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有哪些政府機構是穿制服的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可以穿著制服的政府機構工作人員如下:
統一著裝的,只限下列人員:
(一)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在編幹警。
(二)公安機關縣、市(縣級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在編幹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以及行署、省轄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戶籍、刑偵、看守、預審、巡邏隊的行政在編幹警。
(三)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局在編幹警(按相應公安機關的著裝范圍執行)。
(四)國家安全部門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務的行政在編幹部(一般不再發化裝服或化裝服費)。
(五)司法行政部門的勞改、勞教場所直接從事對犯人或勞教人員進行管教工作的在編幹警。
(六)法院系統定編的現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
(七)檢察院系統定編的現職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法警。
(八)開放口岸對外執行任務的海關、衛生檢疫、食品衛生檢驗、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港務監督和船舶檢驗部門的外勤工作幹部,沿海和邊境水域的漁政檢察幹部,海洋局涉外調查船隊和海監船幹部(含執法幹部)、船員。
(九)衛生部門專職食品衛生監督員。
(十)農業部門專職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和內陸水域漁政檢察幹部。
(十一)林業部門專職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幹部。
(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工作的幹部。
(十三)稅務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征稅工作的幹部。
除以上規定的著裝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不得著裝。公安機關和勞改勞教系統未著裝的在編幹警,如工作需要臨時穿警服的,可發公用警服。已發八三式警服不再收回,留作公用警服。今後新增人員需著公用警服的,要嚴格審批手續,只發冬、夏服各一套,冬、夏帽各一頂,大衣一件。
⑵ 警察制服的區別
交警制服:交、巡警襯衫採用淺藍色,高級警官襯衫採用白色。民警制服:普通民警襯衫採用鐵灰色。交警領帶搭配顏色為藍色,民警領帶搭配顏色為銀灰色。
2、臂章和胸徽不同
各部門警種通過臂章、胸徽以及警號的排列方法體現區別,地方公安的胸徽是省份名稱、公安部和公安部直屬單位的胸徽分別是「公安部」和「公直」,「交通」(交通部門警察,不是交警),臂章小字是「公安」,警號是六位數 。
3、功能不同
多功能服分為2種:帶反光條的交、巡警穿著,無反光條的,普通民警穿著。99式新警服分為常服、作訓服和多功能服。常服主要用於民警執勤時穿,作訓服用於巡警、特警等處置突發事件、執行追捕任務和進行訓練時穿著。
(2)自治區制服擴展閱讀
警服著裝規定
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 第二條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以下簡稱公安民警)著裝,是指公安機關在編在職的職業制人民警察按照規定,穿著全國公安機關統一的制式服裝。
第三條 除規定情形外,公安民警在工作時間應當著裝。
第四條 公安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著裝:
(一)執行特殊偵查、警衛等任務或者從事秘密工作不宜著裝的;
(二)工作時間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性公安民警懷孕後體型發生顯著變化的;
(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著裝的情形。
第五條公安民警辭職、調離公安機關,或者被辭退、開除公職、因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審查、停止執行職務、禁閉的,不得著裝。
⑶ 國家規定統一穿制服的19個行業都是什麼
國家規定統一穿制服的是13類人員,而非19個行業。13類人員如下:
1、人民武警察部隊在編幹警。
2、公安機關縣、市(縣級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在編幹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以及行署、省轄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戶籍、刑偵、看守、預審、巡邏隊的行政在編幹警。
3、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局在編幹警(按相應公安機關的著裝范圍執行)。
4、國家安全部門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務的行政在編幹部。
5、司法行政部門的勞改、勞教場所直接從事對犯人或勞教人員進行管教工作的在編幹警。
6、法院系統定編的現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
7、檢察院系統定編的現職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法警。
8、開放口岸對外執行任務的海關、衛生檢疫、食品衛生檢驗、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港務監督和船舶檢驗部門的外勤工作幹部,沿海和邊境水域的漁政檢察幹部,海洋局涉外調查船隊和海監船幹部(含執法幹部)、船員。
9、衛生部門專職食品衛生監督員。
10、農業部門專職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和內陸水域漁政檢察幹部。
11、林業部門專職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幹部。
1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工作的幹部。
13、稅務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征稅工作的幹部。
(3)自治區制服擴展閱讀:
除以上規定的著裝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人得著裝。公安機關和勞改勞教系統未著裝的在編幹警,如工作需要臨時穿警服的,可發公用警服。已發八三式警服不再收回,留作公用警服。今後新增人員需著公用警服的,要嚴格審批手續,只發冬、夏服各一套、冬、夏帽各一頂,大衣一件。
服裝面料和供應標准:除對外開放口岸檢查檢驗機構涉外工作人員和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武漢市公安局的交通警、外事警可繼續著毛滌混紡面料制服外,其他所有著裝人員一律穿化纖面料制服。供應品種公限外裝,不供內裝。公安幹警的絨衣、絨褲、蚊帳、掛包等,相應取消。
自費比例:除著警服人員外,其他著裝人員自已負擔的工料費,由現在的10%至20%提高到30%。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
⑷ 交通運輸部有文件要全國統一交通執法的制服車輛嗎
沒有,但是已經有依據了,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8〕63號)的文件:(五)加強執法保障。地方黨委和政府要根據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將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強相關經費保障。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收費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鉤。有關統一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以及執法執勤用車(船艇)配備,按中央統一規定執行。加快執法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非現場執法和信息化移動執法,強化執法信息共享。加強執法人員職業保障,依法參加社會保險、落實撫恤等政策,提高執法風險保障水平。-------「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是重點,因為目前交通執法人員的著裝還是叫做執法服裝,並非制服,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國辦發〔1986〕29號)的規定:
一、整頓著裝范圍,控制著裝人數
統一著裝的,只限下列人員:(一)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在編幹警。(二)公安機關縣、市(縣級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在編幹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以及行署、省轄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戶籍、刑偵、看守、預審、巡邏隊的行政在編幹警。(三)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局在編幹警(按相應公安機關的著裝范圍執行)。(四)國家安全部門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務的行政在編幹部(一般不再發化裝服或化裝服費)。(五)司法行政部門的勞改、勞教場所直接從事對犯人或勞教人員進行管教工作的在編幹警。(六)法院系統定編的現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七)檢察院系統定編的現職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法警。(八)開放口岸對外執行任務的海關、衛生檢疫、食品衛生檢驗、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港務監督和船舶檢驗部門的外勤工作幹部,沿海和邊境水域的漁政檢察幹部,海洋局涉外調查船隊和海監船幹部(含執法幹部)、船員。(九)衛生部門專職食品衛生監督員。(十)農業部門專職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和內陸水域漁政檢察幹部。(十一)林業部門專職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工作的幹部。(十三)稅務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征稅工作的幹部。
除以上規定的著裝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不得著裝。
三、加強對統一著裝的管理
(一)必須重申,批准統一著裝的許可權集中在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無權批准。經批準的著裝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規定,不得自行擴大著裝范圍,提高供應標准。對自行批准著裝和擴大著裝范圍、提高供應標準的,要追究批准人的責任,並一律由著裝人自己出錢,不得用公款報銷。今後國務院原則上不再批准增加統一著裝人員。
很明顯,交通執法並不在這個范圍內,制服的審批許可權在國務院,交通運輸部沒有這個許可權,他可以做出方案報國務院審批,因為現在有了依據,可惜一年多過去了,還是沒有什麼動靜!
⑸ 國家規定著裝單位有多少家
國家規定著裝的單位共有13家。
經國務院批准統一著裝的部門及人員有:
1.公安機關所屬人民警察建制並授予警銜的在編人民警察;
2.司法部門所屬監獄、勞教部門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
3.法院系統在編的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司法警察;
4.檢察院系統在編的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司法警察;
5.海關系統所屬海關建制並授予關銜的工作人員和緝私警察;
6.國稅和地稅系統直接從事征稅的工作人員;
7.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的工作人員;
8.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在口岸從事檢驗檢疫的工作人員;
9.衛生部門直接從事食品衛生監督的專職工作人員;
10.農業部門所屬沿海、邊境水域和內陸水域從事漁政監督檢查任務的專職漁政人員,從事農業植物檢疫的專職人員,對外開放港口從事涉外漁船檢驗和漁港監督的專職人員;
11.林業部門從事森林植物檢疫的專職人員;
12.交通部門所屬對外開放港口從事港務監督的外勤工作人員和對外籍船舶檢驗的專職人員,內河港務監督工作人員,也包括公路執法人員;
13.國家海洋局所屬海洋調查船隊和從事海監船工作的專職人員、船員。
(5)自治區制服擴展閱讀:
關於著裝的其他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行政執法需要,要求統一穿著制式服裝的,其批准許可權在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均無權批准。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統一著裝的有關規定,嚴禁擅自批准統一著裝,並不得以任何形式指使或暗示下屬單位統一著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本地區和本部門統一著裝問題要認真進行清理整頓。對未經國務院批准擅自著裝的,要收回已經發放的制式服裝及其標志並予以銷毀。要堅決制止著裝混亂和穿著仿製「99」式警服現象。
凡不糾正的,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並追究批准機關領導人的責任。各地區、各部門自本通知下發後半年內,將整頓結果報財政部,由財政部匯總報國務院。財政、監察部門要嚴肅查處擅自著裝問題,新聞、宣傳部門要加強輿論監督。
⑹ 內蒙古的風俗、語言、節日、服飾等的詳細介紹
內蒙古主要是蒙古族的居住地!
按照蒙古族習俗,農歷三月十七日是紀念成吉思汗顯示卓越的軍事才華,建立赫赫戰功的日子。成吉思汗遺物「蘇魯錠」(長矛)的祭奠儀式就在這天舉行。
每當紀念日,牧民們象過春節一樣興高采烈,身穿蒙古族節日服裝,從四面八方來到陵園,向成吉思汗的塑像敬獻美酒、鮮奶和哈達。文藝、體育等團體也要到這里來為牧民們表演精彩節目。
白節
白節又稱席尼吉勒,意為新年、春節。古代蒙古人以白色為純潔、吉祥之色,故稱春節為白節。白節在正月初一。過白節是從古代沿襲下來的習俗。元世祖忽必烈在位時,就非常重視過白節。據《馬可波羅行紀》所載:「其新年確始於陽歷二月,屆時大汗及其一切臣屬復舉行一種節慶……是日依俗大汗及其一切臣民皆衣白袍,至使男女老少衣皆白色,蓋其似以白衣為吉服,所以元旦服之,俾此新年全年獲福。……臣民互相饋贈白色之物,互相抱吻,大事慶祝,俾使全年納福。」現在蒙古族亦把白節作為最隆重的節日。臘月三十日晚上,全家即穿上節日盛裝,歡聚一堂,拜賀新年,徹夜不眠。通常全家老少先燒香拜佛,然後晚輩向家長獻哈達、敬酒、禮拜。初一清晨,家族親友開始互相拜年,直到正月十五或月底才結束。
燃燈節
每年農歷十月二十五日,待夜幕降臨,家家點燃酥油燈以示歡慶。今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額敏縣多數蒙古族已不過燃燈節;烏蘇市蒙古族在燃燈節的一天多不燃燈,代之以各種娛樂形式。娛樂活動蒙古族傳統的娛樂活動有賽馬、賽駱駝、摔跤、射箭射擊、拔河、民間歌手彈唱,馬頭琴演奏《江格爾》演唱、民間舞蹈。土爾扈特蒙古族舞蹈有群舞、獨舞、男女對舞,還有隨歌伴舞,舞姿飄逸豪放,顯示出草原民族獨有的特色。
春節
過春節,蒙古族人民叫做「大年」。古時候,將春節稱為「白節」。如今,人們將農歷正月叫做「白月」。原來,蒙古族人以「白」為吉祥。據說與日常飲用潔白的奶食有關,包含著恭賀新春、吉祥如意之意。「白月」也是人們相互交往聚會的時節。節前,人們要做件好看的蒙古袍,備下羊肉和各種奶製品,加上幾壇上好的美酒,然後開始「調馬」。除夕,合家席地坐在蒙古包中央,午夜,開始飲酒進餐,按常規要多吃多喝一些。除夕人們還紛紛地向長輩人敬「辭歲酒」,圍坐吃餃子,俗稱「黃饃饃」或「扁食」,耍「嘎拉卡」(下棋),還要聽藝人說書,通宵不眠,沉醉在歡樂之中。初一,一大早身著各色服裝的男女,跨上早已調好的駿馬,三五成群奔向「浩特」(村鎮),挨個地串蒙古包。串包中,先要給長輩叩頭祝願,接著主人家的女婿為前來串包的客人敬酒,習慣上這種敬酒每敬必喝,有的還邊歌邊舞,串包男女利用這個機會賽馬,尤其是青年男女各不相讓,他們大都以「浩特」之間距離為比賽距離,開始男女追逐。
巴斯克節
(公歷4月26日):又稱「耶酥復活節」,俄語稱「巴斯克」節,是呼倫貝爾額爾古納市華俄後裔傳統的民族節日,時間在公歷4月26日或5月初。節日期間,男女老少都要精心打扮一番,把煮熟的雞蛋染成五顏六色的「彩蛋」互贈或款待客人。長者要送禮物給兒童,青壯年男女要向長者請安祝福。人們相邀聚會,載歌載舞,熱鬧非凡。
那達慕草原旅遊節
「那達慕」蒙古語意為娛樂或游藝的意思。節期舉辦那達慕大會、賽馬會、嘛尼會、元代宮廷宴-詐馬宴、鄂爾多斯婚禮、成吉思漢陵祭奠和溫泉森林、蒙古族風俗游等活動。 那達慕大會,又稱蒙古游戲節,是蒙古族的傳統節日,每年大致在農歷七、八月份這一水草豐茂、牛羊肥壯的季節舉行。那達慕是蒙古語,意思是「娛樂」或「游戲」。
那達慕通常在盛夏初秋的7月和8月間舉行。 蒙古族的傳統服飾很有特色。男女都喜歡穿鑲邊的蒙古袍子,腰扎紅黃綠彩色緞帶,腳穿皮靴和氈靴,頭纏紅藍布。現在除老人外,平日一般都穿制服,只有在節日或喜宴時才穿蒙古袍。婦女不論冬夏都喜歡穿裙子或連衣裙,用各色頭巾包頭。 內蒙古有漢語、蒙語、回語、朝鮮語
方言基本上呈現兩大特點:
東部地區方言:具有東北方言特徵,但是地區差異也有不同
中部地區方言:具有河北地區語言特徵
西部地區方言:具有山西、陝西、寧夏方言特徵
⑺ 哪些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穿制服
各執法、行政服務部門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穿制服,如公安、工商、稅務、環保、國土、城管、漁政、水政、海關等。
統一制服能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工作人員的敬業、專業、親切、信賴,多一份尊重和理解。特別是執法人員,執行公務中若穿著隨意,會少了威嚴和震懾;統一制服也能使機關工作人員花更多心思在工作上,不用整日操心如何穿衣搭配,也能節約平日置裝費用。
也有利於公務人員在執行公務時油然而生神聖感、庄嚴感、使命感,從而更尊重和珍惜這份職業,更明白為人民服務的意義和責任,更大程度發揮其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
(7)自治區制服擴展閱讀
統一著裝的,只限下列人員:
一、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在編幹警;
二、公安機關縣、市(縣級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在編幹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以及行署、省轄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戶籍、刑偵、看守、預審、巡邏隊的行政在編幹警;
三、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局在編幹警(按相應公安機關的著裝范圍執行);
四、國家安全部門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務的行政在編幹部。
五、司法行政部門的勞改、勞教場所直接從事對犯人或勞教人員進行管教工作的在編幹警;
六、法院系統定編的現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
七、檢察院系統定編的現職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法警;
八、開放口岸對外執行任務的海關、衛生檢疫、食品衛生檢驗、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港務監督和船舶檢驗部門的外勤工作幹部,沿海和邊境水域的漁政檢察幹部,海洋局涉外調查船隊和海監船幹部(含執法幹部)、船員;
九、衛生部門專職食品衛生監督員;
十、農業部門專職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和內陸水域漁政檢察幹部;
十一、林業部門專職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幹部;
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工作的幹部;
十三、稅務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征稅工作的幹部。
⑻ 西藏自治區的女兵制服怎麼不一樣,自治區是什麼性質
全軍的女兵軍服款式都一樣,只不過要分陸海空
軍兵種顏色。
西藏屬於國家民族區域自治性質,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區的內部事務,行使當家做主的權利。
⑼ 國務院批準的制服是哪幾個部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的第一條規定:
統一著裝的,只限下列人員:
1、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在編幹警。
2、公安機關縣、市(縣級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在編幹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以及行署、省轄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戶籍、刑偵、看守、預審、巡邏隊的行政在編幹警。
3、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局在編幹警(按相應公安機關的著裝范圍執行)。
4、國家安全部門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務的行政在編幹部(一般不再發化裝服或化裝服費)。
5、司法行政部門的勞改、勞教場所直接從事對犯人或勞教人員進行管教工作的在編幹警。
6、法院系統定編的現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
7、檢察院系統定編的現職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法警。
8、開放口岸對外執行任務的海關、衛生檢疫、食品衛生檢驗、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港務監督和船舶檢驗部門的外勤工作幹部,沿海和邊境水域的漁政檢察幹部,海洋局涉外調查船隊和海監船幹部(含執法幹部)、船員。
9、衛生部門專職食品衛生監督員。
10、農業部門專職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和內陸水域漁政檢察幹部。
11、林業部門專職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幹部。
1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工作的幹部。
13、稅務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征稅工作的幹部。
除以上規定的著裝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不得著裝。公安機關和勞改勞教系統未著裝的在編幹警,如工作需要臨時穿警服的,可發公用警服。已發八三式警服不再收回,留作公用警服。今後新增人員需著公用警服的,要嚴格審批手續,只發冬、夏服各一套,冬、夏帽各一頂,大衣一件。
歷史上就著裝的鐵路、航運、民航、郵電等生產經營部門,也要對著裝進行整頓,嚴格控制著裝范圍。
(9)自治區制服擴展閱讀:
制服標准:
1、服裝面料和供應標准。
除對外開放口岸檢查檢驗機構涉外工作人員和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武漢市公安局的交通警,外事警可繼續著毛滌混紡面料制服外,其他所有著裝人員一律穿化纖面料制服。供應品種僅限外裝,不供內裝。公安幹警的絨衣、絨褲、蚊帳、掛包等,相應取消。
2、自費比例。
除著警服人員外,其他著裝人員自己負擔的工料費,由現在的10-20%提高到30%,從本通知下發後再換裝時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
⑽ 警察夏季制服肩上兩個拐是什麼職務
警察的夏季制服肩上有兩個拐的,那是見習警員的警銜標志,也就是入警未滿一年、尚未轉正授銜的民警,待實習期滿才能授予相應的警銜。一個拐是警校在校的學生。初級警員是正式民警,肩章一拐一顆星。
我國警察實行警監、警督、警司、警員的警銜制度。我國警銜設為五等十三級,即總警監、副總警監;警監(一級、二級、三級);警督(一級、二級、三級);警司(一級、二級、三級);警員(一級、二級)。
(10)自治區制服擴展閱讀:
人民警察按照其職業分類可以分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含交通警察、森林警察、海關緝私警察、鐵路警察、民航警察等)、國家安全機關人民警察、司法行政機關中的監獄人民警察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警察為一份職業,主要職責為執法、維持公共安全,保護性命及保障財產。絕大部分民主國家(地區)的警察與軍隊分立,互不隸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了擔任人民警察的條件。
擔任人民警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年滿十八歲的公民;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體健康;
(五)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願從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