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勞動法中有關工作服的規定
首先,讓你們出錢,購買衣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其次,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當然也是違法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Ⅱ 關於公司工作服的法律問題
不合法。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公司規定,員工必須穿公司的統一制服,制服就成為了提供員工工作的必要條件,費用應該由公司承擔。因為如果員工不付費的話,公司就不發制服,員工就不能正常工作,這等於是沒有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當然就違反了勞動合同法。
你可以選擇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同時,如果該公司存在其他問題,比如未按時發放工資、未繳納社保等,可以一並舉報。
當然,你可以先和公司談,談不妥再用上述方法。
Ⅲ 員工服裝管理制度
對於企業而言,不僅要做好員工管理,做好員工著裝管理工作也是一件相當重要的事。為了方便各位管理者,以下列出一則員工著裝管理制度範本,供各位參考借鑒。
第一條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范行政管理,本公司員工應按本規定的要求著裝。
第二條 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第三條 男職員的著裝要求:夏天著襯衣、系領帶;著襯衣時,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著西裝時,要佩戴公司徽。不準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類(包括皮涼鞋)。
第四條 女職員上班不得穿牛仔服、運動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並一律穿肉色絲襪。
第五條 女職員上班必須佩戴公司徽;男職員穿西裝時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應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上。
第六條 部門副經理以上的員工,辦公室一定要備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動或重要業務洽談時穿用。
第七條 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發梳理整齊。男職員發不過耳,並一般不準留鬍子;女職員上班提倡化淡妝,金銀或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第八條 員工違反本規定的,除通報批評外,每次罰款5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三次以上的,扣發當月獎金。
第九條 各部門、各線負責人應認真配合、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一月累計員工違反本規定人次超過三人次或該部室員工總數20%的,該負責人亦應罰100元。
關於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發放的規定
(一)公司制服的發放,必須是本公司的正式調入職工和已正式辦理了招工手續的合同制職工。借調人員、聘用人員和臨時工(含試用)的制服發放,先公司墊付,然後以在本公司服務的實際工作年限折舊報銷。
(二)各類人員工作服裝
1.公司的幹部、職工(含借調、聘用和臨時工)按其所從事的工種發放工作服裝。
2.凡是從事工種工作的職工,按工作時間最長的工種發給工作服裝。
(三)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的製作(購買)和管理。
1.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由公司總務部統一加工製作(購買)和發放。
2.對於公司制服和工作服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
3.對於調離公司的人員(含借、聘、臨工),要求收回服裝不足使用年限部分的成本費。成本費的計算公式:每年攤銷費=服裝價格÷使用年限
4.制服要按公司要求統一著裝,妥善保管,遺失自費補做。
(四)本規定從下文之日起執行,具體有關細則由公司人培部負責解釋。
(五)員工制服、勞保用品使用年限表附後。
Ⅳ 勞動法中有關工作服的規定
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2、向員工收取財物,違法了勞動合同法,應該返還收取的財物和費用。
3、所以工作服的費用不應該扣除,應該歸還給勞動者。
4、企業若不歸還,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述。
(4)關於公司制服的有關規定擴展閱讀
(1)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的權利。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的權利源於用人單位享有的生產指揮權,既然用人單位享有生產指揮權,所有用人單位有權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制定各項規章制度,要求勞動者遵守。
(2)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合理勞動定額的權利。用人單位幫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就獲得了一定范圍勞動者的勞動使用權,並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給勞動者制定合理的勞動定額。對於用人單位規定的合理的勞動定額,在沒有出現特殊情況時,勞動者應當予以完成。
(3)對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考核的權利。用人單位有權對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考核,並根據勞動者勞動技能的考核結果安排其適合的工作崗位和獎金薪酬。
(4)制定勞動安全操作規程的權利。用人單位有權利根據勞動法上勞動安全衛生標准,制定本單位的勞動保護制度,要求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5)制定合法作息時間的權利。用人單位享有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和對員工工作時間的要求,合法安排勞動者作息時間的權利。
(6)制定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標準的權利。為了保證勞動得以正常有序進行,用人單位有權制定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標准。勞動紀律是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的規章制度。這是組織社會勞動的基礎和必要條件。職業道德是勞動者在勞動實踐中形成的共同的行為准則,也是勞動者的職業要求。當然,制定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標准必須符合法律規范。
(7)其他權利。包括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平等簽訂勞動合同的權利等。
參考資料
網路-勞動合同法
Ⅳ 勞動法中關於制服收費問題,急
勞動法中沒有關於制服收費問題的規定。
但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即: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的時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在此范圍內也包括工作服的押金,保證金,都不能向勞動者收取。
但是由於制服屬勞動保護一項,至於工作期間是否收費就要看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的約定。但是如果沒有特別約定是不能收的。
Ⅵ 勞動法有規定公司制定製服要扣員工工資嗎
勞動法對此沒有具體規定。
但是,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則,因為公司利益而定製制服(工作服),這筆錢應該由公司支付。
因為:定製制服,事實上就是為員工發工作服。工作服是用於工作需要的,所以款項應該由公司支付。
Ⅶ 工作服的管理規定
一、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特製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一) 所有員工著裝要求
1、 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 工作時間須著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裝;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 著工作裝時,應搭配與工作裝顏色、款式得當的襯衣、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並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鞋式涼鞋等。
4、 著西裝時,須著襯衣,系打領帶;襯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5、 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6、 工作時間應保持口腔清潔、雙手整潔;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過長,不得塗指甲油。
7、 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並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
(二) 男員工著裝要求
1、 頭發梳理整齊、大方;頭發前不過眉,旁不過耳,後不蓋衣領;不得剔光頭;不得留胡須。
2、 工作時間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攔背心及大短褲。
(三) 女員工著裝要求
1、 工作時間著裝以保守為宜。
2、 頭發梳理整齊,發型(包括發式、顏色)不得太誇張;提倡化淡妝,金銀首飾或其他飾物應佩戴得當。
3、 工作時間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過於休閑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著裙裝時,外露襪子須穿肉色絲襪。
4、 盡量避免用過濃的香水。
三、工裝配製說明
1、 員工試工期滿後,可發放工作牌;試用期滿後,可發放工作裝。
2、 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詳見附表一)。
(1) 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2) 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50%費用。
(3) 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70%費用。
四、處罰措施
1、 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2、 工作時間不著工作裝者,視為當天缺崗,並扣罰當日日工資。
3、 非工作時間,不得著工作裝,發現一次罰款20元。
4、 工作時間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罰款2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3次以上者,除罰款外調離工作崗位。
5、 各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定累計超過3人次或該部門職員總數20%的,該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
6、 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7、 員工損壞工作裝的,公司予以補發,費用自行承擔。
五、本規定由各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由行政辦公室負責監督、執行。
1、 配備兩套工作裝的部門:
(1)4月1日—9月30日統一著淺色工作服,著襯衣時,需按公司規定統一顏色著裝。
(2)10月1日—3月30日統一著深色工作服;
2、配備一套工作裝的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
3、如有特殊情況視情況而定。
六、本規定開始執行日期為:2006年4月1日
Ⅷ 國家規定著裝單位有多少家
國家規定著裝的單位共有13家。
經國務院批准統一著裝的部門及人員有:
1.公安機關所屬人民警察建制並授予警銜的在編人民警察;
2.司法部門所屬監獄、勞教部門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
3.法院系統在編的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司法警察;
4.檢察院系統在編的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司法警察;
5.海關系統所屬海關建制並授予關銜的工作人員和緝私警察;
6.國稅和地稅系統直接從事征稅的工作人員;
7.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的工作人員;
8.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在口岸從事檢驗檢疫的工作人員;
9.衛生部門直接從事食品衛生監督的專職工作人員;
10.農業部門所屬沿海、邊境水域和內陸水域從事漁政監督檢查任務的專職漁政人員,從事農業植物檢疫的專職人員,對外開放港口從事涉外漁船檢驗和漁港監督的專職人員;
11.林業部門從事森林植物檢疫的專職人員;
12.交通部門所屬對外開放港口從事港務監督的外勤工作人員和對外籍船舶檢驗的專職人員,內河港務監督工作人員,也包括公路執法人員;
13.國家海洋局所屬海洋調查船隊和從事海監船工作的專職人員、船員。
(8)關於公司制服的有關規定擴展閱讀:
關於著裝的其他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行政執法需要,要求統一穿著制式服裝的,其批准許可權在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均無權批准。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統一著裝的有關規定,嚴禁擅自批准統一著裝,並不得以任何形式指使或暗示下屬單位統一著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本地區和本部門統一著裝問題要認真進行清理整頓。對未經國務院批准擅自著裝的,要收回已經發放的制式服裝及其標志並予以銷毀。要堅決制止著裝混亂和穿著仿製「99」式警服現象。
凡不糾正的,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並追究批准機關領導人的責任。各地區、各部門自本通知下發後半年內,將整頓結果報財政部,由財政部匯總報國務院。財政、監察部門要嚴肅查處擅自著裝問題,新聞、宣傳部門要加強輿論監督。
Ⅸ 有沒有關於一般公司員工著裝具體的管理規定啊,謝謝!
公司員工著裝規范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著裝,展現員工整齊劃一的儀容儀表,樹立公司良
好的精神風貌,特製訂本規定。
一、總則:
在工作時間內,
作為職業人員,要注重儀表,為體現新網訊人員高效、
嚴謹的辦事效率和作風,公司員工儀表和著裝總體要求必須莊重、得體、
整潔、大方,並應嚴格執行本規定。
二、儀表規范:
1.員工應注意將頭發梳理整齊。
2.男員工不得留長發、染彩發及蓄鬍須。
3.女員工不得化濃妝、不留長指甲、塗抹紅色系列以外的任何色彩
口紅。
三、著裝規范
有工作服的員工,上班期間要穿工作服,沒有工作服的員工,要參照
工作服的標准著裝,具體規范如下:
1夏季著裝規范
1)男員工上裝可著一色短袖有領襯衫,
可不系領帶,下著西褲、商務休閑褲,並穿皮鞋或既不露腳趾也不露腳跟的皮涼鞋。男員工
須將襯衫下擺扎入褲內。
2)女員工上裝可著一色短袖有領襯衫,下著西褲、深色一步裙、商務休閑褲。
2、春、秋、冬季著裝規范
1)男員工上裝穿長袖有領襯衫,打領帶,外穿黑色西裝,下著西褲或
商務休閑褲,穿深色皮鞋;著裝內可以穿低領毛衣(顏色不做強制要求,
連帽毛衣不得穿著),毛衣必須穿著於襯衫之外,並將襯衫領子完整翻在毛
衣外。男員工須將襯衫下擺插入褲內。
2)女員工上裝穿淺色長袖有領襯衫,或淺色長袖翻領
T恤,外著黑色西裝,下著西褲、商務休閑褲,深色牛仔褲。著裝內可以穿低領毛衣(顏
色不做強制要求,連帽毛衣不得穿著),毛衣必須穿著於襯衫之外,並將襯
衫領子完整翻在毛衣外。
公司員工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著裝的,行政服務管理中心將給予20元至
50元的處罰,罰金將納入新網訊基金。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行政服
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執行本制度。