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不是協警,可以穿輔警(協警)服裝嗎,會不會被捉
如果你不是協警,就不能穿協警的服裝,如果穿著後,就有可能被捉,同時給予你相應的處罰。
明顯是犯法的啊~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和警械,由國務院公安部門統一監制,會同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管理,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非法製造、販賣。 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 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沒收非法製造、販賣、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C. 派出所的輔警穿交警制服上路查車開罰單這算違法嗎
這是明顯的違法,違紀的行為,輔警就算是正常辦案也必須有正式人民警察帶領的情況下才可以執法。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到市公安局督察大隊去舉報。
D. 輔警穿警察的服裝是不是違法
這個是違法的
E. 輔警可以穿警察服裝執勤嗎
當然不可以,這是嚴重違反警察法德行為,再說這樣非常不嚴肅。
F. 為什麼警察說協警穿警服是非法的
根據《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管理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規定,協警的定位是「輔助」警力,屬於專業的群防群治隊伍,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因此協警穿警服是非法的。
一、根據《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管理規定》第七、八、九條規定:
1、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持有和使用。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生產、穿著和佩帶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
2、嚴禁買賣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
3、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銷售、購買、穿著和佩帶與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式樣、顏色、圖案相仿並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裝和標志。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1、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
2、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和警械,由國務院公安部門統一監制,會同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管理,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非法製造、販賣。
3、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沒收非法製造、販賣、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輔警穿著警察制服拘留擴展閱讀:
警服是各警察統一的制服,是警察身份和執法的重要標志,體現著一個國家的警察風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我國有一個特殊的地區,也曾實行警銜制和統一著裝,那就是在1945年蘇聯紅軍實行軍事管制的旅大地區。
旅大市人民警察實行警銜制,按警銜著裝,警銜分為警監、警正、警佐、警長、警士,警服是統一制式,夏裝為綠黃色,冬裝為青色。
中國成立後,警服先後經歷了五0式、五五式、五八式、六六式、七二式、八三式、八九式、九九式等八次沿鞋換裝。前四款警服和解放軍服裝大致相同,只是標志上有區別,從七二式開始區別於軍服。
G. 輔警穿帶有警察字樣的反光背心上路執勤合法嗎
只要他們的制服是輔警的,然後帶有警察字樣的反光背心是沒有問題的,這個是可以的,只要制服不要亂就行
H. 在離派出所十米遠的地方,民警穿著便服,輔警穿著制服,發現一個人疑似酒駕,要求其到派出所進行檢測,
警察不對
I. 輔警為什麼穿正規警察制服
輔警不能產正規警察的制服,只是輔警和正規警察制服比較相似,但是從標識上來說是不同的。正規警察的制服只有警察才可以穿。
根據《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管理規定》第七條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持有和使用。
第十六條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沒收非法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並可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或者個人處十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輔警穿著警察制服拘留擴展閱讀:
《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管理規定》第十三條人民警察應當愛護並妥善保管配發的制式服裝及其標志,不得將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贈送、出借或者出賣給他人。
第十四條單位或者個人非法生產、銷售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或者個人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J. 請問 交通輔警 在穿警服的情況下 但是下班未執行公務 被人打了。算襲警嗎 應該怎麼處罰
1、交通輔警政時間,不是在執行職務時,被他人侵犯的,不屬於襲警(妨害公務)。屬於普通的人身傷害,按傷害情節進行處罰。
2、妨害公務是指對正在執行職務的國家工作人員採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其履行職責的違法行為。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是妨害公務的違法犯罪行為中的情節較為嚴重的一種,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條【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