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城管協管員有前途嗎
前景一般,城管協管員是城管編外人員,也就是城管僱傭的臨時工,多為無正當職業人員,因為城管是政府部門,協管人員不可能成為正式城管編制人員的。
協管員,主要工作以協助城管,進行城市的治理,由城市管理執法局管理,比較常見的有交通協管員、治安協管員、城管協管員等,不在正式編制,屬於臨時性質的。有的協助行政管理部門,做一些基層工作,如社區協管員;有的協助做一些黨群工作,如工會協管員、婦聯協管員。
(1)城管協管員是不是不可以穿制服擴展閱讀: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制是改革試點的產物,從出現之初就備受質疑,作為其中組成部分的城管協管員,由於其特殊的身份和地位,被置於更為獨特的境地,「這樣一個群體被大肆引進到城管機構中,堂而皇之地獲得執法權,不能不讓人懷疑,城管吸納臨時工就是既為方便作惡,也為方便作惡後推卸責任」。
輿論的評價是否理性客觀,固然值得商榷,但卻現實地提出一個不容迴避和忽視的問題,那就是如何在遵循城市管理和城管執法規律的基礎上,從法律層面認識評價城管協管員的地位和作用,並在制度上建立和完善科學有效的管理機制,從而推進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制改革。
B. 城管不穿制服可以執法嗎
城管不穿制服可以執法。但需要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製作筆錄。
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可以採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記保存,並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
執法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2)城管協管員是不是不可以穿制服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五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可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1、沒有法定的行政處罰依據的;
2、擅自改變行政處罰種類、幅度的;
3、違反法定的行政處罰程序的;
4、違反本法第十八條關於委託處罰的規定的。
C. 城管協管員能穿便裝上下班嗎 到工作點再換還是要把工作服穿好再出門下班也是穿工作服回家
按規定是到工作點換上識別服。下班換上便服後回家。
D. 城管可以不穿制服執法嗎
1、城管的制服未經國務院批准,屬於違法著裝,是被取締之列。
2、所以城管執法可以不著裝。
3、不出示證件執法是違法的。
4、未經執法程序隨便拿走別人的東西是違法的!
E. 城管協管員不在配發制服是中央規定嗎
是中央規定的
F. 衛生監督協管員著 制服是否合法
能否穿制服關鍵看是否屬於該機構編制且取得《行政執法證》(即獲得行政執法人員資格)。
未取得此證件或非在編人員不能獲得行政執法人員資格,也當然不能穿制服。
需要提醒的是,這個制服是指國家規定的制式服裝,如果另外做的統一服裝(外界以為是制服而實際上不是的不在此列)。
G. 協管人員可以穿舊式城管制服嗎
當然不可以,協管只能穿協管員服裝,有明確規定的。如果嚇穿他的的領導會受處分的。
H. 退伍回家干城管協管員,是不是除了死工資任何福利沒有。工作發衣服嗎,衣服跟正式的是不是不一樣,
協管員屬於聘用制,非編制內,但是會有合同約定的薪資福利的,其制服一般情況下與編制內是一樣(每個地方的政策可能有差異)。
I. 城管協管員不在配發制服是中央規定嗎
不是中央規定的,是約定俗成的。
城管協管員屬於臨時性質的。有的協助行政管理部門,做一些基層工作,如社區協管員;有的協助做一些黨群工作,如工會協管員、婦聯協管員。
職能部門派駐街道機構的人員考核任免將由街道統一管理調配,但是都不發放制服。
(9)城管協管員是不是不可以穿制服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