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讓員工自己出錢買制服合法嗎
你們的工作服怎麼那麼貴啊 要是400塊是那套衣服的出廠價還好 要是公司在裡面也要賺錢的話 那就是不合法了
『貳』 工作服是要員工自己出錢買的嗎
如果你認為找他理論或用其他途徑讓老闆把這150元還給你以後還繼續後還一如既往的重用你,那你可以這樣做。
如果不會,而你又有了新的更好的其他工作在等著你,那就爭這一口氣吧。
在錢與機會方會需要學會抉擇。
『叄』 請問一下公司員工制服要自己出錢嗎
一般公司會在入職時收取適當押金,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後會全額退還。
『肆』 公司要求服裝統一,應該是由公司買單還是由員工自己掏錢買服裝
這個應該是由公司購買。我也遇到相同的問題。剛進一家新公司不久,而且我還在試用期的時候,公司就要求購買3000元的工作裝。而且要求我們員工自己墊付錢購買工作裝。一般的工作裝幾百頁就算了,可是這是幾千呀,我們的工資試用期也就1800/月。我覺得就不合理,我咨詢了律師,律師說。公司的做法是違法的。違反了「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身份證和其它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以其它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而且,工作服,應該由公司統一采購,發放給員工。而且不能收取員工的押金。
『伍』 勞動法中關於制服收費問題,急
勞動法中沒有關於制服收費問題的規定。
但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即: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的時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在此范圍內也包括工作服的押金,保證金,都不能向勞動者收取。
但是由於制服屬勞動保護一項,至於工作期間是否收費就要看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的約定。但是如果沒有特別約定是不能收的。
『陸』 制服需要員工出錢,勞動法如何保護
答:用人單位無論以什麼理由收取或變相收取工裝費或押金、折舊費等都不合法。因為,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物),包括了工裝押金,違反該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立即退還給勞動者本人。
你可以向單位要取,如單位堅持不退還,建議你去單位所在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免費的),經查如屬實,勞動監察大隊會依法責令限期單位退還和整改的。
最後建議抽空多看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之類的書籍。
『柒』 公司訂制工裝,要求員工出錢……
完全不合法,工裝屬於勞動工具范疇,你見過去給人家當洗碗工要自己買洗潔精的嘛?這不就結了,如果是承包那就不說了,其實承包的話工裝也不是他們要管的事。他們的這種行為無異於老師向學生借虛名目收費,你可以向有關部門告發。
『捌』 請問事業單位定做的執法制服,發給職工後,又向職工索要百分之30的服裝費,不交繳的就扣工資,這合法嗎
收取部分服裝費
即不是免費
當然合理合法
沒有哪個文件說要免費提供執法制服
『玖』 公司要員工自己出錢做工作服合法嗎
屬於不合理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9)定做制服要求員工出錢擴展閱讀:
勞動要求規定: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2、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3、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