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被沒有穿警服的警察打了但沒有明顯受傷請問警察能受到什麼樣的處理
現在有明文規定,警察無論是否著裝都不允許隨便打人,如果如你說的那樣你可以到有關部門去反映,他一定會被處理的,嚴重的可能會被處分並清出警察隊任,再嚴重的可能會被判刑。
㈡ 被人打的過程中我全程在制服對方公安局說我們是打架斗毆 這事怎麼處理
公安機關一般會認為屬於互毆行為,都會做出治安處罰。你說的情況,如果對方沒有傷,可能有說服力。如果對方有傷,就不好說了。
如果對公安機關處罰不服,可以提起復議或者訴訟。採納謝謝
㈢ 警察穿制服未執法無緣無故打人打人犯什麼法
正常普通人打人的話,該怎麼判就怎麼判,輕傷就是三年以下,或拘役或管制。
在我國,公職人員的身份對案件的定性沒有影響。
刑法中,非身份犯不存在「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說法。
故意傷害罪為非身份犯,公職人員的身份不能構成從重或從輕的情節。
㈣ 請問 交通輔警 在穿警服的情況下 但是下班未執行公務 被人打了。算襲警嗎 應該怎麼處罰
1、交通輔警政時間,不是在執行職務時,被他人侵犯的,不屬於襲警(妨害公務)。屬於普通的人身傷害,按傷害情節進行處罰。
2、妨害公務是指對正在執行職務的國家工作人員採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其履行職責的違法行為。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是妨害公務的違法犯罪行為中的情節較為嚴重的一種,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條【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㈤ 派出所人員未穿制服私自進入審訊室打人
您好,您的問題黃喬穩律師回答如下:
委託律師控告
㈥ 防暴隊不是正式工,但處於沒穿制服下是否能隨便毆打人
不可以滴?
可咨詢當地執法部門.
㈦ 警察在不穿制服的情況下和人發生糾紛可以打人嗎
那要看是打人還是抓人了,跟穿不穿制服沒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