政治協理員辦公室,主要負責協同縣委主管部門負責本院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工作;協負責本院幹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擔專業技術職稱、工資和獎勵工作,制定有關幹部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宣傳工作;負責本院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培訓工作;負責辦理幹部離退休手續等。
紀檢組
負責本院所屬內部機構和檢察人員的紀律檢查、監察工作,檢查黨風廉政建設及在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人民檢察院的決定、規定的情況;受理對檢察人員違法違紀的控告、舉報;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查處檢察人員的違紀違法行為等工作。
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處理政務、協調督查全院工作計劃的貫徹實施,組織安排會議和活動;負責文秘、信息、統計、檔案、機要、保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負責對外工作聯系和辦理有關事項;負責全院綜合治理日常工作;負責全院的財務裝備管理、檢察技術工作;協助政治處抓好精神文明建設、檢察宣傳等工作。
反貪污賄賂局
其前身為經濟檢察科,其職責是貫徹、執行上級院關於貪污、賄賂犯罪偵查工作的指示、決定,並向市院主管部門報告工作情況;負責縣處級以下的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和其他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辦理上級院交辦的案件;負責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本地區各類職務犯罪情況、特點,為領導制定政策提供依據。
偵查監督科
新《刑法》貫徹實施前,名為「刑事檢察一科」,主要負責承辦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逮捕,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提請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延長,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的及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等工作。
公訴科
新《刑法》貫徹實施前,名為「刑事檢察二科」,主要負責承辦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移送起訴或不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或不起訴,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等工作。
法警大隊
負責保護本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現場;執行傳喚、拘傳,參與搜查和協助執行其他強制措施;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送達法律文書;完成業務部門辦案中需要司法警察執行、協助執行的任務等工作。
監所檢察科
承辦對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管活動進行監督,直接立案偵查虐待被監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員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和殉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案,對監外執行的罪犯和勞教人員又犯罪案件審查批捕、起訴等工作。
民事行政檢察科
承辦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及裁定,發現確有錯誤或者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訴等工作。
控告申訴檢察科
承辦受理、接待報案、控告和舉報,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訴、撤銷案件及其他處理決定的申訴;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受理人民檢察院負有賠償義務的刑事賠償案件等工作。
反瀆職侵權局
負責查辦轄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等案件的偵查、預審及犯罪等工作。
職務犯罪預防科
負責職務犯罪的預防工作。研究、分析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特點、規律,提出貪污賄賂、瀆職犯罪的預防對策;負責對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法制宣傳。
② 檢察院有哪些崗位
根據不同的職能分科室 :
政工科、公訴科、偵查監督科、辦公廳、政治部、偵查監督廳、公訴廳、反貪污賄賂總局、瀆職侵權檢察廳、監所檢察廳、民事行政檢察廳、控告檢察廳、刑事申訴檢察廳、鐵路運輸檢察廳、職務犯罪預防廳、法律政策研究室、監察局、國際合作局、計劃財務裝備局、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等內設機構。
(2)反貪人員制服擴展閱讀:
世檢察院是界各國普遍設立的國家機關,人民檢察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監督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
這種自上而下的排列反映了檢察機關上下級是領導和被領導的關系及其集中統一的特點,這與人民法院上下級之間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有顯著不同。為了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檢察機關必須一體化,必須具有很強的集中統一性。[1]
人民檢察院通過行使國家檢察權來完成自己的任務。它對於危害國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對於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於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和監獄、看守所、勞動改造機關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2]
各級人民檢察院都是與各級人民法院相對應而設置的,以便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辦案。同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國家審判權一樣,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而對於任何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職能:
人民檢察院按照法律規定和業務分工設立若干業務機構。
控告申訴檢察部門、舉報中心
負責受理報案、舉報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對報案、舉報和控告進行分流,對檢察機關管轄的性質不明、難以歸口處理的舉報線索進行初查;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申訴;辦理人民檢察院負有賠償義務的刑事賠償案件等工作。
反貪污賄賂部門
負責對國家工作人員的貪污檢察院的內設機構、賄賂、挪用公款、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私分國有資產、私分罰沒財物等職務犯罪案件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反瀆職侵權部門
負責對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證、破壞選舉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7]
偵查監督機關
負責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提請批准逮捕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移送審查逮捕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逮捕;對提請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延長;對偵查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不應當立案而立案進行監督,對偵查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等工作。
公訴部門
負責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移送審查起訴、移送審查不起訴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或不起訴;對偵查活動實行監督;出席第一審法庭支持公訴,審查辦理第二審公訴案件;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等工作。
監所檢察部門
負責對監獄、看守所、拘役所執行刑罰和監管活動,對人民法院裁定減刑、假釋,對監獄管理機關、公安機關、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活動,對勞動教養機關的執法活動,對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管理監督監外執行罪犯活動等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職務犯罪案件進行立案偵查,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對罪犯又犯罪案件和勞教人員犯罪案件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對立案、偵查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受理被監管人及其近親屬、法定代理人的控告、舉報和申訴等工作。
民事行政檢察部門
負責對民事審判活動、行政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符合法定條件的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決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訴;對在辦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過程中發現的審判人員、執行人員職務犯罪案件線索進行初查、立案偵查等工作。
職務犯罪預防部門
負責研究分析典型職務犯罪的特點、規律,提出防範對策,並協助有關單位落實;開展預防咨詢和警示教育;管理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並受理查詢等工作。
案件管理部門
在案件管理中主要承擔管理、服務、參謀、監督職能,具體職責為:統一負責案件受理、流轉;統一負責辦案流程監控;統一負責扣押、凍結款物的監管;統一負責組織辦案質量評查;統一負責業務統計、分析;負責案件管理工作宏觀指導。
檢察技術部門
負責人民檢察院有關業務部門送檢案件的檢驗鑒定和文證審查工作;對有關案件的現場進行勘驗,收集、固定和提取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並進行科學鑒定;承辦人民檢察院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同步錄音錄像工作;負責人民檢察院鑒定機構、鑒定人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檢察機關信息化工作的規劃、指導與管理等工作。
紀檢、監察機關
負責受理群眾和社會各界對檢察人員利用職權進行違法辦案、越權辦案、刑訊逼供、吃請受賄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和控告,並進行查處;通過執法監察、巡視、檢務督察、經濟責任審計等形式,加強對檢察機關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和執法辦案活動的監督等工作。
資料來源:網頁鏈接
中華人名和國最高檢察院官網:網頁鏈接
③ 反貪局歸監察委員會,檢察院員額制還有意義嗎
到底何為員額制改革?記者了解到,員額制就是指法院、檢察院現有人員分為法官、檢察官,輔助辦案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類。
「所謂『符合入額條件』是有檢察工作年限要求的,符合要求的就可以參加首批『入額』考試,然後再經過綜合考核擇優任命為『檢察官』,加入檢察官序列,成為一名改革後的檢察官。即便是這次沒有入額,大家也不用擔心,在檢察官序列中會留出一定的空間,讓你們以後再次參加考試,逐步進入檢察官隊伍。如果在過渡期內,某些幹警仍然沒有通過考試,那麼說明他不具備成為檢察官的資格,只能成為檢察官助理,輔助檢察官開展業務工作。這里最關鍵的就是,檢察官必須是具備足夠職業資格的幹警才能擔任的,這裡面不僅包括法律專業素養、政治素養,更需要豐富而扎實的實務經驗。」
④ 廉政公署人員穿警服嗎
香港廉政公署沒有制服,會便裝行事。
香港廉政公署與香港警察是兩個部門。
我們國家沒有廉政公署的部門
⑤ 反貪部門是如何審訊人的
如果沒有問題,會很快出來的。
反貪局是人民檢察院下面的一個部門.對於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和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進行立案偵查和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實行逮捕和提起公訴。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對於叛國案、分裂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2.對於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和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進行立案偵查和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實行逮捕和提起公訴。
3. 對於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走私犯罪偵查機關等偵查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對犯罪嫌疑人決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訴或者不予起訴,並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4.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於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5.對於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實行監督,對確有錯誤的提出抗訴;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6.對於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7.對於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8.依法保障公民對違法的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控告、申訴的權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的人的法律責任,受理公民的控告、檢舉和申訴。
⑥ 檢察院反貪局改革後,人員怎麼處理
兩者並行不悖,當然還有反貪局,也有局長的職位。
1、主任檢察官,因為業務上的改革而設置;
2、反貪局長,因為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設置。
從業務上講,反貪局長仍然是統籌安排工作的角色,事實上,主任檢察官相當於科長的職能,本人就是檢察機關的,改來改去,換湯不換葯,財權、人事權在地方,司法不獨立,必然受地方行政的壓力,辦案前的黨內匯報制度,決定了檢察機關想查辦誰,並不是自己說了算的,這就是中國特色的檢察制度,改成什麼都是不徹底的。
⑦ 從哪裡可以查詢反貪局的公務人員名單
張中平是哪一年的反貪局長
⑧ 反貪局長什麼級別
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為正部級,省級反貪局長為正廳級。
反貪局長是人民檢察院下設的法律監督機關負責人,一般由副檢察長兼任。
反貪局是人民檢察院下設的專門對國家工作人員貪污、受賄等職務犯罪進行偵查的職能機構,是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重要組成部分。
反貪污賄賂局的職權主要是對刑法第8章規定的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挪用公款、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私分國有資產等12種犯罪進行立案偵查的工作。
反貪污賄賂局是有法律明確授權的偵查機關,有偵查權,可進行專門的調查工作和強制性措施的法定偵查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則是對黨員和國家機關內部的工作人員的違紀違法行為的舉報和處理,屬於內部監督機關。
⑨ 中紀委和檢察院反貪局有什麼不同
紀委、監察局和反貪局的區別如下:
一、職責不同
1、紀委的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2、監察機關是人民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依照本法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
3、反貪局的主要職責是直接受理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犯罪案件。
二、依據不同
1、紀委工作依據的是《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內規定。
2、監察機關所依據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反貪局工作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
三、對象不同
1、紀委處理的對象是違犯黨紀應當受到黨紀追究的黨組織和黨員。
2、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監察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監察工作,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監察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監察業務以上級監察機關領導為主。
3、反貪局受理的案件對象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章貪污賄賂罪規定的國家工作人員。
三、處罰不同
1、紀委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包括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對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的紀律處理措施包括改組和解散。
2、監察局是中國地方政府機關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人民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與中央政府的監察部、省、自治區政府的監察廳對口。
3、反貪局對違反刑法的國家工作人員處理手段是立案待移送審查部門起訴,走的是刑事司法程序。
⑩ 反貪局屬於什麼部門
反貪局全稱反貪污賄賂局,是檢察院的內設機構,屬於公檢法系統。反貪局工作人員是屬於國家公務員。
進入反貪局有兩種途經:
一是在反貪局招收工作人員時,報名參加考試,筆試通過之後再經過面試、體檢、政審,都通過後即可加入。類似於國家公務員招收考試。
二是從檢察院內部工作人員中通過工作調動進入反貪局。
反貪污賄賂局的職權主要是辦理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反貪污賄賂局是根據舉報中心或其他的渠道提供的犯罪線索,對該線索進行偵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則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不予立案;有署名控告人的,要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反貪污賄賂局是有法律明確授權的偵查機關,有偵查權,可進行專門的調查工作和強制性措施的法定偵查機關。
(10)反貪人員制服擴展閱讀:
反貪局受案范圍:
1、貪污罪
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 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
2、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 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為。
3、受賄罪
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4、單位受賄罪
單位受賄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 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行為。
5、行賄罪
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 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行為。
6、對單位行賄罪
對單位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 利益,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 團體以財物,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上 述單位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行為。
7、介紹賄賂罪
介紹賄賂罪是指向國家工作人員介 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行為。
8、單位行賄罪
單位行賄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 單位、機關、團體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行為。
9、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是指 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出合法收入,差額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行為。
10、隱瞞境外存款罪
隱瞞境外存款罪是指國家工 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故意隱瞞不報在境外的存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11、私分國有資產罪
私分國有資產罪是指國家機 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 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 行為。
12、私分罰沒財物罪
私分罰沒財務罪是指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 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的行為。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實行分級立案偵查的制度。 最高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全國性的重大犯罪案件;
省、 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全省(自治區、直轄 市)性的重大犯罪案件;
分、州、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本轄區的重大犯罪案件,基層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本轄區 的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