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試用期員工離職可以扣服裝費嗎
沒辦法,要想走的話就要做出犧牲了。
你如果不想讓公司扣你的錢,就去找相關的人說情。
不管是書面的還是口單頭的合同,雙方都應該遵守,你是違約方,你就被動了。
Ⅱ 試用期離職應該扣錢嗎
您好,試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合同,單位無權扣工資,您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提起勞動爭議仲裁要求單位支付多扣的所謂離職扣款。
Ⅲ 試用期離職工裝費用誰出
向當地勞動保障局投訴,因為按照勞動法規定,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員工收取服裝費,剋扣工資等
希望對您有幫助!請採納!謝謝!
Ⅳ 試用期離職交還工衣後還要扣除工衣費合法嗎
勞動者在試用期離職,而且按公司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和工作交接,也把工衣歸還公司,但公司還是剋扣工衣的費用,公司就違法的。勞動者與公司無法協商解決,就反映到就業局解決,要求公司歸還不合理的剋扣的費用。
Ⅳ 試用期內辭職要扣300服裝費,可我不想幹了,怎麼辦呢
1、勞動者試用期內申請離職,依法應提前三天申請;
2、如果用人單位有相關規章制度明確工作服的使用辦法,且提前告知勞動者了,按規章制度扣款是合法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Ⅵ 試用期離職 公司扣800工作服費 合理嗎
這個肯定不合理的,勞動者試用期一個月不到被辭退單位是不可以扣工作服費用的,如果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其工作服費用以及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以及退還其服裝費用。如何申請勞動仲裁: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Ⅶ 我在試用期辭職公司是否需要退我交的購制服費
樓上的,你說錯了。試用期就是一個雙向選擇的這么一段時間,正式合同是需要員工轉正之後才能簽的,試用期,公司可以隨時解僱該員工,但是該員工也可以隨時辭職。至於這個服裝費,有退的說法,估計就是押金,勞動法明文規定,用人單位是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押金的。
Ⅷ 試用期離職只提前一天,公司扣工作服費和我造成的損失合法嗎
1、你在試用期未提前3天提出辭職,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你承擔比如招聘你的費用等;
2、未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該從第2個月開始支付你雙倍工資,
Ⅸ 試用期內離職,公司要求扣制服費是否合理
公司的做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是違法行為,不過一般應為扣得錢比較少,也就沒有人願意花費精力和單位打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