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文件本意是針對的社會上的企業單位仿製、仿穿警用制服的現象。因為城管制服沒有進行審批。所以也被牽連了進來。
由於體制問題,城管制服的審批一拖再拖。但是為了執法工作,只好「頂風」執法了。
希望大家不要把城管和企事業單位亂穿「制服」等同起來。 國務院早已明令禁止城管人員不得著統一制服,但有些單位借口執法方便而變通,因此出現了全國城管人員服裝不統一的現象。
B. 城管不穿制服可以執法嗎
城管不穿制服可以執法。但需要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製作筆錄。
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可以採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記保存,並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
執法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2)城管局執法制服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五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可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1、沒有法定的行政處罰依據的;
2、擅自改變行政處罰種類、幅度的;
3、違反法定的行政處罰程序的;
4、違反本法第十八條關於委託處罰的規定的。
C. 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統一有何意義
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
是2017年2月住建部、
財政部正式公布統一的
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
D. 城管制服胸牌、領花怎麼戴
城管制服胸牌的戴法是帶字(城管執法)的胸牌佩戴於外衣左胸處。領花戴法是領花圓頭向外,尖頭朝里佩戴於外衣領。
(4)城管局執法制服擴展閱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制式服裝及標志標識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2010式城管執法人員制式服裝及標志標識(以下簡稱城管制服及標志)的管理,保障和維護城管制服及標志的專用性和嚴肅性,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城管制式服裝是指城管執法人員按照規定穿著的統一式樣服裝,包括春秋裝、夏裝、冬裝、帽子、鞋及其他等。
本規定所稱標志標識是指城管執法人員按照規定穿著制式服裝時佩戴的專用標志,包括帽徽、肩章、領花、胸牌號、胸徽、臂章、領帶夾等。
第三條 城管制服及標志由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市城管執法局)監制,並組織實施管理。
第四條 每名執法人員城管制服及標志配發標准:
(一)城管制式服裝:
1、冬裝:冬季常服套裝2套、多功能服1件、毛衣1件、內襯衣4件;
2、春秋裝:春秋常服套裝2套、作訓服2件、作訓帽2頂;
3、夏裝:夏季長袖襯衣3件、夏季短袖襯衣3件、夏季短袖夾克襯衣3件、夏褲4條;
4、帽子:夏季帽子2頂;春秋冬季帽子2頂、
5、鞋:皮涼鞋1雙、單皮鞋2雙、棉皮鞋1雙。
6、其他:領帶2條、腰帶2條、頭盔1個、雨衣1套、反光背心1件。
(二)城管標志標識:
帽徽2個、硬肩章2套、軟肩章2套、套式肩章2套、領花2對、金屬胸牌號2個、絲織胸牌號4個、金屬胸徽2個、絲織胸徽4個、臂章2個、領帶夾2個。
第五條 城管制服及標志換發周期為:
(一)夏裝每三年換發一次,春秋裝、冬裝每四年換發一次。
(二)鞋子每兩年換發一次,帽子每三年換發一次。
(三)領帶、腰帶每兩年換發一次。
(四)標志標識每四年換發一次。
參考資料:網路——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制式服裝
E. 國家有沒有規定城管局必須統一著裝
國家有沒有規定城管局必須統一著裝,如果你定做城管制服工作服執法服的話,可以去凱維琳定做,他們在這方面具有權威性。既然沒有統一的要求,那麼城管制服也就沒有什麼統一標准了,你要找最新的款式的話可以去凱維琳看看,凱維琳是專業定做行政執法服的。
F. 法律規定哪些執法部分必須統一制服
軍隊,武警部隊,警察(公安、國安、司法、監獄、海關緝私、各部屬公安),海關,稅務,以及工商、衛生檢疫、城管、綠化管理、市容監察、路政、港務等政府行政機關下屬執法隊都需要統一制服。
一、執法部門的釋義:
指的是通過政府確定的職能配置具體實施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某種執法職責的部門。
一是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獨立於政府部門之外的授權組織,如郵政局、煙草專賣局等;另一種是隸屬於政府部門的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如交通運輸管理機構、植物檢疫機構、動物檢疫機構等。二是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委託的組織。
一般指行政執法:
1、公安部門有:國保、治安、出入境、巡警、交管、消防、邊防、網監。交通部門有:公路、水路、海上、港口。
2、文化部門有:市場,互聯網路,工商部門,稅務部門,林業部門,水利部門,環保部門,廣電部門,海關部門,計生部門,安監部門。
3、氣象部門:防雷,衛生部門,防疫。
4、建設部門:城管,物價部門,質監部門,葯監部門,煙草部門等。
二、行政執法的含義
行政執法是指行政主體依照行政執法程序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具體事件進行處理並直接影響相對人權利與義務的具體行政法律行為,是國家行政機關在執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或履行國際條約時所採取的具體辦法和步驟。
是為了保證行政法規的有效執行,而對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體的行政行為。行政執法的含義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行政執法是執法的一種。行政執法的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它是行政主體執行、適用法律處理國家內政外交事務,對社會、經濟、文化等各種事項及個人組織實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簡便、以效率為優先特徵的行政程序。
2、行政執法是行政行為的一種。行政執法則無論是直接執行法律。還是直接執行法規、規章,都是將法的規范直接用於解決社會問題,調整現實社會關系,並最終實現法對社會的調節。
3、行政執法屬於具體行政行為范疇。具體行政行為的對象是特定的,其行為效力僅限於特定人、特定事。
G. 城管可以不穿制服執法嗎
1、城管的制服未經國務院批准,屬於違法著裝,是被取締之列。
2、所以城管執法可以不著裝。
3、不出示證件執法是違法的。
4、未經執法程序隨便拿走別人的東西是違法的!
H. 城管局人員執法可以不穿制服嗎
一定要穿了制服才可以。不同於警察的執法,城管一定要穿了制服才有執法權。
I. 城建局穿的是什麼衣服 單位有自己的制服嗎
城建局穿的是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是2017年2月住建部、財政部正式公布統一的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單位是沒有自己的制服的,都是全國統一的。
2017版城管執法人員制服樣式:
1、配色
藏青色和天空藍,藏青色顏色深邃,給人以威嚴、正義的感覺,天空藍給人以明朗的感覺,兩種顏色結合起來,層次分明,塑造一種清爽的職業形象。
2、服裝
分為春秋(冬)常服、春秋執勤服、冬執勤服、短袖制式襯衣、長袖制式襯衣、襯衣、防寒大衣。
3、帽
分為男性大檐帽和大檐涼帽,女性卷檐帽和卷檐涼帽,布面裁絨防寒帽,皮面裁絨防寒帽,皮面直毛防寒帽。
4、裝具
分為雨衣、高靿雨鞋、低靿雨鞋、反光背心。
5、帽徽
為金色標志標識。
6、肩章
為金色牡丹花和金色橄欖葉,分為硬肩章,軟肩章,套式肩章。
7、領花
為金色橄欖葉中間鑲嵌金色牡丹花。
8、臂章
為盾型,上1/3處為金色宋體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金色黑體的「城市管理執法」字樣(協管為「城市協助管理」),下2/3處為金色橄欖葉半環繞的紅色牡丹花。
9、胸牌
由長城、盾牌、牡丹花、橄欖葉組成,盾牌中央上半部為省級行政區名稱,下半部為牡丹花。分為軟硬兩種。
10、胸號
為金色邊框內嵌8位阿拉伯數字。前2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協管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拼音首字母),中2位為地級市、較大市、設區的市編號(協管為地級市、較大市、設區的市拼音首字母),後4位由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縣自行編訂。
11、鞋
分為男女單皮鞋、男女皮涼鞋、男女棉(毛)皮靴。
(9)城管局執法制服擴展閱讀:
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標志標識是由國徽、飄帶、盾牌、牡丹花和橄欖枝組成,國徽象徵國家,以飄帶組成「人」字代表人民,體現了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
盾牌象徵依法行政,牡丹花和橄欖枝組成裝飾圖案,表示城市讓生活更美好,五朵牡丹花表示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
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統一著裝,絕不僅僅是「換個形式」,更不是福利待遇。其根本目的是要通過統一服裝制式,進一步推進規范執法、文明執法,建設一支管理精細化、執法規范化、服務人性化的城管隊伍,更好地為城市發展和民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